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五
3个月前 作者: 余继登
成化六年,顺天府尹阎铎以岁饥坐视民患不能赈济,为户科所劾,遂降衢州府知府。其府丞而下,并巡城御史,俱加罚有差。祖宗朝急于民瘼如此,今稍宽矣。
太平、芜湖、荆州、沙市、杭州税课,旧无抽分官。成化七年,工部尚书王复始请添部属三员分往抽分。竹木变银为营缮费,是年所得仅千两。后至者以多得为能,至万余两。岁岁加增,朘削无极。言利之臣贻害如此。
祖宗之世,最重封爵,如公侯伯,皆论功定议。盖积其前后之功,无官可酬,乃始加之,非如千百户指挥可累级升也。自都督同知赵辅征两广回,大肆赂遗,遂得封伯;后太监刘永成侄左都督聚亦以微功得宁晋伯。无复旧制,而人亦不以得爵为难矣。
大理卿王槩为按察使时,以旌异得赐诰命。后历副都御史、大理卿,以品秩相同不得请给。上疏乞恩,诏特许之。旧制,大臣无有两给三品诰命者,有之自槩始。
北直隶旧止巡抚一人。成化八年九月,兵科都给事中梁言:“畿内八府,境土广远,巡抚一人兼理边备,卒遇有警,恐误事机。乞以河间、保定以南六府,专委都御史陈濂巡抚。其苏州抵密云一带边关,及顺天、水平二府属,另择重臣一人专督,兼理巡抚之任。”部覆从其言,乃以命都御史张纲。二巡抚之设自此始。
成化时,给事中白昂言:“大理寺审录,有词称冤,人犯驳回在外衙门再问,多偏执己见,不与辩明。或用非法重刑,锻炼成狱囚。人虑其驳回,必加酷刑,虽有冤枉不敢再言。今后有问招不明拟罪不当者,俱乞改调相应官员问理,不许锻炼成狱。违者虽无赃,亦依律问罪,送吏部改调。”从之。
成化时,都御史李宾言:“在外官司听断官民词讼,动辄罚人财物。始则暂寄官库以欺人,终则通同库役以入己。又预备稽考告讦,假立文簿,虚作支销。宜行禁革,严治其罪。”从之。
成化七年立春,以星变避殿御奉天门。便服进春,免贺。
成化八年元旦,以星变免庆贺,群臣但具朝服,行八拜礼。
旧制,殿试在三月初一日,状元率进士上表谢恩在初六日。成化八年,以悼恭太子发引,改殿试于十五日,至今因之。
成化时,广东按察司言:“妇人犯笞杖并徒罪者,例俱单衣的决。但其间所犯多缘连累,且索怀廉耻之人,一被刑辱,终身莫雪,甚为可悯。乞自后除奸盗不孝与乐妇的决,余悉纳钞赎罪。遂著为令。
成化时,宣府龙门所火焚官草五十七万余,有司获纵火者以闻,命即斩以徇。籍其家资以抵草数,不足则令经收看守官补之。
成化时,总督漕运都御史张鹏请给僧道度牒,鬻米济荒。宪宗曰:“僧道给度,不宜太滥。且鬻米之数,所得几何?而所损于国者多矣。其在官吏监生,尚不可以为常,况此辈乎?其勿许。”
河东盐池,旧止以巡按巡视。成化九年三月,户部郎中文志贞言:“巡按等官不得以时临视,故人得私贩,官盐阻坏,客商少中,无以济边用之急。请岁遣御史一人,往彼禁治料理。岁满更代,如巡茶之例。”乃始设河东巡盐御史。
旧制,时享太庙,俱于近午时行礼。成化九年四月初一日,时享太庙,是日日食,百官当救护。礼部奏请早行庙享礼。
旧制,廪膳生员考黜者,仍追食过廪米。成化九年,北直隶提学阎禹锡始奏免还官。
故事,四品官父母死,有祭无葬。成化九年八月,少詹事柯潜父死,特赐以葬,时以为荣。
御史杨守随言:“爵赏不可以无律,名器不可以假人。顷因山东灾伤,许办事及寄名吏纳银免考,悉依资格选用。幸门一开,越次授职,荡无纪极,争相黩货以规骤进,其于害政莫此为甚。”宪宗批答曰:“朕患吏道不清,严考试以为进退。今若募胥吏入赀赈饥,免考登仕,是教吏贪也。御史言是,其亟罢此例。”按奸吏舞文以贪贿,挟贿以买官,倚官以剥民。故每遇开例,吏之加纳者半,吏治不清,民生不遂,多由于此。宪宗此旨,百世所当遵也。
程明道、伊川二先生,祖家保定博野县人,其五世祖端明殿学士羽始迁洛阳。成化间,博野知县裴泰建言请立祀,命有司春秋祭祀。
成化年间,因擒获妖人,追其妖书图本,备录其名目,榜示天下,以晓谕愚民。其书有:《番天揭地》、《搜神记经》、《金龙八宝混天机神经》、《安天定世》、《绣莹关》、《九龙战江神图》、《天空知贤变愚神图经》、《镇天降妖铁板达通天混海图》、《定天定国水晶珠经》、《金锁洪阳大策》、《金锋都天玉镜》、《六甲明天了地金神飞通黑玩书》、《通天彻地照仙炉经》、《三天九关夜海金船经》、《九关亡返纂天经》、《八宝擎天白玉柱》、《夫子金地历》、《刘大保泄漏天机伍公经》、《夺天册》、《收门纂经》、《佛手记》、《三煞截鬼经》、《金锁拦天记》、《紧关周天烈火图》、《玉盆经》、《换天图》、《飞天历》、《神工九转》、《玉瓮金灯记》、《天形图》、《天髓灵经》、《定世混海神珠》、《通玄济世》、《鸳鸯经》、《锦珊瑚》、《通天立世》、《滚雪裘》、《银城论》、《显明历》、《金章紫绶经》、《王贤镜》、《四门记》、《收燕破国经》、《通天无价锦包袱》、《三圣争功聚宝经》、《夺天策》、《海底金经》、《九曜飞光历》、《土伞金华盖》、《水鉴书》、《照贤金灵镜经》、《朱书符式》、《坐坛记》、《普济定天经》、《周天烈火图》、《六甲天书》、《三灾救苦金轮经》、《智锁天关书》、《感天迷化经》、《变化经》、《镇国定世三阳历》、《玄元宝镜》、《玉伞锦华盖》、《换海图》、《转天图》、《推背书》、《九曜飞天历》、《弥勒颂》、《通天玩海珠》、《照天镜》、《玄天宝镜经》、《上天梯等经》、《龙女引道经》、《穿珠偈》、《天形图》、《应劫经天图》、《形首妙经》、《玉贤镜》、《透天关》、《尽天历》、《玄娘圣母亲书》、《太上玄元宝镜》、《降妖断怪五家经》、《金光妙品》、《夺日金灯》、《红尘三略》、《照天镜》、《九关番天揭》、《天神图》、《金锋都天玉镜》、《玉树金蝉经》、《玄娘圣母经》、《七返无价紫金船》、《银城图样》、《龙凤勘合》。
僧官常琇者,拜故南和伯方英为父,修武伯沈煜、泰宁侯陈桓、丰润伯曹振、锦衣指挥王珩,皆与交好。琇至各家饮酒,皆设鼓乐,琇每招妓与乱。后其徒因与争寺产,因发其通英妾诸罪。遂并下锦衣卫鞫实,琇杖发辽东充军,煜、桓、振、珩各坐罪停俸有差,仍命都察院出榜晓示。此真可为官员交好奸僧之戒也。
成化时,刑部主事张鼎言:“固原平京乃三边总会之所,虏寇侵犯,累从此入。宜置立总府。”诸臣会议,乃命左都御史王越驻扎固原,总督诸路军马。陕西总制始此。
成化时,以街渠污秽壅塞,为工部所奏。逮兵马指挥并巡城御史、锦衣卫官校于狱。
成化十年十二月,有自宫者五十余人,日赴礼部喧诉求进。尚书邹干以闻,命锦衣卫执之。枷项于礼部前,并各大市街示众。
宁晋伯刘禄,成化十年袭父爵,次年三月卒。宪宗以禄幼,且袭爵未久,惟赐祭,不予葬,且免辍朝。命有司著为令。
成化十一年冬,有自宫聚至四五百人,哄嚷求收用。宪宗云:“此辈逆天悖理,自绝其类,且又群聚喧扰,宜治以重罪。但遇赦宥,锦衣卫其执而杖之,人各五十,押送户部,如例编发海户当差。是后有再犯者,本身处死,全家发边远充军。礼部移文天下禁约。”
成化十二年二月朔日食,望月食。
成化时,锦衣卫奏:“京城内外,盗贼生发,前后捕获七百余人,其中强盗多系僧人。乞自后僧行道童不给有司文凭私自来京者,缉出俱发边卫,并罪其所主之家。”从之。
成化时,九卿以灾异陈言,内一款:“军民服色器用,近多僭越。服用则僭大红织金罗段遍地锦;骑坐则僭描金鞍■〈革占〉减银鞦辔;首饰则僭宝石珠翠。今四方丝贵金少,率皆坐此。宜严加禁约,违者即重罪而没入之。此侈风在今更甚,尤宜禁止。”
成化时,大学士商辂因灾陈言,内一款:“臣闻天下之治乱,系下情之通塞。太祖高皇帝临御之时,自群臣以及民庶,于可言之事,许直至御前陈说,所以广耳目,达下情也。皇上承嗣以来,诏求直言,而人多顾忌,不肯尽言。意者,听言之道未至乎?望明诏在廷群臣,凡致灾之由,弥灾之策,悉陈以闻。
成化时,定西侯蒋琬言:“养兵之利,莫善于屯田。今竭东南民力,漕运以实京庾;又劳八府民力,飞挽以供边饷。民兵俱弊,费出无经。屯田之利,则未遍举。且大同、宣府等处,膏腴土田,无虑数十万顷,悉为豪强占种。租税不供,稍遇兵荒,全仰内郡。其八府良田,又多为势要之家妄以抛荒奏乞,日渐侵剥,失业之民,控诉无所。脱使边关有警,内郡何由接济?运河有阻,京师何所仰给?居安思危,不可不虑。乞令户部会议,遣刚正给事中、御史二员,视往年甘肃增粮事例,检勘丈量,定著科额。八府民田,亦乞严立禁条,不许豪夺。庶几兵民足食,内外有备。”
成化间,户部覆甘肃巡抚宋有文奏言:“边储亏折非独甘肃为然,如辽东、大同诸处,往往事觉,盘究未报。大抵粮储乃生民膏血,而边方险远,类难急致。其间侵盗之徒,率多延缓,以觊脱免。今宜定为通例,凡盗粮五十石、草一千束、钱帛直银二十五两者,仍用常典。多者一如近例,监追充军。四倍其数,则无问文武职官吏典斗库部运诸人,虽宥不赦。正犯或有逃故,逮其亲属。如此则粮不重费,人知谨守。”疏上,诏如议。且令正犯逃故,于同爨至亲家属追之。
成化时,礼部覆整饬边备兵部侍郎马文升奏:“光禄寺筵宴夷人酒饭菲薄。”宪宗曰:“宴待诸夷本柔远之道,所以尊隆国体,起其瞻仰。非但饭食之而已,必器具整齐,品物丰洁始称。今后筵宴并酒饭处,令光禄寺堂上官视之,仍以礼部官一员督察。有不遵者并治以罪。
成化十二年七月,京师西城,有物夜出伤人。其色黑,踪迹之不可得。上乃于禁中祭告天地曰:“臣以菲薄之资,抚盈成之运,顾政事之多缺,致灾异之荐臻。兹者京城内外,有物夜出,残害军民,惊动闾巷。夫变不虚生,必有所自,意者或用度不节,致伤民财欤?或土木烦兴,过劳民力欤?或忠言不闻,下情无由上达欤?或仁政不施,实惠未能下究欤?夙夜兢惕,罔知攸措。伏惟大造垂慈,曲赐矜悯,赦过宥罪,转祸为祥,俾妖物潜消,居人安妥。臣当祗谨天戒,循省愆尤,期维新于政令,以图报于大恩,不胜惓惓恳祷之至。”大学士商辂等亦条上时政阙失,请付所司行之。当时君臣尚有遇灾而惧、警惕修省之意。
昭德宫内使汪直得宠于宪庙,自黑眚之后,命出外调察物情。直布衣小帽,乘驴骡往来京城内外,人不之知。直刺得外间隐事,以取信于上。上益委任,遂谤及诸大臣,权宠赫弈。又委官校四外缉事,不拘京官藩臬,动皆拘系西厂。或夜入其家,搜其财物,刑其妻女,朝臣惴惴不自安。于是大学士商辂及万安、刘珝、刘吉上疏极言其害,言:“陛下委听断于汪直,直又寄耳目于群小如韦瑛、王英辈,大张声势,蠹众害人,使大臣不安于位,小臣不安于职,商买不安于市,行旅不安于途,士卒不安于伍,庶民不安于业。因条列其不法事以上,谓如此不已,国之安危或未可知。”宪庙从其言,为罢西厂。责汪直退还本监,调韦瑛边卫差操,散遣诸校尉。人心快之。然帝意犹未释然,会御史戴缙以九年满不得升,窥知意旨。遂上疏言:“皇上近以灾变,敕令臣工修省,未闻有进贤退不肖革弊厘奸者。独太监汪直缉奸恶,惩贪赃,释冤抑,禁宿弊,皆合公论而服人心。”假建言之名,以颂直功德。疏成,先以草托直所厚锦衣千户吴绶示直,令直先为言于帝而后奏之。疏奏,帝大悦。于是直复开西厂,洞察益苛,破家毁族,人不堪命。缙意望升都御史,乃止得尚宝少卿。
乡试小录前旧有吏典掌行科举及生员誊录对读二条,成化十三年,以少詹事黎淳言始削去之。淳又言:“士子有文理差错、行文有疵、表失平仄、字画差错者,皆宜究治。”礼部覆议:“平仄不顺,字画差错,与文理差缪者不同,宜仍令会试。”从之。
中外军政官,五年一次考选。旧无著令,成化十四年春,因兵部尚书余子俊、英国公张懋奏请始定。
成化十四年八月戊申早朝,东班官若闻有甲兵声者,因辟易,不复成列。卫士露刃,以备不虞。久之始定。究其事所从起,莫能得,亦异矣。
翰林院官,自永乐、宣德以来,俱不习仪。至成化十四年冬至日,锦衣缉事者奏学士王献等不赴习仪。宪庙命鞫问,二人举相传之例以闻,宥之。仍诏:“自今行大礼仍先期习仪,惟内阁办事者免。”
旧制,颁历在十一月朔。成化十五年,是日值冬至,礼部预以为请,命改颁历于十月朔日。
成化十五年,太子少保户部尚书杨鼎乞致仕,特赐敕允之。仍给月米二石,岁夫四名。先是,大臣致仕未有给米拨夫例,有之自鼎始。
成化十六年,以监生虎臣言,始诏:“天下学校,孔子庙庭所在,凡过其门者,皆下马。”
官吏折俸布旧于甲字库折支者,每阔白布一疋折米四十石。成化十六年,户部以为言,姑改折三十石。然布极细者不过值银二两,而米遇贵,石值银一两,已自悬绝。后又以粗绵布值银三四钱者支与,是粗布一疋准价银三十两矣,从古所未有也。
成化十七年,国子监丞祝澜请天下文庙皆宜用木主。礼部覆言,庙制已定,而澜欲紊乱旧章,遂黜为云南、广西府经历。后竟用木主,而无人为澜白其事者。
旧制,给事中外升,必方面知府,无府州佐贰者。成化十七年五月,礼科都给事中张铎、兵科给事中萧显因言事忤旨,吏部希意升铎为湖广汉阳府通判、显为贵州镇宁州同知。时镇宁州无同知,特添设以授之。
旧例,指官诈财满贯犯该徒流以上罪者,俱发充军。有大诰及遇恩,例减二等,为首从者止得徒杖之罪。成化十七年五月内,刑部题:“此辈情犯颇重,如复减等,恐奸伪日滋。请今后指称京官并三司以下官名及以官府使用为词诓财者,俱计赃。不分首从,悉连家属发边卫充军。原系边卫者,发极边守哨。”从之。
都御史李纲,山东长清县人。居官廉介,为太仆少卿时,曾于冀州遇盗,夺其箧。将启之,问其隶,知为纲。曰:“乃李少卿耶!是无钱。”不启箧而去。
成化十四年,巡抚宁夏都御史贾俊奏边储无措,请开纳银。十三道御史言:“堂堂天朝,富有四海,供输贡入,不可数计。使能量入为出,用一省百,则边储何患不充,军需何患不足,而为此卖官鬻爵之事!伏乞痛革前弊,别为经久常行之策。务使边备不乏,名器不滥,旧章不紊,异议不生。”疏上,宪宗曰:“汉文帝从晁错备边之策,令民纳粟拜爵,后人惜其作俑。迩者有司以乏边储,又议行纳银事例。后世又将谓何?御史所言是也,宜一切罢之勿行。”
成化时,兵部尚书余子俊以京城内外多盗,请差府部属官五十余员会锦衣卫巡城御史查究。内外官民之家有舍匿游民及无籍军匠罪囚者,各听首实,送户工兵三部收役。若经赦死囚遣而复来者,处死。邻居舍匿之家蔽占不举者,亦以其罪坐之。仍令审编火夫坐铺巡警,夜以五十人为率,护盗必追究。舍匿之家概治之,及印子铺赌场俱宜禁治。自今犯者其房舍没官,治以重罪。
成化十七年秋,礼部言:“乌思藏地方在长河西之西,长河西在松潘、越巂之南。三处地界相连,易于混淆,难以辨别。乌思藏大乘法王,阐教、阐化、辅教、赞善番王,旧例三年差人一朝贡,后因道险少来。而长河西番僧往往伪作印信番书,以冒赏赐。乞立为定制,除大乘法王无地土外,阐教等四王人各赐敕一道,勘合二十道,该贡之年,道经四川、陕西,比号既同,仍有王印奏本,方许放入。其长河西、鱼通、宁远等处,朵千及董卜、韩胡诸宣慰司,亦各给勘合六十道,其入贡道经四川,比号验放一如例。若该贡之年,偶值道梗不通,后不许补贡。其四川松茂州土著番僧来朝者,边官亦照例验放,不许过多。”从之。
四川巡抚都御史孙仁以松潘贼劫掠,欲发兵剿之。宪宗曰:“兵犹火也,不戢将自焚。松潘贼已赏剿戮,其渠魁亦知警矣。若又纵兵恣杀,彼番寨猬聚,岂能悉灭哉?贪功以起边衅,诚非计宜。令仁等乘兵威方振之余,遣人抚谕,果负固不服,乃用兵剿之未晚也。
成华十八年,山西巡抚都御史何乔新以按察司官延滞词讼,劾佥事尚敬等罪。宪庙言:“刑狱重事也。《周书》曰:‘要囚服念五六日,至于旬时。’特言未得其情者,详审不苟如此。苟既得之,不即结断,桎梏缧绁,拘系其身,往往有瘦死狱中者矣。夫其人罪不至死而死,是刑官杀之也。故律特著淹禁罪囚之条。乔新劾奏甚当,其即究治其人。仍令天下刑官皆知所谨,以副朕钦恤之意。”
成化十八年十二月,通州右卫军余金凤等三百九十一人自宫以求进。都察院言:“中三百十四人,俱年及十五岁,法当收赎;五十九人才十岁以下,乃其父兄教令为之者,当坐教令之人。”因奏:“近例凡自宫者本身处死,全家发烟瘴地面充军。今犯者众,并援例上请。”奉宪宗圣旨:“金凤等百九十八人加项示众,满一月仍杖一百,并年幼者俱如拟皆发原籍原卫收管。”
晋宁河王府自成化十七年以来,每夜有妖见,或为神像,或为王侯,需索酒食。时举火将焚宫。十八年十二月十八夜,果焚府第无遗,冠服器用皆尽,妖亦随灭。其事甚异。
成化十九年三月,内官王钿奏令家人中河东盐二万余引,户部请治其罪。宪庙曰:“祖宗之制,内官不许私置产业,矧敢违例中盐,与民争利?且其服食之需,皆自内给。今钿营利,于外将焉用之?户部其查,例揭榜禁约,后有犯者,必罪不宥。”
太监汪直倚恃权势凌轹有司,所过动遭捶挞。尝至定州,知州裴泰预为馔具以待,仆从皆醉饱欣欣,直心识之。至成化十九年六月,以罪调南京御马监,所经有司皆避,直困卧公馆,孤灯荧然。适泰以公事至,直喜,求食。泰以所携设馔,遂尔汝待之。直曰:“吾非复前比矣,明发得车马起程足矣。”泰曰:“诺。”至明,趋骑而去,声势寂然。小人得丧之态,可为世戒。
故事,章奏既得旨,诸司抄出奉行,亦互相传报,使知朝政。自成化时汪直用事,其党千户吴绶以为漏泄机密,请禁之。后之奸人恐不便己私,遂往往禁诸传报者。然卒未有不传,亦可笑矣。
成化二十年,英宗忌辰,宪宗顾左右曰:“今早行礼之际,追念罔极之恩,感伤于怀,泫然泪下,不能自己。永惟先皇,奄弃天下臣民,忽已二十年矣,朕嗣守大业,兢兢栗栗,恒惧弗克负荷,无以慰宗庙神灵。今益当省身修德,任贤图治,使四海无虞,生民乐业,庶几无愧天子之孝云尔。”
庆成大礼,国家以来,不肯轻废。成化二十年正月,御史徐镛、何珖以京师地震,疏请免宴。宪宗谓庆成宴乃祖宗定制,责二人不谙大体,调外任。
成化间,京城内外奸恶之徒行凶害人,荒淫赌博,甚至占人妻女,为人报仇。宪庙因锦衣卫官奏,谓之曰:“昔汉郭解一豪侠之雄耳,武帝因公孙弘之言,杀之以惩不逞。论者谓其有关治体。今群恶少相倚为奸,恐将来效尤者无所不至,宜榜禁之。仍令保伍,互相觉察,知而不告者,各治以罪。”
成化二十一年五月,升御史汪奎于夔州府、都给事中卢瑀于长沙府,各通判;给事童于兴国州、秦昇于广安州,各同知。诸人因灾异言事切直,吏部承密旨升之。亦升迁之变例也。
成化二十一年九月,忽一日申刻太监覃昌传旨,召大学士万安、刘吉赴西角门。刘珝亦欲往,昌止之。安等至,昌出纸一缄,上有御笔朱书一封字。启视则人讦珝贪财好色,与太监某认亲,纳王越贿,谋与复爵诸阴事。安等惊曰:“此即匿名文书,朝廷何不火之?召安等看何为?”昌曰:“圣意不可回,二先生不作计处,明旦行事本发出,则无及矣。”安等曰:“必不得已,珝亲老,俟亲终守制何如?”曰:“不能待也。”曰:“不然令其自陈休致,厚加恩典,以全君臣始终之义。”昌曰:“上意正如此。”翌日珝本进,遂准致仕,加岁夫月米,赐敕而遣之。
每视朝时,天威在上,群臣敬慎之极。语言进退之间,不无小小差误,非敢慢也。成化二十二年四月,宪庙谕御史等官:“今后通政司、鸿胪寺等官宣读奏词,有差错一二字者免劾。”真圣人之度也。
副都御史屠滽历三品俸二年余,四月升右都御史,又历二品俸八月。疏乞:“以今所历足前所历,共计三年。请给三品诰命,以封父母。”许之。
成化二十二年九月,诏天下有司,征税毋取余价。
旧例,会试举人以百名为率,南数取五十五名,北数取三十五名,中数取十名。成化二十二年十一月,当会试之前,时内阁万安、礼部尚书周洪谟俱四川人,四川左布政潘稹即希二人意,言额数不均。于是南北各退二名,中卷多增二名。
成化二十三年二月初七日,上丁当祭先师孔子。以初六日命皇太子亲迎,传制遣官,改用次丁。
成化二十三年五月,保定府束鹿县昏刻天地昏黑,空中声如雷,寻有黑气坠地。掘之得黑石二,一如碗,一如鸡卵。
成化二十三年八月,宁王奠培以皇太子婚礼成,遣官表贺,其表文中称大婚。宪庙言:“婚礼不贺,人之序也。今庶民之家尚不行此,况朝廷乎?王不据理遵例,乃遣人奉表来贺。虽云致敬,所谓事之不以礼也。况表中又不审轻重,谬称大婚,可乎?宜降敕谕王,俾知此意。”仍令巡按御史逮治长史等官。
成化时,真定知府余瓒言:“陕西、山西、大同、宣府、辽东等处边墙内,地土肥饶,近皆为镇守内外等官私役军士尽力开耕,所获粮草甚富。凡遇官民买纳,加倍取息。以此观之,则各边所出者,皆足各边之用矣。请敕遣科道部属官刚正有为深达大体者数员,往会巡抚巡按镇守内外等官勘视,凡堪种熟地,系军民并千百户以下者,听如旧管业;其在指挥以上者,请定则例,量拨多寡,以资其用。余皆计常操官军若干队分拨,每人宅地二亩,田地二十亩。每队分为两班耕守,以备征操。亦但征取十一,则民可免转输之劳,军可无饥寒之苦矣。”
京城外有军民叶玘、靳鸾等发人墓,取髑髅及顶骨以为葛巴刺碗并数珠,假以为西番所产,乘时市利,愚民竞趋之。所发墓甚众。至是,缉事者闻于朝,番僧尝买以进者皆遁去。获玘等送刑部鞫治,得其党,俱坐斩。
成化末,贵州总兵吴经、巡抚都御史谢昶奏:“苗贼纠众称王,敌杀官军,声言入犯,其势甚炽。若不调兵剿之,贵州难保无虞。”兵部言:“苗贼果如经等所奏,固当致讨。但详诸臣奏词,不见杀掠实数,宜遣官按视。”于是遣御史邓庠、兵部员外费瑄,赐敕谕以:“上体朝廷好生之心,下念生民烦费之苦,勿据偏词,轻调大兵,以邀功启衅。”庠、瑄至贵州,苗实无称王诸状,第稍侵我田土。守臣希觊升赏,皆主用兵之议,又出危言以劫持二人,二人不从。遂招抚苗众,苗知朝廷无剿除之意,各出听抚谕。兵竞不用而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