第一章 应用逻辑学

3个月前 作者: 时晨
    虽然已经十月中旬了,但天气依旧闷热难耐,特别是在中午时分。太阳照射下的马路边上,钟旭将外套脱下拿在手里,沿着大马路往前走。按理说,他今天休假,应该舒服地躺在家里的沙发上看看新买的推理小说。可自己毕竟刚从警校毕业不久,还在实习,上司拜托的事儿总不能推辞,有苦也只能放在心里。


    进入校园,右手边有六个并排的篮球场,不少大学生正在球场上挥洒汗水,欢呼声此起彼伏。与之相比,位于篮球场前的排球场则冷清多了,只有一些看似排球社的女学生正在练习发球和拦网。钟旭看着正在球场上激烈拼抢的大学生,不禁想起了从前的自己。在学校里担任校足球队队长的他,任意球非常出色,可惜在大二一次与t大学的比赛中,被对方后卫铲倒,从此膝盖受了严重的伤。他听从了医生的建议,第二天就退出了足球队。


    想到这里,钟旭苦笑着摇了摇头,将左手插进口袋里,继续往前走。


    过了理科图书馆,他沿着综合办公楼漫走。这个学校他从前来过几次,所以该往哪儿走心里很清楚,不至于迷路。他又低头看了看手表,现在是下午两点多,陈教授应该还在上课吧。钟旭决定先去教室里看看,于是便迈开步子,走进了位于综合办公楼对面的第一教学楼。


    阶梯教室在一楼,在这个不算宽敞的教室里,只坐了不到四分之一的学生。从这点来看,选修陈教授这门课程的人并不算多。钟旭在最后一排靠近窗口的位子上坐了下来,尽管如此,还是有不少同学看见了他,但一会儿又被陈教授的讲课内容吸引了过去。钟旭换了个舒服的坐姿,面带微笑地看着正在授课的那位教授。站在讲台上的男人五十岁左右,看上去比实际的年龄苍老了许多。他的名字叫做陈志宏,f大学数学系教授,长期从事数理逻辑学教学研究工作。如果不说,恐怕许多人都不会想到,这么一个其貌不扬的老头会是s市公安局刑侦总队的顾问,并且曾协助警方破获过多起大案。


    陈教授上的这门课很有意思,叫做“应用逻辑学”。和其他教授的教学方式不同,陈教授经常在课堂上举一些实际案件作为例子,并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来讲,所以很受部分学生的欢迎。可逻辑这门学问对普通人来说,的确有些枯燥乏味,所以感兴趣的人不多,选修这门课的学生也较少。


    因为来上这门课的基本上是侦探推理小说迷,比如f大学推理研究社的成员就都选择了陈教授的这门逻辑课。陈志宏教授在f大学威名远播,是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名侦探”。


    虽然这门选修课的目的是让同学们将枯燥的逻辑学灵活运用到生活中,但大家都抱着来学习侦探知识的态度,认为这是一门教学生如何破案的课程。会让大家产生这样的误解,和前段时间陈教授出的那本书不无关系。那是一本名为《杀人·逻辑学》的书,里边的内容几乎都是陈教授参与办理的几起较有名的杀人案侦破过程中的逻辑推理过程,内容精彩程度丝毫不比推理小说差。书中还详细列举了许多刑侦技巧和推理分析方法,都是他本人的经验之谈,初衷只是供刑侦人员内部学习交流,谁知一不小心竟成了畅销书,这让陈教授也变成了所谓的学术明星,甚至有许多电视台邀请他上节目表演一下“推理绝技”。不过都被他婉拒了,他认为教授的职责是教书育人,好好做学问,上电视这种事,还是让电影明星去做吧。


    “……我们在使用三段论推理的时候,需要构建的小前提是观察阶段所搜集到的基本证据,在这些基本证据的基础上,根据警察的经验和专业知识,可以提供一个共性的大前提。比如,根据现场勘察的证据显示,犯罪嫌疑人是自带凶器杀的人。我们可以据此来推断这是一起有预谋的杀人事件。这个推理依据的大前提就是,凡是自带凶器的杀人都是有预谋的。”


    陈教授的皮肤有些黝黑,可能是经常在外奔走的关系,银灰色的头发往后梳,露出了又高又宽的额头和一双闪闪发亮的眸子。眼睛下方的鹰钩鼻,让陈教授的面容看上去多了几分严谨和锐气。他讲课的声音张弛有度,作为听众的钟旭很乐意继续听他讲下去。


    “大家注意,三段论的前提必须真实,这是保证结论为真的必要条件。三段论作为典型的演绎推理,它的必然性依赖于推理形式的正确性,而形式的正确性是靠推理规则来保证的,如果推理违反规则,就不能从真前提推导出真结论,从而做出许多荒谬的推理。”


    “荒谬的推理?”不知是哪位同学问了一句。


    “是的,荒谬的推理。”陈教授应道,“同学们都喜欢看推理小说吧,我就拿英国推理作家安东尼·柏克莱的推理小说《毒巧克力命案》来举个例子。书中的布雷迪先生设置了凶手必须符合的十二项条件,并声称每四十七亿九千零五十一万六千四百五十八个人中,只有一个人可能同时符合这十二项条件。可笑的是,这个符合所有条件的凶手竟然是布雷迪先生自己。”


    “教授您的意思是,我们不能盲目迷信逻辑推理的结论?”又有人问。


    陈教授笑着摇了摇头,说:“当然,这并不意味着逻辑推理不牢靠,世界上没有比逻辑推理更可靠的事物了。问题出在布雷迪先生自己设置的参数上。所以我才说,前提的真实是结论真实的必要条件。侦查实践中,大前提是警察经验或侦查实践的理论概括,小前提则是对现场证据的鉴定或者走访调查的结论性判断。因此,三段论推理的结论真实性依赖于对前提的可信度,如果大小前提都是对案件事实的真实断定,那么,结论必然真实可靠。比方说,根据被害人右腹部被刀刺伤这个前提,来推理凶手是个左撇子,这个前提明显不严谨。你必须先证明犯罪嫌疑人是正面面对被害人,在左右手都可以活动的前提下刺杀被害人的情况下,才可定义为犯罪嫌疑人很可能是个左撇子,注意,也只是很可能而已。”


    陈教授说着,目光环顾了一下教室里坐着的学生们。


    “所以说,如果在前提不正确的情况下贸然进行逻辑推理,特别是对刑事案件,从而影响了案件的侦破进度和犯罪嫌疑人的身份认定,就不能称为合格的逻辑推理。你们之中或许有人以后会成为法官、检察官或者警察,你们所做的推理结论很可能影响一个人的权利、自由,甚至宝贵的生命。这不是说笑,所以对待犯罪的态度一定要严谨缜密,切不可率性而为。大家记住了吗?”


    学生们都在点头。


    为了调节教室里紧张的气氛,陈教授又加了一句,“再比如,在座的女同学将来结婚后,单单根据丈夫衬衫上的口红印就推理他有外遇,这也是会造成很大误会的。”


    讲台下的同学们都笑了起来。


    “逻辑学真难啊。”有同学在下面抱怨。


    陈教授笑道:“从某种意义上来看,逻辑学可以说是最难的学科,因为它所处理的是纯粹抽象的东西。但是,我们又可以这么理解,逻辑学是世界上最简单的学科,因为它的内容不是别的,即我们自己的思维。学校开这门课,就是想让同学们能够将逻辑学运用到生活和学习中。”


    “教授,你喜欢看《福尔摩斯探案》吗?”一个满脸痘痘的女生提问道。


    “我非常喜欢看《福尔摩斯探案》,也很认同福尔摩斯先生的推理方法,但他的演绎法在故事中有些神化了。我不能根据你的连衣裙来推理出你今天早上听了什么音乐,这太理想化,不确定因素太多。其实说穿了,演绎推理没有什么神秘可言,就是从普遍性结论或一般性事理推导出个别性结论的论证方法,任何人只要下点工夫都可以掌握这门技术……”


    陈教授讲课很有意思,讲台下的学生都听得津津有味。


    “前几天,我读了一本书,是英国一位犯罪心理学家保罗·布里顿写的,书名叫做《辨读凶手》。这让我想起了许多同学问过我的一个问题,问我对犯罪心理画像怎么看。我在这里回答大家,也许因为专业不同,我的方法与那些犯罪画像师们还是有很大区别的。比方说,我在乎物理层面上的不可能多过心理层面上的。‘他不会这么做’和‘他无法这么做’是有很大区别的。也许等哪一天,我在犯罪现场一点线索也找不到时,会求助于犯罪画像师,不过这种事情我直到现在也没遇到过。”


    教室里响起一片笑声,大家都被陈教授的腔调逗乐了,坐在后排的钟旭也跟学生一起笑。


    “法国犯罪学家埃德蒙德·洛卡尔曾说过一句话,‘每次接触都会留下痕迹。’是的,无论以后你们遇到什么样的案件,不可思议也好,科学无法解释也罢,你们都要记住,你们手中的武器‘逻辑’是可以战胜一切的,这个世界上不存在完美犯罪。记住,每次接触都会留下痕迹,即便凶手将原先的痕迹擦拭掉,他也会因此留下更大的痕迹。只要利用回溯推理,便可以推断出凶手消灭的痕迹,让凶手无处遁形。”


    话音刚落,讲台下就响起了一片掌声。


    “好了好了,大家安静。”陈教授伸出双手,掌心往下压了压,“离下课时间还有几分钟,最后我想对大家说的是,千万不要利用在学校里所学的分析方法实施犯罪,不然……”陈教授的表情忽然变得严肃起来,可接下去的话没有说出口。


    但即使他没有说出口,钟旭也知道陈教授的意思,相信在座的同学们也明白。这使钟旭对他的敬佩之情又多了几分。本来,一个大学教授无偿协助公安机关破案本身就是件值得赞扬的事情,再加上凡是陈教授参与的案子,几乎没有解决不了的,破案率可谓百分之百。有不少新闻媒体称他为“中国的福尔摩斯”,这在钟旭看来一点也不过分。


    “好吧,下课。”陈教授说。


    等学生们都陆续离开了教室后,陈教授才发现了坐在教室最后一排的钟旭。


    “这不是小钟同志嘛,什么风把你给吹来了?”陈教授满面春风地朝钟旭走去,和他握了握手,“你怎么坐在最后一排啊,还不吱声,我都不知道你来了。徐队长身体可好?这次你来找我,不会又有什么案子吧?”


    钟旭笑道:“不不不,教授您误会了,这次来真的不是因为案子的事儿。就是徐队长说,上次那件案子多亏有您的帮助才得以解决,特地吩咐我来谢谢您呢。正好我今天休假,就顺道过来看看。”徐建国是s市公安局刑侦总队的大队长,和陈教授私交甚好。徐队长能坐到今天这个位置,可以说与陈教授给出的参考意见有很大关系。


    陈教授建议道:“这个徐建国啊,这么多年的老朋友,还跟我客气。走,去我办公室聊。”


    沿着原路返回,钟旭紧跟着陈教授走进了综合办公楼。陈教授的办公室在一楼的右边,103室。这是个并不宽敞的办公室,但毕竟是个人办公室,如此看来,f大学给陈教授的待遇还算不错。


    进办公室后,陈教授拉开抽屉找了半天,才从里面拿出最后一个纸杯,给钟旭泡了一杯红茶。他自己则坐在转椅上,喝着杯子里的龙井茶。钟旭看着眼前的陈教授,怎么也不能把他和“神探”这两个字联系起来。在他看来,陈教授和清晨公园里锻炼身体的普通老伯没有什么不同,尽管他长得有点像福尔摩斯。


    陈教授先开口说道:“小钟,你觉得我课讲得怎么样?算什么水平?别客气,不好的地方尽管批评。毕竟你是办案子的警察,我只是个教师,很多方面还得向你请教呢。”


    钟旭说:“不敢当,不敢当。我听教授的课,真是受益匪浅。教授您办案的那会儿,恐怕我还在看动画片吧,论资历您比我深多了,我怎么敢批评您,别损我了。”他知道,眼前这个老头,可是运用逻辑学协助警方破获过多起犯罪案件,具有丰富的犯罪侦查实践经验的公安局刑侦总队的顾问,自己只是个实习警察,陈教授这么说只是给自己面子罢了。


    陈教授的脸上顿时露出笑容来:“那你给我点建议,总可以吧?”


    “建议说不上,就说说我的感觉吧。我进教室的那会儿,就快下课了,我并没有听到您前面说些什么。不过我很认同您的那个观点——逻辑推理可以证明一切。”钟旭这么说,并不是为了讨好陈教授,而是在上个月,他在亲自参与的一起杀人事件中,目睹了陈教授的推理能力。


    上个月的十五号,在s市的某个小区里,发生了一起杀人案。死者王某,女性,三十二周岁,安徽淮南人。根据现场情况判断,是在家中自缢而死。发现者是她的丈夫李某,也是安徽淮南人,今年三十五周岁,在一家钢铁厂工作。根据李某的说法,他于当晚十一点左右下班回家,并且在水果店买了一袋葡萄和一袋橘子,到家后,发现卧室门从内反锁,无论怎么叫喊,妻子都不开门。无奈之下,他破门而入,发现房间里的妻子已然上吊自杀了。


    从现场勘察情况来看,确实是符合李某的叙述。根据尸体呈现出的窒息征象,可以认定王某死于机械性窒息。王某的颈部被绳索挤压形成了一条很深的沟,在法医学上,这条沟被我们称为“缢沟”。警方发现在这条缢沟边缘有明显的表皮擦伤,缢处还见有明显的皮下出血。毫无疑问,王某颈部的缢沟是生前形成的,缢沟处的皮下出血已经证明了这一点。因为如果这条缢沟是死后才形成的,那么由于人体死后全身的血液循环停止了运动,即使皮下血管受到了外力挤压而发生了破裂,也不会出现皮下出血的情况。


    钟旭仔细检查了尸体其他部位是否有受暴力的痕迹。一般来说,一个成年人被他人缢死而又无身体其他部位的损害,是不可能的。在尸体的头部、躯干部位及四肢上,钟旭都没找到暴力损伤的痕迹,也没有发现抵抗伤。死者的表体一点儿抵抗伤都没有,说明她生前确实没有经历过搏斗的过程。这让警方更加确信,这是一起自杀案无疑。


    可随行的陈教授却不这么认为,他首先问了被害人丈夫李某这样一句话:“你说你打开家门后,在卧室门口敲了一阵子门,然后才破门而入的。那么为什么,那两大袋水果会放在卧室里呢?如果你是拿着两袋水果敲门的,那你绝对空不出手来敲门,必须放下水果。但是如果你放下水果再破门而入的话,看见屋内妻子被缢死的这个状况,还会再将水果拿进屋里吗?”


    这个问题引起了在场警员的注意。显然,进入卧室后再将原本放置在客厅的水果袋拿进卧室,是不符合逻辑的。只有一个可能,就是水果一开始就在卧室内。如果水果一直在卧室里,那么,李某很有可能将现场布置成自杀现场。


    就在这个时候,陈教授又说出了第二个疑点。死者住在一楼,卧室的窗户在靠近花坛的地方。如果李某敲门没有响应,那最简单的方法是绕到屋子后门的花坛,从窗户看看卧室里发生了什么。况且卧室的窗户没有锁,可以从那里进入,绝对比撞开房门来得快。李某没有去看卧室的窗户,直接破门,只有一个可能,就是李某一开始就知道妻子被缢死了。


    李某死不承认,说是敲门敲了好久,断定妻子出事才撞门的。陈教授又说:“你十一点到家,十一点十分就报案了。难道十分钟就是‘好久’吗?就可以断定你妻子出意外了?”根据陈教授所说,警方将王某的尸体带回局里检验,发现被害人胃里有少许安眠药残留。面对证据,李某供认了犯罪过程,并解释了自己的杀人动机和伪装成自杀现场的过程。


    在这之后,钟旭便对陈教授刮目相看了。如果换做自己,当时会不会发现细微的线索呢,他不停地问自己。答案是否定的,他根本没有注意到这个不合逻辑的行为,倘若不是陈教授,这个案子很可能就以自杀结案了。


    “不能放过细节。”陈教授对钟旭说,“小钟,这是我多年以来的经验。任何不合理的细节,都可能是破案的关键。福尔摩斯那套东西,还没有过时,逻辑推理永远不会过时。即使现在的科技水平再高,办案过程中也还是要注意那些不合理的事物。就算是少了一枝铅笔,多了一张白纸,都可能是破案的关键所在。”


    “是,我一定注意。”钟旭连忙点头允诺。


    “就拿上个星期的案子来说吧,警方认定死者是夜晚在平台上找东西,然后失足掉下大楼摔死的,是吗?这个案子,是我从报纸上看来的。”


    钟旭想起了那起案件,确实是以失足坠落造成的意外来结案的。这是发生在其他区的案件,不算自己的受理范围。


    陈教授问道:“对于这个案子,你有什么看法?”


    钟旭摇摇头,答道:“我觉得没有什么问题。首先,大楼平台边缘有机油,上面明显有死者的脚印打滑的痕迹。而且平台边上有死者钥匙,很明显死者是为了找寻掉落的钥匙才从六楼的办公室来到四楼平台的。而且晚上又黑,不慎脚底打滑也很有可能啊。”


    “很有可能?”陈教授又复述了一遍。


    钟旭被他这么一问,显得有些尴尬,他只是看着陈教授那双闪闪发亮的眼睛,并没有回答。


    “这是不可能的。”陈教授说,“难道你没注意报道上说,那栋大厦是在写字楼区的中央部位吗?不过听说,死者塞进牛仔裤里的手机却没被摔坏,运气不错。”


    “这能说明什么呢?”钟旭问。


    “说明——他是被谋杀的。”陈教授斩钉截铁地说道。


    “啊?”钟旭有些惊讶,对于陈教授的话,他完全摸不着头脑。那篇报道他也看过,当时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之处。现在听陈教授讲来,似乎另有隐情。


    陈教授说:“你没有注意到吗?现场少了一件东西。”


    钟旭急忙问道:“什么东西?”


    “照明工具,现场找不到照明工具。晚上的大楼平台,一片漆黑,加上在写字楼区的中央部位,路灯根本照不到。如果死者真是上平台找钥匙,不带手电筒,怎么找?大楼管理员在凌晨发现尸体的时候,就立刻报警了。所以根本不会有人把手电筒拿走,即使有人拿走也不合逻辑。”


    “可是,他有手机,手机可以照明啊……”这句话刚说出口,钟旭就意识到了错误。


    陈教授正色道:“手机是放在被害人口袋中,一起掉下楼的,可是钥匙却没有放在口袋里,这说明,死者还没有找到钥匙,那他为什么要将手机放进口袋中?是没电了吗?报道上说,手机没有摔坏,得出这样的结论肯定是曾打开手机检查过,说明手机是有电的。所以死者没有把手机拿出口袋,当照明灯使用。因为他的死,是一场精心策划的谋杀。”


    钟旭惊讶地张开了嘴,却发不出一点声音。过了好一会儿,他才慢慢反应过来,随之又用颤抖的声音反问道:“就是说,正常情况下,手机应该是掉在死者周围而不是口袋里,反之,则是人为的意外?”


    “没有错。”陈教授点头道。


    这下钟旭彻底被陈教授的推理折服了。他想,有这样的人在,谁还敢犯罪。现场勘察的时候,那么多刑警和工作人员在场,却没有一个人注意到这个不寻常的现象。


    “细节啊,这都是细节。”陈教授语重心长地说,“不要小看细节推理,要知道,这可能会影响整个案子的侦破进度。”


    钟旭似乎渐渐明白徐队长让他来拜访陈教授的目的,不是为了感谢陈教授,而是让陈教授指导一下初入警界的自己。可一种失望的情绪蔓延了他的全身,钟旭知道,要达到陈教授的水准,不单单是努力就可以办到的,更重要的是一种与生俱来的天赋。这种异样的感觉,直到他向陈教授告辞的时候,都还没有消除。


    可让钟旭意想不到的是,这次与陈教授的促膝长谈,竟成为此生和他的最后一次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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