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部分
3个月前 作者: 琼瑶
“睡吧!碧菡。”他拍抚她,像拍抚一个婴儿。
她合上眼睛,似乎逐渐地人睡了。
早上,当皓天起床去上班的时候,碧菡还沉睡着,她仿佛睡得并不安稳,因为她的眉头微蹙,脸色依旧苍白。他小心地把棉被给她盖好,注视着那张小小的、可怜兮兮的脸庞,他就情不自禁地低叹了一声。俯下头去,他轻轻地在她额上吻了一下,她的睫毛微微地颤动着,他怕把她惊醒了,悄悄地,他走出了房门。
客厅里,依云已经起了床,正帮着阿莲弄早餐,看到皓天,她显得有些不好意思,而且神情暗淡。皓天走过去,他紧紧地揽住她,吻吻她的面颊,他说:
“还生我的气吗?依云?”
她摇摇头,轻声说:
“你不要生我的气就好了。”
“依云,”他凝视她,真挚地、诚恳地说,“你说过,我不是世界上第一个同时爱上两个女人的男人,我不知道这该怪谁?怪命运还是怪我自己?或者,该怪你们两个都太可爱!无论如何,我爱你们两个!依云,请你谅解,请你——不要生气。”
她猛烈地摇头。
“我狭窄,我自私。”她含泪说,“我是个不可原谅的女人,我说了那么多无情的话……碧菡,她一定伤透了心,恨透了我!”
“你了解碧菡的,不是吗?”皓天说,“只要你不再提这件事,她永不会放在心上的。她一生,不记任何人的仇,不记任何人的恨。尤其对你。”
依云点了点头。
“是的,我了解,所以,我难过。”
皓天深深地注视她。
“依云,你是个好女孩,你和碧菡,都是好女孩,我高皓天,何德何能!依云,我要怎么样做,才能报答你们两个?怎么样做,才能永远保有你们两个?”
“你放心,皓天,我保证,昨夜的事,再也不会发生第二次了。你去上班吧!不能天天迟到,是不是?”
皓天笑笑,心里掠过了一阵温柔的情绪,吻了依云,他出门去了。
一个上午,皓天在办公厅中一直有点心神不宁,做什么都做不下去,总觉得心中有股惨然的感觉,鼻子里就酸酸楚楚的。他打翻了茶杯,画错了图,弄伤了手指,最后,他忍不住拨了一个电话回家,接电话的是依云。
“你们好吗?”他问。
“很好呀!”依云的声音已恢复了往日的轻快。
“碧菡起床了吗?”他再问。
“早就起来了,就在我旁边,你要和她说话吗?”
他犹豫了一下,想想算了,马上就回家了,何必又惹依云不快?于是,他说:
“不用了,我只问问你们好不好?”
“很好,”依云说,“碧菡在给你打毛衣。”
听起来一切都恢复常态了,没有什么可担忧的,碧菡既然在打毛衣,当然也没生病,他只是自己神经过敏,可能是睡得太少了。
“你呢?在做什么?”他再问。
“我和妈在帮碧菡绕毛线呢!”
他微笑了起来,几乎可以看到家里的三个女性,正在为他这一个男性而忙碌,打毛衣的打毛衣,绕毛线的绕毛线,这件毛衣,虽然才只有一点影子,他却已经感到身上的温暖了。
“好极了,”他笑着说,“我会提前一点回来,你们想吃什么?要不要我带回来?”
“干吗呢?”依云也笑着说,“你昨晚带回来的牛肉干和巧克力还没动呢!我们姐妹俩各有所吃,都不要了。哦……妈说要你经过逸华斋,买点熏蹄回来!”
“好的,待会儿见!”
挂断了电话,他心里踏实了不少。看样子,昨晚那场风波虽然来得快,去得也快。难得依云想得开,也难得碧菡的委曲求全。拿着铅笔,想着依云和碧菡,他就呆呆地出起神来了。他不知道古时候的男人,有上三妻四妾的,是怎么活过来的?为什么他竟连两个女人都协调不好?何况,这两个女人都如此善良与多情?看样子,真该找几本古书来研究研究,可是,哪一本古书中,曾介绍过如何安抚妻妾?
中午,他去买了熏蹄。为了特别讨好碧菡和依云,他又买了碧菡爱吃的枣泥核桃糕,和依云爱吃的糖莲子。另外,再买了一大堆瓜子花生葵花子什么的。回到家里,大包小包地抱了满怀,一进门,他就提着喉晚嚷:
“快来拿东西!依云!碧菡!赶快帮我接一接!”
依云赶到门口来,笑得打跌。
“哎哟,又不是办年货!买这么多干什么?”
皓天抱着东西走进客厅,依云和高太太左一样右一样地帮他接过去。他四面看看,没有看到碧菡。沙发上放着起了头的毛线,和一大堆毛线团。依云和高太太都笑吟吟的,打开那些包包东尝尝西尝尝,家里并无异样,他不敢显出过分的关怀,只淡淡地说了句:
“碧菡呢?怎么不来吃东西?”
“碧菡出去了。”依云说,含了一口的糖莲子。
“出去了?”他的心猛然间往下一沉,他相信自己脸上一定变了颜色,“到哪里去了?”
“她说去买毛线针,现在这副针太粗了,打出来不好看。”依云说,望着皓天,渐渐地,她脸上也变了色,笑容从唇边隐去,“可是,她已经出去很久了,我记得,对面超级市场里,就有毛线针卖。”
皓天摔下了手里的东西,就直冲进走廊,推开碧菡的房门,他冲了进去,四面望望,他松了口气。化妆台上,整齐地放着化妆品,椅背上,搭着她常穿的大衣,书桌上,她看了一半的一本《镜花缘》还摊开着,床上也丢着四五个毛线团。不,没有事,一切如常。他走到壁橱前,拉开橱门,里面的衣服一件件整齐地挂着。走到床边,他下意识地翻开枕头,下面空空的,没有留书。不,她当然不可能出走,她什么东西都没有带。可是……可是……他站在书桌前面,一把拉开了书桌中间的抽屉。
倏然间,他的心沉进了地底。抽屉里,触目所及,是碧菡手腕上那只刻不离身的手镯,在手镯的下面,压着一张信纸。他的腿软了,头昏了,跌坐在书桌前的椅子里,他闭上眼睛,不敢去看那张信纸。终于,他深吸了口气,睁开眼睛来,或者没什么,或者她是取下镯子忘记戴了,她不可能这样离去!绝不可能!他颤抖着伸手去取出那张信纸,睁大了眼睛,他强迫自己去读那上面的句子:
生命是你们救的,
欢乐是你们给的,
幸福由你们赐予,
爱情因你们认识,
如今我悄然离去,
我已认清了自己,
存在还有何价值?
徒然破坏了欢愉!
别说我不知感激,
此刻尚有何言语!
恨人间太多不平,
问世间可有天理?
信纸从他的手上飘下去,他把头仆在书桌上,好一刻,他一动也不动。然后,他听到身后有啜泣的声音,他茫然地抬起头来,茫然地站起身子,像一个蹒跚的醉汉,他摇摇晃晃地往屋外走,依云哭泣着拉住了他,问:
“你要到哪里去?”
“我要去找她!”他喃喃地回答,机械化地移着步子,“我要去找她回来,她只是一只羽毛都没长全的小鸟,离开了这儿,她根本抵受不了外面的风雨,她会马上因憔悴而死去!我要在她死去以前,把她找回来!”
依云含泪望着他,他的眼睛发直,脸色惨白,嘴唇毫无血色。他的身子摇摆不定,神情迷惘而麻木。依云恐慌了,她抓紧了他,哭着大叫了一声:
“皓天!”
皓天悚然而惊,像从一个迷梦中醒了过来,他望着依云,然后,他扑到桌子前面,一面抓起了那只翠玉镯子,他握紧了镯子,浑身颤抖,他嚷着说:
“她走了!依云!她走了!她什么都没带,甚至不带这只镯子!她这样负气一走,能走到哪里去?依云,她走了!”
“是的,我知道!我知道!”依云哭着喊,“是我闯的祸,我去把她找回来!”她往屋外就跑。
这回,是他拉住了她,他瞪着她,哑声说:“你往哪里去?”
“去找碧菡!”她满脸的泪,“找不到她,我也不回来!”
他死扯住她,他的脸色更白了,眼睛里布满了红丝。
“你敢走?”他说,“我已经失去了一个!我不能再失去第二个!你敢走!”
依云站住了,瞪视着他,他们相对瞪视,彼此眼睛里都有着恐惧、疑虑、爱恋和痛惜。然后,依云哭倒在皓天的怀里,她伸手抱紧了他的腰,一面哭,一面喊:
“我发誓永远不离开你!皓天,我永不离开你!我们要一起去找碧菡,直到把她找回来为止!”
第二十三章
三个月过去了。
晚上,台北是一个夜的城市,华灯初上,西门町车水马龙,人潮汹涌。霓虹灯到处闪烁,明明灭灭,红红绿绿,燃亮了夜。小吃馆,大餐厅,人头攒动,闹活了夜。歌台舞榭,管弦笙歌,舞影缤纷,唱醒了夜。这样的夜,是人类寻欢作乐的时候。这样的夜,是人类找寻温馨与麻醉的时候。这样的夜,是属于所有大都市的,是属于所有人类的。
在靠近西门町的外围,这家名叫“蓝风”的舞厅,只是一家中型的舞厅,不能算最大的,却也不是最小的。一组十人的小乐队,正在奏着一支探戈舞曲,音乐声活跃地跳动在夜色里,屋顶悬着的一盏多面的圆球,正缓缓地旋转着,折射了满厅五颜六色的光点。大厅中,灯光是幽暗的、轻柔的,时而蓝,时而红,时而绿,时而杂色并陈。舞池边上,一个个的小桌子,桌上都有个小小的烛杯,里面燃着一朵小小的烛焰。舞客舞女,川流不息地在桌边走动,酒香人影,歌声语声。这儿的夜,是“半醉”的。
碧菡穿着一件翠绿色的旗袍,项间有一串发亮的项链,耳朵上也垂着同样式的亮耳环。正和一个胖胖的中年舞客在酣舞着。那舞客的探戈跳得相当纯熟,碧菡却跟得更加熟练。记得三个月前,初来的时候,她甚至不会跳华尔兹。可是,现在,伦巴、恰恰、吉特巴、灵魂舞、马舞、曼波、森巴……都已经难不倒她了,人类有适应的本能,有学习的本能。三个月以来,她已从一个嫩秧秧的小舞女,变成这儿有名的“冰山美人”。
“冰山美人”这外号是陈元给她加的,陈元是这里的一个驻唱男歌星,事实上,他只是一个孩子,刚刚从大学毕业,受完军训。什么事不好做,却在舞厅里唱起歌来了。当碧菡问他的时候,他耸耸肩,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说:
“我爱唱歌,怎么办?”
“去学音乐。”
“我不爱学音乐,我只爱唱歌,唱流行歌,唱热门歌,唱民谣,唱——我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