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蝴蝶的逆位之恋

3个月前 作者: 暗地妖娆
    〔“对。”他沉重地点了点头,“但是有一个女人,她知道孩子的父亲是谁,只可惜那个男人死了,所以她还是把这份上苍的礼物转赠给了我。她的男人死得很冤,死状惨不忍睹,临死之前,他对目睹自己悲剧的人大叫‘我要和老婆孩子在一起’,他断气之后,还被割去头颅、挖掉双眼示众。所以,我一直担心哪一天,他的冤魂会回来讨公道。”〕


    【1】


    乔苏浑身酸软,却还假装自己生龙活虎,站在巷子一角。夹在指间的半根残烟已被风吹灭了两次,于是四处借火,甚至凑到时常抢她生意的苏珊娜那里去。在转来转去的当口,她又看到两个新面孔,均是胸脯高耸的俄国女子,穿缝制粗糙的灰兔皮外套,里头只一件麻布裙子,从乳沟到脖子都裸在外头,用斑驳的蜜粉盖着,粗大细密的红色毛孔被风刮到凸起。


    从那边过来的婊子越来越多了,生意不好做!


    她默默叹一口气,把香烟含在嘴里,向刚刚贴于墙根处做完今夜第一笔生意的苏珊娜示意。对方因有了收入,心情极好,便掏出火柴划燃,亲自为她点上。暖融融的火光照出乔苏油腻变形的五官,劣质烟丝把她身上的每个细胞都封闭在隆冬之外。她浑身发臭,一头红发了无生气,只随便披在肩上,末梢还沾有昨天某个客人的体液。然而焦虑令她无暇顾及体面,尤其是紊乱的经期,让她完全不知道自己的身体究竟是处于何种状况。她已经付不起堕胎费了,再有便只得买药,然而幽冥街上唯一的一家中药辅因一年内吃死过三个同行,已不值得信任。想到这一层,乔苏已是绝望透顶,因她已有一个半月不见红,此后每过一日,内里的恐惧便又添一层。


    黯然神伤时,巷口面摊的灯火径自隐了一下,乔苏站着的地界陡然变暗。她蓦地抬头,却见光是被一人影挡住,于是心底的忧郁再度加重,然而她很快又高兴起来,因走进巷子的是个男人。她生怕被苏珊娜看见,便急忙上前来拉住对方的袖口,将他拖在原地不动,眯着眼媚声媚气道:“五十块,不贵的。”


    “你叫什么?”


    对方个子很高,身上套着一件与夜同色的驼毛大衣,散发新鲜的、有品质的气息,压在右眉上方的帽檐微卷,恰能漏一点亮进来,勾勒出他刀削斧凿般明晰的面部。乔苏看清楚以后,不免有些失落,且连带着生出一些恐惧来,因这样的男子断不可能会缺少女人,饥渴到要来这里寻欢。


    “叫什么不重要,既然是个俊哥儿,收四十好了。”她还是强笑,将他紧紧拉住。


    他捏起她的下巴仔细窥视,如星的眼眸有销魂蚀骨的蛊惑力,于是她又重燃希望之火,兀自抬起一条腿,拿膝盖挑开男人的大衣门襟,迅速找到“根源”摩挲起来……


    “多少钱也不重要,但我喜欢做的时候叫人家名字,显得亲。”他声音哑哑的,像被刺破了洞的风箱,腔调有一点悲凉。


    她模糊知道他在说谎,因她拿腿蹭住的胯下虽有一些反应,却也是懒洋洋的,似在竭力压抑,这是一个正常男子单纯生理上的坚挺,但没有擦出真正的欲望火花。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她绝无可能透露自己的真名,只喃喃贴住他的耳根,道:“我叫苏珊娜。”


    话音刚落,他便抱住她,往更幽暗的巷尾潜行。她起初是欣喜,渐渐又觉得不堪重负,整个身子都被疾行中的客人拖拽住,中间有一缕头发勾到他的衣扣,痛得她尖叫起来,却被他捂住了嘴,那阴绵且悲凉的声音再度响起:“你是乔苏吧?老板要见你。”


    不知为什么,听到“老板要见你”五字,乔苏竟松了一口气,刚刚还感觉到在膀胱里愈积愈满的尿意也随之消失了。


    ※※※


    要见乔苏的老板是潘小月。


    两个年龄、身份、穿着均天差地别的女人,碰面之后自然是一个尴尬一个得意。潘小月给乔苏一张摆了天鹅绒垫子的矮椅坐,自己则站在干净透亮的穿衣镜前,对身上那件绿色滚金线硬绸长袖旗袍照了又照,身条如此之瘦、之挺直,两条腿甚至因过细而显得有些毛骨悚然。乔苏总是思忖这样的身板儿若被男人骑着,会否随时都有折断的危险,续而又暗自嗟叹,世上有些女子天生就不是用来服侍男人的,却是让男人都来服侍她。想到这一层,乔苏总是对潘小月流露出无比的羡慕。


    “乔苏呀,生意可好?”潘小月声音薄薄的,像凌迟某人之前一件件往外摆放的刑具。


    “好什么呀?好就来还债了!哪还能劳烦这样俊俏的小哥跑这一趟?”她边讲边瞟了站在后头的男人一眼。他押着她直到赌坊内潘小月独住的房间时,她才完全看清楚他的长相,还知道了他的名字,叫贵生,系地道的中国男子,生着挺括柔软的黄皮肤,嘴形是薄的,细的,板着面孔也会两头翘出微笑的。


    贵生一动不动,冻僵了一般,又像在与谁赌气,帽檐仍压得极低,将脾气都锁在阴影下。


    “三千块呀,乔苏。”潘小月终于袅袅婷婷地离开穿衣镜,向她行来,“我在你那个时候,三千块可是一个月便挣得回来的。”


    “那是你皮肉硬,经得起操。”


    话音未落,乔苏已挨了一掌,是贵生打的。不晓得为什么,她一点也没有动气,反而笑了,他用力太狠,口中涌起一股血腥味儿,想是侧牙磕到了腮帮里侧。


    “原本只想找你聊聊天儿,说说笑话,这笔债拖到月底来也是可以的。既你这么有底气,不如再给你十天也罢,到时还不出来,生意也不用做了,赌坊外头挂过的那些人便是榜样。”潘小月即便恼了,也恼得有风度,只扎人七寸,不做多余的动作。


    乔苏想的却是先离开这个地方再说,无奈肩膀被贵生按着,在椅子上动弹不得,偏生她最近还痔疮发作,坐着还不如站着,所以苦不堪言,又无法表露,只得笑眯眯道:“潘老板说得是,我这十天之内必定还钱!那我……我现在就做生意去了……”


    贵生亦不自觉松了手,乔苏刚要站起,却又被潘小月按住,道:“你做生意用的是底下那东西,其他地方想也是多余的吧?还是给你长点记性的好,免得十天之后我又吃个空心汤团。”


    话毕,乔苏还未反应过来,左手已被强行拉高,凉意自头顶划过,手落下的辰光,原本生有大拇指的地方已经空了,只余一块石卵状的血斑。她还未觉出痛来,贵生已麻利地为断口搽上消毒药水,此刻她才撕心裂肺,痛不欲生,瘫在地上号啕起来,痔疮的折磨瞬间被更严重的磨难取代。


    “十天后回来,要么就交钱,要么就交命。”潘小月挥了挥手,皱眉道,“我是最不喜听见别人在跟前鬼哭狼嚎的,闹心。这十天里,我自会派人关照于你,免得到时出岔子。”


    潘小月派出的人,便是贵生。


    乔苏回到巷子里的辰光,满心恼怒,却未曾掉一颗泪。换了平素,她必是将可怜一装到底,为博同情,在男人跟前梨花带雨一番。可不晓得为什么,她就是不愿在那个切掉她手指的“仇人”跟前表露出软弱的一面。事实上,乔苏也明白,贵生不是她该恨的人,要恨也得恨潘小月,但她潜意识里却早已将他当成自己人,所以被他伤害之后,便视为背叛,有了这样微妙荒唐的心思,怨气也随之加重。


    贵生跟在后头,一言不发,直到她走进巷底一间酸气熏天、阴沟边全是冻结的尿液与洗脚水的住所时,方才停住脚步。


    “今晚老娘这个样子,做不了生意的,你也不用看着了,要逃也不是这个时候,总得等伤好了以后再逃。”


    说罢,她气呼呼地踏进去,刚要关门,却被他抓住门沿,两人瞬间有了僵持。他一声不响,自兜里拿出两件东西,放进她那只完好的手掌心里,遂转身离去。


    她捏着那东西急急进屋,点灯看了,系金创药与熊胆油,俱是拿米黄的陶瓷盒子装了的。她一屁股坐在弥漫臭味的屋子里,痔疮的痛楚竟也烟消云散了,只断指处一阵阵锥心。


    逃,是必然的选择。


    乔苏将两只瓷盒放进毛衣下摆,随后掀起床上那条潮湿的被褥,露出底下冷硬的木板,她用力抠出其中一块,掰下里头用绢帕包裹的一团东西,迅速塞进胸衣里头,且将能裹在身上的衣裳全部裹了,她晓得之后的路会很长,且冷。


    出逃的辰光,已是凌晨,她听见苏珊娜的大脚踏着有气无力的步子回家,精液令她疲倦。她将后窗打开,并未觉出环境有哪里不一样,屋内屋外一样令人窒息,于是她深吸一口气,爬上窗台,往下跳时听见“咝”的一记断裂之音,她觉出是裙子被窗上的铁钩勾破了,风即刻灌进只穿一双薄袜的两腿间。她咬一咬牙,只得将一块较厚的麻黄手织披肩系在腰间挡风,心里不由得绝望起来:这样行步便更吃力了!


    逃出幽冥街,从地理角度来讲并不难,乔苏只需溜出巷子,自老张开设的中药铺后头绕一下,便是另外一条街,再沿街走三五里便可出县,届时便要找地方挨到天光,再雇一个车夫将她送至车站,即能远走高飞。事实上,她并不晓得该去哪里,只从前听一个客人讲,有个地方叫广州,四季如春,从不见下雪,那里的女子皮肤均是被水雾润着的,粉白嫩红,美不胜收。她听着听着便信了。


    出巷子很容易,她猜想那个贵生必定料不到自己身受重伤还能逃,此刻应该不知到哪里找地方睡觉去了,于是这一兴奋,步子也踏得更急了。刚走到中药铺前,便打了个踉跄,跌倒在地,回头看去,原来是一只脚踩在了披肩上,便忙去拾那披肩。


    “这婆娘生意做得倒是勤快!”


    刚爬起身,便闻到扑面的酒气,原来是三个醉汉正盯住她被手绢包塞得鼓鼓的胸部。她认出其中一个是光顾过她的熟客,胆子便大起来,骂道:“老娘现在不做生意,让开!”


    那熟客显然对她的翻脸无情感到不快,于是蛮横地往她脸上掐了一把,道:“给你五十,服侍咱们仨儿,这生意可好?”


    乔苏心急火燎地啐了他一口,意欲继续往前赶路,无奈人已被团团围住。


    “哟!有生意还不做呀?替爷省钱。好!”熟客两眼通红,形同魔煞,“那就让爷几个伺候你如何?”


    话毕,另外两个人上前将乔苏两只手臂钳住,她努力挣脱不得,又怕拉扯间胸衣内的东西不小心现眼,只得赔笑道:“三位爷呀,你们行行好,今天我是有急事儿要出去一趟,要不然明儿你们三位一道来,我专门招待,可好?”


    “我说乔苏呀……”熟客冷笑,指着她的断指道,“你是真当爷喝酒喝糊涂了,没看出来你是欠了潘老板的赌债,忙着逃命呀?”


    “老娘我逃命也不关你屁事儿,快放开!”她终于急了。


    “逃命是断逃不过了,不过在丢命前,爷几个赐你爽一把,可好?”


    话毕,他便扯开她裹得密密实实的衣衫,一对垂作丝瓜状的翘乳头暴露在街灯下。乔苏已急得浑身冒汗,每个细胞都在呐喊救命。她并不怕被他们轮污,只怕完事之后这三只禽兽会将她抓去潘小月那里讨赏。


    孰料她刚在地狱边缘徘徊,却被一双有力的大手拉了回来,那双手不仅将两个钳住她的淫棍甩出尺把远,摔在地上呻吟,还将熟客两只刚刚拉开她胸衣的臂膀反扭到背后,他最后只得忍着脱臼的痛楚奔逃。


    “你一直跟着我?”


    她任凭两个乳房袒在外头,这早已算不得羞辱。他却别过头去,用披肩为她遮挡,然后点一点头,仿佛不愿与一只流莺讲话。


    “那你为什么刚刚不杀了我?为什么不杀了我?啊?为什么?!”她突然爆发,记忆中那个愤怒的闸门兀自开启,倾泻而出的均是恨。生母在她未满十二岁时便拿她的处女身做交易的恨,堕了三次胎之后一到雨天便腰酸难忍的恨,被嫖客在身上撒尿的恨,原想在赌桌上赢回人生却反倒一败涂地的恨,还有一些莫名的恨,是看到贵生之后才生出来的。


    “回家吧。”


    贵生没有理会她的失控,将她整个抱起,往回走去。


    “等一等!”她突然想起那个被扯落的手绢包来,结结巴巴道,“有……有东西掉了。”


    “是这个?”他手里正拿着它。


    她不敢要回,只怔怔望着,仿佛在与它告别。


    他看了她一眼,便将那东西还到她手中。


    【2】


    在乔苏筹钱的数天里,贵生对她的看管也愈发严格。他替她赶走了附近抢生意的几个女人,苏珊娜走的时候居然满面笑意,像是得了许多的好处。每每乔苏问及他是否用钱打发她们,他都只冷冷回一句:“赚钱要紧。”只可惜,那几天她却天天吃“阳春面”。


    因贵生管得多了些,每每有人来议完价,刚将乔苏压到墙上,他便走过来将对方请出去,理由是:“那个人可能会让你受伤做不了生意,你尽可挑安分一些的客人。”


    殊不知,选择乔苏的男人都不可能安分,更不可能有钱。蹊跷的是,乔苏也不捅破,没有饭吃的时候,贵生自会在她住所的窗口放一碗面疙瘩,并几支土烟。两人话也不多,甚至时常是一人站在巷口拉客,另一人则在巷尾蹲守,有两两相望却无言的意思。她后来干脆连生意也不要了,转去巷尾找他,他坐在灯下,将大衣领子拉直,封住脖颈,眼睛很疲倦。


    “你这样,我到死也做不成生意!”她点上一根烟,一副认命的消极模样。不知为什么,心里竟不觉得苦,反而有一缕蜜意丝丝绊绊地游出来。


    “那……就不要做了。”


    贵生话里有话,她也听出来了,于是苦笑两声,掏出当日被他拾起的手绢包,打开,里头是一片黄灿灿的金锁,上头刻了“长命百岁”的字样,周边凸浮出细巧的莲花。


    “你那天便觉出分量来了吧?”她将锁递到他眼前,一点也不防备,“知道我为什么不拿这个还债么?因为那是我娘留下的,她说有了这个,就可以找到我爹。”


    “你爹在哪儿?”贵生的声音还是细沙坠落式的阴绵。


    “我怎么知道我爹在哪儿?说不准,我将来生下的孩子,也不知道他爹在哪儿咧!”她仰面大笑了几声,又转回落寞里去。


    贵生清了清嗓子,又问:“你这两天,一个生意都没做成,可要怎么交代?”


    “罢了,烂命一条,爱拿,拿去便是!”她表现得极为凛然。


    “可是做‘人刺’很难受的,要把你绑着,木头桩子从屁眼里捅进去,拿锤子一记记敲打,每敲深一截,你就会不自觉地弓起背来,有人就会把你的身子强行掰直,再敲……”


    “别说了!”


    她终于怕了,眼眶里有了一点泪的涟漪,心底里却已下了决心,那片锁是她对未来唯一的追求,将这个东西送出去了,人生便也送出去了,能挽回自尊的希望也随之荡然无存。


    “那个……”他又轻咳一声,显得有些紧张,帽子也脱掉了,才发现右半边是一道断眉,愈发显得凉薄,“我……那个……什么价?”


    她听出他的意思来,想笑出来,鼻子却有些酸,眼球亦灼热起来,少不得回道:“跟你算起来,可是尽量要贵一些的。”


    他打开钱夹,拿出一叠纸钞递来,她接过,装模作样数一数,整整两百块。


    “我不要在这里,去你家。”


    “跟我来。”她的嗓音因激动而喑哑。


    这是乔苏头一次看到贵生的身体,健壮得像一片澎湃的海洋,能将她整个人随意翻卷。然而他压上来的瞬间却又是羞涩的,动作生硬,没有一处做到位。她直觉他碰过的女人太少,于是在不伤及他自尊的情况下,巧妙地为其调整方向。他是如此努力地摸索她欲望的源头,却总是偏离轨道,每一记喘息都宛若兽泣。她只得一手抱住他精致的头颅,一头握住他的“刺刀”,抵进自己深处……


    释放的瞬间,乔苏听见贵生喉咙里苦苦压抑的呜咽。


    ※※※


    十天之后,到了还债的日子,贵生仍带着乔苏走进潘小月的房间。交上的钱只有一千,那是贵生的全部家当。


    “哟!”潘小月还是慈眉善目地坐在桌前,只瞟了一眼钞票,仿佛就嗅出它的内幕来了,“看来,你最近倒是攀上高枝儿了,只可惜数目有些不对。”


    “哎呀!潘老板您就多宽限几日,容我把钱攒够了。”乔苏讲话也有了些底气。


    潘小月突然挨近她,两只眼睛如刷子一般在乔苏脸上扫荡,遂笑道:“啧啧……眼含秋水,面带桃花,可是遇上什么好事啦?”


    接着,她突然转过头来,对贵生冷冷道:“人没看好,怕是心倒交出去了吧?早知你饥不择食,那么丑的娘们儿也要,还不如我带你去逛风月楼,比睡这样的货色不知要好出多少来!”


    贵生神色凝重,双唇紧闭。


    潘小月似乎也不计较,反而面色一缓,笑道:“贵生呀,饶是这么着,还欠着两千块呢,你打算怎么替她还呀?”


    “不知道。”贵生直通通答道,“请您再宽限两日。”


    “嗯,看在你跟了我三年的份上,也别整得像我潘小月不通情理似的,可以再限你们一个月,不过规矩还是不能破的。”


    潘小月这一“通融”,乔苏便留下另一根拇指,和贵生双双走出去了,身无分文,只身边那个人是最大的财产。不知为什么,两人竟也不曾慌乱,反而因能同甘共苦而倍感愉悦。


    一个月,他们可以做很多事,除了逃亡。贵生讲,只要在潘小月的监视之下,逃跑几乎是不可能的,即便逃到车站,也会被捉回来,经受难以想象的酷刑。乔苏是一万分地信任这个男人,信任到可以拿任何谎言来搪塞他。但她终归还是有些私心,因她那纯正白皮肤的俄罗斯母亲曾跟她讲过:“女人最好还是依靠男人,把他们当成命里的拐杖使,才不会倒下。”


    于是她什么也不做,只等贵生想办法。他四处借钱,却因走不出幽冥街而未能如愿。这期间,他们干过一些见不得人的营生,由乔苏站在巷口处色诱路人,待对方上钩之后,贵生再冲出来剥光其财物,扬长而去。如此干了一些日子,到手的钱还不满五百块。某天贵生头脑有些发热,还去赌场试了一把手气,于是这些“辛苦钱”便又都赔出去了。仿佛命中注定,不是自己的就不是,老天爷对待这两个人,是既公平又不公平的。


    在离还债日还差两天的时候,乔苏忧心忡忡地抱住贵生,两只残手都在发抖。


    “怎么了?”贵生捧起她那张尖细古怪的面孔,它在他手里像是随时可以捏碎一般。


    “我……我有了……而且,这两个月,我都没有……接过别的客。”


    她的忐忑里荡漾着些许纯真,令他难以自拔。


    “那不好么?我可以当爹了。”贵生笑得很凄楚。


    她心里却在打鼓,两个月没有来红确是真的,但那对她来讲并非一定是怀孕的征兆,更何况之前替她堕胎的郎中已警告过:“再来个几次,恐怕今后就再不用来了。”但这个谎还是要说的,她得为自己的性命留个保障,尽管她也不晓得将来找不找得到亲爹,能否幸福。而贵生这根“拐杖”,她无论如何都要用起来,用到断裂为止。


    还债日的前一晚,贵生炖了一锅鸡汤给她补身子,手上还剩最后的两块钱,亦交予她,脸上挂着淡笑,仿佛将幸福放在口中偷偷品嚼。她觉察出他要做的事,却假装不知道,不停讲些下流的笑话,无论讲得是否精彩,他都会把嘴咧得更开一些。


    次日清晨,贵生不见了,桌子上放了一件簇新的狐皮大衣,拿柔白的棉纸包了,用细绳扎住,有滑溜溜的白长毛领与袖口,展开来能将她整个包起,送至云端,房内瞬时有了兽皮的刺鼻香气。


    乔苏一如往常,在巷口的包子铺吃过早饭,便抬头望住天空,脑中空白一片。并非是自然而然的空白,系她竭力将所有思绪都从脑子里清空出去,做到完全不受困扰。到了晌午时分,饿意令胃酸不停涌上喉管,她自觉要被酸液灼伤,少不得掏钱再去买碗面疙瘩,却刚好面摊老板正在收拾东西。


    “哎!生意不做啦?”她因烦躁而变得恶声恶气。


    “你等晚上来吧。”老板正将一锅面汤水拿木盖盖了,将火封进炉灶内关好。


    “怎么了?赶去投胎?”


    “比投胎还急些。”老板脸上有种残忍的兴奋,“赌坊又要做‘人刺’了,大伙儿都去瞧了。”


    她似被闪电击中,两只眼睛里挤满了贵生的笑,唇形薄长漂亮。她隐约记得母亲还讲过:“薄唇的男人比较薄情。”


    于是,她用最快的速度向西街头狂奔,熙攘的人潮自动为她的疯狂让道。


    “贵生!贵生!贵生哪!”


    一路上,她惊觉那呼喊只在脑子里出现过,嗓子眼却发不出声来。于是她只是幽冥街上一个下等娼妓,负债累累的赌棍,将自己的男人亲手推上死路的毒妇!


    背负着这样的包袱,她跑至赌坊后方的石圈墙外,奋力拨开人群,乱发盖住她的双眼,然而她不需要看清楚什么,也不敢看清楚什么,却是没头没脸地跪下,将一枚金锁高高举过头顶,大声吼道:“潘老板!潘老板!!!我是乔苏!欠你钱的乔苏!!我来还债了!来还债了!!你放过他吧!求求你放过他吧!”


    回应她的不是潘小月,却是周边那些刺耳的嘘声。她只得抬眼,脸上每一寸肌肉都在抽搐。石墙内,一根高高竖起的木桩上挂着一个身板挺直的男子,浑身赤裸,血水不停从股处顺杆流下,他努力移动头颅,仿佛在拼尽最后一丝力气寻觅她的影踪。


    “贵生!贵生呀!贵生!我来还钱了!你不必死了!贵生呀!贵生呀!你不必死了!贵生——”


    她听见体内某个真正金贵的器皿碎了,系幸福,系希望,系将来……她的爱情与肉身在这一刹那双双轰然倒地。


    ※※※


    乔苏醒来的辰光,身上盖着狐皮大衣,她睁眼看见的是一张似曾相识的面孔,黄皮肤,深褐眼珠,法令纹悠长,穿一身玄色长袍,头发修剪得极为干净齐整。她想起那是东街头圣玛丽教堂的神父,他时常在这条街上布道,还好几次劝过乔苏信仰天主,因此而受过她的嘲笑谩骂,甚至还从这穷男人身上讨到过几毛钱。


    “你怀孕了。”


    这是贵生死的那天,庄士顿对她讲的第一句话。


    【3】


    杜春晓与夏冰站在潘小月跟前时,两人都恨不能将扎肉碎尸万段。可恨扎肉不是真的扎肉,否则怕是早已被嚼烂。他们断想不到,扎肉那个“过夜的地方”竟是赌坊,且是三人行到街当中,便有五条壮汉横路杀出,也不亮家伙,只笑嘻嘻地拍拍扎肉的肩道:“老兄辛苦了。”他们一路被押至潘小月处。


    走进潘小月的房间,三人的脚骨都不自觉地软了一半,因踩着花纹斑斓的厚羊毛地毯,令整只鞋都埋进里头去了。壁炉内收拾得很干净,堆有色泽光亮的冷炭,上方挂了一幅浓墨重彩的西洋油画,画中一长着鬼头的半裸男子,在林中追逐仓皇奔逃的少女;一张紫檀木桌子放在正中央靠窗的地方,蠢笨然而奢华,颜色便乌艳艳得逼人;右侧一个挂衣架子细细长长,伫立在银色海鸥飞翔于金色天空里的花壁纸上,那纹路看得深了教人晕眩;衣架旁的落地穿衣镜正现出女主人修长的侧影;难得的是,左侧竟是满满一墙的书架,上边挨挨挤挤码了好些精装本,镶金线的硬皮书脊冷冷释放其尊贵。


    “哟!未曾想潘老板还有些雅性,只是那个东西有些煞风景。”杜春晓拿嘴撇了撇那穿衣镜。


    潘小月只当看不见,继续笑吟吟地吃茶,本该办公文、奋笔疾书的台子上相当突兀地摆着四色果子并一碟蒸糕,洒在上头的红绿色分外惹眼。


    “杜小姐不必焦虑,今儿找你们来,也是扎肉的主意。”


    只这一句便再度将扎肉置于死地,他恨得心肝发颤,却不敢表露半分,只得冲杜春晓与夏冰干笑了两声,道:“没什么大事儿,只是潘老板……有个小忙,让咱们帮一帮……”


    “帮了有好处么?”


    听到“帮忙”二字,杜春晓顿时表现得释怀了,像是知道这一来既不用吃苦头,也不会被追债,于是整个人松懈了下来。


    “好处便是先前的债务一笔勾销。”


    杜春晓听了反而锁起眉来,长叹一声,掏出怀里的塔罗牌抛在地上,只一张死神牌正面朝上,她拿起“死神”,脸色煞白道:“我倒是宁愿背债,也不想摊上那些事儿。”


    听到这一句,潘小月面孔微微变色:“难不成你已知道是什么事?”


    “这不是我的牌刚刚告的密,说你这里出了人命嘛!”


    她心里不由冷笑,这一路走到西街头也要些时间,早已零敲碎打从扎肉嘴里掏出不少信息来,如今装模作样一番,只是希望能唬住对方。


    孰料潘小月即刻转了脸色,笑道:“可是扎肉半路上已跟你讲了吧!”


    虽被当场拆穿,杜春晓也不觉得窘迫,只将牌收好,直起身来,用夸张的姿态伸了个懒腰,死气沉沉道:“讲了些,我还想再瞧瞧尸首,可以么?”


    托恶寒天气的福,五爷的尸首分毫不烂,在地下室内摆放完好,因脊椎被戳碎的缘故,整个人像肉虫一般摊在水泥板上。一中年男子阴恻恻地站在旁边,打量杜春晓、夏冰与扎肉三人,眼睛里并无敌意,却堆有某种麻木的残忍。他身量不高,背部微驼,发长过肩,拿白绳胡乱地扎住,右半边脸藏在阴暗里,灰色大衣处处沾有白色烟灰,周身冒出清冷的残烟味。这味道勾起了杜春晓的烟瘾,她只得巴巴儿跑过去跟对方要烟,男子瞟了她一眼,耸肩摇头,表示不屑。


    “小气!”杜春晓讨了个没趣,回转身继续检验尸体。


    确如扎肉路上所言,这个五爷系被人勒毙后再串成“人刺”的,手指甲完好无缺,舌苔泛白,无挣扎或中毒迹象。股沟处血洞大开,一小截粉嘟嘟的肠子落在外头,夏冰不由得转过脸去作呕,杜春晓倒是仔细看了看,包括手臂与大腿内侧的尸斑,边看边自言自语道:“这尸体原也没甚好查的,我又不是仵作,看不出什么名堂。”


    “看不出也要看,这具看完了,还有一具。”男子突然开口,若非他发出声音,当时现场已无人还记得他的存在。


    “还有?”扎肉眼睛睁大,望向五爷旁边一个白布盖住的突起物,不免有些吃惊。


    男子终于从阴影里走出来,他们这才见识到他触目惊心的右侧脸,坑坑洼洼,似被太多厉鬼啃咬过,伤疤厚厚层叠起来,杂乱布在脸上,眼眶缩小变形,比正常的那只要小近一半,虽然恐怖,却令他看上去有了威严。


    另一具尸体同样与肉虫无异,但体型较五爷要匀称许多,骨骼精巧,从阴部、胸腔与头颅识别,系一位年轻男子,二十来岁的模样,双目暴睁,似是有诉不尽的愤怒。不仅如此,手臂与小腿处有数块淤痕,深深浅浅洒落,颈部勒痕同样惹眼。


    “他是谁?”


    “他叫沈浩天,是我们这里的荷官。”男子看尸体的眼神也是麻木的,与逛菜场时瞟过一片猪肉无异。


    “你又是谁?”


    男子怔了一下,回道:“小人姓章,章春富,大家都叫我老章。”


    “沈浩天是什么时候被发现的?”


    “昨天后半夜。”


    “谁看见的?”


    “我们这里一个女招待,她因身子不舒服,便躲到外头去透风,就看见了,当场吓得尿裤子。”


    “在赌坊后头挂一个人哪,得多大动静呀?怎的你们门口安排的那些叫花子都没发觉?”


    “这……”老章像是被问住了,愣了数秒方回道,“问过他们,都说没有听见。你去那边站一站便知道了,隔着一幢房的距离,后边有什么动静确实是听不见的。”


    “那就怪了,这个人明显死前有过挣扎迹象……”


    “一点儿也不奇怪。”


    杜春晓正欲好好发挥,却被扎肉打断,他正色道:“赌坊内部墙壁上均铺了吸音的棉胎布,为的是防止声音太吵,扫了客人雅兴,所以外头有天大的动静里面都是听不见的。”


    “那个发现尸首的女招待叫什么?”


    “好像叫谭丽珍。”


    “我说老章,你若只是在这儿守尸的,知道的可有点儿太多。”杜春晓借机揶揄了他一把,算是报刚刚不给她烟抽的仇。


    “哼!”对方却冷笑道,“已经算少的啦!”


    说毕,老章便替尸首盖上白布,缩回黑暗里去了。


    ※※※


    谭丽珍从哪里看都是肉进肉出的,鹅蛋脸施了最薄的粉妆,唇上只潦草地抹了些口红,鲜浓芬芳,因过于丰满的缘故,两条大腿并得再拢亦将旗袍下摆绷得紧紧的,乳房更是动若脱兔,一举一动都牵挂着男人的眼睛,男人想不看都不行。这样的可人儿,虽美得鲁钝,却不会让男人有压力,一对桃花眼更是泄露了情运。


    于是杜春晓兴冲冲拿出塔罗牌来,为谭丽珍算了一卦。


    过去牌:正位的星星。


    “啧啧……小妹天生丽质,男人都排着队要娶你过门儿,也不知道挑哪个好,可是把你愁坏了吧?”


    谭丽珍也不言语,只拿一对圆眼睛盯住牌面。那是典型的算命者,求卦的事体做得多了,已养成“高深莫测”的习惯,在算命师没有讲完之前,准与不准都不发表意见,用近乎狡猾的虔诚算计前途。而时常算命的人分两类,一类是命运多舛,需要买指引、买安心的;另一类属本性贪婪,永远不会满足现状。谭丽珍显然属于后者,然而杜春晓也体谅她的心思,一个美女若只甘心做伺候人的活,多半也太不长脑子了。


    现状牌:逆位的恶魔,正位的战车。


    原是“改邪归正”的意思,为了套出实话来,杜春晓少不得要歪曲一下,于是道:“哎呀呀!这两个牌可不太好,说的是谭姑娘你近期情运不佳,碰上了横祸呀……被车子碾过身子的滋味可不好受。”


    谭丽珍眉头一挑,也不争辩,只道:“接着讲。”


    见她如此沉着,杜春晓不免有些动气,于是加大了暗示力度,道:“倒转的恶魔牌,便是魔煞缠身的意思,谭姑娘近期定是被什么不好的东西魇住了。据说您还在赌坊后院儿碰上了死人?”


    “啊?嗯。”不知为什么,谭丽珍脸上浮过哀怨之色。


    “那个叫沈浩天的小哥可惜了呀,长得那么俊俏,应该被不少姑娘看上了吧?跟你一道在赌坊干活的几个姑娘都是沉鱼落雁的美人,这样的小哥活在绝色佳丽中间,可是如鱼得水呀!”


    这一句果然让谭丽珍有些按捺不住,她鼻子里轻轻“哼”了一声,道:“那天可吓死我了,小天也不知得罪谁了……”


    “他得罪了谁,可是谭姑娘你心里最清楚了?”


    几番诱供之后,杜春晓决心铤而走险,因她已从对方的表情里读出一些区别于凶案的信息。


    “啊?”


    “当晚你说是身子不舒服,出来透风。这赌场内因怕赌通宵的客人待久了会打瞌睡,便将通风设施做得极好,空气流通不讲,还四处都摆放了提神的嗅烟。倒是外头天寒地冻,吸一口气都凉透全身,你们又穿得少,别说出去‘透气’,就算偷情也最好待在屋子里呀!这假话说得也有点儿过了吧!”


    杜春晓翻开未来牌:正位的战车。


    “瞧瞧!”她嗓音尖声尖气起来,“战车牌,说的是爱情前程毁于一旦,因那魔煞未除,你恐怕这一世都不得安生呀。”


    “那……那要怎么除?”谭丽珍到底坐不住了。


    “嘿嘿……”杜春晓回复她一脸坏笑,道,“告诉我那一晚究竟发生了什么,我替你除。”


    【4】


    谭丽珍嗜吃如命。


    她的肠胃似乎永远处于索取状态,用翻江倒海的灼热饿感来折磨她。所以她不停地吃,煎饼果子、油淋鸡、咸肉片、酸菜炖肉、烤串条、刀削面……日食多餐,身上还得带些花生糖、香瓜子之类的零嘴,随时伺候那座贪婪的“五脏庙”。食物可促使她排除被赌客揩油的不满,令她的面颊始终维持迷人的桃红。身上的行头也是一改再改,双下巴拖得越来越宽,每每多吃一些,便要被几个荷官耻笑:“我们谭姑娘是越来越漂亮啦!”


    她晓得那些人是一面欣赏她的大胸脯一面调侃她日渐鼓胀的腰身,于是总有些愤愤的,走到哪里都板着一张脸。女同事倒是不大笑话她,只在更衣室内换装的辰光,会被她们无缘无故捏一把肚皮。胖女人总会无端让人觉得亲切,实际上她并不是个心胸开阔的人,起码远比她真实的胸部狭窄许多。赌客更是阴险,纷纷要她弯腰递酒,遂瞄准她鼓鼓的部位借机摸一下,把她气得险些晕倒。


    只有沈浩天不笑她,事实上他谁也不嘲笑,只过好自己的日子。荷官里头,属沈浩天最为低调,话不多,笑起来有两个浅酒窝,皮肤与谭丽珍一样水白剔透,嘴唇光洁,下巴长而尖细,一对玲珑腕骨时常在牌桌上飘移,指甲浑圆,据说拥有这样指甲形状的男子女人缘都极好。所以谭丽珍每晚收获多少猥琐,沈浩天便收获多少爱慕。


    “你吃这个,再喝点儿水,身材还会好些。”


    谭丽珍永远记得沈浩天那日对她讲的话,因她身上的旗袍终于被肥肉撑脱了线,腰眼里春光乍现,起初她还不自觉,继续托着盘子四处走动,孰料走到哪里都能撞上幸灾乐祸的淫秽目光。唯沈浩天对她轻咳两声,拿眼神示意,她方才意识到闹出了多大的笑话。于是又气又急跑回更衣室去换,换到一半,那件备用旗袍亦有些紧了,每个扣子都扣得很吃力,于是穿到一半竟哭起来。


    那个辰光,沈浩天进来,递给她一个松软饱满的纸袋,透过麻黄纸皮都能闻见里边的香气。是一块长方面包,芯子雪白,边缘焦黄。


    沈浩天给的食物果然让谭丽珍有了新的饕餮方向,面包甜中带咸,吃几片,喝点儿开水,腹内便饱饱的,与面疙瘩一样管用,还可随身带着,清爽便利。过了一些时日,谭丽珍自觉身体轻松了一些,穿衣裳亦不必像从前那般紧张,扣子系得行云流水。照镜子的时候,里头的影子虽还是丰腴的,膀子又圆又大,却有了好看的形状。


    她想过要报答沈浩天,又不知从何报答起,只得天天缠住他。要知道,一个女人开始缠住某个男人的时候,对方多半是逃不掉的,更何况沈浩天一点也没想逃,他接受她的亲近,甚至很快便占了她的身子。暗夜里,谭丽珍发觉,沈浩天比她想象中的要有力,喘息如兽。


    那些面包滋养了她的情欲以及对幸福的憧憬,于是她从缠住沈浩天,变成了要与他终生相好。夫妻之实虽有了,心里还是忐忑的,生怕他有朝一日翻脸,把那些颠鸾倒凤的时刻抹杀得干干净净。她自幼父母双亡,靠舅舅舅母抚养长大,在他们的冷言冷语下早早练就了独立生存的本领。她也不是把清白之身托付给沈浩天的,她十四岁那年稀里糊涂便向舅舅家隔壁一位鲁姓屠夫交出了童贞,只因远赴他乡需要路费。那屠夫身上的油腥味至今都未曾洗掉,她每每“闻”到便不由自主地想用食物来堵塞那些不堪的回忆。


    无人替她做主的谭丽珍,也只得任凭沈浩天耗着,况且她明白,依照赌坊的规矩,荷官与女招待绝不能发生私情,否则便要赶出去一个。之所以如此不通人情,皆因先前有过这样的教训。一个荷官与机灵过头的女招待有了那层关系,二人从外头叫了一个托儿,合伙诓赌客的钱。事情败露后荷官自然是吃尽苦头,据闻那女招待当时已怀胎数月,潘小月放了她一马,还送她回老家养胎,将丑闻做成了善事。


    仗着开过这样的先河,谭丽珍便不自觉得有些安心,于是变本加厉地从沈浩天身上索取,对方也不拒绝,干柴烈火得很,仿佛对她的心思浑然不觉。过了三两个月,她果然食欲顿减,胃部抽筋一般敏感,一丁点儿油腥都碰不得,素来每月都准时造访的东西也不来了。有了这样的筹码,谭丽珍胆子便大起来了,与情郎摊了牌。孰料对方的态度完全出乎她意料,表现得尤其高兴,却只字未提婚事,只说这几天会写信给温州老家的父母,并反复叮嘱她安心养胎。听闻沈浩天要告知二老,谭丽珍悬起的心便也放下大半,于是开开心心等着,一腔热血甚至助她挨住了妊娠反应的折磨。


    只可惜日复一日等沈浩天父母回信,肚子终于逐渐鼓胀,所幸她腰身肥沃,旁人对其体形变化也不大上心,只当她贪嘴又胖了。无奈之下,她只得几次三番地催,且是心烦意乱,脾气火爆得连自己也吓一跳。沈浩天无法,只得拿了万金油盒子装的一堆白粉末出来,叫她胸闷的辰光嗅几下。她照做以后,顿觉身轻如燕,能离地数尺在空中漂浮,压力遂一扫而空。只药性过了以后,发觉桌上一堆白花花的碎指甲,十根手指都已剪秃掉,才知自己折腾指甲折腾了整整一夜,不由心生恐惧。只是着了魔似的,下次再有憋屈的辰光,还是拿出来用,仿佛那是得道升天的机关。


    那一日,系沈浩天主动给谭丽珍打了暗号,眼里有神神秘秘的愉悦,她直觉是婚事有了着落,激动得面红耳赤。


    “这样算来,咱的孩子统共几个月了?”


    沈浩天讲话带有浓重的南方口音,吐字都是平直而细软的。


    “已四个月了,你也不着急……”提到月份,她又焦虑起来。


    他点点头,道:“你还能再等一等么?”这样的问法,令她伤心欲绝。


    “亏你讲得出口!”她气得有些怔怔的,“再等一等我便连做人都难了,既你说这样的话,我也不来为难你,这便去跟潘老板辞工,把原因一五一十讲清楚。过后肚里那块肉我也自会想办法处理,都与你无关!”


    这话里虽尽是赌气的要挟,但她内心却不是这么盘算的,只相信若是潘小月得知这样的事,必定会找这薄情人的麻烦,他那么精明,断不可能让最坏的事发生。


    “哪里就急成这样了!”他果然有了压力,太阳穴上一根青筋忽隐忽现,“咱们等一会儿到赌坊后头再商议一下,我等你……”


    “嗯!”她冷冷允诺,心里却对他不抱任何希望,只估测届时他会拿什么理由来敷衍,想到这里,恶向胆边生,于是狠狠掐了他的手臂,他痛得“啊”了一声,下意识地拿眼睛瞪她,却又不好怎样,还是走回到赌大小的台面去了。


    因当晚客人尤其多,四张台面挤得满满当当,所以两个人都未曾脱得了身。沈浩天办法多,竭力让他那一桌显得战绩平平,于是围观的人也没了,几个赌客都索然无味,待最冷清的当口,他便找了另一位荷官顶替,自己借故走出去了。谭丽珍要笨一些,但端盘子伺候人的活要自由许多,于是也假装拉肚子成功脱身。


    虽披了一件大衣,内里还穿着棉袄,但外头干冷的北风还是让谭丽珍瑟瑟发抖。她打了两个喷嚏,又开始心浮气躁,于是拿出沈浩天给的“仙粉”来定神。石墙内原本竖起的“人刺”早已收罗起来。在她的记忆里,前不久那老摸她屁股的五爷还被挂在那里示众,如今这些长期染血的尖木桩子却被横在墙角底下,很无辜的模样。沈浩天跟她讲过,这些柱子没被彻底清掉,皆因潘老板还是有杀心的,总提防着保不齐哪一天又要用上。


    想到这里,谭丽珍不由倒吸一口凉气,肺部也打了个寒噤,抬头看一眼暗蓝的天空,“仙粉”钢针一般刺进脑髓,令她清醒无比,也下意识地掖了掖腰间的铜剪刀。没错,她已下了一个血淋淋的决心,他一旦提及“分手”二字,她便用它扎进对方的黑色心房,然后把尸体埋在石墙外的雪堆里,筑成雪人。待来年春季冰融雪化,凶案暴露时,她早已辞工远走高飞了!


    就在这个时候,一只手捂住她的口鼻,那手炽热无比,有潮湿的汗渍,呼吸也在她耳边浓重起来。她虽来不及惊叫,更无从抵抗,身上一堆厚重衣裳已令她动弹不得,然而那只手她还是熟悉的,那系抚过她身体的手,系让她欲仙欲死的手,系在赌桌上不动声色控制牌局的手!


    “你莫要怪我,成亲的事暂且还办不来……”沈浩天的南方式软语仿佛自地狱传来。


    她瞬间由惊恐转为愤怒,哪有为了这样的事情杀人的?


    “不如让我带你去一个地方静养,把孩子生下来……”他像是突然意识到下手太重有伤及亲骨肉的危险,不自觉地松开她。她努力抑制愤怒,转过身来看他那张沮丧呆滞的脸。“仙粉”的药性缓缓来袭,她登时踩在了云端,每个细胞都被抽空了水分,变得轻盈无比。


    “你这个天杀的……”话未讲完,她直觉舌尖已微微刺痛,大抵是牙齿开合时磕到了逐渐麻木的门腔,再后来,便什么也不知道了。


    一觉醒来后,谭丽珍却发现自己不知何时已在挡雪的屋檐底下躺着了。她撑起身子,却见血斑点点,难不成是流产了?她急得心都快要跳出来,也顾不得手脚尚处在麻木中,哆哆嗦嗦地站起,摸索了一下两腿间,才发现那里并非出血的源头,于是松一口气,再顺着血迹检查,那红痕长远、盘曲、断续,在暗夜下的积雪上划出一个诡异的符号。


    “符号”尽头,一根木桩直刺天际,沈浩天被雪珠打得银眉白首,在顶端冷冷俯视着她。


    【5】


    杜春晓听完谭丽珍的供述,便转头对夏冰笑道:“怎么咱们无论碰上什么案子,都有痴男怨女的戏份?”


    “如此说来,那沈浩天也是活该,还是想办法请郎中把孩子做掉吧。”


    扎肉说了这样大咧咧的话,当下遭遇杜春晓与夏冰的白眼。谭丽珍却没有动气,反而一脸迷茫。


    “对了,你说的那‘仙粉’可方便拿出来让咱们见识见识?”


    谭丽珍思忖片刻,遂从皮包里拿出一个描龙刻凤的脂粉盒,打开来,掰掉装胭脂的铅盒,从底下掏挖出一个万金油盒子来,递给杜春晓。


    杜春晓打开,拿指甲挑挖了一点放在舌尖,品了半刻后,突然抬头指着对方后脑勺上的发鬏问道:“这个是哪来的?”


    “不晓得,只来上工的时候,都统一发了这个。”谭丽珍抚了一下松松地簪在脑后的粉色蔷薇花蕾。此花蕾乍一看外表鲜活,触感却是僵硬的。


    “唉……”杜春晓不由得长叹道,“扎肉啊,咱们少不得还得再去会会教堂的那几个小兔崽子!”


    “要去你去!我不去!”扎肉将头摇得跟拨浪鼓一般。


    “我说你在这里倒是逍遥自在,债都让我们背了,潘小月如今也只盯着我们两个人,你还快活得很,稍不留神人就不见了,也不知去哪里祸害人了。”


    夏冰这番话,是挑破了扎肉在赌坊这几日的行踪。虽说是在潘小月眼皮子底下活动,却似乎丝毫不受约束,动不动就没了行踪,也不知去了哪里。更蹊跷的是,每每他义愤填膺告知杜春晓时,却换得她的淡笑,只说:“大概是看摊子去了。”


    那个“看摊子”指的是什么,夏冰死活问不出来。


    ※※※


    若望的花房香得叫人窒息,他的嗅觉便是在这样汹涌的味道里渐渐迷失的。倘若真有“天堂”这个地方,对若望来讲肯定就是制作干花的地方。因庄士顿和一些教徒都有花粉过敏的毛病,也闻不惯那香气,所以他的“天堂”被搬至钟楼底下的厨房隔壁,这样选址的好处便在于,可以用厨房内开灶的暖意维持花房温度在十摄氏度以上。在气候异常严峻的日子里,如果灶头热不起来的话,他也会开启暖炉。


    花房是个落英缤纷的世界,用细麻线扎成长串的绣球花、木槿、飞燕草、艾菊、玫瑰花蕾等等,一串串挂在横穿房间上方两端的铁丝上,姹紫嫣红好不热闹。纸莎、熏衣草、菖蒲、星星草,在几个巨大的玻璃缸内摆出扇形姿态。靠暖炉管最近的地方摆着一个熏得烟黄的竹榻,上头铺了密密麻麻的玫瑰,它们正逐渐在高温中干燥,最后演变为纸片的触感。通体雪白的若望在铺天盖地的干花里徜徉,整个人像是透明了,浸淫在花香里,他与它们的共同之处就都变成了纸般轻薄。


    “哟!未曾想这破地方也有世外桃源呢!”


    杜春晓撩起干花织就的“珠帘”,走到中间。那些花都是春夏季留下来的,水分早已被抽取一空,由于太过干燥的缘故,很多便是一触即碎的,化作艳屑散了一地。冬天把本该在花蕊里活动的虫子冻死了,所以它们极干净,很大一部分拿胡乱钉起的木箱装着。这些铺挂在光天化日下的,显然是归纳堆放有困难,只得这么摊着。


    然而,即便花团锦簇,杜春晓与夏冰还是不得不把目光投向玫瑰花床般的竹榻上那具玛窦的尸体。玛窦眼眶塌陷,满面疮痍,仰面卧于血红的花瓣间,双手安静交叠在胸前。杜春晓站在榻前装模作样画了个十字,遂望向若望,冷冷道:“怪道你要放我们进来,原来这里又出人命了。看来,把我们赶走了,也未见得恶灵就退散了呀!”


    夏冰此时才想到,刚刚鼓起巨大勇气敲圣玛丽教堂的门时,安德肋却平心静气地将他们迎入,并带到若望的“秘密花园”,事情进行得如此轻松,其中必然有让人无法轻松的真相。


    “玛窦是个很谨慎的兄弟,尤其在天主庇佑的地方也出了许多怪事,所以他胆子特别小,从来不敢夜间外出做些什么……”若望顿了一下,眉间的阴霾也更重了一些,“可是,今早我们却发现他没和禄茂睡在一起,弟弟也不知他去了哪里。我们找了很久都没找到他,后来……费理伯发现花房的门缝里渗出了血水。”


    满坑满谷的干花熏得夏冰几度干呕,他开始觉得这些植物一旦通过特殊技法令其违背常理,保持住的“美貌”就有些恐怖了。奇怪的是,若望与这雍容到晕眩的景致放在一起倒是贴合无比,像天生就是从里头长出来的一枝干花,清冽纯白,瓣上点点桃斑系他面颊和脖颈的粉色毛孔。夏冰立刻顿悟为何这里到了冬天还将花放在外头,原来是为了掩盖血腥、清洁房间而用。何况若望的表情也并不享受,嘴角挂着凄凉。


    “上回不是说我们是凶手么?怎的如今又巴巴儿引狼入室,天宝?”


    杜春晓永远得理不饶人。


    若望那张宛若石膏的面孔纹丝不动,只默默抬起玛窦的一只脚,脚跟处尽是斑驳伤痕:“十二门徒的故事里,玛窦晚年游遍中东各地,建立了自己的教会,他的脚走过太多的路,最后在波斯殉道。那双脚,应该和这一双差不多吧……”


    “那三个人真正的死因是什么?”


    若望摇头道:“谁都不敢仔细地察看尸体。”


    “可是你很想知道,所以才允许我们入内。”


    “不是。”若望那对乳色眼珠轻轻颤动,“是因为神父大人想见你们。”


    “他在哪里?”


    “礼拜堂,我带你们去。”


    花房的门关启的那一刻,那些锦绣恍惚也被沉重的木门封锁在另一个世界里,连同玫瑰、菖蒲、熏衣草,还有玛窦,统统隔离,通往梦幻的桥悄然断裂。


    礼拜堂与从前一样寒酸,灰蒙蒙的长条座椅,灰蒙蒙的布道台,灰蒙蒙的耶稣像吊在高处,像死神在暗中狞笑。


    一个屁股很大的红头发女人摇摇摆摆地走出忏悔室,眼圈也是红的,口红沾在牙齿上,状如嗜血。她懒洋洋地扫过杜春晓,却对夏冰投以惯性的媚笑。想是天生刁钻的性情使然,杜春晓竟上前一把拦住那女子,笑道:“姐姐,出个价儿吧!”


    孰料娼妇当即啐了一口:“呸!也不看看地方!”


    话毕,便甩下杜春晓走出去了。


    忏悔室的门开了,庄士顿从里边走出来,看见杜春晓时却没有行教礼,显得心事重重。


    “庄士顿大人,找我们有何贵干?”


    “魔鬼……”


    庄士顿口中念念有词。


    “什么?”


    “魔鬼……”


    “魔鬼怎么了?”她终于听清楚他的叨念。


    “我不得不承认,这里出现了撒旦的子民。”庄士顿的脸色较几天之前愈加苍白,一连串的打击吮干了他的信念,“杜小姐,他们……他们都是我的孩子。”


    “我知道。”杜春晓点头道,“如果你能对我诚实,透露一点关于魔鬼的信息,也许摆脱困境并没有你想象得那么困难。”


    “是那鬼魂干的。”若望冷不防开了口。


    “什么鬼魂?”


    “一个男人的鬼魂。”庄士顿目光空洞,神思已投向极遥远的过去,“这条街上,有许多出卖自己身体的女人,虽然灵魂得不到拯救,但天主还没有完全剥夺她们生育的权利。可是她们养不起孩子,所以经常会用尽办法把这些生命扼杀在肚子里,也有一些……生下来了,却仍然逃不掉被生母溺毙或者被掐死后马上埋葬的噩运。还有一些……”


    “还有一些,会被丢弃在圣玛丽教堂门口,也就是交到你的手中。”杜春晓脸上的戏谑已剥得一干二净,代之以严肃的表情。


    “对。”他沉重地点了点头,“但是有一个女人,她知道孩子的父亲是谁,只可惜那个男人死了,所以她还是把这份上苍的礼物转赠给了我。她的男人死得很冤,死状惨不忍睹,临死之前,他对目睹自己悲剧的人大叫‘我要和老婆孩子在一起’,他断气之后,还被割去头颅、挖掉双眼示众。所以,我一直担心哪一天,他的冤魂会回来讨公道。”


    “那他为什么要来害这些教徒?你可是他的恩人。”


    “因为你知道的,圣玛丽教堂很穷,所有人都在饿肚子,所以孩子们过得并不好,我有责任……”庄士顿眼圈随之红起来,“我想可能是那冤魂希望自己的儿子能在天堂过上好日子,所以才……可是鬼魂除了仇恨,多半记性也不太好,所以分不清哪一个才是他的亲骨肉,于是把他们一个个带走。”


    “神父大人。”杜春晓揉了揉鼻子,道,“我很佩服你的想象力,也理解你的恐惧。可是,我这个人最大的毛病就是不信鬼神。要不然,您负责把那鬼魂和他女人的名字告诉我,我负责找出那个活生生的凶手,可好?”


    庄士顿眯起眼睛,似在犹豫,但很快便下定决心,告知杜春晓:“那个男人叫田贵生,因欠赌债,被赌坊的人杀害。他的女人是做肉体交易的混血儿,人们都叫她乔苏。”


    “他们的儿子是不是叫阿耳斐的那个孩子?也就是田玉生。”


    庄士顿用沉默代替回答。


    【6】


    扎肉在幽冥街转悠了整整一晚,也未碰见那个叫乔苏的女人,倒是与人高马大的俄国女子苏珊娜打得火热。那女子据称与乔苏是“患难之交”,当年对方分娩时,她还替负责接生的庄士顿神父打过下手。关于乔苏的事,苏珊娜除了知道她为一个倒霉鬼生过孩子之外,其他也并不是那么清楚,只顾勾着扎肉骗零钱。扎肉给了她几个银角子后,便有些不快了,恨恨道:“这样吧,劳烦姐姐带我去她的住处瞧一瞧。”


    “不用瞧了。”苏珊娜用生硬的中国话回道。


    “怎么讲?”


    “今天傍晚时分,我是眼睁睁看着她神出鬼没地在巷子里拉生意的,后来竟碰上个出手大方的客人,把她带走了,现在还没回来呢!”


    “还记得那客人长什么样吗?”扎肉隐隐有些不祥的预感,心想:“不会这么巧吧?”


    “黑灯瞎火的,哪里看得清?”苏珊娜一面讲“不知道”一面却伸出一只指甲缝乌黑的大手来,手指上上下下灵活摆动。


    扎肉无法,只得又拿出一个银角子塞进她指间,吼道:“快说!”


    苏珊娜这才兴高采烈道:“那客人看起来有四五十岁,个子普通,只是灯下闪过的面孔有些吓人,半边都被火烧过似的……”


    她话未讲完,扎肉已冲出巷子去了。


    苏珊娜是次日晌午时分去烟摊买香烟时才发现前一晚扎肉给的银角子都是锡做的。


    ※※※


    “乔苏?”


    在杜春晓绕了好几道弯才问到重点之后,潘小月竟茫然片刻,过一会儿脸上才有恍然大悟的表情,道:“原来是那个婊子呀!”


    “对,那个婊子被你的人带回来了,我们要审一审,也许她还是个关键人物。”


    也许是错觉,夏冰觉得眼前的潘小月虽永远是跋扈的表情,眼圈却是黑的。


    “你这一说,我倒是想起来了,十多年前她因欠了一笔赌债,确实与我结下些梁子。不过她那会儿子就已经是残花败柳,如今就更不堪入目了,要想找赌坊闹事,恐怕没那个能耐。”


    她说毕,便从一只金丝楠木制的圆壶里取出一勺烟丝,放在裁好的雪白烟纸上,卷拢,用口水封圆,点火。室内遂弥漫起一股辛辣的雾气。


    杜春晓即刻被勾起了烟瘾,也掏出烟来,跟扎肉要了火柴点上,两个女人开始了对喷。


    “潘老板,人的仇恨是无止境的……”她的笑容突然变得诡秘,“不过按理讲,这些年来赌坊后头竖起的‘人刺’也不止这一个,不定有多少人在背后咒你千刀万剐咧!”


    潘小月那张巴掌大的脸已被烟雾蒙住,她不由得眯起眼睛,喃喃道:“若我潘小月怕这些冤魂索命,伺机复仇,也就不会把赌坊经营到现在……”


    “哈哈!”


    杜春晓突然尖笑一声,随后像是被香烟呛着了,竟剧烈咳嗽了半晌,才回复过来,接话道:“这也是我觉得奇怪的地方。”


    “你该奇怪的是什么人给赌坊捣乱,其余的都不必关心。听好,我只讲一遍,乔苏不在我这里,可既然你已说到这份儿上了,有些事情倒也不得不防。这样吧,给你三日,去把乔苏找来,审人的事儿你们多半也不会比我干得利索。谁敢在我跟前……”潘小月一对凤目竟是盯着扎肉的,“说半句假话,我都闻得出来!”


    话说得虽狠,扎肉倒是心里明白得很:今夜赌坊开张之前,他是逃不出潘小月的闺床了。


    被反将了一军的杜春晓,也只得一脸苦笑地去找老章。


    ※※※


    据谭丽珍透露,这个章春富系土生土长的黑龙江人,因精通赌术,在赌坊初建时便已在幽冥街混出名号,曾在潘小月的地盘上连赢三个晚上,四张台面都是他的世面,且从未露过半分出千的破绽。潘小月无法,只得在第四晚差人叫他过来谈判,要出钱劝他收手,他怎么也不肯要,只说钱自己会赚。结果也不知怎的,半个月后他竟成了赌坊的管事人,潘小月的左右手了。


    “完了,原来是这个章春富呀!”扎肉忽然从旁插嘴,脸上有些肃然起敬的意思。


    “怎么了?”


    “说到这个人,他并非精通赌术,却是深谙千术,也算我的前辈。听一些人说,此人纵横江湖三十余年,自大亨到山匪,行事嚣张,有钱人几乎都是他的目标,且从未失手。后来为了一个女人退隐江湖,原来是躲到这儿来了!潘老板之所以将他收买了,必然是专请他抓那些在赌场出千的人,怪道小爷我这样的高手居然会被他们逮个正着,抓骗子最好的办法就是让另一个骗子动手。”


    扎肉望望那两只包得像粽子一般的手,竟像在瞻仰某件圣器,可见对老前辈确是仰慕有加。


    “胡扯!”


    面对扎肉的膜拜与杜春晓的试探,章春富只回复了这两个字。他住的房间与潘小月的隔了一整条通道,系最里边的,安静且阴森。房内也贴着精致的墙纸,摆了气派实用的胡桃木家具,却是炕床加炕桌,传统得很。没有古董之类的东西拿出来充阔,墙上也是雪洞一般的白,像是刻意低调。


    “真当是胡扯,就请章爷您多担待。不过此事非同小可,关系到赌坊的前途声誉,章爷您……”


    “叫我老章。”


    “老章您若知道些什么,务必告知我们几个,我们还不出赌债,破不了案子,下半世要给潘老板做牛做马还债事小,赌坊生意受影响事大啊。”


    “杜小姐言重了。”老章反应还是淡淡的,屋内生了火,暖融融的,他只穿一件厚夹衣,黑棉鞋上破了个小洞,露出黄白的绒絮,“只凭几个死人就能把这条街上经营了几十年的赌坊搞垮,恐怕也有些夸大其辞。这几日你们也都在,可曾见四个台面有少过客人?潘老板只是好胜心重,眼里容不得半粒沙子,人无缘无故死在她的地盘上,她怀疑的便是有仇家捣乱,趁这当口必然是要斩草除根的。事情得不到答案,你们几个的下场自然是惨的,得出真相了,或许整条幽冥街都会腥风血雨。所以……奉劝三位人精儿,还是想法子凑到钱来还债要紧,退一万步讲,你们真以为破了这案子,就能平安离开幽冥街了?”


    老章的声音沙沙的,半边狼藉的面孔在火光下照得每条疤都闪闪发亮,像极了新伤。


    杜春晓听完这番话,不由得笑起来:“你这管事儿的倒也好,拿着潘老板的钱却不替她说话,反而劝我们不要查了。可你说乔苏不在你这里,又有谁能信呢?这样吧,原本我还想私下里跟您打听完就罢了,既这么着,那就休怪咱们不仗义,索性禀了潘老板去,看她如何处置。哦,对了,刚刚潘老板还跟我说,任何人在她跟前撒谎,她都闻得出来。老章您身上的谎味儿如此之重,怕是等一会儿非把老板呛着不可。”


    话毕,她便转过身往门外走去,夏冰与扎肉忙跟在后头,蓦地那扇看似平常的门却突然关上了,似有无形鬼手在外头狠狠推了一把,三人当下便愣在那里,再不敢动。


    “杜小姐。”老章声音较先前还要洪亮一些,“你还不知道这几天发生的其他事。”


    “其他又是什么事?”杜春晓只得回过头来,一脸的诧异。


    “你问问他!”老章指的竟是扎肉。


    扎肉吞了一下口水,压着嗓门道:“这几天死的人,绝不止教堂和赌坊的。街上祥瑞米铺的店伙计阿四被人活活打死在家中床上;专在茶楼摸钱包的强子尸体昨儿在屯子一里开外的冰窟里被发现;风月楼的头牌陶香香出局当晚回来,竟在房里上吊自尽了,事前也没个征兆……都是死于非命。”


    “这些人的死跟赌坊的案子有什么联系?”夏冰问道。


    “联系很大。”杜春晓神色无比凝重,“那些人的亲友必定都是欠过赌坊的钱,最后做了‘人刺’的。”


    “难……难道说……”


    “没错。”扎肉点头道,“潘小月已经想到可能是仇家上门,所以开始滥杀,要的是斩草除根。”


    杜春晓转向老章道:“这也是你把乔苏带走的原因?”


    她忆起去圣玛丽教堂的路上,确有队伍浩浩荡荡抬着棺木自身边走过,一群花枝招展的娼妓鬼哭狼嚎,最前头一老鸨模样的妇人,肥膀子上圈着金晃晃的水貂皮披围大声号啕,只是不见半滴真泪。


    “所有与赌坊有牵连的输家都没有什么好下场,他们的亲人多半都在地狱里煎熬,不能踏出潘小月掌控的地界,在这里不惜一切代价地挣钱,来偿还那些‘人刺’生前留下的赌债。赌坊榨干他们身上的每一滴血汗,让他们生不如死,而且你们都知道这利滚利的规矩,许多负债人这辈子做牛做马都是还不清的。乔苏只是这些可怜人中的一个,我原本想救她的……”


    “‘原本’是什么意思?”杜春晓已听出话外有音。


    “意思是我给了她钱,送她上火车去别的地方。可是……她却半路逃回来了。”


    “逃回来了?”夏冰与杜春晓齐齐惊呼,两人甚至脑海里都浮现了一个步履蹒跚、满面皱纹的妓女,衣着褴褛在雪地中前行,眼中布满愤怒的血丝。


    “她为什么要逃?”


    “我最怕心有怨恨的女人,表面假装放下了,其实永远都放不下。乔苏就是这样的,为防她做傻事,我还特意将她送上车,然后躲在候车亭的柱子后边盯着。因为我是靠骗人混饭吃的,所以对谎话特别敏感,早已觉出她并不甘心离开。果然,车子才慢慢开出一丁点儿,便看见她跳下车,跑走了。”老章的言语里漾着一缕痛楚,又堪称“良知”。


    “那你为什么不追上她,再送她上一次车?”


    “不行。”老章摇头道,“既然她不想走,你再勉强,她还是会做同样的事。何况,这条街上潘小月的爪牙遍布,我也是买通了两个人才把乔苏带出去的,再节外生枝的话,恐怕会被她查到。而且当时赌坊营业的时间也快到了,我必须准时出现在那里,天天如此。”


    “乔苏去了哪里?”扎肉问这话的时候显得愣愣的。


    “甭管这个女人了。”杜春晓面孔有些发红,像是下了极大的决心,道,“扎肉,你看着的那几个摊子,也该收一个了吧!”


    扎肉无奈地抓抓头皮,有些不情愿地点点头。


    【7】


    周志生平最看不起两种人:赌棍和妓女。


    他嫌弃前者不够脚踏实地,过一朝天堂、一朝地狱的恐怖生活,到头来还会上瘾,乃至豁出性命。尤其早几年时亲眼见平常做衣裳针脚极其细密的张裁缝被高高挂起之后,他只好将其独子阿四带回来做伙计,从此也对这玩意儿愈加敬而远之,连平素邻里间联络感情用的麻将都不碰;后者则是周志的一块心病。还未成家的时候,他去风月楼嫖过一次,为此特意提前收了半个月的米账,点了当时声名在外的头牌姚金凤。姚金凤面相确实甜美,笑起来也销魂,孰料张开腿却见点点梅斑,当下把他恶心了,急急丢下钱逃出来,却还被老鸨抓住讲是还不够,他当下不服,意欲争辩,却见几个身材彪壮的小厮跑出来,穷凶极恶的模样逼得他只好又放了一点血,才被放过。此后,周志对女人便有些嫌恶,娶过门的老婆也是平胸细腿,没有半点风情,头脑却精明得很,做生意倒也是一把好手。


    这样谨慎而富裕的日子,令周志心满意足,除了前天阿四不知得罪了什么人,竟头骨凹陷死在床上,他少不得还得置备一块墓地,一副棺材,把人草草下葬。即便已是一切从简,老婆桂花还是脸色难看,依她的想法,将阿四一卷草席抬去荒郊埋了了事,还要出钱叫人刻碑、挖土,这笔丧葬费说少也不少。然而周志每每想起张裁缝临死前的绝望眼神,便怎么也下不了这个狠心。不过这还不是让桂花给他甩脸子瞧的主要原因,阿四死了,铺子缺人手,得找一个帮手才是最急迫的。可恨周志虽做人实诚,却终有一些旁人不易察觉的弱点,便是好珍奇古玩,一有闲钱便去逛城门外的庙市,淘些宝贝回来,所以时常手指上、脖子上都是玉片珠串,且频频更换,再想要请到不计较低廉薪资的伙计,只能是难上加难。


    所幸周志倒是也想到了一个人,乃半年前来这里毛遂自荐过的藏人赵六。当时阿四干活也算卖力,这里又视藏民为野蛮人,普遍排斥,于是就没有要。不过周志还是留了个心眼儿,未曾一口回绝赵六,却要他帮忙收那些收不回的陈年老账,由里头抽一成的佣金给他。赵六年纪轻轻,面孔四四方方,倒是忠厚之相,并未嫌弃这极可能白做的事,乐颠颠去了。三个月内,居然陆陆续续将老账都收回来了,周志心下又喜又怕。喜的是当初自己选对了人,怕的是不知这小子用了什么不地道的方式,若是耍阴使狠收来的,将来不定哪天也会用到他头上。于是便找了一家刚清了债的打听,对方咬牙切齿道:“这小哥儿天天跪在我家门口,也不拦着我们做事,只说做人要讲诚信,要用拜菩萨的方式把我们拜醒。你说我们哪里还有不清账的道理?”周志听后心里便有些感动,给钱的时候不由得多塞了几个洋钱给他,却被赵六数出来奉还,只说:“当初说好的。”


    如今铺子里缺人,周志自然去找了赵六来,孰料对方一进门便是面目全非的一张脸,姹紫嫣红的,路也走不稳当。


    “怎么这样了?和人打架了?”


    “不是。”赵六摇一摇头,憨笑道,“惹娘生气,她打的。”


    周志听了顿觉赵六有些好笑,少不得说:“你娘够狠的,不是她亲儿子吧?”


    “不是娘狠,是我该打。”赵六一点没有动气,还是笑嘻嘻的。


    “那你倒说说,是怎么个该打?”


    “喏,为这个。”赵六解开棉袄领扣,从里头掏出一块紫气斑斓的圆东西,约有三指粗,“这是家传宝贝。”


    见到罕有的紫色蜜蜡,周志即刻两眼放光,忍不住将那东西自赵六脖子上除下来,反复摩挲,果然肌理细腻、温润熨帖,用力搓热之后有一股似有若无的松香。


    好东西呀!


    周志恨不得即刻揣进怀里,却又不得不巴巴儿还给赵六。


    “这东西是赵家的传家宝,永世不得变卖。可我娘如今病得厉害,急需用钱抓药,我前阵子便将它卖给了一个俄国客人,拿了两万块。”


    “你小子也是有孝心,那怎么还会被你娘打?”


    “怎么不打?”说到“被打”,赵六眼圈儿便红了,“娘一听说我把蜜蜡卖了,竟把病气好了!爬起来操了扫帚把就打呀,你看……”他右侧脸上果然是扫帚柄抽出来的红痕。


    “那你还去把传家宝要回来啦?”


    “要不然还能怎么办?跟了人家整三天,一见那红胡子大老爷我就跪,最后人家没办法,只好还给我了。当然,给娘看病的钱也没了。”


    说到这里,赵六眼里满是忧虑。


    ※※※


    赵六一进祥瑞米铺,整个店都变得生气勃勃了。他脾气好,手脚勤快,做生意也不骗客人斤两,两天下来,桂花的面色也渐渐缓和了,甚至主动跟周志讲新来的人请得忒划算。周志得意之余,依然为那块蜜蜡心痒难耐,于是少不得试探赵六。


    “赵六啊,你娘的病怎么样了?”


    “好是好些了,前些日子让大夫瞧过,说是药不能停。”赵六刚搬完米,浑身发热,索性将领子都敞着,那个紫色宝物在他藏族人特有的肌肤上一起一伏。


    “那钱还够么?”周志假装与赵六唠嗑。


    “怎么够得了?”赵六爽爽气气答道,“都快愁死了,那药又贵,还得用人参吊着,哪来那么多钱哪!”


    “赵六啊……”赵六的烦恼为周志增添无限底气,他起身拍了拍对方的肩膀,道,“听我一句话,把那传家宝卖了吧。再怎么宝贵,都不如亲娘的性命要紧,是不是?”


    “不成!会把我娘气死的,我可再不敢了!”赵六连连摆手,急得青筋直跳。


    “也是,嘿嘿……”


    周志竭力劝自己放弃这个想头,却是越劝意志越坚定,从起初“不经意”地提议,终于走到胡搅蛮缠的地步,非要拿到赵六脖子上的传家宝不可。后来把赵六逼得紧了,他只得吼道:“老板,你再纠缠,休怪我赵六不领情,我这就辞工了!”


    “你辞了工,更没收入,可怎么再给你老娘抓药?!”周志不由得也喉咙粗起来了。


    一句话,把赵六说得哑口。他愣愣看着外头阳光洒落雪面的街道,肮脏的积雪堆在每个店铺门口,过了许久,方道:“那……也得我娘同意,你跟我去见了我娘再说!”


    赵六家住的是幽冥街外边老远的一间干打垒里,湿气冲天,因无暇烧柴续火,炕头也是冷的。赵六的娘面色黑红,皱纹一直叠到脖子上,拿被子盖住全身,只露出那颗白发苍苍的头颅,见儿子带了人进来,似乎也有些紧张,努力撑起身子,却很快便软下来了。赵六一下跪在母亲炕边,嘴里咕咕咙咙讲了一些藏语,那老人果然自床上跳起,当下把被子一掀,露出瘦成一把枯骨的身体,她一面狠狠抽打儿子的肩膀,一面呜呜哭着,最后两人抱作一团。


    周志退在一旁,心情忐忑,专等着结果。


    母子二人也渐渐不再激动,又用藏语哇啦哇啦一通之后,赵六总算站起身来,郑重其事地脱下蜜蜡,放到周志手里,道:“娘答应了!”


    “那……钱……”周志激动得声音微微发颤。


    “娘说,上回卖给那俄国人是两万,卖给您也不能偏心加价,还是两万!”


    周志听闻,心头一阵滚热,最后死活丢下三万块,才安心离开,那块蜜蜡发出的芬芳几乎陶醉了他的整个人生……


    次日,赵六没来上工,第三天、第四天、第五天,都没有来。


    周志也是过了很久才咂摸出真相,这个赵六和他娘,是永远不会再出现在他生命里了。然而他们并未离开幽冥街,只不过身份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从“赵氏母子”变成了两个骗子老乡,一男一女,一侦探一老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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