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8部分

3个月前 作者: 天下霸唱
    转过天来,司马灰等人按照刘坏水的指点,找到城郊一座“化人房”,那是民间避讳禁忌使用的俗称,实际上就是火葬场,东城死了人都往这儿送,地方非常僻静,荒草生得半人多高,找到地方天都黑了,当天晚上闷热无雨,阴云四布,并无星斗,空气里没有一丝风,到处没有灯光,蛙鸣蚓吹之声让人浑身起满了鸡皮疙瘩,只有那炼人房里的烧尸工守夜。


    罗大舌头心里犯着嘀咕,边走边对司马灰说:“那姓刘的蒙事不成?让咱找个火葬场烧死人的临时工,你还真就信了,平时耳根子也没这么软啊?”


    第四话


    掌盘


    原来这化人房里有个“蛤蟆李”,平时做火葬场里守夜的差事,其实是整个四九城里的“掌盘”,诸如什么偷钱包剪小绺儿的,打小鼓收破烂的,凡是官面上不管的鸡零狗碎,这些都归他管,此人在旧社会就做“掌盘”,官私两面通吃,据说当年曾救过某位首长的命,所以人缘就是饭缘,加上这个人的社会活动能力极强,跟各方关系盘根错节,又深居简出很少露面,所以历次运动都没人碰他。


    刘坏水让司马灰来拜访这位掌盘,只要“蛤蟆李”点了头,想找地方混口饭吃不在话下。


    司马灰以前也听过“蛤蟆李”的名头,想不到此人尚在,于是带着罗大舌头和高思扬前来拜访。别看社会上有各种规定,有道是“官不容针,私通车马”,你要是没关系没门路,那些规定就是铁板一块,可要是找对了门路,也就没有办不成的事了。


    这火葬场四周有围墙,里面前后两栋楼,一个两层一个三层,守夜的就住在前楼底层。司马灰叫开门一看是个身材又粗又矮的老头,秃脑袋刮得锃亮,阔口咧腮,挺着个草包肚子,蒜头鼻子耷拉眼皮,大嘴却和蛤蟆一样,不用问也知道是谁了。


    由于事先打过招呼,这“蛤蟆李”也知道了三人来意,就先带到屋内,在楼道里就能看到放死尸的柜子,房内静得出奇,就有一张床和两张长椅,桌上放着碗炒肝和一大包月盛斋的酱羊肉,还有多半瓶烧酒。


    “蛤蟆李”嘿嘿一笑:“怎么着三位,一起喝点儿?”


    司马灰和罗大舌头走了半天,肚子里正自发空,心中称奇:“呦,这老头还真懂点规矩……”当即落了座,捏着肉就往嘴里放,只有高思扬进了这栋楼之后,觉得全身都不自在,更没有心情在这吃东西,可既然来了,一时也走不了,不得不跟着坐下。


    “蛤蟆李”自顾自喝了几口酒,却闭目养神不再说话,神态显得十分冷漠。


    司马灰只得起个话头,说道:“久闻掌盘高名,乃是头等的人物,本领好,轻财重义,交际最广,眼皮最宽,这地面上到处都能活动得开,正是千人走路,一人打头……”


    “蛤蟆李”听到这突然裂开大嘴干笑了几声,说道:“什么掌盘不掌盘,无非是天下事天下人办,咱们闲言少叙,湖海朋友来访我,如要有艺论家门。”


    司马灰明白对方这话的意思,大致是说你别跟我套近乎,既然说着江湖海底眼,那就先论论家门出身,到底是凭哪路手艺吃饭的?


    这几句话较为浅显,罗大舌头也能听懂,要说手艺可不是正有他夸口的地方,立刻就想卖弄一番见识。


    司马灰知道不能这么说,他是绿林旧姓出生,擅长蝎子倒爬城的绝技,同时是金点真传,也看过憋宝的古籍,还有从军作战的经历,这世上什么没见识过?量这“蛤蟆李”本事再大,又值得什么?可强中自有强中手,要拿本事压人,逮谁得罪谁,那天底下处处都是对头,更何况现在有求于人,所以不能夸口逞强,只把这些事一带而过,说想托付“蛤蟆李”找个门路,让自己这三个人换个身份混口饭吃。


    “蛤蟆李”点了点头:“既然话说得明白,规矩想必也都懂了?”


    司马灰有所准备,说道:“那是自然,可不敢空着手登门叨扰。”说完对罗大舌头使了个眼色。


    罗大舌头常跟司马灰做这种勾当,立刻心领神会,忙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纸盒,按编排好的词说道:“不瞒您说,我们兄弟哪儿都好,就是生来败家,不懂度日艰难,向来是管生不管熟,管灯不管油,赚一个花俩,这囊中难免羞涩,今天托掌盘行个方便,实在没什么拿得出手的,想您老人家是使惯了大钱的,就算拿来真金白银,您也未必瞧得上眼,我们合计来合计去,给您拿点什么好呢,老话怎么说,‘穷不离卦摊,富不离药锅’,我们就觉得像李掌盘这种人物,手里从来就没缺过钱,肯定不是卦摊上的命了,可您这身子骨也不像是有问题的,问题是人吃五谷杂粮,难保没个头疼脑热,正好我们家祖上在宫里给皇上当太医,留下一盒九转还魂丹,有道是‘外科不治癣,内科不治喘’,外科里就数皮上生癣难治,内科最难治的是气喘,咱祖传这九转还魂丹,除癣祛喘易如反掌,这才是两转,还有七转,合起来称为九转,专治男女老少七劳五伤,春前秋后咳嗽痰喘,死人吃了都能立刻放屁。”


    “您说真有这种药?别说您不信,换我是您同样不信,可还真让你说着了,老话是这么说的‘偏方能治大病,药草气死名医’,正所谓‘大千世界无奇不有’,您是识货的行家,咱这丸药里可都是珍贵药材,像什么蜈蚣蝎子、金银花当归尾、蝉蜕蚕僵、天花粉,煮成一大锅败毒汤,老话又是怎么说的来着,‘能用十副药,不动一分针’,有道是‘扎上一回针,胜过十副药’,而我们家祖传的九转还魂丹,吃一丸强似扎十次针,您说它有多神?今天我们就拿来孝敬您了,您一定好好收着,咱这祖传药丸不怕放,放的年头越多效果越灵,要不怎么敢叫秘方呢?别看药丸不大,治的病可不小,虫子不吃,耗子不啃,放在家里存着经久耐用,隔多少年之后再吃都没问题。您要是永远健康了不吃不要紧,收到家里给亲戚朋友留着行个方便,替我们兄弟在外传点小名,所谓是‘名不去,利不来,小不去,大不来,传不出名去,不能发财’,我们往后走到哪儿也得念着您的好处。”


    “蛤蟆李”在旁听着,脸色越来越是阴沉:“这都是江湖上卖野药的那套说词,你们竟拿到这儿糊弄起我来了?”


    司马灰也知“蛤蟆李”是老江湖,这种话自然唬不住他,只是让罗大舌头试探一番,他接下来还有后话要说。


    谁知“蛤蟆李”摆手示意不必多言了,他说按规矩,我给你们做一件事,你们也得帮我办点什么。


    说着时,司马灰见有只飞蛾扑到了“蛤蟆李”耳边,却见他嘴里的舌头突然伸出,“嗖”地一下子把那蛾子舔到了嘴里,“吧唧吧唧”就着酒吃了,快得不可思议,加之房间里吊着的灯泡光线昏暗,直看得人眼前一花。


    司马灰心中凛然,暗想:“一般人的舌头哪有这么长这么快?不知这‘蛤蟆李’练过哪门功夫,果然是异于常人,却不知他想让我们做什么事?”当即出言询问。


    “蛤蟆李”这种掌盘,最早起源于清明两朝,以前就是叫花子里的首领,拉帮结伙号称李家门,其实沿街乞讨的乞丐,并不都是缺衣少穿走投无路的穷苦人。那种因为老家饥荒活不下去拖儿带女出来乞讨的是难民,而职业乞丐大多有自己的团伙,他们白天结伙进城,替商号掏炉灰倒泔水,就可以把成桶的剩饭带回去,遇上什么红事白事逢年过节,到人家门前唱喜歌或号丧充作哭孝子,更能讨到新鲜酒食外带拿赏钱,平时偷鸡摸狗搞点外快,还能换点鸦片烟土,晚上回到聚集的地窝子里,吃着剩茶剩饭,土炕烧得滚烫,寒冬腊月也不冷,每人点上一盏闷灯,把鸦片灰子一吸,眉飞色舞地胡吹乱哨,这行当天不管地不管,当中的王法也不管,那日子过得别提多自在了,因此说讨吃三年给个县官都不换,这些叫花子也分不同团伙,拜明朝的开国皇帝朱洪武为祖师爷,各有家门,范家门就是其中比较大的。


    这些团伙发展到后来藏污纳垢,黑白两道上的关系极深,连那些剪绺的毛贼和跑腿子卖艺的都要先来投靠,然后才能施展手艺,不认掌盘就别想混饭吃,要是有谁得罪了官面,惹得麻烦不小,往大了说就是全家抄斩灭坟茔的罪过,如果找到掌盘给居中调停,没准就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天字号的官司就不了了之了。


    凡是得过掌盘的照应,就算欠了掌盘的一笔债,他也许一时想不起来让你拿什么还,可早晚得让你或是出人或是出力,甚至出命都有可能,到时候想不认账就有人找你的麻烦,掌盘的再用你的社会活动能力去帮衬别人,这盘子越铺越大,关系也就越结越深,在社会上织成一张大网,“蛤蟆李”吃的就是这碗饭。


    他答应能给司马灰等人找个安身立命的所在,可以托人介绍到考古队里做“铲匠”,给刘坏水当学徒,尽量往偏远地方去干活,躲个三年五载不成问题,等什么时候他想起要用司马灰了,也自然不会客气。


    司马灰知道“蛤蟆李”将来要让自己做的三件事,必定极为艰难,这当掌盘的都是逮着蛤蟆攥出尿的主儿,没一个省油的灯,不过“蛤蟆李”说能办的事也一定能给办到,至少自己这三人暂时能有个容身之所,当即击掌为誓。


    三人谢过“蛤蟆李”,告辞离开了火葬场,心里一块石头总算落了地。回去的时候为了抄近路,走的是郊区的土道,路上没半个行人,野地里黑压压的不见灯光,抬头一看,阴云遮天,似乎在酝酿着一场大雨。


    罗大舌头对司马灰说:“这些天又热又闷,喘气都困难,今天夜里要是来场大雨,也能去去暑气,睡个好觉。”


    司马灰却突然转过身,站在路上盯着阴云密布的天空,他感到远处有些东西,正在穿过云层接近而来。


    第五话


    惊变


    高思扬见天上只有满天浓厚的乌云,路上也是空荡荡的别无动静,附近都是荒郊野地,没发现有任何反常迹象,奇道:“哪有什么东西?”


    罗大舌头对司马灰说:“那边只有火葬场了,这深更半夜的,你别一惊一乍自己吓唬自己。”


    司马灰摇了摇头,他自己也不知为何会有这种异样的感觉,只好说:“我是指暴雨快要来了,咱们得赶紧往回走。”


    罗大舌头说:“早知道这么远,就借辆自行车了,这路上前不着村后不着店,赶上大雨还不全给淋成落汤鸡了。”


    高思扬对司马灰说道:“你刚才说有东西从后边接近,可真把我吓了一跳,我还以为这路上……”


    司马灰却似对高思扬的话充耳不闻,又停下脚步从身后看,仍是没发现任何可疑之处。


    罗大舌头看到后面空无一物,这天气闷得连一丝儿凉风都没有,路上除了这三个人连只野猫都没有,又哪有什么东西会从后面跟过来?不免责怪司马灰疑神疑鬼,不过想想也是,这辈子就没过过几天安稳日子,现在这样倒觉得不习惯。


    司马灰心想也是,即便没有风吹草动,这荒郊野外难免会有野鼠之类的活物,可能是脑子里这根弦绷得太紧了,就跟高思扬和罗大舌头商量,刚才光顾着谈事也没吃饱,打算回去下点面条当夜宵。


    罗大舌头边取出带来的手电筒照路边说:“大热的天吃什么面条,要吃也该吃朝鲜冷面。据说城里有个延吉餐厅,连金日成同志访华都去那里吃冷面,口味非常地道,天气热的时候吃上一碗拌了辣椒带着冰茬儿的冷面,再喝点凉啤酒……”


    正说着话呢,前边路上出现了一条秃尾巴野狗,全身赖皮瘦得皮包骨头了,但两眼冒着凶光,跟三个人相对走来。


    司马灰等人自然不会惧怕荒郊的野狗,本着狗不犯人人不犯狗的原则,跟那条秃尾巴狗各走半边道路,倒也相安无事。


    有条野狗从身边经过,在郊区是很常见的事,不过司马灰看到这条狗身上带血,寻思这狗子大概是钻到野地里掏野鼠为生,在土窟窿里蹭掉了皮,身上才有血迹,也没怎么往心里去,可这时忽又感到身后像有什么东西在接近,下意识地回头看了一眼,却发现刚从身边经过的秃尾巴狗没了踪影。


    司马灰拿过罗大舌头手中的电筒照向身后,土路穿过大片荒地,虽是阴云密布,没有路灯,但也不是绝对意义上的漆黑一片,地势平坦空旷,一眼望出去,也没有蒿草和土洞,那秃尾巴狗刚才从身边经过,才不过几秒钟的事,怎么会突然消失了?


    其余两人同样觉得事情诡异,先前司马灰发觉有什么东西在穿过云层接近而来,是不是那个东西把走过去的野狗吞掉了,竟是无声无息,那会是什么东西?


    三个人想到这儿头皮子都有些发麻了,司马灰将手电筒照向空中,却是黑茫茫的不见一物。


    罗大舌头捡起一块石子,用力向后投去,黑暗中也不知落到哪里去了,路旁只有一块孤零零的木制路牌,此外什么都不存在。


    司马灰暗觉诧异:“这附近根本没有土洞子,那条野狗怎么可能说没就没了,它总不可能变成空气了?”又想:“莫非那野狗躲到什么地方去了,我们只是没有察觉到而已……”


    高思扬见状有些紧张,她对司马灰和罗大舌头说道:“别看了,咱们还是赶紧走吧。”


    司马灰感到情况反常,总觉得接下来一定会出什么大事,危险正在迅速逼近,可又摸不着头绪,只得加倍提防,招呼罗大舌头不要逗留。


    三人打着手电筒,在漆黑空旷的路上继续往前走,忍不住说起刚才从身边经过的野狗突然消失,这件事实在是格外诡异。


    罗大舌头问司马灰:“这地面你是最熟的,以前有没有听说这里发生过什么怪事?反正走路闲得无聊,你给咱说道说道。”


    司马灰说:“据闻解放前这一带全是荒草丛和芦苇荡子,原来是片行刑的法场。清朝以前处决人犯都在菜市口街心,有意让百姓围观,以警人心。到民国和日伪占领期间,才把刑场搬至此地,荒地里有片大坑,所决之人除了奸佞凶犯,也不乏忠良义士和含冤受屈的好人,处决后凡是没人收敛的死尸,便拿草席子一裹,两头扎上麻绳,直接拖过去踢进坑里,任其腐烂发臭,尸骨被野狗乌鸦啃啄,景象惨不可言,所以一直都不太平,到了晚上就闹鬼,比如有人从这儿经过,突然从天上掉下个死人脑袋,把过路的这位活活吓瘫了,那是有几只黑鸦在天上争抢被砍掉的死人脑袋,恰好掉在了他的面前,类似的事很多,这还是能解释的,至今解释不了的也有不少,后来特意请看风水的来过相地,发现此地有座荒废的古寺,寺中的七层宝塔,正处在几条道路的交汇点,挡住了五路孤魂野鬼投胎的去路,所以这一带常有凶魂徘徊,直到把那座塔拆了,路上稀奇古怪的事才逐渐变少了,解放后近乎绝迹。”


    “不过六十年代初,从这儿挖出过一座贵妃坟,可能是元朝那时候的。很多棺材里的贵妃,是生前得罪了太后,给活活钉在棺材里闷死的,棺椁盖子内侧都是指甲抓挠出的痕迹。从那时起这条路又不太平了,夜里很少有人敢走,因为据说你一个人在路上走,就会发觉身后有东西跟着你,甚至有只女人的手在后面拽你,这时候即便被吓死也千万不能回头,因为只要你一回头……”


    高思扬听得毛素悚然,但还是有些好奇,深夜里走在空无一人的路上,身后会突然伸过一条冰凉白皙的女子手臂来,真是那贵妃所变的厉鬼在索命?为什么不能回头看?回过头去看一眼会发生什么事?


    司马灰说:“那可就没人知道了,因为凡是看过身后那女鬼样子的人,都再也没机会对别人讲述此事了。”


    大雨来临之前,荒郊野地中的天气闷热得出奇,可说起这些事情,却让人感到身上多了几分寒意。


    高思扬让司马灰别再说了,这黑灯瞎火的一路无人,已经足够让人提心吊胆了,早知就该走大路才对。


    罗大舌头不信这份邪,说道:“我看这种事多半是自己吓唬自己,其实咱不就是遇到一条秃尾巴野狗吗,怎么话赶话又说到女鬼身上去了?那女鬼到底长什么模样我倒还真想瞧瞧,你们说她今天晚上会出来溜达吗?”


    司马灰说:“真有女鬼你还打算调戏人家是怎么着?我觉得以前那些女鬼勾魂的志怪,并不只是为了吓唬人,旧时女人要受封建礼仪约束,自小就都列女传,讲究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行文字之礼前连姑娘的闺名都不能泄露,被人碰一下手都跟失了身一样严重,结婚嫁人全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按古礼‘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可是到了讲述女鬼的志怪野史中,女鬼们皆是无一例外主动勾引汉子,如同这条路上有贵妃亡魂化成厉鬼,阴魂不散在过路的身后伸着抓人一样,那贵妃活着的时候敢这么做吗,皇上还不得把她五马分尸了?她活着想做不敢做的事,只好死后变了鬼去做,所以我觉得这种志怪之说,实际上是表现了广大妇女对封建礼教束缚的反抗,你们只听得出其中惊悚香艳的成分,见解也未免太肤浅了。”


    罗大舌头说:“太可恨了,这两边的理又让你自己占了,给别人留点发言的机会行不行?”


    司马灰感到这条路上不太对劲,肯定是有什么东西跟在后面,刚才从路边经过的野狗凭空失踪,情况绝非寻常,就一边说一遍留心着身后的动静,说到后来自己都有些心虚了,担心一回头真会瞧见一个披头散发满面带血的女鬼,所以自己给自己找点借口壮胆。


    后面一直没有动静,可说话的工夫,听得脚步响动,从前面的路上迎面走过来一个人。


    司马灰心想:“说什么来什么,深夜在荒郊野外遇上条狗不奇怪,但除了我们怎么还有人路过此地?看对方要去的方向,竟是要去火葬场,深更半夜活人有往那种地方去的吗?”


    念及此处,先自提高了警惕,随着双方距离拉近,看出那是个农民模样的人,打扮朴素,手里也提着电筒,就是郊区最普通的农民,白天人多的时候遇见,根本不会引起注意。


    那农民行色匆匆,由对面接近三人,他似乎也没想到会在这条路上遇到别人,不免向司马灰等人多打量了几眼。


    司马灰装作问路,声称自己这几个人白天跟着到火葬场送尸体,喝酒壮胆也喝多了,晚上要往回走却没车了,只好抄近道从这片荒野里经过。


    那农民听罢信以为真,给三人指明方向,只要朝着有灯光的地方走就行了,他兄弟的老婆怀胎九个半月,今天晚上突然临盆,可他兄弟还在田里守夜,所以赶快过去送个信,说完就急急忙忙一溜小跑地走了。


    司马灰没看出有什么反常的地方,也就把提着的心放下,同另外两人又往前走,他忽然想起路上有野狗出没,那农民孤身一人行走容易出危险,想给那人提个醒,便回头叫道:“老乡,这道上有野狗,你最好捡根棍子防身……”可等到回过头去,竟见身后空无一人。


    第六话


    接触


    司马灰与那农民擦肩而过,对方脚步声还在身后响起,可当他回头去看的时候,路上却是空的,脚步声在同时突然停止,荒野间的土路上看不见半个人影,他虽然向来胆大,此时身上也不免起了一层鸡皮疙瘩,那个过路的农民怎么就凭空没了踪影?


    罗大舌头和高思扬同样惊愕:“刚才过路的野狗有可能是钻到土洞子里去了,但那农民走在路上怎会好端端地消失?又为什么没有半点动静,那农民和秃尾巴狗好像都是在一瞬间就不见了,也不可能跑天上去了,难道这地方真有鬼?过路人是被贵妃冤魂所变的厉鬼抓走了?”


    司马灰说:“这地方有贵妃鬼魂出没的传闻,很可能只是以讹传讹,未必真有那档子事。”


    罗大舌头说:“既然存在这类传闻,那就说明此地确实有些古怪,我看咱多半是走进阴阳路了,刚才过路的农民和秃尾巴狗才是鬼,要不然怎么眨眼的工夫就不见了?”


    高思扬说:“你别乱讲,那个人还跟咱们说话了,怎么会是鬼?”


    罗大舌头说:“这就是你没经验了,怎么区分人和鬼?所谓活人,就要符合三个条件,也就是‘形影神’。‘形’是指血肉之躯,有胳膊有腿能喘气;‘影’是说这个人不能只有形状轮廓,要在灯下有影,说明不是虚的;‘神’就是魂魄了,至少得具备自我意识。只有完全符合这三点,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活人,否则非鬼即怪。”


    高思扬听得有些紧张,本来不信,可那从身边走过的人,确实一转眼就不见了,这又没法解释,也只能说是遇上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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