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荆公之时代(下)

3个月前 作者: 梁启超
    荆公所处之时势,虽极艰钜,然以其不世出之才,遭遇大有为之主,其于拨乱世反诸正也,宜若反手然。顾其成就不能如其所期者,何也?则朋党累之也。宋之党祸,盛于荆公以后,而实远滥觞于荆公以前,是不可不追论之。政党之为物,产于政治进化之后,国之有政党,非其可吊者,而其可庆者也。虽然,有界说焉。一曰,政党惟能生存于立宪政体之下,而与**政体不相容。二曰,为政党者,既宜具结党之实,而尤不宜讳结党之名。三曰,其所辩争者,当专在政治问题,而宫廷问题及个人私德问题学术异同问题等,皆不容杂入其间。(此不过略举其概,未能备列,因非作政党论故也。)若宋之所谓党,举未足以语于是也,吾故不能许以政党,仍其旧名曰朋党而已。中国前此之党祸,若汉之党锢,唐之牛李;后此之党祸,若明之东林复社,皆可谓之以小人陷君子。惟宋不然,其性质复杂而极不分明,无智愚贤不肖而悉自投于蜩唐沸羹之中。一言以蔽之,曰:士大夫以意气相竞而已。推原宋代朋党所以特盛之故,一由于右文而贱武,二由中央集权太过其度。宋祖之政策,既务摧抑其臣,使不得以武功自见,怀才抱能之士,势不得尽趋于从政之一途。而兵权财权,悉集中央,牧民之司,方面之寄,以为左迁贬谪。或耆臣优养之地,非如汉之郡国守相,得行其志以有所树立,且严其考成黜陟,使人知所濯磨也。是故秀异之士,欲立功名者,群走集于京师。而彼其京师,又非如今世立宪国之有国会,容多士以驰骋之余地也,所得与于国政者,二三宰执而已。其次则少数之馆职台谏,为宰执升进之阶者也,夫以一国之大,人才之众,而惟此极少极狭之位置,可以为树立功名之凭藉,则其相率而争之,亦固其所。故有宋一代之历史,谓之争夺政权之历史可也。不肖者固争焉以营其私,即贤者亦争焉以行其志,争之既急,意气自出乎其间,彼此相诋,而以朋党之名加入,于是党祸遂与宋相终始矣。


    宋朋党之祸,虽极于元?绍圣以后,而实滥觞于仁英二朝。其开之者,则仁宗时范吕之争,其张之者,则英宗时之濮议也。初范仲淹以忤吕夷简放逐,士大夫持二人曲直,交指为朋党。及夷简去,仲淹相,石介作诗曰:众贤之进,如茅斯拔;大奸之去,如距斯脱。而孙沔读介诗曰:祸自此始矣。仲淹相数月,史称其裁削幸滥,考核官吏,日夜谋虑,兴致太平。然更张无渐,规模阔大,论者以为不可行。及按察使出,多所举劾,人心不悦。自任子之恩薄,磨勘之法密,侥幸者不便,于是谤毁稍行,而朋党之论浸闻于上。


    (以上皆录宋史</a>范传语。)反对党乘之,尽力攻击,而仲淹与杜衍、韩琦、富弼同时罢。王拱辰昌言</a>曰:吾一网打尽矣。其气焰与石介之诗,若出一吻。后世论史者,莫不右仲淹而抑夷简。夫仲淹之规模宏远,以天下为己任,诚非夷简辈所能望。然夷简亦不过一庸材贪恋大位者耳,若指为奸邪,则宋百年来之宰相,若夷简者比比皆是,宁得尽曰奸邪乎。况当时党夷简以攻仲淹之人,亦多有后世所目为君子者,则又何也?要之宋之朋党,无所谓君子小人,纯是士大夫各争意气以相倾轧。自庆历时而已然矣,此风既开,至英宗治平间而有濮议之一大公案。


    濮议者何?仁宗崩,无子,以兄濮安懿王之子为后,是为英宗。英宗治平二年,议追尊濮王典礼,廷臣分党相哄,汹汹若待大敌,朋党之祸,于兹极烈。台谏至相率请斩韩琦、欧阳以谢先帝,驯至因公事以诋及私德,遂有诬欧阳修</a>以帷薄隐匿之事。而当时以濮议被攻者,如韩欧之徒,固后世所称君子人者也。其以濮议攻人者,如吕诲、范纯仁之徒,又后世所称君子人者也。宋世朋党之真相,于兹毕见。此事虽若与荆公新法之哄争无与,然其现象极相类。且前此首攻濮议之人,即为此首攻新法之人,吾故不避枝蔓之诮,取欧阳公濮议原文全录之,以见当时所谓士大夫者,其风气若是。而知后此荆公之地位,一如韩欧,而新法之公案,亦一濮议而已。


    (附)欧阳修濮议


    英宗皇帝初即位,既覃大庆于天下,群臣并进爵秩,恩泽遍及存亡,而宗室故诸王,亦已加封赠。惟濮安懿王,上所生父也,中书以为不可与诸王一例,乃奏请下有司议合行典礼,有旨宜俟服除,其议遂格。治平二年四月,上既释服,乃下其奏两制,杂学士待制礼官详议。翰林学士王冕等议濮安懿王高官大爵极其尊荣而以,中书以为赠官及改封大国,当降制行册命,而制册有式,制则当曰某亲具官某可赠某官追封某国王,其册则当曰皇帝若曰咨尔某亲某官某今册命尔为某官某王。而濮王于上父子也,未审制册称何亲及名与不名,乃再下其议。而冕等请称皇伯而不名。中书据仪礼</a>丧服记云:为人后者为其父母报;又据开元开宝礼皆云:为人后者为其所生父齐衰不杖期,为所后父斩衰三年。是所后所生皆称父母,而古今典礼,皆无改称皇伯之文。又历捡前世以藩侯入继大统之君,不幸多当衰乱之世,不可以为法,唯汉宣帝及光武,盛德之君也,皆称其父为皇考。而皇伯之称,既**礼,出于无稽,故未敢施行。乃略具古今典礼及汉孝宣光武故事,并录皇伯之议,别下三省集官与台官共加详议。未及集议,而皇太后以手书责中书不当称皇考。中书具对所以然,而上见皇太后手书,惊骇,遽降手诏罢议,而追崇之礼亦寝。后数日,礼官范镇</a>等坚请必行皇伯之议。其奏留中,已而台官各有论列。上既以皇太后之故,决意罢议,故凡言者一切留中。上圣性聪睿英果,烛理至明,待遇臣下,礼极谦恭,然而不为姑息。台官所论濮圆事既悉已留中,其言他事不可从者又多寝而不行,台官由此积忿出怨言,并怒中书不为施行。中书亦尝奏云:近日台官忿朝廷不用其言,谓臣等壅塞言路,致陛下为拒谏之主,乞略与施行一二事。上曰:朝廷当以至公待天下,若台官所言可行,当即尽理施行,何止略行一二?若所言难行,岂当应副人情?以不可行之事勉强行之,岂不害事耶?中书以上语切中事理,不敢更有所请。上仍问曰:所言莫有可行而未行者否?韩琦已下相顾曰:实无之。因曰:如此则未有。是时杂端御史数人,皆新被擢用,锐于进取,务求速誉,见事辄言,不复更思职分。故事多乖缪,不可施行。是时京师大雨水,官私屋宇倒塌无数,而军营尤甚。上以军士暴露,圣心焦劳。而两府之臣,相与忧畏,夙夜劳心竭虑,部分处置,各有条目矣。是时范纯仁新除御史,初上殿,中外竦听所言何事。而第一札子催修营房,责中书何不速了,因请每一营差监官一员中书勘会。在京倒塌军营五百二十座,如纯仁所请,当差监官五百二十员,每员当直兵士四人。是于国家仓卒多事阙人之际,虚破役兵二千人当直,五百员监官,而未有瓦木笆箔,一并兴修未得。其狂率疏缪如此。故于中书聚议时,臣修不觉笑之,而台中亦自觉其非。后数日吕大防再言,乞两营共差一官。其所言烦碎不识事体不可施行多类此,而台官不自知其言不可施行,但怨朝廷沮而不行。故吕大防又言:今后台官言事不行者,乞令中书具因何不行,报台。其忿戾如此。而怨怒之言,渐传于士大夫间,台官亲旧,有戏而激之曰:近日台官言事,中书尽批进呈讫,外人谓御史台为进呈院矣。此语甚着,朝士相传以为戏笑。而台官益怏怏惭愤,遂为决去就之计。以谓因言得罪,犹足取美名。是时人主圣德恭俭,举动无差失,两府大臣,亦各无大过,未有事可决去就者。惟濮议未定,乃曰此好题目,所谓奇货不可失也,于是相与力言。然是时手诏既已罢议,皇伯皇考之说俱未有适从,其他追崇礼数,又未尝议及,朝廷于濮议,未有过失,故言事者但乞早行皇伯之议而已。中书以谓前世议礼连年不决者甚多,此事体大,况人主谦抑,已罢不议,有何过举可以论列,于是置而不问。台官群至中书扬言曰:相公宜早了此事,无使他人作奇货。上亦已决意罢议,故言者虽多,一切不听。由是台官愈益愧耻,既势不能止,又其本欲以言得罪而买名,故其言惟务激怒朝廷,无所忌惮,而肆为诬罔,多引董宏、朱博等事,借指臣某为首议之人,恣其丑诋。初,两制以朝廷不用其议,意已有不平,及台宪有言,遂翕然相与为表里。而庸俗中下之人,不识礼义者,不知圣人重绝人嗣,凡无子者明许立后,是大公之道,但习见闾阎俚俗养过房子及异姓乞养义男之类,畏人知者,皆讳其所生父母,以为当然,遂以皇伯之议为是。台官既挟两制之助,而外论又如此,因以言惑众,云朝廷背弃仁宗恩德,崇奖濮王。而庸俗俚巷之人,至相语云:待将濮王入太庙,换了仁宗木主。中外汹汹,莫可晓谕。而有识之士知皇伯之议为非者,微有一言佑朝廷,便指为奸邪。太常博士孙固,尝有议请称亲,议未及上,而台官交章弹之。由是有识之士,皆钳口畏祸矣。久之,中书商量欲共定一酌中礼数行之以息群论,乃略草一事目呈进,乞依此降诏云:濮安懿王是朕本生亲也,群臣咸请封崇,而子无爵父之义,宜令中书门下,以茔为园,即园立庙,令王子孙岁时奉祠,其礼止于如此而已。乃是岁九月也。上览之,略无难色,曰:只如此极好,然须白过太后乃可行,且少待之。是时渐近南郊,朝廷事多,台议亦稍中息,上又未暇白太后,中书亦更不议及。郊礼既罢,明年正月,台议复作。中书再将前所草事目进呈,乞降诏。上曰:待三两日间白过太后,便可施行矣。不期是夕忽遣高居简就曾公亮</a>宅降出皇太后手谕云:濮王许皇帝称亲。又云:濮王宜称皇,三夫人宜称后。与中书所进诏草中事绝异,而称皇称后二事,上亦不曾先有宣谕,从初中书进呈诏草时,但乞上直降诏施行,初无一语及慈寿宫。而上但云:欲白过太后,然后施行。亦不云请太后降手书。此数事皆非上本意,亦非中书本意。是日韩琦以祠祭致斋,惟曾公亮、赵概与臣修在垂拱殿门阁子内,相顾愕然,以事出不意,莫知所为,因请就致斋处召韩琦同取旨。少顷琦至,不及交言,遂同上殿。琦前奏曰:臣有一愚见,未知可否。上曰:何如。琦曰:今太后手书三事,其称亲一事,可以奉行。而称皇称后,乞陛下辞免。别降手诏,止称帝,而却以臣等前日进呈诏草以茔为园即园立庙令王子孙奉祠等事,便载于手诏施行。上欣然曰:甚好。遂依此降手诏施行。初,中外之人,为台官眩惑,云朝廷尊崇濮王欲夺仁宗正统,故人情汹汹,及见手诏所行礼数,止于如此,皆以为朝廷处置合宜,遂更无异论。惟建皇伯之议者,犹以称亲为不然。而吕诲等已纳告敕,杜门不出,其势亦难中止。遂专指称亲为非,益肆其诬罔,言琦交结中官苏利涉高居简,惑乱皇太后,致降手书。又专指臣修为首议之人,乞行诛戮以谢祖宗。其奏章正本进入,副本便与进奏官令传布。诲等既欲得罪以去,故每对见,所言悖慢,惟恐上不怒也。上亦数谕中书云:诲等遇人主,无复君臣之礼。然上圣性仁厚,不欲因濮王事逐言事官,故屈意含容,久之。至此,知其必不可留,犹数遣中使,还其告敕,就家宣召。既决不出,遂各止以本官除外任。盖濮园之议,自中书始初建请,以至称亲立庙,上未尝有一言欲如何追崇,但虚怀恭己,一付大臣与有司,而惟典礼是从尔。其不称皇伯欲称皇考,自是中书执议,上亦无所偏执。及诲等累论,久而不决者,盖以上性严重,不可轻回,谓已降手诏罢议,故称白称考,一切置而不议尔,非意有所偏执也。上尝谕韩琦等云:昔汉宣帝即位八年,始议追尊皇考,昨中书所议,何太速也。以此见上意慎重,不敢轻议耳,岂欲过当追崇也。至于中书惟称号不敢用皇伯无稽之说,欲一遵典故耳。其他追崇礼数,皆未尝议及者,盖皇伯皇考称呼犹未决而遽罢议,故未暇及追崇之礼也。其后所议,止于即园立庙而已,如诲等广引哀桓之事为厚诬者,皆未尝议及也。初,诲等既决必去之意,上屈意留之不可得,赵瞻者,在数人中尤为庸下,殊不识事体,遂扬言于人云:昨来官家但不曾下拜留我耳。以此自夸有德色。而吕诲亦谓人曰:向若朝廷于台官所言事,十行得三四,使我辈遮羞,亦不至决去。由是言之,朝廷于濮议,岂有过举?逐台官岂是上本意?而诲等决去,岂专为濮议耶?士大夫但见诲等所诬之言,而不知濮事本末,不究诲等用心者,但谓以言被黜,便是忠臣,而争为之誉。果如诲等所料,诲等既果以此得虚名,而荐诲等者又欲因以取名。夫扬君之恶而彰己善,犹不可,况诬君以恶而买虚名哉?呜呼,使诲等心迹不露,而诬罔不明,先帝之志,不谕于后世,臣等之罪也。故直书其实以备史官之采。


    读欧公此文,则当时所谓清议者,其价值可以想见矣。彼建言者之意,不过欲借此以立名,但求因言得罪,则名愈高,其唯一之目的在是。而国家之利害,一切未尝介其胸也。故惟日日搜求好题目,居之以为奇货,稍有可乘,则摇唇鼓舌,盈廷不得志之徒,相与为表里;愚民无识,从而和之,势益汹汹。有抗之者,即指为奸邪,务箝人之口而后已。争之不得,则发愤而诬人私德,至谓韩魏公交结中官,谓欧阳公盗甥女,夷考当时攻韩欧之言。曰:乱大伦,灭人理。曰:含生之类发愤痛心。曰:奸邪之人,希恩固宠,自为身谋,害义伤孝。曰:百计搜求,务为巧饰,欺罔圣听,支吾言者。夫韩欧二公之立身事君,其大节昭昭在人耳目,曷尝有如言者所云云。使如所云云,则此二人之罪,不在施政之失宜,而在设心之不肖,是则真不可以立于天地间矣。而岂其然哉?若其不然,则攻之者之设心,又居何等也。夫濮议不过皇室私事耳,曾无与天下大计,即在皇室私事中,抑其细已甚。而当时所谓士大夫者,以沽名泄愤之故,推波助澜,无风作浪,不惜挠天下之耳目以集矢于一二任事之人。而况乎荆公之变法,其事业之重大而不适于庸众之耳目,有过此万万者乎,其一人狂吠而举国从而和之,固其所也。濮议之役,韩欧所为,无丝毫悖于义理,既已若是,而言者犹指为**灭理,希恩固宠,巧饰欺罔。则夫后此之以此等种种恶名加诸荆公者,其又可信耶?以琦之耿介,而得诬为交结宦寺;以修之高尚,而得诬为盗污孤甥。则凡后此所以诋荆公私德者,其又可信耶?区区之濮议,其是非可一言而决者,而有一孙固欲与彼等立异,章未上已群指为奸邪。则后此凡有为新法讼直者,一切指为奸邪,不当作如是观耶?濮议一案,以有欧公此文,其是非曲直,尚得略传于后。而熙丰新法,以荆公熙宁日录被毁,后世惟见一面之辞,于是乃千古如长夜矣,哀哉!


    且尤有一事极当注意者,则治平间攻濮议之人,即熙宁间攻新法之人也。荆公初参政,而首以十事劾之者,实为吕诲。吕诲即于濮议时主持最坚,首纳告敕者也。攻新法最力者,范镇、范纯仁。元?初为执政以破坏新法者,司马光</a>、吕大防。而镇、纯仁、光、大防,皆与诲为一气者也。(欧公濮议未及司马光,然当时首倡异议者实光,盈廷因而附和之耳。及诲等被黜,光抗疏乞留之不许,遂请与俱贬,亦不许。此皆明见史册之事实也。)彼等后此之攻新法,自以为有大不得已者存也。而后世读史者,亦以其为有大不已者存也。夫濮议之役,在彼辈岂不亦自以为有大不得已者存耶。然按诸实际,则何如矣?


    夫以当时朋党之见,如此其重;士大夫之竞于意气,如此其烈,为执政者,惟有实行乡愿主义,一事不办,阉然媚世,则庶可以自存。苟有所举措,无论为善为恶,皆足以供给彼辈题目,而使居之为奇货,如欧公濮议所云云者。而荆公乃毅然以一身负荷,取百年苟且相沿之法度而更张之,其丛天下之谤于一身,固其宜耳。夫范文正所改革者,不过裁恩荫之陋,严察吏之典,补苴时弊之一二事耳,然已盈廷讧之,仅三月而不安其位,亦幸而仁宗委任不专耳。使仁宗而能以神宗之待荆公者待范文正,则荆公之恶名,文正早尸之矣。故虽谓范文正为未成之荆公,荆公为已成之范文正可也。夫以当时之形势,其万不能不变法也既若彼,而以当时之风气,其万不能变法也又若此,吾于荆公,不得不敬其志而悲其遇也。


    【译文】


    王安石</a>所处的时势,虽说非常艰难,而凭借他非凡的才能,又遇到了大有作为的皇帝,来做拨乱反正的事,应该是很容易的。只是他的成就不如所期望的那样,是什幺原因呢?是因为朋党拖累了他。宋代朋党造成的祸患,在王安石之后尤其严重,而事实上发端于王安石之前,这是不能不追述议论一下的。政党的出现,产生于政治进化之后,国家有政党,并不是坏事,而是应当庆贺的。虽然是这样,有定义说:一种说法是,政党只能生存在立宪政体之下,与**政体是不相容的。另一种说法是,作为政党,既然有结党的事实,就不能避讳结党之名。还有一种说法是,政党所争辩的,应当只在政治问题,而宫廷问题和个人私德、学术异同等问题,都不应列入争论的范围(这里只不过略取它的大概,不能全列出,因为这里不是专论政党的)。宋代所谓的党,还不足以看做后来所说政党,所以我不把他们看做政党,仍旧用它的旧名,称为朋党罢了。中国在宋之前的党祸,如汉代的党锢,唐代的牛李。宋代之后的党祸,如明代的东林、复社,都可以说是用小人害君子。只有宋代不是这样,它的性质复杂而且极不分明,不管是聪明的、愚笨的、贤能的和无才的全都卷入其中。一言以蔽之,是士大夫们因志趣而结在一起相互竞争罢了。追寻宋代朋党之所以兴盛的原因,一是由于那时重文而轻武,二是因为中央集权过度。宋太祖的政策,是必须压抑臣下,使他们不能以武功而显露自己,有才能的人,不得不都走从政这一条路。而兵权财权,都集中到中央,管理百姓的官职、各地方的官署,都是用来接收被贬官员的,或者是大臣们养老的地方,不像汉代的郡国,在那里可以实现抱负有所建树,并且考核他的政绩而有升降,使人能在那里得到锻炼。因此那些优异突出的人才,想获取功名的人,都涌向京师。而那时的京师,不像现在那些立宪国的国会,能容纳许多人在里面发挥才能,能够参与国政的,两三个宰相罢了。其次是少数的馆职、台谏之类的官,也是升迁到宰相的官阶。这幺大一个国家,有这幺多的人才,而只有这极少极窄的位置作为立功名的凭借,那幺大家相继来争抢,也就很自然了。看整个宋朝的历史,称它是争夺政权的历史也是可以的, 无能的人来争目的是营私,贤能的人也来争为的是实现志向。争急了,就免不了意气用事,彼此相互诋毁,又把朋党的名声加到对方的头上,于是党祸和宋朝就始终相随了。


    宋代朋党之祸,虽说在元祐、绍圣以后最严重,其实它发端于仁宗和英宗两朝。它的源头是仁宗时的范仲淹和吕夷简两人之间的争斗,发展成党争则是英宗时的濮议事件。最初范仲淹触犯了吕夷简而被逐出朝廷,士大夫们争论两个人的曲直,相互指责对方为朋党。等吕夷简罢官离去,范仲淹做了丞相,石介做诗说:“众贤之进,如茅斯拔。大奸之去,如距斯脱。”孙沔读了孙介的诗后说:“祸患将从此开始了。”范仲淹做了几个月的宰相后,史书上称他裁减宠信滥用之官,考察官吏政绩,日夜谋划怎样使天下太平。但改革没有步骤,规模广大,论事者认为不可行。直至按察使出任,多人被弹劾,人心不满。自从恩荫子弟范围减小,磨勘制度严密,对侥幸投机者不利,于是对他的毁谤开始多起来,关于朋党的言论也被皇上听说了。(以上都是录《宋史》范仲淹传中的话)反对党乘机攻击他,于是范仲淹与杜衍、韩琦、富弼同时被罢官。王拱辰、张昌言说:“我们一网打尽了。”他们的气焰和石介的诗句像出于一样的口吻。后世论史的人,没有不倾向范仲淹而贬低吕夷简的。范仲淹的志向远大,以天下为己任,是吕夷简等人所不能达到的。吕夷简不过是一个贪恋高位的庸才,如果认为他是奸邪,那幺宋代百年来的宰相,像吕夷简这样的比比皆是,怎幺能都说成是奸邪之臣呢?况且当时与吕夷简结党攻击范仲淹的人,许多也是后世认为的君子,这是为什幺呢?重要的是,宋代的朋党,无所谓君子和小人,纯粹是士大夫们为争意气而相互倾轧,自庆历年间(公元1041年~1048年)就已经是这样了。这种风气既然开了头,到宋英宗治平年间(公元1064年~1067年)就遇到了濮议这一大公案。


    濮议是什幺呢?仁宋驾崩,他没有儿子,让他哥哥濮安懿王的儿子继承皇位,就是宋英宗。英宗治平二年,有人提出要办追尊濮王的典礼,朝廷的大臣们意见不同而引起争论,一个个气势汹汹如临大敌。朋党的祸患,从此开始发展得激烈起来。言官们甚至纷纷上书要求斩了韩琦、欧阳修以谢先帝,逐渐演变成因公事而诋毁对方个人生活上的品德,随即就有人诬陷欧阳修有男女之间见不得人的事。而当时因濮议被攻击的人,有像韩琦、欧阳修这样被后世所称为君子的人;因濮议来攻击人的人中,像吕诲、范纯仁这些人,也是后世称之为君子的人。宋代朋党的真相,由此就完全可以看清。此事虽然与针对王安石新法的争论无关,但表现很相似,况且那些首先站出来攻击濮议的人,就是后来最早攻击新法的人,所以我就不怕人说我啰唆,将欧阳修濮议的全文录过来,从中可以看到当时所谓的士大夫们,是怎样的一种风气,然后就知道王安石的处境,就像当时的韩琦和欧阳修。有关新法的公案,不过是另一个濮议而已。


    (附)欧阳修濮议


    英宗皇帝才即位,普天同庆,群臣都加官进爵,不管死者生者都得到皇帝的恩泽,宗室中原来的那些王,也都给予封赏,只有濮安懿王,是皇上的生父,中书认为不能和其他的王一样,于是上奏请求让有关的部门商议进行典礼一事,皇上下旨说要等到服丧期满后再说,这个提议就被搁置起来了。治平二年四月,服丧期满,皇上就把那个奏章 下发给两制,让学士待制礼官详细研究。翰林大学</a>士王圭等主张给濮安懿王特别尊贵荣耀的高官大爵也就行了,中书认为要给官职并改封大的王号,应当下旨进行册封,册封的诏令应该有特定的规格,诏令中应写:“某亲具官某,可赠某官,追封某国王”,封册上应当写“皇帝若曰咨尔某亲某官,某今册命尔为某官某王”。而濮王与皇帝是父子,并不是按封册上称他为什幺亲,还有就是写不写他的名字,于是又将这个奏章 下发让再考虑,王圭等人提出称“皇伯”而不写名。中书根据《仪礼-丧服记》中所记载“做儿子的要为他的父母服丧”。又据开元开宝礼中都有:“做儿子的要为生父披麻戴孝不过一年,为后父披麻戴孝三年。”这里后父生父都是父母。而古今的典礼中都没有称为“皇伯”的记载,又查证前代藩侯继皇位的君主,不幸都处在衰败的乱世,不能效法他们,只有汉宣帝和光武帝,是有德的君主,称他们的父亲为“皇考”,而“皇伯”这样的称呼,既然没有记载,也就没有根据了,所以没敢这样施行。于是将有关古今典礼以及汉宣帝、光武帝的有关材料,再加上“皇伯”的提议,送给三省的官员和言官们一起详细讨论。讨论还没等开始,皇太后就亲手写了诏书责令中书不应该称“皇考”,中书问为什幺。皇上见到太后的手书后大惊,马上手写诏书不让再讨论这事,而追封的事也就停下来。过了许多天,礼官范镇等人坚决请求一定要讨论有关皇伯的事。他们的奏章 留在皇帝那里没有再发下来,不久言官们也对这事都提出了看法。皇帝既然因为太后的缘故决意不再提这事,所以凡是上来的奏章 都留了下来不下发。皇上聪明果断,很通达事理,对待臣下,非常谦虚恭敬,但却不姑息。言官们所说有关濮王的事既然都不再下发,他们提出的其他不可做的事也大多被搁置下来不施行。言官们由此而开始愤恨并发出怨言,对中书的不施行很是愤怒。中书也曾上奏说,现在言官们因为朝廷不听他们的而愤怒,说我们阻塞了言路,导致陛下成了拒谏的皇帝,乞求能大略施行一两件事。皇上说:“朝廷应当以公平的心对待天下事,如果言官们说的对,就应该立即施行,何止 略行一二 。如果他们说的不可行,难道为了应付人情,将不能做的事勉强施行,那样不碍事吗?”中书因为皇上所说的话切中事理,就不敢再说。皇帝问:“所提出能施行而没有施行的有吗?”韩琦以下的官员们相互看了看说:“确实没有。”皇帝说:“既然如此就没有什幺了。”当时有多名杂端御史是刚被提拔上来的,锐意进取,希望快些取得成绩,见到什幺都直说,也不顾忌是不是自己职责内的事,所以经常把事办砸。


    这时京城中下大雨,公私的房屋倒塌了无数,军营的房屋倒塌得尤其厉害。皇帝因为士卒都露天住着而心中焦虑,文武大臣们也很担忧害怕,日夜费尽心思,安排处置已经有了一些结果。当时范纯仁新当上御史,才上殿,内外都恭听他要说什幺。而他的第一个折子就是催修营房,责怪中书为什幺还没有完成。请求每一营派一名监管的官员,中书省审核议定。在京的军营共倒塌军营五百二十座,如果按范纯仁所请求的,就应该派五百二十名监官,每个监官要有四名随从士兵,这时正是国家的非常时期,缺少人手,却派了二千士卒和五百名监官,而没有瓦木等建筑材料,一样不能完成工程,他轻率错误到如此程度。于是在中书省议论这事时,我就忍不住笑了,言官们也觉得这事不妥当。过了一些天吕大防又上书,请求两营派一名监官,他所提的事大多都一样琐碎不符实际无法施行。而言官不知道他们所讲的话无法办,只怨朝廷阻止不去施行,因而吕大防又说,今后言官再提出建议不施行的,要求中书省说出原因为什幺不去办,要报过去,他蛮横无理到如此地步。他们怨恨愤怒的言辞,渐渐在士大夫中传开,言官们的亲友故旧,有人戏弄并激怒他们说:“近日御史官员所提的事,中书省都批为进呈后就算完事,外人都说御史台应该称为进呈院了。”这话很有名,朝中的官员相互拿这来开玩笑。


    而御史官员更不满意并愤怒,于是就想着参劾一些人,他们认为如果因弹劾人而得了罪,仍可以留下美名。这时皇上品德恭敬节俭,行为没有失当之处,文武大臣,也都没有什幺大的过错,没有什幺可以让他们弹劾的,只有濮议这件事没有定论,就说这是个好题目,是个好机会不能错过,于是共同极力申说。然而这时皇上的手诏已经不许再议这事,“皇伯皇考”的说法,都没有定下来,其他追封的礼数,都还没有讨论到,朝廷对濮议,并没有过失,所以御史们只请求早施行“皇伯”的办法而已。中书省说前代有关礼仪的论争多年定不下来的很多,这事关系很大,况且皇上谦逊,自己中止不让再提,有什幺过错值得弹劾呢?于是放在一边不再搭理。御史们一起到中书省扬言说:“宰相应该早了结这事,不要被别人钻了空子!”皇上已经不让议这件事了,所以提出的人虽多,全都不听,因而御史们更加感到耻辱。既然这情形已经不能停止,再加上他们的本意是想因弹劾人获罪而博取声名,所以他们所说的话只求激怒朝廷,什幺都不顾忌,大肆诬陷诽谤,多次提出董宏、朱博的事,借此指出某大臣是首先提出的,并毫无顾忌地丑化和诋毁。当初,两制因为朝廷不用他们提的建议,心里已经不平,等御史台那里有了说法,也就和他们相互呼应。而一些庸俗的人,不知礼义,不知圣人很重视无子的事,凡没有儿子的允许让同宗的子弟承继家业,这是大公之道,只是常见的百姓中过继儿子和异姓领养义子这些做法,怕别人知道,都避讳他们的亲生父母,把这当自然的事,于是就认为“皇伯”这种提法正确。御史们既然已经有了两制的协助,而外面的议论又是这样,于是以言惑众,说朝廷背弃了仁宗的恩德,推崇加封濮王;而庸俗的下层人众,还传言说,等将来还要让濮王入太庙,用来换了仁宗的位置。朝廷内外议论纷纷,说也说不清,而有识之士都知道“皇伯”的说法是不对的,只要有人稍倾向朝廷说话,就被指为奸邪。太常博士孙固,曾提出请求让皇上称亲,奏章 还没有递上去,御史们就相继弹劾他,从此这些有识之士,都怕惹祸而闭口不谈了。时间一长,中书省就商量想一起定一个合适的礼数施行来平息舆论,于是起草了一个方案报上去,请求下诏说:濮安懿王是我的亲生父亲,群臣都请求加封,而儿子没有给父亲封爵的道理,应该让中书省和门下省,将原来的坟茔建为园,在园中立庙,让王的子孙按时祭拜。 礼节止于这些而已。那一年九月,皇上看了,一点也没有感到为难,说:“只这样做极好。但需要禀告太后后才可行。暂且等一等。”


    这时离到南郊祭天的日子近了,朝廷的事多,御史们的言论也稍平息了些,皇上也没有时间告诉太后,中书省就更不提这事。祭天大礼之后,第二年的正月,御史的奏章 又来了。中书省又将原来写的东西呈上去,请求降诏。皇上说:“等三两天禀过太后就可以施行了。”没有想到,这天晚上忽然派高居简到曾公亮的家中,颁布皇太后的手谕说:“允许皇帝认濮王为亲。”又说:“濮王应当称皇,三个夫人应当称后。”和中书省所呈上的诏草中所写大不一样,而称皇称后这两件事,皇上也事先也没有说过。当初中书进呈诏草时,只求皇上直接降诏施行,并没有涉及皇太后。而皇上也只是说,要“禀过皇太后,然后再施行”,也没有说请皇太后降手书。这几件事都不是皇上的本意,也不是中书的本意。这天韩琦因祭祠斋戒,只有曾公亮、赵概和我欧阳修在垂拱殿门的阁子中,听了后互相看着都很惊愕,因事出意外,不知该做什幺。于是就到致斋处找韩琦一起取来旨意,不一会儿韩琦来了,不等细说,就来到殿上,韩琦上奏说:“臣有一愚见,不知是否可以?”皇上说“怎幺呢”?韩琦说:“今天太后手书中的三件事,称亲这一事,可以奉行。而称皇称后,请求陛下推辞免去,再降道诏书,只称亲。把臣等前些日子进呈的起草的诏书,将坟茔改为园,在园中立庙,让濮王的子孙祭祀等这几项写到诏书中施行。”皇上很高兴,说:“很好。”于是依此降手诏施行。开始的时候,朝廷内外的人,被御史台的言论所迷惑,称朝廷想尊崇濮王想要夺仁宗的正统,所以人们都喧嚷不停,等见到手诏上所施行的礼数,不过是如此,都认为朝廷处置合理,就再没有什幺异议了,只有那些提议称“皇伯”的,仍然认为称亲不对。


    这时吕诲已经被贬,闭门不出,他们知道形势不能阻止,就只针对称亲一项说不合适,更加放肆地诬蔑和诽谤,说韩琦串通宦官苏利涉、高居简,迷乱皇太后,这样才下了手诏;又针对我说我是首先提议的人,请求杀了我以谢祖宗。他们的奏章 正本传到宫中,副本便和进奏的官令一起传布。吕诲等人既然想领得罪名而离开,所以每次见皇上,言语都违逆不敬,只恐皇上不怒。皇上也多次下谕对中书省说,吕诲等人遇到皇上,不讲君臣之礼。然而皇上性情仁厚,不想因为濮王的事处置言官,所以就曲意包容,时间一长到了这一地步。知道他们不能再留,还多次派宦官,授给他们官职,到他们家召他们,而他们都不来,于是就让他们以原官职去到外地做官。濮议这件事,从中书最初提出,到最后称亲立庙,皇上没有说一句如何加封的话,只是虚心地把这事交给大臣和有关部门,只是听他们的而进行了典礼。不称“皇伯”而称“皇考”,自然是中书提出的决议,皇上也没有偏执的意见。而吕诲等人多次上书很长时间没有解决的原因,大概是因为皇上认为这事重大,不能轻易答复,既然已经降手诏不再议论这事,那称“伯”称“考”,一切置之一边不再讨论了,也并不是非要偏执于哪一个。皇上曾经对韩琦等人说,当年汉宣帝即位八年,才开始议论追尊皇考,近来中书省所奏的,为什幺这幺急呢?由此可以看出皇上是慎重的,不敢轻易去讨论,怎幺能说是过分地追封呢?说到中书省不敢用“皇伯”的称号那更是无稽之谈,只是遵从典故罢了,其他追封的礼数,都没有被议论,大概是“皇伯”“皇考”的称呼还没有定下来就已经结束了讨论,所以就没有工夫谈到追封的礼数。之后所讨论的,只是在园中立庙罢了。如吕诲等人大力引用哀帝、桓帝的事而加蒙蔽的事,都没有提到。开始时,吕诲等人既然决意要离开,皇上屈意挽留他们也不肯。赵瞻这个人,在几个人中尤其平庸低下,特别不知体统,在人前扬言说:“官家只不曾下拜留我罢了。”用此来自夸有德。而吕诲也对人说:“过去如果朝廷对于御史所提出的事,十件中能有三四件施行,让我们这些人遮羞,也不至于离去。”由此可以看出,朝廷对于濮议,难道有错吗?放逐那些御史难道是皇上的本意?而吕诲等人决意要走,难道只针对濮议吗?士大夫们只看到吕诲等人诬蔑的言论,而不知濮议这件事的来龙去脉,不深究吕诲等人的用心,只说他们因为进言而被贬就是忠臣,而争相赞誉他们,果然像吕诲等人所预料的那样。吕诲等人果然因此得了虚名,而荐举吕诲的人也想靠这个博取名声。宣扬皇上的恶而彰显自己的善,尚且不应当,更何况是诬蔑皇上来买自己的虚名呢?唉!假使吕诲等人的心迹不败露,诬蔑和诽谤得不到澄清,先帝的心志,不被后世所知,是臣等的罪过。因此公正地写出事实以备史官采用。


    读欧阳修此文,当时所谓公正的议论者的价值就可以想见了。那些建言者的本意,不过是想借此来立名,寻求因言得罪,那样名声会更加高,他们唯一的目的就在于此,而国家的利害,都不被他们放在心上。所以他们只是一天天搜求好的题目,拿来当做有利可图的奇货,稍有可乘之机,就卖弄口才,进行煽动。朝廷中那些不得志的人,互相勾结配合,百姓无知,也来附和,来势汹汹。有反对他们的,就被指为奸邪,必定要把人的嘴都堵上才算罢休。争论不过时,就发泄愤怒去诬蔑其个人品德,说韩琦勾结宦官,说欧阳修盗氵?甥女。考察当时攻击韩琦、欧阳修的言论,说:“乱大伦,灭人理。”说:“令人愤恨痛心。”说:“奸邪的人,希望并巩固自己所得的恩宠,处处为自己谋划,损害正义和孝道。”说:“千方百计地寻找,努力为自己辩解,欺骗蒙蔽皇上,敷衍谏官。”韩琦、欧阳修二人无论做人和辅佐皇上,他们的大节在人们面前非常坦荡,何尝有谏官们所说的这些呢。假使有像他们所说的,则这两人的罪,就不在施政是否得当,而在居心不良,那样他们就真的不能立于天地之间了。而难道真是那样吗?如果不是这样,那攻击他们的人,又居心何在?濮议不过是皇室的私事罢了,与天下的大计并没有关系,就是在皇室的私事中,也算非常小的事。而当时所说的士大夫们,因为沽名和泄私愤的缘故,推波助澜,无风作浪,不惜蒙蔽天下人而将矛头指向一两个担任大事的人。更何况王安石的变法,他事业的重大不能被平庸的人所容纳,比这又超过万万倍了。一个人狂吠而全国的人都来附和,本来就是这样,并没有不符合情理的,既然已经是这样,而谏官将**灭理,取悦皇上并固宠,粉饰自己欺骗蒙蔽的这种种的罪名加到王安石身上,难道可信吗?凭韩琦的耿直,而被诬蔑为结交宦官;凭欧阳修的高尚,而被诬蔑为盗污孤甥,那幺后面那些用来诋毁王安石的人格品德的,难道可信吗?区区一个濮议,是非是一句话就可以确定的,而有一个孙固与那些人不同的意见,奏章 还没有递上就已经被指责为奸邪了,那后面凡是为新法申辩的,都被指责为奸邪,能不当做类似的事来看吗?濮议一案,因为有欧阳修的这篇文章 ,它的是非曲直,才能够大略让后人知道,而熙宁、元丰年间的新法,因为王安石的《熙宁日录》被毁,后世只能看到一面之词,于是千古如长夜了,真是悲哀啊!


    而且还有一事需要注意的,就是治平年间(公元1064年~1068年)攻击濮议的人,就是熙宁年间攻击新法的人。王安石才参政,首先列出十件事弹劾王安石的,实际上是吕诲。吕诲在濮议时是主持最坚定而被贬职的。攻击新法最用力的是范镇、范纯仁。元祐时才执政而破坏新法的,是司马光、吕大防。而范镇、吕纯仁、司马光、吕大防,都是与吕诲一气的(欧阳修濮议没有提到司马光,而当时首先提出异议的实际上是他,满朝文武也因此而附和他。等吕诲等人被贬,司马光上书要求留下他们而皇上不许,于是就请求和他们一起被贬,皇上也不许。这都是明确记录在史书中的事实)。他们这些人后来攻击新法,自以为自己的大志向没有丧失。而后世读史的人,也认为他们有大的志向而不丧失。濮议这一段公案,在他们这些人看来不也自以为不丧失自己的志向吗?而考察实际情况,又怎样呢?


    凭当时朋党之间的成见如此严重,士大夫们争于意气如此激烈,掌权的人,只有不顾原则而进行调和,什幺也不做,只有曲意逢迎,取悦于当世,才有可能保存自己。如果有所举措,无论做的是善事还是恶事,都足以提供给对方题目,使他们找到借口,就如欧阳修濮议中所说的那样。而王安石毅然凭自己的力量,取消百年来苟且相沿的法度而进行改革,汇集天下的诽谤于一身,本来就该是这样。范仲俺所改革的不过是去除父辈做官子辈继承的陋习,完善了官吏考核的条文,缝补时弊中的一两件事罢了,然而已经惹得满朝攻击,仅三个月就已经不能在职位上坚持了。也幸亏仁宗任人不专,假如仁宗能像神宗对待王安石那样对待范仲淹,那幺王安石的恶名,范仲淹早就也有了,因而说范仲淹是没有完成的王安石,也可以说王安石是完成了的范仲淹。凭当时的形势,那万万不能不变法的就如同那般,而凭当时的风气,万万不能变法也是这样,我对王安石,不得不敬重他的志向而为他的遭遇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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