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部分
3个月前 作者: 庚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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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妖王
作者:庚新(明镜)
内容简介:
一个被逼上绝路的人,仿如妖灵附身的疯狂报仇行为。
九转神丹,传说中的创世女神生命残余能量结出的神丹。
他成了九转神丹的九转实验品,却因祸得福,因此得到了力量和朋友,在他的身上,还会有什么事情发生呢?
因为重伤罪被判终身监禁赤腊角的天风,在弥留之际,意外的服食了一颗神丹,一个蕴含着创世神灵神力的神丹。
不但把他从死亡的边缘拉回来,更让他和创世女神幽忧完成了一场完美的灵欲结合。
在赤腊角上,天风认识了典狱长靖宇、自作聪明,还有许多友善又特别的朋友。
原本天风以为可以无忧无虑的在这岛上生活的时候,一场灾难却降临了……
茫茫大海中,在和蛇蛟一场搏斗之后,天风进入了幽忧的宫殿,而神秘的宫殿中等待他的,又将会是什么样的命运呢?
第一部
第001章
审判
“请陪审团宣布你们的决定!”随着两声沉重的木槌敲击声落下,法官的声音回荡在法庭上空。
一个身穿超大号的白色体恤,却无法掩饰他臃肿身材的中年胖子,吃力的在狭窄的椅子中扭了两下,慢慢的站起身来。随着他身体的晃动,他全身的肥肉也随之颤动,连同他手上那张薄薄的白纸,也不停的抖动着。
中年胖子吃力的站稳身子,晃着手中的白纸,对法官大声道:“法官大人,经陪审团商议一致裁定,被告—有罪!”
随着那死胖子的声音落下,我的心也不由得沉入了谷地。
但是事情还没有结束,法官在那个死胖子宣布完之后,清了清嗓子,大声宣布道:“本席宣判,被告人天风故意伤害罪名成立,判处无期徒刑。敲诈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两罪并罚,择重而行,自即日起交赤腊角监狱关押。”
在一片哗然声中,我木无表情扭头向身后看去。只见坐在我身后的一个十八九岁的青年,正露出得意的笑容向我看来。在他的身边,一个美艳的女人手挽着他的胳膊,也笑盈盈的看着我,那神情分明是在嘲笑。
那个青年法官口中被我伤害的对象,那个女人,是我的未婚妻。
我叫天风,朋友们都叫我小黑,是一个极为普通的人。我没有显赫的家世,也没有英俊的外表,我只是艾尔文行省中一个小镇上的普通平民。
那个青年叫阿卢克,是我的老板,也是我这辈子最想杀死的仇人。当他和那个淫贱的女人在我的房间里偷情的时候,被我病中的父亲发现,他杀死了我的父亲!
警察没有逮捕他,因为他的老爸就是小镇上警察局的局长,当我在漆黑的小屋里被警察反复盘问的时候,他和那个贱女人却在我父亲的灵前宣淫。
本来不知道真相的我,从我的朋友口中得知了真相。当法律不能为我做主的时候,我只能自己报仇!
当我潜入他家中的时候,却发现等待我的是一个陷阱。我几乎没有任何反抗的机会,就被他蜂拥而上的手下抓住。在警察局那漆黑的小屋里饱受了七天蹂躏之后,我被判处了无期徒刑。此刻,我身上遍布伤痕,全身没有一点力气,但我在等,我知道他一定会向我示威的!
果然,他挽着那个贱女人来到了我的身前。虽然只有咫尺的距离,可我却奈何他不得,因为法警我的身边,两个法警死死的握住我的双臂。
“天风,你实在是太笨了,竟然笨到想要杀我。知道我怎么知道的吗?我告诉你,是你最好的朋友告诉我的。呵呵,天风,你做人真的失败,不但你老婆背叛你,连你的朋友也背叛你。知道为什么吗?因为我有钱,我有权!”阿卢克在我面前得意洋洋的道。
阿卢克的话,在我心中没有掀起任何波澜,因为我早就猜到了这些事情。我看着他那得意的笑容,突然也笑了,“阿卢克,你不要得意,不要忘记了我曾经是你的主管会计,你不是真的能一手遮天,你也有把柄落在我的手里!”
听了我的话,阿卢克脸色一变,他看看站在我身边的两个法警。只见那两个法警如同木偶一样,没有任何的表情。嘴角露出一丝狞笑,他压低声音对我说:“天风,你不用吓唬我,我能有什么把柄落在你手里?”
“想知道吗?”我笑着道:“你过来我告诉你,嘿嘿,那可是让你和你老子都翻不了身的把柄!”
阿卢克的脸色顿时变得很难看,他又一次看了看我身边的法警,我感到那两个法警抓我胳膊的手紧了紧。其中的一个法警对阿卢克点点头,他这才放心的探头过来,咬着牙道:“你个死王八,你究竟做了什么?”
“笨蛋,你的把柄就是你太笨了,如果我真的抓了你的把柄,我又怎么会落到这样的下场?”我阴声笑道。
没等阿卢克反应过来,我突然张嘴一口咬住了他的耳朵,膝盖用尽全身的力量狠狠的顶向他的胯间。
一声凄厉的惨叫顿时回荡法庭,尚未散去的人们不由自主的向这边看来。阿卢克双手捂着胯间的那根不知道已经被我顶成什么样子的话儿,口中发出惨叫,身体随之倒下。但这并没有结束,我的头在他倒下的同时猛然向后一甩,血光崩现,他的那只耳朵硬生生被我咬了下来。
紧跟着一阵雨点般的拳头向我打来,可惜我已经没有任何的感觉,只是用尽身上最后的一点力气将他的耳朵生生的嚼碎,吞下!
血顺着我的额头滑落,法警被我生嚼耳朵的样子吓住了,他们停止了对我的殴打,呆呆的看着我。此刻法庭上的人也都呆住了,他们看着我,没有一个人出声。寂静的法庭里,只有我生嚼耳朵的声音和阿卢克的惨叫声交织在一起……
“贱人,从今天开始,你只能陪着那个少了耳朵的死太监。嘿嘿,不要以为这是结束,这不过是你噩梦的开始,哈哈哈!”我看着那个女人,狞笑着道。
满脸的血污,加上满嘴的鲜血,我想当时我的样子一定很可怕。那女人的脸色苍白,呆呆的看着我被法警拖走,一句话也没有说出。地面上,阿卢克一手捂着裆部,一手捂着耳朵,凄声惨叫。
那一膝盖造成了多大的后果,我不知道。但那一下有多大的力量,我自己知道。那是我全部的仇恨,全部的耻辱凝聚的力量,我知道,阿卢克这辈子再也无法成为一个男人。
满脸血污的我被拖上了警车,在警笛嗡鸣声中,我昏迷了!
当我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是躺在西去的囚车上。我的全身被锁着铁链,嘴上被套着只有牲口才会用的嚼子,一个人孤零零被关在狭小的铁笼子里。
车厢中光线昏暗,让我的视线有些模糊。不过,依旧隐约可以看清楚在这个如同蒸笼一样的车厢里面,横七竖八放着六个笼子,里面同样也关着人。不过,相比之下,他们比我轻松了很多,因为他们身上最多有一套五十斤的铁镣,至少,他们的嘴巴没有被锁住。
看到我醒来,在我旁边一个笼子里面的壮硕汉子嘿嘿笑了起来,“兄弟,你就是那个生吞笛约那老东西宝贝儿子的耳朵,断了他家香火的妖灵,对吗?”
笛约,汉尼拔—笛约,也就是阿卢克的老子。听到那汉子的话,我知道我达到了我的目的。虽然全身疼痛,但我的心却在欢唱。我没有办法开口,只是点了点头,眼中充满了笑意。
没想到我的这个动作,却引起了整个车厢的惊呼,虽然这车厢里面连我算上,也只有七个人……
我不知道他们是怎么看到我的动作的,但我是看不清楚他们的面孔,只能隐约看到一个轮廓。耳边想起一个低沉的声音,“兄弟,干的好。没有想到我们竟然能和妖灵在一个车厢里,呵呵,说出去一定吓死不少人。”
这是我第二次听到妖灵两个字,而且好像他们口中的妖灵指得就是我。我有些奇怪了,什么时候我和妖灵扯上了关系?可惜,我不能开口问话,只能在口鼻中发出一声微弱的呻吟。
车厢里忽明忽暗,闷热的空气中还带着一些奇怪的味道。
从一旁的汉子口中,我知道我在笼子里整整昏迷了十天,水米未进。心里很奇怪,这十天我是怎么熬过来的,依稀记得昏迷中出现了很多奇怪的事物,但却又想不起来。于是,我懒散的靠在铁栏杆上,静静的听着其它人的说话。
之所以称我为妖灵,是因为我在法庭上所表现出来的那种疯狂。阿卢克的话儿被我顶断,两只睪丸也碎了,如我所说,他真的成了一个太监。我的未婚妻疯了,当我生嚼了阿卢克耳朵的时候,她已经失去了意识。而后,她再也没有清醒过来……
目睹当时情形的人,对外声称,我被妖灵附身,否则绝对做不出如此可怖的事情。艾尔文小镇有一种奇异的说法:被妖灵附身的人,将会得到地狱魔神的护佑,如果冒犯了他,将会受到魔神的惩罚。
于是,我得到了最好的照顾,镇长在小镇居民的要求下,从圣庙中求到了一粒圣丹给我服下,所以我才能活了下来。
本来,还有居民要求将我赦免,但笛约不知道用了什么办法,使得镇长最后也没有同意。按照法庭的判决,我依旧被流放赤腊角。
不过,我满足了。虽然不能杀了阿卢克,但现在的结果,却比任何方法都让我感到解气。杀一个人很容易,可要让一个人一辈子被痛苦煎熬却很难,我做到了!
从艾尔文到赤腊角,我在地图上看过,只有一根小指的距离,不过走起来才知道那根小指头所代表的距离。我们囚车上呆了半个月,依旧行驶在艾尔文行省的地界之中。听车上的人说,要到达赤腊角,至少还要三个十五天。
这么长的时间,实在是让人感到难以忍受。如果只是我一个人的话,我会发疯的!好在那六个人都还健谈,虽然我不能说话,但却可以听到不少有趣的事情。
在我旁边笼子里面的汉子,是艾尔文远近驰名的独行大盗,他有一个十分响亮的名字,叫做魔狼。魔狼在艾尔文非常有名,我听说过他。听说他心狠手辣,向来财色兼收,十年来从没有一次失手。这一次之所以被抓,是因为他被仇家陷害,至于是怎么被陷害的,他始终没有说。
我对面笼子里面的人不是人,是一个具有精灵血统的夜精灵。一千年前,人、兽、灵、魔四界争夺我们这个星球的统治权而发动了界神之战。战争整整持续了六百年后,四界损失惨重,于是各分领地,彼此开始了漫长的休养生息。
夜精灵,本是属于灵界的一族,但由于在界神之战中先背叛了灵界,而后又背叛了人界,被四界称之为背叛者而饱受欺压。不少夜精灵被抓之后,成为了四界的奴隶,是这个世上最低等的一类。
我面前的夜精灵,名叫楚夜留香,更背负了种种罪名。先是奸杀了收养他的主母,而后浪迹天涯,成为了专门奸杀贵族少女的恶魔。由于他每次作案之后,必然在受害人家中留有一朵血红的桃花,所以他的另一个名字远比他的真名更有名气,血天邪。
楚夜留香旁边笼子里的,更是一个大人物。他学贯古今,可比拟天人。他才高八斗,有着通天博学士的称号。可惜他生不逢时,宦海数次起伏,到了现在,竟成了一个囚徒。不过这些都是他自己说的,一路上尽是他在废话,舌头比较长,口才还是有的,至于别的才能,我实在看不出来。也许是心灰意懒,他给自己起了一个很有意思的名字:自作聪明。呵呵,其实人,哪个不是自作聪明?
其余的三个人口音很独特,好像不是我们艾尔文地区的人,我不太能听懂他们的话语。不过他们倒是和自作聪明聊的很开心。
看来我真的是出名了,竟然和这么多大人物呆在一起。而且对我的防范,显然要严密了许多,这让我旁边知道了我底细的魔狼一路上大叫不甘。嘿嘿,这个家伙,连这也要争,如果可能,我真想和他换换身上的行头,当然,那副嚼子还是给自作聪明带上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