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祯记闻录卷一
3个月前 作者: 佚名
崇祯元年,故冤死吏部验封员外郎周蓼洲,已赠太常卿,锡谥忠介,廕子胄监矣。五月十五日,三学诸友,复连具呈抚院,欲请建专祠,以示风励。李抚台和颜细商,然终以题请为难,诸友谈及机户陆元科建祠冒破,狐假横行诸罪,今虽在狱,尚未受刑责,何以惩恶?抚公然之。不一二日,提陆元科责六十板。其凿凿言之者,文启美也。今周宦祠在卫前。
旧岁十一月中,新科毛宽,因索牌坊银,乘醉打坏库吏公廨器物,复至库房逼索。吏禀知正堂,陈文瑞令人推入库房内,锁闭竟日,将仆重责羁铺。诘朝酒醒,愧悔,邀请同袍往县谢罪。中尊声色俱厉,毛君囚服哀求方释云。新贵人自取其辱,酒之误人如是。一二载后,毛君竟尔夭亡。
学院陈保泰,三月终,岁试苏郡已毕,至七月十三日,仓卒去任,竟未及获案。陈亦魏党,后列名逆案云。
七月十七以后,连日大风,天气凉若深秋。二十三日晚,风雨大作,至二十四辰刻方止。
闻杭州钱塘门外,及海盐、萧山、宁波诸处,海水沸涌,逾城而入,舟航冲击糜碎,漂溺死者亦无数,水之为祸烈矣哉。
崑邑故相顾秉谦,向以附逆不协人望。后家居复贪横。戊辰夏间,士民纵火毁其连云之第为丘墟,抢散其资,此老挟重赀窜至郡中,典房暂居。三学诸友不容,具呈各台,必欲驱逐。顾老不得已仓皇徙避。闻往白下寄迹。未几,病卒。后其子潜移葑门内,亦为里中不容,遗其粗重宵遁焉。
崇祯二年正月初十,吴淞崇明兵,因缺饷至十个月,众皆怀愤,蜂涌来苏。城中闻报大骇,太尊王时和急令闭各城门,抚院曹文衡严提吏书重责,并责府主面前延缓之非,速处各项银钱,令理刑王瑞柟亲押至彼分给,兵乃随去;城门傍晚始开,亦大变也。
更闻徽郡兵乱,至杀备兵使者,尤为可骇。苏守王时和以稽饷之故,抚按不满意。二月中,托终养之名去任,继之者覃怀史应选,于七月初八月履任,与抚院同乡土,又同科进士也。
少参范长倩,居天平山精舍,拥重赀,挟众美,山林之乐,声色之娱,吴中罕俪矣。三月间,长倩他出,忽有群凶乘夜劫之,约去金银珠宝三万余金。语云慢藏诲盗,冶容诲淫,长老亦有以自取哉!自是惧而移居郡城矣。
陆灵严之孙陆九者,妻固儒家女,工笔札,偶写一此屋召租票,黏于租房,不意里、中恶少揭去,互相传视,作轻薄语。夫闻,咎其妻不已,因恨群小,往詈之,恶少愈猖獗,复登门毁器,排闼肆殴,其妻愤甚,遂自缢死。夫讼于官,乡绅白之上台,严究抵罪。一戏谑间,竟激成人命重情,不可不戒也。
魏党倪文焕,已问遣戍,后又提解赴京,彼尚冀可生,令人载赂至苏,分馈要人之将入朝者。左春坊赞善姚希孟,不受其馈,执其人送官系狱,后虽释去,倪文焕至京,竟坐大辟,秋后处决。
阊门月城内,有卖铜器古玩者一人,独宿在店,为群奸诱至城上,杀之,席卷店中所有,后获其盗,乃水关闵氏之婿钱□及谷周子,皆无赖恶少。
己巳四月,吴邑令陈文瑞为工科祖重烨所纠,有旨着抚臣查确具奏。陈公多方推挽,恋不欲去,自被劾后,仍日坐后堂理事。延至八月中,祖工科以他事削夺,按臣覆奏,力为周旋,十月中旨下,竟得仍旧供职。
四月二十九日。午后,地震,未若天启三年季冬之甚也。
朝廷责饷东南甚急,苏郡米价涌贵,迟至六七月,出兑尚未完。县令连日下仓严比,仓总无赖者,逃窜颇多,累及亲戚正身赔补,民苦甚。兑军又加意勒索,每粮一石,折银一两有余,粮艘延捱不发。七月中,漕储道将旗军重责,并将运粮千户捆缚游行示众,各船方星驰以去。
都督同知毛文龙,浙人也,总兵镇守平岛,功罪未定有议。经略袁崇焕受阁臣钱龙锡之旨,巡历其地,俟彼入谒军门,执而斩之。闻钱公又受教于陈眉公,以为袪除海内一大蠹,为奇功秘计也。厥后部下之众,投虏作崇,孔友德为祸尤烈,不能不归咎首事云。
京师九月二十五日,决倪文焕、李夔龙附逆诸臣,惟高道素以营造王府,侵匿工价,致造作不固,正殿梁坠,震惊亲王,问斩,亦遂同决。
十月中,北兵入□□□□□,京城九门昼闭,各抚臣起兵入援,应天巡抚右副都御史曹文衡选卒三千,以内防同知袁世棻为监军,统兵赴焉。
十一月初二日,戮囚于北寺前,凌迟男女各一人、斩四人、绞一人。
初七日,为冬至节,虎邱大殿楼塔,晚间一火而尽,名胜之地,顿成煨烬。守殿一老僧,误遭此火也。僧亦赴火而死,重建费广,未知何年得复故观。
二十一日,阊门吊桥西■〈土免〉,辰刻发火,延烧二百余家,繁华闹市,条成瓦砾之场,其焰竟日不熄,较天启七年之火尤烈,言之可畏。其房俱大家利薮,不两月已皆鼎新告成,无隙地矣。
十月十七日,抚院委官戮三人于北寺前,乃池州解至劫库盗也。一冬再决重犯,亦属仅见。
皇上以袁崇焕不能平□,拿禁在狱,深恨兵部尚书</a>王洽迟误军机,且通□有迹,戮其全家,即以兵部侍郎兼都御史申用懋代之。此十一月事也。不久,申亦罢官归。至十一年冬,寿七十九,考终于家,父子及身司马,盛矣!
崇祯三年,北兵久屯永平等处,朝廷征粮甚急,小民不胜敲扑之苦,因粮船未及修,各州县俱封客船运粮河中,甚至封及游船,大为扰害。
三月十六日,雷击常熟山一进香者,十七日,尹山击死四人。
五月十一日,上塘一牛,忽断索奔突,触死一人,被伤者数人,地方报官,官令牵牛易银,备棺以敛死者。
理刑王瑞柟忤抚台,罢去。其所以相忤,因抚公在私衙有内戚劝其谢事者,曹公言俟赀满百万,即当告归耳。偶一门役在外厢,有咳嗽声,抚公闻之大怒,恐其泄所语于人也,即发刑厅,欲立毙之。理刑叩其得罪之故,门子具言所以,刑尊怜其无罪,乃纵令遁去,而伪以死报。然耳目难掩,抚台闻之憾甚,故厄其陞迁之路,竟抑郁解官去,士林惜之。
十一月十五日,按台饶京阅操,一蓝旗手为铅弹铳所及,立毙于演武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