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掘坟
3个月前 作者: 异度侠
白枫呆呆地喝了一口咖啡,望着窗外射进来的暖洋洋的阳光发呆,脸上稍微恢复了一点血色,她突然转过头开口问我:“那到底是什么东西?”
自从昨晚遭遇怪尸之后,白枫就像丢了魂似的,虽然我立即带她离开了那所房子,离开了小镇,回到了s市,可是一晚上她都呆呆出神。一闭上眼就从噩梦中惊醒过来,我只好守在她旁边不敢离开。就这样一直折腾了一夜,她才稍微安稳下来。我理解这种恐惧对一个一向不相信正常人类生活以外的东西的人心灵的震撼,那不是简单几句安慰话就能轻易释怀的。想想我第一次接触这类事件时的表现,也比她好不到哪儿去!
我皱了皱眉头:“这个我也没有想清楚,如果说是僵尸的话,却有几点难以理解。第一,僵尸一般在人刚死不久的时候发生,那是因为人刚死后,许多意识所形成的磁场还没有消失,脑子里还有一些深藏着的潜意识,如果人没有火化,往往会形成僵死!可是这老头已经死了三年多了,就算他墓穴所在的风水极好,致使尸体入地不朽,可是脑子的潜意识不可能存留三年而不消失。可是从昨晚的情景看,他的尸体虽然没有腐烂,也是基本上干枯了,身体上根本就没有,脑子里也不可能有,脑子在干枯的情况下是不可能保留潜意识的!”
白枫一双眼睛目不转睛地看着我,听得很认真。我看她没有厌恶的表情,知道自己的叙说并未引起她身体不适,于是又接着说:“第二,要是僵尸的话,墨斗和桃木剑在它身上不可能不起作用。你在香港鬼片里也应该见过,就算是千年僵尸一旦遇到这两件东西,也会有反应,虽然我不知道这是什么原理,可这是老祖宗传下来百试不爽的法宝!”
白枫插嘴说:“那这么说狗血也有作用了?”
我点点头:“是的,不过狗血不是最厉害的,如果用女人的话效果会更好!还有一点,僵尸伤人,僵尸一旦遇到生人就会被生人呼出的气息吸引而暴起伤人。”
白枫被我的讲述吸引了注意力,也许是因为我给她剖析出昨天晚上那个不是僵尸而没那么害怕了,精神也有了一些好转,又问:“不是想喝人血吗?”
“那是西方的吸血僵尸。严格来说,西方的那种不算僵尸,因为它们不是尸体,只是介于生死之间的怪物!”我喝了一口咖啡,接着说:“不过奇怪的是,当我取下遗像并放上罗盘改变了那间屋子磁场的时候,它的感应很灵敏,好像它的脑子并没有完全死掉,潜意识中对磁场的把握很准确,这又和僵尸很相像!不过,案情已经大致清楚了,正是因为它的突然造访,致使一家三口因为恐惧而导致心跳过速死亡,这也是种因得果,如果他们将尸体及早火花,悲剧也就不会发生了。现在你可以向上面交差了!”
“那尸斑怎么解释呢?”白枫突然问。
我想了一会儿,实在也没有更合理的解释,只好说:“一般来讲,人死之后,因为机体已经处于缓缓消亡腐败中,一旦被深埋地下,处于密闭的环境里,如果这里比较潮湿,就会长出尸斑。可是,尸斑不大会传染,也许这种尸斑比较特殊,就好像瘟疫一样,见风就会传染,这个要等到解剖之后才能有结果,也许解剖之后也无法辨别其特性,不要对现代科学抱有太大的希望!”
白枫在听到“瘟疫”两个字后,身体不自禁地哆嗦了一下,下意识地去看自己的手臂,她光滑的手臂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可能发现身上没有尸斑,心里才略微轻松了些,轻轻呼出了一口气。
我半开玩笑地安慰说:“尸斑是不会传播给生人的,你倒是想,可惜没有这个待遇!”
白枫白了我一眼:“那接下来呢,你要怎么做?”
“将凶手缉拿归案!”我笑着说。
白枫吃了一惊:“你要将尸体挖出来!”
我笑了:“我不光要把尸体挖出来,而且要对它进行解剖,至少应该搞清楚是什么原因导致它突然变成了僵尸!这就是我的兴趣所在了,也是这次来的目的,总不能留一个疑团给你们,不然我的名声不就给毁了吗!”
白枫看着我,突然笑了:“你真奇怪,你看看你脸上都放出光了,就那么兴奋吗?你就一点不害怕?”
“害怕解决不了问题。我以前是很胆小的,小时候晚上都不敢出家门,可是后来很多古怪的事都开始找上我,我突然明白了这个道理。不知道才是最可怕的,只有将事情的来龙去脉弄清楚,你会发现,很多看起来骇人听闻不可思议的事情,都有着一个合理的解释,这样也就无所谓恐惧了!”
白枫低头沉默了一会,好像下定了很大的决心一般:“那下边我们应该怎么做?大白天的就去掘墓吗?”
我微微一呆,诧异地问:“我们?你的意思是说你不退出吗?还要跟我查下去?”
白枫笑了笑:“你不是说,害怕解决不了问题吗!再说,现在我是你的助手,事情在没有完全搞清楚之前,你没有权利赶我走!”
我突然发现她笑起来两颊上会有两个浅浅的酒窝,很迷人:“好吧!那现在咱们分头行事,你马上回局里,向陆队长报告咱们的发现,最好能够让他协助一下,在咱们掘坟的时候,不至于引起镇上人们的恐慌!”
“好吧,这个没问题,那你呢?”
我神秘地笑笑:“我要去拜访一个老朋友,他也许可以帮助咱们解开谜团,我回头就去找你。”
※※※
当我见到蔡峰时,他正在s市中心医院里的急诊室为一个大腹便便的人挖着鸡眼。他刀功很好,手术刀在他手中仿佛魔术师手中的魔棒,他只须轻轻一点,就可以点石成金,化腐朽为神奇。所以得鸡眼的那个人显得很受用,恹恹欲睡,等到手术结束的时候,他居然有点不情愿离开,也许他将这次手术当成了一次足底按摩了。
蔡峰是我五年前在查一宗上百只小猫突然疯狂起来,互相撕咬,导致离奇死亡的案件中认识的。他来自很偏远的农村,当时还在读医科大学,在一家医院里实习,我委托这家医院的一位教授解剖死猫尸体的大脑,看看是什么疾病导致了群猫的突然疯狂。可是他解剖了十几具尸体依然没有半点发现。正在我要放弃这个线索的时候,蔡峰却自告奋勇地找到我,很坚定地告诉我他可以找出原因。我虽然心里怀疑,不过还是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心理让他放手一试。可以说他的自信是有道理的,他确实在死猫脑子中找到了一条移了半寸位置的神经,而且还断定这是因为某种特殊的声音导致了神经的移位,正是循着这条线索我很快抓到了利用音乐控制群猫犯罪的嫌疑人。从此我便和他成了朋友,不过几次接触之后,我也发现他是一个生性高傲而又不善于掩饰的人,我可以预料到他的前途定然多舛,但没想到五年没见面,他还在受着命运的捉弄!
他脸型瘦削,肤色略黑,戴一副眼镜,眸子在镜片后面显得很深邃。他见到我一步跨进来显得很吃惊:“怎么会是你?”
我笑着说:“怎么不会是我,我就不应该来看看老朋友吗?”
“我知道你很忙,真没想到你会出现在这里,是不是有什么事情找我?”
我没有和人瞎侃一通的毛病,于是转入正题:“有一件很奇怪的事情需要你帮忙!”
他自嘲道:“我除了会解剖几具小猫的尸体之外,就是给人挖鸡眼,能帮你什么忙?”
“要的就是你这把可以迅速挖掉鸡眼的神刀,不过这次鸡眼不是长在脚底下,而是长在死人身体里!”
他听到死人两个字,神色突然变得十分怪异,不过只一闪就恢复如常:“你说说到底怎么回事?”
于是我就将这件案子的来龙去脉和昨天晚上的怪异遭遇向他简略说了一遍。
蔡峰沉吟道:“你怀疑这僵尸被人做了手脚?”
“至于是不是有人做了手脚我不敢肯定,可是我敢肯定它头上生的这个脓包和僵尸一定有着某种关联!”
他为难地说:“你知道我现在只是一个急诊科医生,连上手术台的资格都没有,这种解剖手术没有精密的仪器很难办到,就是解剖能够顺利完成,也需要烦琐细致的化验,如果没有先进的设备配合,恐怕难以查明真相!”
“你们医院设备应该可以吧?”我问。
“设备没有问题,主要是怎么获得医院同意,我们院长不会允许占用手术间解剖僵尸的。你不知道,他是很固执的老头,而且在s市称的上是医学权威,在全国都是顶尖级的,如果他不同意,就算是市长来了也不给面子!”
我笑笑:“这倒是个难题,不过我想办法,你只要同意主刀就可以了!”
蔡峰点点头:“没问题,乐意为你效劳,我跟那个僵尸来个亲密接触就是了,他还能吃了我不成!”说完,很不屑地笑笑。
正在我们说话的时候进来一名护士,她身材小巧玲珑,皮肤很白,面容姣好,眉目间透着一股聪敏灵秀之气。蔡峰很亲昵地握着她的手向我介绍:“这是我女朋友白小娟!”然后又说了我的名字。
白小娟听到我的名字很惊讶地上下打量着我,说:“你就是异度侠,你经历的那些奇怪的事情都是真的吗?”声音清脆悦耳。
我笑着点点头,转过了话题:“蔡峰,什么时候结婚?我可等着喝喜酒呢!”
“快了,快了!”白小娟一脸的幸福:“就在这个月吧,我们装完房子就结婚。异哥可是大名人,到时候可得来啊!”
“我还要在s市呆几天,一定喝完你们的喜酒再回去!”
蔡峰露出一丝很轻的苦笑。
我猜测蔡峰对这女孩不太满意,可是又不能不结婚,说不定她已经有孕在身。我心里笑了笑,轻轻拍拍蔡峰的肩膀,以示了解和安慰!
※※※
等我从医院出来便拨响了白枫的手机,电话那头响起了一曲《老公老公我爱你》的旋律,一股小女人态跃然而出。我不禁感到诧异,很纳闷她怎么会设置这一首曲子作为铃声?
“喂!异先生,我是白枫,有什么事吗?”白枫在那头很客套地接听了电话,一副公事公办的样子。
我本来想调侃几句,突然听到她这几句礼貌的话,就不敢贸然开说笑了:“我拜托的事情怎么样了?”
“没问题,队长已经同意了,他会调动警力对那里施行戒严,你打算什么时候动手?”
我笑了笑:“看你说的,跟恐怖组织袭击似的,要是有人监听咱们通话,国安局说不定要找你谈话的!”
她在电话那头也笑了笑,听筒里传来的声音很温柔,不像真实的声音那样清脆利落。为什么我在第一次听她电话时没有发觉?
“尽快吧,如果方便我们最好在下午就办妥这件事!还有一件事,你看能不能让中心医院帮帮忙,我想解剖就在那里进行,另外一个就是借调一位急诊科叫蔡峰的医生,我很需要他来完成这件事!”
“好吧,我马上跟队长说!还有什么事情吩咐吗?”她半开玩笑地说。
我突然想起一件事:“你最好将彩铃换换,要是陌生人打电话给你,可是有损人民警察的光荣形象啊!”
她愣了一下,没有反应过来。
半小时后,白枫打来电话,告诉我事情已经办妥,只不过中心医院院长要亲自参加解剖,原因是他对这件事也很感兴趣,这是借调蔡峰的前提条件。我本来觉得这个要求有点特别,颇有点对蔡峰不信任的味道,可是反过来又想这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情,尤其是对蔡峰的前途来说,也许让他的领导真正见识到蔡峰的本事后,会对他另眼相看。
※※※
应该说陆华做事是雷厉风行而且值得信赖的。当我驱车赶到坟地现场时,进出坟地的几条路已经拉上了警戒线,包括能够崎岖进出的几条山路也布置了警力,任何人不得进入。他们的布置很巧妙,是在距离坟地好几里的地方开始的,所以一般人不可能知道这次行动的目的。
他们很负责,我无论如何解释自己的身份,都没有获准进入现场,直到用电话向白枫求助,她来接我才解决问题。
那是一个不大的坟头,坟墓上立着一个的墓碑,上面写着死者的名字——李默然,一个很诗意的名字。墓碑上镶嵌着一张遗像,和我昨天晚上烧掉的遗像确实是同一个人。相片上的老头面容慈祥,看上去很亲切。无论谁都不会想到这么一个慈祥的老人,在死了一年之后,会跑出坟墓来作祟,并因此祸及自己的亲人。
墓穴旁边两三米处有一个不大的洞穴,因为生满了杂草,趴近了也看不出丝毫痕迹,更像是一个雨水冲击而成的坑道。可也正是由于杂草丛生暴露了这个洞穴的古怪,草根纠结在一起,如同铁板一块,它们不可能任由雨水在自己的地盘开疆拓土,乱施淫威!这个使我想起了美国恐怖小说家史提芬·金的一部很有名的恐怖小说《黑暗的另一半》,那本书写了一个在主人公为自己虚构出来的小说人物而立的坟墓中爬出来的地狱幽灵的故事,那个幽灵就是用手挖开一条深洞爬出来的!这个洞穴是不是也是幽灵的杰作呢?
陆华还是那副精明强干的样子,唯一不同的是他今天戴了一顶太阳帽和一副黑色墨镜,炯炯发亮的眼睛隐藏在墨镜里。其余两个不穿警服的人是一个头发有点花白的老头和蔡峰。陆华向我说:“异先生,可以开始了吗?”
我点点头,几名戴着手套的干警开始用铁锨和钁头刨开坟头。
坟子上的土不是很坚硬,所以没用多长时间就已经挖到了地平面以下,随着坟墓慢慢露出庐山真名目,白枫又开始紧张起来,她缩到了我身后,轻轻扯住我的衣服,不敢继续看下去。
正在几名干警手脚不停地挖掘的时候,坟坑里的一名干警突然脚下一陷,半个身子漏了下去,幸好他身边的同事眼疾手快,一把将他拽了上来,可是他半条腿已经浸湿了!
我很吃惊,先让他们停了下来,捡起一块小石头往陷落的洞里投下去,洞里发出一声沉闷的响声,咚——是石头落水的声音。
陆华问:“有什么不对吗?”
我皱皱眉头:“里边积了很多的水!”
那个花白头发的老者很不以为然:“咱们这个地区属于多雨区,一入秋雨水就很多,墓穴中进水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
蔡峰从旁边插嘴说:“可是,里边却是空的。本来咱们现代人在为墓穴填土时都会贴着棺木将土填死,不像古代的王公贵族要砌出很大的空间,这里边的土是谁挖出来的?”
他这话一出口,挖墓的几个人都不禁向后退了几步,仿佛会伸出一只长满森森长毛的手抓住他们的脚踝扯下去一样。
老者满带不屑地说:“说不定是你们说的僵尸自己掏的呢!”说完,他似乎也觉得自己的话很无稽,摇着头笑起来!
我看看白枫,问:“你记不记得昨天晚上那尸体身上穿的衣服?”
白枫使劲摇摇头,不知道是不记得还是根本不愿意去回忆那个恐怖的身影!
我说:“他身上的衣服是干的!”
“你的意思是说,它可能已经不在这里了?”蔡峰看着我说。
我也不解地摇摇头:“可是我昨天晚上明明看到它跑到这里就没影了!”
陆华从一名干警手上接过一张铁锨,道:“到底怎么样咱们挖开了再说!”说完,就站到了墓穴边上开始一锨一锨清理墓洞上面的浮土。我和蔡峰也分别接过工具上去帮忙。
等上面的浮土清理完毕以后,墓穴里果然现出一个大洞,那洞约有三四米见方,和整个墓穴差不多大小,里面积了足有十几厘米的水,水很,呈土黄色,散发着冲鼻的臭气!水面上漂浮着还没有完全腐烂的寿枕和寿鞋等墓葬物品。墓穴四壁略微高起的地方是四个黑黝黝的洞,和刚才地面上见到的差不多,其中一个透着光亮,正好和地面上那个连通在了一起,水应该就是从那里灌进来的!正应了老头刚才的嘲笑,洞道里满布着一道一道的抓痕,看样子确实是用手抓出来的!
不用猜测棺木中有没有尸体,因为棺盖已经翻到一边的水里,被子等物都已经腐烂,只有一个玉嘴的烟斗完好无损地躺在棺内一侧,黄铜的烟窝已经锈迹斑斑。除此之外,别无他物!
“尸体哪里去了?”老头很惊诧,翘着修饰得十分整齐的胡子望着我,好像是我将尸体偷走了一样。其实他有理由诧异,任何相信科学可以解释一切的人都会对现在看到的情景感到惊诧!
我看着墓穴中另外三面的洞穴,洞道黑黢黢的看不到头,应该很深,于是我拿出罗盘,端端正正地平放在胸前。
从罗盘的指向来看,这是端端正正的癸山丁向墓穴,癸代表阴灵,难怪会有死者不宁,僵尸作祟出现。可是不是所有癸山丁向的墓穴都会出现这种情况,这里边一定还有其他原因!
我向西边平平迈出几步,罗盘指针开始很不稳定地旋转起来,这说明西面磁场紊乱,一定有其他东西扰乱了这里的磁场。我来来回回在西边北边和南边走了好几圈,只有西面情况最剧烈。我又向西走了十几米,发现在那里罗盘紊乱得最为厉害,指针在盘内滴溜溜地不停乱转,半点也不停止。
我指着这个地方说:“从这里挖下去!”
陆华半信半疑地看着我,因为这里已经离墓穴有十五六米的距离,谁都不会相信,尸体会自己爬到这里来。
不过,大家还是开始挖了——虽然很不情愿。这里土质很硬,和刚才的泥土形成鲜明的对比。
当大伙挖了大约有一米深浅的时候,底下又出现一个大的洞穴,呈圆形,直径有两米左右。等大家打开了一条一尺见方的口子,耀眼的阳光照射进去,冲鼻的臭气飘散出来后,就看到洞穴里躺着一具干尸,皮呈乌黑,紧紧地裹在骨头上。手足皮肉斑驳,十指都露出白森森的骨头。它仰面躺在干燥的洞里,脸孔左颊破损不堪,颧骨也露在外边——那是昨晚白枫慌乱中开枪打的。他唇角缺了半边,看起来好像在咧嘴大笑,可是黄黑相间的牙齿半点也不好看,看得人后背一阵阵发凉!它头上长着一个硕大的脓包,皮干多皱,皮很薄,隐约可以看到里面有黄黄的液体!
虽然不是第一次见到,白枫还是禁不住恶心,跑到一边干呕起来。
大家脸上都露出了惊惧莫名的表情,难以相信眼前看到的情景,这更像是梦魇中所见到的恐怖景象,不应该出现在现实中。其实我又何尝不是,如果黑夜给了我产生幻觉的理由,那现在白花花的阳光照射在他脸上,是那么的真实,真实得如同幻影,我使劲掐了自己大腿一下,疼,钻心的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