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部分

3个月前 作者: 毛姆
    “你太好了,伊莎贝尔,你简直太好了。”


    她笑了笑,站起身,把一只手伸给他。


    “你为我做了这么多事情,让我怎么才能感谢得过来呢?”她说,“你帮了我一个大忙,我知道可以信任你。”


    他拉起她的手,握在自己手里。她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漂亮。


    “哎,伊莎贝尔,我愿意为你做更多的事情,你知道,只求你允许我爱你,为你效劳。”


    “你是个坚强的人,贝特曼,”她叹了口气,“这给了我一种妙不可言的信任感。”


    “伊莎贝尔,我爱慕你。”


    他说不清自己怎么会灵光一现,突然把她搂在了怀里。而她,毫不反抗,仰起笑脸看着他的眼睛。


    “伊莎贝尔,你知道,自从我见到你的那一天起,我就想跟你结婚。”他激动地喊道。


    “那你究竟为什么不问我呢?”她回答说。


    她爱他。他简直不敢相信这是真的。她可爱的嘴唇等着他去亲吻。他将她揽进怀里,仿佛看见亨特电机牵引汽车公司的工厂规模不断扩大,地位节节攀升,占地达到一百英亩,看见他们出产了上百万台电动机,看见他收集到一大批名画,远远胜过纽约那些人的任何藏品。他将戴上一副角质眼镜,而她则舒舒服服倚靠在他的怀抱中,幸福地叹息一声,想象着她会拥有的精美房子,里面满是古董家具,想到她要筹办的音乐会,想到那些thés


    dansants[4],以及只有最具修养的人才能参加的晚餐会。贝特曼确实该戴一副角质眼镜。


    “可怜的爱德华。”她叹息道。


    [1]杜巴里夫人是路易十五的情妇,法国大革命时被砍头。


    [2]出自英国诗人理查德·洛夫莱斯(Richard


    Lovce,1618-1657)的诗《出征致卢卡斯塔》。


    [3]爱德华的昵称。


    [4]下午茶舞会。


    阿赤


    船长将手使劲插进一只裤袋。裤袋不是缝在侧面,而是正前面,加上他是个大胖子,因此勉强才从里面掏出一只大银表来。他看了一眼表,又望向西沉的落日。掌舵的那个卡纳卡人朝他瞥了瞥,没有说话。船长的目光落在他们正要靠近的小岛上。一道白色的泡沫标示出礁石所在,他知道那开口足以让船通过,再靠近些应该就能看见了。还有将近一个小时的日光。礁湖的水很深,可以踏踏实实抛下锚去。他已经望得见椰树林中的那个村子,那儿的村长是大副的朋友,上岸过一夜也很不错。恰好这时大副走上前来,船长转身来跟他说话。


    “我们随身带瓶酒过去,拉上几个女孩跳舞。”他说。


    “我怎么没看见那个开口。”大副说。


    他是个卡纳卡人,五官端正,轮廓鲜明,皮肤黝黑,长相酷似某位罗马帝国末期的皇帝,只是稍显敦实。


    “我敢保证这儿就有个开口,”船长说,拿望远镜眺望着,“我纳闷怎么就找不到呢。派个水手去桅杆上面看看。”


    大副叫来一个船员,向他下了指令。船长看着那个卡纳卡人爬上桅杆,等着听他汇报。但那人朝下喊话,除了连成一线的泡沫以外什么都看不见。船长的萨摩亚语说得跟当地人一样,冲着上面破口大骂起来。


    “让他待在上面吗?”大副问。


    “待在那儿有个鬼用!”船长回答,“那该死的傻瓜连根毛都看不见。我敢打赌,要是我在上面,肯定能看见那个开口。”


    他怒气冲冲地瞪着细长的桅杆。这事儿对一辈子爬惯了椰树的当地人来说轻而易举,他却又肥又重。


    “下来,”他喊道,“还不如一条死狗管用。我们只能沿着礁石走,直到找到那个开口。”


    这是一艘装有煤油辅助设备的七十吨纵帆船,如果不是逆风,每小时可以开行四到五海里。这艘破烂邋遢的大家伙很早以前漆的是白色,现在早已肮脏不堪,斑驳陆离。船上有股刺鼻的煤油和椰子干味儿,后者是它经常运输的货物。现在他们与礁石的距离已不足百英尺,船长让舵手绕着它一直行驶,直到找到开口。但这样前行了好几英里以后,他意识到他们已经错过了,便慢慢掉转船头往回开。礁石外围的白色泡沫绵延不断,如今太阳也要落下去了。船长除了大骂船员愚蠢,也只能听天由命,等明天一早再说。


    “把船掉个头,”他说,“我不能在这儿下锚。”


    他们才又朝海上开了一点,天色已经黯淡下来。船停了。把帆收拢以后,船身开始晃动不止。阿皮亚那边的人说,总有一天这船会翻个底朝天,而船主本人,那个开了一家大商号的德裔美国人也说,无论出多少钱都别想让他登上这条船出海。厨子是个中国人,穿一条又脏又破的白裤子、一件单薄的白色上衣,过来说晚饭准备好了,船长便走进船舱,发现机师已经坐在那里。机师又瘦又高,脖子干瘪如柴。他穿着蓝工装裤和一件无袖套衫,露出两条细瘦的胳膊,从肘部到手腕都刺满文身。


    “真倒霉,只好在外面过夜了。”船长说。


    机师没有答话,两人默不作声地吃着晚饭。机舱内点着昏暗的油灯。他们吃过罐头杏肉之后,晚餐便告结束,中国人给他们送上一杯茶。船长点燃一支雪茄,走到上面的甲板。在黑夜的衬托下,眼前那座小岛变成黑乎乎的一团。星星很亮,周遭只剩海浪那永不停歇的拍击声。船长一屁股坐进一把折叠躺椅里,悠闲地抽着雪茄。不一会儿,三名船员上来坐成一排。其中一个拿一把班卓琴,另一个抱着六角手风琴。他们开始演奏,一个人唱了起来。当地人的歌曲用这两种乐器来伴奏,听起来有点儿奇怪。接着,两个人和着歌声开始跳舞。这种野蛮人的舞蹈既粗鲁又原始,手脚动作很快,身体急剧扭动,带有肉欲和色情的意味,而这种色情又并非发自内心。这是兽性之舞,直接、古怪,全无神秘可言,纯粹出乎天然,甚至可以说像孩子般天真无邪。最后他们累了,伸开四肢在甲板上睡了过去,一切都安静了。船长费劲地从椅子上站起来,爬下扶梯口,走进他的舱室,脱掉衣服,爬上床铺躺下。夜晚的暑气让他微微有些气喘。


    到了第二天早晨,当拂晓的微光悄然掠过宁静的海面,那个头天晚上躲起来的开口便出现在他们位置偏东的地方。纵帆船驶进了礁湖。水面平静无波,从珊瑚礁深深的缝隙间,能看到色彩斑斓的小鱼游动。船长泊好船,用过早餐之后来到甲板上。晴朗的天空阳光普照,清晨的空气清冽宜人。这天是星期日,四周一片宁静,仿佛大自然也在歇息。他觉得异常舒心,坐下后望着林木密布的海岸,一阵慵懒漫上心头。他嘴角泛起一丝笑意,将手上的雪茄烟头扔进水中。


    “我看我得上岸了,”他说,“把小船放下来。”


    他笨手笨脚地爬下梯子,让人划着船送进一个小海湾。水边的椰树虽没有排成行,相互间隔也算规整有序,就像一群跳芭蕾舞的老处女,年迈色衰,一身轻浮,惺惺作态,扭捏顾盼一如旧时模样。他慢悠悠穿过一棵棵椰树,走上一条依稀可辨的蜿蜒小径,不久便来到一条宽宽的小溪边,上面立着一座桥,是用单根的椰树干搭成的,总共有十几根,树干首尾相连,连接处由插入河床的树杈支撑。走在光溜溜的圆形表面上又窄又滑,手也无处可扶,必须脚步稳当,内心坚定。船长犹豫了。他看见对岸的树丛间影影绰绰有座白人的房子,便拿定主意,小心翼翼地走上去,紧盯着自己的两只脚。树干相接的地方高低不平,让他有点儿摇晃。直到走完最后一根树干,两脚终于踏上对岸的坚实土地,他才得以解脱,吐出一口气。刚才只顾应付过桥的难题,竟没注意有人正看着他,所以听见那边的人冲着自己说话,他不禁吃了一惊。


    “要是你没走惯这种桥,的确得拿出点儿勇气才行。”


    他抬头看见一个人正站在面前,显然是从刚才他见过的那座房子里出来的。


    “我看到你犹豫了,”那人接着说道,嘴角挂着一丝微笑,“我在等着看你掉下去呢。”


    “绝对不会。”船长说,现在他已恢复了自信。


    “我以前也掉下去过。还记得一天晚上打猎回来,我就这么掉了下去,连同猎枪一起。现在我都是找个孩子替我背枪。”


    这人算不上年轻,下巴上留着一小撮灰白胡子,脸很瘦削。他穿一件汗衫,没有袖子,下身是一条细帆布裤子,既没穿鞋也没穿袜子。他的英语带有轻微的口音。


    “你是尼尔森吗?”船长问。


    “是的。”


    “我听说过你,我猜你就住在这附近。”


    船长跟随主人走进那座小平房,往对方示意他的椅子上重重坐下。趁尼尔森出去拿威士忌和杯子,他四下打量着这间屋子,这一看吃惊不小——他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书。书架占据了四面墙壁,一直顶到天花板,上面塞得满满当当。一台大钢琴上散落着几张乐谱,在另一张大桌子上也凌乱地放着书和杂志。这间屋子让人感到局促不安。他想起尼尔森是个怪人,谁也不了解他。尽管这个瑞典人在岛上待了这么多年,但认识他的人都觉得他古怪。


    “你弄了一大堆书来这儿。”见尼尔森回来,船长说道。


    “书又没什么害处。”


    “你都读过了?”船长问。


    “大部分读过。”


    “我不时也读点儿东西。订了一份《星期六晚邮报》。”


    尼尔森给客人倒了满满一杯纯威士忌,又递上一支雪茄。船长主动说起了情况。


    “我昨晚就到了,但没有找到开口,只得停泊在外面。我从来没走过这条线。有个手下要把一些东西送来这儿。那人叫格雷,你认识吗?”


    “认识,他的商铺就在前面不远。”


    “嗯,有不少罐头交给他,他那儿也有些椰子干。他们觉得与其让我在阿皮亚闲着,不如上这儿来一趟。我一般都是跑阿皮亚和帕果帕果那条线,但他们那儿正闹天花,一片萧条。”


    他喝了一口威士忌,点上雪茄。他平素寡言少语,而尼尔森身上有某种东西让他紧张,一紧张话就多起来。瑞典人那对深色的大眼睛盯着他,带着颇为玩味的神色。


    “你把这个小地方弄得很整洁嘛。”


    “我尽了最大努力。”


    “这些树估计收成不错,看着都挺好。椰子干现在正好卖得上价,我以前有片不大的种植园,在乌波卢,可惜后来不得不卖掉了。”


    他又四下看一遭,那些书莫测高深,似乎对他充满敌意。


    “我估计你在这儿免不了寂寞。”他说。


    “我习惯了。已经在这儿待了二十五年了。”


    船长再也想不出该说些什么,只得闷头抽雪茄。尼尔森显然也无意打破沉默,用沉思的眼神看着自己的客人——他身材高大,超出六英尺,非常魁硕。面孔通红,疙疙瘩瘩,脸颊上布满细细的青紫色脉管网络,五官全都肥得陷进去了。他的眼睛布满血丝,脖子埋在一圈圈肥肉里。除了后脑勺上一绺长长的、近乎白色的鬈发以外,他几乎全秃了。饱满泛光的前额,本来会给他一种聪颖智慧的假象,相反却使他显得异常愚钝。他穿着一件蓝色的法兰绒衬衫,领口开着,露出肥嘟嘟的前胸,上面覆着一团红色的毛发,下身是一条很旧的蓝色哔叽裤子。他坐在椅子上的样子非常难看,挺着个大肚子,两条肥腿向外叉开,四肢已经没了任何弹性。尼尔森漫不经心地琢磨着这个人年轻时的模样。很难想象这么个庞然大物曾是个到处乱跑的小孩子。船长刚喝完手中的威士忌,尼尔森就把瓶子朝他推过去。


    “自己来吧。”


    船长一探身,用一只大手抓起瓶子。


    “你又是怎么到了这种地方呢?”他说。


    “哦,我是因为健康的缘故才来了岛上。我的肺不好,医生说我活不过一年了。你看,他们说错了吧。”


    “我的意思是,你为什么单单在这儿定居呢?”


    “我是个多愁善感的人。”


    “哦?”


    尼尔森知道船长根本理解不了他的意思。他看着对方,深色的眼睛里闪过一丝讥讽的光芒。或许因为船长已是如此粗俗愚笨的一个人,让他一时起了继续交谈的兴致。


    “你过桥的时候忙着保持平衡,什么都没注意到。实际上人们都认为这地方非常漂亮。”


    “你这座小房子就挺讨人喜欢的。”


    “啊,我刚来的时候还没有它呢,只有一个当地人的小棚子,半球形的屋顶和几根柱子,上面罩着一棵开红花的大树,下面是巴豆树丛,叶子有黄有红,还有金色,在四周围成一道斑驳的篱笆。此外,这里到处都是椰树,像女人一般稀奇古怪,也同样虚荣,站在水边整天看着自己的倒影。那时我还是个年轻人——老天爷,那都是四分之一世纪前了——只想在堕入黑暗之前,好好利用留给我的这点儿时间尽情享受世上美好的一切。我觉得这是我见过最美丽的地方,头一次看见时心里就咯噔一下,差一点流出泪。我还不满二十五岁,实在是勉强撑着面子,其实并不想死。而且不知怎么,这地方独特的美让我更能够接受自己的命运。来这儿以后,过去的一切就彻底离我远去了——斯德哥尔摩,还有那儿的大学以及后来的波恩——这一切仿佛是另一个人的生活,此刻我终于达成了那些哲学博士们——我本人也是一位,你知道——翻来覆去所谈论的‘实在’。‘一年。’我对着自己喊叫,‘如果我还有一年的时间,就要在这儿度过,然后心甘情愿地死去。’


    “二十五岁时我们都一样愚蠢、多愁善感,喜欢故弄玄虚,可如果不那样的话,五十岁时也就不会如此明智。


    “喝吧,我的朋友,别让我这番胡言乱语妨碍你。”


    他那只纤瘦的手朝酒瓶那边挥了挥,船长把杯子里的酒一饮而尽。


    “你一点儿都不喝嘛。”他说着,伸手又去拿那瓶威士忌。


    “我滴酒不沾,”瑞典人笑道,“那些美妙的事物才会使我陶醉,但也许不过是徒增无聊而已。不管怎么说,那种感觉更持久些,后果也更加无害。”


    “都说现在美国人在吸可卡因。”船长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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