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五章 唐松,你就是个祸害

3个月前 作者: 水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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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达仁癫狂的太厉害,而他一旦癫狂起来又专喜欢折腾儿子,这就使得唐松活活在家里呆不住了,勉强散完闻喜钱将场面敷衍过去之后,便脚底抹油跑到了歌舞升平楼思思这里。


    男人的一生还真是需要有那么一两个红颜知己的。不涉及男女之私情却关系亲密,在这样的异性好友面前,男人可以更彻底的打开自己,从而得到身心完全的放松。而这一点或许是同性知己无法做到的。


    这也许是源自于天性,同为男人即便关系再亲密,再肝胆相照,本性里总有着“竞争”的因子存在,那怕是毫无利益冲突的,自己或许都没意识到的相互比较,也会让男人心底总是绷着最后一丝弦而无法彻底的放开。


    同性知己可以陪你一起拼搏,一起战斗,一起流血,一起死去,如一团火碰撞击发出你生命的所有热情;但红颜知己却能让你放下所有的烦恼、疲惫、甚至是面对血脉相连的亲人也无法言说与展示的软弱,如一团温柔的水波抚去这个世界带给你的所有压力。


    歌舞升平楼,沈思思见到唐松便笑了,笑的很轻但却是很真诚,就像三月的阳光,美好,温暖却不暴烈。


    沈思思并没有与他说多少话,只是命人准备了唐松素日最喜爱的两三样小菜,外加一瓯烫的热热的酒,只有一瓯。


    一瓯酒尽,饭亦吃完,份量堪堪是八成饱。三两曲来自江南民间的俚曲唱过之后,唐松便倒在了屋内的锦榻上,不过一会儿的功夫便沉沉睡去。


    这一觉虽然只睡了一个时辰,但因为睡眠的质量着实是高,唐松翻身而起时已是疲态尽扫,梳洗罢,复又是英气勃勃,精神焕发。


    在靠窗的位置边坐下来。守着火笼吃着不放任何葱盐等调味品的庵茶,唐松无声的握了握沈思思的手,感谢的话语不用出口。俱都化为了一个浅浅的笑容。


    沈思思静静听着火笼中银霜炭燃烧时偶尔爆出的荜拨声,回了唐松一个笑容。


    “思思,你将来有什么打算?”


    没想到唐松会突然说到这个,沈思思抬起头来。


    “建安王怕是不成了!再者。天子已有意在明年还都长安,朝廷若一迁走,洛阳不免要寂寥不少,歌舞升平楼要不要随迁我不管,但你如何打算我却不能不问。论说起来。你若现在想要脱籍,倒是最方便的时刻”


    沈思思抬头将她这间香闺看了许久,看的很专注,良久后笑着摇了摇头,“此事我倒是还真没想过,现在不是还没迁都嘛,到那时再说吧”


    唐松知道沈思思的人生经历,她六岁上就因家贫被卖到了歌舞升平楼。因为天资出众自小就成了重点培养对象。她在这里生活。在这里学艺,在这里成长,在这里成名,最终在这里登上了大花魁之位。这么多年,她的人生、记忆、荣耀都与这个名为歌舞升平的地方紧密相连。想要一时就撕开斩断又谈何容易?


    轻轻的呷了一口茶水后,唐松笑着点了点头。“你想怎样就怎样吧,只是在做决定的时候莫要忘了你还有我这个朋友。这个兄弟”


    “哼,有个襄阳侯做兄弟。有事的时候不找你找谁?”沈思思嘴上说的俏皮,头却低了下去,似是为了掩饰那微微泛红的眼圈。


    她们这一行难哪,学艺难,成名难,成名之后又未年老色衰之前想要全身而退更是难上加难,多少个当年芳名四播的前辈就是栽在这最后一道关口上。但现在,沈思思不担心了,她相信唐松,因为唐松眼中的真诚,更因为她深深知道眼前这个年轻的男子是那种素不轻言许诺,但一言既出便誓不回头,虽生死以之也必会达成的铁血真男儿。


    唇角悄悄的绽出一缕笑容。沈思思又想到了那一夜,唐松醉酒在她这里,并被她安置在了流苏帐内的芙蓉榻上,玉珠来服侍宽衣时她说过的那番话:“有些男人是不能睡的,睡了就只是一宿的露水姻缘;不睡,或许就是一生的知己之交。床上能睡觉的男人太多,床下能修成知己的男人却太少,因为太少,所以便要万分珍惜”


    此时此刻,再想起此情此景,沈思思觉得这实是她一生中最灵光闪现的一笔。


    见沈思思笑的古怪,唐松亦是笑问道:“你笑什么?”


    沈思思正要答话,却听见门外有叩门之声,随即传来玉珠的声音,言说有贵客来拜。


    每逢唐松到此,沈思思例不会客,此时气氛正好,却被这叩门之声所扰,大花魁当即就皱起了眉头。然则她拒绝的话还没说出口,外间已有人笑道:“思思姑娘勿恼,某权借襄阳侯说几句话,稍后便走”


    听到这声音,唐松先已站了起来,笑言道:“好你个郑掌柜,发了大财就不认故人了!我自江南回京已是大半载有奇,竟是连你一面也没见着”口中边笑言着,人已过去打开了门户。


    房门开处,就见到了方今天下最大的绸缎庄掌柜郑大胖子,大半年时间没见,他竟是又胖了一圈儿。


    “你果然在此!好你个玉珠,连我都不露实话”郑胖子口中责怪,手上却麻利的将一只玉镯塞到了玉珠掌心里。


    看到这一幕,唐松忍不住又笑出声来,这郑大胖子“送财童子”的风格还是没变哪。


    两人到房中坐定,沈思思见他们有话要说,安排了茶酒与点心果子后要去时,却被郑胖子留了下来。


    叙了一会儿别情,原来这郑大胖子因受唐松弘文印社的启发,遂有了将他那锦绣绸缎庄也“连锁化”的想法,这大半年就是忙这件事去了。


    听到这个,唐松莞尔,继而感叹这郑胖子实在是玲珑心思,难怪他能将锦绣绸缎庄做到今天这等地步。


    “这一去大半年,再回来竟然物是人非了。天下换了姓,天子换了人,但最让某高兴的却是欣闻你封侯的消息了。这不,刚一到京某即刻便往你府上道贺。却没见着人,再一寻思琢磨找到此地,还真没让我失望”


    唐松无奈的笑了笑。“我是到此间躲清静的”


    郑大胖子赔笑道:“是得躲,你家现在都热闹成一锅粥了,就连我这商贾买卖人瞅着都眼晕”


    唐松举起茶盏邀饮了一下后,看着郑大胖子道:“你我相交已非一日。又是意气相投,莫再说什么封侯不封侯的话,今日若有什么事,老哥哥你但请直言”


    啪!郑胖子重重一拍面前的小几,将上面的酒樽茶盏都震的微微一跳。“富贵不忘故人,兄弟你是真汉子,哥哥我还真没看错人”


    见郑胖子这豪气干云的样子,唐松笑笑,“别扯这些没用的了,说吧,有什么事?”


    “大好事”郑胖子嘿嘿一个贼笑,如以前般伸手过来揽住了唐松的肩膀挤眉弄眼道:“哥哥此来是给你保媒的。女子年方十六。容貌嘛不敢说天姿国色,至少不比如今京中盛传的那些闺阁美人们差。其余琴棋书画,曲乐歌舞均是出自名家教导,就连针线女红亦是请内廷里放出来的老宫人亲手调教的。怎么样,这样的好女儿到府上做个媵妾不辱没你吧”


    听到这最后一句,唐松奇了。拒绝的话就放到了后边,“媵妾?”


    郑胖子苦笑一声。“我倒是想将她保给你做正室,但即便你答应。朝廷也不答应啊!三品的外命妇,郡夫人岂能是个商贾女儿?这告身开上去,礼部先就得给你驳回来”


    古代商贾地位低是个不争的事实,《大唐律》中就有明确规定,商贾之子不得参加科考,商贾之女与官人通婚时不得为正室嫡妻。一般的官人尚且如此,就更别说唐松这个如今万众瞩目的三品郡侯了。


    见郑胖子言语失落,神情感伤,唐松心头一动讶然道:“哥哥你该不会说的是自家女儿吧?”


    郑胖子肥手一拍膝盖,理直气壮道:“正是”


    这下唐松彻底是无语了,这叫什么事嘛!“那是我侄女,哥哥你就别跟我调笑了,她要真到了我府上,以后咱俩怎么论?再者,以你的巨万身家,我那侄女可是再正宗不过的‘富二代’,异日且选一个品性端良的佳婿,夫妻美满不比什么都强?给我做媵妾,除了那七品命妇的虚名,还能有什么好处?”


    “你还别把七品不当个事,你且问问花魁娘子,这世上有那家女儿没想过敕命、诰命?天下间的商贾女儿又有多少能得着的?”


    所谓“诰”是以上告下的意思,册封时,一至五品称“诰命”,六至九品则称“敕命”。三品侯除了同品的郡夫人之外,朝廷准纳六位七品媵妾,这六媵妾均可得到朝廷颁发的敕命认可,并享有俸禄,一并还有每年数次入宫参拜皇后贵妃等内命妇的殊荣。


    诰命也好,敕命也罢,这是古代官场上独属于女子的一个特殊圈子。女子入得这个圈子之后,俸禄什么的还是等闲,主要是社会地位的极速提升,还有与此一并带来的那种荣耀感。别的且不说,一旦成为命妇,回娘家之后,只要父母不是官,就得父母先拜她,然后才是她再拜父母。


    “呸,是你要嫁女儿,扯我进来作甚”沈思思口中嗔骂,眉眼间一闪而过的失意却是佐证了郑胖子的话。


    “这虚名不当吃不当喝的,何至于?”唐松只是不肯。


    见状,郑胖子眉眼又耷拉下来了,“兄弟你还真当我是疯了心?哥哥我这么多年,官还见得少了?诚如你所言,一个七品还真不至于!罢罢罢,你非要剥我的面皮,我也只能跟你说实话了”


    “也怪我不该让她学什么琴棋歌赋,自打见了你那祸害人的《珠玉集》后,就此迷的是五昏三道,茶饭不思。前些时看着她年纪已经不少,她娘也曾绸缪着婚嫁之事,但一连瞅了五六个甚好的良家子,她却没一个瞧上眼的,其实何止是瞧不上眼,简直是连那些画像瞅都不瞅,且是问不出个所以然来。后来她娘急了,拘了贴身丫头来拷问,方知这死女子咬金断铁的发了私誓。要嫁就嫁你。要不就不嫁,留在家中侍奉双亲,等我们百年之后她就蓄发做女冠去”


    说到这里。郑胖子已是臊眉臊眼的,自家女儿对一个陌生男子情根深种,还要他这个当爹的当面说出来,实在是丢人哪!


    听到这里。唐松完全傻了。这可是文学史里那些风流大家们才会遇到的风流佳话,譬如李白,譬如温庭筠,但怎么他也碰上了?


    不待他说什么,沈思思先已笑出声来。“这话我倒是信的,当日《珠玉集》一出便即洛阳纸贵,襄州唐松不知撩乱了多少闺阁女儿心,又不知成为多少怀春少女的深闺梦里人?这遭再一封侯,那还了得?”


    言至此处,沈思思愈发笑的肆意了,“年纪方过弱冠已是因功封侯;《珠玉集》一出,虽荒僻小县亦闻唐词歌声;浅吟低唱、深挚缠绵的柔情之外复有引领贡生抗弊案时虽刀刃枪锋不避的侠骨豪情;偏生你又还生得这么一副风流容貌。唐松啊唐松。似你这般的男人原本就是祸害,你这婚事也注定是要树欲静而风不止了”


    沈思思这番话说的唐松身上只起鸡皮疙瘩,“你说的那是我嘛!”


    说完,唐松又看向郑胖子,“别的事都好说,但此事莫要再提”


    “你就真忍心看我那丫头憔悴瘦损。终生不嫁?”


    这话却让唐松怎么答?


    好在郑胖子是个人情练达的,看到唐松愕然无语的样子后也就顺势收了话题。转而轻描淡写的说起了另两件事,一个是问上官婉儿如今的情形处境;另一个则是问唐松与太平的关系怎样。希望他能居中引荐一回。


    上官婉儿的情形唐松没瞒他,太平那里也答应帮着引荐,该说的事情说完之后,郑胖子便没再多留,只是走时将沈思思叫出去好一番耳语。


    看沈思思进来时笑的古怪,唐松已经明白郑胖子说的是什么了,没好气道:“到你这里原本就是为了躲清静的,那些个闲话不提也罢”


    “其实他说的并不假”


    唐松不解,“嗯?”


    “这郑起隆儿子不少,但女儿却只有这一个,还是他最喜欢的那个别宅妇所出,当真是含在口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摔了。养起这个女儿来也是泼水般的使钱,所以他说找名师教授什么的确无虚言。且是他这个宝贝女儿我也见过的”


    这下子唐松真奇了,若是郑胖子如此心疼女儿,又怎会让她一个未嫁女子到烟花之地?


    “那天上午来了一个使钱混不吝的豪客,我见了之后才发现是个作男装的女公子,她倒也是怪,在此呆了一个多时辰所点的全是你的唐词,中间小憩闲话时也都是在向我打问你的情形,谈及你时眉眼间的相思之意真是藏都藏不住了”


    “既是易装而来,你又如何知道她的真实身份?”


    “郑起隆在我这儿宴客可不少,时间久了次数多了,他那几个贴身长随难免面善,那日陪着那丫头过来的就是其中之一”说到这里,沈思思又是一笑,“对了,适才郑起隆关于他女儿容貌的说法亦是不假,更难得的是她那天生的内媚之身,这样的女子可是万中无一啊”


    “那又与我何干?”唐松摇了摇手,“真不说了,此事断无可能”


    沈思思笑笑,“不过此事也不像他说的那么简单”


    这下唐松来兴趣了,“噢,愿闻思思高见”


    “我哪有什么高见,只是见的太多罢了。那丫头对你钟情已非一日,但郑起隆何以早不说迟不说,偏偏挑在今天来说。他锦绣绸缎庄原是靠着上官待诏起家的,亦是因为有上官待诏在,这些年来他那商贾贸易做的是风生水起,商贾场面上也罢,各处衙门也罢都会给他留一个厚厚的面子。但现在……”


    言至此处,沈思思长叹了一口气,“其实何止是他,这些日子随着朝局翻天覆地的变化,随着原本炙手可热的武家已显衰颓之势,京中的商贾场上早已是闻风而动,那种焦躁后的乱象之热烈,远非外人所能想象。郑起隆堪堪赶在这个时间回京岂是偶然?分明是回来应变的,而他应变的第一着就落在了你身上,所以才会有适才提亲之事”


    这些东西沈思思只要一提唐松自然就明白了。“我已答应替他引荐太平,以他的手段,我料定他找这新靠山是稳稳当当。如此以来。又何必在我这个只有虚名的郡侯身上下这么大本钱?就不怕亏了?”


    “我是见惯了那些喜欢往自己脸上贴金的,似你这般喜欢妄自菲薄的倒真是少见”沈思思笑着打趣了唐松一句,“这普天之下,撇开宗室与外戚显贵之后。似你这般年轻而因功封侯的有几人?一个都没有!异日前途可限量乎?郑起隆能将商贾贸易做到今天这等地步,岂是短视之人?”


    “再则,你既能与镇国太平公主一起起兵勤王,这关系还用说吗?方今镇国太平公主府热的发烫,想要攀附的人可谓不计其数。若能与你结为翁婿之亲,他再攀附公主时能省下多少钱?能省多少烦难?关系又能密切多少?”


    “除此之外,政事堂陆相对你的赏识,还有你在士林甚至是市井间的影响力,以郑起隆之精明,他那一样会想不到?别的不说,就在这神都,只要他能将你与锦绣绸缎庄绑在一起。凭着你唐松这个名字。这张脸,他一年就能多卖多少匹绸缎?亏?他郑起隆岂是会做亏本买卖的人?”


    或许是想着郑起隆这么多年对她着实不错,沈思思也觉话说的有些刻薄,遂又一转回来道:“也许是我小人之心了,毕竟郑起隆对这个女儿的宠爱确乎是发自真心,只冲着这一点他要将女儿嫁你也是正常。毕竟那丫头五迷三道的全在你身上。你又确为佳婿,虽然不能为正室。但一个商贾家别宅妇所生的女儿能有七品敕命身份亦为难得,并不算委屈了她”


    唐松没接这个话茬。只是把玩着茶盏感慨声道:“人哪,人哪!若人与人相处时皆能似你我这般坦诚相见,简单明了该有多好”


    感慨完,唐松自己先已自失的一笑,要说什么时,忽听门外一阵喧哗,接着就见沈思思的房门被人从外大力推开,门框撞的“蓬”然作响。


    门户开处,一个年纪大约在十七八岁的青年走了进来。门外,手足无措的玉珠及三个歌舞升平楼的奴仆被同样三个锦衣豪奴紧紧拦住。


    这进来的年青人身形挺拔,容貌英俊,天然的自带着一股富贵流丽气度,更难得的是此人眉眼之间亦是英气勃发,并不比唐松稍有逊色。


    这实在是一个很容易让人生出好感的年轻人,可惜的是此刻他身上表现出的种种出色俱都被浓浓的酒意给破坏殆尽,说一句放浪形骸是好听的,不好听的就是撒酒疯。


    “说什么不见客?难倒他就不是人”这年轻人伸手一指唐松后,便踉跄着步子向沈思思抱去,口中犹自道:“思卿念卿已然成疾,思思啊思思,忍不赐一夕**之欢,以慰相思哉?”


    年轻人的手抱实了,但他抱着的却是……唐松。至于沈思思,早在这恶客推门而入时,就已被唐松拉到了身后紧紧遮护住。


    这厮发觉不对后,将唐松猛往旁边一推,探身往其身后的沈思思抓去,也不知他是有意还是醉后无心,伸出的那只手做出的居然是后世色狼必杀技之一――袭胸。


    歌舞升平楼是烟花之地,沈思思虽然是大花魁,但再大的花魁也难掩其伎家身份的实质。所以若以当世人的眼光来看,这个年轻人这番发酒疯的言语乃至动作虽然过火了些,倒也不值当什么。


    但唐松毕竟不是当世之人,沈思思在他眼中亦不是什么伎家,这是他红颜知己般的朋友。


    唐松的理念很简单,是真朋友就应当得到真正的尊重,不仅是自己尊重她,至少自己在场时也应使她尽量获得别人的尊重,如果这一步做不到的话,那至少不能眼睁睁的看着朋友受侮辱。


    否则,便是嘴上说再多的“知己”,那与放屁又有何异?


    而今,年轻人对沈思思的举动,当世人以为的稍稍过火,在唐松眼中却是实实在在的侮辱。


    唐松早有准备,怎么可能给人轻易推开?只不过是身子晃了晃而已,就在那撒酒疯的年轻人递出爪子的同时,一记耳光稳、准、狠的扇在了他那英俊的脸上。


    耳光响亮!


    满场皆惊!


    挨耳光后那年轻人愣了一会儿,显然是没想到唐松居然敢打他,还是以这种方式,而且还打的这么重!


    但片刻之后,这厮就怒了,脸上涨的通红,只从这一点看,就知他平日里必定是个心高气傲的。


    一怒之后他就上来与唐松厮打,直到这个时候唐松才发现若非是这鸟人酒喝的太多,手软脚软眼睛也犯迷糊,自己还真他娘的打不过他。但现在嘛……后世那位姓鲁的大文豪是怎么教导国人的――落水狗就该痛打之!


    在这等事情上唐松从来就不是君子,断不会有什么胜之不武之念,更不会傻到待他清醒之后再来打过。


    这鸟人既然不识时务要打,那就打呗,唐松一边避过他那变了形的动作,一边手脚齐用,将这酒疯子打的昏头转向,更有几脚踹的结实,扎扎实实来了几个狗啃屎。


    外面那三个锦衣豪奴愤然欲进,却被他们刚才拦着的歌舞升平楼中下人给拖住,就连玉珠都帮着扯住一人的衣襟。


    大花魁房内外闹出这般大的动静儿,自然惊动了许多人来看,就在屋里两人打的兴起的时候,一声叱喝蓦然响起,“住手”


    唐松绕过再度扑上来的酒疯子,顺势一脚将他又踹了个狗啃屎之后这才扭头向声音来处看去。


    穿着男装,一脸寒霜的太平气冲冲的走进来,“一个郡王,一个郡侯在青楼殴斗,你们两个真是好本事,好不要脸!”


    这鸟人居然是个郡王?


    太平发飙,唐松还没说话,地上那个鸟郡王再次爬叉起来要往唐松身上扑。


    见状,唐松毫不客气的故技重施,再次将之踹倒在地,只不过这一回由狗啃屎改为了“屁股向后平沙落雁式”(参见《笑傲江湖》)与此同时,唐松心里也在感叹,这鸟人还真是打不死的小强。吃了这么多亏愣是一声没吭,倒了就起来,再倒再起,生性顽强的很。


    两人这般作为让太平简直要气疯了,眼瞅着那年轻人再次欲起,顺手抄过旁边专用于净手的铜盆,将半盆子早已凉下来的水劈头盖脸浇过去,鸟郡王顿时就成了落汤鸡。


    这厮终于彻底清醒过来了,“姑……姑母”


    太平顺手将铜盆砸在了地上,哐当作响,指着那鸟郡王的鼻子恨声骂道:“刚由临淄还京就闹出这样的事来,李隆基,你这好色的毛病什么时候能改改?你想翻天不成!”


    听到这个名字实是大出唐松意料之外,但随即便嘿然一笑。李隆基是不是要翻天现在还不好说,但他确定知道自己刚才那一番拳打脚踹实实在在是爽翻天了。尤其是知道了这年轻人的身份之后,再回忆起来,那快感简直是翻倍的暴增。


    由是,唐松在与李隆基第一次碰面时,就结结实实送上了一份拳打脚踢的大礼。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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