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部分

3个月前 作者: 崔瑞德
    [33]关于王和皇帝称号的讨论,见第1章《从王到皇帝》。


    [34]《汉书》卷一上,第22页以后(德效骞:《〈汉书〉译注》第1卷,第55页以下)。


    [35]同上书,第27页(德效骞:《(汉书〉译注》第1卷,第64页以下)。


    [36]《汉书》卷一上,第28页(德效骞:《〈汉书〉译注》第1卷,第65页以下)。《汉书》卷十三,第366页以下列表逐月叙述了这些国家的历史。


    [37]《汉书》卷一上,第28页(德效骞:《〈汉书〉译注》第1卷,第65页)。


    [38]《汉书》卷一上,第24页(德效骞:《〈汉书〉译注》第1卷,第60页)。


    [39]同上书,第32页(德效骞:《〈汉书〉译注》第1卷,第72页)。


    [40]同上书,第36页(德效骞:《〈汉书〉译注》第1卷,第79页)。


    [41]《汉书》卷一上,第40页(德效骞:《〈汉书〉译注》第1卷,第84页)。


    [42]同上书,第46页(德效骞:《〈汉书〉译注》第1卷,第92页)。


    [43]同上书,第44页(德效骞:《〈汉书〉译注》第1卷,第89页)。


    [44]《史记》卷七,第333页以下(沙畹:《〈史记〉译注》第2卷,第316页以下);《汉书》卷三一,第1817页以下。


    [45]《汉书》卷一下,第52页(德效骞:《〈汉书〉译注》第1卷,第99页以下)。


    [46]见 B.


    J.曼斯维尔特·贝克:《中国的真正皇帝》,载《莱顿汉学研究》(莱顿,1981),第22—23页;鲁惟一:《秦汉两朝皇帝的权威》,载迪特尔·埃克梅尔、赫伯特·弗兰克编:《东亚的国家和法律:卡尔·宾格尔纪念文集》(威斯巴登,1981),第89—111页。又见本卷第13章。


    [47]《汉书》卷二五上,第1210页。关于这个行动的意义,见第1章《帝国时期的思想潮流》和《前221年水德的采用》和第13章《班彪关于天命的论文》;及鲁惟一:《水、土、火——汉代的象征》,载《奥萨津和汉堡自然学和民俗学协会通报》,125(1979),第63—68页。


    [48]关于爵的等级及用它们作为施政手段的情况见第1章《奖励》、本章《侯与爵》; 本书第7章《奖惩与法律》;鲁惟一:《汉代贵族爵位的等级》,载《通报》,48:1—3(1960),第97—174页。


    [49]见毕汉斯:《汉代的官僚制度》(剑桥,1980),第10页。关于官员编制的详细情况,见本书第7、8章;王毓铨:《西汉中央政府概述》,载《哈佛亚洲研究杂志》,12(1949),第134—187页。


    [50]《汉书》卷十九上,第743页。


    [51]例如,见《汉书》卷十九上,第726页关于奉常的职责范围。


    [52]《汉书》卷一下,第54、58页(德效骞:《〈汉书〉译注》第1卷,第103、108页);卷四十,第2032页。


    [53]关于长安,见本章《惠帝统治时期和长安的加固》;斯蒂芬·J.霍塔林:《汉长安的城墙》,载《通报》,64:1—3(1978),第1—46页;关于洛阳,见第3章《京都》;毕汉斯:《东汉的洛阳》,载《远东古文物博物馆通报》,48(1976),第1—142页。


    [54]见第110页注4。


    [55]关于地方官员的官衔、职责和设置,见《汉书》卷十九上,第741页以下。《汉书》卷二八列出了公元前2年的帝国行政单位,还附有简短的历史注释,据此可以重新展现出以前的领地的安排和分配。关于王、侯领地的理论和历史,见表的几段导言文字,它们按年代顺序叙述了这些领地相继的主人(《汉书》卷十三,第363—364页;卷十四,第391—396页;卷十五上,第427页;卷十五下,第483页)。


    [56]《汉书》卷十八,第678页;卷四十,第2047页;卷九七上,第3939页。


    [57]此数包括内史治理的地区,公元前202年改组帝国后采取的措施把14个郡增至16个郡。


    [58]关于爵的等级及用它们作为施政手段的情况见第1章《奖励》,本章《侯与爵》;本书第7章《奖励与法律》;鲁惟一:《汉代贵族爵位的等级》,载《通报》,48:1—3(1960),第97—174页。


    [59]见本章《地方的变化和刺史》。


    [60]《汉书》卷一下,第63页(德效骞:《〈


    汉书〉译注》第1卷,第115页以下);卷九四上,第3753页以下。


    [61]《汉书》卷九五,第3847页以下。


    [62]同上书,第3863页。


    [63]例如,见《汉书》卷三六,第1960页成帝朝(公元前33—前7年)快结束时刘向所作的提示。又见鲁惟一:《危机和冲突》,第301页。


    [64]《汉书》卷一上,第3、38页(德效骞:《〈汉书〉译注》第1卷,第30页以下、81页)。


    [65]此人为黥布,是非刘氏的诸王之一,他作为淮南王于公元前196年被刘长取代。见《汉书》卷一下,第78页(德效骞:《〈汉书〉译注》第1卷,第142页以下)。


    [66]《汉书》卷二,第88页(德效骞:《〈汉书〉译注》第1卷,第178页);卷三八,第1988页;卷九七上,第3937页。


    [67]本章《宗教问题》。


    [68]关于国家征集劳动力的情况,见以下《国内政策》。


    [69]关于与北斗七星的关系,见保罗·惠特利:《四方的中轴》(爱丁堡,1971),第442页以下;霍塔林:《汉长安的城墙》,第5页以下;关于洛阳的平面图,见第3章《京都》;毕汉斯:《东汉的洛阳》。


    [70]关于这些结论,见霍塔林:《汉长安的城墙》;王仲殊:《汉代文明》,张光直等英译(纽黑文和伦敦,1982),第1—28页。


    [71]《汉书》卷二,第91页(德效骞:《〈汉书〉译注》第1卷,第184页)。


    [72]《汉书》卷二,第89页(德效骞:《〈汉书〉译注》第1卷,第18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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