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执要之道

3个月前 作者: 陈亮
    臣窃惟陛下自践祚以来,亲事法宫之中,明见万里之外。发一政,用一人,无非出于独断</a>;下至朝廷之小臣,郡县之琐政,一切上劳圣虑。虽陛下聪明天纵,不惮劳苦,而臣窃以为人主之职,本在于辨邪正,专委任,明政之大体,总权之大纲。而屑屑焉一事之必亲,臣恐天下有以妄议陛下之好详也。


    自祖宗以来,军国大事,三省议定,面奏获旨。差除即以熟状进入,获可,始下中书造命,门下审读。有未当者,在中书则舍人封驳之,在门下则给事封驳之,始过尚书</a>奉行。有未当者,侍从论思之,台谏劾举之。此所以立政之大体,总权之大纲。端拱于上而天下自治.用此道也。


    今朝廷有一政事,而多出于御批;有一委任,而多出于特旨。使政事而皆善,委任而皆当,固足以彰陛下之圣德,而犹不免好详之名。万一不然,而徒使宰辅之避事者得用以借口,此臣爱君之心所不能以自已也,臣愿陛下操其要于上而分其详于下。凡一政事,一委任,必使三省审议取旨,不降御批,不出特旨,一切用祖宗上下相维之法。使权固在我,不蹈曩日专权之患。而怨有所归,无代大臣受怨之失。此臣所以为陛下愿之也。


    臣闻之故老言,仁宗朝,有劝仁宗以收揽权柄,凡事皆从中出,勿令人臣弄威福。仁宗曰:“卿言固善,然措置天下事.正不欲专从朕出。若自朕出,皆是则可,有一不然,难以遽改。不若付之公议,令宰相行之,行之而天下不以为便,则台谏公言其失,改之为易。”大哉王言!此百世人主之所法,而况于圣子神孙乎!


    史之称光武曰:“明谨政体,总揽权纲”。政体者,政之大体也;权纲者,权之大纲也。臣愿陛下立政之大体,总权之大纲,辩邪正,专委任,以宰天下。得操要之实,而鉴好详之弊,则天下雄伟英豪之士,必有能奋然出力以办今日之事者矣。臣不胜大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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