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深入地底的黑洞

3个月前 作者: 异度侠
    【一】


    我和丹尼是第二天中午搭乘从我所在的城市直飞华盛顿的班机的,路上我们用了大约二十四小时,等飞机在华盛顿机场降落的时候,正好是当地时间的午夜十分,虽然倒时差对有些人来说显得十分困难,就好像生过一场大病一样,但对我来说,这根本算不上什么事情。本来我身体的时间惯性就不是很强,要是有事我可以连续三天三夜不睡觉还能保持精力充沛的状态,等在空闲的时候,我可以蒙头大睡上一天一夜,除非肚子实在忍受不了饥饿而被迫起来为止!这当然得益于我年轻的身体,也是不规律的生活习惯使然。


    在飞机上我几乎是在睡梦中度过的,所以等飞机降落的时候,我已经是精神抖擞了。若非当时正处于午夜,我想马上就可以投入到工作中去。


    丹尼因为回到了自己的故乡,也显得十分高兴,在飞机飞临华盛顿上空的时候,他就开始向我不住口地介绍起当地的名胜。


    其实华盛顿的全名叫做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这个名字不单是为了纪念美国开国总统乔治·华盛顿,也是为了纪念另外一位名人——发现美洲新大陆的哥伦布!华盛顿毗邻大西洋,是美国的政治、文化、教育中心,从高空可以俯瞰到那个世界闻名的地方——白宫!这座只有二十六米高,五十三米宽的其貌不扬的两层白色小楼,既是美国总统的府邸,也是美国政府要员办公的地方,从这里发出的每一个指令都可能使世界局势发生重大变化。


    我们下了飞机,丹尼并没有和家人联系,而是和我一起住进了离机场不远的一家酒店里。


    虽然现在正是午夜十分,但我已经全无睡意,丹尼也显得精神饱满,于是我们没有睡觉,而是要了点心和威士忌,在房间里研究明天的行程。


    其实关于罗克在华盛顿的行踪轨迹,我在飞机上就已经听丹尼说起过,现在他更是拿出了一幅勾画得极为详尽的路线图向我一一说起。


    从图上显示的路线来看,罗克一共在这里待了五天,主要去过三个地方,一个地方是位于托马克河河畔的艾森弗尔大街,那里和美国国防部的五角大楼相距不远;另外一个地方是位于全城最高点“国会山”的国会大厦附近,最后一个地方是爱利普斯公园附近的一家酒店,那家酒店的名称丹尼也已经标示得十分详细——爱利普斯(就是以公园名称命名的一家酒店)。


    “其实罗克先去的是爱利普斯,当天就赶到了艾森弗尔大街,第二天登上了‘国会山’,从那里回来以后,罗克基本上就没有再出过爱利普斯酒店!在那里整整待了三天。”丹尼郑重地说。


    “如果说罗克到达华盛顿是有其他目的的话,那么他的计划实施的地方应该就是在这家酒店里!”我道。


    丹尼点了点头:“我也是这样想的,但是奇怪的是,酒店经理根本就没有听说过罗克这个人,就连酒店的服务人员也完全没有印象!”


    这一点使我很惊讶,不禁疑惑地问:“这是什么意思?”


    “我的意思是说,在罗克到达那家酒店的五天里,这些人根本就记不起来这五天里所发生的事情!据我对酒店附近居民的了解,这五天里,酒店一直紧紧地关着门,没有一个人出入,好像那几天酒店歇业了!”


    “是不是酒店被罗克包了起来,不再接受任何的客人!以他的财力和这次行动的诡异情形来看,这很有可能!”我沉吟着慢慢地说出自己的猜测。


    “是的!”丹尼为我倒了一点威士忌,“这种可能是有的,可是问题在于,酒店里所有人的记忆里根本就没有这五天里的事情。应该这么说,这五天里的记忆好像是被人有意识地抹掉了!因为他们每一个人都一口咬定这五天他们是在正常营业,从来就没有接待过一个像罗克这样的中国人!”


    “那么客房的登记记录呢?这些东西应该不会撒谎!”我抿了一口酒。


    “问题就在这里,因为这五天的登记是完全空白的,他们声称是电脑程序出了故障,将这五天的记录全部删除了,所有人的口径完全一致!”丹尼苦笑了一下。


    我皱了皱眉头,道:“好吧,这个问题咱们先放一放,那么其他两个地方呢?有没有留下什么特殊的痕迹?”


    丹尼摇了摇头:“据我了解的情况来看,罗克在这两个地方待的时间加起来只有不到三个小时,就好像普通的游人参观一样。你也知道,中国人在世界各地都有自己的聚集地,你们的脚步可以说遍布世界,华盛顿当然也有唐人街,再加上来美国的留学人员,东方面孔的出现并不会给人留下太大的印象,要是想在这两个地方寻找出他的精准坐标,并不容易。”


    我微微点了点头,道:“那么,明天我们就住到爱利普斯去,我想他不会任何蛛丝马迹都不留下的。”


    “那另外两个地方还去不去?”丹尼问道。


    “当然,我们必须要去,罗克不会毫无缘由单单去这两个地方!这三个地方一定有着某种我们还不知道的联系!”


    【二】


    第二天我们就住进了爱利普斯酒店,那是一家极富西方文化特色的高级酒店,装修考究,服务员彬彬有礼。


    我们走进酒店的时候正是早餐时间,大厅里有许多人正在用餐,我们的到来并未引起多少人的注目,正如丹尼所说的一样,东方脸孔的出现在西方人眼中已经引不起别人的好奇了。


    前台侍者是一位身材高挑的白人小伙,面貌英俊,一双湛蓝色的眼睛散发着迷人的光彩:“早上好,先生,欢迎来到爱利普斯,请问有什么可以帮您的?”他操着一口地道的美式英语打着招呼。


    丹尼看了我一眼,用英语回答道:“你好,我们要一间标准套房。”


    “好的先生!”白人小伙一边微笑着打量着我们一边给我们办理着住房手续。


    我转过头仔细扫视着几乎座无虚席的大厅。住在这里的客人真可谓来自五湖四海,白人、黑人、黄种人,还有头裹白巾的阿拉伯人,这些人三三两两的聚在一起,有的在高声交谈,有的则在交头接耳,他们所使用的语言也是五花八门,我只觉得自己的耳朵不够用了。


    在嘈杂的大厅里,贴着墙角的角落正坐着一位东方美女孤零零地吃着早餐,因为其他人都是聚拢在一块,只有她是一个人坐在幽暗的角落里,好像很害怕暴露在亮光中一样,因为在离她不远的地方还有一张空着的桌子,那里靠近窗台,有一缕温暖的晨曦透进来,在这种还略显凉意的春日早晨,能够一边享受温暖的阳光一边吃着早点,实在十分惬意,可她宁愿隐藏在暗影里。


    从她身上所散发出的气质,我判断她应该是一名中国人,黑亮的长发垂到肩膀上,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眸冷冷地望着不远处的窗户发呆。


    她的年纪不会很大,据我的估计顶多不会超过三十岁,在她的面颊上露出一股淡淡的忧色,不知道正在为什么事情忧心忡忡。


    当丹尼办好了入住手续的时候,正巧她的目光向我们这里瞥了一眼,我的目光和她刚一接触,一股深入骨髓的冰凉感觉刺得我不禁微微打了一个寒噤。


    这种目光很难形容,是一种似曾相识又难以形容的眼神,就好像我已经被剥光了衣服,赤身地站在人群中间,供大家肆意侮辱一样。


    她冷冷地逼视着我,直到丹尼拉了拉我的手臂,我才恍然惊觉地转过了头,心却还在“怦怦”地跳着。


    我向那名白人小伙询问道:“坐在那边的那位小姐是从哪里来的?”


    白人小伙瞥了一眼,笑道:“china!”


    “一个同乡!”丹尼似笑非笑地看着我。


    “很奇怪,这位小姐来到这里已经好几天了,也不出门,除了在用餐时间会走下来以外,基本上都待在房间里,不知道她大老远的从中国来到这里到底是为了什么?”白人小伙说着十分不解地耸了耸肩膀苦笑道。


    “而且!”白人小伙又探出头,神秘兮兮地低声补充道:“她已经更换了许多次房间了。”


    我和丹尼对视一眼,向白人小伙道了谢,乘坐电梯到了我们入住的房间门口,丹尼轻声问:“那个女人有问题吗?”


    我微笑着摇了摇头:“我没看出来有什么不对的。”这是实话,虽然我一直觉得她的目光很特殊,特殊得难以用文字进行形容,但除此之外,我也说不出她有什么古怪。


    【三】


    次日,当我们赶到艾森弗尔大街的时候,正好是上午十点半左右。丹尼一边在前面带着路一边向我说着:“罗克就是从我们刚才经过的地方走过来的,他在街口的超市里停留了大约十分钟的时间,然后一直往里走,又从街口的另一边出去,中间大约用去了一个小时零二十分钟,但是除了在超市的位置停留了一下之外,他在其他地方根本就没有做片刻的停顿。”


    “能知道他买了些什么吗?”我一边打量着四周林立的摩天大厦,一边问道。


    丹尼摇了摇头,道:“那家超市是这座大街上最大的一家,每天所售出的商品很多,就算我们能够调出当天的销售记录,也无法知道他买了一些什么东西。”


    这确实是难以查询的,也许他只是去买了一些日常用品。我抬头看去,离我们不远的地方就是闻名世界的五角大楼!


    我打量着两边一排排高高低低的办公大厦,大厦外围装饰着五颜六色的玻璃,在日光的照射下显得光芒四射,异彩纷呈,看了一会儿,刺得我的眼睛微微生痛。


    现代化的高楼大厦乍看起来,会使人感到惊奇和兴奋,甚至要赞叹人类的巧夺天工和非凡的想象力,但是时间一长,就不如天高云淡的土地上那一望无际的绿色更让人舒畅和惬意了。


    我在一座造型奇特的高楼面前停下了脚步。那是一座孤耸入云的高楼,整个造型成圆柱形,但又不是规规矩矩的圆柱,而像是一个尖塔,愈往上愈加尖削,到了顶端,几乎成了一条直线。圆柱形楼体的外围是盘旋向上的楼梯,再加上湛蓝色的玻璃外饰,像是围了一圈奇异的环绕光晕一样。


    如果打个比方的话,它就像是一根要将天宇钻个窟窿的钻头。没错,我想设计师在设计这座大厦的时候就是受到了钻头形象的影响。


    我还在疑惑这到底是一家什么公司的办公大楼,居然会建造出这么一座蔚为奇观的高楼的时候,就看到了楼墙上几个闪烁着光彩的英文字母:monus。


    看到这个名字我才恍然大悟,原来这就是闻名世界的monus钻探公司的总部了。


    如果把这个英文单词译成汉语,这个单词就是姆诺斯,这三个简单的中文当然也没有什么特殊的含义,就好像我们说麦当劳和肯德基一样。其实这家公司的全称是姆诺斯全球钻探公司,许多石油和煤矿的开采都是聘用的这家钻探公司作为合作伙伴。他们的客户遍布世界各地,其他公司都是提供商品,客户也基本上是普通消费者,可是这家公司却是以提供钻探方案和钻探服务闻名世界的,而他们的客户也极为特别,不是面对普通消费者,而是各国政府。


    丹尼看着我呆呆地站在这家公司门口,笑道:“这座大厦的造型是不是很特别?你不知道,这座楼是十年前建成的,当时就成了一条轰动社会的大新闻,现在它已经成了华盛顿著名的景点之一,比街道另一角的五角大楼还有名气。”


    “他们的钻探技术应该是世界上最先进的吧?”我笑了笑问。


    丹尼神秘地说:“外界一直传说,他们能够在这里打一个洞,直接通到地球的另一端!”


    我不置可否地撇了撇嘴,心里却在衡量这个传言到底有几分可信度。


    再往前走出不多远,街道就到了头,我看在这里不会有什么特殊发现了,也就和丹尼去了另一个地方——国会山。


    【四】


    国会山其实并不是很高,但却是华盛顿市区的制高点,因为国会大厦就坐落在这里,所以被人称作国会山。在这里竖立着一座高达一百六十九米的华盛顿纪念碑,全是用白色的大理石垒积而成,远远望去,洁白无瑕,好像笼罩着一层圣洁的光环。


    我们乘电梯直达顶端,从这里俯瞰下去,原本高立的摩天大楼都变得矮小起来,整个华盛顿尽收眼底。


    我不知道罗克来这里是出于何种目的,更加不知道他是否曾经站立在我现在所站的位置,这里除了国会大厦之外,就是这座的纪念碑,如果罗克不是为了游玩来到这里的话,那么,很有可能他来此的目的是因为这里的高度,因为在这里可以将偌大的华盛顿市区尽收眼底。可是当我站在这里向下俯瞰的时候,又实在不明白他将华盛顿尽收眼底的目的又是什么?


    唯一的可能,也是最大的可能,他是在这里寻找某个坐标,一个为他实施不可测目的而寻找的点。


    那么他所寻找的这个点又是什么呢?


    我试着寻找到爱利普斯酒店和艾森弗尔大街,并试着将两者连接起来,甚至将脚下的地方也作为一个节点,将三者重新连接,但是三者的位置既没有形成一条直线或者三角形,更加构不成任何代表特殊含义的图形,我不相信没有特定联系的三个地方会形成某种能量或者秘密的源泉(在看到罗克的行踪轨迹之后,我已经将这件事纳入了突破正常人逻辑思维的行列当中,也就是说,我相信,这不是一件正常意义的事件),这使我更加纳闷起来。


    我久久地看着爱利普斯酒店的位置发呆,脑子里想出了各种可能,但都一一被我否定了!正在我苦苦思索的时候,突然瞥见在离爱利普斯酒店不远的地方,坐落着一幢并不起眼的白色小楼,四周是空旷的绿地,我心里不禁微微一动。


    我当然知道那幢小楼是什么所在——白宫,美国总统的府邸,美国政府要员日常办公的场所。它南面的绿地不正是被称为总统花园的爱利普斯公园吗?


    罗克不远万里来到华盛顿,住在离总统府邸不远的酒店里,一待就是五天,在这五天里,他几乎足不出户,在这五天里,酒店里的人全部像是患了失忆症,一点也记不起来这五天里的事情,罗克到底在做着什么不可告人的事情?


    想到这里,我额头上不禁冒出了一层冷汗。


    我拉起丹尼道:“咱们还是回去吧,我想秘密应该就藏在爱利普斯酒店里!”


    就在我和丹尼将要下到底层的时候,突然看到地面人群中有一个女子的身影快速地在人群中穿行,就在她冰冷的面孔向后张望的一刹那间,我看到了她姣好的面容和冰冷刺骨的目光——她正是我在爱利普斯见到的那个中国姑娘。


    【五】


    回到酒店,我就让丹尼搞一张酒店的楼层图。我想能够搞到卫星定位图的人,搞一份酒店的图纸应该是小菜一碟。


    丹尼真的神通广大,短短半个小时后,丹尼就拿着一份图纸走了回来,我向他竖起大拇指,丹尼耸肩笑了笑。


    这座大楼是1965年建成的,中间虽然做过一番修葺,但基本上是在原来框架的基础上增加了层数和客房,并没有做本质的修改。


    由于酒店人员的失忆,罗克所租住的房间也无法确定,但是这些显然也没有任何意义,如果罗克真的要对白宫施行什么危险举动,那么,第一层应该是他的首选,因为地下的防卫措施相对来说要远远低于地面之上。


    所以一拿到这张图纸,我的全部精力都用在了研究第一层上,不知道什么原因,这座酒店没有在地下设置地下室,第一层也就是和土地接触的地方。


    图纸很明确地标示出了各个房间的位置和地下管道的位置,甚至还标上了门牌号和每个房间的面积,就连每个房间家具的具体摆放位置都清楚得标示了出来,看起来一目了然。


    在一层的地下,靠近北面的位置,是污水的下水道,它延伸出去,一直通到大街地下的总下水道里。我问:“丹尼,你知不知道白宫污水排放系统是否也和整个城市连在一块?”


    “没有。”丹尼肯定地说,“白宫是总统的府邸,它的公共系统是独立的,而且有专人进行24小时监控!”


    “也就是说在这里不可能通过地下管道抵达白宫的地下?”


    “是的!”丹尼又肯定地答道。


    提到排污管道,我突然想到了我们所去的那条大街,在那条叫做艾森弗尔的大街中,坐落着一座独特的建筑——monus钻探公司总部:“那条关于monus钻探公司的传言是怎么说来着?”


    “他们能够在这里打一个洞,直接通到地球的另一端!”丹尼目光炯炯地道。


    “也就是说,他们可以毫无阻碍地打通地底的坚硬岩石?”


    “是的,他们当然可以!”丹尼道,“因为许多石油资源都深入地下几百米,他们自然有这个能力。”


    我点了点头,道:“我想酒店一层的某个位置或许会有一条通向地下的洞穴。”


    “通到哪里?”丹尼看着我问。


    “穿过爱利普斯公园。”


    “白宫?”丹尼叫了起来,“你也是这么认为的?”


    他的这声叫喊显然表示他已经想到了这种可能,对于这一点我并不感到吃惊,以丹尼给我的印象来看,如果他想不到这一点,那才是值得吃惊的事情。


    我微微笑道:“丹尼,看来我们不谋而合了。”


    丹尼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道:“你说的这种可能我第一次来时就已经想过了,是的,我确实怀疑罗克要对美国政府实施某种阴谋,因为他入住到这家毗邻白宫的酒店已经表明了他的目的。可是,我十分失望地告诉你,我上次已经请了许多专家对这里的地面进行了细致的搜索,但是一无所获,根本就没有任何,就连下水道里也没有!”


    这个结果确实使我多少有点失望,但是当我想到在阎浮村的经历之后(详情参见《诅咒》),我不敢确定人要想进入到一个地方,是否真的需要一个看得见、摸得着的路径。


    所以,我摇了摇头,纠正道:“要去到一个地方的方法有很多,我现在只想知道他到了那里是什么目的,取走了什么东西?”


    丹尼咽了一口唾沫,道:“他会使用什么办法?”


    我看着他疑惑不解的面孔道:“很多种,我想一层的某个地方甚至整幢楼层的某个地方一定隐藏着某个机关。”


    丹尼听得一头雾水,嗫嚅道:“机关,什么机关?”


    这件事解释起来很麻烦,不是一两句话可以说清楚的,我于是岔开这个话题:“好了,这件事等以后空下来再跟你慢慢说,我问你,你敢不敢晚上和我一起闯进某个人的房间里?”


    “当然敢了,如果你有办法进入白宫,就是总统的房间我也敢和你一起去游览一番。”丹尼笑着开起了玩笑。


    我也笑了笑:“这倒不用,我们只需要潜入一个人的房间就可以,我想秘密可能就在她那里,如果没有的话,我们只能从楼下一直搜到顶层了。”


    丹尼耸了耸肩膀,说:“那我们可有得忙活了。我们要到达的第一个房间是哪里?”


    “那位来自中国的姑娘,我们从她那里开始第一站!”


    【六】


    那个姑娘叫做凝雪,我想这不会是她的真实姓名,凝在中国的姓氏里恐怕比我的姓氏还要生僻,不过这个名字读着很顺口,也很诗意,凝雪,凝固的白雪,美丽而且冰冷,正如她给我的第一印象。


    如果第一次在大厅注意她是因为她的中国面孔的话,那么第二次见到她我就可以百分之百地确定她肯定是为了罗克的事情而来。我想从我出现在这里的那一刻起,这位叫做凝雪的中国女人就已经窥破了我的身份,这也是她白天跟踪我的原因。


    a-102,这是她房间的号码,也许是藏着所有秘密的号码。


    在晚饭的时候,我和丹尼走到了大厅里,叫了两份牛扒和三明治,大口大口地吃起来。


    我们没有要酒,一方面是因为我喝不惯美国酒,无论是红酒还是白兰地,我总觉得没有中国的二锅头来的甘洌爽口;另一方面还是因为晚上我们还有更重要的事情去做,喝得醉醺醺的出入危险之地总不是明智之举。


    在大厅里我没有看到凝雪的身影,一直到我们走回房间也没有见到她,不知道她是躲在了房里没出来,还是根本就没有回到酒店。


    不去管了,如果她今夜不回来,那不是更方便我们的行动吗?


    回到房间之后,我躺在床上不一会儿就睡着了,直到午夜十二点,才被闹钟吵醒。


    我们换上了黑色的衣服,并用面罩将脸遮了起来,对着镜子仔细打量了一番,确实难以辨认自己的真实面貌,才算大功告成。


    丹尼穿上这身黑色的行头之后,更像是一个从深山老林里冲出来的野人,铁塔似的身躯在暗影里更显得无比高大,一股强烈的压迫感在我心头泛起。


    我们迅速地从楼道里明亮的灯光下闪过去,找到了通向楼下的楼梯,那里没有灯光的照射,还算容易隐藏。这所酒店算得上高档,从它楼梯上铺设的地毯就可见一斑,也幸好有地毯掩护,丹尼尽管已经小心翼翼但还是略显沉重的脚步,并没有让楼道里的感应灯亮起来。


    其实我们完全可以走到一楼再罩上面罩的,因为楼道里并非寂然无声,有许多开关门的声音,操着各种语言的客人说话的声音时不时地传过来,也许在美国,午夜十二点只是一个时间,并不代表睡眠,夜晚,正是另外一种疯狂开始的时刻。


    这怪我没有经验,把从中国养成的习惯生硬地搬到了异域他乡,当然会水土不服。


    当我们从一层楼道口里小心翼翼地转过来的时候,a-102,这组号码就已经赫然出现在了我的面前。


    【七】


    我快速地用铜丝打开了房间的门锁,并且屏住呼吸留意着房间里的声音,我可不想在我打开房门的那一刹那,被人用手枪抵住额头。


    房里并没有任何动静,我拉开一条细缝眯着眼睛往里张望,屋里漆黑一片,没有丝毫灯光,也许凝雪正徜徉在美妙的梦乡里,希望如此吧!我在心里暗自默祝着。


    我和丹尼闪进了房间,轻轻掩上房门。这是一所拥有一个宽敞大厅和两个卧房的大客房,和我们下榻的客房没有多大区别,我在黑暗中向丹尼打了个手势,分头向两边的卧房行去,如果凝雪正在休息,我会用一些不会对身体造成什么伤害的药物使她立即昏睡过去。这种药物类似于中国古代的迷香,只需要指甲盖的一小点,在轻轻弹到她的鼻孔里之后,就能让她安静地睡上十几个小时。配置这种药物的成分也极其容易获得,在普通的药店里就可以买到,我在从国会山回来的路上已经让丹尼带路,在华盛顿唐人街的一家中药店里买到了。


    我蹑手蹑脚地潜进左边卧室的旁边,轻轻地推开了一条,探头向里张望,从卧室窗台上透进来的微弱灯光正好投射在宽大的床铺上,不用仔细辨认,床上整洁的被褥方方正正地叠放着,并没有人躺在上面。


    我环视了一圈卧室,除了造型华贵的衣架和橱子外,房间里并没有其他东西。但是很奇怪,当我转头向外走的时候,突然感觉有一双冷冰冰的眼睛在背后看着我。


    这使我再度转了回来,并猛地按亮了房间里的灯,明亮的灯光更显出了房间的空旷和静谧,我在房间里仔细地寻找着,只要是任何能够藏下一个人的地方,我都找了一遍,可是屋里并没有人。


    这时,大厅里的灯也被打开了,明亮的灯光驱散了房间的黑暗,丹尼斜倚在房门边道:“是的,她果然没有回来。”


    我点了点头,又转身向外走去,可是那种被窥视的感觉并没有因为明亮的灯光而消失,我再次转过来,这种感觉又消失了。


    丹尼诧异地问道:“你怎么了?”


    我微微笑了笑,道:“我怎么老是觉得有人盯着我们。”


    丹尼环视了一圈,调侃道:“那是因为你心里有鬼,我感觉很好啊,你就想着自己是在为那位美女看家就是了。”


    “行了,咱们还是抓紧时间吧,别真的被人撞见了。”


    丹尼点了点头,于是我们开始了今天的行动。


    先对屋里的摆设进行检查,丹尼跟着我从一间屋子搜索到另外一间屋子,因为他不知道我寻找的目标是什么,所以只好跟在我后面。其实我也不能确定那会是一件什么东西,说是搜寻,其实是在漫无目的地查找,查找一切奇怪的东西。就这样一间接一间地找过去,我们翻箱倒柜地寻找了一遍,结果还是一无所获,除了有几件女士所穿的衣服和我们的房间不同之外,其他的并没有什么特殊之处。


    丹尼看着我认真的样子,不停地问:“你到底在找什么?”


    我无法确切地回答他这个问题,只能随口答着:“不知道。”


    到了最后,丹尼已经放弃了,跷着腿悠闲地坐在大厅的沙发上看着我忙活,又过了十几分钟,当我一无所获地站到他面前,丹尼半开玩笑地道:“找到什么宝贝了?”


    我搬过一把椅子“咚”的一声放在地上,一坐上去,没好气地道:“我找到一根香蕉!”


    “什么香蕉?”丹尼吃惊地问我,也许是看到我脸上的神色是在故意拿他开玩笑,才道,“那你自己好好留着吧!”


    “好了,不开玩笑了,我们最好将地毯卷起来,仔细搜寻一下地面,看看有没有地下室什么的?”


    “那简直是徒劳的!”丹尼沮丧着脸说,“如果有的话,那位美女应该早就找到了,哪里还留给我们来发现?说到这里,我突然有个问题,这位美女为什么今天没有回来?她是偶尔今天不在还是一直不住在这里?”


    我摇了摇头,道:“这你得去问她,我回答不了。”


    “也许她是去约会自己的白马王子了。”丹尼笑着说。


    “行了!”我站起来道,“赶快行动,你难道想在这里过夜不成?”


    “如果她在的话,我倒是十分乐意。”丹尼又笑道,“她长得真是太漂亮了,比巩俐还要有气质。”


    要揭开地毯十分的不容易,这就要牵扯到挪动房间里的许多家具,好在丹尼人高马大,有的是力气,在我的帮助下,终于将地毯揭了起来,经过这么一折腾,本来整洁高雅的房间立即变得一塌糊涂,像是刚刚发生过一场十级大地震一样。


    丹尼吐着粗气,道:“异,我觉得咱们是在白费工夫,你的这些怪异行为到底有什么合理的解释?”


    我笑道:“那么,罗克的行为又有着什么合理的解释?”


    丹尼微微耸了耸肩膀算作回答。


    “很多看似毫无理由的事情,都有着很合理的逻辑。”我继续说。


    “那你的理由是什么?”


    我看着墙角一个拳头大小的黑洞道:“理由就在这里!”


    这个黑咕隆咚的,只有拳头大小,说它是洞穴简直有点夸大其词,实际上应该叫做老鼠洞最为贴切。


    丹尼急忙靠过来,看了一眼那个,没好气地说:“我现在可以十分肯定,你就是一个精神病,咱们这么大费周折地深夜来到这里,你居然是在寻找一个老鼠洞!”他说话的语调近乎是在抗议。


    “我也很奇怪,你给我的第一印象是深沉而睿智的,我说什么也想不到你居然会将它当成一个老鼠洞。”


    “难道它不是吗?”丹尼辩解。


    “你凭什么说它是老鼠洞?”我反问。


    “那你凭什么说它不是?”丹尼反问道。


    “很简单,这个洞穴圆转平滑,如果你用尺子量一下的话,它肯定会是一个正圆的,而且,周围没有土壤,难道美国的老鼠会如此聪明?”我讥笑道。


    丹尼听我说完,也俯下了身子,用中指为圆心围着转了一圈,我没有想到他硕大的手掌居然会做这种灵巧的动作,画的圆形竟也如此中规中矩,他画完以后抬起头来,诧异地道:“真的很规则!”


    “我想这应该是用特殊的射线或者仪器打出来的!”


    丹尼急躁的情绪立即缓和了下来,双眼又恢复了犀利,说:“monus!”


    我点了点头:“这很有可能正是他们的杰作。”


    “可是这个洞穴能做什么呢?罗克难道不是人,可以通过这个窄小的洞穴钻进去?”丹尼疑惑不解地苦笑。


    我从兜里掏出小型矿灯,顺着向下照了照,那是一条斜向下直直延伸的洞穴,灯光发一束略呈雾气的光线,在十几米处慢慢隐入黑暗里。


    “不是被堵上的,而是一直保持这种大小,不知道有多深!”我皱着眉头道。


    丹尼摇了摇头:“我们无法爬进去,任何人都无法爬进去,如果这是罗克来此地的原因,那这个洞穴有什么作用呢?”


    我沉吟了一会儿,问:“丹尼,你在华盛顿有没有很要好的朋友?”


    丹尼瞄了我一眼:“什么意思?”


    “如果有的话,请他马上去买一个遥控车过来,越小越好!”


    丹尼打了一个响亮的响指,眼睛放出了闪闪的光彩:“有,当然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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