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3个月前 作者: 詹姆斯·艾尔洛伊
    我打电话请了最后一次的累计病假,然后在爱妮岛旅馆里消磨了一个星期的时间。看书,听收音机里的爵士乐,我尽可能不去想我的未来。我反复地看那些资料,尽管我很清楚案子已经结束了。玛莎-斯普拉格童年的样子和李不断地干扰我的梦境;有时珍-钱伯斯家咧着大嘴的小丑也加入到他们的行列中,嘲笑着我,通过脸上的那些大大小小的洞说话。


    我每天把洛杉矶的四份报纸都买回来,从头看到尾。好莱坞大牌子的事儿已经过去了,没提到爱默特-斯普拉格、大陪审团要调查有质量问题的房子的事以及付之一炬的房子和焦尸。我开始有一种感觉:有什么东西不对劲儿。


    我用了好久——盯着四壁,什么都不想,一坐就是几个小时——但我终于想到了什么不对劲儿。


    这件“不对劲儿”的事儿,就是我有一种微妙的直觉,觉得爱默特。斯普拉格故意让李和我去杀掉乔治-提尔登。跟我说的时候,他很直白:“我告诉你乔治在哪儿好吗?”——非常符合这个人的性格——如果他跟我拐弯抹角的,我倒会怀疑。李把他臭揍一顿之后他马上告诉了李是乔治杀的人。他是不是希望李的愤怒在见到杀大丽花的凶手时会达到极致?他知道不知道乔治那些从墓地里掘出来的收藏品呢——指望着我们看到他的收藏时就气得发疯?他是不是指望着乔治首先向我们发难——结果就是要么除掉他,要么除掉令人讨厌的、贪婪的、好事的警察?为什么呢?他有什么动机?保护他自己?


    这个理论有个巨大的漏洞,也就是说,爱默特赚钱时大胆、贪婪,但他不会自取灭亡。


    而乔治-提尔登——这个杀害黑色大丽花的凶手是确定无疑的,逻辑上也没有什么理由再追究下去。但这点“不对劲儿”背后还有一个小小的没有解决的问题支持着:


    当我在1947年第一次跟玛德琳上床时,她提到过在好几个酒吧里给贝蒂-肖特留言:“跟你长得很像的人想跟你见一面。”我跟她说这件事还会找上她的,她说:“我会处理的。”


    最可能处理这件事的就是警察——而我拒绝了。而且,从时间上来说,玛德琳说这句话的时间正好是李-布兰查德敲诈第一笔钱的时间。


    这是个太小的细枝末节,是纯粹的推理,也许这只是另一个谎言,或半真半假的话,或是个没什么用的线索。只是一个生活由谎言堆成,处于极度饥渴状态的警察发现的一个没有解决的小问题。也是我能想到的唯一一个可以继续追究那个鬼魂的事的理由。没有这个案子,我就什么也没有了。


    我借来了哈里-西尔斯的民用车,连续三天去斯普拉格家外面监视。玛莎每天白天开车上下班;雷蒙娜待在家里,爱默特和玛德琳上街购物和干其他一些白天干的差事儿。第一天和第二天晚上四个人都待在家里,第三天晚上玛德琳又打扮成大丽花的样子出去了。


    我跟着她来到第8街的酒吧区,来到兹吧酒吧,来到一群水手和飞行员中间,最后她跟一个水手军来到第9街的爱奥罗旅馆。这次我不再感到妒忌或者对她身体的渴望。我在他们的十二号房间外面听着,百叶窗拉了下来,什么也看不到。玛德琳这次与以往的惯例唯一的不同就是她凌晨两点扔下她的情人开车回家——她走进房子后不一会儿爱默特卧室的灯亮了起来。


    第四天白天我没有去,晚上天刚一黑我就去了缪尔费尔德路上我的老监视点。等我下车想伸伸蜷缩太长时间的腿时,我听到有人说:


    “巴奇?是你吗?”


    是珍-钱伯斯。她正在遛一条棕色与白色相间的大狗。我的感觉好像是一个小孩子的手刚伸到糖罐里就被抓个正着似的:“珍,你好。”


    “你好。你在这儿干什么呢?监视?想找玛德琳?”


    我想起我们一起谈到过斯普拉格一家人:“在享受夜晚新鲜的空气,这个理由怎么样?”


    “像撒谎。想不想去我那儿享受一杯新鲜的饮料?”


    我看了一眼那幢都铎风格的堡垒。珍说:“天哪,你对那家人总是有奇怪而固执的想法。”


    我笑了——脸上被咬的伤有点疼:“天哪,你就是太了解我了。咱们去喝饮料吧。”


    我们走过街角,来到六月路上。珍放开了狗,它跑在我们前面,沿着人行道跑上台阶,来到钱伯斯家的大门前。我们过了一会儿追上了它:珍打开门。一进门我就看见了噩梦里的伙伴——那个咧着嘴的小丑。


    我哆嗦了一下,说:“这个该死的东西。”


    珍笑了:“我把这个包起来送给你吧。”


    “请千万别送给我。”


    “你知道吗,咱们那次谈到过这个东西之后,我查了查它的历史。我最近一直在扔埃尔德里奇的东西,所以我也想过把这个东西送给慈善机构。尽管它很贵,不应该送出去。这是弗瑞德雷克-雅南图奥图的真品,是他在看过一部古典小说后得到的创作灵感。那部小说是维克多-雨果的《大笑的人》。这本书是关于——”


    贝蒂-肖特被杀的那间屋子里的这本书。我的脑袋“嗡”地一下,过了半天才听清珍在说什么。


    “——十五、十六世纪时的一群西班牙人。他们被称为康普莱奇科人,他们绑架、折磨小孩子,把他们切去身体的某个部分,然后送到皇家去做宫庭小丑。很可十白吧?画里的这个小丑是这本书的主人公——关波雷。当他还是个小孩子时,他的嘴就被从左耳割到右耳。巴奇,你还好吧?”


    嘴被从左耳割到右耳。


    我又哆嗦了一下,接着挤出一丝微笑:“我很好。这本书让我想起了一件事——以前的事,只是偶然的。”


    珍仔细看了看我:“你看起来可不太对劲儿。你想再听到一件偶然的事儿吗?我以前以为埃尔德里奇跟那家人都不说话呢,可我找到一张收据。这幅画是雷蒙娜-斯普拉格卖给他的。”


    有一瞬间我觉得关波雷正在朝我吐着血沫。珍拉了拉我:“巴奇,怎么了?”


    我说:“你跟我说过这幅画是两年前你丈夫买给你的生日礼物。对吧?”


    “对。怎么——”


    “在1947年?”


    “对。巴——”


    “你生日是哪一天?”


    “1月15日。”


    “让我看看那张收据。”


    珍被我吓着了,在穿过门厅的茶几上翻了翻几张纸。我看着关波雷,想着39街与诺顿街区里拍到的那些照片,对照着它的脸。“这儿呢。现在你能告诉我是怎么回事了de?”


    我拿过那张纸。那是张紫色的信纸,上面不相称地写着很有男子气概的字迹:“收到埃尔德里奇-钱伯斯$3500.00,为出售弗瑞德雷克-雅南图奥图的画作《大笑的人》之货款。此收据将作为钱伯斯先生有权拥有此画作之证物。雷蒙娜-卡思卡特-斯普拉格。1947年1月15日。”


    这上面的字迹与我杀死乔治-提尔登之前看到的虐待日记上面的字迹是一样的。


    是雷蒙娜-斯普拉格杀害了伊丽莎白-肖特。


    我抓过珍,使劲地拥抱了她一下,她还没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儿呢,我已经走了。回到车里,我决定自己解决这件事。我看着那幢大房子里的灯亮了又灭,在车里坐了一夜,重新推测作案过程,一边想一边浑身冒汗:雷蒙娜和乔治一起折磨,分别折磨,把她切成两半,两人各分到一半,各开一辆车去雷莫尔特区。我假想各种可能作案过程,各种可能的作案动机。我什么都想到了,只是没想过等我和雷蒙娜-斯普拉格面对面时,我该拿她怎么办。


    8点19分,玛莎拿着画夹走出前门,开着她的克莱斯勒往东去了。


    10点37分,玛德琳拿着手提包上了她的派克,上了缪尔费尔德路后向北开去。爱默特站在门廊处向她挥手道别,我决定再等一个小时左右,估计他也会走——要不然就把他和他妻子一起扣住。中午刚过,果然不出我所料——他上了车,放着轻歌剧,开走了。


    我跟玛德琳在这儿一起住了差不多一个月的时间,所以我知道用人们的作息规律:今天和星期四管家和园丁放假;厨师要等到4点半才会来准备晚饭。玛德琳拿着手提包出去的,说明一时半会儿不会回来;玛莎要到6点才会下班。只有爱默特不好说。


    我穿过马路,又看了看。前门锁着,侧窗也闩着。看来我只能按门铃或破门而入。


    这时我听到窗子里面敲玻璃的声音,看到一个模糊的白色身影走向起居室。几秒钟之后,前门被打开。我走了过去直面这个女人。


    雷蒙娜站在门廊里,穿着一条宽大的丝绸裙子,像个幽灵似的。她的头发乱七八糟,脸上又红又肿——可能是因为前天晚上一直哭,现在又刚睡醒的缘故。深棕色的眼睛——跟我的眼睛很像——显得惊恐而且警觉。她从衣服里掏出一把精美的小手枪,对准了我,说:“你告诉了玛莎,让她离开我。”


    我拍了她的手一下,把枪打掉。它正好掉在门口的脚垫上,脚垫上写着“斯普拉格家欢迎你”。雷蒙娜咬了咬嘴唇,她的眼神朦胧起来。我说:“一个凶手不配做玛莎的母亲。”


    雷蒙娜整理了一下裙子,捋了捋头发。这个反应应该就是这个有钱的吸毒鬼所谓的风度吧。她的声音带有典型的斯普拉格家人的那种冷酷:“你没告诉她,对吧?”


    我把枪捡起来,放在自己的口袋里,然后看了看这个女人。她吸毒至少得有二十年了,但她的眼睛还是又黑又亮:“你的意思是说玛莎不知道你做过的事情?”


    雷蒙娜站到一旁,等着我往里走,说:“爱默特跟我说现在安全了。他说你已经除掉了乔治,说你不会再回来找我了。玛莎跟爱默特说你不会伤害我们的,所以他也说你不会的。我相信了他。外面的事他总是判断得很准确。”


    我走进屋里。起居室里看起来还像个办公室,只是多了几口大箱子罢了。“爱默特指使我去杀了乔治,而玛莎不知道你杀了贝蒂-肖特?”


    雷蒙娜关上门:“没错。爱默特指望着你能干掉乔治。他很确定乔治不会把我牵连进去——这个人太疯狂了。爱默特在行动上是个懦夫,他没有勇气自己做这件事,就派个手下去。而上帝啊,难道你真的以为我会让玛莎知道我干了些什么吗?”


    这个虐杀人的凶手因为我责难她母亲的角色而大吃一惊。“她早晚会发现的。而且我知道她那天晚上在这儿。她看见了乔治和贝蒂一起离开你家。”


    “玛莎那天大约一个小时之后离开去帕姆斯玻雷斯看个朋友。接下来的一个星期她都不在。爱默特和玛德琳知道,玛莎不知道,我亲爱的上帝啊,她不可以知道——”


    “斯普拉格夫人,你知不知道你已经——”


    “我不是斯普拉格夫人,我是雷蒙娜-阿伯肖-卡思卡特!你不能告诉玛莎我干了什么,她会离开我的!她说了想自己出去住公寓,而我没剩下多少时间了!”


    我转过身去,不想看到她的丑态。我在起居室里走来走去,不知道该怎么办。我看了看墙上的照片:穿着苏格兰方格呢短裙的斯普拉格家族;卡思卡特家族有人在柑橘园即将开发的空地前剪彩;雷蒙娜还是个胖胖的小女孩时,她穿着一条紧身裙,一定把她勒得够呛;爱默特笑着抱着一个黑头发的小孩,目光呆滞的雷蒙娜在玩具画夹前校正玛莎的握笔姿势;马克-森尼特和爱默特互相往头上戴绿帽子,在一张合影里,人群背后有一个人,我猜那就是年轻时的乔治-提尔登——很英俊,脸上一条伤痕也没有。


    我感觉到雷蒙娜就站在我身后,她在浑身发抖。我说:“告诉我到底是怎么回事。告诉我为什么。”


    雷蒙娜坐在一张沙发上一口气讲了三个小时,她的声音时而愤怒,时而忧伤,时而轻描淡写地说起那么残忍、凶暴的事,好像这件事跟她一点关系都没有似的。她身旁有一张桌子,桌子上有几个陶制的小玩偶,她的手不停地摆弄着那些小玩偶。我则围着屋子转着圈儿,看着这家人的照片,将他们的形象融到雷蒙娜的故事当中去。


    她是在1921年时遇到爱默特和乔治的,那时他们还是刚从苏格兰移民过来的野心勃勃的小伙子,想在好莱坞有所作为。她讨厌爱默特对待乔治的样子——好像他是他的跟班儿似的,也恨自己没有勇气说出自己的这种看法。她不说是因为爱默特想娶她——为了她父亲的钱,她知道,但她长相平庸,可供选择的丈夫人选很少。


    爱默特求婚了,她接受了,并开始了跟这个冷酷的年轻承包商和未来的地产大亨的婚姻生活。可她越来越痛恨这个人,于是她通过搜集他的过去而被动地与他抗争。


    他们刚结婚那几年,乔治生活在他们车库上面的一套公寓里。她得知他喜欢死了的东西,也知道爱默特老因为这事儿骂他。她开始给闯进她家花园的流浪猫下毒,然后把死猫扔在乔治公寓的台阶上。当爱默特拒绝了她想要孩子的请求时,她去找乔治,引诱他——很高兴自己有能力以活生生的东西让他兴奋起来——爱默特对她肥胖的身体一贯嘲笑,只是偶尔才会碰一碰。


    她和乔治之间的情事很短暂,但却因此生了一个孩子一一玛德琳。她开始很害怕孩子会长得像乔治,那事情就不问自明了,所以渐渐沉溺于医生开给她的鸦片剂。两年后她跟爱默特生了玛莎。她感觉这好像是自己对乔治的背叛——就重拾帮他毒死流浪的小动物的习惯。有一天爱默特发现了她的行为,把她臭揍了一顿,说她像乔治一样“变态”。


    等她告诉乔治自己挨打的事时,乔治给她讲了在战争中救了胆小鬼爱默特的事——原来爱默特说是自己救乔治的事是在撒谎。就是从那时起她开始计划排演那些露天的舞台剧——她编的剧情暗指爱默特的过去,既报复了他,他又不会察觉到自己受到了鞭笞。


    玛德琳总爱黏着爱默特。她是个招人喜欢的孩子,他也很宠爱她。于是玛莎变成了妈妈的小宝贝——尽管她跟爱默特简直是一个模子里造出来的。爱默特和玛德琳瞧不起玛莎,说她胖,是个爱哭的小破孩。雷蒙娜保护她,教她画画,每天晚上哄她睡觉时都告诫她不要恨姐姐和爸爸——可她还是十艮他们。保护玛莎和指导她热爱艺术成为她生活下去的唯一理由,是支撑她保有这个令人无法容忍的婚姻的力量。


    当玛德琳十一岁时,爱默特发现了她长得像乔治,于是把她真正父亲的脸划得无法看出原来的样子。而雷蒙娜却爱上了乔治,他现在的外表不如她——她觉得两人现在很般配。


    乔治却冷淡地对待她持续不断的热情,她就是在这个时期看到雨果的-《大笑的人》那本书,而且被里面的康普莱奇科人和他们致残的牺牲品所感动。她买下了雅南图奥图的画,并把它藏起来,自己一个人的时候就拿出来看,聊以安慰对乔治的思念。


    玛德琳十几岁之后就开始滥交,回来后在床上抱着爱默特,把具体的细节都告诉他。玛莎把她痛恨的姐姐画成淫秽的样子,雷蒙娜逼着她画田园风景,怕她的愤怒会一发不可收拾。为了报复爱默特,她把计划已久的露天演出实施起来,这些演出拐弯抹角地表现出他的贪婪和懦弱。倒塌的玩具房子暗指1933年大地震时倒塌的那些爱默特建的偷工减料的破房子,孩子们藏在穿着仿德军军服的商店模特后面的场景刻画了爱默特的胆小。有些家长发觉这些演出不大对劲儿,不再让他们的孩子跟斯普拉格家的姑娘们玩。大约就在那段时间,乔治离开了他们的生活,住到爱默特的那些废弃的房子里,给市里清理垃圾,还帮他们干点杂活儿。


    时间慢慢过去。她专注于照顾玛莎,逼着她提前念完高中,在奥蒂斯艺术学院建了一笔基金,好让她得到特殊的待遇。玛莎在奥蒂斯茁壮成长,表现优秀,玛莎取得这些成就的同时,雷蒙娜一直靠镇静药维持着,想着乔治——想念他,想要拥有他。


    接着,在1946年的秋天,乔治回来了。她偷听到他敲诈爱默特:给他拍色情电影的那个女孩,要不然就把这家人的过去和现在的丑事公之于众。


    她对“那个女孩”妒忌得要命,也恨得要死,所以等伊丽莎白-肖特1947年1月12日出现在斯普拉格家时,她的恨意到达了极点。“那个女孩”跟玛德琳长得太像了,这恐怕是老天爷跟她开的最残忍的玩笑。等伊丽莎白坐着乔治的小货车离开时,她注意到玛莎回房间收拾去帕姆-斯玻雷斯旅行的行李。于是她在自己的门上留了一张纸条,跟玛莎说再见,说她正在睡觉。然后她假装不经意地问爱默特“那个女孩”跟乔治去哪儿了。


    他说他听到乔治提到了他在毕池屋北路的一处废弃的房产。她从后门溜了出来,上了家里闲置的派克车,飞速开到了好莱坞家园,然后在那儿等着。几分钟后乔治和那个女孩也到了李山停车场附近的山麓。她步行跟着他们来到了林间的那个小屋。他们进去了,她看见屋里的灯亮了起来。灯光从窗子里透出来,照在门口树干旁边立着的一根棒球棒上。等她听到那个女孩儿格格地笑着说:“你脸上的伤疤是在战争中弄的吗?”她>中进屋去,挥起了球棒,伊丽莎白想跑,被她打晕,然后她让乔治剥光她的衣服,再塞住她的嘴,然后把她绑在垫子上。她答应乔治把女孩的部分身体永远留给他。她从手提包里拿出《大笑的人》,大声地读出上面的内容,偶尔斜眼看看被四肢张开绑在床垫上的女孩。接下来她就在


    女孩身上又切又烫、用棒子打她,等女孩疼得晕过去以后在随身带着的笔记本上记下整个过程。乔治站在一旁看着,他们还一起唱起那些康普莱奇科的歌曲。整整虐待了两天后,她把伊丽莎白-肖特的嘴像关波雷一样从左耳割到右耳,这样等她死以后她就不会再恨她了。乔治把尸体切成两半,在小屋外面的溪水里洗干净,然后放到她的车上。等到深夜,他们把车开到39街、诺顿街区——乔治以前在这个街区清理过垃圾。他们把伊丽莎白-肖特扔在那儿,成为后来的黑色大丽花,然后她把乔治送回他的货车,回家去见爱默特和玛德琳,跟他们说,很快他们就会知道她去哪儿了,并从今以后都尊重她的想法。之后她想忘掉这件事,就把关波雷的画卖给了住在附近的崇敬艺术,也想低价买进这幅画的埃尔德里奇-钱伯斯——其实她还赚了点儿。再后来就是日日夜夜的担忧,怕玛莎会知道这件事,会十艮她——于是她吃的鸦片酊、可卡因和安眠药就越来越多。


    雷蒙娜讲完的时候我正在看一排裱起来的杂志广告——都是玛莎获奖的作品。突然的沉静吓了我一跳,她的故事在我的脑海里盘旋,一个片断一个片断地来回闪现。房间里很凉爽,但我却在出汗。


    玛莎赢得了1948年广告协会一等奖的作品描绘了这样一幅图画:一个穿着泡泡纱料子(一种轻而薄的织物,一般是棉质或人造丝质,面料带有波状表面并通常为条纹图案)西装的英俊男人走在海滩上,目不转睛地看着一个晒日光浴的金发美女。他是那么的专注,浑然没有觉察到一个大浪马上就要拍在他的身上。画页上面的文字说明是:“不要担心!他的哈特-马克斯服饰在烘干后还会像新的一样——今晚的派对里她依然会是他的猎物!”那个美女身材浑圆,她的五官跟玛莎很像——只是更柔和、更漂亮一些而已。图画的背景是斯普拉格家的房子,四面环绕着棕榈树。


    雷蒙娜打破沉默:“你想怎么办?”


    我没回头:“我不知道。”


    “不能让玛莎知道。”


    “你已经跟我说过了。”


    广告里的男人看起来越来越像理想一点的爱默特——苏格兰小子变成了一个好莱坞的英俊小生。雷蒙娜的故事让我想起一件事,就问了一个很“警察”的问题:“在1946年的秋天,有人往好莱坞的墓地里扔死猫。是你干的吗?”


    “是。那时候我特别妒忌她,我还想让乔治知道我还在乎他。你想怎么办?”


    “我不知道。雷蒙娜,你上楼去。让我自己在这儿待一会儿。”


    我听到一阵轻轻的脚步声离开了房间,几声抽咽,接着什么声音都消失了。我想到这家人联合起来营救雷蒙娜的过程,要是逮捕她就会毁了我的警察前程:我会被起诉隐瞒证据和妨碍执行公务。斯普拉格家的钱可以使她免于被送去毒气室,她会在女子监狱里或阿塔斯卡德罗劳动改造,直到狼疮要了她的命为止。玛莎会因此而受到伤害,只有爱默特和玛德琳还会拥有彼此——证实他们参与包庇和妨碍执行公务的证据过于间接,他们很难受到起诉。如果我把雷蒙娜抓起来,那我就当不成警察了;如果我放过她,那我还算人吗?而不管是哪种情况,爱默特和玛德琳都会安然无恙——还会在一起。


    所以巴奇-布雷切特的招牌做法——勇往直前——一下被卡在那儿了,进退维谷。我只能坐在这个挂满了祖先照片的豪华大客厅里动弹不得。我看着地上的行李箱——如果市议会逼得很紧的话,斯普拉格们就想跑路——看到箱子里的廉价短裙和画着女人面部的速写本。无疑,玛莎是在画自己个性的不同方面,并将其运用于牙膏、化妆品和玉米片的广告。可能她会设计一场广告运动,好把雷蒙娜从监狱里营救出来。也许没有虐待凶手妈妈在身边,她再也没有心情工作。


    我离开了那幢房子,去以前经常去的地方打发时间。我去老人院看了看——父亲不认得我是谁,但看样子他的精神头儿还不错——对我虎视眈眈的。林肯高地那边建起了很多新房子,都是些待租的简易房——“军人可以不用预付订金”。鹰岩退伍军人协会礼堂里挂着一个大牌子,大肆宣传着星期五晚上的拳击比赛。而我在中心分局的巡逻区里还是穿梭着酒鬼、破衣烂衫的人和疯子。在黄昏时分,我妥协了:再去看一眼那个贱女孩,然后我就去抓她的妈妈;这是最后一个机会,我要问问她,既然她已经知道我再也不会碰她了,她为什么还要装成大丽花的样子呢。


    我把车开到第8街的酒吧区,停在爱奥罗旅馆的拐角处,眼睛看着兹吧酒吧的入口。我祈祷着她早晨不是拿着手提包去了别的什么地方,希望她今天还会装扮成大丽花的样子出来。


    我坐在车里看着路上的行人:当兵的,爱喝酒的普通老百姓,住在附近的老实人,他们在隔壁的廉价餐馆里出出进进。我想过不再等了,但一想到下一步就要去抓雷蒙娜,就觉得害怕,就继续等下去。午夜刚过,玛德琳的派克开了过来。她下了车——拿着手提包,是她自己的样子,不是伊丽莎白-肖特。


    我感觉很惊讶,看着她走进餐馆里。漫长的十五分钟过去了。这时她大摇大摆地走了出来,有几分像那朵黑色大丽花。她把手提包扔到车里的后座上,走进了兹吧酒吧。


    我等了一分钟;然后走了过去往酒吧的门里看。酒吧里没有几个当兵的;那个画着斑马纹的小间里是空的。玛德琳一个人坐在吧台前喝酒。她不远处的两个当兵的正在收拾自己,准备对她采取行动。几秒钟之内他们就分别扑了上去。酒吧里的人太少,我不能在里面监视;于是我回到了车里。


    大约一个小时过后,玛德琳和一个穿着军服夏装的中尉走了出来。按照她的老规矩,他们坐上车,转过街角,去了第9街上的爱奥罗汽车旅馆。我跟在他们后面。


    玛德琳停下车,去前台拿钥匙;那个当兵的等在十二号房间的门口。我想起以前监视她的挫折经历:屋里收音机的声音开得很大,百叶窗拉得很严——我什么也听不到、看不到。这时玛德琳从前台走了过来,叫了那名中尉一声,指了指院子另一边的一个房间。他耸耸肩,跟了过去;玛德琳打开门,两人进去了。里面的灯开了又关了。


    我等了十分钟,然后走到那间屋子近前,隐藏在黑暗之中。屋里传来呻吟声,没有音乐的伴奏。我看到有一扇窗子没关,开着大约两英尺左右,是因为滑槽里的干油漆卡住了窗子。窗子旁边有一个爬满了浓密的葡萄藤的格子架,我藏在那里面,蹲下身子,听着屋里的动静。


    呻吟声更大了,弹簧床咯吱咯吱的声音,男人的喘息声。她的呻吟声更大了——很做作,比跟我在一起时还要大声。那个当兵的喘得也更厉害了,接着所有的噪音都平息了下来,玛德琳用一种装出来的腔调说起话来:


    “这儿要是有个收音机该多好啊。我家那边所有的汽车旅馆里都有。那儿的收音机都锁起来,你得往里投一毛钱才能听,但怎么说也有音乐啊。”


    那个当兵的还有点喘不上气来:“我听说波士顿那个城市不错。”


    这时我听出了玛德琳的腔调,新英格兰那边的蓝领工人说话的口音,贝蒂。肖特应该就用这种腔调说话:“梅德福不好,一点都不好。我找到的工作也一个比一个恶心。服务员,电影院里的售货员,工厂里的档案员。所以我才到加利福尼亚来碰碰运气。梅德福太乱了。”


    玛德琳的口音越来越重,她说话的样子像个波士顿的小流浪儿。那个男人说:“你是在打仗那几年来这边的吗?”


    “嗯。我开始在一个营地附近找到一份工作。有个当兵的把我揍了一顿,而这个有钱人,这个得过奖的承包商,他把我救了。他现在是我继父。他跟我说,只要我玩完以后回家,我想跟谁在一起就跟谁在一起。他给我买的那辆漂亮的车和所有这些漂亮的黑裙子,他还抚摸我的后背,反正他也不是我亲爸爸。”


    “有一个这种爸还真不错。我爸就给我买过一辆自行车,还有一次我要去参加赛跑时他给过我几块钱。他可从来没给我买过派克。贝蒂,你这老爸可真不错。”


    我压低身子,从窗缝往里看去;屋里漆黑一片,只能看到床垫上的两个人影。玛德琳说:“有时候我后爸爸不喜欢我的男朋友。但他从来不瞎操心,因为他不是我的亲爸爸,而且我还让他抚摸我的后背。有一次我认识一个男孩,他是个警察。我后爸爸说他不硬气,太平庸。我没听他的,因为这个男孩长得又高又壮,他的大兔子牙也很可爱。他后来想伤害我,但爸爸稳住了他。爸爸知道该怎么对付那些围着有钱人家的女孩转,然后想伤害人家的坏小子。他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时候是个大英雄,而那个警察只是个逃兵役的。”


    玛德琳的口音变成了低沉的喉音。我抑制住心里的惊恐,继续听下去。那个当兵的说:“逃兵役的人要么应该被送到俄国去,要么就应该枪毙。不,枪毙他们太仁慈了,应该把他们绞死,那还差不多。”


    玛德琳又用标准的墨西哥口音说道:“用斧子砍死不是更好吗?那个警察有个搭档,他抓着了我的小辫子——我留给一个不怎么可爱的女孩的字条。这个搭档把我后爸爸臭揍了一顿,然后跑到墨西哥去了。我画了几张女人的脸,化妆成那其中的一个样子,又买了几条便宜的裙子。我雇了一个侦探去找他,然后真正的演出就开始了。我化好妆后去了恩塞纳达,穿着便宜的裙子,装成要饭的,去敲他的门。‘美国佬,美国佬,给点钱吧。’他转身去拿钱,我挥起斧子把他砍死了。我把他从后爸爸那偷走的钱拿了回来。我一共拿回来了七万一千美元。”


    那个当兵的含糊地说着:“这,这是开玩笑吧?”我抽出点38手枪,扣上扳机。玛德琳就是多芬所说的“有钱的墨西哥女人”,她化了妆,装出墨西哥口音。我从窗子缝中往里瞄准,里面的灯打开了,那个小情人在飞快地把制服往身上套,我没法瞄准那个凶手。我仿佛看见李躺在沙坑里,虫子从他的眼睛里爬出来。


    当兵的衣服还没穿好就跑出了门。玛德琳穿上紧身的黑裙子,现在这个目标很容易射中。我把子弹上了膛,这时她赤裸身子的样子又在我脑子一闪,我的子弹打向了空中。我踢碎窗子,进到屋里去。


    玛德琳看着我爬过窗台。她一点都没被那一声枪响和踢碎的玻璃吓到,只是轻声地说:“对我来说,她是唯一一个真实的人,我必须跟人们讲起她。在她身边,我觉得自己是这么的做作。她是自然的,而我只是冒名顶替的。亲爱的,她也是我们的,是你把她带回到我身边。是她让我们在一起的时候那么完美。她是我们的。”


    我抓乱玛德琳的大丽花发型,好让她看起来只是另一个穿黑裙的妓女而已。我把她的手铐在背后,又仿佛看到自己躺在沙坑里,跟我的搭档一起挨虫子咬。四面都传来警笛的嘶叫声,从破碎的窗子里能看到闪烁的红光。在一片虚无里,李-布兰查德重复着他在佐特装动乱时说的话:


    “巴奇,cherchefemme(法语:找个女朋友)。记住我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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