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城工租
3个月前 作者: 佚名
(一)
立杜卖尽根契字人社头街萧炎生,有承父遗下水田二段,址在红毛社洋。经丈五分五厘,东至萧景德田,西至大圳,南至大圳岸,北至邱家田;四至界址明白;年带纳城工租粟四石四斗正。今因乏银别创,自情愿将此田出卖,先尽问房亲叔兄弟等不欲承受,外托中引就与胞侄德成出首承买,三面言议时值尽根价银一百一十大员正。其银即日同中交收足讫;其田随踏明界址,交付买主前去掌管,起佃招耕,收租纳课,永为己业。自此一卖千休,日后子孙永不敢言赎言找,亦不敢异言滋生事端。保此田确系生自己承父遗下物业,与别人无干,亦无重张典挂他人财物,及上手来历不明等情;如有等情,生自出首一力抵挡,不干买主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抑勒反悔,口恐无凭,合立杜卖尽根契一纸,并带上手大契阄书五纸,共六纸,付执为照,行。
即日同中收过杜卖契内佛银一百一十大员正完足,再照。
咸丰十年六月日。
代笔人族孙次元
为中人堂侄纳月
立杜卖尽根契人萧炎生
知见人同妻陈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