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聊斋为人宁采臣

3个月前 作者: 公子苍生
    一秒记住【.】,为您提供精彩小说阅读。


    第一章聊斋为人宁采臣


    大乾王朝《江州府志》云:水通南国三千里,气压江城十四州。


    江州依山伴水,乃是大乾王朝有名的山水城,其文风亦是一等一的鼎盛。因而书香门第比比皆是,据府志所载,江州迄今为止已然出了三十六位进士,举人秀才更是不胜枚举。


    这时已经入秋,漫山遍野一片枯黄,绵延不绝的秋雨带着几分湿寒席卷大地。


    “六年了。”


    苍茫的秋雨中,江州城外的南山深处立着的几间茅草房下一年约十六身着青衫的俊美少年发出一声若有若无的感叹。


    这少年叫宁采臣,字逸仙,江州人氏。本来他是地球上一个寻仙访道的爱好者,只因喝醉了酒就莫名其妙的夺舍重生到了聊斋世界。一开始他还以为只是一场梦,久而久之也就习以为常,坦然处之。对于他这样有志于修仙求道之人而言,聊斋这样一个妖魔鬼怪、仙道神佛并存的世界,或许更适合于他。


    况且宁氏夫妇待他极好,这让前世身为孤儿的他感受到浓浓的不曾有过的亲情。因而哪怕是他不喜欢的四书五经,也在父母的殷切目光中甘之若饴。也许是重生的缘故,他的六感极为敏锐,过目不忘的天赋加上成年人的心性,倒也不觉得读书有多苦,反倒是因此多了几分儒者的气度。


    正所谓“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在江州这文风鼎盛之地尤其如此。又因历史上江州曾出过几位神童,宁采臣的异常言行倒也没有人觉得怪异,相反更是让他声名远播。而他也没有让人失望,刚满十三岁就连中小三元,成为江州史上最年轻的秀才,大大涨了江州的名气,江州更是人人以他为荣。


    也就在这一年身染重病的宁父含笑溘然病逝,从未流泪的宁采臣第一次失声痛哭,亦让他深刻的感受到人命的无常与脆弱,那藏在心底的长生之念再次不可抑止的萌发,对于仕途也就愈发的淡漠了。


    按照大乾王朝的礼制和时下的习俗,子女须为父守孝三年,诸般的应酬都须推却。宁采臣的应试自然戛然而止,他本就志不在此,也没有多在意。何况一来他想多进些为人子女的孝道,二来也难得清静,于是便直接搬到宁父坟墓不远的地方结庐而居。


    这一住就是三年。


    “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逸仙,你果然是好雅兴。”


    吱呀声中,一绫罗绸缎的肥胖少年摇着扇子悠哉游哉得走到了宁采臣的身边。这肥胖少年乃是江州富商金阳明的嫡子金圣叹,虽不学无术,却喜好附庸风雅。跟在他身后的小厮应合着道“好诗,少爷果然吟得一手好诗。”


    “观止,现在可是深秋了,何来的当春乃发生。”


    宁采臣哭笑不得,好好的诗句到了这胖子主仆的手上完全变了个味。


    金圣叹却是脸不红心不跳,一合折扇,状似恍然道:“原来已经入秋了,那就改作当秋乃发生好了。”说罢,折扇在小厮的身上狠狠敲了一记,训斥道:“你这斯果然是不学无术。”转而又对宁采臣道:“都是旺财不晓事,让逸仙笑话了。”


    旺财早就习以为常,依然笑呵呵的应声道:“少爷教训的是,都是小人的错。”


    “你啊。”


    宁采臣摇头失声笑了起来。这样的事情,自交往以来已经不是一次两次,宁采臣已然司空见惯,见怪不怪了。不过金胖子虽然学无所成,但作为朋友却是不错的。这些年来不改初衷一如既往的,也只有他了。


    “嘿嘿。”


    干笑了声,金圣叹眉头微皱,肥胖的脸庞却是带了几分苦色。他道:“再过几日,逸仙你就守孝期满了。可惜如今的形势却是大不妙啊。前些日子朝廷居然颁发了《古今文字考》,说是要拔乱反正,整肃国家风气。唉,如今写诗作文都要依着忠礼德法四书,字字句句都要抠字眼,为此上书的大儒和一众官员都被打入大牢,各州士子被牵连者更是不胜枚举,以致闹得人心惶惶,乌烟瘴气。就说这几年我们金家为逸仙你发售的好好的西游记和三国演义,居然也被一纸书文给禁了,说这是隐射当朝,借古讽今。”


    “这是要掀文字狱啊,看来大乱将至矣。”


    饶是宁采臣冷静如斯,也不由的吸了口冷气。他虽久居山间,消息闭塞,但宁家村离此不远,或多或少也能对外间之事知晓一二,只是他没料到事情竟演变到这般境地。记得前世看倩女幽魂时,诸葛卧龙说:“我祖宗没眼光!让我好学问,让我写书做博学士!谁知道,写游记,被人说我泄露国家机密;写历史,说我借古讽今;好,那去注解兵法,又说我煸动作反;唉,写神怪故事好了吧,又说我导人迷信;最后唯有替人写传记啰,结果那个人被捉了,说是乱党……”


    他苦笑了声,难怪这半年来,来自己隐居之处的同窗不见了踪影,十有**不是被抓就是逃遁隐居,剩下的估计也是因自己写书之事而避祸疏离了。金圣叹一家恐怕也因为自己售书之事遭了无妄之灾,以其父金阳明的为人怕是免不了要怨恨自己。金圣叹能待自己一如既往,说不感动,那是假的。


    宁采臣感慨道:“能得观止为友,实是我之大幸。”


    金圣叹摆摆手,说道:“此话该是我说才对。在学院里,那些个与我交好的,一口一个观止兄,无非是看在逸仙的面子和我的家世财帛。但我心知肚明,骨子里除了逸仙你,其他人却是看不起我的。古语云:疾风知劲草,诚不欺我。我金圣叹虽然粗鄙,但也明白是非知晓好歹,岂能做无耻之事。”


    “知己难求,当浮一大白。”


    “正该如此。”


    两人相互望了眼,具是朗声大笑。


    笑声之间,苍茫大雨中一阵嘹亮高亢的歌谣蓦然而起:


    “好酒…….好酒出自咱的手…….


    喝了咱的酒,上下通气不咳嗽…….


    喝了咱的酒,滋阴壮阳嘴不臭…….


    喝了咱的酒,一人敢走青杀口…….


    喝了咱的酒,见了皇帝不磕头…….”


    “一人敢走青杀口,见了皇帝不磕头…这歌虽无甚诗文,却是好大的豪气,不知是何人所唱。”宁采臣听着这歌,虽然没有什么诗文,但却豪气干云,有一种藐视权贵,铺天盖地的气势。


    青杀口是大乾王朝和蒙元帝国的交界处,春秋战国之时,杀神白起曾在此坑杀百万将士,又因其是华夏正统王朝与北疆异族接壤的分界线,是故千百年来,征战无数,血流成河,尸横遍野,可谓一寸泥土一寸血肉。


    历朝历代都不得不派遣当朝国师和得道高人前往此处超度亡魂,镇压封印。虽如此,但此处依旧是煞气逼人,除了军队等闲根本无人敢于靠近,有胆大不怕死的往往死于非命,更有传言连白天都能见到鬼卒横行,堪称一等一的凶险之地。


    金圣叹亦是脸色微变,如今这般情形下唱词歌谣,不亦于自寻死路。正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敢说见了皇帝不磕头,哪怕是放在太平年景亦是一大罪责,被通缉那是绝对免不了的。虽然听着解气,张了张口却愣是不敢说个好字。


    歌声一起,酒香四逸,连茫茫的大雨都掩盖不住。


    极目望去,一模糊的人影,摇摇晃晃自山下而来。初时还远在数千米外,片刻后已然临近了茅屋。


    却是一道人,道袍青青,背一长剑,手拿一酒葫芦,唱一句喝一口,好不快意。醉眼朦胧中,一摇一晃,似乎随时都可能栽倒在地,却又安安稳稳的飘飘而来。


    宁采臣不由打量了眼,这道人国字脸,留着络腮大胡子,醉醺醺的眼睛看似温和却极为凌厉,那未出鞘的长剑不知为何却透着股森森寒意。尤为勾人的则是那紫葫芦中散发的淡淡却又悠长的酒香。


    那道人虽醉得晕晕乎乎却不失礼节,洒然作揖道:“某家打扰了,还望二位见谅。”


    “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宁采臣深吸了口酒香,不禁大赞出声,“酒好,歌好,人更妙。”


    金圣叹肥胖的脸上鼻尖不自觉的耸动,讶然道:“亏我自号酒鬼,自以为早已尝尽天下好酒,却不知世间竟有如此美酒,真是惭愧。今日能遇到道长真是幸甚,快快请进。”


    说着一把上前拉着道人,就往屋内走去,道人也不退却,欣然而往。那迫不及待的模样,果真一酒鬼也。


    宁采臣哑然失笑,两个酒鬼相遇,真真是一大趣事。随即紧步跟上,这才发现这道人明明在大雨中穿行良久全身上下竟无一湿处,不由暗惊。宁采臣前世就是个寻仙访道之人,虽然始终不见仙踪,但好歹也学了一身的功夫,自然清楚要做到这一点有多难。至少他一生中从未见过。


    他思量着,这道人即便不是得到高人,但至少也是有技艺傍身的异人。自己一声追寻的,不亦今日竟然遇上了。真正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注:这歌名叫酒神曲,是迟志强唱的,87年的红高粱想必很多人都看过,想必这歌大家都耳熟能详。;
关闭
最近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