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祖父志芳公家傅

3个月前 作者: 林献堂
    先祖父讳五香,字志芳,曾祖棣公之五子;生于清嘉庆二十年二月十九日。自少岐嶷,人塾异常童;文字粗通,时即弃之。中岁,好殖产,垦荒芜,多历年;艰难险阻,莫不备尝。


    同治元年,四张犁庄人戴万生作乱,为祸甚大。福建提督刚愍公奉旨回台除乱,公素知祖父之为人,甚器之;邀入戎行,从征各地,颇有劳绩。乱平,赏以军功六品衔;红其缨而白其顶,固已列为衣冠中人矣。地方纔靖,当道设保安局于犁头店街。犁头店即今之南屯也,向为南北往来必经之地;漳、泉移民,杂处其间。有司以祖父有重望,特选为局长。祖父能于桑梓间排难解纷,不偏不党;故乡人咸德之。


    平生有远识,知东大墩一带平野可聚族数万人,将来必有振兴之一日,乃移住于东势子;率先建设店铺,指导庄民经营各种商业,居然成一小市镇矣。当道特任为蓝兴堡保甲局守,旋举为大墩街建设董事。同治年间,内新庄有林姓宗祠倾圯,祖父商之文明公,协力移建于旱溪;宗人推文明公董其事,而以祖父副之。迨文明公遇害,祖父独肩其任,四出劝募,以底于成。且出其余力,在太平庄建设糖廍,开拓头汴坑之原野;得有田园数百甲,招佃力耕,防番设隘,其利益于家国又如此。当岑襄勤公毓英之奉旨巡台也,以大甲溪水有碍交通,拟造桥以济之;祖父自备糇粮,率众佃以助力役,大为岑公所嘉许。


    祖父见义勇为,当仁不让;对于地方公益事,莫不争先踊跃。享寿七十有一龄,始卒于家;时在光绪十一年乙酉三月初十日也。时余尚稚骏,不详知祖父之为人;后就双亲在日之所述及乡中遗老所传闻者而略记之,以示之后人。


    德和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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