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3个月前 作者: 匪我思存
孟和平来得很早,他有早起的习惯,处理了几封电邮,然后给秘书打电话。所有的事情办妥后,他才从酒店开车过来。
客厅里静悄悄的,只有李阿姨在餐厅里忙碌,看到他笑着说:“东子和西子都还没起来呢。”问他,“吃了早餐没有?”
餐桌上的早餐很丰富,他拿块三明治,走出后门想去花房看看兰花,没想到在后廊会遇见佳期。
她蹲在那里正给甲骨文洗澡,那条狗难得这样听话,站在那里一动不动,可是浑身全都是泡沫,湿漉漉的毛全贴在身上,平常看惯了这狗威风凛凛的样子,突然变成皮包骨头,瘦得一根根肋骨分明,要多滑稽有多滑稽。
她神色专注,拿着花洒给狗狗冲着,嘴里还在哄着:“小甲乖,马上就好了。”
水从她白皙柔软的指隙间漏下去,洒在狗狗身上,她用专门的梳子一边洗一边梳,甲骨文却睁着褐色的眼睛,神色忧郁龇着雪白的尖牙,仿佛很怕水。
他站在那里看着,只是移不开脚步。
佳期听到脚步声,以为是阮正东,头也没回地说:“大懒虫可算起来了,自己的狗都不管——把大毛巾给我。”
他看到架子上搭的大毛巾,于是递给她。
她接过去包住甲骨文,过了几秒钟,忽然又转过脸来,看到是他,有点仓促地低下了头,沉默地给狗狗擦拭着毛皮。
她瘦了很多,也许因为冷,脸色显得有些苍白,眼圈底下有淡淡的青黑,她睡不好就会有黑眼圈,从前她其实很能睡,上床不一会儿就能睡着,而且总也睡不够,有时在地铁上都能靠着他打盹,他总是叫她小猪。每次一叫她小猪,她就揪他的耳朵:“大猪头!大猪头!”
甲骨文朝他低吠了两声,他不知道自己手里的三明治攥碎了,碎屑洒落一地。
他终于转身走开。
佳期这才发现自己的手在抖,拿着电吹风的手,一直在发抖,吹得甲骨文身上那些长毛全飞竖起来,绒绒的乱糟糟一团。
她关掉电吹风,过了一会儿又重新打开,继续给甲骨文吹干,电吹风嗡嗡响着,麻木单调的声音,而她麻木地替狗狗梳着长毛,也不知过了多久,身后的脚步声却回来了。
她蹲在那里没有动,也没有说话。
他说:“我向江西求婚。”停顿了很长时间,他才又说,“我们或许会出国去举行婚礼,也许干脆不举行婚礼。这样对大家都好。”
电吹风嗡嗡地响着,靠得太近,有一点点热风吹在她脸上,她抱着甲骨文,一遍一遍地给它刷着毛毛,专心致志,仿佛这样才可以心无旁骛。
他站在舞台的中央,提高了声音才能让她听见:“我的优点还有很多很多呢。”
她说:“我知道我知道。”忍不住就笑了。
他再一次提高了声音问:“佳期,你愿不愿意嫁给我?”
她此生永远也不会忘记,永远也不会忘记那间小礼堂,她站在台下墨海似的黑暗里,耳边似乎还回荡着钢琴优美的旋律,而面前空旷舞台上,他站在一切光源的中央,眉与眼都清晰分明,脸上的每一条轮廓,都那么清晰分明。在雪亮的追灯光柱下,一切都清晰得反而像不真实。连他的整个人,都像梦幻般不真实,那一切都像梦境,像梦一样美得不真实。
他问她:“佳期,你愿不愿意嫁给我?”
那一切都像梦境,像梦一样美得不真实。
甲骨文舔着她的手背,热乎乎的舌头,她低着头,听到自己的声音轻而微,几乎低不可闻:“我知道了。谢谢你。”
他终于走掉了。
她抱着甲骨文,一直蹲在那里,脚上发了麻,可是不能动。甲骨文拱着她,挣扎着将头从她双臂间透出来,它的鼻子湿湿凉凉的,触在她脸上,伸出舌头来舔她。
她听到自己喃喃地说:“小甲乖,别走开。”
停了一会儿,还是说:“别走。”
甲骨文舔着她的脸。
蹭着她。
她将脸埋进甲骨文绒绒的毛皮里,它松软的长毛粘在脸上,痒痒的,热辣辣的,渐渐地渗开,只是慢慢地、无声地、徒劳地想要抱住它。
它呜咽着,脑袋再次从她的臂膀间钻出来,磨蹭着她的脸。
她的声音小得几乎连自己都听不见:“别走。”
她不知道在那里呆了多久,直到阮正东来找她,很远就看见她:“佳期。”
她站起来,向他微笑。
她陪着他在花园里散步,甲骨文亦步亦趋地跟着他们。以往在一块儿他们总是有很多话要说,今天两个人却都沉默。
最后,他说:“今天我打电话给老爷子,说了我们的事。”
她望着他。
“他不同意我们在一起,我没有办法说服他。老爷子这两年身体也并不好,他要操心的事情太多,我不想再在这上头惹他生气。”他自欺欺人地转开脸去,“佳期,你走吧。”
过了好一会儿,她才说:“好,我今天下午就走。”
他站在那里,身体仿佛有点发僵。甲骨文绕在他足畔,毛绒绒的身子蹭着他,而他一动不动。
“我回去向公司把手头的事情全交代好,然后辞职,就回来一心一意地陪着你。不管我能够陪你多久,不管谁是否同意我们在一起。但你别总找这样那样的借口,想让我离开你。”
也不知过了多久,他终于笑了一笑:“你有时候,真有一种孤勇。”
不如说她笨。
但她就是这样笨,认定了就一往无回。
她打电话回公司去,主动说明自己短期内无法销假上班,要求辞职。公司向来都是一个萝卜一个坑,人手十分紧张,她离开这数日,已经连累她那组的同事焦头烂额。
她搭航班回去办手续,临行前叮嘱阮正东:“我顶多两三天就回来,你要照顾好自己。”
他说:“我又不是小孩子。”仿佛不满。
她踮脚亲吻他:“乖乖等我回来。”
北京当然比上海更冷,离开了两个星期,仿佛已经离开了半个世纪。
周静安一见面,就给了她大大的一个熊抱,然后就骂:“连电话都不肯打一通,我还以为你真的被拐卖了。”
她反问:“那你为什么不打给我?”
周静安“切”了一声:“我敢吗?全公司上上下下都传说你跟某人的公子私奔了,既然是私奔,我干吗那样不识趣去打扰你?”
她笑:“我真要跟人私奔的话,也会事先告诉你的。”
周静安听说她要辞职,不以为然:“为什么要辞职?听说老板跟人力资源部都交代好了,说算是给你放长假,薪水一分钱也不少你的。”
她说:“我不想占这种便宜,公司本来人手就紧张,何必呢。”
周静安说她:“死脑筋,这么多年你从没休过大假,对公司就算没功劳也有苦劳啊。再说老总都发话了,你只要顺水推舟就行了。”
佳期说:“我希望全心全意去陪着他。”
周静安直摇头:“傻瓜,就没见过你这样傻的。怪不得徐时峰说你是榆木脑袋,你何止是榆木,简直是朽木,没得治了。”
佳期先是笑,后来突然回过神来:“咦,徐时峰?你不是最讨厌他吗?”
周静安若无其事:“哦,前两天我有个朋友要打官司,我陪着上他那儿咨询了一下,所以跟他说了几句闲话。”
佳期抬头望着天花板:“坦白从宽,抗拒从严,说吧,主动交代问题,我就放过你。”
周静安嗤笑:“什么交代不交代的,谁会跟他有什么瓜葛。”
佳期不相信,可是见她一脸正气凛然,于是只是笑,不再追问。
她把手头的事都仔细跟同事交接清楚,包括自己历年来跟的客户,还有全部的相关资料。
用了两天时间才办妥了一切。
同事们都以为她是要结婚所以辞职,纷纷嚷着要吃糖,最后却是副总谢小禾出面,邀了同事们替她饯行。
谢小禾原是佳期所在部门的经理,后来升了副总。当年是她招佳期进入公司,而佳期工作向来得力,谢总很舍不得她。
聚餐很热闹,人太多所以在很大一间包厢里开了两大桌,谢小禾端起酒杯,说:“我们的目标是……”
马上有同事接口:“没有蛀牙。”
大家顿时笑得东倒西歪,谢小禾也笑:“其实今晚我们的目标是灌醉佳期。这么多年,我们从来没有实现过这个目标,今晚一定要做最后的努力,不然以后都没机会了。”
同事们哄然大笑,然后真的轮流来向佳期敬酒。
佳期觉得十分感动,在公司数年虽然辛苦极了,但有苦有乐。同事们不仅朝夕相处,而且一直以来都是相扶相助的伙伴,一旦离开,真令人不舍。
同组的搭档来跟她碰杯,纷纷说:“佳期,祝你以后永远幸福。还有,幸福着也别忘了咱们啊。”
她连连说:“不会忘的,我一定不会忘的。”
平常并没有觉得,离开的时候才发现,其实同事们都很真诚。
最后连“进哥哥”都来向她敬酒:“佳期,希望你今后一切顺利。”然后竟然没有旁的废话,只一仰脖子将酒喝干了。
佳期受宠若惊,连忙将酒喝了。
郭进回去他们那桌了,周静安才悄悄告诉佳期:“进哥哥最近认识了一位女朋友,听说对他很好的,对他儿子也很好,他一心一意正谈恋爱呢。你瞧,他连说话都利落多了。”
佳期微笑,爱情是最好的良药,可以抚慰哪怕残损不堪的心灵。
那天晚上佳期喝了很多很多的酒,但谢总终究也没有实现她的目标。最后倒是谢小禾与周静安都喝高了,两个人一块儿抢话筒唱《桃花朵朵开》,正闹得不可开交的时候,佳期接到阮正东的电话。
他笑着说:“你那边听起来真热闹。”
她走到包厢外头来讲电话,告诉他:“他们都以为我辞职去结婚呢,所以都说我应该将你带来跟大伙儿见个面,说不能叫你就这样把我拐跑了。”
阮正东笑着说:“那等咱们结婚的时候,把他们统统请来,让他们送咱们大红包。”
佳期说:“我明天就回去了,还要我给你带什么吗?”
他只是笑:“你把你自己带回来就行了。”
那天玩到很晚。
出来后才知道在下雪。
大雪如飞絮扯绵,簌簌落着,路灯下只见无数急雪片片乱飞,不远处的黑色的柏油路面、路中央的隔离绿化带、远处的楼顶,都已经全白了。
雪夜不好打车,谢小禾虽然醉了,但仍记得安排一位有车的同事送佳期回去。佳期喝了不少酒,微有醉意,下车跟同事道别,然后往公寓楼那边走,冰凉的雪花扑在她脸上,脸颊是滚烫的,并不觉得冷。她一边走一边想着收拾行李的事,脑子里正是乱七八糟的,手机忽然响了,她刚从手袋里翻出来,却又挂断了。
她打开滑盖,看清了号码。
有一朵绒绒的雪花落在手机屏幕上,然后,是第二朵、第三朵……她呼出的热气融化了雪,水珠顺着手机屏幕滑下去,那一串阿拉伯数字仿佛并不分明,她没有将这个号码存进过电话簿。
可是他打过第一次之后,她就已经记得。
迟疑了很久,还是拨回去了。
熟悉的铃声突然在不远处响起,而她站在那里,雪不停地落着,天地间一片白茫茫。
怎么会在这里?
他什么时候回来了?
终究还是转身。
孟和平就站在离她不远的地方,隔着密密的雪帘,两人都觉得对方仿佛十分遥远,遥不可及。
最后,他说:“去喝杯咖啡,好吗?”
她知道他不过是想找个地方说话,可是事到如今,还有什么好说的?
他并没有开车来,两个人走到附近的咖啡馆去。
咖啡馆已经快打烊了,只有他们两个客人,灯光与音乐都是幽幽的,若有若无。
他面前那杯咖啡纹丝未动,也许因为他现在只喝白开水。
而她一口一口啜着自己那杯蓝山。
从前她不喝咖啡,他有点怅然地看着她,许多事情已经改变,无法再挽回。而岁月的长河挟卷着他们,只能随波逐流地向前去。
“我明天早晨的航班去纽约。”
她问:“和西子一起?”
他说:“我先过去,西子也许迟一点再去。”他仿佛是解释,“有一些琐事,我得先过去处理好。”
她说:“我明天下午回上海,要不我送送你,是几点的飞机?”
他将航班号告诉了她,却说:“不用去送我了,我就只是来跟你道个别。”
隔了很久,他才又说:“佳期,照顾好东子。”
她说:“我会的。”又说,“你也照顾好自己。”
他点了一下头。
他将她送回公寓去,两个人走着回去,隔着半米左右的距离,沉默地走着。夜已经深了,又下雪,只偶尔有车经过,路上没有别的行人,只有他们。
佳期落在后面几步,他放慢了脚步等她。忽然想起小时候看过的电视剧《上海滩》里最经典难忘的镜头。那时候追着看意气风发的许文强,并不甚理会柔弱娇美的冯程程。可是小小年纪也记得那一段雪中相遇,她是一心一意仰慕着他的女子,他亦是一心一意心仪着她的男子。落雪无声中两人并肩而行,围着白围巾的许文强风度翩翩,倾身含笑,而他的程程亦是明眸皓齿,温婉动人,所谓的佳偶天成。
曾经以为那是天长地久一生一世,曾经以为那是两情相悦永偕白头。
谁知中间会隔了家恨父仇,万重恩怨。
眼睁睁看着她却嫁了旁人。
直到最后,只余了最后一口气,他才可以说:“我要去法国。”
只是因为他的程程在法国。
而浪奔,浪流,万里江水滔滔,一切都是物是人非。
她终于跟上来,脚步轻浅,就像雪花,落地几乎无声。有一朵洁白的雪落在他的睫毛上,绒绒的,眼前的一切模糊起来,整个世界仿佛都模糊起来。
走得再慢,也终究只能送她到楼下。
“再见。”她立住脚,对他说。
“再见。”
他目送她进去,她的身影融进公寓楼厅温暖的光线里,渐渐模糊了轮廓,终于消失不见。
他站在那里很久很久,直到遥望到楼上的窗口,属于她的那盏灯光熄灭。
路灯寂寥地亮着,雪越下越大,落在他脸上,落在他身上。他的手始终插在大衣口袋里,一直握着一样东西。
他将手抽出来,那只玳瑁发夹在路灯下散发着幽暗的光泽。
她离开他的时候,几乎没有带走任何东西。
而如今他要离开她,也没有办法带走任何东西。
他弯腰,将玳瑁发夹端端正正放在洁白的雪地上,最后一次用手指抚摩着它柔腻的弧面。
舍不得,可是不得不割舍。
这么多年,他一直留着这发夹,可是终究也没有机会将这个还给她。
他伸出手,接住一瓣雪花,精美的六角冰花,瞬间已经融化在掌心,变成小小的水珠,微凉。
地面上的积雪已经越来越厚,风卷着雪吹在脸上,他蹲下去,用手指,慢慢地一横一竖,划过雪面,写下了三个字。
雪不停地落着,纷纷扬扬,他站起来,就静静地伫立在那里,看着那三个字,无数的雪花落下来,那三个字渐渐湮没,渐渐模糊,字迹淡去,最后终于隐约难以辨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