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6部分

3个月前 作者: 白雨涵
    猛然撤离战斗现场。


    他的曲面飞行速度超快,而蜂窝煤之王虽然强大,却并不会锁死时空,阻止他逃离。速度又跟不上沈聪,只能看着沈聪逃之夭夭。


    ……


    暗星南极。


    巨大的风暴贯穿整颗星球,从南到北。几乎可以说,暗星就是围绕着这个风暴柱进行自传,自转速度并不快,尤其在风暴眼,相对平静。但外围的风速快到不可思议,他飞过去都有可能控制不了身体。


    毕竟是失败的恒星,强大之处,远超行星。


    天幕穹顶上,多姿多彩的极光变幻莫测,转眼沈聪已经在暗星上度过了三个月。这三个月里,除了蜂窝煤之王抢夺的遗泽,其它小蜂窝煤的遗泽,都被沈聪猎杀收回。


    “经过我长达三个月时间的研究,对磁场生命的原理已经摸透,暗星的运作系统也研究透彻。成功研究出磁场薄膜,可以规避磁场生命的切割生电,将电流彻底隔绝。并且利用暗星的磁场,我能生出比蜂窝煤之王更强大的电流。”


    磁与电是不可分割的,它们始终交织在一起。


    电子自旋就产生了磁性。


    所以磁场生命会使用电,这是非常正常的,而要破解磁场生命的闪电护盾,最简单的方式就是阻止对方进行切割磁感线,或者扭曲对方的电磁感应。


    沈聪设计的方案,就是利用暗星所具有的磁场,生出远超蜂窝煤之王的电流,反过来影响蜂窝煤之王。


    只要击溃它的闪电护盾,蜂窝煤之王必然会任他宰割。


    这一段时间,他反复实验,已经熟练掌握这项技术,只等战斗到来。


    花费一个星期时间。


    沈聪重新找到正在一个风暴眼中游曳的蜂窝煤之王,这家伙显然记住了沈聪,见到沈聪后,立刻向沈聪冲过来。


    浑身密密麻麻的煤球全都飞出来,组成闪电护盾,仿佛不要电费一般,轰鸣作响。


    制造的噪音能够杀人。


    沈聪现在是宇宙天尊状态。


    手中没有大剑。


    他静静悬浮在空中,双手微微前伸,手心斜向上,仿佛抱着一个大球。忽然,从他的左右手掌中,有一簇闪电冒出来,闪电迅速壮大,形成一道粗壮的闪电链,在两手之间跳跃、闪烁、蜂鸣。


    随着他对暗星磁场的引导,闪电越来越粗壮。


    然后。


    他举起双手,闪电已经粗壮到需要两只手抱着,才能抱住的程度。直径超过十公里粗的闪电,在他的头顶闪烁,横贯上百公里。巨大的电流生成,手中温度超过几万摄氏度,几乎快要把沈聪的双手给融化。


    但融不化,他已经学会蜂窝煤如何规避电流的能量,用一层磁场薄膜保护自己,就好像戴了绝缘手套。


    “蜂窝煤之王。”


    “传说中宙斯是掌管闪电的众神之王。”


    “虽然现在看来,宙斯不过是个渣渣,但我还是把这一招,称之为——宙斯之握!”


    轰隆!


    双手一掷。


    宙斯之握绵延三万里,轰向顶着闪电之盾的蜂窝煤之王。这一击,整个暗星都仿佛在瞬间被点亮,这颗黑暗已久的褐矮星,爆发出剧烈的光亮,照亮宇宙虚空,依稀有了一丝恒星才有的风采。


    气态云层。


    在宙斯之握下颤抖。


    引力场瞬间混乱,无数风暴失控,整个星球的表面云层都在破碎。磁场更是迅速紊乱,无数闪电出现在暗星的每一个地方,南北极的极光亮如白昼。


    一眨眼都不要的时间里。


    宙斯之握与蜂窝煤之王的闪电护盾相撞,这一刻,闪电主宰了暗星上的一切,沈聪也被淹没在闪电发出的光亮之中。


    轰隆!


    轰隆!


    轰隆隆!


    蜂窝煤之王的闪电护盾瞬间崩溃,表面密密麻麻的煤球全都爆炸,碎成齑粉。宙斯之握却不改气势,再度撞向蜂窝煤之王的本体,直接贯穿,划向暗星深处。从一边到另一边,射破暗星,射向宇宙深处,数百万公里。


    一闪而过。


    只留下重伤的蜂窝煤之王,思维迅速衰弱,重伤。


    沈聪缓缓飞向蜂窝煤之王,踩上蜂窝煤之王的本体,手中小型的宙斯之握不断,一下一下冲击蜂窝煤之王的思维。


    直到彻底将蜂窝煤之王的思维磨灭。


    才停下来。


    站在上面,仰望星空:“事实证明,玩闪电,我更在行!”


    第914章


    祝福你(大结局)


    暗星事宜已经结束。


    对于暗星的考察,对于磁场生命的考察,都已经化作沈聪自己的知识,储存起来,作为将来超新星爆发的“燃料”。


    收集完火种粒资源。


    离开暗星。


    沈聪头也不回的撕裂虫洞,回到了太阳系。


    此时距离他离开时,才过去了两年时间不到,地球和月球的发展,与他离开之前并没有太多区别。


    对于沈聪的回归,除了少数高层之外,无人知晓。


    事实上沈聪的消息虽然在古华春等金属家族覆灭后,广为流传,但他本人几乎未曾在公众露过面,和传说没有任何区别。他离开地球时,大众不知道,他回来地球,大众依然不知道。


    “回来了。”


    卸任地共体总书记的陈秀妮,一直在科研前线工作,已经成为月球上最厉害的科学之一,科研成果一个接一个。


    以科研作为工作重心的人类文明,在这几年时间里,科技几乎是井喷式爆发。


    陈秀妮的领导也是功不可没。


    “嗯,我回来了。”


    沈聪的本体越来越大,直接去了小行星带,来到月球上的,是他的分身春分。还是清秀的年轻沈聪样子,嘴角偶尔会挂起温和的笑容,不仔细看,还以为这只是一个普通的地球人呢。


    仔细看的话,貌似也分辨不出来真人、假人。


    陈秀妮套着白大褂,一样是普通人造型,脸上还戴着一副金丝边眼镜:“出行顺利吗?”这副眼镜根本没有任何意义,只是为了装点自己。


    就像沈聪的分身,都会戴上一副墨镜一样。


    这是风格,亦是癖号。


    或者纯粹为了装个逼。


    “很顺利。”沈聪走进实验室,这里有许多科学家在其中忙碌,不过这些科学家都在低头做实验,没有人在意沈聪的到来,“这两年地球、月球有发生什么变化么?社会整体的发展是否依然?”


    “没有大变化,两年时间不足以发生重大改变,倒是物理城的金属生命越来越多,我们的火种粒分配资源,日趋减少。”


    “火种粒资源不算什么,我随时可以大量提供。”


    陈秀妮顿了顿,问道:“你现在已经到了什么生命层次?”


    “还是恒星级宇宙火种,会继续增大增强,但到达临界点,可能需要漫长岁月,数以百万年吧。”


    “就算是一百万年,那个时候地球不知道已经变成什么样子了。”


    “也许是横跨无数光年的星际,成为银河系中的大型文明,也许是灾难降临,难逃灭绝之虞。说起来,我这一次到了新的星球,灭球,见到和人类很像的外星人种族,差点以为它们是地球人的祖先。”


    “有多像?”


    “看了就知道,我把资料拷贝一份,你让实验室把资料拿去,认真分析研究。”


    这一趟星际旅行,沈聪获得太多珍贵的资料,这些资料他一个人研究起来会很慢,交给科学家研究,速度才能提升上去。


    “OK。”


    “对了,天才科学家的名单,你考察的怎么样了,交给我,我会继续观察几年,选择一批科学家,将他们引上宇宙火种的道路,成为行星级宇宙火种。至于你,得到了我的信任,我会提供给你足够的资源,助你进化到矮星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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