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卷清乾隆(二)
3个月前 作者: 缪荃孙
二十一年正月庚午,拨江西、湖南仓米各十万石济粜江苏。以江苏截漕一百万石留备本省赈粜之需。辛巳,浚山阳市河、宝应黄浦河,修筑安东平旺河。桃源等县六塘河堤堰借帑修筑。丁亥,宣谕:元年以来,江南赈项银米均用至二千四百余万。免因灾谤讪人犯朱思藻死罪,发黑龙江。
二月庚戌,减江苏金山卫学额。癸丑,命河南、山东各采买小米数万石于江南备粜。丁巳,赈两淮板浦等场上年水灾灶户。庚申,定江南芒稻坝水志。癸亥,免太仓等二州县筑塘压占田亩额赋。
三月辛未,拨河南仓米十万石运江苏济粜。壬午,减上元等十四州县卫低瘠田赋。甲申,以淮南捐扬、淮、海三属粥厂银米三十万两,加恩议叙。丙戌,免宿迁被灾河租。
四月丙辰,予江南河工防险溺故之督标游击孙品廕恤如例。丁卯,命江南各省严禁烧锅躧麴,耗费粟、麦。
五月丙子,除上元等十三州县坍荒田赋。
六月己亥,除邳州沙压地赋。
七月庚辰,漕运总督瑚宝卒,张师载代之。
闰九月己未,允两淮盐斤加耗。庚申,以明岁南巡,命江苏省截留运京铜、铅十万斤鼓铸,漕粮五万石平粜。辛酉,免清河等十二州县卫被灾漕项。
十月壬申,以富勒赫未能预防河溢,召来京。命爱必达为河道总督,刘统勋暂署之。实授尹继善两江总督兼管河务。
十一月己酉,命安徽、浙江、山东、河南拨银一百六十万两备江苏赈。癸亥,命江南再截留漕粮五万石备用。
二十二年正月甲午,以南巡免江苏二十一年以前逋赋。乙未,加赈清河等十九州县水灾。己亥,托恩多署江苏布政使,杜官德署江苏按察使。甲辰,庄有恭以朱聃拟绞准赎一案,谕令家居待罪。白钟山调江南河道总督,杨锡绂为漕运总督,爱必达为江苏巡抚。戊申,庄有恭以擅准朱聃绞罪捐赎,夺职逮问。丙辰,梦麟往江南履勘积水灾区。己未,嵇璜为南河副总河,尹继善免兼管南河事务。
二月癸亥朔,南巡免经过江南地方本年钱粮十分之三、被灾地方十分之五。甲子,加赈清河十四州县卫灾民。乙丑,谕:“两淮众商办差踊跃,原有职衔已至三品者,均赏奉宸院卿衔。”加两淮额引盐斤。堵江南毛城铺泄水。丁卯,免江南乾隆十年以前漕项积欠。免两淮灶户乾隆十七年至十九年未折价银两。命建河臣祠,祀靳辅、齐苏勒、嵇曾筠、高斌。己巳,增江苏省岁试学额。减军流以下罪。癸未,命白钟山等筹办淮、徐河工并修骆马湖堤代赈。甲申,上奉皇太后幸苏州府。戊子,拨设阜宁县学额。辛卯,免清河等十二州县卫水灾额赋。
三月乙未,黄仕简为江南提督。己亥,梁诗正随往江宁代汪由敦办事。庚子,上奉皇太后驻跸苏州府。己酉,上奉皇太后幸江宁府。免江宁、苏州附郭诸县本年额赋。庚戌,上奠明太祖陵;奉皇太后临视织造机房;阅兵。壬子,赐江苏召试进士王昶为内阁中书,遇缺即补;诸生曹仁虎等六人为内阁中书。丙辰,召刘统勋赴行在,筹办徐州石工。
四月乙丑,刘统勋督修石工,梦麟督修六塘河以下各工。免淮安等三府州地亩额赋。丙寅,刘统勋查恒文参案,德尔敏接办徐州石工。丁卯,命江苏再截留十万石备赈并免除徐州府属民欠。辛未,庄有恭及已革按察使许松佶均发军台效力。戊寅,署布政使托恩多、署按察使杜官德俱实授。
五月癸巳,禁江苏官员捐养廉承办南巡差务。拨银十万两交尹继善酌支。甲申,准淮、徐河道伏秋大汛办料等事调遣地方官。庚戌,以淮、徐被水灾,甄别地方官。
六月癸亥,陈宏谋调江苏巡抚。甲申,副总河嵇璜奏湖、河宣泄缓急事宜。如其请。己丑,命江南、河南沿河各州县,将淮河水势涨发情形,随时报明江南河道总督查核。
七月壬辰,吴嗣爵为江苏按察使。癸卯,命钦差侍郎裘日修、梦麟等筹湖、河宣泄事宜,分别要工、次工、缓工勒限估修。丙午,加给江宁驻防兵米本色,仍增折色价。
八月甲子,尹继善奏疏泄河水办法。上嘉允之。癸酉,免两淮灶户水灾积欠。
九月丁未,命刘统勋赴江南会同河臣办理浚筑各工。己酉,命江苏截留明岁漕粮二十万石备赈。戊午,裁京口将军,以江宁副都统一员驻镇江。
十月丁卯,普福降,高恒为两淮盐政。戊子,浚江苏沂河。
十一月庚寅,赈清河等二十一州县卫水灾。甲午,定高邮石坝水则。癸卯,宥江宁将军德敏。丁巳,以阜宁县人周瑞南私藏妖书、妄谈命数,谕尹继善等严治之。
十二月癸亥,托恩多为江苏巡抚,崔应阶为江苏按察使。
二十三年正月辛卯,加赈清河等十八州县灾民有差。
二月乙亥,治常熟县民潘九和等伪造海票哄骗乡愚罪。丁丑,减常熟等县塘占地亩及塘外低瘠田滩额赋。
三月壬寅,蠲山阳等二十三州县卫额赋有差。丁未,庄有恭调署江苏巡抚。戊申,常亮调署江苏布政使。
四月丙子,命陈宏谋仍回江苏,以总督衔管巡抚事。丁丑,命江苏每岁大汛前开放骆马湖。壬午,布政使吴嗣爵以奏请缓征江宁等三十五州县应征口粮积欠银两不实,发往江南河工,以河务同知补用。
六月庚午,铜山等州县先后报生蝻。
七月丁亥,增给南河十七厅员经费。
九月庚戌,以江南苏松镇驻崇明,孤悬海外,定为最要缺。
十月乙丑,移淮徐海巡道驻宿迁。
十一月辛卯,赈海州等五州县水、旱、潮灾。庚子,崇明县佃户姚八等纠众抗租、拒伤兵役,谕尹继善等严治之。
二十四年二月壬戌,裘日修、海明查办江南事件。
三月甲辰,淮安等三府州蝗患。己酉,浚苏州府属塘外河。
四月甲子,建宝应护城砖堤。
五月甲申,谕尹继善,饬勒限修水师船只,毋久误操期。
六月甲子,移松江府柘林同知驻金山卫城,水利船政通判驻柘林,董漕同知驻川沙城,分管华亭五县海塘。乙亥,海州等州县蝗,谕裘日修、海明勘捕。
闰六月丙申,谕清厘江苏田赋民欠积弊。
八月戊戌,定徐州黄河北岸新堤善后事宜。
九月丁卯,刘墉调江苏学政。
十月甲午,以苏州等五府州被灾,准漕红、白兼收。免上元等十一州县卫低瘠田地银、米。乙未,命江苏截留运京铜斤加卯鼓铸。己亥,赈上元等五十九州县厅卫水、虫、风、潮灾。
十一月甲寅,定清查江苏民欠银粮,出结盘查,官庇、官侵、吏蚀参处。丁卯,移两淮淮安分司驻板浦。给淮北监掣关防。己巳,苏崇阿为江苏布政使。
十二月癸巳,免两淮丁溪等七场被灾应纳折价十分之七。
二十五年正月辛未,治江苏生员汪圣仪交通英吉利商人营私射利罪。
三月丁巳,治福建渔船人犯林成功等劫掠江苏崇明商民船货罪。辛酉,赈恤上元等五十五州县卫上年水灾。
五月己未,铸给江宁县等处巡检司关防。
六月乙酉,允徐州府属空回漕船泊皂河,旗丁赴徐免受剥运。
七月乙丑,抚恤高邮等州县水灾。
八月己亥,增设江宁布政司,驻江宁,分辖江、淮、扬、徐、通、海六府州。托庸调补江宁布政使。苏、松、常、镇、太五府仍隶苏州藩司辖。刘统勋、常钧查办江南事件。
九月戊午,移清河县治于清江浦。
十月丙子,以苏州布政使苏崇阿刑求书吏妄奏侵蚀七十余万,刘统勋等鞫治皆虚,革发伊犁。定江苏清厘藩库钱粮借垫章程。彰宝为苏州布政使。
十一月癸卯,免山阳等二十五州县卫本年水灾额赋有差。
十二月辛巳,尹继善陛见,高晋护两江总督。
是年,议定铜船准带绸缎数目。(先是丝斤出洋,经大学士等议准,御史李兆鹏条奏禁止。寻江苏巡抚陈宏谋言:采办洋铜,向系置办绸缎丝斤并糖药等货前往日本易铜,回棹分解各省以供鼓铸。今丝斤已禁止,将绸缎一概禁止,所带粗货不敷易铜,请将绸缎、伫绢等准其买办。寻部议:令将该商等额办洋铜,共需铜本若干,应需配搭绸缎若干,装载船只若干,并经由何口出洋,何地输税,查明具奏再议。至是,议定该商每年共办铜二百万斤,需铜本银三十八万四千余两,除杂货并置买药材、糖货外,应于每船配搭绸缎三十三卷,分装十六船,每卷照向例计重一百二十斤,毋许浮多。每船三十三卷,许额船十六只,应携带五百二十八卷,责成浙江之乍浦、江南之上海二处官员照例秤验,输税出口。办铜供铸,仍彼此随时知会,以杜重复影射,并将糖、药、绸缎各数,出口日期及所收税银,一面呈报该管上司转详报部,并令该抚转饬实力稽查,如有夹带偷越及守口官员通同徇隐情弊,即行严参治罪。)
二十六年正月甲辰,加赈清河等六州县水灾。
二月癸酉,彰宝调任江宁布政使,兼管织造。安宁为苏州布政使,兼管织造。甲申,定增设江宁布政司事宜。
三月戊申,江南河道总督白钟山卒,以高晋代之,尹继善回两江任。
四月丁亥,定两淮节增余引均摊商人章程。
六月壬辰,免句容等十八州县卫坍地额赋。
八月癸未,堵筑高邮、甘泉二汛运河漫口。
九月丙午,除靖江县坍没地赋。戊申,高邮等属运河漫工合龙,予尹继善等叙。
十月戊辰,以明春奉皇太后圣驾南巡,命截留江苏漕粮十万石于驻跸地方平粜。除常熟等二县坍没田赋。辛巳,除常熟等二县筑塘占废田地额赋。癸巳,赈铜山等县水灾。
十一月辛亥,减山阳等二十一州县卫水灾沉没地亩额赋,并除民屯、学田、湖荡、草滩额赋。乙卯,允两淮商人捐省方大典备赏银一百万两,谕以三十万两交尹继善办理差务,赏淮商修理行宫银二十万两。
十二月乙丑朔,移驻元和县甪直镇巡检、县丞,丹徒县京口驿主簿,丹阳县琪陵镇主簿等钤记缺。辛未,增定漕运事宜。免南汇等六州县二十三年水、旱灾额赋。壬申,禁盐城县私垦公樵草滩。戊寅,定盐城县范公堤外垦地分别放荒、输课例。
二十七年正月乙未朔,以奉皇太后南巡免江苏省逋赋。
二月丁卯,再拨两淮运库银二十万两备南巡办差之需。戊辰,赏江苏办差兵丁两月钱粮。免江南经过地方本年额赋十分之三,去岁被水处十分之五。借给宿迁等州县籽粮。己巳,加赈高邮等十一州县水灾。壬申,上阅清口东坝、惠济闸。癸酉,王绥为江南提督。戊寅,免两淮灶户未完折价银。加两淮壬午纲盐等,每引加赏十斤,两年为限。辛巳,幸焦山,赏江苏耆民。赏江宁等处年老驻防旗人。乙酉,幸苏州府。
三月戊午,幸江宁府。己未,祭明太祖陵;阅兵;幸两江总督尹继善署。庚申,免江宁、苏州附郭诸县本年额赋。辛酉,赐江南召试诸生程普芳等五举人与进士吴泰来等三人,并授内阁中书。
四月己巳,以江南河、湖亲巡规划,谕金湾滚坝、清口、六塘河应添石坝、土堤及挑挖、疏浚各工,督抚等悉心核议以闻。谕议移同知、通判一员驻高家沟适中之地,管理六塘河修防事宜。庚午,阅高家堰,谕济运坝至运口接建砖工;祭淮神。癸酉,上登陆,由徐州阅河。丙子,谕毛城铺应定水志,以司宣节。壬午,胡文伯为江苏按察使。乙酉,谕禁两淮盐政、运使授意众商资助往来官员。
五月甲寅,免故江苏布政使应行分赔银两。
七月辛酉朔,除靖江县坍没折实平田额赋。
九月辛未,裁常州府海防同知,移驻六塘河,专司水利。沭阳县县丞移驻钱家集,宿迁县县丞移驻永济桥,桃源县古城巡检移驻史家集。己丑,定两江总督稽查龙江、淮安两关,苏州巡抚稽查浒墅关例。
十月辛卯,庄有恭为江苏巡抚。辛亥,免清河等十七州县卫本年水灾额赋。
十二月己亥,定清河等四县漕粮折价官办例。甲寅,裁京口汉兵,以原饷给索伦等兵。
二十八年二月丁巳,改建华亭等县块石篓塘。
三月乙酉,免清河等十四州县卫水灾额赋。
四月庚寅,免常熟等二县坍田逋赋。
七月己未,金山卫生员徐筠等学习邪教,私藏经忏,捕治之。辛酉,除长洲等七州县坍田额赋。
八月丁亥,定两淮解京及协拨各省盐课银由驿解送例。
九月癸未,允京口出旗骠军骁骑校等请,补江南陆路内河千、把等缺。
十月壬辰,改两淮淮安分司运判为海州分司运判,移驻板浦。丁未,免铜山等九州县水灾额赋。
十二月壬辰,除长洲等三县坍废田赋。
二十九年正月庚午,命丰、沛等产硝州县动项收买,供营匠支用,仍禁私贩。
三月乙卯,除江苏江都等州县挖废田赋。丁巳,开江苏修城捐。庚申,免铜山等十八州县上年水灾额赋。
四月癸未,尹继善为大学士,仍兼留两江总督任。丙戌,定江苏出洋商船准配丝斤及绸缎数目。(先是,奉谕旨:据尹继善等奏,复议弛洋禁丝斤以便民情一折。前因内地丝斤绸缎等物价值渐昂,经御史李兆鹏等先后条奏,请定出洋之禁,以裕民用。乃行之日久,而内地丝价仍未见减,且有更贵者。可见生齿繁衍,取多用宏,盖物情自然之势,非尽关出洋之故。曾降旨江、浙、闽、广各督抚,令其各就该省情形悉心体察,将应否即行开禁之处详悉妥议具奏。今尹继善等筹酌定议,奏请弛禁。而庄有恭并称,前抚浙时,体察杭、嘉、湖三府民情,亦以丝斤弛禁为便等语。江、浙之情形如此,则余省亦可概见。盖缘出洋丝斤,本系土丝及二三蚕粗糙之丝,非腹地绸缎必须精好物料可比。徒立出洋之禁,则江、浙所产粗丝转不得利,是无益于外洋,而更有损于民计,又何如照旧弛禁,以天下之物供天下之用,尤为通商便利乎!况所产粗丝既不准出洋,势不得不充杂于头蚕好丝之内,一体售卖于民间组织尤多未便。且英吉利、咖喇吧等国,先后以织纴不供,恳请卖给货买,俱已特旨准其酌带配用。是外洋诸国取给于蚕丝者正复不少,亦宜一视同仁,曲为体恤。现在新丝将届收成,所有出洋丝斤即着弛禁,仍遵照旧例行。其中各省情形或微有不同,应作何酌定章程及设法稽查之处,俟各督抚奏齐时,该部详悉妥议具奏。寻议:采办洋铜之官商范清洪、额商、杨裕和等,每年出东洋额船十六只,应请海船准配二三蚕糙丝一千二百斤,按照绸缎旧额每一百二十斤抵绸缎一卷扣算,如愿照旧携带绸缎者,亦听其便。其非办铜商船,仍不得援例夹带。其由江苏省往闽、粤、安南等处商船,每船携带糙丝,准以三百斤为限,不得逾额多带。)
八月戊申,除镇洋县坍没芦田、荡涂额赋。
九月丙寅,以庄有恭为刑部尚书,暂留江苏巡抚任。
十月壬寅,赈上元等六州县灾民,免漕粮、漕项有差。
十二月庚辰,改常州府海防同知为淮、徐、海六塘河、盐河水利同知。
三十年正月戊申,以南巡免江苏历年因灾未完地丁漕项及借款银两。辛亥,谕江苏分设各县本年各选拨一人充贡。癸丑,调明德为江苏巡抚,永泰为江宁布政使。
二月乙酉,免江苏经过州县本年额赋十分之三,以宿迁、桃源、清河、铜山四县土地薄瘠免十分之五。戊子,上奉皇太后渡河,阅清口东坝、木龙、惠济闸。壬辰,免江苏布政司所属州县乾隆二十八年以前熟田地丁杂款旧欠,并免经过州、县本年额赋十分之五。以两淮商人办差踊跃,予加级。丁酉,阅京口水师。
闰二月丙午朔,幸苏州府,谒文庙。己酉,免江宁、苏州附郭诸县本年地丁银。庚戌,增江苏文童取额有差。壬子,减江苏军流以下罪。乙丑,除两淮丰利场坍没落灶地额赋。乙亥,免上元等五县上年水、旱灾额赋。
三月丙子朔,幸焦山。己卯,免太湖等州县卫上年水灾民屯额赋。壬午,上诣明太祖陵奠酒。幸尹继善署。乙酉,授江苏进献诗赋之举人郑澐等遇缺即补内阁中书,赐拔贡生鲍之锺等九人举人,授内阁中书。庚寅,以尹继善奏定京口驻防出旗汉军参领,防御改补游击、守备各缺,无论陆路、内河预保人员轮补例。乙未,祭淮神。阅高家堰堤。祭河神。奉皇太后渡河。召尹继善入阁办事,以高晋为两江总督,仍统理南河事务。调李宏为江南河道总督。吴嗣爵为淮徐河道。巴灵为淮扬道。
四月庚申,裁淮徐海道,以地方分巡事务归淮徐、淮扬两河道兼管。
五月己丑,勘丈两淮丁溪、庙湾熟地,征课除荒地课。
六月壬申,定两淮各商棍窝预行分定、销引章程。
七月丙申,定江南苇荡营事宜。
八月庚午,改淮扬、淮徐两河务道兼巡地方,以海州所属隶淮扬道。
九月丁酉,禁占种清口五套旧堰荡地。戊戌,修宝山塘工。
十月辛酉,禁江南等省贩运奉天粮石。除丹徒坍地额赋。丙寅,除甘泉等八州县卫挖废地亩额赋。
十一月癸酉,免海州等六州县本年旱灾额赋。
十二月甲寅,除元和等五县坍地田赋。丙辰,定江南巡防海洋事宜。
三十一年正月壬申,免江苏应输漕粮一次。辛巳,以高晋审拟段成功一案瞻徇,逮治江苏按察使朱奎扬等。李永书为江苏按察使。癸未,谕责庄有恭以段成功原奏有心欺饰,高晋扶同率结,均下部严议。己丑,以段成功容家人、书役婪赃案,高晋革职留任。
二月辛酉,庄有恭论斩,朱奎扬、孔传炣革发军台。
四月甲辰,参革苏州同知段成功,处斩。
六月辛亥,高晋请改水师战舰式样,以资巡缉。下部议。
七月庚午,浚山阳、盐城之涧河,高邮运盐官河。
八月庚申,铜山等韩家堂河溢。
十月壬寅,裘日修、高恒查勘淮徐支河官堤。辛亥,韩家堂漫口合龙。
十一月戊寅,李永书解任,杨重英为江苏按察使。
十二月甲寅,浚江苏韩家堂迤下之房村等河。
三十二年二月乙卯,吴虎炳为江苏按察使。
三月丙子,移苏松粮道驻苏州,兼巡苏州府。改设分巡松太道。庚寅,江苏按察使杨重英以按察使衔留云南,派办军营事务。吴坛为江苏按察使。
五月壬辰,以江苏涨出滩地分隶通州、崇明。
六月丁酉,以高晋奏江苏举人蔡显等刊刻逆书,命治其罪,壬于,卓尔岱为江宁布政使。
七月壬申,定江苏查驻小羊山棚厂樵果事宜。戊寅,定江苏各府州漕粮分年轮免办法。
九月庚申,修吴江等十县塘工。
十月癸亥,分泰州属东台镇为东台县,裁东合同知缺为知县、泰州州判缺为东台水利县丞。
十二月辛巳,允淮商捐滇省运一百万两。
三十三年正月庚子,胡文伯为江苏布政使。戊申,改江南武乡试归总督主考。
二月乙亥,召明德来京,命高晋兼管江苏巡抚。甲申,减定江宁将军盐规等得项。丙戌,调彰宝为江苏巡抚,容保为江宁将军。
四月戊辰,江苏巡抚明德奏:“通州向有海门县,明季裁归通州管辖。现因屡涨沙洲,其东南与崇明接壤,两处民争抢沙地,通州、崇明均碍难断理。应将苏州海防同知裁改海门同知,移设沙洲适中之地。凡通州、崇明新涨各沙归并海门同知管理。原设通州沙务州同知即裁。崇明县原设半洋巡检,移驻豹貔镇。”从之。癸酉,金山海防同知驻金山县洙泾镇。癸未,移宜兴县丞驻杨港镇。
六月辛巳,彰宝奏:两淮历年提引,各商共获利银,千九十余万两,办贡、备差银四百六十七万两。壬午,尹继善,高晋以未劾两淮盐务营私舞弊,均下部严议。
七月戊子,裁减江南水师战船及舵手兵丁。定江南巡察海口商船事宜。
八月己卯,设江苏东台县学。
九月丙戌朔,裁京口军标马步守兵。壬辰,刘统勋等奏:审讯江南解到割辫人犯张四儒,与初供不符。戊戌,吴嗣爵等以历任两淮盐运使查办提引一案革留。高恒、昔福以侵蚀盐引余息论斩。壬寅,梁国治为江宁布政使。己酉,苏尔德以在苏省割辫案发并不陈奏,发往新疆办事。以匪犯偷割发辫,各省查办滋扰,高晋等交部议处。
十一月丁亥,裁两淮西亭、小海二场盐大使。戊戌,以宿迁修城浮估,申谕各省督抚详慎勘核,勿致浮糜。
十二月戊午,加筑华亭等三县海塘坦坡。己未,杨锡绂卒,梁翥鸿为漕运总督。辛巳,定两淮盐务备贡交办等用章程。
三十四年正月丙午,苏松粮道仍驻常熟。
二月乙亥,宥两淮商人黄元德等动用公款办差罪,仍令按所用分数依限加缴。辛巳,命江苏上年被水各州、县平粜。
三月乙巳,允尤拔世请,淮北食盐壅滞,仍五分融纲、五分运食。丙午,彰宝丁忧免,明德降补江苏巡抚,高晋暂兼管。
五月丙戌,移嘉定县城驻南翔镇,移原设巡检驻诸翟镇。己丑,裁江宁副都统。
六月乙丑,傅显为漕运总督,现着黄登贤代理。
七月己亥,陈辉祖为江宁布政使。丁未,漕运总督傅显卒于军。
九月辛卯,命清查江宁各属积欠。
十月乙卯,永德为江苏巡抚。甲子,姚成烈为江苏布政使。乙亥,定两淮解宗人府银两仍解交户部查收例。
十二月辛亥,姚成烈为江宁布政使。
三十五年三月甲午,以两淮提引一案获咎商人,率众赴津祝厘,赏原革职衔。戊戌,萨载署江苏巡抚。李湖为江苏布政使。再展缓淮商赔缴公项六年,免输课一年。壬寅,添给两淮盐政养廉银四千两。
六月丙戌,砀山等县蝗。
七月己巳,谕江宁、苏州布政使年终汇奏加展带征年限、查明钱粮已完数目。癸酉,浚江苏白茆等河。
八月戊戌,裁金山同知,复改为苏州府海防同知。
九月甲子,高晋为漕运总督。
十月壬午,李湖护江苏巡抚。辛丑,谕听两淮盐商等恭办庆典。
十二月丙子,崔应阶为漕运总督。辛卯,吴坛为江苏布政使。胡季堂为江苏按察使。
三十六年二月癸未,允两江总督高晋奏,禁武职子弟在随任省份应试入伍,乙未,闵鹗元为江宁布政使。
五月壬戌,以高晋为大学士,仍留两江总督任。
六月壬申,定江苏报坍涨沙地确勘例。
八月庚午,江南河道总督李宏卒。庚寅,召高晋来京,萨载兼署两江总督。
十月己卯,高晋等奏桃源厅陈家道口漫工合龙。上嘉之。命高晋、裘日修、杨廷璋查勘南运河工。
十一月丁酉朔,允萨载请,令吴县等七县劝民续耕可垦之地。辛亥,续展两淮盐商赔缴提引案内银两。丙寅,命增、减两淮盐价。
三十七年正月癸卯,崔应阶迁,嘉谟署漕运总督。
二月甲申,增福为江苏布政使。乙酉,免苏州等属逋赋。
三月丙申朔,免金坛等十一州县六年至十年逋赋。癸丑,磔金山县逆犯严金龙父子。
五月,浚山阳、盐城之涧河。
八月庚午,停江苏收买古钱。
十二月乙亥,浚江苏运盐河。丙戌,实授萨载江苏巡抚。
三十八年四月丙辰,谕高晋赈恤清河等县及大河、淮安二卫被水州县灾民。
五月乙亥,以江苏漕粮米色新陈搀杂,谕高晋等查参。戊子,以扬州营守备驻旧城。
六月,定安南贡使在江宁购置绸缎限例。
七月戊午朔,以江宁藩司所属积欠银米多至四十九万石有奇,谕萨载分别熟田、灾田催纳清蠲。
八月丁未,允两淮纲商捐金川军需银四百万两。
十月乙未,移江苏瓜州南坝税卡于中闸。
十二月乙巳,裁江苏金山卫学,分拨额进文童于华亭等五县。丙午,将官河汛千总移驻海门厅署旁。
三十九年二月甲辰,两淮盐政李质颖加奉宸院卿衔。乙卯,蠲山阳等九州县卫三十八年水灾额赋有差。
四月己酉,改淮安府大军仓大使为山阳县板闸巡检。
六月癸巳,停江苏省额办铜斤。
七月乙亥,龙承祖为江苏按察使。
八月己酉,江南老坝口河溢。
九月乙卯,除震泽县坍没田荡额赋。丁巳,命大学士舒赫德赴江南同高晋堵筑漫口。己未,免安东等六州县卫因灾积欠。辛酉,命高晋往徐州堵截贼人。萨载会同吴嗣爵堵筑老坝口堤工。戊辰,设东台县巡检驻富安场,裁海堰闸官。庚午,以山阳等四县水灾,命免明年额赋。丙子,逆首王伦解京,严行碎磔。高晋仍回老坝口筑堤工。
十月壬午,江南老坝口堤于九月二十八日卯时合龙。甲辰,命江南潘家屯开引河。乙巳,截留江苏漕粮二十万石,办理淮安等地赈恤。
四十年二月乙未,吏部议失察长洲县民徐若九邪教处分。
三月己未,蠲句容等十九州县、淮安、大河二卫三十九年水旱灾额赋。
五月乙卯,修高堰、山盱一带堤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