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部分

3个月前 作者: 毛姆
    穿过城门,里面是一条狭窄的街道,两边是一家家店铺:许多店铺有着红色或金色的木格,精雕细刻,呈现出一种特别的衰败的光华,让你恍然觉得在那些幽暗的格档里,还陈列着各式各样东方的奇珍异宝。无论是高低不平而又狭窄的人行道还是深深的巷子,到处人来人往;背着沉重货物的苦力叫着要人让路,声音急促而尖锐;而沙哑的吆喝声则是小贩在沿街叫卖。


    这时,一匹毛色光洁的骡子,拉着一辆北京来的轿车缓缓而行。车篷是淡蓝色的,硕大的车轮上装饰了一圈钉子。赶车人坐在一侧的车辕上晃荡着双腿。正是日暮时分,在一座寺庙那金黄、陡峭而奇异的大屋顶后面,夕阳将天边染上一抹红色。轿车默默地从你身边驶过,前面的百叶窗拉了下来,你不禁遐想,那盘腿坐在车中的究竟是什么人。也许是一位满腹经纶的饱学之士,正应邀前去拜访一位朋友,他们将秉烛夜谈,共同追忆那一去不返的唐宋盛世;或是一位歌女,身着优质绸缎制成的鲜艳衣裳,乌黑的头发上簪了一块翠玉,此刻正被召往一个宴会,在席上她要演唱小曲,还要与那些风流倜傥的公子哥们雅致地酬答。北京轿车似乎载着所有东方的神秘,消失在渐浓的夜色中。


    二


    女主人的客厅


    “我想我完全可以把它改造一下。”她说。


    她很快地打量了一下房间,富有创意的想象令她眼睛发亮。


    它原先是城里的一座小寺院,被她买下来改造成住宅。它本来是三百年前善男信女们为一位高僧建造,他以无比的虔诚和苦行在这里度过了他的风烛残年。渐渐地,人们由于怀念他的美德,对他的信仰变成了一种崇拜。但随着时光流逝,庙宇也逐渐破落,最后,仅剩的两三个和尚也不得不离开了。它历经风吹雨打,绿色的琉璃瓦上早已长满野草。雕梁画栋上的朱红底色和描金的飞龙都已褪色,但仍不失其优美。但她不喜欢阴暗的屋顶,便用一块帆布挡上,糊了一层纸。为了通风采光,她在一面墙上开了两扇大窗。她正好有两块蓝色窗帘,尺寸也恰巧合适。蓝色是她最喜欢的颜色,因为她有着湛蓝的双眼。她觉得粗壮的深红色圆柱有些压抑,便在上面糊了一层纸。她也正好有足够的纸来糊四面的墙。纸非常漂亮,一点不像中国产的。虽是从当地一家铺子里买来,却很像是桑德森公司的货。用这种漂亮的粉红色条纹纸一装饰,房子给人的感觉就立马欢快多了。房间后壁有一个凹处,原先供着一尊入定的佛像,前面摆着一张很大的上漆香案,历代的香客曾在这里焚香拜佛,保佑今生的吉祥如意,乞求解脱尘世的烦恼。而对她来说,这里放一只美国产的壁炉是再合适不过的了。她只能在中国买地毯,但她精心挑选的地毯让你难以分辨它与英国阿克斯明斯特著名绒毯的区别。当然,这种手工制成的毯子没有英国货那么光滑,但也算是很不错的替代品了。她还设法从一位离开中国去罗马赴任的公使手中买下一套非常好看的家具,并罩上了用鲜艳的、上海产的上等棉布做成的套子。她的艺术品位很高,在房间里挂上几幅画,布置几件结婚礼品和其他一些她自己收集的小玩艺,就让陋室变成了舒适的家。她还需要一架屏风,但在这里是买不到英国货的,她只好买一架中国屏风,不过正如她很巧妙地说的,就是在英国,有一架中国屏风也很不错。她还藏有很多镶着银框子的照片,其中一帧是德国施勒苏益格荷尔斯泰因公主,另一帧是瑞典女王,两张上都签了名,她把它们放在三角钢琴上,这样屋子里就有了居家的氛围。当一切都布置停当之后,她满意地打量着自己的成果,说道:


    “这儿和一间伦敦的居室比起来是差了点,但和英国某个好地方,比如切尔腾纳姆,或威尔士的顿桥,和那些地方的房子比起来,倒也不显得寒碜了。”


    三


    蒙古人首领


    天知道他来自哪个神秘的远方。他一路上驰过蒙古高原崎岖的山道,那里群山绵延,碎石遍地,一片荒凉,是不可逾越的屏障;他又驰过护卫入关通道的城楼,直至来到一片古老的河床前才停下脚步,那里是通向中国的门户。河床周边环绕着起伏的丘陵,在早晨的阳光下亮闪闪的,又在河床上投下一道道阴影。几百年来,无数来往的商旅将满是砾石的河床踩出一条高低不平的道路。空气清冷,天高云淡。每天从晨光熹微到红日西沉,一年到头,来往的商队川流不息。商队中有载着砖茶的骆驼,它们来自七百英里之外的库伦,前住西伯利亚;也有用温顺的阉牛拉的大车,排成长长的一列,或是三三两两由强健的矮脚马拉的车;而朝着反向的中国,也有无数商队的骆驼将皮毛运入北京的市场,还有那排成长龙的大车,不时也会有马群或羊群经过。但他的目光并未在这多样的场景上停留,似乎也并不注意这条路上还有别的行旅。他仅有六七个随从,个个风尘仆仆,马儿也疲惫不堪,但他们仍流露出剽悍的神情。他们前后相随,策马缓缓而行。他身着黑色的丝绸上衣,黑色的丝绸裤子,裤脚塞在顶部高高翘起的长统皮靴中,头戴一顶蒙古传统貂皮高帽。他上身挺得笔直,高傲地骑行在随从之前。在扬鞭策马时,他昂着头,目光坚定,令人怀疑他是不是在遥想当年,他的祖先便是沿着这条路进入中国,驰骋在中原肥沃的大地上,在富饶的城市中大肆劫掠。


    四


    漂泊者


    早在认识他之前,我就听说过他的传奇故事,所以我期望他的外貌也与众不同。在我看来,似乎那些有着非凡经历的人,长相也很特别。但是我所见到的这个人相貌平平,毫无特别之处。他身材较常人矮小,有些瘦弱,皮肤晒得很黑,有一双棕色的眼睛。人未到而立之年头发就已变得花白。他看上去与常人没什么不同,也许你要和他见上五六次才能记住他是谁。如果你碰巧在一家商店的柜台后面或在代理事务所的板凳上见到他,你会觉得那些地方于他适得其所。不过就像你不会去在意柜台或板凳一样,你也不会对他留下什么印象。然而,恰恰是他平凡的外貌最终引起了你的好奇心:他那毫无特征的面容,让你想起满洲皇城的一堵空荡荡的宫墙,也许它的这一边是污秽的街道,但你知道另一边却是雕龙画壁,有着常人所不知的精妙复杂的深宫生活。


    他的整个生涯就像一个传奇。他是兽医的儿子,早年是伦敦警厅的书记,后来在一艘驶往布宜诺斯艾利斯的商船上当服务员。船到目的地后,他便溜下船,以这样那样的方式游历了南美。在智利的一个港口,他设法搭船去了南太平洋的马克萨斯群岛,并在那儿与热情好客的原住民一起生活了六个月,后来他又搭上一艘帆船到了塔希提岛,在那里他做了一艘运送中国劳工去社会群岛的旧船的二副,就这样到了厦门。


    那是我遇到他九年前的事了,自那以后他一直生活在中国。一开始他在英美烟草公司找了份工作,不过几年之后,他觉得这工作太单调乏味,加上他那时已经懂得一些中文,就应聘为一家公司在全国推销专利药品。三年中他一个省一个省地推销药丸,最后终于攒下八百块大洋,于是又开始了四处漂泊的生活。


    他开始了最为惊心动魄的冒险。他从北京出发穿越整个中国,旅途中他把自己打扮成一个中国的贫苦百姓,背着铺盖,带着旱烟管和牙刷。他投宿在中国的小客栈里,和其他赶路人挤在大炕上睡觉,也吃中国的饭菜。这可真不简单。他很少坐火车,大部分路途不是步行就是搭车或坐船。他穿越了山西和陕西,行进在狂风怒号的蒙古高原上,冒着危险在蛮荒的土耳其斯坦探险;他和沙漠中的游牧部落一起生活了数月,又跟着运输砖茶的商队穿过荒凉的戈壁滩。四年过去了,他终于花光了最后一块大洋,再次回到北京。


    他想找份工作,最容易赚钱的工作似乎是写作。一家中国的英文报纸的编辑请他写一组游记。我想他唯一的困难是如何从如此丰富的经历中进行选择。有很多东西也许所有英国人中只有他知道:稀奇古怪的、引人入胜的、恐怖可怕的、有趣逗乐和意想不到的,什么样的东西他没见过呢?他一共写了二十四篇文章,我不敢说那是无法卒读的,因为文中反映出作者细致而饱含感情的观察;但在他的视野中事物都是杂乱无章的,而其实,那些只不过是艺术创作的素材。它们就像是陆军或海军军需库的物品清单,对一个充满想象力的人来说这是一座宝藏,但与其说那是文学作品本身,还不如说是文学创作的基础。他就像是一个野外科学工作者,耐心地收集无穷无尽的事实,但没有一点概括的能力,这些事实有待那些比他思维复杂的人去提炼。他所搜集的既不是动物,也不是植物,而是形形色色的人。他的藏品数量罕有其匹,但他对它们的理解是肤浅的。


    当我遇到他时,我试图去辨识那丰富的阅历是如何影响他这个人的;可惜的是,他虽然是个快乐、友好的人,有着一肚子的奇闻轶事,也乐于叙说他的所见所闻,但是我却无法发现哪一段冒险经历曾深深打动过他。引导他做出那些古怪事情的冲动源于他与生俱来的古怪习性。他厌倦了文明世界,产生了一种远离陈规旧习的激情。生活中离奇的事物吸引着他,他有一颗不知足的好奇心。但我觉得他的经历仅仅是肉体的,没有转化成心灵的体验。这也许是为什么你会觉得他根本就是个平庸的人。他平淡无奇的外貌,恰恰是他平淡无奇的灵魂的最真实的说明,在那道空荡荡的宫墙后面,仍然空空荡荡。


    那就是为什么他有如此丰富的素材,写出的文章却索然寡味,因为在写作中,更重要的不是丰富的材料,而是丰富的个性。


    五


    内阁部长


    他在一间狭长的房间中接待了我。房间朝着一个铺有沙石的花园,低矮的灌木丛中,玫瑰已经凋谢,参天古树也已树叶飘零、了无生气。他让我在一张方桌旁的方凳上坐下,而他自己则坐在我对面。一位仆人端来了花茶和美国牌香烟。他是一个清瘦的人,中等身材,有一双瘦削、优雅的手;他透过金边眼镜望着我,那双又黑又大的眼睛中流露出一丝忧郁。他看上去像个读书人或是幻想家。他笑起来很亲切。他穿一件棕色的缎子长袍,上面罩了件黑色丝绸短褂,头戴一顶宽边低顶毡帽。


    他微微地笑着问道:“因为三百年前的满人是牧民,我们中国人今天都要穿这种长袍,这是不是很奇怪?”


    我回答道:“如果因为英国人赢了滑铁卢战役,阁下就要戴圆顶礼帽,那才奇怪呢。”


    “你觉得那就是我穿长袍的原因?”


    “我想这不难解释。”


    我担心他那繁复的礼节会妨碍他向我问个究竟,便草草用几句客套话敷衍了过去。


    他摘下帽子,望着它叹了口气。我打量了一下整个房间,地上铺一块绿色的布鲁塞尔地毯,上面织有硕大的花朵,靠墙摆着一圈精雕细刻的红木椅子。墙壁上挂着的书法条幅与镶着金色边框的油画相映成趣;那些书法均出自历代名家之手,而那些油画也精美异常,在九十年代这些画作多半会陈列在翰林院。部长本人的办公桌则是一张美式书桌。


    他表情忧郁地对我谈起中国的状况。中华文明,这一世界公认最古老的文明正在被无情地摧毁。那些从欧美留洋回来的学生正在把老祖宗数千年来建造的基业连根拔起,却又找不到东西来替代。他们根本不爱国,没有信仰,对圣贤也毫无崇敬之情。一座座寺庙因没有了香客和信徒而破败,它们昔日的盛况在这个礼崩乐坏的时代只能留存在记忆中了。


    他随即摇了摇他那修长的贵族一般的手,把这个话题放在一边。他邀请我欣赏他的艺术藏品。他领着我在室内参观,向我展示价值连城的瓷器、青铜器和唐代的塑像。这之中有一匹从河南古墓中出土的唐三彩马,造型优美,有着希腊雕塑的精致的神韵。在他的办公桌旁,另有一张大桌子,上面摆着不少卷轴。他挑出一卷并拿着一端让我展开。这是一幅前朝的山水画,山间云雾缭绕,在我欣赏画作时,他则在一旁笑眯眯地注视着我。随后他把这幅古画搁在一边,又一幅接一幅地向我展示其他的画卷。我表示不愿意占用他这个贵人太多的时间,而他却毫不在意,仍然拿出一幅又一幅画来。他是一个行家。他还饶有兴味地向我介绍这些画作的年代和流派,以及那些绘画名家的风雅逸事。


    “我希望你能欣赏我最珍贵的藏品,”他指着挂在墙上的卷轴说道,“它们代表了中国书法艺术的最高水平。”


    “你是不是更喜欢书法一些?”我问道。


    “正是。它们的美更为素雅,毫无矫揉造作之处。不过我能理解,一个欧洲人欣赏这种朴素雅致的艺术会有些困难,在我看来,你们对中国器物的趣味有些怪异。”


    他拿出一些册页,我翻看着那些书页,画得太美了!出于这个收藏家追求戏剧性的天性,他将最珍贵的一册留在了最后。那是一系列小张的花鸟画,虽只寥寥数笔,却栩栩如生,它们有着多么丰富的联想、多么伟大的自然情感和多么动人的温柔,确实令人叹为观止。几根嫩枝,开出点点梅花,就包含了春天所有鲜活的魅力;几只小鸟,竖着数根羽毛,便表现出生命中的搏动和颤栗。这是一个艺术大师的杰作。


    “那些美国的艺术家能画出这样的作品么?”他带着怜悯的微笑问道。


    但对我而言,这次见面中最奇妙的事情是,我从一开始就知道他根本就是个恶棍:腐败渎职、寡廉鲜耻、为达目标不择手段。他是一个搜括的高手,通过极其恶劣的手段掠夺了大量财富。他是个虚伪、残忍、报复心强、行贿受贿之徒,中国沦落到他所悲叹的这个地步,他本人也难辞其咎。然而,当他拿起一只天青色小花瓶时,他的手指微曲,带着一种迷人的温情,忧郁的目光仿佛在轻轻地抚摸,他的双唇微微张开,似乎发出一声充满欲望的叹息。


    六


    宴会


    (一)使馆区


    中阿银行的瑞士董事通报到来。同来的是他那位高大、漂亮的妻子,她尽情地展现她的妩媚,以致让人觉得有些不安。有人说她做过妓女。一个稍早来到的英国未婚女子(身穿橙红色缎子衣服,挂珠子饰物)脸上带着淡淡的一丝笑意迎上前去。危地马拉公使和黑山代办一起走了进来。代办先生神情沮丧,他不知道这是一个正式宴会,以为只是小圈子里吃个便饭,也就没有把勋章戴上。而危地马拉公使身上星光闪耀!天哪,这怎么办?他一时觉得这几乎是个外交事故了,等两个穿丝绸袍子、戴方形帽的中国仆人端着鸡尾酒和点心拼盘走来,才使他心情有所好转。这时,一位俄国公主仪态万方地走进来。她一头白发,穿一件高领的黑色绸衣,看上去像是维克托里安·萨尔杜剧中的女主人公——那位青春激情不复存在,眼下只是编编织织的老妪。她讨厌跟你谈托尔斯泰和契诃夫,但要是说起杰克·伦敦,倒是兴致勃勃。她向已不再年轻的英国女子提了个问题,那女子没有回答。


    “为什么你们英国人要写这样愚蠢的谈论俄国的书呢?”她问道。


    此时英国公使馆的一秘出现了。他的到来像是个重大事件似的。他个子很高,秃顶,但举止优雅,而且穿着讲究。他惊讶但不失礼貌地瞧了瞧公使身上亮闪闪的勋章。黑山代办自以为是外交官中最会穿的人,但他没有把握英国公使馆一秘是否也这么想。他忐忑不安地上前要求一秘把对他所穿花边衬衣的看法坦率地告诉他。那个英国人夹起单片眼镜端详了一会,接着便对代办先生言不由衷地恭维了几句。人都来了,只是法国武官夫人不见影儿。他们说她总是姗姗来迟。


    “她真让人受不了。”瑞士银行家那位漂亮的妻子嘀咕道。


    最终她让大伙儿等了半个时辰,对此还不以为然。她款款地走进厅来。她高个,瘦削,鞋子的跟高得吓人,穿的衣服给人的印象是她似乎没穿什么。她一头拳曲的亚麻色头发,脸上浓妆艳抹,看去像是一个后期印象主义画家笔下的那位忍耐的格里泽尔达。她走动时空气中便有着浓浓的奇异的香气。她伸出珠光宝气而又瘦骨嶙峋的手给危地马拉公使,几句玩笑话就让银行家妻子觉得自己那么落伍、土气、臃肿。她冲着英国女子说了句不雅的俏皮话,后者想到这位法国武官夫人出身名门也就没了脾气。武官夫人连喝了三杯鸡尾酒。


    宴会开始了。谈话交替着用响亮、流转的法语或有几分滞缓的英语。他们说起刚刚从布加勒斯特或利马写信来的某某公使,又提及抱怨克里斯丁亚那太单调或华盛顿太奢华的某某参赞夫人。总之,对他们来说,置身于哪个都城没多大的区别,因为在君士坦丁堡、伯尔尼、斯德哥尔摩和北京,他们都得按部就班地做同样的事。享受着种种外交特权,因有社会影响而感觉良好;他们好像生活在这样一个世界:哥白尼从不存在,日月星辰顺从地绕着地球转动,而他们就是地球的中心。没人知道那位英国女子为什么在这里,瑞士董事的妻子私下说她肯定是个德国间谍。但说起这个国家她可是权威。她告诉你中国人处事如此得体,你怎么也得见识一下慈禧太后,她是个可爱的好心人。你很清楚,在君士坦丁堡她会让你相信,土耳其人是如此完美的绅士,苏丹王妃法蒂玛是个可爱的美人,还讲一口漂亮的法语。她无家可归,但无论哪里,只要她的国家在那儿有外交使节,她就如在自己家里了。


    英国公使馆一秘认为这个聚会不够纯粹。他说起法语来更像一个法国人,也许超过有史以来任何一个法国人。他是个有情调的人,天性中倾向正直。他只结识正直的人,只阅读正直的书;他欣赏的只是正直的音乐,关注的只是正直的绘画;他在正直的裁缝那里买衣服,只在那家可去的男装商店买衬衫。然而,你听他说话会昏昏欲睡。此刻,你满心希望他会泄露出对有些俗气的玩艺的喜好:即使他只是出于鲁莽的习性声称《灵魂的觉醒》是篇杰作或《玫瑰经》是一件艺术品,你还是会感到满心快乐。然而,他的情趣是无可挑剔的。他是完美的,你恐怕觉得他也知道这一点,因为他平静的脸上有一种忍辱负重的神情。另外,你还发现他写自由体诗歌,这下你可以松一口气了。


    (二)通商口岸


    宴席的这种豪华排场如今在英国的餐桌上不多见了。红木餐桌上摆满了银质餐具。雪白的织花台布中央有一块黄色丝绸垫子,这玩艺儿你年轻的时候要在集市上见了多半是忍不住要买下的,垫子上是一只大水果盘。很高的银瓶里插着大把菊花,这使你看不清坐在对面的客人。高高的银烛台骄傲地挺立着,一对一对地排到桌边。每一道菜肴配上相应的酒,喝汤时有雪利酒,吃鱼时喝白葡萄酒。头道菜有两种,一道白色的,一道棕色的。九十年代细心的主妇会觉得要安排一次体面的正餐,这些都必不可少。


    也许,席间的谈话比菜肴要单调,因为主人和宾客多年来几乎每天见面,每提起一个话题就逮住了使劲儿聊,很快就无话可说了,接着便是难堪的沉默。他们聊赛马、高尔夫球和打猎。他们可能觉得此间不宜触及抽象的话题,也没有政治可供他们商议。中国使他们厌烦透了,不想再提起。他们对中国的了解只限于他们的业务所需了解的,他们用不信任的眼光打量任何学中文的人。除非他是个传教士或公使馆的华人秘书,否则干吗要学中文呢?你可以每月花二十五个大洋雇个翻译,显然那些来这儿学中文的家伙脑子有问题。这儿可都是大人物。有怡和洋行的大老板和他的夫人、汇丰银行的经理和夫人、亚洲石油公司的老总和夫人、英美烟草公司老总和夫人及B&S公司老总及夫人。他们穿一身晚礼服,感觉有点不自在,像是对他们的国家尽一份义务,而不是为了舒适才换下套装的。他们来赴宴是因为他们无事可做,但当他们可以得体地告辞时,他们又会感到如释重负。他们相互之间也厌烦得要死。


    七


    天坛


    它向着苍天而立。三层圆形的汉白玉露台,一层高于一层,四道大理石阶梯,分列于东西南北四方。这象征着天球及四个基本方位。天坛被一个大花园围绕,花园又被一道高墙环绕。冬至标志着天时的周而复始。年复一年,冬至之夜,每一朝的天子都会来到这里,庄重地祭拜皇族先祖。斋戒净身之后,皇帝由亲王和大臣陪同,在侍卫的护卫下登上祭坛。王公大臣们各按其位,恭候皇上,乐工和舞者表演着仪式性的乐舞,在巨大火炬昏黄的火光下,官员们的朝服发出暗淡的光亮。在昊天上苍的牌位前,皇帝献上馨香、玉帛、珍馐和佳酿。他虔诚地俯下身子,三跪九叩。就在这个奉承天命主宰大地的君王叩首的地方,魏拉德·B·安特梅耶醒目地题下了他的姓名和家乡:哈斯丁,内布拉斯加。源于他所听到的模糊传说,他试图将自己转瞬即逝的生命附丽于那神圣的缅怀之地。他认为通过这样做,在他死后人们仍能记住他的名字。他希望以这种直率的方式获得不朽。然而人的希望永远是虚幻的,当他刚走下台阶,旁边一个斜倚着栏杆,悠然望着蓝天的中国管理员便走上前去,在安特梅耶写下名字的地方狠狠地吐了口唾沫,又用鞋就着唾沫在上面来回擦拭。片刻之后,魏拉德·B·安特梅耶到此一游的痕迹就荡然无存了。


    八


    上帝的仆人


    两位传教士并排坐着,他们聊一些日常琐事,这是彼此想显示礼貌但又没有共同话语时常用的一种谈话方式。当被告知他们之间当然有共同的可敬之处:善意,他们会表示惊讶,而这也是共同的,因为他们都很谦逊;也许对英国人来说,这显得更审慎一些,然而比起那位法国人,就多少有些做作而不够自然了。另外,两人之间的反差也近乎荒谬。法国传教士八十岁了,个子高,身体结实,腰板硬朗;粗大的骨骼表明他年轻时有非同一般的体力。现在这种力量的标志只留存于他的一双大眼里了,你不会不注意到那奇特的眼神和闪烁的光芒。“闪烁”是形容眼睛的一个词,但我从未见过任何眼睛可用这个词如此贴切地来形容。确实有一团火在那双眼睛里面,而且就要射出光来。眼神中的一丝狂野很难说是理智的了。那是犹太先知的一双眼睛。他的鼻子大而直挺,下巴方而坚实。他从来都不是一个可以开玩笑的人,但他年轻时必定让人觉得可怕。也许他眼中的激情,诉说着内心深处的恒久的交战,他的灵魂在战斗中大声呼喊,浴血奋战,然而因胜利而狂喜,他欢欣地将未曾愈合的伤口奉献给全能者上帝。现在他的老骨头感到了寒冷,他裹着一件士兵穿的长毛外套,头上戴一顶中国式样的黑色貂皮帽。他是个了不起的人物。他来中国已有半个世纪了,中国人攻击他的传教活动,他曾三次死里逃生。


    “我相信他们不会再来攻击了,”他笑着说,“因为我现在太老了,无法做这些艰难的旅行了。”他耸了耸肩,“我要做个殉难者。”


    他点了一支长雪茄,很满足地喷出一口烟雾。


    另一个年轻得多,他不会超过五十岁,来中国还不足二十年。他是英国圣公会传教团的成员。他穿一套花呢西装,打一条花点领带。他尽量让自己看上去不像牧师。他身材比常人略高一些,但因为胖,看起来像个矮胖子。他有一张娃娃脸,面颊红润,灰色胡须是那种所谓板刷状的。他完全秃顶了,但出于一种可理解的虚荣,他让一边的头发留得很长,梳起来盖过头皮,这样无论如何,他自己也以为他的秃顶盖得好好的了。他是个乐天派,会开怀大笑,当朋友之间互相打趣时,他的笑声响亮、坦诚、真实。他有着一个学童的脾性,你可以想象,当有人踩了块橘子皮滑倒时,他会笑得浑身乱颤。但笑声会停住,他会脸红起来,他突然想到这个滑倒的人可能受伤,于是他会满怀善心和同情。和他在一起,用不了十分钟就会懂得他的好心肠。你不可能觉得求他做什么事他会不乐意,也许开始时,他的诚心诚意未必能达到你的精神层面,但在实际交往中,你可以信任他的关心、同情和良知。他是一个钱袋常常向穷人敞开的人,而他的时间也总是为需要它的人服务。然而,或许说在灵魂事务中他的帮助不是非常有效,这不公平,因为,虽然他不像那位法国老人,用无可置疑的教会权威或苦行僧的狂热对你布道,但他会以真心实意的同情分担你的痛苦,他踌躇地安慰你时,不像一个牧师,而更像一个迟疑、怯懦,有着和你同样血肉的人。他寻求与你共享希望,他慰藉你时他自己的灵魂也得到重生,也许和别人一样,他用自己的方式做出某种奉献。


    他的经历有些特别。他当过兵,他乐意说起那些往事:他和著名的猎狐俱乐部一起打猎,也曾在整个伦敦社交季翩翩起舞。他对过往的罪并不十分内疚。


    “我年轻时是舞场高手,”他说,“但如今这些新花样,我可是外行喽。”


    他对过去的好时光虽然没什么懊悔,但也并不留恋。当他在印度时,感召来了。他并不确切知道这感召怎样及为何而来,这是蓦然产生的一种感觉,他必须放弃他目前的生活,去将异教徒带往基督的信仰中去,然而这是一种他无法抗拒的感觉;他为此寝食难安。如今他是个快乐的人,喜欢他的工作。


    “传教是一件缓慢的事,”他说,“但我看到了进展的迹象,我也喜欢中国人。人世间没有什么能改变我在这儿的使命。”


    两位传教士互相道别。


    “你什么时候回家?”英国人问。


    “我?哦,一两天吧。”


    “那我可能见不着你了。我打算三月回家。”


    然而,一个人所说的回家,是回他那个街道狭窄的小镇,他在那儿生活了五十年,他年轻时离开法国后,就再也没有回去过。而另一个则要回到英国柴郡的伊丽莎白庄园,那儿有着大片的草地和橡树林,他的祖先已经在那座庄园里生活了三个世纪。


    九


    客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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