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管子之教育
3个月前 作者: 梁启超
管子</a>之教育方针,专以整齐一国之民为主,前第七章第六节所称述者皆是也。军事教育,又其重要之一精神,于第十三章别论之。此所论者其分科教育之法也。教育事业,全责诸地方官吏,前第八章所引《小匡篇》之文是也。《小匡篇》又云:
桓公日:“定民之居,成民之事,奈何?”管子对日:“士农工商四民者,国之石民也,不可使杂处。杂处则其言哤,其事乱。是故圣王之处士必于闲燕,处农必就田野,处工必就官府,处商必就市井。今夫士,群萃而州处,闲燕则父与父言义,子与子言孝,其事君者言敬,长者言爱,幼者言弟,旦夕从事于此,以教其子弟。少而习焉,其心安焉,不见异物而迁焉。是故其父兄之教不肃而成,其子弟之学不劳而能。夫是故士之子常为士。今夫农群萃而州处,审其四时,权节具备其械器用,比耒(lěi)耜(sì)谷芨(jī),及寒,击槁(gǎo)除田,以待时。乃耕,深耕均种疾耰(yōu),先雨芸褥,以待时雨。时雨既至,挟 其枪刈耨鎛,以旦暮从事於田墅,脱衣就功。首戴茅蒲,身服襏襫,沾体涂足,暴其发肤,尽其四支之力,以从事於田野。少而习焉,其心安焉,不见异物而颉焉;是故其父兄之教不肃而成,其子弟之学不劳而能;是故农之子常为农,朴野而不慝,其秀才之能为士者 ,则足赖也。故以耕则多粟,以仕则多贤,是以圣王敬畏戚农。今夫工群萃而州处,相良 材,审其四时,辨其功苦,权节其用,论比计,制断器,尚完利,相语以事,相示以功,相陈以巧,相高以知事。旦昔从事於此,以教其子弟,少而习焉,其心安焉。不见异物而迁焉,是故其父兄之教不肃而成,其子弟之学不劳而能,夫是故工之子常为工。令夫商群萃而州处,观凶饥,审国变,察其四时,而监其乡之货,以知其市之贾,负任担荷。服牛辂马以周四方;料多少,计贵贱,以其所有,易其所无,买贱鬻贵,是以羽旄不求而至,竹箭有余於国,奇怪时来,珍异物聚,旦昔从事於此,以教其子弟,相语以利,相示以时,相陈以知贾。少而习焉,其心安焉,不见异物而颉焉,是故其父兄之教不肃而成,其子 弟之学不劳而能,夫是故商之子常为商,相地而衰其政,则民不移。
此实一种奇异之教育制度,管子诸政策中所最不可解者也。夫其所谓习而安之,则教易成,此固甚合于教育原理,无所容难。而其古代阶级制度之下,民各世其职业,则所谓士之子常为一士,农之子当为农者,亦无足怪;所最可怪者,谓士农工商,不可使杂处,必划分而限定之。此岂非禁民之迁徙自由乎?其干涉之程度,得毋太过乎?目‘其所云制国为二十一乡,商工之乡六,士农之乡十五。夫士农之乡,何以能无工商之乡?工商之乡,何以能无士农?岂古代之社会,诚有此等怪现象耶?或管子举其多数者以名之耶?姑存之以备考。
要之,管子教育之根本,在整齐其民,壹其道德,使无由接于淫非之地。大本既立,其条理则因时变迁,不必刻舟以求也。
管子复有《弟子职》一篇,实为小学</a>教育之条目。其言精粹切实,皆所以导子弟于规则秩序。后世儒者多称之,今不具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