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部分

3个月前 作者: 石章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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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统江山


    作者:石章鱼


    内容简介:


    前世过劳而死的医生转世大康第一奸臣之家,附身在聋哑十六年的白痴少年身上,究竟是他的幸运还是不幸,上辈子太累,这辈子只想娇妻美眷,儿孙绕膝,舒舒服服地做一个蒙混度日的富二代,却不曾想家道中落,九品芝麻官如何凭借医术权术,玩弄江湖庙堂,且看我医手遮天,一统山河!


    第一卷


    奸臣之子


    第1章


    奸臣之子(上)


    记忆是不可靠的,遗忘也可能是美好的。


    胡小天对过去的一切并没有任何的眷恋,他甚至懒得去回忆,前世并不美好,所以今生他宁愿选择遗忘。


    他终于明白生命的真正意义在于享受人生,再没有什么理想抱负,再没有什么雄心壮志,只想在这个世界随随便便做个衣食无忧的富家子,每天挥霍点小钱,然后找个清秀可人的女人结婚生子,最好生两个小孩,一个女孩,一个男孩,当女儿出嫁,儿子成家之后,他就开始颐养天年,在某个温暖的午后,带着一条忠实的老黄狗,坐在花香四溢的庭院内,沐浴着阳光,沏一壶好茶,下两三盘象棋,儿孙绕膝,过着悠闲自在的平淡生活。


    本来他是应该可以轻松实现这个愿望的,因为他的父亲是大康户部尚书胡不为,在胡小天过去的那部分记忆中,这一职位等同于财务部长,而今在大康是正三品官员,手握大康财政重权,深得大康皇室信任,历经两代皇帝,地位始终稳如泰山。


    胡小天身为这位朝廷重臣的独子,三代单传,自然被胡家上下视为掌上明珠,只可惜这个世界上也同样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遗憾,胡小天意识的萌芽刚刚始于半年之前,去年十月十五,天生异象,红月当空,尚书府后花园流杯亭前的那株百年铁树于当夜开花,几乎就在同一时刻这位当了十六年哑巴外加痴呆儿的官二代突然就恢复了神智。


    胡小天苏醒后的第一件事只记得他还有两台手术未做,而此前他已经连续在手术台上工作了三十二个小时,因为过度疲惫累死于手术台上的胡天,他的意识在跨越时空长河,游离三千大世界之后最终落户在大康户部尚书府这个痴呆儿的躯壳里。


    他的年龄神奇地变成了十六岁,而他的名字也多了一个小字,从这一天起胡天变成了胡小天,二十八岁的思想意识也一并融入了这个空洞无物的身体内,还好他的外貌并没有太大的变化,只是年轻稚嫩了一些。也就是从这一天起,他决定开始享受人生,轻松惬意地过好这一辈子。然而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忘不掉记忆,就摆不脱烦恼,没过多久胡小天就发现做聪明人未必比做傻子活得开心,过得快乐。


    大康隆启八年,正是四月的下旬,胡小天懒洋洋地坐在精致的上房里,房间雕梁画栋,室内陈设也是极尽精美奢华,外面就是长长的走廊,八根朱红色的立柱将阳光分隔开来,走廊外,是一个四四方方约有一亩的庭院,院落中春花灿烂,团团簇簇,在嫩黄的叶丛中竞芳吐艳,微风过处,丝绦般的藤蔓随风荡漾,一股暗香悄然袭来,让人心旷神怡。


    阳光从枝叶中、窗格中透射进来,留下斑驳的光影。胡小天深深吸了一口花香,背着双手,缓缓走入了光影里。一草一木如此亲切,如此熟悉,和记忆中的一切没有任何的分别,只是他在过去从未仔细去留意过生活中的美景,更谈不上什么享受,回忆对他而言枯燥而乏味,除了一门心思的专研医学技术,他似乎找不到任何愉悦的亮点。没有亲情、没有友情、没有爱情、那样的生活并不值得他去留恋。


    青衣小帽身材臃肿的梁大壮,是尚书府的家丁,半年前开始奉命跟班伺候这位小少爷,他蹑手蹑脚走了过来,见到胡小天,顿时就笑逐颜开,一双小眼睛眯成了两条细缝,八字胡微微翘起,眼角的褶子把这厮的大脸装点得就像一个特大号的肉包子:“奴才恭喜少爷,贺喜少爷!”


    奴才是他自己,少爷自然就是胡小天。


    胡小天也是用了整整半年时间来了解并适应发生在他身边的所有变化,而现在他已经可以做到坦然面对,应付自如,这就是常说的彻底进入了角色。


    懒洋洋的眯起了一双眼睛,同样的表情在不同人的脸上出现,就可以呈现出截然不同的两种效果,在梁大壮就是献媚讨好,而在胡小天却是高端大气上档次,一个傻子的身上当然不会有什么贵族气,可当这个躯体被突然赋予了医学博士的意识,他的一举一动就显得生动且睿智:“何喜之有?”语言当然不会成为胡小天前进道路上的障碍,要知道他二十岁就已经通晓当时世界上最有代表性的六国语言,大康的语言文字和过去并没有多少的不同,就像是汉字的一个变种,只是发音稍有区别,遣词用字半文半白,对曾经轻松拿到国学硕士学位的他来说根本没有任何问题。


    梁大壮低头哈腰道:“少爷,我听说老爷和夫人刚刚为您定下了一门亲事!”


    听到是这件事,胡小天的表情瞬间变得郁闷而苦恼,在大康,还不提倡什么自由恋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还占有绝对主导的地位,虽然没有恋爱婚姻自由,但是也有一个好处,在大康一夫多妻那是合法的,只要你有钱有势想娶几房,就娶几房。这是个强者为王的时代,只要你拥有足够的实力,你就可以尽可能多地占据资源,金钱、土地、房产、美女……


    大康也流行订娃娃亲,讲究门当户对,像胡小天这种官二代天生就是抢手货,他娘怀胎三月的时候就已经定下了一门亲事,亲家周睿渊曾经是当朝一品大员、官拜大康右丞相,太子太师、翰林学士奉旨、同平章事、上柱国,在大康可谓是显赫一时,在胡家来说也是攀了高枝,别看胡不为手握财政大权,毕竟只是一个三品官,可就在胡小天两岁的时候,人家就打听到胡家小子是个痴呆儿,于是就毫不犹豫地将这门亲事给退了。


    官大一级压死人,胡不为当然不敢在当朝一品大员面前说什么,只能老老实实将这门亲事给退了,不但赔着笑,嘴上还得陪着不是,心中却对周睿渊恨之入骨,三年前东宫太子龙烨霖因失宠被废,身为太子太师的周睿渊难免受到了牵连,而胡不为也没有放过这个落井下石的机会,跟着众位朝臣狠狠参了这货一本,直接导致了周睿渊被削职为民,也算是出了心头的一口恶气。


    虽然胡小天痴呆一事在京城内几乎尽皆知,可登门想要联姻者仍然络绎不绝,当然全都是下级官员,没有人真心想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一个傻子,他们看中得无非是户部尚书胡不为的权势。


    胡不为为官多年,当然清楚这帮人的真正用心,虽然他擅长投机钻营之道,可在他心底却是极其看不起这帮趋炎附势之辈,来了个一概拒绝,儿子虽傻,可是也不能被他人平白利用,一来二去,所以胡小天到了十六岁婚姻大事仍无着落。


    胡不为原本已经打算就这样供养傻儿子一辈子,以这孩子的资质显然不能建功立业光大门楣,可在他的庇护下至少可以平平安安,无忧无虑的幸福一生,胡不为并非是没有野心之人,可再大的野心在现实面前也不得不低下头来。


    胡小天的突然觉醒带给胡不为惊喜的同时,也让他深藏在内心中的野望重新躁动起来,他很快就给胡小天选定了一门亲事,亲家是剑南西川节度使、光禄大夫、检校兵部尚书、同平章事、西州尹、西川开国公、食邑三千户的李天衡,虽然和他在大康同为正三品,但是人家确是不择不扣的封疆大吏,而且深得当今太子龙烨庆的信任,日后太子登基之时就是李天衡的发达之日。身在朝堂要熟知历史,要懂得把握现在,更要懂得着眼将来,胡不为主动提出和李家联姻正是出于这种政治目的。


    其实胡不为早就有过这方面的暗示,联姻是假,结盟是真。李家有个女儿是个瘫子,据说长相也是丑陋不堪。既便如此,李天衡也不会情愿将女儿许配给一个傻子,可在证实胡家少爷突然恢复了神智和说话能力之后,李天衡终于点头答应,两家互换生辰八字,并定下婚期。婚期就在十月初六,距离成婚之日满打满算已经不到半年。


    一纸婚约让胡小天顿时意识到他悠闲一生的理想已成奢望,迎娶一个素未谋面、下肢瘫痪、而且据称还是绝世丑女的老婆,哪还有任何的幸福可言。


    是以梁大壮提起这件事就引得胡小天心头不快,他叹了一口气道:“不提也罢!”


    梁大壮虽然长得蠢笨,可脑筋并不愚鲁,此人尤其是善于察言观色,否则也不会被胡家委以重任,成为胡小天的贴身家仆。看出胡小天的心情不好,梁大壮小心翼翼道:“少爷,今日天气晴好,不如我陪您出去散散心?”


    胡小天点了点头道:“也好!”


    户部尚书的公子出门在外,虽然不需要锣鼓开道的阵仗,可前呼后拥,吆五喝六断断然是不能少的。除了梁大壮之外还有三名家丁随行,这三名家丁一水儿的青衣小帽,走在胡小天身后仰头挺胸,耀武扬威,狐假虎威狗仗人势用在这帮人身上最贴切不过,当朝三品大员,大康户部尚书的家丁怎么也得抵上一个九品县令吧,高官家的奴仆自我感觉就是良好。


    第2章


    奸臣之子(中)


    胡小天虽然恢复意识已有半年,可是他恢复身体健康却足足用去了四个月的时间,老天送给他的这副身板儿并不健壮,羸弱苍白,四肢酸软,气虚无力。胡家家资颇丰,每天锦衣玉食的供着,按理说不会营养不良,真正的原因是胡小天在过去的十六年一直都害怕阳光,总喜欢躲在阴暗的角落里,长期缺乏阳光的照射,自然影响到维生素D的生成,进而影响到身体对钙质的吸收,也就是说在过去的十六年中,他不但少脑而且缺钙。


    这半年时间,胡小天悄然了解新世界的同时,开始有计划有目的地锻炼自己的身体,有了灿烂的阳光、新鲜的空气、纯净无污染的水源、营养丰富种类繁多而有安全放心的各种美食,胡小天仅仅用了四个月的时间就将他的身体锻炼到了堪称健美的地步,只有经历过死亡的人才知道健康对于自己的重要性,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同样也是享受人生的本钱。


    胡小天走在最前方,一袭青衣,领口和袖口都绣着银丝边流云纹路的滚边,腰间束着一条宽边锦带,头戴黑色纱帽,额上的位置镶着一块晶莹润泽的蓝玉,他的身高一米七八,利用大康的度量标准来衡量应该接近七尺五寸,这里的一尺大概在24厘米左右。脚上蹬着一双薄底马靴,说是薄底,实际上也有三公分的高度,虽然比不上老爷子为了增强身高,刻意定制的足有七公分的厚底官靴,可毕竟也有了一定的增高效果,于是胡小天的身高就自然而然地超过了一米八零,走在人群中虽算不得鹤立鸡群,多少也能凑合着玉树临风。


    胡小天出门没有乘轿,马却是必备的,和美利坚某位总统重名的马夫胡佛一手拎着水火棍,一手牵着匹枣红色骏马跟在最后,銮铃轻响,引得不少路人侧目,胡小天曾经不止一次地想过,胡佛在这里也只有为我牵马的命。


    胡家少爷的身上有着很多让人无法理解的怪癖,比如他喜欢穿着一条内裤躺在庭院中晒太阳,非要把一身白净的皮子晒成小麦样的棕黑色,又比如他新近让人在后院挖了一个池塘,里面既不养鱼虾也不种荷花,用青石砌得方方正正,然后每天抽时间脱了衣服在里面游来游去,吓得丫鬟婆子都羞于前往,每每经过过那里,也是尽量选择绕行。实在绕不过去,也得把眼睛给闭上,因为这件事,丫鬟婆子经常有人被廊柱撞得鼻青脸肿。


    最离谱的是,他还在院子里的大树上挂上了几个大小不同的沙袋,没事就冲上去又踢又打,有如发疯,直到折腾得筋疲力尽汗流浃背才肯作罢。


    胡家家大业大,有马车,有软轿,也有成百匹骏马,可这货有限的几次出行都是选择步行,至于这匹枣红马,几乎每次都是胡佛牵着走再牵着回来,很少见他骑过。


    在胡家家丁的眼中,这位少爷是个喜欢折腾自己不懂享受的人,虽然恢复了神智,虽然能够开口说话,可这脑筋仍然很不正常。对胡家来说,一个傻子即便是变成了一个疯子也是可以接受的喜事,有了十六年傻子的经历再坏又能怎样?


    翠云湖畔游人如织,湖水平整如镜,水色碧绿,下午的阳光照在湖面上,银光如锦。一排排的游船画舫正在湖心移动,惊起的鸥鹭不时从栖息的湖面飞起,舒展白色的羽翼,在春日温润的天空中划出一道道美丽的银色弧线。


    胡小天的目光被这春日美好的景致所吸引住了,白云倒映在湖面,他看到游鱼在白云里穿行,鸟儿在湖水中飞翔。


    一艘艘兰舟和画舫内不时飘出悦耳的丝竹之声,偶尔会夹杂着一串串银铃般的笑声,这样美好的天气里,在深闺中闷了一个冬天的女孩儿也忍不住借着踏青的名义出来透气,湖畔上也有无数学子游览踏青,也就是常说的体验生活,当然其中也不乏富家公子打着体验生活的名义趁机猎艳。


    有猎艳的公子自然就会有怀春的少女,这样的季节,原本就是个容易萌发情窦的季节,胡小天望着身边擦肩而过的青春少女,或美貌妩媚,或青春可人,一个个打扮的花枝招展充满了女性的魅力。再想起和自己定亲的李家女儿,据说瘫痪五年,而且容貌奇丑无比,刚刚因为春日景致好转的心情顿时就变得恶劣起来,真要是守着这么一位瘫痪病人过上一辈子,比杀了他还要难过。


    前方的人群突然变得慌乱起来,人们纷纷向两旁避让。一阵急促的马蹄声,踏响在春日温暖的空气中,青石筑成的道路和马蹄撞击出极有韵律的节奏,道路两旁霏霏细草在震动下微微颤抖。


    一位红衣小妞骑在一匹胭脂红的骏马之上,朝着胡小天的方向狂奔而来,她一边奔行一边呵斥道:“让开,让开!”说时迟那时快,转瞬之间已经来到胡小天的面前。


    胡小天因为刚才正想着心事,等他意识到的时候已经晚了,眼看骏马就要撞在他的身上,那红衣小妞眼疾手快,雪白的纤手用力勒住马缰,胭脂马止住高速奔驰的势头,不由发出一声长嘶,前蹄高高扬起,几乎要原地站立起来。


    马蹄骤然落下,踏在青石板地面上发出蓬!的一声巨响,距离胡小天不过两尺的距离,当真是惊心动魄,如果那少女再有一刻的迟疑,马儿肯定要将胡小天撞飞出去。


    胡小天身后的家仆吓得一个个面无血色,他们的职责就是保护这位宝贝少爷,如果少爷出了什么三长两短,尚书大人一定要将他们扒皮抽筋。


    胡小天也被这突然出现的意外场面给吓了一跳,抬起头,却见那少女身穿红色箭袖对襟武士服,外披翠纹织锦羽缎斗篷,红色灯笼裤,外罩镂空金挑线纱裙,黑色薄底绣花马靴,头上束着垂鬟分髾髻,黑色秀发分成两股,结鬟于顶,不用托拄,自然垂下,束结髾尾、垂于肩上,宛如春燕之尾,眉目如画,配上她的这身装扮当真是娇俏可人。


    胡小天看到这小妞,打心底萌生的第一个念头就是——美女嗳!因为曾经经历的二十八年潜心工作和业务,感情生活一片空白,因为对自身婚约的不满,因为阳光明媚的春日人心思动,因为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更因为他压抑两世的雄性荷尔蒙起到了作用,所以这货对美女变得格外敏感。


    如果李家小姐生成这个模样那该有多好?胡小天暗暗想到,我不介意跟你同床共枕,也不介意跟你结婚生子,平平淡淡悠闲自在地混上一辈子也不失为一桩美事。


    那红衣小妞俏脸绯红,因为刚才的一路狂奔,也因为胡小天色迷迷看着她的缘故,这是个讲究君子发乎情止乎礼的时代,是个非礼勿视的时代,同样也是个男女授受不亲的时代。


    红衣小妞原本就不是什么好脾气,先被胡小天阻住了去路,又被这厮肆无忌惮地盯着看,心头火气顿时就上来了,扬起手中的马鞭照着胡小天劈头盖脸就抽了过去,娇叱道:“无耻之徒,有什么好看?”


    胡小天也没想到这红衣小妞居然会出手伤人,仓促中抬起手臂挡了一下,马鞭抽打在他的手臂上,啪!的一声将胡小天的外衫抽得撕裂开来,在他手臂上留下一条长长血痕,火辣辣好不疼痛。


    四名家丁一看这红衣小妞竟然敢出手伤人,而且打得是他们少爷,马上一拥而上,最先冲上去的是梁大壮,他是胡小天的贴身家奴,主子遇到伤害的时候,他当然要冲锋在前。红衣小妞武功不错,手中马鞭如有神助,指哪打哪,打得几名家丁苦不堪言。


    胡佛虽然最后才动作起来,可是他的手段却是最为高明的一个,擒贼先擒王,射人先射马,这货悄悄绕到胭脂马后面,挺起水火棍照着胭脂马臀部中间的位置狠狠捣了进去,三尺长的棍子顿时戳进去了大半截,胭脂马痛得蹦跳嘶鸣起来,胡佛养马多年对马儿的脾性了解得极其透彻,让一匹马听话不容易,可要是让一匹马不听话,他能找到成千上万种方法。


    红衣小妞的马鞭虽然抽得威风,可明枪易躲暗箭难防,她万万没有想到自己的坐骑会被人暗算,突然发疯,娇躯被那匹胭脂马猛甩了出去,腾云驾雾一般飞了出去。


    胡小天挨了那一鞭子,至今还疼痛不已,没等他恢复过来就听到那红衣小妞一声娇呼,从胭脂马上飞了出去,不得不承认,这小妞在空中飞行的动作还真是好看,如同天外飞仙一般,在空中连续完成了一连串优雅曼妙的转体动作。


    可无论中途飞行得如何美妙,最终还是要落地的,地心引力!牛顿早就证明了这个道理。胡小天的目光追随者这小妞的娇躯,期待看到一幕脸部着地,鼻青脸肿的场面,谁让你丫抽老子来着?戾气,胡小天最近的戾气好像出奇的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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