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7部分

3个月前 作者: 孑与2
    第四十五节 旺财的战斗


    旺财越发得粘人了,现在晚上的时候都不去马厩,就躺在云烨的床边,晚上起夜的时候都能看见旺财的大眼睛在熠熠生辉。


    那日暮坐在床边上拿脚在旺财的肚子上踩来踩去的,旺财欢快的打着响鼻,云烨的手才搭到那日暮的胸口上,就被那日暮推开了,年纪太老,干不了多少多余的事情,这只不过是几十年养成的习惯而已。


    “旺财看着呢!”那日暮嘀咕一声把身子缩到墙角。


    瞅着无辜地望着自己的旺财,云烨拿手抓抓旺财的耳朵,叹口气就闭上了眼睛,旺财的大限就要到了,这一点整个云家的人都清楚,喝不了醪糟和稠酒的旺财时日不多了,好多时候旺财总是喜欢往陇右的地方叫两嗓子,有时候还会往那里走几步,别人不清楚,云烨知道旺财想回那个山谷了……只是舍不得离开自己才走几步又往回来走……


    既然旺财喜欢死在那里,云烨觉得陪着兄弟走一遭陇右,确实是一件非常有必要的事情,而且这个时间还不能耽搁的太晚。


    日出的时候云烨就决定去陇右,只带几十个随从,而且是骑着马去,随着旺财的脚步走,它想走就走,它想停就停,这是云烨能为自己兄弟做的最后一件事。


    踏上陇右的路途,旺财明显地来了精神,跑前跑后的非常欢喜,甚至还有多余的精力去嗅嗅路边的盛开的蒲公英。


    走的不快,但是道路却走得非常地正确,旺财从来就没有忘记回家的道路。鸡鸣山远去了,没有看见色彩斑斓的野鸡,秦州远去了,旺财特意在麦积山下畅快地打了几个滚,就是爬起来的时候,需要别人帮忙。


    云烨的脸色从来就没有好过,马夫这些天从来都在悲怆中度过的,伺候了旺财几十年,如今才算是真正得到了生离死别的时候。


    没进兰州城,旺财走了整整一个月,显得非常地疲惫,很多时候云烨也下马走路,旺财就把自己的大脑袋搁在云烨的肩膀上,听着旺财喷出来的带有草腥味的热气,云烨只知道闷头往里走,连鸡蛋都吃不下去的旺财,这时候大概只有凭着一种本能在坚持。


    最喜欢吃云烨拿羊油煎好的蒲公英,不过云烨看到旺财拉出来的绿色马粪蛋,只有狠狠地掐着自己的大腿,才能忍住不让自己的眼泪流下来。


    黄河水有些浑浊,流水的声音就像是无尽的叹息,山口就在眼前。


    这里是云烨的封地,辛月在计算家族得失的时候,把别的地方都标注成可以兑换的筹码,唯有蓝天祖祠和这里从来没有动过。


    云家常年在这里驻扎着一队家将,这个山口也从来不允许别人进来,在这里有一群狼在愉快地生活,也有一个马群在这里繁衍生息。


    秋日的草长得非常地茂盛,云烨站在草丛里几乎被高大的蒿草淹没掉,亲自拿着刀子帮着旺财开路,旺财已经摔倒三次了。


    这里有一条小溪,云烨在这里抓到过一只羊,还用羊皮做了一条内裤穿,奋力的砍着茅草,就像刚刚来到这个世界一样……


    面前没有草了,出现了一个大湖,这个湖不大,但是非常的深,据兰州人传说,每年到了月圆之夜的时候,这里就会出现一道亮晃晃的水柱,足足有七八丈高!


    留守在这里的家将证实了这个传说。


    云烨和旺财悲苦的地待在大湖的边上,不管云烨如何努力的和马王沟通,马群依然不愿意接受旺财,彪悍的马王甚至在吃光了旺财身上背着的鲜美果子之后,依旧不理睬,甚至还咆哮两声威胁旺财离开。


    豆子被吃光了,不理睬,云烨甚至将醪糟装在袋子里马王依旧不要旺财,没办法的云烨给旺财背上驮了一大块咸盐,马群只是机械的上来舔舐盐块,一旦没有了盐,它们第一时间就会把旺财从马群里撵出去。


    云烨明白了,它们嫌弃旺财太老了,老的只会拖累别的马,这是云烨在听到狼嚎之后明白的一个道理。


    云烨狠狠地捶着自己的脑袋,说到底都是自己太自私,应该趁着旺财还能跑的时候就把它送回来,这里才是它的世界。


    旺财小声地悲鸣着,就像是一个被遗弃的小马驹,不断地拿自己的头拱云烨,希望他能帮自己,就像以前帮自己一样,甚至就像最早的时候在自己腿上裹布条一样……


    云烨站了起来,衣服湿了大半,秋露浸湿了衣衫寒彻入骨……


    早上太阳出来的时候,露水就该散尽,可是这里的露水没有,只是从泛黄的草叶上滚落,掉进草根上,等待夜晚再出来。


    云烨准备再和马王沟通一下,这些马被云家保护了这么多年,你们不能这样无情无义。大筐里装满了最饱满的黄豆,每一粒都是细细挑选出来的,没有一粒是坏的或者不饱满的。


    马王已经习惯时不时地被云家的家将喂一些美味的豆子,见云烨过来,并不抗拒,但是云烨把好话说尽了,马王依然只顾着吃豆子,只要旺财一靠近,立刻就会拿壮硕的身子把旺财挤开。


    云烨非常地愤怒,一抖手就把黄豆洒得满地都是,发现只有自己和旺财站在最中间,别的马都围着他们在低头找豆子吃,顾不上驱赶旺财了。


    云烨的眼睛一亮,朝远处挥挥手,立刻就有家将背过来好多黄豆,马夫甚至背来了一筐自己精心配置的马料,里面添加了好些食盐和炒熟的蛋花。


    当着周围都撒满了美味的食物之后,那些马就开始围着旺财的周围找吃的,哪怕旺财去嗅母马的屁股,也不会被母马拿蹄子踢了。


    云烨缓缓地从马群里走出来,这里只应有旺财,而不应该有自己存在的余地……


    旺财幸福地在马群里踱步,在一大片低头吃食物的马中间,只有它昂着头,就像是一个骄傲的马王在巡视自己的臣民。


    马夫含着泪花对云烨说:“公爷,咱家旺财就该是马王才对!”


    云烨笑着拍拍马夫的肩膀,对他的这句话非常的赞同,旺财不是马王,哪一匹马配当马王?如果愿意,云烨甚至可以用黄豆铺满整个山谷。


    马群长久的停留在一个地方不动,草丛中慢慢的露出几张阴险的脸,这是草原上的狼群,时隐时现的呈口袋状包围了马群。


    云烨拿着望远镜看得很清楚,这些草原狼非常地有组织,有纪律。云烨以军事家的眼光发现这一次狼群的狩猎成功的可能性高达八成,一个完美的口袋战术已经成型了。


    马夫和家将抽出横刀就要冲上去,云烨却把他们按住了,这就是旺财的生活,能不能彻底的融入到马群里,就看运气了。


    旺财的耳朵本来谦卑地耷拉着,讨好的到处闻别的马屁股,但是在一瞬间就挺了起来,仰着脖子长嘶一声,勇猛的向第一匹发动进攻的草原狼冲了过去,这一刻从旺财的身上看不到半点的老态。


    这种活计只有马群众最勇猛的公马才能担任,母马们顾不上吃东西第一时间开始鸣叫召唤自己的孩子赶紧过来。


    那匹贪吃的马王也长嘶一声,前蹄抬起猛地向一匹冲过来的狼狠狠地踏下去,它非常地愤怒,可惜那头狼非常地狡猾,身子一扭从它的胯下就钻了过去,继续向马群里的小马发起进攻。


    旺财穿着铁鞋子,是云烨用百炼精钢打造的,蹄子底下还有两枚尖锐的钢钉用来抓住地面,见到第一匹狼,它不像马王那样站起身子,而是狠狠地撞了过去,战场上的骑兵就是这么干的,旺财不知道什么时候也学会了。


    带着铁钉的鞋子踹在那匹狼的肚子上,转瞬间就把那匹狼的肚子生生的破开了,旺财的后蹄子踩在那匹狼的肠子上,三两下就把肠子踩了一个稀烂。


    旺财得意的跳了两下,又听到母马群里有哀鸣声,又匆匆地向母马群里奔去。


    “强弩戒备,一旦旺财出现险情,就地射杀那些狼!”云烨放下望远镜冷冷地对家将们下令,见所有的强弩都已经到位,这才拿着望远镜继续观察旺财作战。


    一匹小马被一头狼咬住了后腿,不断地哀鸣着挣扎,母马却被别的狼一次又一次的驱赶开来,进不到小马的身边。


    旺财的鼻孔张得老大,又踢飞了一头狼之后,前蹄子死死地踩住那头咬着小马后腿的狼,这头狼的体型比别的狼大了不少,但是在旺财的铁鞋子之下却讨不了半点的好处,脑瓜顶上的皮毛被旺财脚上的钢钉生生的撕开,露出白生生的头盖骨,哀鸣一声从旺财的蹄子下挣脱出来,忘命的向草原的深处跑去。


    头狼跑了,剩下的狼顿时呈鸟兽散,向四面八方逃遁而去……


    旺财取得了这场战争的胜利,昂着头在马群里巡梭,哪怕是马王都会亲昵地过来闻着它的嘴。马王长嘶一声,带着马群向别的地方缓缓离去,旺财回头看了一眼站在草丛中泪流满面的云烨,打个响鼻,也随着马群走了……


    第四十六节 生命的延续


    云烨暴怒地赶走了所有人,自己一个躺在黄河岸边的干沙子上仰面朝天的流眼泪,他发现不管自己如何的挣扎到了最后自己还是孤零零的一个人。


    太阳落山了,星星慢慢的出来了,他非常的希望马群能够回来,他甚至已经准备好了羊油和秋天新发出来的蒲公英,只要旺财回来,云烨不介意多拍拍它的马匹,天天拍都不是问题……


    快到半夜了,云烨的心越来越凉,忍不住哀哀的哭泣了起来,总觉得自己的身体好像有一部分不见了,怎么活动都不得劲。


    身子底下的沙子渐渐变凉了,最后变得非常地寒冷。


    辛月和那日暮铃铛以及小苗从远处走过来,辛月抱着云烨轻轻地拍着他的后背,就像是在哄孩子,云烨哭得更加的伤悲,胡须上沾满了眼泪鼻涕。


    “旺财走了!”云烨本来有好多的话想说,说出口的却只有这一句话,这句话似乎一下子就打开了他悲伤地闸门,两手无助的捶着沙子。


    “旺财没走,它只是回家了,它守了您四十年,足够了,也该回家了,谁都要回家的,哪一个都不例外。”辛月哽咽着安慰自己的丈夫。


    那日暮眼睛红红的,却欢笑着给云烨披上毯子之后说:“旺财是妾身见到的最聪明的马,腾格尔一定会非常的宠爱它,就像您一样的宠爱旺财,会给它最好的草场,最干净的水源,最平坦的大地供它奔驰,您看看天上的星星,旺财以后会变成最亮的一颗。”


    云烨迷迷糊糊地抬头看一眼星星,又开始捶胸顿足,大吼着说:“腾格尔算什么,旺财是我的兄弟,凭什么要他宠爱,要宠爱也是我宠爱!”


    那日暮流着眼泪却笑着说:“马儿长了四条腿,它们天生就是要奔跑的,想要奔跑就不能套上缰绳,夫君您难道不愿意看到旺财幸福吗?”


    云烨慢慢地停止了哭泣,一口郁闷之气长长的从胸膛里喘了出来,没有理会那日暮,瞅着帮自己暖手的铃铛说:“你养的兔子死了,你难过了半年,我那时候还笑话你,还拿别的兔子来骗你,是我不该啊。”


    铃铛仰起苍白的脸颊笑着说:“您哄骗妾身的时候,是妾身最幸福的时光,妾身难过的时间没有那么长,只是想让您多骗骗妾身。后来难过的样子是假装的。”


    小苗却没工夫安慰云烨,从旁边的沙子上点起来一堆火,抱着膝盖离别人远远地,显得很落寞,除了丈夫和孩子她一个亲人都没有,有一个师父还每天躲在棺材里不出来,现在整个人都变成白色的了,夫君说如果长出长牙,就要赶紧干掉。


    一个家将匆匆的走过来禀报道:“公爷,旺财的精神很好,现在离我们只有不到三十里地,马群没有再赶它出来,只是依然不吃东西。”


    说到吃东西云烨转头就看看自己采摘来的蒲公英,叹了口气,把锅子搭在火上,开始拿羊油慢慢的煎,煎好之后抽抽鼻子把青菜装到盘子里,端给辛月说:“我从师父那里掉出来以后,一个人走在山沟里,想要找到出路,可是这里一个人都没有,我只好沿着小溪走,打死了一只野羊才有了点吃的。”


    “这个地方有狼,你们白天大概也看到了,我太累了快要睡着的时候,就有狼过来咬我,被我一铲子把狼的嘴巴给豁开了,可是那些狼有好几只,为了活命,我只好和马群待在一起,因为有一匹马王非常的厉害,看毛色像是旺财的父亲,它们都是一样的枣红色,非常的神骏,很容易就把野狼踏成肉泥。”


    “到了晚上我就去用羊油煎了野菜请马王吃,要是没有那个马群,我估计早就被狼吃掉了。”


    辛月和那日暮,铃铛吃着野菜,那日暮还把小苗硬给推过来,四个人一边吃一边听云烨讲古,这些事情夫君还是头一回跟她们说起来。


    “第二天,我睁眼睛的时候,马群都走了,只给我留下了受伤的旺财,我跟旺财商量好了,一辈子不离不弃,我吃香的它就必定喝辣的,结果就这么稀里糊涂的活了一辈子,旺财最多活三天,孙先生给的补药,只能维持旺财三天的命,但是能让它变得年轻健壮,有力。但是,只有三天,三天过后,旺财耗光了精气神必死无疑。”


    “可能是我活的时间太长了,旺财一直在努力的活着,希望能陪我一辈子,看样子说话不算数的人是我。”


    “这里的山水明堂非常的好,旺财睡在这里也很好,等到旺财走了,就把这里封为禁地吧,我来的时候这里是洪荒,我希望我走的时候这里依旧是洪荒。”


    辛月从脖子上将一个金链子解开,从怀里掏出那部手机拿给云烨,这东西辛月只要不在家,就一定是要挂在身上的。


    云烨笑了一下,这东西随着时间的流逝,已经成了一个废物,想要听那里面动人的音乐,需要运气,轻轻地启动了手机,那个可笑的标志尽然还在,歌声没了,只有各种稀奇古怪的铃声,就这点东西,让那日暮,铃铛,小苗看得目瞪口呆。


    只可惜时间太短促了,很快屏幕就暗了下来,再也没声音了。


    辛月惋惜地说:“夫君离开白玉京太久了,这里的神仙气慢慢地散尽了,以前还有小人在里面跳舞,后来就只剩下歌声了,到了现在,歌声也没有了,只剩下这些好听的声音。再过几年,恐怕这些声音也就没有了。”


    “夫君,白玉京是什么样子的?神仙地到底是什么样子的,能和妾身说说么?妾身不会说出去的。”辛月忍了好长时间才鼓足了勇气问云烨。


    “白玉京啊,和大唐没什么两样,没有你们想的那么美好,唯一比大唐强的地方就是他们有非常厉害的武器,一颗炸弹就能炸死全长安的人,他们的飞机也非常的厉害,从长安到岭南,只需要一个多时辰就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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