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田赋第四
3个月前 作者: 王克昌
殷梦高曰:阡陌既开,井田之制不可复已。汉世限民名田,法良意美,最为近古。唐有天下,初以"租庸调"立赋敛法,至杨炎约百姓丁产定为两税,秋夏征之。迄今赋役犹守其遗法焉。顾当时定制有额外率一钱者,以枉法论,日且耗蠹百出矣。盖天下无不弊之法,而有不弊之人,人与法不相得,故互其流毒无既也。保德,作邑于山,滨河而处。高者稍晴即旱,洼者一雨即潦。至于丁徭之重,为他郡最,又多赔累,贫富不均。嗟!此穷黎剜肉补疮肉且尽矣。吏此邦者,日夕冰兢,但饮黄河一杯水,尚恐不足以苏民困也,循良牧守,惟有招流散以滋生聚;诛兼并以恤贫困;清隐匿以均徭役;劝敦睦以拯灾患。保之民庶有幸乎!作田赋志。
地粮四之一 丁徭四之二 税课四之三 匠户四之四 起解四之五 存留四之六
○地粮
明
原额坡地三百六十顷一十四亩六分五厘,后增地一十六顷二十四亩二分七厘三丝二忽。万历二十六年,黄河水冲地六十顷六十亩四分四厘九毫八丝。二十八年,知州韩朝贡申允除豁,实在地三百七顷七十四亩四分七厘五丝二忽。每亩征粮七升六勺五撮一圭三粒三粟。
桑二千三百八十三株,征丝一十五斤零一钱。
夏粮征本色麦六百一石六升二合。永乐十年,增五十八石五斗六升七合四勺。宣德五年,减一十七石二升一合九勺,实征夏粮六百四十二石六斗七合五勺。起运偏关本州仓三百五十七石。存留本州仓一百三十二石六斗七合五勺。存留本州儒学仓一百五十三石。
秋粮征本色米豆一千五百一十九石四斗七升四合八勺。永乐十年,增一百三十七石六斗七升七合九勺。宣德五年,减四十五石八斗七升六合二勺,实征一千六百十一石二斗七升六合五勺。起运偏关本州仓内米六百一十一石,黑豆六百石。存留本州仓米二百石二斗七升六合五勺。存留本州儒学仓米二百石。
以上共实征夏秋粮二千二百五十三石八斗八升四合。每石征站银七分,共征站银一百五十七两五钱六分一厘二毫八丝。内六十四两三分一厘一毫起解,本府存留银一百八两八钱,听过往官使支用。除存留麦米外,起运偏关麦米豆共一千五百六十八石。又起运本色草三千三百二十三束,亦赴偏关本州草场。上纳。民甚苦累。正德五年,本州岁贡张绶具疏请将本州本色粮草,俱存留本州支用,州人德之。
万历十九年行一条鞭法。
夏粮将前起运偏关麦八十五石,每石征银八钱,共银六十八两。本州仓麦内改解代州户部一百三石二斗六合五勺,每石征银八钱,共征银八十二两五钱六分五厘二毫,加征王府大有南仓银四两五钱六分四厘二毫;宣府脚价银四两三钱五分七厘。桑丝一十五斤零一钱,征绢一十二匹,征正价并铺垫脚价添搭等银共一十六两五钱六分三厘六毫二丝五忽。
以上共征银一百七十六两五分二丝五忽,俱解本府。存留本州仓麦除改解代州外,其二十九石四斗,每石征银七钱,共征银二十两五钱八分,备本州官吏俸粮支用。存留本州儒学仓麦一百五十三石,每石征银八钱,共征银一百二十二两四钱,备儒学师生俸粮支用。其先起解偏关保德州仓本色麦二百七十二石,俟照例征银完日,发收头籴买本色麦,贮本州预备仓,听户部开销。
秋粮将存留本州仓米,改解代州一百七十石八斗七升六合五勺,每石征银八钱,共征银五百三十六两七钱一厘二毫,加征王府大有南仓银二两八钱四分三厘,宣府脚价银二两四分。其先起运偏关本州草场谷草三千二百二十三束,每束征银八分,共征银二百五十七两八钱四分,加征大同草场脚价银二十九两九钱三厘三毫。
以上共征银四百二十九两三钱二分七厘五毫,俱解本府。外加征宣大解银,委官盘费银三钱九分三厘九丝三微,贮本州库内支销。存留本州仓米二十九石四斗,每石征银七钱,共征银二十两五钱八分,备本州官吏俸粮支用。存留本州儒学仓米二百石,每石征银八钱,共征银一百六十两,备本州儒学师生俸粮支用。其先起运偏关米六百一十一石,黑豆六百石。俱照例征银。完日籴米豆贮本州预备仓,听户部开销。
万历二十年,知州韩朝贡申允将本州仓改征折色银两,径征本色,不烦召买,州人德之。又因水冲地亩,将本州儒学仓折色麦减征一十五石三斗三升二合四勺八撮,折色米减征一十三石五斗二升九合六勺。本色麦减征一十一石二斗五升三合,本色米减征二十石六斗五升二合三勺,黑豆减征二十石二斗八升一勺一抄四撮。以上减免本色、折色粮共八十一石四升七合四勺二抄二撮。
实征存留本色麦二百六十石七斗四升七合,米五百九十石三斗四升七合六勺九抄四撮,黑豆五百七十九石七斗一升九合八勺八抄六撮。共实征麦米豆一千四百三十石八斗一升四合五勺八抄。每年每石征耗粮三升,共征耗粮四十二石九斗二升四合四勺三抄八撮五圭八黍。每年每石减一升减尽。每年减正粮一升。万历四十年,知州胡楠以耗粮旧规相沿,一体查盘,并不开除,申允仍准递年减除讫。又以每年余豆小麦并无出放之期,且每年余豆一百九十余石,日积日多,易为烂,及遇查盘,以耗损烂之数,尽坐侵期追赔,遗害。申将积余黑豆坐放河保营二千九十余石,将麦抵本所上半年折色,共三千一百一十余石。又请将本所上半年止与三个月米,以杜买米之孔,改与三个月麦,以开出麦之孔。而以余豆每年坐放河保营仓,害遂除。四十二年,又请将征麦改为征米,民甚便之。
实征起运折色各项银共六百六十三两四钱三分八厘七毫二丝五微。存留本色各项银共三百九十三两一钱四分二厘四毫二丝三忽九微。共实征银一千零五十六两五钱八分一厘一毫四丝四忽四微。内水灾粮草价银一十两三钱四分七厘,该站银六两二钱一分,未经申除。万历四十二年,知州胡楠,申将灾免未尽,草站尽行蠲除。将本州儒学仓夏秋支剩折色银抵补。又旧规,里书造册征粮,止开一户总,不开某人粮若干。且粮有本色、折色,本、折又有夏、秋麦、米、豆、草站、桑、枣之别,亦不开载明白,易致飞诡,不便稽查。因每年每人给由帖一张,细开某都、某甲人、该差银若干、粮若干、本色麦若干、米若干、豆若干、折色麦银若干、米银、豆银若干、草银、站银、桑银、盐税银各若干算明,照底簿逐款填注明白,用印钤盖,当堂给散,纳户便之。
国朝
原额民坡地三百七顷七十四亩四分七厘五丝二忽。康熙十六年,知州许国柱奉文清出地一顷七亩,共实在地三百八顷八十一亩四分七厘五丝二忽。每亩征粮七升六勺五撮一圭三粒三粟,共征夏秋粮二千一百八十石三斗九升四勺二抄一撮二圭三粒一粟。
本色粮共一千四百三十五石七斗八升九合三勺九抄二圭九粒一粟。今实征本色米一千二百四十二石五斗四升九合四勺二抄八撮二圭九粒一粟。
折色粮共七百四十四石六斗九勺三抄九圭四粒,每石征银一两二钱二分一厘四毫一丝三忽六微二纤三沙四尘,地亩九厘,每亩征银五厘一毫一丝一忽三纤八沙三尘八渺五埃,站银每石派银二钱三分二厘九毫一丝九忽四微二纤,又仍明万历年间加增丝绢银五两八钱五分。
以上折色并丝绢、马草、加增、地亩九厘、站银等项共征银一千二百四十六两五钱八分四厘一毫一丝九忽九微九纤七沙五尘九渺一埃四漠。
胡洵阳曰:今天下 最称乏财矣。乃本州额设夏秋草折色银,及本州所屯粮银解别处,而本所军粮方仰给户部入卫,马草方召商买备。本州麦豆方坐待红朽,近始允议放也。随取随足,不为远输远颁。则为之民所有者不征,民所无者则征之。民所贡者不用,商所贸者则用之。岂未知近取径征之为,便转发久积之为艰哉。亦地在遐荒,制仍草昧焉耳。何怪乎主计者日忧不足也。牧民者,时为吾民请命可焉。
杨永芳曰:州境山坡陡地,仰且暖迟霜早,一年一熟,犹有不能告成者,至远山谷,十年九荒,遇丰岁,计亩所获不过一二斗,稍歉,则仅收籽粒耳。其去平原沃土,不啻天渊。乃每亩征折色银四分三毫六丝七忽三微九纤二沙八尘三渺二埃六漠,本色粮四升六合四勺九抄三撮五圭五粒六粟,卒不得少减焉。绝支累于户,绝户累于甲,波及无已。虽系额设正赋,而及裘负薪之喻,为上者不可不念也!
○丁徭
明
洪武十四年,户五百。口三千六百九十七。二十四年,增户五十。口一千八十九。永乐十年,户同前。口增一千一百有三。二十年,户五百四十。口六千三百七十三。宣德七年,户五百四十五。口八千六百五十五。景泰三年,户五百五十。口一万一千九百七十。成化八年,户五百五十。口一万一千八百九十五。弘治十五年,户五百五十。口一万二千九百一十四。万历元年,户三百二十九。口四千八百六十二。三十四年,户三百八。口六千九百九十六。四十三年,户三百三十。口七千三百二十一。启、祯朝无考
弘治以前征力不征银。
北京刑部禁子一名。大理寺柴薪皂隶一名。本州库子一名。直厅皂隶十名。本州弓兵三十名。禁子七名。知州柴薪皂隶四名。马夫十名。同知柴、马同。吏目柴薪皂隶二名。马夫同以近例收别州县隔调银两。巡检司弓兵四十一名。本州按察司、布政司、府、厅各门子二名。本州直厅门子二名。社稷、风云雷雨、并厉坛各门子一名。巡拦一名。本州仓斗级三名。草场库子二名。预备仓斗级二名。八铺各司兵五名,共四十名。儒学库子四名,门子六名,斗级四名,膳夫三名,斋夫六名。偏头关儒学膳夫一名。偏头关保德仓斗级四名,草场库子二名。灰沟营恒羡仓斗级四名,草场库子二名。楼子营仓斗级二名,草场库子一名。岢岚州永宁驿马夫一名,以粮多大户点差。
万历元年以后银力兼征。
银差三十三项,共银一千一十二两六钱四分九厘一毫。
解京绵羯羊价银三两,外加盘缠等银一分八厘九毫九丝。 解京大尾羊价银八两,外加银五分六厘四丝。 解京药味银六两三钱一分八厘,外加银三钱五厘三毫四丝八忽九微四纤。 解京木材银二两五钱五分,外加银二分八厘八毫九丝一忽五微。 解京翎毛银一两四钱四分。 工部料银一十五两五钱五分七厘八毫三丝,外加银一钱五分五厘五毫七丝八忽三微。 户、礼二部料银三两六钱九分三厘二毫一丝八忽三微,外加银三分六厘九毫三丝二忽二微。 胖袄银七十两五钱。 麂皮银六两六钱,外加银七分四厘七毫七丝八忽。 解京黄腊等料银九两五钱一分四厘三毫七丝五忽,外加银一钱一分九厘九毫三丝二忽五微。 解府黄丝银一两七钱六分七厘,外加钱二钱一分八厘。 举人坊牌银一两九钱。 历日纸价银二两六钱七分五厘,外加银一分三厘三毫七丝五忽。 王府祭器价银四两三钱一分三厘三毫七丝七忽四微六沙。 民壮上边工食银二百七十六两。 义兵银六十五两,外加银三钱二分五厘。 本州知州柴薪马夫银八十八两。 本州同知柴薪马夫银八十八两。 本州吏目柴薪等银六十四两。 晋府典仪正柴薪银二十四两。 民七料银四十六两一钱七分二厘八毫四丝。 文庙二祭银六十两。 郡厉坛三祭银二十一两。 社稷二坛祭银八两。 风雷等坛二祭银一十七两。 土地祠二祭银一两五钱。 乡饮二次银二十两。 儒学斋夫银二十四两。 岁贡盘缠银十五两。 儒学膳夫银三十两。 孤老冬衣布花银一两八钱。 永宁驿库役工食银十二两。 老营堡儒学斋夫银十二两。
新议征银:顾募工食银三百七十三两六钱。 本府马快手一名,工食银二十八两。 本府清军厅步快手一名,工食银十二两。 本府步快手一十名,工食银九十两。 本州皂隶二十名,同知下皂四名,吏目下皂隶四名,共工食银二百一两六钱。 本州门子二名,吏目门子一名,共工食银一十八两。 公署门子二名,共工食银六两。 儒学门库二名,共工食银一十四两四钱。 仵作一名,工食银三两六钱。
力差除银四百二十一两六钱七分。
本州仓,老人一名除银一十两。 本州仓斗级二名,除银一十六两。 预备仓斗级二名,除银一十六两。 社仓老人一名,除差银一两六钱七分。 看监禁子四名,除银四十八两。 八铺司兵二十一名,除银一百二十六两。 边仓斗级八名半,除银二百四两。
银差、力差、并新议征银顾募三项,共该银一千八百七两九钱一分九厘零一毫。
知州周埙审编:
上上门,每丁征银二两五钱。上中门,每丁征银二两二钱二分。上下门,每丁征银一两九钱四分。中上门,每丁征银一两六钱三分。中中门,每丁征银一两三钱九分。中下门,每丁征银一两一钱二分。下上门,每丁征银三钱二分。下中门,每丁征银二钱一分。下下门,每丁征银一钱。
共征银一千七百七十一两四钱。又门银三十八两。共一千八百零九两四钱。实余银一两四钱八分零九毫。
万历十七年以后征银不征力。
户部颜料等银,减三钱七分六厘九毫零。 又增铺垫脚价银三两六钱八分一厘九毫零。 黄丝银增正价三厘二毫零。 增木等银一钱六毫零。 又增太监贽礼银三分七厘二毫。 又增润月银一钱六分八厘四毫。 胖袄银减一两七分四厘六毫零。 减历日加银一分三厘三毫零。 王府祭器银一两二钱九分四厘四毫零。 永宁驿馆夫银减四两八钱,加看守铺陈银八钱一分七厘。 大祭银减二十两。厉祭银减六两。 乡饮银减五两。 孤老布花银增六两。 减州快手二名,银十四两四钱。 减州皂隶四名,银二十八两八钱。 减州监禁子银八两。 义兵银加银三钱二分五厘。 减仵作银三两六钱。 减寺河塔司兵二名,止存七铺司兵,共征银一百六两。 减本府清军厅快手银三两。 改本州仓老人一名,征银七两二钱。 改本州仓斗级四名,共征银二十八两八钱。 改本府马快手一名,银二十二两。 与五寨仓斗级减六两。
保德仓斗级四名,工食并查盘等共征银一百八两。 改恒羡仓斗级四名,工食并查盘等共征银一百八两。 改三岔仓斗级半名,工食并查盘共征银十五两。 新增岢岚道抄案吏工食银二十一两六钱。 本府抄案吏工食银三两六钱。后改阳曲县官农工食讫。 库役写字工食并盘查造册循环等银二十七两二钱。 本府西路城堡管粮厅门子二名,共征银十四两四钱。 新增额支正旦、元宵,桃符门神银一两四钱。 迎春神牛、酒席银二两。 进表什物盘缠等银十五两三钱。 造写、会审、查盘、纸张、工食银四两。 儒学教官一员,到任家伙修宅等银六两。三年一办,每年银二两。 起送应试以八名为率,盘缠酒席花红等银二十两八钱。三年一办,每年银六两九钱四分。 考贡酒席、盘缠,及考中正贡旗、扁、花红银三十六两。四年一办,每年银九两。 新增待支接递,伞扇银一两六钱七分。六年一办,每年银二钱八分。 公署二处案、衣、褥、席、门帘、盒等银五两三钱三分。六年一办,每年银八钱八分九厘。 修理公署银六两。三年一办,每年银二两。 铺陈银每年三两。至乙蒙粮驿道朱议允裁讫。 公署家伙银十两。五年一办,每年银二两。 新中举人以一名为率,花红酒席,旗、扁银十五两。三年一办,每年银五两。 中式举人二名,会试盘缠银三十两。三年一办,每年银十两。 朝觐官,并门皂共银二十三两二钱。俱申动官银。外什物每年银一两七钱。 造写均徭文册,纸笔墨工食银三两。三年一办,每年银一两。 照刷文卷纸张工食银一两五钱。三年一办,每年银五钱。 造恤刑文册,纸张工食银一两。五年一办,每年银二钱。 造写军黄文册,纸张笔墨工食银三十三两五钱八分一厘七毫五丝。十年一办,每年银三两三钱五分八厘一毫零。 新增杂支岁考生员试卷并新进花红等银十一两。 季考本学生员试卷纸张饭食银六两。 府学季考银七钱。 朔望行香讲书公座等银四两一钱二分。 应付经过官使银三十两。
新增役支递解夫十名,每名银六两,共银六十两。 灯夫八名,每名银三两六钱,共银二十八两八钱。 轿夫八名,每名银七两二钱,共银五十七两六钱。 教官坐马银七两,马骡六匹,头价银并工食草料银一百六十八两。 顾募民马五匹,共银九十两。
新增户口盐钞银七十八两二分八厘八毫。
新增修边民壮四十六名,每名安家银一两二钱,衣鞋银一两,路费三钱六分,共银一百一十七两七钱六分。 新增歇班民壮四十五名,每名工食银七两二钱。二项民壮共银七百一十八两七钱六分。每年余银一两,贮库公用。
新增润月除马骡并马牌子及民壮外,实征官吏师生各役等银一百两六钱三分五厘。三年一办,每年银三十三两五钱四分五厘。
万历二十八年城堡通判李持衡审编:
上上门无。上中门,每丁征银二两四钱。上下门,每丁征银二两。中上门,每丁征银一两七钱六分。中中门,每丁征银一两四钱。中下门,每丁征银一两一钱。下上门,每丁征银七钱。下中门,丁征银四钱。下下门,每丁征银二钱九毫八丝七忽六微四纤。援例人三十六丁,共征银二十两三钱六分七厘四丝。
万历三十一年知州韩朝贡审编:
新增帮骡一十五头,工食银三百八十四两。 马牌子一名,工食银七两二钱。 改歇班民壮工食每名摘一两,帮修边民壮。
万历三十四年署州忻州同知常自修审编:
上上门无。上中门,每丁征银二两四钱。上下门,每丁征银二两。中上门,每丁征银一两七钱六分。中中门,每丁征银一两四钱。中下门,每丁征银一两一钱五分。下上门,每丁征银七钱。下中门,每丁征银四钱一分。下下门,每丁征银二钱一厘。
万历三十七年署州忻州学正李天叙审编:
上上门无。上中门,每丁征银二两四钱一分三厘五毫。上下门,每丁征银二两一分三厘二毫。中上门,每丁征银一两七钱七分一厘三毫。中中门,每丁征银一两四钱一分七毫。中下门,每丁征银一两一钱五分六厘五毫。下上门,每丁征银七钱六厘三毫二丝。下中门,每丁征银四钱三厘五毫三丝。下下门,每丁征银二钱二厘一毫九忽一纤一沙。援例人五十七丁,共征银一十五两一钱。
万厉四十年知州胡楠审编:
新增义勇官四员,免其本身徭银。乡兵一百名,各免本身徭银二钱。
上上门、上中门、上下门俱无。中上门,每丁征银二两一钱。中中门,每丁征银一两七钱五分。中下门,每丁征银一两四钱。下上门,每丁征银七钱六分八厘四丝八忽三微一纤五沙九尘三渺三漠。下中门,每丁征银五钱一分。下下门,每丁征银二钱六分。援例事故人四十四丁,共征银二十九两一钱。
万历四十三年知州胡楠审编:
上上、上中、上下俱无。中下门,每丁增银三分。下上门,每丁增银二分一厘九毫零。下中门,每丁增银一分。共征银三千一百三两一钱九分。援例事故门力银一百二十六两七钱七分七厘一毫零。奉文裁减马牌子一名,工食银七两二钱。 裁减库书工食银一十四两四钱。将乡兵各免银二钱共银二十两。免纳免领。
以上实用银三千二百九两九钱六分七厘一毫零。始用里长、监,每名编工食七两二钱。一年一甲,十年九空,周而复始。
国朝
旧管刊书原额丁一万一千九百六十二。顺治五年,丁二千八百五十。十二年,增丁一百四十九。十四年,又增丁一百九十四。十八年,减丁三百二十六。康熙元年,丁三千一百六十二。十一年,丁二千八百六十四。三十五年,丁三千五十九。四十五年,丁同。
顺治五年知州徐效奇审编:
实行差人,二千八百五丁。该均徭银三千三百九两九钱六分七厘一毫六丝八忽六微四纤七沙七尘七渺五漠。又加增胖袄银五十五两二钱。又派经费不敷银八十六两八钱一分一厘四毫二丝五忽。
共银三千三百五十一两九钱七分八厘五毫九丝三忽六微四纤七沙七尘七渺五漠。内八年奉
旨蠲免伤亡一百五十七丁,该徭银一百八十五两二钱二厘七毫一丝八忽。
康熙元年知州苏东柱审编:
实在共人三千一百六十丁。内除绅衿优免外,实行差人三千五十丁,该均徭银三千一百九十两五钱九分九厘八毫七丝五忽六微四纤七沙七尘七渺五漠。办买本色颜料加增银九两一钱三分八厘七毫六丝七忽七微六纤五沙六尘二渺九埃五漠。共银三千一百九十九两七钱三分八厘六毫四丝三忽四微一纤三沙四尘。
康熙十一年知州张光岳编审:
实在人二千八百六十四丁,行差人二千七百六十八丁。上上则无。上中则无。上下则无。中上则无。中中则六丁,每丁征银三两二钱二分一厘四毫四丝五微六纤八沙九尘,共征银一十九两三钱二分八厘六毫四丝三忽四微一纤三沙四尘。中下则二十六丁,每丁征银二两八钱,共征银七十二两八钱。下上则一百六十二丁,每丁征银二两一钱一分二厘,共征银三百四十二两一钱四分四厘。下中则七百三十一丁,每丁征银一两四钱九分,共征银一千八十九两一钱九分。下下则一千八百四十三丁,每丁征银七钱五分八厘,共征银一千三百九十六两九钱九分四厘。
共征银二千九百三十两四钱六厘六毫四丝三忽四微一纤三沙四尘。内遵照全书改派加增银一百五十一两一钱五分一厘三毫六微四纤七沙七尘七渺五漠。又顺治十二年,知州杨士清出土著新编人丁一百四十九丁,共编徭银一百四十一两四钱六分二厘八毫。十四年清出绅衿优免供丁一百九十四丁,共编徭银一百五十一两三钱二分。二项共银二百九十三两七钱八分二厘八毫。通共银三千二百二十一两二钱四分一厘四毫四丝三忽四微一纤三沙四尘。
康熙二十一年知州许国柱编审:
上上则无。上中、上下、中上则俱无。中中则六丁,每丁征银三两二钱二分一厘四毫四丝五微六纤八沙九尘,共银一十九两三钱二分八厘六毫四丝三忽四微一纤三沙四尘。中下则二十六丁,每丁征银二两八钱,共银七十二两八钱。下上则一百六十二丁,每丁征银二两一钱一分二厘,共征银三百四十二两一钱四分四厘。下中则七百三十一丁,每丁征银一两四钱九分,共征银一千八十九两一钱九分。下下则一千八百四十三丁,每丁征银七钱五分八厘,共征银一千三百九十六两九钱九分四厘。
共征均徭并买办本色颜料加增共银二千九百二十两四钱五分六厘六毫四丝三忽四微一纤三沙四尘。又土著新编人一百四十九丁,共征银一百四十一两四钱六分二厘八毫。优免供丁一百九十四丁,共征银一百五十一两三钱二分。
通共实行差人三千一百一十一丁。并办买本色颜料加增共银三千二百二十一两二钱四分一厘四毫四丝三忽四微一纤三沙四尘。又请亟开豁逃亡丁粮等事案内,报过逃亡人三百二十六丁,缺徭银三百一十一两三分。康熙二十四年起征讫。
共实征银三千五百三十二两七钱七分一厘四毫四丝三忽四微一纤三沙四尘。
康熙二十五年知州高起凤审编: 三十年审编同。
上上则无。上中、上下、中上则俱无。中中则六丁,每丁征银三两二钱二分一厘四毫四丝五微六纤八沙九尘,共征银一十九两三钱二分八厘六毫四丝三忽四微一纤三沙四尘。中下则二十六丁,每丁征银二两八钱,共征银七十二两八钱。下上则一百七十四丁,每丁征银二两一钱一分二厘,共征银三百六十七两四钱八分八厘。下中则七百八十九丁,每丁征银一两四钱九分,共征银一千一百七十五两六钱一分。下下则二千六十四丁,每丁征银七钱五分八厘,共征银一千五百六十四两五钱一分二厘。共人三千五十九丁,共征银三千一百九十九两七钱三分八厘六毫四丝三忽四微一纤三沙四尘。又土著新编人丁一百七十一丁,共征银一百一十五两三钱六分。又绅衿优免供丁二百七丁,共征银一百六十一两四钱六分。以上共实征银三千五百三十二两二钱七分一厘四毫四丝三忽四微一纤三沙四尘。康熙三十五年知州唐文德审编: 四十年审编同。
上上则无。上中、上下、中上则俱无。中中则六丁,每丁征银三两二钱二分一厘四毫四丝五微六纤八沙九尘。共征银一十九两三钱二分八厘六毫四丝三忽四微一纤三沙四尘。中下则二十六丁,每丁征银二两八钱,共征银七十二两八钱。下上则一百七十四丁,每丁征银二两一钱一分二厘,共征银三百六十七两四钱八分八厘。下中则七百八十九丁,每丁征银一两四钱九分,共征银一千一百七十五两六钱一分。下下则二千六十四丁,每丁征银七钱五分八厘共征银一千五百六十四两五钱一分二厘。共人三千五十九丁,共征银三千一百九十九两七钱三分八厘六毫四丝三忽四微一纤三沙四尘。又土著新编人丁一百七十一丁,共征银一百一十五两三钱六分。绅衿优免供丁二百七丁,共征银一百六十一两四钱六分。共征银三千五百三十二两二钱七分一厘四毫四丝三忽四微一纤三沙四尘。
康熙四十五年知州王克昌审编:
上上则无。上中则无。上下则无。中上则无。中中则六丁,每丁征银三两二钱二分一厘四毫四丝五微六纤八沙九尘。共征银一十九两三钱二分八厘六毫四丝三忽四微一纤三沙四尘。中下则二十六丁,每丁征银二两八钱,共征银七十二两八钱。下上则一百七十四丁,每丁征银二两一钱一分二厘,共征银三百六十七两四钱八分八厘。下中则七百八十九丁,每丁征银一两四钱九分,共征银一千一百七十五两六钱一分。下下则二千六十四丁,每丁征银七钱五分八厘,共征银一千五百六十四两五钱一分二厘。共人三千一百五十九丁。共征徭银三千一百九十九两七钱三分八厘六毫四丝三忽四微一纤三沙四尘。又土著新编人丁一百七十一丁,共征银一百六十三两七分八毫。又绅衿优免供丁二百七丁,共征银一百六十一两四钱六分。共人丁三千四百三十七丁。共丁徭银三千五百三十二两二钱七分一厘四毫四丝三忽四微一纤三沙四尘。
胡洵阳曰:计口征银,隆古未有也。征之自安石顾役始,编户强半皆农也,农之所有者,非银也,京省等役解银诚便。本处各役亦征银,顾募、收头、斗级,又独不言顾募,民将何以应耶?夫户口莫盛于成、弘,莫衰于庆、历。固嘉靖未经虏残破使然,然互市四十余年,尤视成、弘不啻天渊。则征力变而征银,新增十倍旧制,逼而之四方者,日以众耳。户口安得不缩,差役安得不难哉!
杨永芳曰:按旧志,本州户口宋元以上无可考,自明洪武以后,代有增益。弘治十四年极盛之时,户五百五十。口一万二千九百六十一。彼时征力不征银,轮流应役已耳。世宗之末,累被摧残,延及万历初年则衰极矣。犹存户三百二十九。口四千六百六十六。彼时银力兼征,上上则不过征银二两五钱,下下则仅征银一钱。至万历四十三年,户增三百三十三,口增七千三百三十一。彼时征银不征力。差已渐繁,民已渐耗。上门三则遂无人可应,中上则征银二两一钱,下下则征银二钱六分,启、祯之际,流寇蜂起,摧残更甚,署州事继南陈公编审,大开大擦,赔累去而丁数大减。顺治八年,蠲免伤亡人丁该银一百八十五两有奇,虽轸恤至意,而亡丁尚多,末尝尽为除豁也。今户口凋残,应差人三千丁,较弘治间,止有其零,较万历末,不及其半。即以极衰之时较之,抑且三分去一。寥寥〖FJF〗子〖FJJ〗遗,责以一万二千九百九十之徭银,中中则每丁征银二两九钱,视昔之上上犹多。下下则每丁征银八钱二分,比昔之下下数倍。哀此穷民困苦固莫支矣,复有新丁,复有供丁,求之不已焉。近又遵照全书改派加增银一百五十八两余,天下力役未有重于保德者。嗟乎!四海之大,幅员之广,莫非土,莫非民。保德物产民财,去名都巨郡竟何如者?而徭银之重,歹为天下魁。虽岁岁完,未敢后期迹,其艰难之状,真有身命不及顾,父母妻子不暇恤,竭精力而急公家者。仁人君子闻之恻然,纵不敢冀减于额编之数,若改派加增诸项,倘蒙衿恤,则宽一分,民受一分之赐矣!
○税课
盐税银 明额设四十一两六钱。 纸价银三钱一分五厘。 万历年间知州胡楠比照河曲县申允事例,将盐税四十八两,照丁征银,不论门则高下,每丁征银七厘。其盐票八百张,则发山阴收贮。又有议增本州盐票一千五百张者,楠备陈利害情辞切,未见俞允。崇祯间乡官五邵请除记。
国朝额设盐引一百九十四张。每年起解盐税银七十七两六钱九分四厘七丝三忽五微。
杂项商税 共银二十一两九钱八分。遇闰月加银九钱三分
酒课 共银七两六钱,存留操赏应用,今裁解讫。
当税 当铺三座共银十五两。有则照数申解,无则开销。
头畜税 每年解银三两零四分八厘。遇闰月加银二钱四分九厘。
牙帖税 每年解银一两二钱。
罪赎银谷 明旧额每年登报谷二百石,逐月散给孤老囚犯。新增五十余石,预备赈荒。又银一百一十九两三钱一分。内解府进表银一两四钱。书办工食银八两五钱。本州赤历纸价银五两一分。六房日用纸价银二十四两。知州供亿银三十两。州同八两五钱。吏目十两。六房书办工食三十二两四钱。新增贡士历事班银五两。此外尚有各项动支者不可枚举。后赤历由帖纸张银申请编入均徭,余俱裁省,今止存盐罪银,每年额解七两有奇。
杨永芒曰:盐税昔有旧额,明万历间,因包城军夫云集,食盐增。票夫去而票仍存,税银加重。后山阴盐价腾贵,大水口复令带散积票,而民不聊生矣。洵阳胡公逆鳞备陈,未蒙见俞。至崇祯间,王太史请上蠲除,害乃顿息。今盐税定有额银,而食盐之人无多,复有比销拟罪,不少宽假,司会不免攒眉以应矣。路不通,商市鲜集,货额设税银势必取盈,将何以惠市廛乎。酒家月酿数斗,时多闭户,沽者概行赊取,馆中求几文买,薪水不可得。榷之如是,是视保德有青州黄鹤也。凡若此类,虽为累匪巨,皆斗城之所难堪,留心民瘼,或将议及焉。
○匠户
原额匠三十一名
木匠四名(长乐都二甲,静乐都六甲,义合都二甲,义门都一甲)
石匠二名(长乐都九甲,静乐都十甲)
铁匠二名(宣化坊二甲,静乐都七甲)
铸匠一名(义合都五甲)
毡匠一十三名(长乐都二、三、五甲各一名,静乐都一、二、五、六甲各一名,七甲二名,义合都一、二、四、七甲各一名)
熟皮匠二名(长乐都一甲,义合都二甲)
伍墨匠二名(宣化坊三甲,义门都三甲)
以上每年每名征工价银四钱五分,共银一十一两七钱。又匠价盘缠银一钱四分七厘八毫五丝零。今每年照数起解。
络丝匠五名(长乐都二、九甲各一名,静乐都一、二、五甲各一名)
以上每年每名各赴役,今无匠。每年止解机匠工食银九两。
胡洵阳曰:匠户亦编户也,乃一切差徭曾不以匠户,故不贷焉。民奈何不贫且逃哉。是在牧民者为之请命也。
○起解
户部项下共银五百七十四两二厘五毫一忽三微九纤七沙五尘九渺一埃四漠。内宣府镇银六两三钱九分七厘。大同镇银二十九两九钱三厘三毫。王粮银七两四钱七厘二毫。宣大三关脚价银四钱六分六厘六毫二丝九忽八微四纤。农桑银十九两八钱八分五厘一毫。地亩九厘银一百五十七两二钱八分九厘五毫。土著新编徭银一百六十三两七分八毫。实在人丁银二十三两八钱二分四厘。衿绅优免供丁一百六十一两四钱六分。康熙十六年,清出隐漏额外无粮民田地粮银四两二钱九分八厘九毫七丝一忽五微五纤七沙五尘九渺一埃四漠。
礼部项下共银一十八两八钱七分一厘五毫九丝四忽。脚价银三钱三分四厘九丝八忽四微八纤。
内羊价银十一两。脚价银六分七厘五毫八丝。药味银六两四钱四分六厘八毫九丝四忽。脚价银二钱五分三厘四毫六丝八忽四微八纤。北羊银九钱一分八厘三毫。脚价银八厘四毫。历日纸价银四钱九分二厘。每年加闰月银一分四厘四毫。脚价银四厘六毫五丝。
工部项下共银一百九十六两九钱四分五厘九毫八丝五忽。脚价银二钱四分六厘二丝九忽一微二纤一沙。内木柴银二两五钱五分。脚价银二分七厘五毫二丝七忽二微五纤。新旧胖袄银一百二十四两六钱二分五厘三毫一丝五忽。军器银四十六两一钱七分二厘八毫四丝。翎毛银一两四钱四分。麂皮十一张,折银六两六钱。脚价银七分一厘二毫四丝七忽。营缮司料银十五两五钱五分七厘八毫三丝。脚价银一钱四分七厘二毫五丝四忽八微七纤一沙。
旧额存留项内,奉文节年裁扣等项,共解部银一千九百六十二两七钱三分九厘五毫九丝六忽一微八纤四沙二尘。
内旧编裁剩银三百三十五两七钱八分四毫九丝六忽一微八纤四沙二尘。顺治九年,会议裁扣银二百三十三两六钱,顺治十二年,会议裁扣银八两。裁官经费银二百六十一两三钱五分八毫。裁州同、州判柴薪工食银二百二十八两。裁减各衙门吏书工食银九十七两二钱。裁减走递马夫银一百九十七两五钱三分八厘四毫。裁恤刑纸张银二钱。康熙十四年,钦奉上谕案内,裁银四十二两一钱五分八厘三毫五丝。
内起送应试生员花红银一两七钱三分三厘三毫五丝。州学季考银一两五钱。府学季考银一钱七分五厘。岁考生员试卷等银二两七钱五分。修理仓监银二十两。教官喂马草料银六两。知州心红纸张银一十两。又合计天下财用等事案内,裁银四百五十一两一钱八分六厘五毫五丝。
内里马草料银四百四十四两四钱六分一厘六毫。府学季考银一钱七分五厘。岁考生员试卷等银二两七钱五分。季考生员试卷等银一两五钱。起送应试生员花红银一两七钱三分三厘三毫五丝。朝觐本册什物银五钱六分六厘六毫。康熙十五年,再减存留等事案内裁银九十七两二钱二分五厘。内马快手马草银八十六两四钱。教官喂马草料银六两。迎春神牛酒席银一两。进表什物银三两八钱二分五厘。康熙十七年,请旨酌量裁减等事案内,裁银一十两五钱。内知州心红纸张银一十两。迎春神牛酒席银五钱。以上共起解银二千七百五十二两五钱五分九厘八毫七丝六忽五微八纤一沙七尘九渺一埃四八漠。脚价银五钱八分一毫二丝七忽六微一沙。外置买造解绸绢银六两九钱二分三厘一毫三丝四忽三微。脚价二分一厘九毫六忽三微二纤八沙二尘。本色原额颜料一百八十三斤九两,每斤价银不等,共该银二十二两七分八厘一毫二丝五忽。内于顺治十年、十八年,改折共起解银一十七两八钱五分七厘七毫二丝五忽。止存本色颜料二十二斤一十二两四钱二分,遵照顺治十一年估价,该银四两二钱二分四毫。
内于康熙二十年核减起解银一两二钱六分六厘一毫二丝。照减定时价银二两九钱五分四厘二毫八丝。内停解黄丹、红熟铜价银一两七钱五分三厘五毫外,实存留银一两二钱七毫八丝。
以上折色并核减停止银二十两八钱七分七厘三毫四丝五忽。
存留颜料价银一两二钱七分八丝。办解水胶三斤二两,每斤估价银四分,今照核减定价银二分八厘,共银八分七厘五毫。黄熟铜三斤十四两九钱二分,每斤估价银一钱七分,今照核减定价银一钱一分九厘,共银四钱六分七厘九毫六丝七忽五微。黄蜡一斤十一两五钱,每斤估价银五钱,今照核减定时价银三钱五分,共银六钱四分五厘三毫一丝二忽五微。
外本邑颜料、水胶、黄熟铜、黄蜡八斤一十四两四钱二分。甲字库黄丹十一斤七两,每斤核定时价银一钱一分九厘,共银一两三钱六分一厘六丝二忽五微。丁字库红熟铜二斤七两,每斤核定时价银一钱六分一厘,共银三钱九分二厘四毫三丝七忽五微。俱停止解运。
○存留
本省额编兵饷银六百一十两一钱六厘四毫。
本色粮一千四百三十五石七斗八升九合三勺九抄二圭九粒一栗。
存留派解司府并本州官俸役食经费杂支等项一千二百五两七钱五分三厘九丝三忽六微。
内本州知州俸银八十两。门子二名,每名工食银六两,共银一十二两。皂隶一十六名,每名工食银六两,共九十六两。马快手八名,每名工食银六两,共银四十八两。禁卒八名,每名工食银六两,共银四十八两。伞扇夫三名,每名工食银六两,共银一十八两。库子四名,每名工食银六两,共银二十四两。斗级四名,每名工食银六两,共银二十四两。民壮五十名,每名工食银六两,共银三百两。轿夫四名,每名工食银六两,共银二十四两。灯夫四名,每名工食银六两,共银二十四两。本州吏目俸银一十五两四钱七分六厘。门子一名,工食银六两。皂隶四名,每名工食银六两,共银二十四两。马夫一名,工食银六两。本州儒学教官俸银三十一两五钱二分。廪生三十名,每名饩粮银三两二钱,共银九十六两。内本州征银四十七两七钱九分三毫九丝三忽六微,兴县代征银四十八两二钱九厘六毫六忽四微。斋夫六名,每名工食银一十二两,共银七十二两。膳夫二名,每名工食银六两六钱六分六毫五丝,共银一十三两三钱三分三厘三毫。门子五名,每名工食银七两二钱,共银三十六两。保德仓斗级四名,每名工食银六两,共银二十四两。恒羡仓斗级四名,每名工食银六两,共银二十四两。水泉马站仓斗级二名,每名工食银六两,共银一十二两。老营堡儒学斋夫银一十二两。历日纸价银二两六钱七分五厘。文庙、启圣、名宦、乡贤、风云雷雨山川社稷坛、八蜡庙二祭,郡厉坛三祭,共银四十两五钱。乡饮酒礼银五两。孤老冬衣布花银七两八钱。迎春神牛酒席银五钱。进表什物银三两八钱二分五厘。铺司兵一十七名,每名工食银四两九钱六分四厘七毫六忽,共银八十四两四钱。岁贡盘缠银三十两,每年银一十五两。起送赴考贡生酒席盘缠,及考中正贡旗、扁、花红银,一十八两。每年九两。举人坊牌银五两七钱,每年银一两九钱。饯送旧举人会试以二名为率,盘缠银三十两,每年银一十两。新中举人以一名为率,花红酒席、旗扁贺仪、饯送会试银七两五钱,每年银二两五钱。本府饯送旧举人会试卷价酒席银一两六钱,每年银五钱三分三厘四毫。驿站银一百七十二两八钱三分一厘一毫。奉文抵解地丁正项讫。
额外共解银一十九两三钱。
内匠价银一十一两七钱。裁操尝酒课银七两六钱。
以上通共地丁存解银四千七百九十两一钱五分三厘五毫六丝三忽四微一纤九尘九渺一埃四漠。
顺治十六年保德所归并本州。
屯丁旧额二百五十三丁。
徭银旧额三百六十四两三分九厘六毫。
康熙十一年知州张光岳审编:
上上则无。上中则三丁,每丁征银二两六钱二分四厘二毫八丝五忽,共征银五两二钱四分八厘五毫七丝。上下则五丁,每丁征银二两四钱二分三厘,共征银一十二两一钱一分五厘。中上则一十四丁,每丁征银二两二钱一分,共征银三十两九钱四分。中中则一十七丁,每丁征银一两八钱八分七厘,共征银三十二两七分九厘。中下则二十丁,每丁征银一两七钱二分二厘,共征银三十四两四钱四分。下上则七十丁,每丁征银一两五钱九分六厘,共征银一百一十一两七钱二分。下中则八十四丁,每丁征银一两二钱五分九厘,共征银一百五两七钱五分六厘。下下则四十一丁,每丁征银七钱八分八厘九毫,共征银三十二两三钱四分四厘九毫。共人二百五十三丁,共征银三百六十四两六钱四分二厘四毫七丝。内遵照全书改派加增银六钱三厘八毫七丝。
康熙二十一年知州许国柱审编:
除逃亡五十四丁,实行差人一百九十九丁。
上上则无。上中则三丁,每丁征银二两五钱八分八厘二毫,共征银七两七钱六分四厘六毫。上下则五丁,每丁征银二两四钱九厘,共征银一十二两四分五厘。中上则一十丁,每丁征银二两二钱六厘,共征银二十二两六分。中中则一十二丁,每丁征银一两八钱八分五厘,共银二十二两六钱二分。中下则一十七丁,每丁银一两七钱二分,共银二十九两二钱四分。下上则五十八丁,每丁征银一两五钱九分四厘,共银九十二两四钱五分二厘。下中则六十五丁,每丁征银一两二钱五分七厘,共银八十一两七钱五厘。下下则二十九丁,每丁征银七钱八分七厘,共银二十二两八钱二分三厘。
以上共均徭银二百九十两七钱七厘六毫。
又二十二年五月,山西巡抚穆,题请开豁逃亡丁粮,自二十一年起豁免三年,二十四年起征讫。
康熙二十五年知州高起凤审编:
上上则无。上中则三丁,每丁征银二两五钱八分八厘二毫,共征银七两七钱六分四厘六毫。上下则五丁 ,每丁征银二两四钱九厘,共征银一十二两四分四厘。中上则三丁,每丁征银二两五钱八分八厘二毫,共征银七两七钱六分四厘六毫。中中则一十七丁,每丁征银一两八钱八分五厘,共征银三十一两四分四厘。中下则二十丁,每丁征银一两七钱一分,共征银三十四两四钱。下上则六十九丁,每丁征银一两五钱九分四厘,共征银一百九两九钱八分六厘。下中则八十二丁,每丁征银一两二钱五分七厘,共征银一百二两七分四厘。下下则四十三丁,每丁征银七钱八分七厘,共征银三十三两八钱四分一厘。
以上共二百五十三丁,共征银三百六十四两三分九厘六毫。
三十年又审编同上。
康熙三十五年知州唐文德审编:
上上则无。上中则三丁,每丁征银二两五钱八分八厘二毫,共征银七两七钱六分四厘六毫。上下则五丁,每丁征银二两四钱九厘,共征银一十二两四分四厘。中上则三丁,每丁征银二两五钱八分八厘二毫,共征银七两七钱六分四厘六毫。中中则一十七丁,每丁征银一两八钱八分五厘,共征银三十二两四分四厘。中下则二十丁,每丁征银一两七钱二分,共征银三十四两四钱。下上则六十九丁,每丁征银一两五钱九分四厘,共征银一百九两九钱八分六厘。下中则八十二丁,每丁征银一两二钱五分七厘,共征银一百三两七分四厘。下下则四十三丁,每丁征银七钱八分七厘,共征银三十三两八钱四分一厘。
以上共二百五十三丁,共征银三百六十四两三分九厘六毫。
康熙四十五年知州王克昌审编:
上上则无。上中则三丁,每丁征银二两五钱八分八厘二毫,共征银七两七钱六分四厘六毫。上下则五丁,每丁征银二两四钱九厘,共征银一十二两四分五厘。中上则一十四丁,每丁征银二两二钱六厘,共征银三十两八钱八分四厘。中中则一十七丁,每丁征银一两八钱八分五厘,共征银三十二两四分五厘。中下则二十丁,每丁征银一两七钱二分,共征银三十四两四钱。下上则六十九丁,每丁征银一两五钱九分四厘,共征银一百九两九钱八分六厘。下中则八十二丁,每丁征银一两二钱五分七厘,共征银一百三十两七分四厘。下下则四十三丁,每丁征银七钱八分七厘,共征银三十三两八钱四分一厘。
以上共征银三百六十四两三分九厘六毫。
起运
户部项下共银一百八十七两二钱七厘四丝。内均徭派剩银四十九两五钱四分一厘四丝。裁千总俸薪等银一百三十七两一钱六厘。裁按院造复命册银五钱六分。
兵部项下柴炭银一百一十四两八钱四分二厘五毫六丝。脚价盘缠银三十两五钱九分。
工部项下军器料价银一十两。
以上通共银三百一十二两四分九厘六毫。脚价银三十两五钱九分,奉旨汇解。
存留
武晏、岁贡盘缠银二十一两四钱。内武晏银一两四钱,岁贡盘缠银二十两。
杨永芳曰:所丁口数及编银多寡旧志未载,然额设徭银仅二百八十二两九钱零,犹未甚重也。而已称苦累,迄今征银三百六十四两有奇,则浮旧额八十两矣。均徭派剩一款,出于张守贞掌印编审,遗害最烈。近又遵照全书改派加增银六钱三厘。数虽不多,而疲残已极丝毫,总属艰难也。屯粮归并忻州,诚为甚便。屯丁二十余人,该徭银三十余两,每年关督,屡费调停,将来皆属所累。哀此余黎,昔日荷戈守御,仰军粮为活计。国朝改隶民籍,无田产以资生,当矜全之不暇,乃丁日减而徭日增,州民无上门而所人独应上门,岂所人富于州民哉?是在统兵民者筹之也。
州、所通共地丁银五千一百三十四两八钱九分三厘一毫六丝三忽四微一纤九尘九渺一埃四漠。内起运银二千五百二十三两七钱三分二厘六毫六丝九忽八微一纤九尘九渺一埃四漠。额编兵饷银六百一十两一钱六厘四毫。存留俸食杂支等银二千一两五分四厘九丝二忽六微。今遵例将本州驿站抵解起运银一百七十二两八钱三分一厘一毫。又节次裁减解银六百三十六两六分九厘九毫。实该存留俸食杂支等银一千一百九十二两一钱五分三厘九丝三忽六微。内该银柒银八百三十四两五钱七厘一毫六丝五忽五微二纤。 钱三钱三十五万七千六百四十五文九毫二丝八忽八纤。实该起运及额编兵饷银三千九百四十二两七钱四分六丝九忽八微一纤九尘九渺一埃四漠。今以起存合算,每两该征银九钱三分三毫四丝九忽八微七纤九沙四尘三埃八漠。征钱六十九文六毫五丝一微二纤五尘九渺六埃二漠。康熙二十六年,分题定采买米、豆、草束时价,粳米每京仓斗一石,价银一两六钱八分。票米每京仓斗一石,价银九钱五分。豆每京仓斗一石,价银五钱。草每束价银五厘。
原额均徭九百零七两七钱五分七厘。地粮银一千二百四十六两五钱八分四厘。乾隆二十四年,奉文前征均徭银内,归入地粮银八百三十七两五钱一分四厘。现在实征均徭银三千零七十两二钱四分三厘。地粮银二千零八十四两九分八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