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律心得卷之三
3个月前 作者: 刘衡
南丰刘 衡纂辑
祥刑随笔
一笞罪折责用小竹板大头阔一寸五分小头阔一寸长五尺五寸重不过一觔半 【五刑例】
一杖罪折责用大竹板大头阔二寸小头阔一寸五分长五尺五寸重不过二觔 【同上例】
一凡寻常枷号重二十五觔加重三十五觔 【同上例】
一热审期内除窃盗及斗殴伤人罪应笞杖不准减免其余杖责人犯各减一等递行八折发落笞罪宽免 【同上例】
一热审期内枷号人犯俱暂行保释俟立秋后补枷 【同上例】
一应枷号者定于满日责放不许先责后枷遇患病即行保释医治痊日补枷若先责后枷遇患病不即行保释医治以致毙命者交部严加议处 【囚应禁而不禁例】
一凡问刑衙门一切刑具除例载夹棍桚指枷号竹板外其拧耳跪炼压膝掌责等刑准其照常行用如有私造木棒捶连根带须竹板数十觔大锁联枷荆条击背 例禁所不及赅载者均属非刑照违 制律杖一百 【故禁故勘平人论】
一强窃盗人命及情罪重大案件正犯及干连有罪人犯准夹讯外其别项小事概不许滥用夹棍 【同上例】
一凡问刑衙门不许于狱内用木?匣床违者官革职杖一百流三千里 【凌虐罪囚例】
一徒罪以下人犯患病保出调治病痊送监 【同上例】
一递解人犯除原有杻镣照旧外其押解人役若擅加钮镣非法乱打除实犯死罪外徒罪以上俱枷号两个月发烟瘴充军 【同上例】
一除强盗十恶谋故杀重犯用铁锁杻炼各三道 【共九道】 其余斗殴人命等案罪犯及军流徒罪等犯止用铁锁杻镣各一道 【同上例】
一递解人犯有应行责惩者于文移内声明令原籍地方官折责毋得先责后解违者交部议处罚俸九个月 【囚应禁而不禁例】
一刺字每字各方一寸五分每画各阔一分五厘 【监守自盗仓库钱粮律注】
一文武官员犯侵盗者准免刺字 【同上例】
一妇人犯罪皆免刺字 【犯人犯罪律】
一举贡生监寻常犯例应刺字者免其刺字 【起除刺字例】
一审拟罪名军流徒杖人犯悉照本条律例问拟不得用不足蔽辜无以示惩从重加等及加数等字样拟发新疆等处并不准用虽但字样抑扬文法至律例内如拒捕脱逃等项载明加等者仍各遵照办理 【加减罪例例】
一承问各官审明定案务须援引一定律例若先引一例复云不便照此例治罪更引重例及加情重可恶字样坐人罪者以故入人罪论 【断罪引律令例】
一秋审情实人犯及每年新事秋谳人犯无论情实缓决如有病故州县官立时详报道府即派邻近之员前往验讯 【有司决囚等第例】
一杖罪人犯保释后私自逃匿保人照不应轻律笞四十板犯获日照原拟杖罪加枷号一个月 【主守不觉失囚及徒流人逃门内条例甚多不能备载】
笞刑五 【用小竹板责打每十皆四折除零】
一十折四板二十四折除零五板三十四折除零十板四十四折除零十五板 五十四折无零可除二十板
杖刑五 【用大竹板责打亦四折除零】
六十四折除零二十板七十四折除零二十五板八十四折除零三十板九十四折除零三十五板一百四折无零除四十板
徒流军折枷例 【大约以每五日为一等 见犯罪免发遣律及诸图内】
徒一年折枷二十日
徒一年半折枷二十五日
徒二年折枷三十日
徒二年半折枷三十五日
徒三年折枷四十日
总徒四年折枷四十五日
准徒五年折枷五十日
流二千里折枷五十日
流二千五百里折枷五十五日
流三千里折枷六十日
附近充军折枷七十日
近边充军折枷七十五日
远边充军折枷八十日
极边烟瘴充军折枷九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