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部分

3个月前 作者: 尾鱼
    孟劲松将照片重新插入角贴。


    段文希晚年时,和绝大部分上了年纪的老人一样,常常念叨前世今生,对人死之后会去哪里这种事,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她听人说,中国古代有“犀照”的法子,点燃犀牛角可通幽冥,见到死去的亲人,于是真的弄来了上好的犀角,在幽夜点燃,想再见一眼当年的爱人。


    结果,当然是什么都没见着,一般人会明白是受了骗,一笑了之,但段文希不,她认为,可能爱人已经投胎转世,去了下一程,所以点燃犀牛角是看不见的,只有点燃龙角,这叫龙烛,可以照进来生。


    她不知经由哪里听到的,说昆仑山是中华“龙脉之祖”,山内有龙的骸骨,于是在七十年代,不顾自己已经年逾七旬,只身前往昆仑,结果遭遇雪崩,再也没能回来。


    端详着那张照片,孟劲松长叹了一口气。


    这位段太婆,也真是聪明一世,糊涂一世,年轻时那么通透灵秀,事事讲求科学论证,怎么老来反钻了牛角尖,近乎迷信了呢?


    这世上,哪有龙啊。


    ++++


    孟千姿嘘着气,走得一瘸一拐,脑袋也一阵阵发沉,她手握成拳,刚朝头侧砸了一两下,就听到背后传来窸窣的步声。


    很好,江炼跟来了,她立刻站直,腿不瘸了,头昂得更高了,倨傲的表情也如面贴纸,瞬间罩住了全脸。


    回头看,果然是江炼。


    孟千姿等着他说第一句话,刚才分开时,场面挺僵,先开口的那个人,说的是什么话,很显智商情商。


    江炼笑了笑,没事人样:“我想了想,还是得过来,你一个人对付不了白水潇。”


    孟千姿几乎有点佩服他了,他像是当那场小冲突,从没发生过。


    江炼要是去当演员,一定很合适,可以轻松应对任何分镜:上一场暴怒,下一场悲情,再下一场含情脉脉,不用过渡,不要衔接,马上进状态,说来就来。


    孟千姿说:“我一个人对付不了白水潇?”


    换了是孟劲松,听到这语气,多半立马噤声;而如果是辛辞,会捧哏般站在她这边:谁说的?我们千姿怕过谁啊?


    然而对方是江炼。


    他点头:“是,你大概对付不了,加上我,也未必有胜算。”


    说着,朝白水潇离开的方向示意了一下:“她身上的刀伤,是自己割的,一个漂亮女人,珍视身体的程度,会和珍视容貌差不多,下手下得那么干脆,说明她不在意自己。”


    “不在意自己的人,就更加不会在意别人,她做事百无禁忌,没有底线,你做得到吗?”


    “做不到吧?我也做不到,所以我们加起来,也不够她狠,狠的人,不一定绝对会成功,但成功的几率,一定会大很多。”


    说完,他指了指不远处一棵三四米高的树:“就那棵吧。”


    孟千姿没听明白:“什么?”


    江炼径直走过去,在树底蹲下,背对着她,拍了拍自己右侧的肩膀:“你踩上来吧。”


    孟千姿看看他,又看看树:“干嘛?”


    “小姐,你现在走不了路,动静又大,你去跟踪白水潇,太玩闹了点吧?”


    “还是我去吧,我昨晚跟了她一夜,一回生二回熟,而且,她不可能连夜赶路,她身上还有伤呢,又吃过马彪子的亏,一定会找个地方休息的。”


    “你就在这歇着吧,尽快恢复,我探好了,再回来接你。”


    孟千姿原地站了几秒,唇角掠过一丝不易察觉的笑意,语气却依然淡漠:“也好。”


    她上前几步,踩上江炼的肩,这棵树不算高,江炼不用攀爬,只需站起身子,用自己的身高把她送上去。


    孟千姿爬上树桠,低头去看,江炼仰头冲她挥了挥手:“那我走了啊。”


    他眼睛很亮,白天倒不大看得出来。


    大概是因为白天四处都亮。


    ++++


    目送着江炼走远,孟千姿倚住一根斜出的粗壮树桠躺定,长长吁了一口气。


    她当然知道以她现在的体力,是跟不上白水潇的,但机会难得——之所以虚张声势,就是想让江炼去跟,毕竟没得选择,只能用他了。


    他果然跟来了,也去了,一切顺利,这让她有点小庆幸。


    她并不觉得自己利用他有什么不合适,成年人的世界,一切公平交易,皆有出价:江炼一直有所图,而他想要的,她恰好出得起。


    不然呢,他撇开生病遇险的朋友,为她忙前忙后,难道是因为古道热肠、行侠仗义,或者是喜欢她,要对她好?


    孟千姿嗤之以鼻。


    交易好,她喜欢交易,公平买卖,让人心里踏实,就像当年大嬢嬢跟她说的:“姿宝儿,你怎么会这么糊涂,这世上,难道会有人不分缘由地喜欢你、爱你,就是要对你付出?不是的,一切皆有出价。”


    一切皆有出价。


    孟千姿阖上眼睛,打了会盹,迷迷糊糊间被声响惊醒,睁眼看时,是江炼回来了。


    他坐到树干分叉处,低声说了句:“白水潇也上树睡了,就在前头,短时间内应该不会出发,先歇着吧,天不亮的时候,我再去看看。”


    说完,右胳膊枕在脑后,向后倚了过去,起初有些喘,应该是来回跑得太累,慢慢就平复下来,黑暗中,只能看到他喉结直到胸膛处,轻微起伏着。


    孟千姿刚小睡了会,反而精神了,她以手支腮,问他:“况美盈那个外曾祖母,跟她的病,又有什么关系啊?”


    江炼呼吸一滞,顿了会,慢慢睁开眼睛,眸底映入偌大苍穹。


    今晚天气不错,天穹接近群青色,许是因为在深山,星很多,像天幕上抹了许多细碎的珠光,又像许多捉摸不定的心事、晦暗不明的秘密。


    他说:“遗传病,况家的每个女人,应该都有这种病。”


    第34章


    【08】


    干爷况同胜,


    或许现在,该叫他黄同胜了。


    他从来没明确对江炼说过自己是个赶尸匠,


    但他讲过许多赶尸的事儿,


    话里话外,就是那个意思,


    他还知道不同流派的手法,比如有的门派对尸体毕恭毕敬,


    尊为“喜神”;有的则粗暴粗鄙,


    赶尸时喝一声“畜生,走”,真把死人当牲畜一样赶了。


    事情要往前追溯近八十年。


    在中国抗战史上,湖南是个神奇的地方:鬼子占了东三省之后,长驱直入,


    大有吞并整个中国之势,1939年,魔爪伸进了湖南,然而,


    直到1945年投降,日本人在这儿拉大锯般打了又退,退了又打,像掉进了沼泽地,拔不出来,


    也进不了。


    战争是残酷的,湘西有大山为障,


    暂时还未受波及,湘东的城市,已然饱受蹂-躏,连省会长沙,都几乎被一把火烧成白地。


    那一阵子,许多人举家逃难,希望迁入大后方重庆——由于公路上三天两头会有鬼子的飞机轰炸,极度危险,借道有土匪窝子之称的湘西大山,竟成了首选。


    况家就是逃难的一支,他们男女老少一行近二十余口,装上家私、赶着驮队,跟着向导和押道的,穿过雪峰山,又进了凶险莫测的大武陵。


    对外头的局势,黄同胜听说过一些,但没放在心上,他没见过日本鬼子,想象中,应该跟太平天国闹长毛时差不多——长毛匪来了,老辈人会进到山里躲长毛,日本鬼子来了,大不了也进山去躲躲。


    他一如既往地摇着招魂铃、踩着青石道、顶着日月星,在午陵山一带引送喜神,走的多了,也结交了一两个朋友——比如叭夯寨的老马家,马家是做巫傩面具的,家里的老大马歪脖子最喜欢找黄同胜咂酒闲扯,把家里鸡零狗碎妯娌兄弟那点事儿,跟他里三层外三层地掰扯透彻。


    那次,也是很巧,黄同胜和况家人,住进了同一家旅店。


    平时,赶尸匠一般住死人客栈,这种小旅馆多开在湘西,选址荒僻,高门槛、黑漆大门,夜里不关门,方便赶尸匠进出,店里经常没人,接近自助服务——赶尸匠走时,只要把房钱放在屋里即可。


    但只要店家不忌讳,偶尔也可以住大旅店,因为赶尸匠住店,一般出手会比较阔绰,而且湘西有个说法,“喜神”在店里住过,会带来好运气,这叫“喜神打店”,所以店里总会留出一两个不设窗的偏僻房间,专供特殊客人。


    那天,黄同胜引着喜神,黎明前投了店,倒头就睡,睡得正熟时,听到有人啪啪拍门。


    黄同胜惊出一身冷汗,还以为出了什么事,及至开了门,面前却没人。


    再一低头,有个两三岁戴虎头帽的白净女娃娃,正趴着门槛流着口水对他咯咯笑呢,爬得一身灰土,还笑得那么欢畅,像是为作弄了他觉得兴奋。


    这穿戴,看起来不像当地人,黄同胜知道是住客的孩子,女娃娃见拍开了门,兴致勃勃就要往里爬,好家伙,里头都是面朝墙的站尸,叫她冲撞了可了不得,黄同胜慌了神,赶紧带上门,抱上女娃娃出来找家人,幸好,刚拐过廊角,就迎面撞上了女娃娃的母亲。


    这是个年轻的女人,只二十来岁,穿白色带袖的旗袍褂裙,长得极秀气文静,黄同胜知道自己丑,怕吓着她,不敢抬头,目光下溜时,看到她旗袍侧开叉处露出的穿玻璃丝袜的小腿,慌得从脖子红到耳根,说话都哆嗦了。


    那女人却极温和客气,一直向他道谢,吐字发音柔柔糯糯,腔调也好听极了,让他觉得自己那一口山里味儿的土话真是粗鄙。


    道别时,他半低着头,依然讷讷地说不出一句囫囵话儿,直到那女人走远才敢伸头张望:女娃娃搂着母亲的脖子,摆着小手一直跟他再见,他的眼睛,却只盯着女人那柔软的腰肢和旗袍下露出的纤细小腿。


    这真是仙女啊,山寨里那些姑娘,歌唱得再动听、花绣得再美,也比不上她,更何况,那些姑娘总笑他丑,正眼都不瞧他,但那女人,那么温柔,还让娃娃喊他“叔叔”呢。


    黄同胜揣着一颗乱跳的心回了房,胸腔里热乎乎的一团,后半天,他再也睡不着觉了,翻来覆去想那个女人。


    早些年,他是不敢想女人的,因为师傅说,童子身上三把火,所以才能赶尸,但女人的身子最毒,能破掉这纯阳火,要他远离女人,想都不要去想。


    但随着年岁渐长,有些事儿日渐挠心,最近两年,他越来越多地想到上岸和讨婆娘这类事,他算了一下自己攒下的钱:这辈子,能娶上个那样的女人吗?


    摸着自己的脸,他觉得应该是娶不上的,他配不上啊。


    除非,他想,除非是那个女人遭了灾,比如瘸了条腿、瞎了只眼,或者毁了容,这才轮得上他,而他必然不会嫌弃她,会把她当宝,高高供起来,自己咽糠,给她吃肉,自己哪怕光腚呢,也要给她扯上好的布面做衣裳。


    真的,她要是遭个灾就好了,也唯有这样,才可能跟他配成一对,黄同胜想入非非,又忽然警醒,连抽了自己几个大耳刮子:真混账,怎么能盼着人家遭灾呢,该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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