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部分

3个月前 作者: 毛姆
    “嗨!你从哪个山沟沟里过来的啊?”


    那人停下马,报出一个边远小城的名字。


    “我正要去赶火车,”他加了一句。


    “你最好上我那儿住一晚,我已经三个月没见到白人了,我那儿有好几间客房,你知道英美烟草公司吗?”


    “英美烟草公司?”骑马人说道,他的脸立刻变了,原先眼中的笑意,现在也变得冷淡下来。“我可不想和你打什么交道!”


    他踢了马一脚就向前走,但伯奇拉住了缰绳。他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你这是什么意思?“


    “我和一个做烟草生意的人没什么可说的,快松手!”


    “但我三个月没有和白人说过话了。”


    “那不关我的事,快松手。”


    他又踢了一下马。他的嘴唇咬得紧紧的,严厉地盯着伯奇。这时,伯奇生气了,他不顾马向前走,紧紧抓住缰绳,开始骂起传教士来。他把能想到的骂人话都骂了出来,把那些诅咒人的话、下流的话一古脑儿骂了出来。传教士不吭声,只是催促马往前走。伯奇抱住他的腿,把他从马鞍往下面拖,传教士几乎摔了下来,他狼狈地抓住了马的鬃毛,但还是半滑半摔地落到了地上。这时大车驶了过来在他们面前停下,里面坐着的两个中国人无关痛痒地好奇地看着他们。传教士发火了。


    “你袭击我,我会让你为此丢掉饭碗!”


    “你下地狱去吧!”伯奇骂道。“我三个月没见着一个白人,而你甚至连几句话都不肯跟我说。你还是个基督徒么?”


    “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伯奇,你这该死的!”


    “我会告诉你的上司的,现在退一边去,不要碍着我赶路。”


    伯奇握紧了双拳。


    “你滚吧,不然我会打断你全身每一根骨头!”


    传教士上了马,狠狠抽了马儿一鞭,一路小跑着离开了,那辆中国式大车也缓缓上了路。当只剩下伯奇一个人时,他的怒气全消了,不禁发出了一声啜泣。人心难道比这荒凉的群山还要坚硬吗?他转身慢慢向自己的小城走去。


    二十四


    罗曼司


    整天我都在船上顺流而下。这就是那条河,张骞曾逆流而上去寻找它的源头。他航行多日后来到一个城市,看到一个姑娘在织布,另有一个小伙子牵牛去饮水。他问这是什么地方,姑娘把她的梭子给他作为回答,并告诉他,他回去后把梭子拿给星占家严君平看,严君平会知道他到了哪儿。他照着做了,星占家马上认出这梭子是织女的,还告诉他,在张骞拿到梭子的那一天和那个时刻,他注意到在织女星和牛郎星之间另有一颗星划过。所以,张骞知道他航行到了银河的深处。


    当然,我没有去那么远。一如七天前,我的五个船夫,整天都站着划船,至今我的耳朵里仍回响着船桨与用作支架的木钉磕碰的单调声音。有时,河水浅起来,木船擦过河床的石头,颠簸着发出刺耳的声音。两三个船夫见状就会把他们的蓝布裤脚向上卷到臀部,跳下水去,喊叫着将平底船拖过浅滩。有时我们会遇到一股湍急的水流,虽与长江的急流险滩比起来是有惊无险,但还是雇了纤夫将逆水的船往前拖。下行时,在一片叫喊声中,船直冲过翻滚的浪花,很快又到了一平如镜的水面。


    夜幕降临,船停泊在码头,我的船员在临时搭成的窝棚里挤作一团地睡了。我坐在床上。篾片铺设在三根拱形的木头上,就成了一间可怜的舱房,一个星期以来,这儿就是我的起居室和卧室。舱的一头用板子粗糙地拼起来,板子之间露着很大的缝隙,刺骨的寒风直往里吹。另一头,是我的船员——那些可爱的棒小伙子——白天划船晚上睡觉的地方,此时舵手也在他们中间,他从早站到晚,穿一件破旧的蓝褂子,外面套着一件已褪色的灰棉袄,头上缠一条黑头巾,一支长木桨便是他的船舵。舱里除了我的床没有别的家具,一只模样像大汤盆的浅盘子里烧着木炭,用来驱寒,一只装着衣服的篓子我用作餐桌,一盏防风灯挂在拱形的船篷上,随着水的起伏而轻微地晃动。舱房很矮,我不是一个身材高大的人(我用培根的话来安慰自己:高个子就像高房子,顶层通常是空荡荡的),但也刚好站直身子。一个熟睡的人大声打起了呼噜,或许吵醒了另外两人,因为我听到了说话的声音,随之又停止了,打呼噜者也不再出声,身边的一切又静了下来。


    这时,我突然感到,这儿,在我面前,几乎触动我的,就是我要寻找的罗曼司。这种感觉不像别的,正是如同艺术引发的激动那种特别的感觉;但我无论如何说不出,到底是什么在此时此刻给我这种难得的激情。


    在我的生活经历中,我经常会处于这样的情境之中,要是我知晓的话,这些情境看来足够称得上是浪漫的了;然而,这只是事后回想,将它们与我的何为浪漫的观念相比较,我才明白它们确实是非同寻常的。这也只是借助想象,将自身视为扮演戏中角色的我的一个观众,这样,我才能把握特定情状下浪漫的可贵特性,而在别的情况下,似乎就只能凭直觉领悟浪漫之美了。当我和一个因魅力和天赋而成为人们的偶像的女演员跳舞,或者当我信步走过某一座大厦的大厅,那里聚集着所有出身显贵或智力出众的伦敦名流,我只是事后才明白,这或许就是罗曼司,尽管是某种韦达式的。要是我在战场上并不处于危险之中,我或许能够兴致勃勃地观察战事的进展,我并不是一个冷漠的旁观者。我曾在皎洁的月色下,航行一夜到了太平洋的一个珊瑚岛,在那儿,美丽女人和异域风光让我陶醉,但也只是过后我才产生与罗曼司有了亲密接触的兴奋感。有一次,我在纽约一家旅馆的房间里和五六个人围坐在一张桌子旁,为复兴一个古老王国制订计划,一百年来王国的苦难让诗人和爱国者激动,这时,我仿佛听见了罗曼司的翅膀的拍击声;然而我主要的感觉却是一种意想不到的乐趣,经历了战争的危险,我发现自己卷入了与我的习性不合的事情中去。然而在别人不认为浪漫的情况下,罗曼司的那种真正的动人之处却抓住了我,我记得我最初有此体验是在一个傍晚,那时我正在布列塔尼海岸的一间农舍玩牌。隔壁房间里躺着一个垂死的渔夫,这家的老妇人说他就要出门赶潮去了。门外,一场风暴正在凶猛地刮起,这似乎正适合为大海的这个老战士送终,呼啸的狂风反复冲撞紧闭的窗户,要陪同老人离去。海浪轰响着拍击岸边的岩石。我突然感到一阵狂喜,因为我知道这儿就是罗曼司。


    而现在,这同样的狂喜抓住了我,仿佛肉身般存在似的,罗曼司又一次呈现在我面前。但它来得如此出其不意,我被迷住了。我说不出它是否从灯光照到的篾片的阴影中爬进来,还是顺流来到我从敞开的船舱能看到的水面上。我很想知道是什么因素产生了眼下这种无法形容的欣喜,于是出舱来到船尾。与我们并排停着的还有六七艘帆船,是走上水的,所以桅杆竖着,船上一片寂静。他们的船工都在熟睡。夜不很黑,虽然有云,但正好满月,然而朦胧月光下的水面还是阴森森的。稍远处的河岸上,薄雾中的树木影影绰绰。这是一种迷人的景致,但其中又没有什么陌生的,我要寻找的不在那儿。我转身走开。但当我回到用篾片搭成的船舱时,那曾给予这斗室非同一般的品性的魔力也离去了。天啊!我就像一个把蝴蝶撕成碎片要找出它美在何处的人。然而,犹如从西奈山下来的摩西,他因与以色列的上帝交谈而容光焕发,同样,我的小船舱、我的炭火盆、我的防风灯,甚至我的行军床也都仍然有着某种令人激动的东西,这种激动是我曾经拥有的。我不能再那么无动于衷地看待它们了,因为我有一刻是如此着魔般地看着它们。


    二十五


    崇高的风格


    他是个耄耋老人。他五十七年前来中国时是一个随船医生,得到了南方一个港口的医务官的位置,那个医务官因为健康不佳必须回国。那时他不会小于二十五岁,所以如今他必定八十出头了。他个子高高的,很瘦,皮包骨头的样子像是穿了一件太大的衣服;布袋似的下巴犹如一只老火鸡的大块垂肉;但他的蓝眼睛大而明亮,依然神采奕奕,他的声音也洪亮深沉。在五十七个年头里,他在沿海一带几次三番开业行医,如今他又回到离他第一次居住的南方港口只有几英里的地方来了。这儿是河流出海口的一个抛锚地,那些由于吃水深度不能进城的轮船就在这儿装卸货物。这里只有七户白人的住家,一家小医院,还有数量不多的中国人,所以不值得一个医生来这儿定居,但他又是个副领事,这种安逸的生活倒也适合他那大把年纪。有足够的事务让他不觉得无聊,但也不至于忙得疲劳不堪。他依然精神矍铄。


    “我想该退休了,”他说,“是给年轻人一个机会的时候了。”


    他乐于设想未来的计划:他一辈子都想访问西印度群岛,他发誓现在就去。的确,先生,他不能再拖延了。英国?噢,从他各方面听到的,现在的英国没有绅士的位置啦。三十年前他在那儿待过。再说他不是英国人。他生在爱尔兰。是的,先生,他在都伯林的三一学院拿了学位,但一方面是教士的缘故,另一方面则因为新芬党,他不觉得他儿时认识的那个爱尔兰还有什么留恋的。一个打猎的好地方,他说,蓝色的大眼睛闪出一丝光芒。


    他有着比在医生职业中通常所发现的更好的风度,虽然这一职业不乏各种优点,但忽略了彬彬有礼给人的愉悦。我不知道是否因为跟病人打交道,就给了医生一种不适当的优越感——这样的医生是他老师的一个范例,这些教师仍然秉承一种粗鲁的坏传统,而某些旧习的杰出实践者将这种传统当作一项职业资产加以培育——还是因为他早年在一家医院给穷人治病,倾向于将这些病人视为低自己一等的阶级;但总的说来,没有一个群体会如此缺乏礼貌,这是肯定的。


    他很不同于我这一代人;但这种不同在于他的声音和姿势,在于他悠闲的风度,还是在于那种老派礼节的周全细致,这不容易辨别。我想,他无疑比现今的人们更像一个绅士,今天人们说一个人是个绅士的时候语气是不屑的。这个词听起来有种怪味,它所代表的那些品质成了笑柄。有些人被形容为绅士,那实在是没有一点儿想象力,过去三十年来,这样的人往往产生很大的轰动,他们极尽讽刺之能事,将他们也许充分意识到自己根本配不上的一个称号弄得面目可憎。也许他身上的那种不同要归因于教育的不同。年轻的时候,他学习了许多并不实用的课程,如希腊和罗马的经典,这些为他的性格打下了基础,这种性格如今不多见了。他年轻的那个时代,人们不知道有周刊,读月刊是正经八百的事。读书更实在。也许人们喝酒超出了对身体的益处,但他们快乐地阅读贺拉斯,他们真正懂得沃尔特·司各特爵士的小说。他还记得读《纽可姆一家》的情形,那时这部小说刚出版。我想,那个时代的人,即使不比我们时代的人更具有冒险性,至少在崇高的风范上更富于冒险精神:今天,人们无非用小报上的笑话来谈论身家性命,过过嘴瘾,而那个时代的人念着拉丁文语录赴汤蹈火。


    但我如何能分析这位老人与众不同的微妙的品性呢?读一页斯威夫特的书,字还是我们今天所用的那些字,句子也都是以最简单的方式组织起来的,然而,有一种高贵、一种大气、一种韵味,而所有这些是我们现代人虽经努力而未能达到的,总之,这就是风格。他的情形也是如此,一种风格,而这是无需多说的。


    二十六


    雨


    是的,并不是每天都会阳光灿烂。有时,一场冻雨淋得你够戗,一阵西北风吹来,冷到你的骨头里去。你的鞋子和衣服从前一天起就一直是湿的,你还要走上三小时才能吃到早饭。你在寒冷惨淡的晨曦下跋涉,前面还有三十英里的路途,什么也别指望,除了在这旅程的终点有一家既肮脏又不舒服的中国小客栈。在那儿,你会见到光秃秃的墙壁,滑腻腻的泥土地面,你至多可以在一只炭火盆上烤干身子。


    此时,你会想起在伦敦你的舒适的房间。雨点挟着狂风击打着窗户,你会觉得室内的温暖更加愉悦。你坐在炉火旁,嘴里衔着烟斗,将《泰晤士报》从第一版读到最后一版,当然,不仅读社论,连启事、通告和广告也读,尽管那些乡村别墅你压根不会去买。比如这样的广告:现有一幢乔治时代风格的住宅,位于奇尔特恩山丘上,在占地一百五十英亩的公园内,带有宽敞的花圃、果园等等,设施完备,有原初的木质结构和壁炉架,六间接待室、十四间卧室,另有下房,现代卫生设备,上面带房间的马厩和很好的车库,距一流高尔夫球场仅三英里,等等。我知道,奈特先生、弗兰克先生和卢特莱先生都是我喜欢的作者。他们论及的事物从不会陈旧过时,一如那些极其平凡的事物是所有优秀诗歌的材料;他们的手法也像一流大师那样是独特的,同时也是多样的。他们的风格,如同汉学家所说的孔子的风格那样,是一种华美般的简洁:简明而又意味深长,它将一种令人赞叹的准确与艺术形象的雄浑结合起来,赋予想象以甜美的自由。他们对像“路得”和“杆”这样的词的精通令人惊异,这些词我也知道它们的意义,但多年来它们对我有一种神秘性,而他们使用这些术语时随意而又自信。他们能以鲁德雅德·吉卜林先生的那种独创性来玩味技术性术语,也能将W·B·叶芝先生的那种凯尔特式魔力赋予这些术语。他们能够把他们的个性结合得如此完备,以至我敢说最有眼力的批评家也无从将他们分辨出来。文学史上不乏两个作家之间的合作,如博蒙特和弗莱彻、艾克曼·夏特良、贝赞特和赖斯,这些名字会激发令人兴奋的想象;但现代高明的文学批评已经摧毁了《圣经》由三人合著这样的信念,而我年轻时就是这么听说的,我猜想,像奈特、弗兰克和卢特莱这样的情况是独一无二的。


    当时,伊丽莎白被我从中国带给她的白松鼠刺痛了,她进来跟我说再见,可怜的孩子,她不管天气多坏都要出去,在给她准备童车的时候,我和她先玩一会儿小火车。过后,当然我得做一点儿事,但天气如此糟糕,我有些懒散,就拿了本贾尔斯教授论庄子的书来读。这位僵硬的儒家学者对庄子不感冒,因为他是一位个人主义者,他们把中国可悲的衰败归罪于那个时代的个人主义者,但他的书是很好的读物,尤其适合在雨天来读,读庄子无需费很大的劲,也时常在不经意间有所触动,随之遐想起来。但当下的这些想法会慢慢进入你的意识,如同涨潮时拍击的波浪,将你裹挟着去抵御古代庄子所提出的那些思想,尽管你愿意悠闲,但你还是在餐桌前坐下来。只有文学青年才要用书桌。你的笔行云流水,你写起来驾轻就熟。活着是很美妙的。这时两位有趣的人来与你共进午餐,他们走后,你不知不觉来到佳士得拍卖行。你在那儿见到一些明代塑像,但比不上你自己从中国带回来的,你看着那些被拍卖的画,庆幸那不是你的藏品。你看看表,还有时间去嘉里克俱乐部玩上一局,这种坏天气足以让你消磨掉下午剩余的时光。你不能待得太晚,因为你有首场演出的票,你得回家,换好衣服,早些用餐。你刚好还能在伊丽莎白睡觉前给她讲个故事。她穿着睡衣,头发扎成两根羊角辫的样子真是可爱。首演总有些新鲜,只有那些腻歪的批评家才会无动于衷。你也乐于见见朋友;而当一个受欢迎的演员,她在台上的表演胜过台下的名声,进来时被人认出而有些发窘,赶快找位子坐下,这时你听到后座观众的掌声也是很有趣的。也许今晚要看的是一场糟糕的戏,但至少此前还没有人看过,这就有可能会让你有片刻的感动或开颜一笑。


    一群苦力从对面走来,他们戴着大草帽,像得了相思病的舞台小丑戴的那种帽子,但有一圈宽边;他们懒洋洋地走着,背着的大棉花包压得他们身子略微前倾,单薄而破旧的蓝褂子被雨浇得紧贴在身上。路上的碎石滑溜溜的,你吃力而又小心地在泥泞中走着。


    二十七


    沙利文


    他曾是一个爱尔兰水手。他在香港下了船,心血来潮地要走遍中国。他在这个国家游历了三年,很快就学会了和中国人打交道,这对他们这个阶级的人来说要比那些受过更好教育的人容易得多。他凭借小聪明过日子。他有意避开英国领事馆,而是跑到他路过的城镇地方长官那里,装作在路上被土匪抢光了身上所有的钱。他的故事编得如此逼真,使人家相信他是个大人物而心生敬畏,就像科斯蒂冈船长那样。地方官按中国人的习惯接待之后急着摆脱他,便乐于用十几块大洋把他打发走。这样,他即便骗不到钱,至少也能够饱餐一顿,再舒舒服服地睡上一觉。他那种粗俗的幽默还是挺投中国人所好的,所以屡试不爽,直到遇上一个完全不同的地方官才栽了跟头。那位官员听了他的故事后对他说:


    “你不过是个乞丐,一个流浪汉,真是该打。”


    那官员一声令下,他就被拖了出去,按在地上被重重地打了顿板子。这不但让他受了不轻的皮肉之苦,还被吓得够戗,更是一种奇耻大辱。他行骗的勇气遭到重挫,于是就放弃了流浪的生活,跑到一个偏僻的港口,向海关专员申请当港口稽查。那种工作没几个白人愿意干,也不需要什么条件,于是他得到了这份工作。现在你看他,一个皮肤晒得黝黑,脸上刮得干干净净的四十五岁的男人,面色红润,还有点发福,穿着整洁的蓝色制服,登上汽轮和帆船执行公务了。在那个滨河小城,他和海关代理专员、邮政局长以及一个传教士是仅有的几个欧洲人。他对中国人及他们的习惯的了解使他成了一个难得的人才。他娶了一个娇小的中国老婆,有了四个孩子。对过去他并不避讳,只消一点烈性威士忌他就会将他的冒险故事向你全盘托出。但是挨板子的经历成了他难以忘却的痛。这件事让他惊吓不小,而且他不能——他就是不能理解为什么会有如此遭遇。他对那位让他挨打的地方官没有仇恨,相反,他再次显示出他的幽默感来。


    “那个老家伙真是个胆大妄为的人,一个老流氓。”他说。“从没见过,是吧?”


    二十八


    餐厅


    这是一幢大房子里的一个大房间。房子盖的时候,造价不贵,那时的豪商巨贾就把房子建得高大气派。钱赚得容易,日子也过得很奢侈。挣一份家产并不难,在人到中年之前,他就能回英国,后半辈子在萨里郡的一幢漂亮房子里照常过得有声有色。确实,在中国,这儿的居民不太友善,也总有可能闹点骚乱弄得他远走高飞,但这只是给滋润的生活加些作料;而真有什么致命危险,那完全可以断定,会有一艘炮艇及时赶到提供保护或避难。侨民主要通过婚姻进行广泛的联合,他们爱好交际,彼此热情款待。他们举办盛大宴会,一起跳舞,玩玩纸牌。工作不很紧张,时常花几天时间去内地打野鸭。夏天的确很热,几年后一个人就懂得随遇而安了,但一年的其他日子则温暖如春,天蓝蓝的,空气中有股香味,生活非常美好。人的行为当然有其自由,如果他与一个眼睛明亮、小巧玲珑的中国女孩一起生活,只要不引起女士们的注意而干预的话,就没人会被怪罪。当他结了婚,就花一笔钱打发她走,要是有孩子,就送他们去上海一所欧亚混血儿学校。


    但这种惬意的生活已是过去的事了。这个港口靠出口茶叶一度繁荣,茶叶口味从中国转向锡兰便毁了它的经济。三十年来,港口渐渐地没了生气。在此以前,领事有两位副领事帮助他工作,如今,他自己就能轻松地处理公务。他一般安排在下午打一局高尔夫球,再抽空玩一轮桥牌。往昔的繁华不复存在,那些大商行也多半人去楼空。茶叶商人,即使有留下来的,也纷纷转行做各种副业以维持生计。但无论怎样努力也难于起死回生。港口的每一个人似乎都已老去。这儿不再适合一个年轻人了。


    在我坐着的这个房间里,我似乎在阅读过去的历史和我在等着的这个人的历史。这是星期天的上午,我坐了两天海轮到这儿时,他正在教堂。我试着从这个房间来勾勒一幅他的肖像。房间散发出某种伤感。它有着过去一代人的华丽,但这是一种衰败的华丽,它的整洁,我不知道为什么,似乎透出了一种羞答答的贫困。地板上是一大块土耳其地毯,七十年代它必定值一大笔钱,但眼下它的绒毛都快磨光了。那张红木八仙桌,人们在那儿享用过多少美味佳肴和美酒佳酿啊,它被擦得光亮,能照出人的脸来;它让人想起这个港口:古老而俗丽;事业成功、脸色红润、蓄着连鬓胡须的绅士们在这儿谈论江湖骗子迪斯累利的古怪行径。墙是暗红色的,这对要举行盛大宴会的餐厅非常合适,它的厚重感也宜于悬挂画像。这里挂着主人父母的肖像,一个灰色大胡子、秃头的老绅士和一个头发梳成像欧仁妮皇后的发式、板着脸阴沉沉的老太太。墙上还挂着他祖父母的像,前者戴宽大硬领巾,后者戴头巾式女帽。后面有一面镜子的红木餐具柜摆满了金边盘子、全套茶具和许多其他餐具,餐桌中央放着一只大饰盘。黑色大理石的壁炉架上是一只黑色大理石座钟,两侧是一对黑色大理石花瓶,房间四角的柜子里摆着各式镀金器皿。好几只大花盆里栽着叶子坚硬的棕榈树。房间里摆着红木太师椅,上面铺了褪色的红色皮垫子,壁炉两边各有一张扶手椅。这房间虽然很大,但显得很拥挤,加上每一件物品都有些破旧,这就给人一种忧郁的印象。这些东西似乎各有自己的悲惨生活,但生活本身屈服了,仿佛环境的力量远远比它们强大,它们再也没有力气来反抗命运,然而,它们不安而又热切地紧挨在一起,似乎它们隐约感到,只有这样才能保住它们的重要性。而我则觉得,末日的到来已为时不远了,那时,它们身上贴着写有号码的小标签,杂乱无序地躺在拍卖行阴冷的库房里。


    二十九


    长城


    巨大、雄伟、令人敬畏的中国长城,静静地耸立在薄雾之中。长城是孤独的,它默默无言地爬上一座座山峰又滑入深深的谷底。长城是威严的,每隔一段距离就耸立着一座坚固的方形烽火台,镇守着边关。长城是无情的,为修建它,数百万的生命葬身于此,每一块巨大的灰色砖石上都沾满了囚犯和流放者的血泪,长城在逶迤而崎岖的群山间开辟出一条黑黝黝的通道来。长城是无畏的,它绵延着无尽的旅程,一里格接着一里格,直到亚洲最边远的角落;它完全不为外界所动,就像它所拱卫的伟大帝国一样神秘。巨大、雄伟、令人敬畏的中国长城,静静地耸立在薄雾之中。


    三十


    领事


    皮特先生处在极为恼怒的状态之中。他在领事的位置上已经二十多年了,他同各种讨厌的人打过交道:官员们不讲道理,商人们只把英国政府当收账代理人,传教士对任何以公平对待的原则处理严重的不公正行为都非常不满;但他还想不起有什么事曾让他如此茫然不知所措。他是个性格温和的人,要不是事出有因,他不会对书记员大发脾气,并几乎要解雇这个欧亚混血的职员,因为他将有两处拼写错误的一封信拿来让他签字。他是个认真的人,钟敲响四点之前,他不会让自己离开办公室,但只要时刻一到,他立马起身要他的帽子和手杖。因为仆人没有立刻拿来,他就把仆人狠狠地骂了一顿。他们说这些领事全都变得有些古怪了;那些在中国生活了三十五年还没学会怎么在街上问路的商人们说,这是因为他们不得不学习汉语;这也就难怪皮特先生的古怪是确定无疑的了。他是个单身汉,为此,他被安排到一系列的位置上,这些地方比较偏僻,因而不适合已婚男人。他孤身一人生活了这么久,怪异的习性发展到了极致,他的一些怪僻会让陌生人吃惊。他总是心不在焉。他对住处毫不关心,家里总是乱糟糟的,饮食上也是这样;仆人给他吃什么就吃什么,而且什么都要敲他竹杠。他不遗余力地查禁鸦片,但城里只有他不知道他的雇员将鸦片藏在领事馆内,而且就在领事馆大院的后门公然进行大量的鸦片交易。他是个热心的收藏家,在政府提供给他的住宅里摆满了他一件件收集来的各种物品:锡镴器皿、铜器、木雕,这些是他较为正式的藏品;他也收集邮票、鸟蛋、旅馆标签和邮戳;他夸口说他收藏的邮戳在大英帝国无人可比。在他长期的离群索居的生活中,他读了很多书,虽然他不是个汉学家,但他对中国的了解,它的历史、文学和国民,比他的同事要多得多;然而从他广泛的阅读中,他学到的不是宽容而是虚荣。他是一个外观独特的人。他身材瘦小羸弱,走起路来像一片风中落叶;头上那顶小小的蒂罗尔帽也特别古怪,帽边上插着一根鸡毛,帽子已十分破旧,不落俗套地歪戴在他的大脑袋上。他头秃得厉害。你看他的眼睛,淡蓝色的,镜片后的目光没有神采,一丛下垂、零乱、邋遢的胡子遮不住那张怒气冲冲的嘴巴。此刻,他从领事馆那条街过来,转身向城墙走去,因为在一座人口密集的城市里,只有那儿才是散步的好去处。


    他是个工作很努力的人,每件细小的事情都竭尽全力,但作为惯例,他会去城墙走走,散散心休息一下。这座城市位于一片平原的中央,日落时分,你站在城头常能看见远处积雪的山峰,那是西藏的雪山。此时,他快步走着,既不东张也不西望,他那条肥硕的长毛垂耳狗在他身边欢快地跳跃着,并不察觉主人的心事。他急促而又单调地低声自言自语。他恼怒的原因是一次拜访,这天他接待了一位女士,她自称俞太太,而他作为一个领事,凡事要求确切,所以他坚持称她为兰伯特小姐。而这件事本身就足以影响他们之间的友好交往。她是一个嫁给中国人的英国女子。两年前她与在伦敦大学留学的丈夫一起从英国来到这儿,他让她相信他在自己的国家是个大人物,她想象自己会来到一座华丽的宅邸,得到一个显贵的身份。当发现自己被带到一所挤满人的破旧的中国住家时,她大吃了一惊。家里甚至没有一张西式床,也没有刀叉;她觉得每样东西都脏得很,还有异味。令她震惊的是她要和公公婆婆同住,他告诉她,她必须完全照婆婆吩咐的去做;因为她对中国人毫无了解,所以到婆家几天后她才意识到自己不是丈夫唯一的妻子。在离开家乡去学洋人的知识之前,他年纪轻轻就娶媳妇了。当她严厉地责备他欺骗她时,他只是耸了耸肩。没有什么可以阻止一个中国男人有两个老婆,如果他想要的话,他还不以为然地说,没有中国女人会为此抱怨。正是有了这样的发现后,她对领事作了第一次拜访。他已经听说她的到来——在中国,每个人都知道每个人的每一件事——他平静地接待了她,也没有对她表现出更多的同情。一个外国女子想要嫁给一个中国人,这本身就让他很生气,而她没有做些必要的咨询就贸然嫁人,这更让他恼火,像是他自身受到侮辱似的。她不是你一看外表就会想到她是罪有应得的那种人。她是个结实、健壮、年轻、矮小、朴素和实在的人。她穿一套便宜、式样简单的服装,戴着宽顶无檐圆帽。她有一口坏牙,皮肤黝黑。她的手很大,红红的,很少保养。你可以说,她并非做不惯粗活。她说英语带着浓重的伦敦土腔。


    “你是怎样遇上俞先生的?”领事干巴巴地问。


    “喔,你知道,是这样的。”她回答。“爸爸有份很好的差事,在他死后,母亲说,‘唉,看来让这些房间空着是说不过去的浪费,我要在窗户上贴一张启事。’”


    领事打断了她。


    “他寄宿在你们家里?”


    “嗯,确切地说那不叫寄宿。”她说。


    “那我们就说是租出一套房间?”领事说,带着一丝淡淡的有些自负的笑容。


    那就是这些婚姻常有的情况。然而,因为他认定她是个非常愚蠢、无知的女人,就直截了当地解释给她听,根据英国法律,她并没有嫁给姓俞的,这样,她能做的最好的事情便是马上回英国去。她开始哭起来,他也有些心软。他答应把她托给一些传教士女子,在她回国途中照料她,确实,要是她愿意,他可以看看在此期间她能否住在其中一个教区里。但听他这么一说,兰伯特小姐擦掉眼泪。


    “回英国有什么好处呢?”她最后说。“我没有地方可去。”


    “你可以回你母亲那儿。”


    “她根本反对我和俞先生结婚。如果我现在回去,那会没完没了听她唠叨。”


    领事开始跟她争辩,但他说得越多她越是倔强,最后他失去了耐心。


    “要是你喜欢和一个不是你丈夫的男人待在这儿,那是你自己的事情,我就爱莫能助了。”


    她的回击让他怨恨不已。


    “那么你就不必担心了,”她说,脸上那神色每当他想起就会浮现在眼前。
关闭
最近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