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部分
3个月前 作者: 天下霸唱
双喜临门本应高高兴兴,没成想孩子并没有到预产期就早产出世,却在发育不良加上胎位不正的情况下,女方执意顺产,仅一小时就顺产出生,但孩子多处骨折,没过三天就夭折了。最后女方又一次要求将婴儿火化而非入土安葬。一切在悲痛中结束后,女方关起了大门借言缘分已尽便要离婚。此时他才恍然大悟,一切所做只为毁尸灭迹,但为时已晚,孩子在之前的检查中都很正常,后期的检查就不让他陪同而去,一定是在这个时候对胎儿动了手脚,不买房、不摆酒只要钱,都是暗中蓄谋已久的计划,最让人想象不到的是这个女子,居然会拿自己腹中胎儿当做骗钱的工具。
第四章
如是我闻
寻找圣泉
在这些年的旅行中,喀纳斯是给我留下记忆最深刻的地方,不仅仅有美丽的风景更重要的是一段难忘的经历。
那年去喀纳斯的时候已是初秋,游历湖区后我们便决定在此多停留些日子,湖区附近有武警招待所,这个地方一般是不对外开放,我们也是误打误撞,不过好在人少,还是可以住的,湖区夜晚很冷且很狰,睡觉的时候,盖了两层被子天,日照很充足也暖和得多。当地的居民经常会给武警官兵送来很多干果,然后他们就把干果放在招待所院子里晒,偶尔凑过去拿一些吃,当然他们也会主动邀请你去品尝。我喜欢和当地的居民聊天,不仅能听来很多风土民情,在聊天中还会有不大不小的意外收获。
住在招待所附近的一户居民,祖孙三代,爷爷非常热情好客,我们和他聊天。虽然只是萍水相逢,但他拿出了很多自制的食物来招待我们。老人家经常会讲起他小时候的喀纳斯,最重要的是他提起了“圣泉”这个地方。老人家的描述勾起了我极大的兴趣,寻找圣泉也是我到目前为止做过的最疯狂的事情。
圣泉是当地人非常信奉的一处泉眼,经常会有人步行前去朝拜、许愿。为了节省时间,老人家把他家的马借给我,还让他的孙子给我充当向导。小孩子名叫艾尔肯,因为他头发卷卷的,所以我喜欢叫他毛毛。策马扬鞭一路飞驰,翻山越岭,周围的景色起起伏伏,穿过沼泽地的时候,马的姿态时而上仰、时而下冲,着实让我捏了把冷汗。离圣泉不远的地方,马已经不能通过了,前面横七竖八长着奇怪的枝干,说来也奇怪,穿过怪树林临近圣泉处,树木挺拔,中间闪出一条路,豁然开朗,却并非人工铺设。
圣泉是一处直径大概半米左右的泉眼,水极其清澈,很有意思的就是,当你发出声音的时候,泉眼里的水会打出浪花,晶莹剔透。随着声音频率的增加,水花也会加快或减慢,很是神奇。在当地人的眼中此处泉眼是神圣的,周围的树上也挂满了人们许愿的小牌牌。不知不觉天色已晚,忽然周围林子中发出了声响,毛毛说此地有大熊会出没,二话没说上马返程。
后来在和别人讲述旅行故事的时候,寻找圣泉的经历经常会作为我的一个保留节目,每次都能讲得津津有味。
第四章
如是我闻
麝香
旅途中最能消磨时光的方法就是和车上同行的人聊天,一来比较长见识;二来如果恰巧遇到旅行目的地的当地人还能多了解些那里的风土人情。有一次,在去青海的路途中,一起同行的恰巧是一个藏族的小伙子,汉语讲得不错,人也开朗,更奇特的是他身上有一股独特的香气,经询问才得知原来他身上包里带的就是麝香,以前经常听说麝香是一种材,没想到还有此等特殊的气味,经他介绍我才得知麝香的由来。
麝香来自于一种叫“麝”的动物身上,其形状像鹿而小,后肢明显长于前肢,雌雄头上均无角;四肢趾端的蹄窄而尖,侧蹄特别长。
经验丰富的捕麝高手,只要看见它遗落的毛发便可以辨认出来山上有什么野兽。如果有麝的山,其香味奇特。凡荒山深壑有三种香味,其一是毒瘴之味;其二是草药之味;其三就是麝香之味。寒瘴不香,热瘴微香,毒瘴最香,瘴越毒香气则越浓烈。野花山药其香气氤氳而有味,闻起来清神干爽。麝香之味从远处闻起来香气浓烈略带腥味,时有时无,若即若离。如果临近麝的洞穴,其腥味更加难闻,按照它的腥味寻找肯定能找到,百无一失。
麝香分为几种。麝脐容易腐烂,经常会流血,待到天晴之时必须仰在草地露出麝的脐暴晒,脐眼凸出,异常腥臭,待蚊蝇前来啄食之时突然缩入,小虫被碾成粉末,一日数次脂渐凝厚,此种称为草头麝。药材常用的品种则是吸入蜂蝎、蜈蚣这类的毒虫,脐有朱红点,此种称为红头麝,这样的很是少见。但最为珍贵的则是蛇头麝,毒蛇吸吮其脐,麝被惊痛用力地吸缩狂奔,蛇身盘结,用不了多久蛇头和身子便断开,蛇头腐烂在其脐内。脐内有双红珠,是为蛇眼,如若得到用于合药香味久经不散,治毒症非常有效果。
他还告诉我,以前听他爷爷说,那时候猎麝采麝香并不容易,因为麝这种动物非常有灵性,而且善于奔走,如果让它发现了追捕的猎人,它会很快自己吃掉分泌出来的麝香,所以熟练的捕麝高手,都会把自己隐藏起来埋伏在其周围,声东击西,让它无暇顾及。如果受伤了被人追捕它便倒地哀鸣遮掩其脐或是四脚紧抱。并不是捕到所有的麝都会有麝香,所以麝香很是珍贵。
后记
讲故事的人
“如果家中突然发生火灾,你只来得及带上一件物品逃生,会是什么东西?”记得曾被朋友问到这样一个问题,然而我当时想了许久,都没有找到确切答案,似乎我家里根本没有什么收藏品和传家宝。考虑到最后,我还是选择了“电脑硬盘”,因为里面装着“存稿”。大概对于一个作者而言,最重要的身外之物,就是尚未完成的“稿件”了,一旦损毁丢失,说心疼吐血都是轻的,恐怕跳楼卧轨也干得出来。就像没有顶着炎炎烈日在田间地头辛勤劳作过的人,永远无法真正体会粮食来之不易;没有写作经历的人,也很难想象其中的艰难。
这几年写作的体会,带给我最大的感触就是“痛苦”,感觉前半辈子都没这么苦过。从2005年10月份,我开始写《凶宅猛鬼》至今,将近五年的时间,眨眼就过没了,出版的实体书也有十几本,好几百万字,偶尔也能有些成就感,但仔细回想起来,留下最多最深刻的印象还是“痛苦”。
之所以说我写作的过程“痛苦”,很大的原因,在于我个人的性格与能力,都不适合从事专业写作。首先不能忍受孤独,没有持之以恒的毅力,更达不到心无旁鹜的专注境界;其次不是科班出身,没受过系统培训,缺乏必要的理论指引。
在2005年年底,我看到公司里有个女孩整天上网看小说连载,就问她要了网址,发现原来网上有很多人,在以各种各样的方式,给大家讲述他们的故事,内容五花八门,题材广泛,路子很野,水平则是参差不齐,与我印象中摆在新华书店里的小说,有很大区别。其中最吸引我的地方,还是网络连载中与读者形成的互动氛围,我喜欢热闹,哪人多就往哪扎,时下流行的东西都有兴趣尝试尝试,所以当时就动了心,打算混进去玩几天,也没想过要有什么追求。
谁知这种网络连载的形式,看似轻松愉快,其实将会面临许多意想不到的困难,比如每天连载的内容,字数虽然不多,却完全属于现炒现卖,都是即兴发挥,在没有故事大纲的情况下,“灵感、逻辑、创造力、精神状态、叙事节奏”差一点都不行,已经发出去的部分即成定局,再也无法修改,我想写的故事类型又必须充满悬念和张力,稍有疏漏就无法自圆其说。
那时候也从没想过,要把自己放网上的作品出版实体书,因为我很清楚,各行各业都会有相应的规则,而我的作品很可能达不到审查要求,面临的困难会成倍增加,后来与出版商签了合同,才知道果如先前所料。
不过这一写就没收住,除了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之外,每天都用半天时间,写三千字左右的故事,就像是写日记一样,成了我这几年一成不变的习惯,从业余写作转变成了半职业写作,有人问我是不是想改行当作家或网络写手,我回答不是,并没有考虑过把写作当职业,顶多算个“票友”。
在此透露一些秘密,我此前听过几条关于大师级作家的传闻:“一、真正的大师都不是亲自用手写作,而是通过口述,由助理在旁边打字记录,所以只要躺在摇椅上动动嘴就好了,科学家也承认——躺着会比坐着更能调动想象力。二、名家身边,都有个智囊般的秘书负责提供信息,可以随便问她世界上古往今来所有的事。三、说什么每天熬夜工作,完全是骗人的鬼话,实际上赚到钱就会立刻跑去娱乐场所,所以才有很重的黑眼圈。四、以采风或寻找素材为借口,到各地旅行,并且白吃白喝白玩白住。”这其中到底有几项是真实的呢?嘿嘿,不告诉你。
我想如果真能享受这些待遇,那么把写作当成终生职业来奋斗也不错,可直到我真正接触过许多大师之后,终于知道现实与传闻相去芝何止十万八千里,写作确实是件非常孤独的事情,也许只有创作自己感兴趣的题材,并且完全沉浸到故事当中,才能享受这种寂寞。
我写过的《谜踪之国》《鬼吹灯》《贼猫》《死亡循环》等小说,涉及的时代背景各异,从北宋、清末、民国直至现代几乎都有,尝试用不同的语言去描述不同的地域和年代特征,是件有趣的事情,而冒险题材,则是我比较偏爱的类型,不过这类故事悬念强,情节惊险刺激,却也存在着很大的瓶颈,大致就是“一群人,深入一个与世隔绝的地方,遇到一些神秘的现象,随后揭开谜底,幸存者逃出生天”的模式化套路,这是类型化作品客观存在的瓶颈,看多了或写多了都会产生厌倦情绪,而且中国不是好莱坞,读者和观众都对“解释悬念”的接受范围有个尺度,包括我个人,也很不喜欢那类将一切超自然现象,都解释为外星人或鬼怪作祟。闹鬼太迷信,外星人太遥远,完全没有技术含量,就连长生不死和时空穿越之说,都显得幼稚,没有真实感。如何能在狭窄的瓶颈之中,写出不落俗套的内容,将出入意料的天大悬念,解释得合情合理,是我给自己定下的目标。
其实只要有足够的想象力和灵感,注重细节描写,逻辑清晰,这个目标不难实现,我感觉单是在写作中最大的难点,在于人物的“对话”,文字与电影画面不同,观众看电影,一看人物出场,不用开口,已经能直观感受到角色的相貌和气质,可书里的角色不行,不论怎么强调外表,没有符合他性格特征的话语,就很难使其跃然纸上。如果我一天写作四个小时,大约是三千字左右,也许一个小时就能写完两千九百字,其余不到百十来字的篇幅,都是从角色口中说出的语言,却往往需要花费几个小时。从内到外,是我习惯刻画人物的方式,也是常常觉得自己力不从心之处,有时候一句话反复改个几十遍都不满意,真是急得抓耳挠腮,坐立不安。
另外我还有一个很严重的心理障碍无法克服,就是难以接受编辑对我作品的删改,手机钱包丢了我都不太在乎,曾经在一星期之内,家里的X360接连坏了两部,我眼也没眨,可是如果我发现出版的实体书中少了一两句话,或者被改掉了几个词,就会耿耿于怀,我至今对自己的作品出版后,在哪一页被删改了哪个词哪句话,都记得一清二楚,恨不得找上门去刨根问底。我甚至怀疑自己是不是具有双重人格,可我又不是双子座,总之这大概不是一种好现象。
眼看着写过的文字已经印成了一册册图书,码起来能有半人多高,有时候在机场等飞机,瞧见候机楼的书店里卖我的作品,心里就觉得跟做梦似的,倒不是觉得出几本书是件多了不起的事,而是自己纳闷自己是怎么坚持写下来的?为什么我一想起写作的过程就是痛苦和折磨,全是倒不完的苦水,创作过程中遇到的阻碍,远远超出了我预计,却为何连续不断地码了几年字都没半途而废?
我一度深信这是金钱的力量,是出版商付给我版税我才有动力,但往深处想想,也不完全是这么回事,我从事金融期货行业,整天跟钱打交道,如果我能全身心投入本职工作,买游艇倒不敢奢望,买车买房娶媳妇生娃却肯定不是问题,可是我发现我对工作的态度,已经变得越来越麻木和懈怠,甚至对赚钱都失去了应有的欲望。
究竟是什么维持了我对写作的这份“热情”?我一直试图为自己寻找一个真正的答案,可脑子里只是模模糊糊有个影子,始终说不清楚。去年春节放假,我出门旅行,途中和别的游客闲聊,话题是“最老的职业”。在这个世界上,人类最早的职业是什么?据说现在比较有说服力的观点是“娼妓”。我对这种说法感到十分意外,我本来以为会是“猎人”,正要和他们接着侃下去,可脑海里突然出现了一个奇怪的念头——世界上最古老的职业会不会是“讲故事的人”?
大概在每个人的记忆中,都会有童年时代,一边围坐在火炉前,一边听长辈讲故事的难忘经历。越是那种神秘古老的旧事,就越是听津津有味。虽然有些害怕,更多的却是好奇,总是急切地想要追问:
“接下来发生了什么?”直到讲故事的长辈说:
“今天太晚了,就讲到这里为止,赶快上床睡觉。”但我们却仍是舍不得离开:
“求求您了,再讲一点吧。”
这种情景已经不知重复了多少年代,就连那些裹在襁褓中还不会说话的婴儿,似乎也能听懂简单的故事。大概讲故事与听故事,是人类与生俱来的原始本能,也许从洪荒时代起,出去打猎摘果子的猿人,晚上回到洞穴里就会象这样对小猿人讲述白天的经历。不过考古学家都无法证明,谁是世界上第一个讲故事的人。这比人类文明的起源还要难以考证。我更是没有办法证实“讲故事的人”是世界上最古老的职业,但我相信,这个职业一定足够古老。
如果宽泛些看,写小说的作者、拍电影的导演等,都是这种古老职业的继承者,可能我在骨子里,也希望能够成为一个“讲故事的人”。虽然写作时遇到的困难和压力很多,但最终将自己的故事完成,并且传递给读者,从中收获到的那份“感动”,绝不是任何事物可以替代的。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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