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言卷之二
3个月前 作者: 郑晓
九十九
御用左少監阮浪侍英廟南宮。浪下內官王堯者住蘆溝橋抽分。浪以南宮所賞鍍金梁扣绣茄袋,鍍金結束刀一把與堯。堯歸,飲錦衣指揮盧忠家,蹴毬衣,忠因見其袋、刀非常制,遂令妻進酒醉,忠解之。俄而入皇城,白衷行太監高平,以為南宮欲謀復皇儲,令浪遺堯以袋、刀賞忠,求外應。堯竟以此與浪義子趙縉皆凌遲,沒產。浪入詔獄,炮烙煅煉,苦慘備至,卒不承,死獄中。天順復辟,平、忠亦凌遲。贈浪本監太監。命儒臣撰文立碑。官縉子銳錦衣試所鎮撫。
一百
景泰元年九月,初令九卿內閣相移文書,名內閣移司,屬書孔目名。
一百一
永樂癸未至天順丁丑,五十五年,吏部尚書蹇、郭、王三公。何文淵、王九皋佐泰和也。天順丁丑至弘治乙丑,四十九年,凡十一人,而耿文恪再入吏部。正德丙寅至嘉靖丁未,四十二年,凡二十二人,羅、楊、李三公未任,王、許二公再入。永樂至弘治以前,冢宰無坐罪者。正德以後綵伏誅,陸、王謫戍,喬、熊、唐削籍。
一百二
南都之有參贊機務也,自黃忠宣公始也。黃公初至南都,為戶部尚書,尋兼掌兵部。裕陵即位初,始有參贊機務。蓋長陵崩後,仍稱北京為行在,則南都為京師,故稱機務。正統六年,定都北京,去行在,則當改為參贊留務矣。往時,參贊不專兵部。近時王端毅公以留臺參贊機務,後陞南京兵部尚書,又參贊。先是,靖遠伯王忠毅公兼南京兵部尚書,稱總督機務。正德末,新建伯王陽明亦兼南兵書,乃止稱參贊。
一百三
我朝雖設修撰、編修、檢討為史官,特有其名耳。實錄進呈,焚草液池,一字不傳。況中間類多細事,重大政體,進退人材,多不錄。每科京師鄉試考官賜宴,皆書冢宰內閣大臣,其先後相繼,竟不可考,他可知矣。
一百四
人言金石之文及志書可信,余嘗錄九卿題名,殊可笑。兵部尚書刻齊泰、鐵鉉,時未有北京也。況鐵以軍功陞,仍在行中,未嘗任部事。嘉靖中,一時五尚書,皆經略四方,未嘗至部,亦題其名。胡端敏公實為兵部尚書,代王時中,而李康惠公繼之,乃不書其名,名在侍郎中,又不書陞本部尚書。初建北京,設行部,部設尚書三人,侍郎四人,其屬六曹清吏司。以戶部尚書掌北平布政司事郭資、刑部尚書掌保定府事雒僉為尚書。僉坐事死,黃忠宣公代之。劉辰實為行部侍郎。今改「行」為「刑」,盡題名刑部。
江西通志首書寧王封於寧夏,而不知寧王之封大寧。大寧,即北平行都司地。永樂初,以其地畀朵顏三衛,遷都司於保定。
山東通志書齊王賢烶反,而不知反者賢烶之父榑也。他如此類,不可悉舉。
一百五
永樂中,解公、胡公出內閣,為廣西參議、國子祭酒。宣德四年,禮書華蓋殿大學士張瑛、戶書謹身殿大學士陳山以干請諸司,出內閣。改瑛南京禮部,山專教內豎書。景泰七年,江淵亦自內閣出為戶部尚書,代石璞。
一百六
國朝取天下於胡元,順帝遁去,而名號尚存。不得已,常遣使欲與通和。順帝崩,其子愛猷識理達剌稱帝塞外。洪武五年,上書諭元幼主,欲其通好,遣使取其子買的里八剌北歸。初,買的里八剌為我兵所獲,封崇禮侯,留京師。七年,遣使送崇禮侯北去。愛猷識理達剌死,其子脫古思帖木兒立。脫古思帖木兒,即買的里八剌也。二十一年,脫古思帖木兒為其下也速迭兒所弒,諸酋立坤帖木兒為可汗,而猛哥帖木兒為瓦剌王。是時,虜數侵邊。魏國公達、宋國公勝、凉國公玉、潁國公友德、西平侯英、成祖、晉王、周世子相繼討虜,虜亦擾我塞下。建文二年,虜中衰亂,其大酋脫列干等乃款塞。三年,坤帖木兒亦遣人歸款北平。是年,坤帖木兒死,鬼力赤立為可汗。永樂元年,遣指揮朵兒只恍惚等書諭可汗通好,不聽。再言諭,亦不聽。已而鬼力赤與瓦剌相讎殺,始皆遣人入貢,然亦數寇邊。四年,書諭可汗通好,勿拘留我使,不報。六年,書諭本雅失理。是時鬼力赤衰,虜中立本雅失理為可汗。七年,遣給事中郭驥使虜通好,虜不從,殺驥。上怒,乃封瓦剌酋馬哈木為順寧王,太平賢義王,把禿孛羅安樂王,以撓本雅失理。而遣淇國公、武城侯、同安侯、靖安侯、安平侯五將軍出塞討虜。五將軍入虜伏敗,沒於臚胊河。八年,成祖出塞討本雅失理及其臣阿魯台。十一年,遣人招阿魯台。十二年,瓦剌叛,侵邊。成祖北征瓦剌。是時,瓦剌數攻敗阿魯台,阿魯台乞保息塞外,遣使奉表稱臣,貢駝馬。上曰:「虜性黠詐,勢窮來歸,非其本心。然天地覆育,豈有所擇!」納其貢使,封為和寧王。久之生聚,畜牧蕃富,遂叛我,拘留我使,數寇邊。二十年,圍我興和。成祖怒,出塞討阿魯台。阿魯台北走,班師還。是年,阿魯台弒其主本雅失理而自立。本雅失理妻率其屬來朝,乞居內地避之。二十一年,成祖又出塞討阿魯台。阿魯台時為馬剌木之子脫歡所敗。二十二年,阿魯台部落侵塞上,成祖又出塞討之。
自順帝至鬼力赤,凡七世,其二世不可考。洪熙元年,馬哈木破阿魯台[一],欲自立,眾心不附,乃立元孽脫脫不花為主,居漠北。宣德元年,阿魯台、脫歡各遣人朝貢。是時,瓦剌強,而阿魯台弱。八年,阿魯台遣人自遼東入貢。上敕總兵巫凱曰:「往年虜使自大同、宣府入,今乃迂路從遼東來,謹防之。」瓦剌殘阿魯台,阿魯台遣人來告瓦剌之難,賜敕撫諭之。阿魯台為瓦剌所敗死,脫歡遣人朝貢,告殺阿魯台。阿魯台子阿卜只掩來歸,以為中府左都督。正統元年,脫歡與其酋朵兒只怕讎殺,脫歡遣人貢馬,且通兀良哈、女直,伺我塞下。二年,脫脫不花遣人貢馬。四年、五年數貢馬,亦數入塞。六年,脫脫不花及其太師也先遣人貢馬。八年,又貢馬。
也先者,脫歡之子也。當是時,脫脫不花弱,而也先強。也先又以其姊妻脫脫不花。數年間,挾脫脫不花遣人並入貢馬,凡得賜金帛無算,使人皆館京師,逾春始遣還。桀驁不恭,時時殺掠道路我往來通事,變詐出好語,告以中國虛實。也先因與通事言:「吾有子,請婚南朝公主。」通事皆許,紿之曰:「吾為若奏皇帝,皇帝許爾。」也先大喜,誇諸酋曰:「吾且進聘禮。」十四年春,遣二千人貢馬,曰:「此聘禮也。」朝廷初不知,答詔不及和親事。也先大愧怒。七月大舉,分寇大同、宣府。塞上諸城堡多陷沒,羽書紛至。遣駙馬都尉井源等四將軍統兵四萬,出禦虜。太監王振力勸上親征。八月庚申至土木,車駕北狩。十月,虜復至京師,索大臣出議和,迎車駕。以通政司參議王復為禮部侍郎、中書舍人趙榮為鴻臚卿,出見英宗,辭歸。時瓦剌可汗普化,即脫脫不花也。遣使貢馬尋和。十一月,也先又遣使索大臣議和,皆不許。
景泰元年,吏部辦事吏徐鎮上疏言:京官潜遣歸家,民心驚懼,乞禁止。時虜酋阿剌知院遣人貢馬請和,賜敕答之。虜遂至大同、宣府,京師戒嚴。阿剌又遣人貢馬。也先亦遣人至居庸關。我遣禮部侍郎李實、大理少卿羅綺、指揮馬顯,偕阿剌使人至瓦剌,貽書可汗,賜勅也先及阿剌。而脫脫不花遣皮兒馬黑麻貢馬至京。又遣右都御史楊善、工部侍郎趙榮、都指揮王息正、千戶湯胤勣,偕皮兒馬黑麻使虜。而李實等及也先使人把禿至京,把禿還,賜敕也先。八月丙戌,楊善等奉英宗還京,居南宮。景皇宴瓦剌使人於奉天門,英宗宴之南宮。已而脫脫不花、也先各遣人貢馬。賜敕也先,稱瓦剌都總兵答剌罕太師、淮王大頭目中書右丞相。二年,也先強盛,劫奪脫脫不花,而遣人貢馬。三年,遺書瓦剌可汗。是年,也先逐脫脫不花,收其妻妾太子人畜,獻良馬。二告捷。逾月,也先又遣人貢馬,請命使往來。上曰:「正統中緣使臣往來搆隙,幾危宗社。今聽虜使朝貢,優其賞宴便。」遂敕邊鎮練兵防虜。十一月,宴瓦剌使臣太尉察占、平章哈只呵力等二千九百四十五人於禮部。是冬,也先及其諸酋乞黃紫織金九龍紵絲,及金酒器、藥材、顏料、樂器、佩刀諸物。禮部言:「龍袍金器,非所宜用,乞勿與。」與藥材諸物。
數年間,也先人每至京,輒幾千人。出入驕恣,毆守衛,掠人財物,至欲騎入長安門。稍稍約束,即彎弓持刀,欲奪馬殺人。通事都督昌英每好語沮之,不聽,輒侮骂。貢使尚在京,時時入塞捕掠人畜。將官請勦,又以通好故,恐貪功啟隙,不欲與虜戰。虜益驕,東結朵顏,西交哈蜜,胁赤斤蒙古,往來窺塞下。四年正月,瓦剌使還,敕也先曰:「太師求答使,朕恐使交搆,彼此懷疑,以故不遣。太師遣人多,二次三千餘人。邊將堅請謝絕,朕念太師忠義,姑聽使人入京。自後可少遣,遣時與總數文書,否,守關者閉不納。太師並各頭目差正副使二十二人,陞都督、都指揮、指揮、千戶等官,賞金相犀帶九鈒,花金帶九,素金帶三,花銀帶一。其三十餘人貢馬、貂鼠皮,賞織金綵表紵絲二萬六千四百三十二,絹九萬一百二十七,衣靴帽萬。諭太師知之。」是月,也先攻敗脫脫不花,奔兀良哈,依沙不丹。沙不丹殺脫脫不花,也先遂自立為可汗。十月,也先遣哈只貢馬、貂鼠、銀鼠皮,書稱大元田盛大可汗。田盛,華言天聖也。末書添元元年。下禮官會議答書。吏科都給事中林聰言:「輒稱可汗,不可。宜諭以順逆。」安遠侯柳溥言:「宜仍稱瓦剌太師。」并下廷議。禮官胡滢等言:「大元田盛大可汗固不可從,若可汗乃隋、唐以來北狄酋長之常稱,非中國所禁,稱為瓦剌可汗便。」上令再議。儀制郎中章綸言[二]:「稱可汗則彼益強橫,稱太師則彼必惭憤。封為敬順王或稱為瓦剌王便。」再下廷議。滢等復言:「稱瓦剌可汗便。」言官盧祥、李鈞[三]、路壁等以為不便,宜仍稱太師。上曰:「也先雖桀傲,亦能敬順朝廷,宜如議稱瓦剌可汗。」敕文武督兵大臣曰:「也先擅易名號,其所遣使從大同來,或從宣府、甘肅來,奸計叵測,京師備禦不可不嚴。爾等其選兵訓練,條上長策,聽便宜行事。」并敕沿邊守將。十一月,瓦剌使臣貢玉石五千九百斤,却令自售。也先弟賽因諸酋並遣人貢馬。
時也先新立,恐諸部不附,欲與中朝通好,貢市往來,不復深入寇掠。然數年賞賜費,亦不下百萬。天順初,也先有平章哈剌者,逐也先走死,部落遂分散。而孛來(加肉)王子強。孛來殺哈剌,立小王子。小王子之名始此,不知其所自起。孛來尋弒小王子。天順二年春,孛來寇陝西。三年秋寇大同,抵雁門,烽火達於京師。俄又寇宣府。五年寇河西,入蘭州,關、隴震動。六年,孛來衰,而毛里孩、阿羅出、猛可三酋逐孛來,共立脫思,亦稱小王子。脫思者,故小王子從兄也。小王子弱,不能馭。而諸酋毛里孩、阿羅出、孛羅出始入套,爭水草,不相能,以故不敢深入為寇,時遣人貢馬。成化初,阿羅出結癿加思蘭,孛羅出結毛里孩,各為黨,出入河套。我漢人被虜去及罪人走塞外者,又為之鄉導。元年,遂入榆林塞。二年,毛里孩入寇陝西。三年,又入榆林塞,入大同塞。是年,癿加思蘭殺阿羅出,併其眾而結蒲魯都。蒲魯都僭稱可汗,以癿加思蘭為太師。脫思不知其所終。五年,孛羅出、癿加思蘭入榆林塞,又入寧夏塞,掠至固原。六年,阿羅出、毛里孩、也烈忽屢入陝西塞。八年,都御史王越總制關中軍務,言:「自虜據河套,邊人大擾,乞搜套,復東勝。」上遣武靖侯趙輔為總兵,出搜套。輔以疾還,遣吏部侍郎葉盛行邊,上方略。盛言:「增兵守險便,河套、東勝之役,未可輕議。」遂止。九年冬,虜遣人貢馬。十年,虜寇大同、宣府及莊浪、寧靜,深入鞏昌、平凉。然亦遣人貢馬。十二年,寇宣府。十三年,寇宣府。蒲魯都、癿加思蘭遣桶哈阿忽剌千七百五十人,貢馬、駝五千。
當是時,癿加思蘭女妻蒲魯都,欲代蒲魯都為可汗,恐眾不己服。又欲殺蒲魯都,而立幹赤來為可汗。蒲魯都知之,索幹赤來。癿加思蘭匿不與,遂相仇殺。十五年,蒲魯都殺癿加思蘭,併其眾。十六年,蒲魯都入榆林塞,尚書王越率兵出塞捕虜,至威寧海,斬虜首四百三十七,封威寧伯。十七年,亦思馬因入大同塞。十八年,又寇大同。十九年,入大同、宣府塞。二十年,戶部尚書余子俊提兵禦虜,虜退去。
是時,虜眾分散,反復相殘,並陰結朵顏,伺我塞下即貢馬,諸酋各以部落通中國,恐中國左右,以故難深入,彼自相猜,不能久留內地。未幾,蒲魯都衰,而把禿猛可稱小王子,及其太師亦思馬因、知院脫羅千,屢遣人貢馬。弘治初,把禿猛可死,阿歹立其弟伯顏猛可為王。虜中太師官最尊,諸酋以王幼,恐太師專權,不復設太師。三年,伯顏猛可及其諸酋與瓦剌酋并遣人貢馬。時馬文升為兵部尚書,僉都御史許進巡撫大同。進數條邊事,戎政修明。中朝大臣知進進疏,至輒允下。進嘗貽書小王子,言通貢之利。小王子、瓦剌二種聞進威名,遣哈桶察察少保等貢馬,凡三年三貢。多至三千人,少不下二千,皆從猫兒莊入,留大同,遣數百人至京師。當是時伯顏猛可幼,新立,瓦剌亦衰,以故數年間,我無虜患。
七年,遂大舉寇陝西。十年,寇甘、凉。其酋火篩,小王子部落也,最強悍,結諸部寇大同、宣府。歸正人言虜謀且深入,敕侍郎許進督軍,劉大夏轉餉,禦虜。又召王越總制陝西軍務,經略哈密。是時,虜亦貢馬。十二年,虜迭入榆林、大同、寧夏塞,亦遣人貢馬。十三年,火篩入大同、宣府塞,京師戒嚴。火篩屢寇邊,獲財畜,日強盛跋扈,與小王子爭雄,糾諸部入寇。上遣都督李澄守潮河川,張晟居庸關,襄城伯鄘紫荊關,侍郎李介經略宣、大,王宗彝黃花鎮、天壽山及居庸、白羊關,史琳紫荊、倒馬關,備虜。是秋,虜入榆林塞,冬入偏頭關。十四年秋,火篩入花馬池,至固原大掠。自後虜寇關、隴,輒由花馬池矣。十五年秋,虜入大同塞。時劉大夏在兵部,秦紘總督陝西軍務。十六年,虜入榆林塞。十七年,兀良哈結小王子寇邊。小王子遂稱求貢,否且深入。諜言虜諸酋期分道並犯黃裏。黃裏者,華言京城也。上詔見內閣劉健等,議兵事。是秋,虜入大同塞。上銳意討虜,太監苗逵數請出師[四]。大夏力言不可,乃已。是冬,虜入花馬池、清水營,攻陷清水營。起楊一清經略陝西。正德元年,改一清總制軍務。一清請復守東勝,據河套水草之利。會泰陵崩,逆瑾專政,一清去,不果。是年,大夏致仕。四年冬,虜入花馬池,殺總制尚書才寬。
先是,小王子太師亦不剌有女許嫁小王子,而小王子之弟阿爾禿厮娶為子婦,小王子恨之,欲殺阿爾禿厮、亦不剌。是年,二酋奔出河套,入西海,攻破西寧諸族,據其地而居之。二酋尋歸小王子,未幾,亦不剌殺小王子長子阿爾倫台吉,復走入西海。八年,虜入宣府塞。十年,朵顏北虜入馬蘭谷,殺參將陳乾。是秋,虜深入固原、平凉。十一年春,虜入榆林塞,秋入宣府塞。十三年,入寧夏塞,大掠秦、隴。十六年,虜入花馬池。瓦剌西徙,與土魯番相讎殺。
小王子三子:長阿爾倫台吉、次阿著、次蒲官嗔。阿爾倫台吉二子:長卜赤、次乜明,皆幼。著稱小王子。阿著死,眾立卜赤,稱亦克罕。卜赤死,而不及兒台吉稱小王子。或曰不及兒台吉即乜明,或曰卜赤子也。阿著二子:曰吉囊,曰俺答。阿不孩亦不剌部從吉囊,火篩部從俺答。而小王子種落又盛。
一百七
知人不易得,楊文貞不知王文端,葉文莊不知于肅愍,彭文憲不知李襄敏,李文達不知葉文莊,丘文莊不知王端毅,倪文毅不知莊定山,馬端肅不知劉忠宣,崔文敏不知王虎谷,張文忠不知王陽明。
一百八
諸司印玖疊篆,御史印捌疊,文淵閣印玉著,將軍掛印柳葉。
一百九
蔣用文初名武生,以字行,儀真人。洪武中為御醫,永樂八年陞院判,專侍文華殿。用文能視病制方,性謹願恭恪,有行義,達世務。東宮每效規益。卒之明年,仁宗贈太醫院使,謚恭靖。官其長子生善為院判。
一百一十
巡撫之名實始於洪武辛未,是年敕遣皇太子巡撫陝西也。建文中,遣侍郎夏忠靖等二十四人充採訪使,巡行天下。永樂辛丑,遣尚書蹇忠定等二十六人巡行天下。宣德庚戌,遣侍郎于肅愍、周文襄等六人出巡撫也。建文、永樂巡行大臣,並以給事中佐之。
一百一十一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慎哉,慎哉!江彬領兵殺一家二十口報功,論死,得脫。朱寧淫人之妻而殺其夫,逃入豹房。二人皆得幸康陵,竟罹極刑。以語言竿牘之間,陷人於死,豈無果報!况竊上權、矯王命而殺人!是一事而得二斬罪矣。况又不止於一事一人乎!慎哉,慎哉。
一百一十二
趙古則撝謙,餘姚人。洪武初徵修正韻,眾以謙年少,黜為中都國子監典簿。同官論事不直,罷歸。築考古臺,述六書之旨,注聲音文字通及易學提綱諸書,凡三百餘卷。大臣薦,召為瓊山教諭,進所注書,不報,還瓊山。
初,謙來京,宋濂遣子仲珩受業。謙歸,仲珩校正韻,多用謙說。謙六書之學最精,既沒,門人柴廣敬以聲音文字通進。學書者心好之,莫得而見也。謙於世利聲華澹然無罣礙,直義所在,目無王公,以此厄窮無悔。卒于番禺。
一百一十三
姚廣孝謚恭靖,邵元節文康榮靜。又有太醫院判蔣用文恭靖,院使袁寶襄敏,太子太保、尚書、掌太醫院事許紳恭襄。
一百一十四
國初,李太師、胡丞相、凉國公諸獄未可知。若于少保、石總兵諸獄詞,恐未為無枉。即劉瑾、錢寧、江彬亦未必有反謀,坐奸黨可也。武定積惡負恩,本有死罪,近言官所指,法官所擬,亦難服其心,侯爵終當復。惟曹賊反,是實。
一百一十五
近見敘名臣者,多不及武臣。如總兵馬永、梁震、王效、桂勇,山西戰將張世忠,安慶守將崔文、楊銳,漕運顧仕隆,錦衣王佐,豈可多得!即內臣,如王岳、徐智、范亨、懷恩、覃昌,鎮守陝西晏宏,河南呂憲,皆忠良廉靖,縉紳所不及也。
一百一十六
丘文莊公言我朝文臣有謚始於姚恭靖公、胡文穆公。恐恭靖未可謂為文臣,謂之武臣可也。文臣賜謚,實始於王文節公。文節於建文元年四月贈翰林學士,賜諡。[五]永樂中改謚忠文。
一百一十七
正統末,雲南木麓川賊酋叛,遣兵數十萬討之,東南騷動。于時浙江葉宗留、福建鄧茂七、廣東黃蕭養相扇而起,各擁眾數十萬,僭號攻城,殺掠吏民。湖、貴苗、獠,兩廣瑤、僮亦叛。分遣文武大臣為鎮守、總督、提督、參贊、協贊軍務、巡撫、巡視、總兵、副總兵、參將、分守、協守、守禦,每省多至數十人,少亦不下十數人。所在聚兵各數十萬。浙江,侍郎孫元貞,副都御史軒輗;福建,尚書金濂,侍郎薛希璉;兩廣,侍郎揭稽、李棠,都御史楊信民;貴州,侍郎侯進,寺丞□□;湖廣,都御史王來、李實;四川,都御史李匡,侍郎羅綺。
一百一十八
薛文清公山東巡按時,嘗言內外風憲緘默。都御史顧佐惡之。薛考滿,署平常,以故不得進階封贈父母。
一百一十九
正統己巳,大統曆二至日晷,晝夜六十一刻。岳文肅公大異之。識者以為用事大臣任私智,廢曆法,必有搖本之禍。八月,六師陷土木。
一百二十
孝慈、仁宗二皇后,開基育聖,功邁莘塗,德超任姒。列后濟美,宜家之教戢於坤裳,逮下之恩深於樛木。百八十年餘,未嘗有臨朝干政者。正統中,天下休息,孝誠之功。正德末,國統中絕,非孝康為之內主,禍未可知也。然當是時[六],四楊在內閣,可為勤勞王家者矣。
一百二十一
翰林始得謚「文」,餘不得與,不知出何令典。鄭文安,儀文簡,吴、楊二文恪,魏文靖,葉、王、邵三文莊,何文肅、王文毅,皆非翰林。彭從吾易名惠安,林見素有改謚之請,未見施行。然亦有官至內閣不得謚「文」者,馬、許二襄敏,王毅愍、陳莊靖是也。
一百二十二
禹貢夾右、碣石入於河,今遮洋運道也。浮于汶,達于濟,浮于濟、漯,達于河。會通河也。浮于淮、泗,達於河,淮安至徐、沛也。沿于江、海,達於淮、泗。
國初,海運沿于江、海也。永樂初,中欒之運,達于淮、泗也。浮于江、沱、潛、漢,江西、湖廣之道也,未必盡同,大勢若此。剑閣雲棧,通於秦始皇時,故梁州貢道[七],西傾因桓,是來浮潛,逾沔入渭,亂河也。其不浮潛沿江,從今儀真出淮安者,蓋吴城邗溝以通江、淮之道,禹時未通,又須入海溯淮,太遠故也。浮于積石,至于龍門西河,今蘭州北折而東,為河套,轉入中國山西之西,陝西之東之河道是也。然禹時可通貢,今皆不可行,何也?漢儒亦云此不能通舟。倪文毅公嘗疏乞復漕運,以足兵食,而紓民力。略曰:
「今關、陝所需,皆山西、河南所給。而三方之地,俱近黃河。其間雖有三門、析津、龍門之險,然昔漢、唐糧餉,由此而通。即今鹽船木筏,往來無滯。今令戶部所計,山西米豆必運貯榆林及保德州縣諸倉,河南米豆必運貯潼關衛及陝州諸倉。其諸州衛地,皆瀕河,可通舟楫。踵往古故迹而行,免當今陸運之害。公私之利,奚啻萬萬!況今河道當潼關之北數十里,接連渭河,可通陝西及鳳翔、鞏昌。渭河西流數千里,接連洛河,可通延安,及北上源可通邊堡。渭河西流三百餘里,接連涇河,可通慶陽。又龍門之上舊有小河,徑通延綏。倘加修濬,必可行舟。此宜簡命水部之臣,示以必行之意,相度地行,按求古跡。某處避險,可以陸運,某處可以立倉倒運,某處可以造船裝運。淤塞悉加導滌,漕河務在疏通,毋憚一時之勞,而失永久之利。如是則不但三方之困可紓,雖四方之物無不可致矣。」
一百二十三
洪武三年,置太宗正院,正一品。二十三年[八],改為宗人府,以秦王為宗人令,晉王、燕王左右宗政,周王、楚王左右宗人。掌皇九族六親之屬籍,以時修其玉牒,書子女適庶名封生卒婚嫁謚葬。凡宗室陳請,為聞上,達材能,錄罪過。比建都北京,永春侯王寧,洪熙、宣德武定侯郭玹署事。正統三年始建府如南京。西寧侯宋瑛,嘉靖中京山侯崔元署事。寧、瑛、元皆駙馬都尉。玹,仁宗貴妃弟。
一百二十四
嘉靖己丑二月,禮部言:悼靈皇后正位中宮,上佐宗祀者七年,禮宜祔享太廟。但今九廟已備,唐、宋故事,后於太廟未有本室,創別廟祀之。禮喪服小記「婦祔於祖姑,祖姑三人,則祔於親者。」孝惠太皇太后實皇考獻皇帝生母。悼靈皇后主請祔奉慈殿孝惠太皇太后之側。制曰可。丙申八月,孝惠神主遷於陵殿。禮官言:初擬奉遷悼靈皇后於奉祀殿旁室,今殿無旁室,惟斜廊兩廡,似非奉安元后之地,且不足以容鼎俎。惟殿盡西一室,空虛清閟,所宜遷奉,歲時享祀。或有事祭告祖宗、列聖,宜一體設饌。但不啟匱,不定祝稱,斯為合禮。制曰可。又言:謚稱悼靈,考之謚法,類非全美,宜更定褒稱。是月,改謚孝潔皇后。
一百二十五
太祖陵不知祔葬幾妃。今陵祭旁列四十六案,或坐或否,大抵皆妃嬪也。成祖十六妃,謚葬皆不可考。然皆祀於陵。仁宗諸妃陪葬,惟三妃別葬金山。宣宗諸妃陪葬,別葬金山者一妃。英宗遺詔,皇妃他日宜合葬。惠妃亦須遷來,以後諸妃次第祔葬。今止睿皇后合葬裕陵,諸妃皆葬金山,惠妃尚葬桃山,竟無陪葬者。憲宗十二妃,皆葬金山。惟恭肅、端順、榮靖皇貴妃葬天壽山永陵。諸妃陪葬,不由隧道,列於外垣之內,寶山城之外,明樓之前,左右相向,以次而祔。然孝潔皇后亦不入永陵,諸妃亦如之。
一百二十六
蜀有邵道人,年七十餘,始至慶陽,慶陽前事不能知。道人館慶陽周家,築土被衲,晝夜露坐。郡中諸少年爭事道人為弟子,道人不開口言,率頤指色授。人人見道人頤指色授,亦輒心解。為奔走,輒當道人意。道人喜視人病,令病人張目,又令張口噓,即知病人可活。目諸弟子,諸弟子置飯病人前,道人出袖中鐵尺,橫飯上,誦大悲呪已,起尺摩病者曰:「瘥矣,不可活。」道人移出,病家問死期,出指示日數,輒驗。
道人不取謝錢。每歲正月始活一人。取尺布裏衲,衲完弗復取。病家有見飯飯道人,列碗案上,不問多少,盡飯。若加飯,更列碗不食。飯草惡,道人顧喜更謝;造美食,不食。飯雜暈物,第擇去暈物,終不欲更造。道人又喜飲水,鄉野人聞知,爭入城願觀道人飲。諸弟子令鄉野人碗水案上,無問多少,飲輒盡。冬月水冰,聞道人齒間瀺瀺聲,頃之肩踴面紅,汗下如雨。
慶陽李忠脛瘍,久不愈,問道人,曰:「此祟也。汝往聘某氏,謂其女醜,將更聘,女慚死,此其祟汝。」李大驚,伏地頓首,請奈何,道人曰:「今遇我,三日解矣。」瘍果瘥。
卒之日,設几三層,坐其上。諸弟子夜登几旁,守道人。夜半霹靂隱隱起屋脊,俄有戈甲士馬戰斗聲,諸弟子懾伏地。天明起視,道人死也。
一百二十七
吾鄉入國朝,名臣輩出。開創時,文成、文憲籌畫軍旅,興制禮樂。未四十年,而有靖難之事,則遜志效夷、齊之節。又未五十年,而有岳狩之事,則肅愍收宗、李之功。又未八十年,而有南昌之變,則端敏發其奸,忠烈死其難,陽明平其亂。此皆焯焯在國史者。內閣今纔七人,文簡、文懿、文毅、文正、文忠,皆能稱其職矣。若章文懿純心正學,師表海內,稱為「大老」,又不可以功名論也。
一百二十八
邵文莊公言運法五變:一曰海運,二曰海陸兼運,三曰支運,四曰兌運,五曰改兌。恐未然。予謂運法凡三變,初海運,再海陸兼運,三漕運。已而漕運之法又二變,初轉運,再兌運。已而兌運又有支兌、改兌、遮洋,一總猶海運。但不自太倉開洋遶出登萊大洋,只從天津入海運至薊州耳。轉運雖變為兌運,而淮、徐、臨、德四倉尚存。改兌,即改支兌者為兌運。其為兌運一也,非變也。今考洪武末及永樂初,蘇、松、浙江歲糧,俱輸納太倉,由海道達直沽。洪武中,航海侯張赫、軸轤侯朱壽;永樂初,平江伯陳瑄皆督海運。
及建北京,江南糧一仍海運。一渡江,由淮入河,抵陽武。陸運至衛輝,沿衛、沂、潞達通州。永樂五年,議者言,北京軍餉,河運不能給,須兼海運。今海船少,歲運不過五六十萬石。且未設官專領,事不歸一。請於太倉設海道都漕運使司,擇文武大臣中公勤廉幹者充使。行移如布政司,提調各衛所海船并出海官軍。文皇令再議。九年,始命工部尚書宋禮、都督周長等發山東十六萬五千人,濬元會通河,自濟寧至臨清三百八十五里,以通漕舟。十年,禮言海船造辦太迫,請造淺船五百,由會通河運淮、揚、徐、兖諸郡糧百萬石,補海運一年之數。十二年,瑄等始議轉運蘇州等府并兖州送濟寧倉,河南、山東送臨清倉交收,浙江并直隸官軍,於淮安運至徐州;京衛官軍於徐州運至德州;山東、河南官軍於德州運至通州,名為支運,一年四轉。十三年,增造淺船三千餘,乃罷海運遮洋船,兌三十萬石。內六萬入天津倉,二十四萬直沽渡海入薊州倉。
江南巡撫周文襄議裏河民運多失農月。始令民運於淮安、瓜州,補給脚價,兌與運軍衛所,出通關付繳。宣德八年,參將胡亮言:江西、浙江、湖廣、江南船,各回附近水次領兌,南京、江北船於瓜、淮領兌,其淮、徐、臨、德諸倉,仍支運十之四。浙江、蘇、松等船,各就本司府領兌。不盡者,仍於瓜、淮交兌。其北邊一帶,如河南、彰德於小灘,山東濟南州縣於濟寧,其餘水次倣此。成化七年,都御史滕昭議罷瓜、淮交兌。裏河官軍將江船於江南水次交兌。民加過江之費,視遠近為差。十年,議淮、徐、臨、德四倉支運糧七十萬石,改就水次兌軍,名為改兌。
一百二十九
宣德三年,敕南京刑部侍郎段民考察在京百司,以民廉介端謹也。民字時舉,武進人,永樂二年進士,庶吉士,與修永樂大典。除刑部主事,又與修五經、四書、性理大全,進員外郎、郎中。十九年,陞山東左參政。
當是時,索唐賽兒急,盡逮山東、北京尼。既又盡逮天下出家婦女[九],先後幾萬人。民撫定綏輯,曲為解釋,人情始安。
上再征虜,敕民舟車轉餉,節約曲筭,省財力,民不擾,事集。上在道中,敕民與巡按御史考所過郡縣吏。宣德二年,召充會試考官。三年,召入南京戶部,為右侍郎。尋改南京刑部。九年卒官,貧不能喪。吴文恪公力為經紀,始克殮[一0]。成化間,葉文莊請褒民,不果。
一百三十
孝皇召見劉忠宣公,諭曰:「事有不可,每欲召卿商量。又以非卿部內事而止。今後有當罷者,卿可寫揭帖,密封進來。」對曰:「不敢。」上曰:「何?」曰:「先朝李孜省可為鑑戒。」上曰:「卿與我論國事,豈孜省營私害物者比!」曰:「臣下以揭帖顯行,是亦前代斜封墨敕之弊。陛下宜遠法帝王,近法祖宗。事有可否,外付之府部,內咨之內閣,可也。如有揭帖,日久上下俱有弊。且非後世法,臣不敢效順。」上稱善久之。
一百三十一
馬鈞陽嘗上疏言,國制:僧、道府各不過四十人,州三十人,縣二十人。今天下百四十七府,二百七十七州,千一百四十五縣,額該僧三萬七千九十餘人。成化十二年,度僧十萬。成化二十二年,度僧二十萬。以前所度僧、道又不下二十萬人,共該五十餘萬人。以一僧一道食米六石論之,該米二百六十餘萬石,足當京師一歲之用。況不耕不織,賦役不加。軍民匠灶,私自披剃而隱於寺觀者,又不知其幾。創修寺觀,遍於天下,自京師達之四方。公私之財用於僧、道過半,乞嚴加禁約。
一百三十二
嘉靖十年三月朔,敕諭:「朕仰惟太祖肇創洪圖,奠清宇宙,掃除腥穢,復我文明。克享天心,君臨億兆,必自上世之積,乃出中夏之元聖。顧追報之典未舉,而昧幼之懷罔遂。朕躬承祖鑒,恭行大禘禮。今孟夏之吉,祀始自出之祖于太廟,奉皇祖配。每逢辛丙之年一舉。著為成範,欽哉。」親撰祝文,定擬神牌、冠服、陳設、圖儀,凡祭書神牌于太廟,曰「皇初祖帝神」,南向;太祖配位,西向。
一百三十三
孝陵奉祀禮,專敕皇親,如西寧侯駙馬都尉宋琥是也。成化十五年,專敕魏國公徐俌。弘治九年,俌改守備南京,專敕駙馬都尉楊偉。正德八年,偉卒,協同守備西寧侯宋愷兼掌行祭禮。正德十六年,愷還京,禮部請命南京協同守備豐城侯李旻奉祀。上曰:「孝陵奉祀,先年有專官,奉敕行禮。恁部裏還議擬來說。改敕魏國公徐鵬舉,令掌南京中府事。」蓋琥、俌、偉、愷、鵬舉,皆皇親也。然自愷以協同守備兼掌祀事,而官無專設矣。亦或暫令守備代行,不為常典。嘉靖十三年,鵬舉解守備,仍奉祀行禮。
一百三十四
弘治二年,徽王乞升鈞州為府。王端毅公上言:「今肅府在蘭州,瀋府在潞州,荊府在蘄州,岷府在武崗州。立國多者八九十年,少不下四五十年,未嘗改府。徽府乞將鈞州升為府治,割汝州、郟縣、魯山、寶豐、商州、許州、襄城、長葛、臨潁、郾城、鈞州、密縣、新鄭,改隸所轄,不惟異乎前四府仍舊之典,且啟前四府改為之端。況今各處災荒,軍民凋敝,欲興此役,實非所宜。兼且州之與府,於王頗無所與。改與不改,於王似無輕重。」上是其言,移書諭王。
一百三十五
成化中,太監張敏卒,姪太常寺丞苗,傾貲上獻,乞侍郎。上曰:「苗本由承差,若侍郎,六部執政不可,可授南京三品。」左右急持官制請,竟得南京通政使。
是時四方白丁、錢虜、商販、技藝、革職之流,以及士夫子弟,率夤緣近侍內臣,進獻珍玩,輒得賜太常少卿、通政、寺丞、郎署、中書、司務、序班,不復由吏部,謂之傳奉官。閣老之子若孫,甫髻齔已授中書,冠帶牙牌,支俸給隸,但不署事。朝參大抵多出於梁芳之門。弘治間,馬端肅公言:「京官額一千二百餘人,傳奉官乃至八百餘人,內實支薪俸者九十一人,冗官莫甚於今日。請因災汰罷。」上從之。
一百三十六
參贊軍務者,始於洪熙元年。以武臣疏於文墨,選方面部屬官,於各總兵處整理文書,商確機密,於是有參贊參謀軍務,總督邊儲。景泰中,大同參政丹陽沈固、宣府參政崑山劉璉、山東參議會稽周頤、廣西副使劉紹如、劉清輩,又以郎中、給事中稱參贊軍務也。
一百三十七
王文恪公曰:「予在翰林,與陸廉伯語及楊文貞。廉伯曰:『文貞功之首,罪之魁也。』予問為何。廉伯曰:『內閣故有絲綸簿,文貞晚年以子稷故,欲媚王振,以絲綸簿付之。故內閣之權盡移中官。』」余亦不知其然否。及余入內閣,見歷朝詔誥底本皆在,非所謂絲綸簿乎?不聞送入。況中官之專與否,不在一簿之存亡也,顧人主信用何如耳。廉伯之言不知何所從授,天下皆傳之。
一百三十八
永樂元年冬,定軍功襲替例。自後洪武、永樂、宣德年軍職絕,不論堂兄弟姪,并襲。成化十七年,以都御史何喬新言,凡軍職絕,非立功人子孫,不得襲。弘治十八年,又稍許立功人親侄孫已襲者,得沿襲。正德十四年,兵部尚書王瓊又請堂兄弟姪並得襲。十六年,兵部尚書彭澤言瓊議非是,復不許襲。會兵部火,群失職者流言[一一],得復襲。嘉靖十年,兵部尚書王憲曰不可。稍酌議立功人絕,同時親弟侄得襲。其侄孫以下及堂兄弟侄,除親祖例前相沿人自立有軍功者,扣襲。其無功侄孫以下,至堂兄弟侄等,及沿襲後別無立功者,不許襲。旁子孫革職者,俱收總旗。
一百三十九
徐王宿州馬公,高后父也。配鄭氏,無子。初立廟太廟東。洪武四年,即王居立廟。
滁陽王定遠郭子興首事濠、梁,徐王避兵,以高后托之,遂育為己女。卒於和陽,葬滁州。夫人張氏三子,長戰沒,次陷沒,幼以陰謀伏罪。次夫人張氏一女,為皇妃。生蜀王、豫王、如意王。豫王即代王。洪武元年建廟滁陽。楊王,高皇外王父也。墓在盱眙。王姓陳,揚州人,卒年九十九。無子,長女即淳皇后。廟初在太廟後,即墓立廟[一二]。三王皆有歲時祭。時鳳陽又有以功封鞏昌侯贈陝國公謚宣武者,與滁陽王同名。武定侯英同母兄弟也。
一百四十
洪武十一年,封周王於河南開封,一郡惟一王府。今則郡王三十九府,輔國將軍二百一十二位,奉國將軍二百四十四位,中尉而下不計矣。洪武年間,軍職二萬八千有奇。成化五年,軍職八萬二千有奇。成化迄今,不知增幾倍矣。洪武初年,錦衣卫官二百五員,今一千七百餘員。此祿俸所以不足也。嘉靖八年春,詹事霍韜奏云。
一百四十一
嘉靖己丑夏,勳臣六十五人,公六人,侯二十二人,伯三十七人。開國者三人而已,南京魏公、滇南黔公暨武定侯也。餘皆靖難、征虜、平蠻、捕倭、討賊、擒叛之功。而外戚恩澤封者,乃十有六人。文臣封爵,如李善長韓國公,汪廣洋忠勤伯,劉伯溫誠意伯,茹忠誠伯,徐有貞武功伯,楊善興濟伯,王越威寧伯,王守仁新建伯。或沒世而革,或再傳而罷,甚者戮及其身。惟王驥以麓川功,子孫尚襲靖遠伯。劉瑜近得嗣誠意伯。
一百四十二
和寧王阿魯台,文皇封之。卒宣德間,子阿卜只奄率其家屬部落來降,授左都督。其子後陞錦衣指揮使。英宗賜姓名和勇。以紫荊、香爐功,擢至都督同知。勇子忠,忠子誠,襲錦衣使。
一百四十三
宣德三年五月,蔡福、朱廣、薛聚、于瓚、魯貴、李忠伏誅。福都督,廣、聚、瓚皆都指揮,貴指揮,忠千戶。福等在交趾守乂安,被賊圍。福不戰,率廣等降賊,且教賊造攻具,攻東關。我兵九千餘人,憤欲焚賊營。福等又令百戶牟英告賊,賊殺盡九千餘人。遂攻昌江等城,福又歷說各城人降。嘗至清化,馳馬城下大呼曰:「守城者可見幾全首領!不然,肝腦塗地。」為和州羅通等大骂而去。至是,則送福等歸京師,悉棄市,籍其家。
一百四十四
寘鐇之亂,本仇鉞反正之功,封咸寧伯。巨鐺張永攘為己功,一時惡黨如谷大用、馬永成、陸誾、魏彬,冒以運籌獲封。永兄弟富泰安伯,容安定伯;谷大寬高平伯,大亮永清伯;馬山平凉伯;陸永鎮平伯;魏英鎮安伯。
一百四十五
成化辛卯十二月,悼恭太子薨。茂陵方以國本為憂。泰陵在西宮,已二歲,顧左右莫敢言者。既正位東宮,孝貞皇后恩勤如己出。而貴妃萬氏者,名保護之。是時輔臣疏云:外議皆謂皇子之母因病另居,久不得見,人情事體未順。請令就近居住,俾皇子便於接見,庶遂母子至情。逾月,而孝穆紀后崩矣。輔臣舉宋李宸妃故事,斂葬皆如禮。弘治初,始建奉慈殿供養。
一百四十六
孝陵、長陵皆中宮先崩,不立繼后。獻陵至康陵,后皆後帝崩。裕陵二后,茂陵三后,蓋孝肅、孝穆、孝惠,皆母以子貴,尊稱之號也。成化戊子季夏,孝莊崩,廷臣議葬事,云合葬裕陵,祔食英廟,宜如漢文之於呂氏,宋仁之於劉后。茂陵重違孝肅意,未允。彭文憲公、姚文敏公率郡臣伏闕號哭,竟得如請。
一百四十七
國初,偽漢陳友諒為勍敵,偽吴張士誠次之。吴能西擾建業,我則不敢越鄱陽而取武昌矣。是時,以長興侯耿炳文守長興,江陰侯吴良守江陰。長興守,則陸騎不能出徽、歙,所以斷平江之掌股;江陰守,則師舟不敢窺通、泰,所以扼平江之襟喉。吴不我擾,而陳氏滅張氏繼之矣。
一百四十八
小說云:永樂二十二年雷震奉天殿,下詔求言。主事蕭儀首言徙都北平非便,長陵震怒,加以極刑。時科道亦多云朝廷不宜輕去金陵,以致此變,因劾與議諸大臣。上命言官與大臣俱跪午門前對辯[一三]。都御史陳瑛言:「言官白面書生,不知大計,宜加重罪。」旨令侍臣詰問再三,得夏忠靖公解之,遂令各回衙門辦事[一四],否則又有蕭儀之禍矣。陳瑛已于永樂九年有罪[一五],下獄死。
一百四十九
康陵時,司禮鐺王岳、范亨忠義果直,為逆瑾所忌。亨以正德元年十一月二日充南京凈軍。瑾黨長隨王成等,追至臨清小沙灘縊殺之。十六年四月二十六日,詔旨贈官祭葬。亨兄璋,授世錦衣百戶。
一百五十
開國功臣封公侯世襲者,券云:謀逆不宥。其餘若犯死罪,爾免二死,子免一死。若封公侯而子孫世襲指揮使者,則云:其餘死罪免二次。
一百五十一
明氏據蜀,東阻瞿塘,北恃金牛,自謂我師不能克。洪武四年春,湯中山為水帥,率廖永忠輩,以舟師由瞿塘趨重慶;傅潁川為陸帥,率顧時輩,以步騎由秦隴趨成都。瞿塘果堅守,中山不能進,而潁川已直擣階、文,破綿、漢矣[一六]。所謂出其不意,攻其不備者也。潁川既圍成都,中山方有重慶之捷。
一百五十二
國初,駙馬多功臣子弟。如韓國公李善長子祺尚臨安;東川侯胡海子觀尚南康;西寧侯宋晟子琥尚安成,瑛咸寧;吉安侯陸仲享子賢尚汝寧;汝南侯梅思祖姪殷尚寧國;鳳翔侯張龍子麟尚福清;武定侯郭英子鎮尚永嘉;長興侯耿炳文子璿尚江都;西平侯沐英子昕,左都督袁洪子容,皆尚公主。
一百五十三
貞惠安和景皇后汪氏,金吾左卫指揮使泉之孫女。正統中,冊為郕王妃。父瑛銓兵馬指揮。己巳,景帝即位,立為皇后。祖泉兩進左都督,瑛右都督。尋以無子廢。冊皇太子見濟母杭氏為后[一七]。復辟之歲,改稱郕王妃。瑛亦仍為兵馬指揮。三月,進瑛錦衣僉事。成化中,復皇后位號。
一百五十四
弘治甲子六月,虜中走回人云:聞虜中欲擄黃裏。黃裏者,京城也。時北虜小王子求貢,朝廷既許而不至,且聞有異謀。又走回人云:朵顏頭目阿爾乞蠻領三百人與北虜通和,小王子與一小女寄養,引誘入寇,而大同亦告急。於是泰陵欲出軍,召劉東山面議。東山力言京軍不可輕出。上曰:「文皇朝頻年出兵,逐虜數百里,未嘗失利。」對曰:「文皇時,何時也!有糧有草,有兵有馬,又有好將官,所以得利。今糧草缺乏,軍馬罷弊,將官鮮得其人,軍士玩於法利,不能殺賊,且又因而害人,徒費財物,有損無益。」師遂不出。
一百五十五
曲靖,雲南之襟喉也。洪武十四年九月朔,傅友德、藍玉、沐英三將軍率甲士三十萬南征。偏師由永寧趨烏撒,大軍由辰沅趨貴州。大軍遂克普定,進攻曲靖。偽梁司徒達里麻果悉精兵十餘萬,屯曲靖,拒我師。我師急渡白石江,遂平曲靖,而潁川復城烏撒,以通永樂之兵,克七星關以通畢節之道,雲南亦破,而偽梁王走死滇也。
一百五十六
洪武三十一年六月,武官選簿齊泰由兵部左侍郎進尚書。至建文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附選,齊公已不僉名。十二月初七日選,則茹為尚書,并公姓亦不載矣。豈北平事急,公有軍旅之役耶!近見新官供詞,往往有云「鄭村埧殺敗齊尚書軍馬」者,豈公時輟部事,理戎務耶!或謂公倡晁錯之議,及北平兵起,復偃然。後守令庸懦,如景隆者為元帥,卒以誤國。豈公固未嘗居守耶!據選部如此,附之備考。
一百五十七
唐虞時,天下分九州,又析為十二州。夏九州,分為五服。商謂九有。周九州六服。秦三十六郡。兩漢十三部。西漢之衰也,縣、邑、道、侯國一千五百八十七。東漢則一千一百八十矣。晉十五道。唐十道。宋三十三路。元十一省,二十三道。
我朝洪武初,都建康,鳳陽為中都。分天下為十三布政使司。永樂中,以北平為北京,建康遂為南京。又平安南,為交趾布政司。割川、湖廣南地,為貴州布政司。宣德中,棄交趾。今兩直隸,十三布政司,統府一百五十二,州二百四十,縣一千一百三十四,百九十三卫,二千五百五十四所,宣尉司十二,宣撫司十一,招討安撫司十九,長官司一百七十七。朝鮮、安南來朝者五十六國。速溫河等地面五十八。奴兒干、烏思藏等都司所領卫所二百三十八。
一百五十八
撫州吴與弼,天順中石亨薦之,命行人赍敕書束帛造其廬,以伊、傅禮聘之。與弼拜使,即言朝廷厚意,當赴闕謝恩。但本意不受官職,就辭幣。比至,授左諭德,引見文華殿。上問曰:「久聞高義,特聘爾來,如何不受官職?」對曰:「微臣草茅賤士,少嬰疾病,不能出仕。今年六十有八,衰朽,實不堪供職。」上曰:「宮僚亦從容優閑,不必辭。」對曰:「朝廷之職,臺諫之次,宮僚為重。」上曰:「宮僚亦眾,不專勞先生。」不允所辭,終不敢應。於是賞文幣四表裏,羊酒柴米,遣太監牛玉送至館。
上顧謂李賢曰:「此老非迂闊者,務令就職。」與弼終不就。三辭後稱病。上謂賢曰:「與弼既來,如何不受職。若受職,亦不相拘,聽其自在。候秋凉欲歸,亦不固留。以俸祿養其終身,不亦可乎!」復命賢諭意,亦不受。留京兩月,具本再辭。上曰:「既以行人聘來,還以行人送歸。」再與敕書,令有司月供食米,以贍終身。與弼感激,無以報稱,條陳十事上之。復上表謝恩而去。
一百五十九
新會舉人陳獻章屢試禮部不第,成化五年遂還山養母。十五年,彭惠安公為廣東左轄,朱中丞英總兩廣軍事,交薦。旨下吏部,移文藩司,趣令赴京[一八]。以舊疾未平,母年加老,辭不赴。郡縣促駕,不得已,十九年三月造朝。五月,吏部奉旨:「恁部裏還考試了[一九],量授職事來說。」時獻章方病,七月赴考,俄疾作,復歸寓。八月,上疏言母老病,求歸甚切。九月上旨:「陳獻章既巡撫等官薦[二0]他學行老成,可用。今懇切求回養母,吏部還查,聽選監生願告回家的例來說。」吏部覆請,上旨:「陳獻章既係巡撫等官薦他,今自陳有疾,乞回終養,與做翰林院檢討去,親終疾愈,仍來供職。」獻章上疏謝去[二一]。
一百六十
北邊有戎警,則設總制大臣,或都御史,或尚書侍郎兼憲職。自巡撫以下,皆稟受節度。東路宣府、大同一員;西路陝西、延綏、寧夏、甘肅一員。蓋黃河自金城出中國,經戎地東行,南入中國。在大同西界偏頭、河曲、延綏,東界府谷、神木之間。故西路有警,則宣、大遊兵駐河東濱;東路有警,則延、寧遊兵駐河西濱。戎入套,則西路之警,出套則東路之警。西路總制治固原,在延慶、凉、洮[二二]之中。東路則往來於宣、大。嘉靖中,改總制為總督。
一百六十一
正統十四年,虜至京城。榜購能擒斬也先者賞萬金,封國公。景泰元年,購殺也先者賞銀五萬兩,金萬兩,封公,官太師。殺伯顏帖木兒、喜寧等,賞銀二萬兩,金千兩,封侯。
一百六十二
祖訓,內府禁密,不許蓋造離宮別殿。正德間,左右近倖獻諂希恩,內起新宅、佛寺、神廟、總督府、神武營、香房、酒店,外起鎮國府、總督府、老兒院、玄明宮、教坊司新宅、石經山、祠廟、店房。嘉靖改元,詔令在內內官監、工部、錦衣卫、科道官,在外撫按查勘,拆毀改正。或存留別用,變賣還官。官匠因是陞官,查革。
一百六十三
永樂六年十一月,敕太子太師淇國公丘福,吏、兵部尚書兼詹事蹇義、金忠,學士兼左春坊大學士胡廣,右春坊大學士兼侍講黃淮,右庶子兼侍講楊榮,左諭德兼侍講楊士奇,右諭德兼侍講金幼孜,輔導皇長孫。
一百六十四
正德二年,逆瑾矯敕,戒諭百官,勒罷公卿臺諫數十人。又指內外忠賢為奸黨,矯旨榜朝堂。略曰:
奸臣王岳、范亨、徐智,交通內閣劉健、謝遷,尚書韓文、楊守隨、林瀚,都御史戴珊,郎中李夢陽,主事王守仁、王綸、孫槃、黃昭,檢討劉瑞,給事中楊禮敬、陳霆、徐昂、陶諧、劉蒞、艾洪、呂翀、任惠、李光翰、戴銑、徐蕃、牧相、徐暹、張良弼、葛嵩、趙士賢,御史陳琳、貢安甫、史良佐、曹蘭、王弘、任諾、李熙、王蕃、陸崑、張鳴鳳、蕭乾元、姚學禮、王昭道、蔣欽、簿彥徽、潘鏜、王良臣、趙佑、何天衢、徐鈺、楊璋、熊倬、朱廷聲、劉玉玄云。遂停日講。而尚寶司卿崔璿、御史姚祥、主事張瑋荷校兩長安門及張家灣,謫戍邊。
一百六十五
正德年間,親王三十位,郡王二百十五位,將軍、中尉二千七百位,文官二萬四百,武官十萬。衛所七百七十二,旗軍八十九萬六千。廩膳生員三萬五千八百,吏五萬五千。其祿俸糧約數千萬。天下夏秋稅糧,大約二千六百六十八萬四千石,出多入少,故王府久缺祿米,衛所缺月糧,各邊缺軍餉,各省缺俸廩。今宗室王二等,將軍三等,中尉三等,主君五等,及疏庶人、罪庶人凡五萬餘。文武官益冗,兵益竄名投占,徒煩抽補召募,名數日增,而實用日減。加以冗費無經,財安得不盡,民安得不窮哉!
一百六十六
正統初,建文君出滇南至廣西。一日呼寺僧,謂曰:「我建文皇帝也。」寺僧大懼,白官府,迎至藩堂,南面跌足坐地,自稱朱允炆。曰:「胡滢名訪張儠傝,為我也。」眾聞之悚然,聞於朝。乘傳之京師,有司皆以王禮見。比至,入居大內,以壽終,葬西山,不封不樹。
提學鄞黃潤玉嘗見之,言其狀貌魁梧,聲如洪鐘。云帝嘗賦詩曰:「牢落西南四十秋,蕭蕭華髮已盈頭;乾坤有恨家何在?江、漢無情水自流。長樂宮中雲氣散,朝元閣上雨聲收。新蒲細柳年年綠,野老聲吞哭未休。」或曰帝頂顱偏頗,高皇知其必不終,嘗匣髡緇之具,戒之曰:「必嬰大難,乃發此。」以故遂為僧去。又曰帝性穎敏,能為詩,高皇命賦新月,曰:「誰將玉指甲,抓破碧天痕?影落江湖裏,蛟龍不敢吞。」曰必免於難。又嘗賦金陵詩曰:「是日乘輿看晚晴,葱葱佳氣蒲金陵。禮樂再興龍虎地,衣冠重整鳳凰城。」後至貴州金竺長官司羅永菴,嘗題詩壁間,其一曰:「風塵一夕忽南侵,天命僭移四海心。鳳返丹山紅日遠,龍歸滄海碧雲深。紫微有象星還拱,玉漏無聲水自沉。遙想禁城今夜月,六宮猶望翠華臨。」其二曰:「閱罷楞嚴磬懶敲,笑看黃屋寄雲標。南來瘴嶺千層迥,北望天門萬里遙。款段久忘飛鳳輦,袈裟新換龍袍。百官此日知何處,惟有群烏早晚朝。」
一百六十七
正德五年八月,寧夏獻俘入東安門,上親賜宴勞頌。繫寘鐇於諸王館。錦廣等下錦衣獄廷鞠,奏上,皆伏誅。寘鐇弟寘錓、寘鎢坐黨,廢庶人。
太監張永初見上,乘間出懷中疏,奏逆瑾十七事,且言其將為不軌。上怒,夜縛瑾,坐謀反凌遲。三日,諸被害者爭拾其肉嚼之,須臾而盡。九月,吏部尚書張綵,錦衣指揮楊玉、石文義,坐瑾黨伏誅。內閣曹元削籍。盡革瑾所行亂政害人事。焚與瑾往返書劄文字。論平寧夏及誅瑾功,封仇鉞為咸寧伯,內閣進勳廕子。又封諸太監兄弟為伯者七人。以楊一清為戶部尚書。南京御史張芹劾李東陽當瑾擅權亂正時,禮貌過於卑屈,詞旨極其稱贊,及他人奏誅瑾,則攘功受賞,不顧名節。東陽引疾辭,不允。
一百六十八
楊文襄公與太監張永西征也,嘆息泣謂永曰:「藩室亂易除,國家內變不可測,奈何?」永曰:「何謂?」公曰:「公豈一日忘情,顧無能為公畫策者。」遂促席手畫「瑾」字。永曰:「渠日夜在上旁,上一日不見渠不樂。今其枝附已成,耳目廣矣。奈何!」公曰:「公亦天子信幸臣,今討賊不付他人,付公,上意可知。公試班師入京,詭言請上間語寧夏事[二三],上必就公問。公於此時上寘鐇偽檄,并述渠亂政,凶狡謀不軌,海內愁怨,大亂將起。上英武,必悟,且大怒誅瑾。瑾誅,柄用公。公益矯瑾行事。呂強、張承業暨公,千載三人耳。」永曰:「即不濟,奈何?」公曰:「他人言,濟不濟未可知,言出公,必濟。顧公言時,須有端緒,且委曲。上萬一不信,公頓首請死,願死上前。即退,瑾必見殺[二四]。又涕哭頓首,得請即行事,無緩頃刻。漏機事,禍不旋踵。」永勃然作曰:「老奴何惜餘年報主乎!」已而永入京,請見如公策,竟誅瑾。
一百六十九
或曰:今內閣一人兼四官非禮。此不然,顧其人稱否耳。唐、虞三代盛時,大禹嗣崇伯,為司空,加百揆,三官也。其帥師征苗,又兼士師蠻夷、猾夏之職。伊尹為冢宰,領阿衡,又兼師保,太甲稱為師保,高宗稱為阿衡,意當時亦胥封爵,非四官乎?周公以魯侯代太公為太師,兼冢宰,領東伯。召公以北燕伯入為太保,代周公為冢宰,領西伯司馬。畢公以列侯代周公為太師,領東伯。皆四官也。景泰時,陳芳洲一人領五官矣。
一百七十
正德中,吏部三尚書,張綵坐瑾黨死,陸完坐宸濠黨,王晉溪坐奸黨亂政,皆論死,減謫戍。石文隱公代晉溪,有匿名書帖吏部門云:「莫做莫做,莫賀莫賀,十五年間,一連三箇。」
一百七十一
嘉靖十五年九月,上奉章聖皇太后,率皇后妃嬪謁天壽山七陵。又謁恭讓章皇后、景皇帝后陵於西山。上拜長陵六陵,陳后陵、西山二陵各遣官行禮,孝陵、顯陵亦如之。
一百七十二
大同初叛之歲,失總兵官所佩「征西前將軍印」,職方請給新印。余為主事,白郎中,總兵印文柳葉篆,請改印文。或稱別將軍,或增減其字。恐原印在叛軍處,有事時行文奏報,真偽不可辨,誤事非小。往年,胡忠安公在禮部,失「行在禮部之印」,改鑄「行禮部印」,此在內衙門尚然,況邊鎮兵權,又反側不靖時乎!郎中不以為然。
一百七十三
永樂甲午十一月,上諭行在學士廣,侍講榮、幼孜曰:「五經、四書,皆聖賢精義要道,其傳註之外,諸儒議論有發明餘蘊者,爾等采其切當之言,增附于下。其周、程、張、朱諸君子性理之言,如太極通書、西銘正蒙之類,皆六經羽翼。然各自為書,未有統會,爾等亦別類聚成編,務極精備,庶幾垂後。」廣等總其事,舉朝臣及教官有文學者同修,開館東華門外。明年九月書成,上御殿受之,群臣表賀。蓋未及一年而成,可謂太速矣。時文貞輔獻陵南京監國,故不預。
一百七十四
歷代名臣奏議,成祖敕纂之書也。永樂丙申十二月成,進覽刊布。
先是,上以璽書諭皇太子,令翰林儒臣採古名臣如張良對漢高;鄧禹對光武;諸葛孔明對昭烈;董、賈、劉向、谷永、陸贄奏疏之類彙錄,以便觀覽云。今此書無序,亦無監纂、編纂官職名。是時,西楊在南京佐太子監國,正危疑之際也。
一百七十五
中山王初夫人張氏,繼夫人謝氏。王出師歸,孝陵諭王曰:「卿夫人好鞭撻人至死,此不足佐卿,朕為卿擇一佳婦。」謝夫人是也。謝夫人生四子、四女。女長即仁孝皇后,次代王、安王妃,又次未聘。永樂丁亥,仁孝皇后崩,長陵諭謝夫人:「朕欲得夫人季女,繼中宮。」夫人曰:「妾女不堪上配聖躬。」長陵曰:「夫人女不歸朕,更擇何等婿耶?」季女竟不敢受人聘,從佛氏為尼於南京聚寶門外,所謂王姑庵者是也。嘉靖中,霍文敏公為禮書,毀之。
一百七十六
宣德五年二月,上奉皇太后,率皇后謁長陵、獻陵,駐天壽山。上請皇太后令輔、義、士奇、榮、幼孜、溥六臣見行殿。皇太后曰:「皇帝數言卿數人贊輔多用心。今國家清寧,生民無事,固祖宗垂佑,亦卿等之力。」輔等頓首對曰:「皇上聰明睿智,敬天法祖,仁愛兆民,以致康濟之功[二五]。此皆皇太后聖德大訓,臣等實無寸補。」皇太后曰:「我有何德!上由祖宗積善垂慶。卿等皆先朝舊人。自今更須協力一心,非但國家蒙福,祖宗神靈昭鑒在上,亦必敷祐卿等,俾卿等子孫安榮永世。」命上賜六臣酒饌、白金、文綺。
一百七十七
山西三傑:喬公宇,王公雲鳳,王公瓊。白岩以德量勝,虎谷以節概勝,晉溪以才略勝。然而晉溪有功於民社矣。
一百七十八
嘉靖庚子、辛丑,北虜吉囊、俺答連入太原,直至平陽、潞安。大同將士不用命,山西諸將望風潰散,不肯力戰。總兵王陞、白爵、李蓁、張達及巡撫龍大有、劉臬相繼下詔獄。四總兵論死,兩巡撫戍邊。已而四總兵千方營解,得脫死,立功自贖,輒以功報,得復舊物。兩巡撫尚未脫士伍。(校勘記
[一]「馬哈木破阿魯台」 原本「破」作「被」,誤,據嘉靖本改。
[二]「章綸言」 原本「言」作「吉」,誤,據嘉靖本改。
[三]「言官盧祥李鈞」 原本「鈞」作「钩」,誤,據嘉靖本改。
[四]「太監苗逵數請出師」 原本「逵」作「達」,誤,據嘉靖本改。
[五]「賜諡」 原本脫一「諡」字,據嘉靖本補入。
[六]「當是時」 原本脫一「是」字,據嘉靖本補入。
[七]「通於秦始皇時故梁州貢道」 原本「皇」作「王」,據嘉靖本改。
[八]「二十三年」 嘉靖本作「二十二年」。
[九]「既又盡逮天下出家婦女」 原本「家」作「嫁」,誤,據嘉靖本改。
[一0]「始克殮」 原本「克」作「充」,誤,據嘉靖本改。
[一一]「群失職者流言」 原本脫一「流」字,據嘉靖本補入。
[一二]「即墓立廟」 原本衍一「即」字,據嘉靖本刪。
[一三]「俱跪午門前對辯」 原本「辯」作「辨」,誤,據嘉靖本改。
[一四]「回衙門辦事」 原本「辦」作「辨」,誤,據嘉靖本改。
[一五]「陳瑛已於永樂九年有罪」 原本脫一「已」字,據嘉靖本補入。
[一六]「穎川已直擣階文破綿漢矣」 原本「綿」作「錦」,誤,據嘉靖本改。
[一七]「見濟母杭氏為后」 原本「杭」作「抗」,誤,據嘉靖本改。
[一八]「趣令赴京」 原本「趣」作「取」,誤,據嘉靖本改。
[一九]「恁部裏還考試了」 原本「了」作「乃」,誤,據嘉靖本改。
[二0]「既巡撫等官薦他」 原本脫一「他」字,據嘉靖本補入。
[二一]「獻章上疏謝去」 原本「去」作「云」,誤,據嘉靖本改。
[二二]「涼洮」 原本「洮」作「兆」,誤,據嘉靖本改。
[二三]「請上間語寧夏事」 原本「間」作「問」,誤,據嘉靖本改。
[二四]「即退瑾必見殺」 原本脫「必見」二字,而衍「奴餵狗」三字。據明史紀事本末卷十三劉瑾用事條增刪。
[二五]「以致康濟之功」 原本脫一「致」字,據嘉靖本補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