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部分

3个月前 作者: 白雨涵
    还剩下的其它七八名试训者,不甘心的询问道:“卡特先生,求求您再给我一次机会吧,我一定会做的更好!”


    “很抱歉,一旦做出了决定,就不能更改了。不过你们不用紧张,这三天的试训,你们每人都将按照厨房女仆的标准,得到3个铜板的报酬。而且你们的优秀已经记在我的脑子里,如果下一次城堡还要招收仆从,我一定会优先考虑你们的。”


    城堡仆人,严格说起来,所有权在李斯特手中。


    但并不是无偿驱役仆从,一样要支付报酬,仆从可以自己存起来,买吃买喝买穿,也可以寄回家里。


    城堡的工资,厨房女仆、男仆助理1个铜板一天;女仆、男仆2个铜板一天;第一男仆、厨娘3个铜板一天;男、女管家4个铜板一天。


    除了孑然一身的卡特和莫森,城堡里其他几位仆人,都是选择回寄,补贴家用。


    而且,仆人一旦干得累了,还可以申请买断自己,也就是回归自由身——当然,同不同意买断,决定权在贵族手中。


    被筛选下去的年轻男女们,失望的离开了城堡,对他们来说,失去在漂亮城堡工作的机会,是重大的打击。


    被选中的五位,则激动不能自已。


    “天啊,我被选中了!”


    “我……我留在城堡里了吗?”


    “妈妈,我做到了!”


    卡特微笑看着五个新人,回忆起自己年轻时,从一个困难的农奴家庭,被还是子爵家族的城堡选中,当上了一名仆人。


    从最低等的男仆助理干起,渐渐的,他成为一名优秀的仆人,郁金香家族也迎来跨越式发展,他被伯爵派去管理家族在其它城镇的别院城堡。


    直到李斯特成年,他跟随而来,做了一名管家。


    岁月在他的脸上留下了重重的痕迹,他已经快要记不起,当上仆人的时候,自己是如何欢呼雀跃的。这几十年来,他一直在都在城堡工作,亲人早已经故去多年,有遗憾,也有幸福。


    现在最大的心愿,就是陪伴在李斯特身边,当有一天红日不再升起,便选择长眠。


    “年轻的先生们、女士们,请安静。”他伸手下压,示意新人不要太兴奋,“接下来我要宣布你们的工作岗位。”


    莉莉等人,赶忙安静下来。


    “莉莉·洗澡盆,阿比太太很欣赏你,你的工作是厨房女仆,嗯,艾琳女士会带你熟悉一段时间,尽快帮上阿比太太的忙。”


    小莉莉立刻小鸡啄米般点头:“我会尽快熟悉厨房的工作。”


    “那就好,不过也不要给自己太大压力,阿比太太……心直口快,但你熟悉了就知道,她是一个好人。”卡特有些替小姑娘担忧,阿比·汤勺的大嗓门吹风机,不知道她能不能承受得了。


    他继续宣布:“温蒂·大脚趾,莫森太太会带你熟悉女仆需要做的事情。”


    “是的,卡特先生。”


    “那么接下来,吉姆·牛粪、帕克·红鼻子、约翰·门把手。”卡特看着三个脸上有菜色的年轻小伙子。


    “卡特先生。”三人都挺起胸膛,尽量让自己看上去优雅一些。


    卡特满意三人的态度,比起托马斯这种刺头,还是听话的小伙子更称他的心意:“接下来的时间里,我将带你们尽快熟悉男仆的工作。很快,你们就要忙碌起来,不仅仅在城堡里,也在城堡外。”


    他抬头看向每一位新仆人:“你们不仅仅是自己,更代表着城堡的形象,衣装得体、行为文明,你们必须尽快熟悉贵族礼仪,要跟过去农奴的懒散模样彻底说再见,明白吗,先生们、女士们?”


    “明白,卡特先生!”


    “那么,你们每个人都有半天的假期,回去与家人分享这个好消息,从明天开始,你们将住在城堡里。”


    ……


    “卡特先生,恭喜你,你快要成为一名大管家了。”莫森太太在新仆人们迫不及待回家报告好消息后,跟卡特聊了聊。


    “嗯,这种感觉不错。”卡特难得俏皮一笑,“我必须活得更久一点,防止托马斯上位,我可不想看到他也能享受这种感觉。”


    “我想托马斯更乐意跟在老爷身边,他的确比汤姆和杰西聪明。”


    卡特带着一丝神叨叨的说:“老爷继承了郁金香家族的勇气,与长芋家族的精明,有些时候,在老爷面前笨一点,比聪明一点,可能会更好。”


    说到这里,他忽然侧耳倾听,然后说道:“马蹄声,是老爷回来了,我要去迎接老爷了。”


    “去吧,又笨又聪明的卡特管家。”


    卡特歪了歪脖子。


    他已经与莫森形成了默契,有默契的两位管家,才会把城堡打理井井有条。


    走到门口,骑在火龙马背上,高大、英俊的李斯特,背着阳光奔驰而来,金色的光辉洒在他淡金色的微微卷发上,仿佛无数的金子在流动。


    “老爷就像天生的贵族,他有贵族的一切气质。”卡特心中想到。


    身体微微鞠躬:“欢迎回家,老爷。”


    “卡特先生,新的仆人已经选好了吗?”李斯特将缰绳交给托马斯,解开脖子上的领结,夏天来了,贵族的衣服有些闷热,他不喜欢这种装束。


    大公国的贵族服饰,是源自大陆的风格。


    女性贵族主要穿长裙,里面有裙撑,屁股上还要垫垫子,使得整个长裙能跟金字塔一样撑起来。


    李薇拉从来不穿这种衣服,她喜欢穿男性贵族的衣服。


    男性贵族的全套衣服,叫做“夫拉克·阿比埃”,它包括一件形似燕尾服的外套“夫拉克”、一件里穿的小背心“基莱”,以及一条紧身的半截裤“贝斯特”。当然,还要搭配上长筒靴和长筒袜。


    再一个,就是男性贵族在脖子上,需要装饰象征贵族权柄的服饰。


    普通家居,可以穿戴领结;出门办事,需要穿戴类似领带的“克拉巴特”,李斯特称其为领巾;盛典时则要穿“拉夫”,围着脖子一圈的大圆盘,李斯特称其为褶饰领。


    解开领结,顿时感觉到衣服里的热气,都顺着脖子往外冒,李斯特不禁抱怨:“我需要发动一场针对服饰的革命!”


    第48章


    会偷椰果的猴子


    领带、衬衫、马甲、背心、四角裤、西服、西裤、绅士帽、皮鞋,李斯特有一系列想要生产出来的衣服。


    但他不能这么标新立异,毕竟自己只是乡下男爵,如果有一天,成为一国之主,倒是可以随意改革,引领潮流。


    现在只能忍受繁琐的服饰,来维持所谓的贵族体面。


    “老爷,我给仆人放了半天假,从明天开始,他们将一心为城堡工作。”


    “唔,你看着安排。”


    “是。”


    热得一身汗的李斯特,没有太多攀谈的兴趣:“卡特先生,让人给我准备洗澡水,这样的天气对人可不太友好。”


    “如您所愿。”卡特赶紧去吩咐女仆们准备洗澡水。


    如今小城堡里常备洗澡水,因为仆人们都知道,自己的老爷是个极其爱干净的贵族,一天洗一遍是正常,一天洗两遍是平常,一天洗三遍也不是没有过。唯独一天不洗,那才是不正常。


    洗了个澡,换身家居衣服,宽松的长袍。


    这种长袍是睡衣的一种——这里的贵族也知道,总穿紧巴巴的礼服很难受,所以把睡衣改了改,当成家居服。


    李斯特依然觉得繁琐,穿着不舒服。


    他在夏天,最喜欢的是半截袖衬衫和T恤,所以他将长袍的袖子卷起来,露出半截胳膊。尽管这不符合贵族的礼仪,但在小城堡里,又有谁敢追究他这点小小的逾矩。乡下也是有乡下的好处。


    “老爷,可惜我们没有冰,否则我可以给您冲泡一杯冰糖水,消解暑气。”


    “即便在郁金香堡,夏天也没有多少冰可以挥霍,这一点困难我可以忍受,唯独可惜的是,冰镇啤酒再喝不到了。”他并不喜欢喝酒,现在宴会上饮酒,也是因为前身爱酒加上需要交际。


    但他唯独喜欢在大夏天喝冰镇的啤酒,透心凉透心亮。


    眼看盛夏即将来临,一天比一天热,记忆中珊瑚岛最热的时候,鸡蛋倒在地上能烧熟了,估计得有四十度。


    每年都会有不少农奴,被热死。


    “听说硝石是可以制冰的,不过硝石难搞,珊瑚岛貌似没有硝石矿,有我也不认识……记得看过书,农村的土墙角、马厩、厕所墙角,都会富结硝石,但鲜花镇都是木头房子,也没有厕所……”


    硝石制冰这项科技,基本上李斯特是没办法复制出来了。


    他只能像其它贵族一样,冬天将冰藏在冰窖中,夏天搬出来使用:“卡特先生,今年冬天,别忘了提醒我,建一个冰窖。”


    “好的,老爷。”


    ……


    晚餐。


    照例邀请了高尔泰、马库斯、以赛亚和布莱尔——鲜花镇也只有这四个人,有资格和李斯特在一个桌子上吃饭。


    “李斯特,生蚝屯的规划已经做完了,明天,第一批生蚝屯渔民,将穿戴你为他们准备的新装备,前往东海岸正式捕鱼。都是些老人和妇女孩子,愚蠢又冲动,这两天他们已经在海边捡贝壳了。”


    领主亲自以海鲜做宴席,消息一传出去,平民就纷纷效仿,准备去捞海鲜吃了。
关闭
最近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