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部分
3个月前 作者: 琼瑶
这就是我们的手!这就是!她静静地凝视着这件雕塑品,那感动的情绪,在心灵深处激荡,而逐渐升华成一种近乎尊敬与崇拜的感情。
接下来的很多日子,志翔狂热地塑造这“手”,做好了粗坯,又忙于翻模,再加以灌制,他仍然认为只有铜雕,才能显示出这种“力”和“生命”的表现。他夜以继夜,不眠不休地工作,到春天的时候,他终于完成了这件作品!那些手,有粗糙的,有细致的,有老迈的,有年轻的,却都带着生命的呐喊,伸向那广漠的穹苍。
在志翔完成这件作品的同时间,志远也面临了生命的挑战。这天,医生把志翔和忆华都找了去,做了一番很恳切的谈话:
“我必须尽快给他动手术,他的胃已经影响了肠子,再不开刀,将不可收拾。可是,他目前的身体状况,像一具空壳,我们虽然尽力给他调养,仍然无法弥补他多年来的亏损,肺上的结核菌已经控制住了,但,心脏的情况太坏,目前动手术,也可能会造成最坏的结果!”
“您的意思是,”志翔深吸了一口气说,“不动手术,他是苟延残喘,终有一天会油尽灯枯。动手术,有两个结果,一个是从此病愈,一个是——从此不醒。”
“是的!”医生说,“所以,你们家属最好做一个决定,是动手术,还是不动手术!”
志翔和忆华交换了一个注视,忆华的眼里有泪光,但是,她对志翔轻轻点头,志翔想着这半年以来,志远在病床上如同困兽的情形,和他那越来越消沉的意志。他甩了甩头,毅然决然地说:
“与其让他慢吞吞地等死,不如赌它一下!医生,你准备给他开刀吧!”
这天,忆华到志远床边的时候,虽然她竭力掩饰,仍然无法隐藏哭过的痕迹。志远深深地打量她,然后抬头看着志翔、丹荔,和站在另一边的老人。今天是什么日子?大家都聚齐了来探望他?
“好吧,说吧!你们有什么事情要告诉我吗?”志远问,眼光锐利地看着他们。
“哥!”志翔开了口,“医生已经决定,下星期要给你动手术。”“是吗?”他问,喜悦地笑了。“好呀!总算可以动手术了,这鬼医院再住下去,我不死也会得精神病!”
忆华凝视着他,悄然地把手放在他的胳膊上。
“志远!”她犹豫地叫,欲言而又止。
“干吗?”志远问。
“我在想……我在想……”忆华吞吞吐吐地说不出口,“我在想……”
“你到底想什么?”志远不解地。
“我想……”忆华忽然冲口而出,“我们结婚吧!”
“结婚?”志远吓了一大跳,“你是说,在我动手术以前,要和我结婚吗?”
忆华低俯了头,默然不语。
志远环视着他们,忽然间,他勃然大怒。用手重重地拍了一下床垫,他吼叫着说:
“忆华!你要和我结婚?你现在要嫁给我?你这个莫名其妙的傻瓜!你小说看多了!你电影看多了!只有在小说或电影里面,才有女孩子去嫁给垂死的爱人!你现在要结婚?你认为我挨不过这个开刀是吗?你以为我立即会死掉,是吗?你已经准备来当我的寡妇了,是吗?你要像志翔所预言的,来给我披麻戴孝吗?”
“志远!”忆华崩溃地哭了出来,哀切地叫,“你说点吉利话吧!”
“吉利?我不懂什么吉利不吉利!”志远继续吼叫,面庞因激动而发红。“我从来就不迷信!让我告诉你,忆华!”他一把抓住忆华胸前的衣服,强迫她抬起头来,紧盯着她的眼睛。坚决地、果断地、肯定地、一字一字地说:“我要娶你!我娶定了你!不在现在,不在目前,在我开刀以后!我要你有一个强壮的丈夫,我要你当一个喜悦的新娘!我要活一百岁,和你共同主持曾孙的婚礼!我不和你开玩笑!我要娶你!在教堂里,在阳光下,决不在病房里!”抬起头来,他以无比坚定的目光,扫视着床前的亲人。“你们都是我的证人!志翔,你相信你的哥哥吗?”
“我一直相信!”志翔动容地、崇拜地说。
“你去告诉他们,解释给他们听!”志远说,“死神还打不倒我!我会活得好好的!我会站在阳光底下,迎娶我的新娘!”
志翔点头,全体的人都呆在那儿,望着志远的脸,那脸上焕发着生命的光华,眼睛里闪耀着活力与信心!志翔面对着这张脸,朦胧地想着:这样的生命是不会死亡的!这样的生命是永远不朽的!虽然他只是沧海之一粟,虽然他飘洋过海,学无所成,虽然他一生挣扎,充满患难和辛酸,但是,这样的生命是不朽的!永远不朽的!他忽然充满了信心与安慰,他会活下去!
两个月以后,我们的故事结束在一个婚礼上。
如果你去过欧洲,如果你到过罗马,你一定不会忘记参观那种古老的小教堂:墙壁是大大的石块堆砌而成,上面爬满了绿色的藤蔓,开着一串串紫色的花束。教堂那五彩的玻璃窗,迎着阳光,闪烁着绚丽的光芒。教堂门口,台阶上长着青苔,像一层绿色的地毯。花园里,一丛丛的花坛,盛开着蝴蝶兰、郁金香、玫瑰,和蔷薇。教堂里,阳光从彩色玻璃中射入,照在那肃穆、庄严、而宁静的大厅里。古老的风琴声,奏着《结婚进行曲》,回响在整个大厅中。而一对新人,就在这样如诗如梦的境界里,在亲友的祝福中,在神父的福证下,完成终身的佳礼。
这不是中国式的婚礼,没有吹鼓手,没有花轿,没有宴席,但它别有一种庄严与隆重的气氛。婚礼既成,一对新人站在花园里,站在那闪耀的阳光底下,谁也不能体会,这一刹那间,两人心中所涌起的喜悦与辛酸。
“我要吻新娘!”丹荔叫着,不由分说地在忆华脸上左吻右吻。
“我要吻准新娘!”志远叫着,把丹荔拖过来,也在她面颊上左吻右吻。
“真的!”老人笑得合不拢嘴,他左手拉着志翔,右手拉着丹荔,问,“你们什么时候结婚啊?”
“我和丹荔商量过了,”志翔说,“哥哥既然在罗马结了婚,我和小荔子,应该回家去结婚。你也要回去的,高伯伯,你是我们的结婚证人。”
“回家?”老人问,眼睛闪亮,“我也去?”
“是的,在海的那一边。”志翔遥望着天边,“我们的父母,还在那儿等着我们。”
“丹荔的父母会参加这婚礼吗?”
“他们会的!”丹荔一脸的光彩,满眼睛的喜悦。“他们一定会的!因为我会撒赖!”
大家哄然地笑了。笑声中,志翔悄悄地把志远拉到一边,低声说:
“哥,我有样礼物送给你!”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剪报,递到志远手中。
志远看过去,报上有一张照片,照片里赫然是一件雕塑品,题名叫“手”!十只伸往天空的手,在呐喊,在追求,在呼吁的手!年轻的、年老的、粗糙的、细腻的手!照片旁边,有一篇简短的报导:
“本季沙龙中,最受各方嘱目的一件雕塑品,是一位年轻的、东方雕塑家所塑造的。这件题名为《手》的铜雕,充满了力与生命,感情与思想,是一件不可多得的作品!不论本季的雕塑奖,会不会由这位年轻人得去,我们仍然认为这是件值得推介,值得赞美,值得喝彩的佳作!”
志远抬起头来,他的脸发亮,眼睛发光,一把揽住志翔的肩膀,他又激动,又辛酸,又高兴,又安慰地说:
“志翔,我离家十年多,终于觉得我即使回家,也不会无颜见扛东父老了。志翔,你终于找到你所缺少的东西了,咱们也该回去了!”
“小翔子!”丹荔在一边大叫,“你们兄弟两个是怎么回事啊?今天是忆华姐姐结婚,你总不能把新郎给拉到一边说悄悄话呀!我看,你们兄弟对于彼此呀……”
“永远比我们重要!”忆华一反平日的沉静羞涩,忽然接口说。然后,就和丹荔相视大笑了起来。
这一笑,兄弟两个也笑了,老人也笑了。走出教堂的花园,那辆小破车居然充当了喜车,绑着花束和缎带,挺有风味地停在那儿。志翔坐上了驾驶座,大家都挤了进去,丹荔挥手大叫:
“唷嗬!小破车!前进!小破车!加油!小破车!”
小破车一阵摇头喘气,然后大大地咳了一声嗽,就往前冲去。全车的人都欢呼了起来,忆华的头纱在风中飘扬。老人张开嘴,情不自已地唱:
破车快飞!破车快飞!
于是,全体的人都唱了起来:
穿过罗马,越过废墟,
一天要跑几千里!
快到家里!快到家里!
爸爸妈妈真欢喜!
——全书完——
一九七六年二月二十五日夜初稿完稿
一九七六年二月廿八日黄昏修正完稿
后记
今年年初,我又从国外归来。
前前后后出国的次数,自己也不记得是第几次了。我的生活,长久以来,就是“写作”、“休息”、“旅行”三件事来占据的。“写作”的时候,我总是夜以继日,不眠不休,不见人,不应酬,不回信,不接电话……全神贯注地写,因而被亲友们给予“六亲不认”的外号。“休息”的时候,我就完全变了,我看书,交朋友,聊天,看电影,尽量放松自己的情绪,完全不去想我的写作。而“旅行”的时候,我不只是在享受,我也忙于观察和吸收,追寻和体验,对一切新奇的事物,我总在近乎感动的情绪下惊叹而欣赏。这样,我活得好忙,也活得好充实。
出国的次数多了,就想以国外为背景来写部小说,但是,这只是个念头而已,我对国外的任何地方,都只是走马看花,缺乏深入的认识,真要写自己不了解的东西,毕竟太困难。因此,这念头在脑中闪过,却从未有任何力量,吸引我去实行。
若干年前,我第一次去罗马,我立即被那个城市所震撼了。我疯狂地迷上了罗马,当时,就很激动地说过一句话:
“所有有关艺术的神话!应该发生在这个地方!”
不久之后,我又二度去罗马,坐在特莱维喷泉的前面,坐在古竞技场的拱门下,坐在市政广场的台阶上,坐在罗马废墟的断壁残垣里,我忽然间,觉得有股庞大的力量,把我给牢牢地抓住了,我对自己许下一个宏愿:我一定要以罗马为背景,写一部小说!
“宏愿”是有了,却没有“故事”。我无法去杜撰一个空中楼阁般的故事,也无法“无中生有”,这愿望就埋藏在我的内心深处,一直埋了四年之久。
直到今年一月,我在美国,去了旧金山,去了洛杉矶,去了华盛顿D.C.。接触到很多留学生和华侨,听到很多的故事,包括一些稀奇古怪、令人难以置信的奇闻。面这些故事之中,有一个故事却深深地感动了我!
一月底,我从国外倦游归来,一下飞机,就被“家”的温暖给包围了。奇怪,出国的次数越多,对于“家”的感情就越浓厚,对于自己“国家民族”的观念也就越深重。海外,即使是集声色之极的拉斯维加斯,即使是雾蒙蒙的金门大桥,即使是华盛顿的国家博物馆,即使是日本的富士山,即使是东京的宝冢歌舞,即使是京都的庙宇楼台……都抵制不了“家”“国”对我的呼唤!回到台湾,回到家里,我满足地靠在沙发中,由衷地说了一句:
“是我开始写《人在天涯》的时候了!因为,我有了‘故事’,也有了‘感情’,还有了‘动力’!”
我坐进了书房,没有延误一分钟,立即执笔写《人在天涯》。虽然我刚经过一段疲劳的旅行,虽然正逢春节,虽然旅美多年的锦春妹第一次返国,我都无睱旁顾,又恢复了“六亲不认”的我,埋头在我的作品中。
《人在天涯》虽然有一个真实故事为蓝本,但,不可否认,我更改了若干情节,也夸张了若干情节。真实故事写成小说,要想完全“写实”,是根本不可能的事,连“传记”都做不到百分之百的真实。我把这故事从美国搬到欧洲,一来偿了我的夙愿——以罗马为背景写一部书。二来,我认为这故事如果发生在欧洲,比发生在美国更动人而合理。三来,不论罗马也好,瑞士也好,美国也好,对我而言,都是“天涯”!
我执笔写《人在天涯》的同时,正好《联合报》在海外发行《世界日报》,邀稿甚殷。因此,这部书原为《皇冠》杂志所预订,经情商后先给了《联合报》与《世界日报》,再由《皇冠》杂志转载。也打破了我历年来所坚持的一个原则——书未完稿前决不发表。这本书是边写边登的,因而,也带给我极多的难题。
在写作前,我认为两度去罗马,而且有份很细密的日记,写这本书决不成问题。谁知一旦着手,才知道自己所了解的,毕竟只是皮毛。对雕塑,对艺术,我也只能欣赏而无研究,这本书写得十分辛苦。为了怕出错误,我直接或间接地请教了多位在欧洲留过学的音乐家和艺术家。在这儿我特别要向这些位帮助过我的朋友们致谢。包括:林宽先生,席德进先生,郭轫先生,徐进良先生,纪让先生,和白景瑞先生。如果这本书写得真实,是诸位先生帮助之功,如果有错误,是我记录之失,无论如何,若有谬误之处,请读者们多所包涵。
虽然有各位先生的协助,这本书仍然有若干问题。例如,欧洲的艺术学院是学分制或学年制,就有两种不同的说法,有的说是学年制,有的说是学分制。经我求证结果,在罗马的“国家艺术学院”,是学年制,欧洲其他艺术学院,多为学分制,于是,故事中,我采用了后者。再例如学位问题,艺术学院毕业后,是学士,硕士,还是博士?最高能修到什么学位?各种说法,莫衷一是。终于,我综合各方面的资料,认为这学位只有一个“称谓”,并无“艺术博士”的存在。又例如欧洲的艺术沙龙,是一年四季皆有,还是每年一次?凡此种种,我所写的,可能会有错误,虽然与故事情节及主题,并无太大关系,却不能不加以说明。
回忆这些年来,我从开始写作至今,已有十五年以上的历史,这是第一次,我写《人在天涯》这种题材。我常说,我不“求变”,可是,随着年龄的增长,见闻的增加,我体验的不同,我的作品可能会自然而然地“变”。这本书,和我以往的作品,我相信有一段距离。我不知道我的读者们,会不会喜欢它?因为赶时间,这些日子,我不眠不休,在书桌前熬了不知多少个通宵!(碰巧有两次,我所住的地方竟通宵停电,我只能秉烛而写,在烛光摇曳下,字迹模糊,连格子都看不清,虽然烛光很诗情画意,仍然弄得我“眼花缭乱”,对古人的秉烛夜读,不能不深深佩服!)这一个月来,我对志远、志翔、忆华和小荔子,比对我自己还熟悉,只由于故事有若干真实性,我写得辛酸,写得激动,写得泪眼模糊!
我爱这个故事,我爱这故事中每个人物,如果这故事不能感动别人,是我写作的失败,不是故事的失败,如果它能得到一点点“共鸣”,我愿已足!走笔至此,我觉得心里有千言万语,难以尽述。我从来不解释自己的作品,十五年来,不论褒与贬,我皆默默承受。对于《人在天涯》,我也不想再多说什么。无论你喜欢与不喜欢,我“努力”过了,我“耕耘”过了,我“写”过了。
一九七六年三月五日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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