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
3个月前 作者: 佚名
(壬寅)四年大明永樂二十年
春正月
1月1日
○己未朔,上及世子朝新宮,行四拜禮,獻表裏及鞍馬。宗親、耆老、文武二品以上及入直護軍以上,詣宮庭賀。上還宮,率群臣賀帝正。以日食,命停百官賀禮,百官獻表裏鞍馬,諸道亦進箋,獻方物。
○日食。上以素服,御仁政殿月臺上救蝕,侍臣侍衛如儀,百官亦以素服,會于朝房救蝕。日復光,上,下階向日四拜。以術者李天奉推步先一刻,杖之。
1月2日
○庚申,上朝新宮上壽,讓寧大君禔、孝寧大君??[1]、敬寧君??、恭寧君?、益平府院君石根、義平君元生、順平君群生及趙涓、李澄、李湛等入侍。
1月3日
○辛酉,上朝新宮,太上王設酌,諸宗親入侍。讓寧還利川第。
1月4日
○壬戌,視事。
○朝新宮。太上王及上打毬于內庭,孝寧大君及??、裀、石根、元生、群生、趙涓、李澄、李湛、權永均等入侍。
○遣知司譯院事林密,管押補數馬二百四十一匹如遼東。每運馬匹至遼東,都司輒加點退,故追補其數。
1月5日
○癸亥,上朝新宮。遣使賜祭于宜寧府院君南在、興安君李濟、宜城君南誾等祠堂,告以將配食太祖廟庭。諡誾剛武,强毅果敢剛,克定禍亂武。濟景武,耆意大慮景,克定禍亂武。憲府上書言:
誾、濟得罪誅死,不宜配享。
疏上,留中不下。賜在敎曰:
創大業之主,必賴間世之賢;樹豐功之臣,當享無窮之報。玆乃公義,非私恩也。惟卿學通古今,識炳幾微。以豁達之高懷,蘊經濟之長策。當麗運之旣衰,知天命之去就,乃與群公,決議定策,推戴聖祖,化家爲國,拯斯民以濟時,肇開億萬年無疆之休。其爲功烈,豈不偉歟?廣詢配享之臣,僉曰卿哉。今當春祀之擧,躋配我太祖,從祀廟庭,以答殊勳。想其有知,膺予時命。
敎誾曰:
佐運開邦,人臣之茂烈;記功作祀,國家之恒規。惟卿以英邁之資,抱經濟之略。識達治體,明炳幾先。當麗運之旣衰,知天命之有歸,首建大策,推戴我聖祖,肇造丕基,克成不世之功,丕纉無疆之休。載在盟府,昭然可考。是用躋卿,配我太祖,俾從祀于廟庭,以答殊勳,膺予時命。於戲!嘉乃丕績,庸極備於褒崇;相我先王,宜永肩於篤弼。
敎李濟曰:
翊運開邦,克成不世之功;報德推恩,當致非常之寵。惟卿以雄偉之資,爲我家甥舅之親。夙夜恪恭,以事太祖。當其麗運旣衰,政敎陵夷,天命人心,集我有德。卿能仗義決策,推戴我太祖,肇造家邦,以拯生民之苦,以基萬世之休。其殊勳偉績,悉載盟府。追記往行,在予一人。肆擧從祀之儀,庸示酬勳之典。於戲!念玆戎功,修禋祀於有永;相我先后,祐洪業於無窮。
○亏知哈伐同哈來獻土物。
○太上王問兵曹曰:「天寒如此,都城修築諸道軍人在途,無乃有凍死者乎?」對曰:「諸道各差守令,專委率來,必不使至於凍死。」太上王曰:「縱不能築城,豈可使赤子凍死乎?」乃命分遣知印于諸道,諭領軍守令曰:「毋以程期爲念,風寒則屯宿,嚴備薪火,日煖乃行,勿令一民凍死。若有凍死者,具錄以聞。」
1月6日
○甲子,禮曹啓:「謹按,高麗《詳定禮》,出於唐制。禘祫儀注:『配享功臣位次,隨其平日所事先王位次,各爲一行。第一行設太祖功臣,第二行設二世之君之功臣,第三行以下,倣此。』今我朝配享功臣位次,乞依高麗之制,第一行設義安君和、平壤府院君趙浚、宜寧府院君南在、興安君李濟、靑海君李之蘭、宜城君南誾、漢山君趙仁沃神主,第二行設益安大君芳毅神主。」
從之。
○太上王納李氏于宮中。李氏,稷之女,早寡,時年三十三矣。又納寡女李氏,云老之女也。
1月8日
○丙寅,上從內道詣宗廟,以時服謁廟,宿齋殿。是日,南在、李濟、南誾子孫各奉神主,來詣廟門外幕次。
1月9日
○丁卯,上以祭服,率文武百官,行春享大祭如儀。
○命判府事韓長壽,行祭于永寧殿。
○以南在、李濟、南誾配享太祖廟庭,敎曰:
應運開邦,必賴興王之佐;惇宗稱禮,當躋配食之臣。若稽舊章,率循是道。咨爾宜寧府院君南在、興安君李濟、宜城君南誾,或王室之懿親,或世家之昆季,間世而生,俱爲人傑。昔在丙鹿失御,乾龍潛躍,天求一德,誕作民主。乃能炳燭幾先,推戴聖祖,克成厥功,肇造家邦。其英名偉績,載在盟府者,雖使蕭、張相漢,房、杜造唐,豈肯多讓乎彼哉?功侔諸臣,旣皆從祀,而卿等不與,追惟舊勳,俾躋配享于淸廟。嗚呼!念玆膚功,實爲無疆之永賴;相我皇祖,共享百歲以不遷。
○上朝新宮。有司獻膰肉于新宮,行飮福禮。太上皇謂近臣曰:「主上言:『當祭不失一禮。』予甚喜之。」歡甚乃罷。賜享官及諸執事宴于議政府。
1月10日
○戊辰,上朝新宮。
○以鄭苯爲右獻納。
○命同副代言郭存中,奉宣醞,往修城都監,勞提調等。
○司憲執義朴安臣等上疏曰:
永樂十三年八月十三日奉敎條款有云:「守令,近民之職,民之休戚係焉。曾犯非法殺人者,勿復擧用。如有薦擧者,罪及擧主。」伏見宋希璟曾任錦山郡,枉刑殺二人,今知咸陽郡事。乞收成命,勿使臨民,以嚴其法。
不允。
1月11日
○己巳,視事。朝壽康宮。
○命義禁府提調,鞫問張允和贓物。
○太上王及上帥宗親,打毬于內庭。
1月12日
○庚午,太上王幸壽康宮,上進見,張樂置酒,擊毬于內庭。雉入御廚,太上王怪之,卽日還新宮。
1月13日
○辛未,視事。上朝新宮。
○遣戶曹參議許晐如京師進馬籍,奏告易換馬一萬匹,已畢解送。
○上命張允和所犯事在赦前者,勿推。
1月14日
○壬申,視事。
○朝新宮。
○宥李稷,遣其子前少尹師厚如星州召還。太上王謂近臣曰:「李稷非其身有所犯也,以議廉致庸之罪,失於輕耳。然在政府發言則非其心懷譎詐也。予於其時,方惡閔氏不忠,而無恤乃稷之壻,故遂幷稷而惡之。然本非眞犯,是以召還耳,非以其女之入宮中故也。」
○都城修築都監都提調左議政李原、右議政鄭擢、提調長川君李從茂、判府事朴子靑、工曹參判李蕆等會議經營之事。子靑自以爲慣於工役,不議諸左右,而擅自區處畫策,多不合宜。兩議政曰:「提調,非獨判府事也。何故不僉議,而擅行事乎?」變色不言而出。令都監副使裵桓具啓于太上王,太上王命告于上,上曰:「議政,予所敬重也。子靑安敢如此無禮?雖無子靑,豈不能修築都城乎?」卽命子靑歸私第。
○以築城,祭告于木覓、白岳之神。
1月15日
○癸酉,朝新宮。
○始修築都城。太上王遣都摠制權希達,上遣摠制元閔生,奉宣醞,勞提調于太平館。開肅淸、彰義二門,以通軍人出入之路。置救療所四處于都城東西,命惠民局提調韓尙德率醫六十人,大師坦宣率僧徒三百名,救療軍人之疾病傷折者,又命前留後呂稱、檢校參贊許衜監之。
1月16日
○甲戌,月食。上御內殿救食。
○朝新宮。太上王曰:「軍人夜役則必不勝其苦矣。」乃令每日人定時,於鍾樓放直上火,監役官等視此罷役,罷漏後復赴役。又令義禁府巡察,禁行夜役,人不困苦矣。時領軍守令等各務速成,役民不休,故有是命。
○都城修築都監啓:「都城水門數少,前年霾雨,川水漲溢,川邊人家,或有沈溺。在前北邊水門三間加一間,南邊水門二間加一間造築。」上從之,仍命人力有餘,則川之左右皆築石開川。
1月17日
○乙亥,視事。
○朝新宮。
○宣旨:「都城修築後,倘有一石頹落者,卽令各其方面監督官修補,竝皆論罪。」
○太上王召盧閈詣闕傳旨曰:「卿本以疑事得罪,吾今宥之。可於京外,任便居住。」司憲執義朴安臣上疏論其不可,留中不下。
○有顚狂老嫗,夜由昌德宮廁竇以入,獲嫗歸之。下司鑰韓得敬于義禁府獄,免其任。
1月18日
○丙子,朝新宮,仍置酒。太上王令</a>宗親打毬賭帑,都摠制李澄得馬一匹。
○太上王之女適卒都摠制鄭鎭之子孝全。王女卽愼寧翁主辛氏出也。
○兵曹啓:「大小員人以闕內飯食餕餘與從人,因致失器。且主僕同器而食未便。自今從人各以私器受餕餘。」從之。
1月19日
○丁丑,視事。
○朝新宮。
○兩上率宗親打毬于內庭。
○開國定社佐命功臣鐵城府院君李原等上言:「去庚辰歲芳幹作亂之日,結城君張湛相應而從。逆亂之罪,宜置於法,得保首領而死,亦云幸矣,而乃不收錄券,使其家食功臣之田,役功臣之奴,甚有乖於大義。乞追奪其職牒、錄券,收其田及奴婢,以爲人臣不忠者之戒,宗社幸甚。」從之。
1月20日
○戊寅,視事。
○朝新宮。
○宣旨:「爲我所設諸醮,悉罷之。」
○司憲府執義朴安臣等上疏曰:
曩者李居易父子以收奪兵權,忿怒驕縱,政府功臣六曹、臺諫累請其罪,我太上王殿下特施寬仁,止令禁錮子孫,今又還伯寬等職牒,其於誅討亂逆之義如何?伏望斷以大義,還收職牒,仍前禁錮,以爲亂賊之戒。
不允。
○司諫院右司諫沈道源等上疏曰:
張允和身爲監司,不體澄淸之任,惟利是圖,親犯貪汚,恣行不法,故下命有司,推其所犯,庶快南民之憤。其所犯旣以宥前而勿問,其龍安載船驛吏輸轉之物與其衣籠之類,守令官吏物件名目,明白納招,文案已成,現獲亦多,此乃正贓已見之事,不可不徵也。旣免罪戾,又不徵沒,安所懲哉?伏望其已見贓物,更下攸司,一皆徵還,以懲贓吏,以戒後來。
上曰:「允和前爲太上殿近臣,貪汚如此,予甚疾之。然宥前所犯,不可問也。」
1月21日
○己卯,視事。
○刑曹啓:「《續典》節該:『凡欲告冤者,京中主掌各司、外方守令監司,不爲究治,具告憲司,亦不究治,乃來擊鼓。上項官司不爲究治者,照律坐罪,誣告者反坐,越訴者亦依律論罪。』近來誣告及越訴者,竝皆治罪,其不爲究治京外官吏,則不幷治罪。因此,所當受理之事,亦不致察,便退訴狀,以致亂雜擊鼓,未便。今後擊鼓者,下攸司分揀,如有當受理而退狀者,依《六典》,罪其官吏。」從之。
○司憲府啓:「今都城修築監役各道首領官及守令等,依式供給外,多備酒肉,連續輸來,各面提調、郞廳及京中朋伴,任行饋餉,各官摠牌、頭目、色吏等亦於管下軍人,抑斂作弊。且各道守領官、差使員等爭相誇功,數外丁巭加抄而來,違敎過時役使,以致困病者或有之。請本府檢察治罪。」從之。
○領議政府事柳廷顯等上言:
盧閈儻附亂逆,所犯匪輕,特從輕典,置之畿內,以便其生,聖恩極矣。今許於京外任便居住,有違邦憲,乞依舊安置。李居易所犯,關係宗社,永世所不宥,其子伯寬等特蒙寬典,各於外方,自願居生,斯亦幸也。今還給職牒,使居京中,失於懲惡之義。乞收還伯寬、伯信、儇等職牒,俾處外方,以戒後來。
1月22日
○庚辰,太上王及上幸景福宮,置酒、奏樂、打毬,孝寧大君、敬寧君、恭寧君及元生、群生、石根、趙涓、李澄、李湛、權永均入侍。
○太上王召贊成孟思誠曰:「李居易所言之事,非忘我,其實愛我也。且其時書雲觀於天災地怪,歷言其應,居易惑於其說耳。況其時伯寬、伯信雖竄于外,淸平與儇皆在京中,若有罪,雖駙馬何免哉?盧閈之事,其時以閔氏之故,竝逐也,卿等更勿言也。」
○遣義禁府鎭撫韓有紋于慶尙道,就鞫觀察使崔士康,執判晋州牧事尹普老、星州牧使李之柔、判固城縣事姜自明以來,以築城軍遲緩發送也。
1月23日
○辛巳,御經筵,講《中庸</a>》。
○朝新宮。
○兩上率宗親,打毬于內庭。
○初,上命義禁府,與三省委官雜治張允和所犯,繼有旨赦前事勿論。義禁府啓:「允和赦後所犯,監守自盜,律應杖一百,徒三年,右臂膊上刺盜官物三字。」命除刺字,決杖一百,放歸田里。允和初聞事覺,以魚鱐、脯脩、花盆二船,賄朴訔等朝中權貴以求免。
1月24日
○壬午,視事,經筵。
○朝新宮。
○兩上率宗親,打毬于內庭。
○遣都摠制權希達、同知摠制李隨,齎兩殿宣醞,如興德寺,勞築城東面諸提調;摠制李順蒙、邊頤如支天寺,勞西面諸提調。
○日本國九州節度使源義浚遣人來獻土物,乞還對馬島人之拘留者。薩摩州藤源賴、肥州田平殿源省等亦使人來獻土物,乞還拘留倭。
1月25日
○癸未,視事,經筵。
○朝新宮。
○右司諫沈道源等上疏曰:
李居易不忠之罪,國人所共知也。廢爲庶人,禁錮子孫,而不蒙顯誅,得保首領,固臣民之所共憤也。今者其子伯寬、伯信及儇等特蒙恩宥,還受職牒,憲司具疏申請,未蒙允兪。臣等竊念,以不忠者之後,旣爲禁錮,尋復蒙宥,叛逆之臣,安所懲乎?伏望還收職牒,放黜禁錮,以爲人臣懷二心者之戒,宗社幸甚。
疏上,留中不下。
○李稷至自星州,太上王遣宦官金重貴,迎于漢江。稷詣新宮,太上王使孝寧大君??[1]、漢平府院君趙涓傳旨,諭以召還之意,稷泣謝。
○司憲府啓:「前判定州牧事邊處厚曾任襄陽時,衙中所藏麤布九十匹、乾魚百五十首、鹽十斗等物來處,不直答通。又以衙中乾魚及官中乾魚幷百五十首、海藿四十束,換生繭六石私用。又收巫女鍮鐵十一兩幷衙中鍮鐵,造鍮鉢私用。又密買境內洛山寺眞水精念珠二十一枚。又請鹽于境內山城浦萬戶李養脩,換緜花及楮。辭連各人,明白納招,而處厚不承,請收職牒鞫問。
上以犯在赦前,命勿論。
1月26日
○甲申,視事。
○朝壽康宮。
○兩上率宗親,打毬于內庭。
○改啓命殿爲穆淸殿,避高麗始祖眞殿號也。
○還賜李稷職牒及功臣錄券。稷之未竄也,白于太上王曰:「臣末路運蹇,今恩榮已盛,願乞骸骨。」太上王曰:「何必然也?《易》具進退消長之理,卿其讀《易》,可以保終。」及不請廉致庸之罪,李天祐、柳廷顯等固請斥之。其被逐也,曾無憂戚之容,在星州八年,杜門謝客,日夜讀書。被召而來也,又無喜色。
○兀郞哈指揮加伊主、千戶所乙之等來獻土物,給緜布七匹。
1月27日
○乙酉,視事。
○謝恩使申浩、朴齡、副使李孟甸等回自北京。
1月28日
○丙戌,御經筵。
○朝新宮。
○蟲食齊陵松葉,遣唐城君洪海、同知摠制許權,發開城留後司人丁捕之,且令栽松。
○慶尙道靈山縣地震。
1月29日
○丁亥,親傳社稷、宗廟、啓聖殿、文昭殿、廣孝殿、健元陵、獻陵、文宣王朔祭香祝。
○視事,御經筵。
○朝新宮。
○兩上率宗親,打毬于內庭。
○廣孝殿欄墻內有遺矢,下殿直任孝仁、金孟本于義禁府,杖孟本八十,孝仁以功臣之子,只罷其職。
○遣同副代言郭存中,齎宣醞,慰修築都監提調。
二月
2月1日
○戊子朔,上御仁政殿,受群臣朝。元敬王太后之薨也,上雖行期喪終制,未嘗御正殿受朝,至是始受朝,然正至誕日,猶不受朝。
○司憲府執義朴安臣等上疏曰:
竊謂,廉致庸以前朝亂逆之裔,幸蒙太上殿下再造之仁,位至高官。及其奴婢屬公之際,輒以誣妄不道之言加于聖上,叛逆不忠甚矣。爲人臣子者,所當憤切而請罪,以加顯戮。李稷位居議政,敢以私好之情,非唯不請其罪,反沮請罪之議,其黨於叛逆,以背君父之情見矣。但以太上殿下寬仁大度,不置於法,得保性命,亦云足矣。乃今召還,仍給職牒錄券,遂使不忠之輦,無所懲戒,實爲未便。伏望殿下,斷以大義,明置於法,宗社幸甚。
○司諫院右司諫沈道源等上疏曰:
李稷身爲大臣,實同休戚,陰懷二心,黨於不忠,罪莫甚焉。得保首領,安於鄕曲,大小臣僚尙有餘憤,特垂恩宥,召還京師,給其職牒、錄券。盧閈旣以重罪,久黜于外,亦令赴京,聞者見者莫不驚該。臣等竊念,人臣身犯不忠,反蒙恩宥,則爲惡者,無所懲矣。伏望殿下,斷之以法,以慰人臣之望。
○臺諫面對便殿,合辭請李稷、伯寬等罪,上曰:「李稷處事差誤耳,非畜不臣之心也。居易罪重則李佇、李伯剛,雖爲駙馬,太上豈不處之?而否者,罪本輕也。李佇等如彼,伯信等獨無免歟?」朴安臣曰:「向不請李佇、伯剛之罪者,實以割恩望於君父難矣。豈云無罪?」
○領議政柳廷顯面啓曰:「他人有心,實難忖度,然言爲心聲。李稷言涉不忠,心可知矣,盧閈罪在不赦。二人之罪,在人耳目,惟殿下裁之。」上曰:「太上嘗言:『李稷罪輕,庶可召還。』幸今事機適會,故召還耳。」蓋指納女也。
○韓有紋執尹普老、李之柔、姜自明以來,命下義禁府。
○賜回回沙門都老米五石。
○義禁府啓:「內資判事李堂、注簿趙講等,廣孝殿供上,不潔進排,律應杖六十。」從之,命勿收職牒。
○命禮曹藏恭靖王眞于尙衣院。
2月2日
○己丑,視事。
○朝新宮。
○兩上打毬于內庭,孝寧大君、敬寧君、恭寧君、義平君、順平君及石根、趙涓、李澄、李湛、洪敷、李皎、權永均入侍。
○賜都城修築軍領役、各道首領官、差使員等酒。
2月3日
○庚寅,御經筵。
○賜成均館學堂學官、學生酒及魚肉。
○刑曹啓:「永樂十八年九月,禮曹受敎,節該:『唐太宗</a>曰:「比有奴告主反者,夫謀反不能獨爲,何患不發,使奴告之?自今奴告主者勿受,仍斬之。」』願自今臧獲告主,依此區處。又朱文公言於朝曰:『願陛下,深詔中外司正典獄之官,凡獄訟必先論親疎長幼之分,然後聽其曲直之辭。凡以下犯上、以卑陵尊者,雖直不佑,其不直者,加凡人之坐。』願自今府史、胥徒告其官吏,品官、吏民告其監司、守令者,所告雖實,非事關宗社及非法殺人,則在上者置而勿論,在下者加凡人之坐論。臣等參詳,奴曰臧,婢曰獲。一說,婢夫曰臧,奴妻曰獲。《大明律》:『奴婢告家長,杖一百,徒三年,但誣告則絞。雇工人減一等。』本朝永樂五年,議政府受敎:『各居婢夫,以雇工人論。』今奴婢及婢夫奴妻,竝以斬論,有違時王之制,然奴主分嚴,綱常所係。願自今奴婢告主者勿受,依誣告律處絞,婢夫奴妻告主者勿受,杖一百,流三千里。且府史、胥徒之告官吏,品官、吏民之告監、司守令者,受而理之,知所告之虛實,然後在上者不論,訴告者加罪未便。請自今非干係宗社及非法殺人者勿受,杖一百,流三千里。」
從之。初,許稠爲禮曹判書,上此啓,上亦以爲然,下政府、諸曹議之。柳廷顯、朴訔、李原等力非之曰:「如此則守令益無所忌,民不堪也。」稠曰:「守令所爲,暴於千萬人之耳目。雖不使吏民言之,豈得不露?」嘗言於太上曰:「臣老矣,如得蒙允,死當瞑目矣。」因下淚。太上感其言,卽從之。
2月4日
○辛卯,封太上王女爲淑眞翁主,卽適孝全者也。李氏爲愼順宮主,卽稷之女也。李稷爲星山府院君,鄭孝全嘉善大夫日城君,李孟畇禮曹參判,趙候慶昌府尹,罷判江陵大都護府事沈寶。寶嘗爲功臣都監使,濫用官物,至是事覺,以功臣之子,只罷其職。
○上朝新宮。
○兩上率諸宗親,打毬于內庭。
2月5日
○壬辰,視事。
○朝新宮。
○囚昌寧縣監金師磾、靈山縣監金臺賢于義禁府。以抄送築城軍不及期也。
○杖尹普老八十,收其職牒。
○王旨:「赦者,所以宣布德意,蕩滌瑕穢,使開自新之路。前此,凡犯贓者,以贓物現推,至於刑問,誠爲未便。自今赦前發覺,已見正贓及赦後捉獲,正贓還官主,其正贓未現者勿推。」
○慶尙道龍宮、醴泉地震。
2月6日
○癸巳,御經筵。
○朝新宮。
○兩上率宗親,打毬于內庭。
2月7日
○甲午,朝新宮。
○兀郞哈千戶金甫老來獻土物。
○杖李之柔、姜自明、金臺賢、金師磾等八十,收其職牒。
○賊倭掠私船一艘于猬島。
2月8日
○乙未,遣判漢城府事吳陞如京師,賀聖節。上率百官,拜表如儀,賜陞衣及靴笠。
○朝新宮。
○兩上率宗親,打毬于內庭,仍置酒動樂,入夜乃罷。
○太上王召趙末生、金益精曰:「芳幹身犯大逆,群臣請置於法,予以骨肉至情,且以太祖有命,不忍置之於法。其子孟宗多詭謀,芳幹擧兵之日,都承旨李文和傳上旨于方幹,孟宗逆言刦之,及芳幹兵敗,棄父而逃。今芳幹旣沒,孟宗在洪州,其召三議政,議移置之處。」翼日,召柳廷顯、李原、鄭擢議之。廷顯等皆請置於法,太上王曰:「吾欲移置耳。置之於法,非吾志也。」復請,不允,命置幽僻之處。廷顯議移置安東,命遣宦官于洪州視之,以洪州城固,禁防嚴密,遂不徙。
○命錄各年犯罪京外官奴婢定屬者、緣坐爲奴婢者、徒年付處安置者生歿以聞。
○宣旨:「海門防禦,不可不嚴。修治器械,申嚴號令,常如敵至,使賊不敢生窺伺之心,有國之常事也。今者水軍都按撫處置使及各浦千戶、萬戶以倭奴誠心歸附,視同邊民,或遇使船、商舶,略無警備,萬一有變,豈不見敗?自今雖使船、商舶所到各浦,必設備示威,先使小船往問來由覈實,然後乃許前來,毋得似前怠弛。」
2月9日
○丙申,親傳文宣王釋奠香祝。
○視事。
○朝新宮。
○都城修築提調檢漢城朴春貴卒,賜棺槨及米豆一十石。
○都城修築全羅道高興軍人三十五名失火,命量給糧米。
○宣旨:「慶向道星州軍人三百三十二名、昌寧百名、玄風八十八名、靈山六名等,至今不至,其令義禁府遣官,就鞫監司以聞。」
○全羅道靈光郡地震。
2月10日
○丁酉,視事。
○朝新宮。
○兩上率宗親,打毬于內庭。
○太上王分遣兵曹郞廳,檢察病軍救療狀,兼察留置病軍於軍幕,不送救療所者。
○司憲府執義朴安臣等上疏曰:
金漸盜官物、奪民財,賣官鬻獄,受賂貨殖,無所不至,計此六贓,死有餘辜。邊處厚監守自盜,辭證旣明,當受其罪,會赦得免幸矣。至若仍帶本職,齒於宰相之列,則一國臣民莫不痛憤。且如官吏犯贓,與無知犯法者,罪固有間矣。今此二人,俱犯贓汚,而乃得原免,實爲未便。伏望竝收職牒,永不敍用,以激士風。
命收漸職牒。
2月11日
○戊戌,御仁政殿受朝,御便殿經筵。
○朝新宮。
○兩上率宗親,打毬于內庭。
○禮曹啓:「穆祖、孝妃二位,已爲遷廟,其忌晨,停朝、設齋宜罷。」從之。
○咸吉道觀察使啓:「道內安邊浪城浦、龍津曹至浦、定平微塵浦、北靑者外浦、吉州多信浦等處,分泊道內兵船。右各浦僉節制使及萬戶,除兼任民官,兩浦幷一萬戶差定,專任考察,以實防禦。」太上王從之。
2月12日
○己亥,視事。
○朝新宮。
○置嘉禮色,禁中外婚嫁。命領議政柳廷顯、左議政李原、右議政鄭擢、吏曹判書許遲、禮曹判書李之剛、兵曹判書趙末生、知申事金益精等,爲太上王擇可爲嬪媵者。然德色全者未易得,而太上王亦不欲,竟不納。
○召還黃喜于南原。
○刑曹啓:「芳幹旣死,其子孟宗及妻子家內率居奴婢等,猶受公料未便。乞除其奴婢。」命給芳幹妻子奴婢幷八口及孟宗妻子奴婢幷六口料,其餘奴婢,分給京中芳幹女子等。
2月13日
○庚子,御經筵。
○朝新宮。
○兩上率宗親,打毬于內庭。
○正朝使通事葉孔蕡回自北京言:「達達侵擾邊鄙,道路不通。」
2月14日
○辛丑,視事。
○親傳宗廟、啓聖殿、文昭殿、健元陵、廣孝殿、獻陵、文宣王望祭香祝。
○朝新宮。
○典農寺提調等啓:「各司奴婢等,寺屬漏落奴婢爭先陳告,以功竝除身役,其漏落者,率多外方散接,貧寒不實,陳告者皆京居,産業有實,能當役事之人,今各司已受其弊。自今京外各司奴婢等,陳告漏落奴婢者,賞功勿除身役,各以其陳告奴婢,依兩班陳告受賞例賞給,其已曾免役者及新陳告者,一依此例,以杜生弊之源。」
從之。
○全羅道觀察使啓:「外方禁酒時,凡特命大小使臣下界,監司以糾察之任,畏於犯法,不敢饋酒,殊無敬命之義。今後大小使臣之來,監司隨宜饋餉。」從之,仍命禮曹,移文諸道。
2月15日
○壬寅,朝新宮設酌。
○命右副代言韓惠奉宣醞,賜宴都城修築各道守領官、守令等于禮曹,以役將畢也。
○全羅道全州、南原等二十七邑地震。
2月16日
○癸卯,御仁政殿受朝。
○以權軫爲中軍都總制,睦進恭戶曹參判,禹博、崔沄中軍摠制,成達生左軍摠制,黃象右軍摠制,李恪、元胤、吳恪中軍同知摠制,申商漢城府尹,成揜司憲府大司憲,宋儲司憲持平,柳種善、柳思訥、李叔畝爲忠淸、江原、咸吉道都觀察使,李春生、尹夏咸吉、平安道兵馬都節制使,李中至慶尙右道兵馬都節制使,邊頤忠淸道水軍都按撫處置使,洪涉、曺備衡慶尙左右道水軍都按撫處置使,河自宗判淸州牧使,李推判晋州牧使。
○吏曹啓:「《詩傳》有曰:『秦已稱皇帝,其男女猶稱公子公主。』《元史</a>》亦有王女槪稱公主之文。本朝禮制名號,動法古昔,唯王女及內職,皆稱宮主,蓋因前朝之舊,而未革者。乞依古制,稱王女爲公主,以別於內職之號。」從之。
2月17日
○甲辰,朝新宮。
2月18日
○乙巳,視事。
○朝新宮。
○革濟州站路三處,旌義二處、大靜一處。
○司憲府啓:「司宰直長張謹止,其父允和犯贓繫獄,而任然行公,不唯乖於父子之義,士風不美。請依律治罪。」不允。
2月19日
○丙午,視事。
○朝新宮。
○罷都城內經行。自前朝時,每春秋</a>仲月,會各宗僧徒,誦《大般若經》,鳴螺鉢,執幡蓋,香火前導,巡行街巷,以禳疾厄。二品以上官受命行香,監察察之,皆徒步從行,謂之經行。至是,上特命罷之。
2月20日
○丁未,進封貞懿宮主權氏爲懿嬪,愼寧翁主辛氏爲宮主。太上王聞之曰:「主上以翁主男女旣多,且侍我病日久故也。」
○朝壽康宮,仍宿。
○黃喜來自南原,命還給職牒。
2月21日
○戊申,兩上設酌,率宗親,打毬于內庭。日暮,上還宮。
○先是,忠淸、全羅道海中,私船往往獨行,多爲倭賊所掠。至是,兵曹啓請:「自今私船,須滿七八隻,乃許下海。其所騎軍人及軍器數目具錄,京江則呈于工曹,外方則呈于所在官及附近各浦官司,嚴加覈實,成給行狀,以爲恒式。又於發船之際,附近各浦傳報都按撫使,移文各浦,使之設備。又巡察海島,其私船無行狀下海者,沒官,各浦萬戶、千戶不考行狀過送者科罪。」太上王從之。
2月22日
○己酉,視事。
○司諫院知司諫許誠等上疏曰:
黃喜曾爲宰輔,誣輕亂逆之罪,又當垂問,不以直對,其懷不忠不直之心,而發於言動者明矣。不置於法,只黜於外,俾全其生,一國臣民罔不缺望。今者特垂恩宥,召還京師,非徒駭於見聞,實有乖於宗社大計。伏望殿下,將黃喜置之於法,以爲人臣不忠不直之戒。
同副代言郭存中奉疏進讀,上止之,親自取覽,不悅曰:「喜罪初無名言,太上宸斷而已。卿等何以知之?」左右皆曰:「臣等未知罪名。」誠對曰:「初喜對上王之問,飾以不直,其時臺諫、刑曹具疏請罪,竄黜于外。其狀草,具在本院,臣等以是知之。」上曰:「在下者言事固當如此,然喜之罪,不可以不忠論,且已還京,不可改也。」
○參贊許稠啓:「厚陵有名日別祭,依翼祖以下陵祭例,用油白餠。」從之。
2月23日
○庚戌,朝新宮。
○都城之役畢。城皆以石築之,險地高十六尺,次地二十尺,平地二十三尺。增置水門二間,以通壅滯。塞西箭門,置敦義門。城之內外開道,竝廣十五尺,以便巡審。所用鐵十萬六千一百九十九斤,石灰九千六百十石。收其用餘殘鐵,以充各道歲貢。
○修築都監啓:「各道軍人物故者,總八百七十二名。」命所居官復戶致賻。
2月24日
○辛亥,朝新宮。
○置城門都監,以右議政、兵曹參判、工曹參判、中軍爲頭摠制,判漢城府事、漢城府尹爲實案提調,使、副使、判官各四人,錄事八人,令每十日一次巡審都城內外,依式啓聞。
○正朝使工曹判書崔閏德回自京師。
2月25日
○壬子,視事。
○朝新宮。
○太上王餞各道監司、節制使、處置使于幄次,柳廷顯、李原、鄭擢、趙末生、金益精侍宴。
○司諫院右司諫沈道源等上疏曰:
臣等竊惟,監司專制一方,守令之儀範也。故每當差遣,必令六曹、臺諫薦擧而選用之,此所以重其任、難其人也。今江原道監司柳思訥曾以近臣,見利忘義,誣上行私,陰比權緩,以濟己欲。原其心術之陋,貪汚亂法甚矣。其時推明其罪,黜之于外,未幾連授高秩,靦面朝著,尙爲士大夫之恥。今又命爲監司,臣等竊謂,正己而後物正。如思訥之醜行,豈宜於澄淸之任哉?伏望還收其命,勿許敍用,以勵士風。
上曰:「罪有輕重,人有自新之理。思訥所犯旣輕,而後授監司,無有累及其身,何至今日有不可乎?」
○兀良哈千戶堆帖木兒及吾都里於靈取等來獻土宜,回給緜布有差。
○罷巨濟營田。先是,巨濟之田,使騎船軍耕稼,以侍衛軍代騎船,人多苦之。至是,曺備衡以處置使拜辭,極陳其弊,太上王命兵曹與三議政議之。柳廷顯等同議啓曰:「巨濟古縣人民及在前往來耕田沿邊州郡之民,幷令移入島內,革其營田,分給耕稼,蠲免租稅。又令兵船六十六艘守禦。」從之。
○築城之役,各道丁夫多逃還者。分遣都監判官于各道,窮推杖之,以鑑後來。
2月26日
○癸丑,視事。上曰:「築城軍人物故甚多,其故何由?」工曹參判李蕆對曰:「數十提調,尙有朴春貴病死。況於三十餘萬軍人,五六百人物故,何足怪也?」蕆出,上謂近臣曰:「蕆言殊非是。軍人物故,豈與朴春貴等乎?」
○上朝新宮。以軍丁多死亡,啓于太上王,太上王怒,謂趙末生、李明德等曰:「築城軍死者甚多,卿等何不以聞耶?今幸因主上之言乃知之,不然,無從而知。是何異於指鹿爲馬乎?」末生等慙懼。太上王卽命兵曹,率醫員巡行城底,遍搜疾患與飢餓者、死而暴露者。又令漢城府求于城外十里之內。
○宣旨:「都城赴役軍人還家,路上得病,無人救療,或致隕命,誠可憫也。各其境內守令驛丞,親自臨視,以藥餌粥飯,委曲救療。又分遣知印于各道察之。」
○日本源義俊、藤源賴、源省等各遣人來獻土宜,回賜緜布有差。
2月27日
○甲寅,朝新宮。
○上令諸道監司,發廩賑救路上飢病軍人,病差則計程給糧,若有親眷救療者,竝給糧。是役也,兩上刻意救之,然軍數太多,京師米貴,遠方之人皆以牛馬布貨易米,因飢致病。且感春寒,疾疫大起,赴役時死者多在途,及還家,轉傳相染,死者亦甚衆。蔚山軍人有父子俱赴役者,其父死,子負其屍而還,路次朝夕,以食祭之,歸葬于其鄕。
2月28日
○乙卯,恭妃召見嘉禮色所選上護軍趙賚、佐郞張脩、前縣監愼幾之女于宮中。初,卞季良謂趙末生曰:「大妃旣薨,金氏又出。當爲太上,更擇名家,以補嬪媵之闕。」遂建議,與諸大臣上請,太上聞之曰:「吾老矣,不欲也。」請益堅,乃許之。嘉禮色選數人,於是定納趙氏,賜段匹絹子于賚家,期有日矣。太上復遲疑久之,竟不納。
○朝壽康宮。
○全羅道咸平縣船軍崔成禮妻一産三男,命賜米。
○禮曹正郞權克中死,歸葬光州,妻閔氏攀柩而隨,廬於墓側,三年之後,猶不欲歸,親兄弟固請乃還。本道觀察使具辭以聞,命表閭里,蠲戶役。
○慶尙道靈山縣地震。
2月29日
○丙辰,視事。
○朝新宮。
○太上王及上幸東郊觀放鷹,遂幸樂天亭,遣宦官李富,召讓寧大君禔于利川。
○黃海道觀察使李隨、經歷河逈等荒淫無度,率官妓巡歷道內,或竝鞍而行。逈妓母死,不得奔喪;隨於見代之日,携妓而還。事覺,憲府劾之,請置於法,上特宥隨;杖逈八十,收其職牒。隨以甘盤之舊,起自草萊,不數年致位宰樞,中外聳觀,一朝典司方面,荒淫自恣,以干邦憲,識者嗤之。
○太上王遣成均直講權克和,掘沈香于羅州八歆島。先是,克和倅羅州時,因察鹽盆到八歆島,見短碣在草莽間,其銘略曰:「統和二十年,道俗香徒三百餘人,爲沈水香事,在衝見正南百步,限百年。」克和寫其文以進,故遣之,竟不得而還。
2月30日
○丁巳,兩上自樂天亭渡廣津,觀獵于廣州彌羅山,次于伐川。上雖期喪已畢,每太上王講武及遊畋,侍行而已,未嘗御弓矢。
○讓寧大君禔來見。
○上謂知申事金益精曰:「古者四時之田,皆於農隙以講武事,一爲乾豆以奉宗廟,則講武所獲,宜皆薦於宗廟。今止薦於秋,河據歟?鹿醢皆造於秋,此又何據歟?若以春醢薦於夏秋,秋醢薦於冬春何如?其稽古典以聞。」築城之役,摠牌、頭目有率管下逃還者,太上王謂兵曹、承政院曰:「逃軍決杖一百,已下旨矣。然其頭目、摠牌率其軍人而逃者,不可以凡軍例論。假使臨敵應變,而頭目、摠牌又如今日之率逃,則國家安危係矣。此輩宜正軍法,以懲後來。」乃遣義禁府鎭撫于黃海、平安道,同其道監司推捕以聞,其首唱率逃者,枷械杻手,悉送于京。蓋二道逃軍最多,故特遣義禁府官,他道令監司推捕。當死者多,會有宥旨,皆得免。
○送大鹿九口于奉常寺,以供造醢也。
○賜鹿一口于左議政李原,獐各一口于兵曹、代言司。
三月
3月1日
○戊午朔,兩上觀獵于加乙麿峴,夕次于阿叱枝平。
○賜趙末生、金益精等油鞍籠、鞍匣、蓑衣各一。
3月2日
○己未,兩上觀獵于利夫峴、南山等處。讓寧大君禔還利川。兩上遂還宮。
3月3日
○庚申,日暈。
○朝新宮設酌。
○兩上率宗親,打毬于內庭。
○賜成城館學堂學官、學生酒。
3月4日
○辛酉,視事。
○朝新宮。
○兩上率宗親,打毬于內庭。
○工曹啓:「闕內常用漆器,易致破壞,且爲人所換。請代以鍮器。」從之。
○戶曹啓:「各寺府庫,標以字號,官吏分掌出納,已曾受敎,而各司因循舊例,別有出納官吏。請依立法施行,掌者有故,令掌務官代之。」從之。
○刑曹啓:「內資、內贍、仁壽府皆爲御庫,其漏落奴婢爲他司奴婢所陳告者,以典農寺奴婢充賞。」從之。
3月5日
○壬戌,親傳宗廟、啓聖殿、文昭殿、健元陵、廣孝殿、獻陵寒食祭香祝。
○朝新宮。
○宣旨:「修城軍人或患疾病,深可矜恤,故四置救療所,醫藥粥飯,隨宜救活。領軍守令雖知軍人疾病,不送救療所,使抵物故,有違守令奉法之意。其軍死者十六名以上,職牒收取,決杖六十;六名以上,笞五十,還任。」於是追罪守令,皆身受笞杖,不許收續。
○日本九州摠管源義俊遣人奉書,來獻土物,請還對馬島倭人。
○九州前摠管源道鎭遣人獻土宜。
3月6日
○癸亥,視事。
○親傳獻陵欄墻修補先告事由祭香祝。
○朝新宮。
○前此,司僕直長爲禡祭獻官,太上王曰:「禡祭祭黃帝,雖親祭之,其歆格,未可必也。豈可使此輩祀之?」命禮曹更定以啓。
3月7日
○甲子,朝新宮上壽。
○命收宦者鄭澄職牒,充全羅道水軍。
3月8日
○乙丑,視事。
○朝新宮。
○以廣孝殿供上不潔,罷內資判官成扱、直長許緜職。
○禮曹啓:「大小祭享宰牲人等,齋宿時饋食,且官作淨衣冠,臨時許著。」從之。
○禮曹佐郞房九達答日本國西海道駿州太守源公書曰:
所獻禮物,謹稟堂上啓納。兼諭請還人民,年前移文各道,挨尋未獲,今於使人,細問各人出來年月,四郞五郞對以:「近日之事,尙或遺忘,況三四年前事,何能記得?」因此無憑挨刷,惟照。人回,就將土宜付送,領納。
○一岐州宮內大郞謹奉啓朝鮮國執政閣下:「伏承尊重動止萬萬歲。僕雖爲本國生民,所仰貴國恩澤。今九州欲負貴國恩義,評議未定,籌策已半。若有反逆謀,僕必未別,請貴朝闕下可以奏聞,伏惟賜恩恕。」
○一岐州上萬戶道永遣人來獻土宜。
○對馬島舟越左衛門大郞遣人來獻土宜,請還本島被留倭人。
3月9日
○丙寅,朝新宮。
○兩上講武于牛峯、臨江等地,次于楊州楓川之原,監司崔府率經歷金萃、楊州府使李繩直等來謁,仍獻方物。
○都咨文齎進官戶曹參議許晐遣人來報:「今三月十五日,天下兵會于北京,將北征。」
○全羅道長水、錦山、南原、鎭安、珍山、龍潭地震。
3月10日
○丁卯,遣人致祭于紺岳山之神。
○兩上次于長湍,黃海道經歷金熙來謁。
3月11日
○戊辰,兩上觀獵于臨江,次于牛峯縣猪洞,黃海道觀察使柳暲、七站察訪洪齡等來謁,各獻方物。平安道觀察使亦遣人獻方物。
○坡平君尹坤卒,停朝市三日。兩上在行在聞訃,輟肉膳。太上悼不及拜府院君。兵曹、承政院啓曰:「期之喪,大夫降,諸侯絶。」太上曰:「我行此制久矣,外間未之知耳。君聞大臣卒,減膳雖無古制,臣爲君喪三年,君爲臣去三日肉膳,不亦可乎?」以山嵐瘴氣可畏固請,乃勉從之,仍命立三日減膳之法。坤性寬厚有風彩。以功臣,富貴保全,世目以福翁。諡昭靖,容儀恭美昭,寬樂令終靖。子三,希夷、希齊、三山。
3月12日
○己巳,兩上觀獵于大屯山。太上王射獐鹿各一,還次于猪洞,判海州牧事趙慕來謁。
3月13日
○庚午,兩上觀獵于牛峯之梨峴,次于松林龍屯之野,遣人致祭于松嶽、五冠山、德積之神。留後禹洪康來謁,仍獻方物。留都群臣遣吏曹判書許遲來問安,仍獻酒果。
3月14日
○辛未,兩上詣齊陵行祭,太上王初獻,主上亞獻,左議政李原終獻。夕,次于齊陵洞口所井之原。
3月15日
○壬申,兩上觀獵于海豐之烽火山等處,次于臨津江邊。
○太上遣內官金重貴,賜祭于尹坤之殯。
3月16日
○癸酉,命都鎭撫崔閏德、節制使崔雲率出番軍士,屯宿于郊,待翼日入京,慮軍士之勞苦也。
○兩上還宮,留都百官詣闕問安。
3月17日
○甲戌,視事。
○朝新宮。
○慶尙道密陽、昌寧地震。
3月18日
○乙亥,視事。
○朝新宮。
○兩上置酒,率宗親,打毬于內庭。
○命還黃喜科田。
3月19日
○丙子,慶尙道漆原縣地震。
○上王及上幸箭串,觀放鷹,遂幸樂天亭。
○上遣禮官,賜祭于尹坤。敎曰:
生盡忠誠,謂之委質,歿加弔恤,所以報功。稽諸古章,咸率是道。惟卿家傳善慶,世襲勳庸。加以器宇寬洪而能斷,襟懷明智而不苛。由是而能感會風雲,歷揚中外,或補袞銀臺,或連城州牧。巡問關西,權衡銓部。所在稱副,綽有聲名,然此則在卿猶爲細行爾。念昔逆臣包藏禍心,陰挾宗室,構亂我國家。于時群賢齊憤,奮奇戡定,卿亦推誠戮力,翊戴我父王。遂使神器再安,以至今日之休。勳閥無比,爵位已崇。惟予寡人纉承丕緖,旣賞賚之何加,惟圖任焉共議。豈期中路殲我舊人?諒衋傷而莫逭,將菲薄而伻奠。於戲!良臣佐命丹書,藏帶礪之辭;人主念功茂渥,合泉扃之賁。
○命還李稷科田。
○兵曹啓:「庚子年以後,各道監司所報溺死船軍,百四十七人。曾命戶曹,船軍溺死者,隨給喪葬之資,具錄啓聞,以爲恒式。今溺死者數多,而米豆題給,一不啓聞,是必不奉行前旨也。乞令依前降敎旨題給。」命下戶曹,移文各道施行。
3月20日
○丁丑,兩上自樂天亭到廣津,讓寧大君禔、判廣州牧事李稑、判官金宗瑞、京畿觀察使崔府、經歷金萃等來見江邊。遂觀獵于劒斷山,太上王射鹿四。夕,兩上還宮。
○宣旨:「都城修築時,各道軍人等在道物故者,依他例,復戶致賻。」
3月21日
○戊寅,朝新宮。
○泉達坊新宮成。太上王往觀之,遂留宿。
○全羅道觀察使報:「濟州旌義縣監乘船遭風,千戶等發小船救之,小船敗,溺死者六人。」
○命政府、六曹議邊事,以中國有達達之變故也。
3月22日
○己卯,上朝泉達坊新宮。太上不豫,還新宮。上侍太上王,宿于新宮。
○各殿房直、各廳城上、各司城上,前此皆以其人爲之,凡百名。至是,定以奴子,復立各殿供上負木及繕工監助役、各處炊料負木,其人幷三百九十名。各司奴隷,典守器物者,謂之城上。高麗初,令州縣吏聽候京師,謂之其人。欲以收聚人心,如古質子,後待之漸賤,凡賤事,無不爲之。
3月23日
○庚辰,上侍太上王宿新宮。
3月24日
○辛巳,太上王及上幸東郊,觀放鷹,晝停于樂天亭。夕,兩上各還宮。
3月25日
○壬午,太上王幸泉達坊新宮。上視事,朝泉達坊新宮,置酒、擊毬。夕,兩上各還宮。
3月26日
○癸未,日暈。上御仁政殿受朝,御便殿視事。
○朝新宮,打毬于內庭。
○日本國九州摠管源義俊等遣人來獻土宜,回賜緜布有差。
3月27日
○甲申,視事。
○罷京畿右道水軍僉節制使黃得雨職。以擅離任地,來謁行宮也。
○禮曹啓:「今之葬者,全信方位形勢之說,有葬於村落之間者多矣。居於近地者,或有逼令遷徙,仍占田廬,以爲農業,小民全失産業,不堪愁嘆,誠爲痛心。願自今下令中外,凡大小臣民葬於村落之間者,痛行禁理,如有犯者,許令陳告,先罪葬師。」從之。
○日本國對馬州左衛門大郞遣人來獻土宜。禮曹佐郞答書曰:
足下專人惠書,幷獻禮物,謹稟堂上啓納。所諭本島和好事,若宗彦六至誠歸附,則當啓聞,禮接如舊,惟照。人回,就付土宜,領受。
3月28日
○乙酉,朝新宮。
○太上王及上幸鐵原等處,兩議政、司饔、司僕、內禁、內侍衛、節制使、都鎭撫、左右司禁、節制使隨駕。是夕,駕次抱川下郊,京畿監司崔府來獻方物,江原道觀察使亦遣人獻方物。
3月29日
○丙戌,兩上觀獵于寶藏山等處,太上王射獐猪各二。又獵于甫音伊、金藏山,太上王射獐三。夕,次永平下郊,崔府獻酒果。
○是月,中外大疫,死者甚多。
〈世宗莊憲大王實錄卷第十五〉
夏四月
4月1日
○丁亥朔,兩上觀獵于鐵原高石亭等處,太上王射獐猪各一。
○次于妙眞院之野,鐵原府使李揚來見,崔府獻酒果。
○咸吉道觀察使遣人來獻方物。
○黃海道饑,命發倉賑之。
○上聞全州府尹權湛病,遣醫齎藥治之。
○守陵宦者判內侍府事申德希死,賜賻紙百卷及棺槨,仍命京畿監司,令廣州收殯。
4月2日
○戊子,兩上觀獵于加乙麿峴,太上王射鹿二。
○夕,次于馬山之原。
○留都群臣遣參贊卞季良來問安,仍獻酒果,賜季良鹿二,李原、鄭擢鹿各一,金益精獐一及代言司、兵曹獐有差。
○江原道監司遣人來獻土宜。
○平康人全彦家適失火,太上王賜彦衣。
4月3日
○己丑,駕次漣川松折院之原,漣川縣監金穩來見。
○內贍少尹曺仲林奉夏享大祭膰肉、祭酒來獻。
○京畿監司獻酒饌。
4月4日
○庚寅,觀獵于佛祿山,太上王射猪一。
○次于楊州大灘之邊,京畿監司獻土宜。
○京畿饑,命發倉賑之。
○司憲府啓請黃海道觀察使柳暲、判黃州牧事鄭孝文、判海州牧事趙慕等罪,上曰:「柳暲等皆職帶民事,今當農月,不可久曠其任,其速令行公。」先是,行幸牛峯之時,暲以豐川、長淵兩鎭兵馬使爲支應差使員,使防禦虛疎,鄭孝文、趙慕等擅離任地,輒詣行在。章以監司,不卽考察,又於啓本不署名,故竝劾之。
○慶尙道監司崔士康啓:「巨濟新徙之民,穀種口糧未能轉輸,將失農業,誠爲可慮。請以右道水軍營田所出分給,使不失時,待秋還收,以爲後日其島還上賑濟之備。」從之。
○自元敬王后薨,懿嬪、明嬪雖在,愼寧宮主常主內事。太上將御泉達坊新宮,故宮主自蓮花坊新宮先移入。
4月5日
○辛卯,兩上觀獵于薪田洞鐘懸山,太上射猪鹿各一。
○夕次楊州東存野。
4月6日
○壬辰,兩上晝停于綠楊新院平,李伯剛、趙大臨、南暉、鄭招、權蹈自京來謁。上奉太上王還新宮,政府、六曹咸進問安,昌寧府院君成石璘、星山府院君李稷等亦進問安。上還宮。
4月7日
○癸巳,視事。
○慶尙道金山、知禮等處雨雪。
4月8日
○甲午,視事。
○朝新宮。
○禮曹啓:「慶尙右道處置使都鎭撫答對馬島左衛門書曰:『人來,備知起居淸勝,欣慰欣慰。諭及藤次郞子,謹稟我使相大人,遞送京都。所送扇子五柄,義無私交,以難接受。顧以足下事我本朝,至誠無二,肆用啓納,聊將土宜虎皮一張付回人,惟照領。』」
4月9日
○乙未,朝新宮。
4月10日
○丙申,上停誕晨朝賀儀。政府率百官,獻表裏、鞍馬,諸道亦奉箋進方物。
○上朝新宮,太上王置酒動樂。宗親、政府、六曹判書、光祿寺卿權永均、都摠制李澄、知敦寧李湛、禮曹參判李孟畇、兵曹參判李明德、知申事金益精等侍宴,其餘入番宰樞、代言、兵曹,饋于外廳,下逮軍士僕隷,皆賜酒果。讓寧被召來與。
○還給及第李馨期紅牌。左議政李原、參贊卞季良啓:「收紅牌,故事所無。」故有是命。
4月11日
○丁酉,朝新宮。太上王及上幸豐壤宮。太上王謂兵曹、代言司曰:「今在徒流安置人等,若至予百歲之後,主上必以父王時罪人,不爲之赦。以此曾召黃喜、李稷,還于京中矣。洪汝方,功臣吉旼之子也,今在長湍縣。但以職在言官,其言如此耳,豈其背我哉?予近日屢過其家,思欲使之還仕。忠義衛其告三議政。」金益精、鄭招等對曰:「汝方所犯匪輕,使居長湍,得保首領,亦其幸也。」遂不召還。
○大司憲成揜等上疏曰:
竊謂,臣之於君、子之於父,有一毫懷二之心,則天誅所加,而王法所不赦也。豈可容於覆載之間乎?開國以來,亂逆之徒、奸回之輩,前後相望,恭惟我太上王殿下特垂寬仁,不置於法。主上殿下纉承大統,是遵是式,天地好生之仁,至矣盡矣。爲凶徒者,宜當小心荷恩之不暇,而賊臣之子朴義孫反懷怨懟,發言告官,原其凶惡,死有餘辜。其他不逞之徒如義孫者,安知其無有也?臣等職忝耳目,不勝憤疾。竊惟不忠之黨,陰畜異志,人主知而不討,則非特爲惡者無所懲戒,馴致其變,亦未可知也。芳幹父子,爲臣子不共戴天之讎也。天斃芳幹,而孟宗尙存。逆賊李茂、尹穆、姜思德、柳沂、趙希閔、朴習、姜尙仁、李灌、沈泟、任君禮、鄭安止、閔無咎、無疾、無恤、無悔、具宗之、宗猷、宗秀、權堡,身雖顯戮,至於緣坐之人,幷從寬典。許衡、崔湜、裵鴻漸、權輜、李良幹、黃吉至、金思純、金英貴、朴叔義、申孝昌乘機叛逆,情迹甚著,廉致庸、房文仲、權約、李荃誣毁太上,金陽俊、田思理黨附逆臣,金漢老陰譎欺君,李叔蕃今將之心,見於言動,金訓罪干不忠,而皆得保首領,甚非天討有罪之義。伏望殿下,斷以大義,將上項叛逆不忠之人與夫律應緣坐者,依律科罪,以戒後來,以慰臣民。
疏上,留中不下。
○禮曹判書李之剛答日本國九州前摠管源道鎭書曰:
書來,得審迪吉,喜慰殊深。所獻禮物,謹已啓納。諭及和好對馬島事,曩宗彦六再使人,國家禮接如舊,其書契,語涉無禮,不敢啓聞爲答。彦六若能修誠,恭順我朝,其被留人民,亦且啓達遣還,惟照。今因使回,就付土宜,冀照領。
又答摠管源義俊書曰:
疊承辱書,備審動止協吉,仍承發回被虜人一名,感喜交深。所獻禮物,謹啓收納。諭及宗周侍者等,移文慶尙道推刷,某名等已曾身故。宗周侍者彦三郞、次郞、四郞等三名,就付差來源奇帶回,其餘本是對馬島人,必待宗彦六至誠歸順,方許遣還,惟照。姑將土宜幷授來使,不腆爲愧。
○故司諫閔渫妻姜氏無嗣,以族姪內資尹徐彌性女爲收養。姜氏異姓四寸兄金沔、姊夫閔安脩爭財賄,夜發姜氏塚移葬。憲府劾啓,命沔杖一百,安脩以元敬王后之族,但罷其職。
4月12日
○戊戌,太上王及上畋于抱川、永平等處,是日畋于芒午岾、扶明山。
○夕次永平之機池。
4月13日
○己亥,兩上畋于狄岾、馬山等處,還次抱川之杻田,放驅軍防牌五百名。
4月14日
○庚子,駕還豐壤離宮。
4月15日
○辛丑,兩上至自豐壤。太上王御新宮,上還宮。
4月16日
○壬寅,視事。
○朝新宮。
○司憲府上疏曰:
竊謂,賞罰人主之大柄,不可以不明。苟或不明,則爲善者無所勸;爲惡者無所懲,信賞必罰,然後可以治天下國家矣。近年以來,罪干不忠者,獲蒙聖上好生之仁,得全性命。臣等以爲,人臣之節莫大於忠敬。若無忠敬,法所當討,義不可以共戴一天也。李續侮慢王室,罪當誅戮。洪汝方心懷不敬,非毁上德。李慤、蔡知止、金自溫、李安柔、梁汝恭、宋乙開、李叔福軍國重事,擅不啓達,心與朴習未始不同。李之直、田可植、盧異暴揚太上所無之失,以累至尊。李陽明反黨之直,構辭誣啓,不敬之罪均矣。李垠、李有</a>喜、姜宗德、鄭之唐、金益廉職在言官,逆臣致庸置不請罪。臣等究其所以,雖若有深淺之可議,原其所懷,則難逃於天討也明矣。黃喜不直之罪,亦不可以輕赦,而乃召還復其爵秩,實有虧於常典。伏望殿下,斷以大義,將上項人等按律施行,昭示賞善罰惡之法,以慰臣民之望。
疏上,留中不下。
○吏曹啓:「各司官員都目當次人等,竝於歲抄去官,因此窠闕不足,未能盡差。且新差官亦未知司中典故,眩於施爲,殊失任事之義。自今四人去官處則六月二人,歲抄二人;二人去官處則六月一人,歲抄一人。一年二度去官,或五人三人處則亦令臨時量宜去官。」從之。
○吏曹啓:「濟用監錢帛出納,事務繁劇,直長、錄事以宣差知印,架閣庫錄事當次人,恒式差下,一年兩度相遞,故全不用心奉職,坐待遞日。自今上項知印、錄事差事簡他司,別選文算有能勤謹人差下。」從之。
4月17日
○癸卯,上服袞冕,率群臣,遙賀聖節如儀。
○上命:「行判內侍府事申德海、判內侍府事盧希鳳,依李注、崔閑例致賻。今後實行二品以上宦官,依式致賻。」
○上朝新宮。
○通事金時遇回自遼東言:「皇帝以達達寇邊,於今月二十一日上馬親征。」
○太上王召卞季良、李之剛曰:「恭妃旣生世子,然君王繼嗣,不可不廣。與三議政及大司憲成揜、司諫沈道源等選可爲嬪媵者二人以聞。」先是,禁十六歲以下女子婚嫁。太上上王曰:「大小人年老者,其子女豈不欲婚嫁?以速選揀,停禁婚。」
4月18日
○甲辰,朝新宮。太上王及上觀放鷹于東郊。
○平安道監司啓:「漢人十三名到閭延郡。」時,中國邊民避達達,絡繹至平安道境上,皆遣還遼東。
4月19日
○乙巳,視事。
○朝新宮。
○朴義孫伏誅。義孫,逆臣習之子也,沒爲昆南縣官奴。其母乃習出妻也,居京師。義孫惡役賤,爲書呈于觀察使崔士康,其略曰:
一夫之歎,六月降霜;一女之怨,三年大旱。若使母子得以同居,天幸也。
士康以聞,太上曰:「義孫本當死,予特貸之。不自知省,反懷怨憤耶?」下義禁府獄治之,處斬。
○大司憲成揜等言:「竊謂,善惡之念積於中,而後形於言,發於事。逆臣朴蔓蒙上至恩,得免其罪,曾無報効之志,反懷怨懟之心,與朴義孫實是相符,宜加天討,以絶妖孶,而尙全性命,誠有乖於國家之典。伏望斷以大義,按律施行。」疏上,留中不下。
4月20日
○丙午,大風、雷電、大雨雹。
○豐壤離宮水閣頹。初,太上王於離宮之西,引水爲池,疊石爲岸,而構亭於其中,最爲淸爽。是日大風拔柱,置諸北岸之後,距亭十餘步,有若人撤而積之者。
○以尹子當爲漆原府院君,延嗣宗谷山府院君,權文毅禮曹參議,李揚工曹參議,許誠知司諫院事。
○令鏡城郡諭野人指揮亏只,刷本國逋亡人口十餘以來,賞賜緜布。
4月21日
○丁未,視事。
○朝新宮。
○甲士陳德中誣告古阜戶長李諒亂言,杖德中一百,流三千里,加役三年。
4月22日
○戊申,上朝新宮。太上王及上觀放鷹于東郊,晝停于樂天亭。太上王還新宮,上還宮。旣而,太上王不豫,上促駕詣新宮,因留侍疾。宗親、駙馬、文武二品以上,日問起居,宗親留宿于宮中,兵曹、代言司會直。
4月24日
○庚戌,遣左軍都摠制李順蒙,如京師賀千秋。上侍太上之疾不能出,使百官拜箋于昌德宮。
4月25日
○辛亥,太上王疾彌留,上不進膳。
4月26日
○壬子,議政府請禱于道殿、佛宇、諸名山,上命分遣人禱之。
○王旨:「父王殿下累日未寧,京外二罪以下,已結正、未結正放免。」
○命各道大小使臣毋得上京問安。召讓寧大君禔于廣州來侍疾。
4月29日
○乙卯,遣星山府院君李稷禱于宗廟,左議政李原禱于昭格殿。
4月30日
○丙辰,禁問安諸臣,嚴兵衛。
五月
5月1日
○丁巳朔,上在新宮。太上王疾劇,上憂懼,命參贊卞季良、前大司憲金自知、奉常少尹鄭宗本、供正庫副使李通,以星曜法卜其吉凶。
5月2日
○戊午,太上王疾大漸,上罔知所爲。柳廷顯、李原請更禱于神佛靈應處,又赦中外一罪以下,上曰:「禱神佛,姑且除之。」卽下敎曰:「父王殿下寢疾日久,自永樂二十年五月初二日已前,除謀反、大逆,毆及殺祖父母、父母,妻妾殺夫,奴婢殺主,蠱毒魘魅,謀故殺人,但犯强盜,子之於父、妻之於夫、奴之於主,謀殺未成,情迹已著外,已發覺未發覺,已結正、未結正,咸宥除之。敢以宥旨前事相告言者,以其罪罪之。」分遣知印于諸道,宣布。
5月3日
○己未,嚴勒諸衛,分守時坐宮洞口,增入直甲士之數。命議政府、諸曹時散宰樞之問安者,不得詣宮前,各於洞口聚會,政府堂上一人、諸曹堂上中一人入兵曹問安而退。宮中謹愼,禁人出入喧嘩。
5月4日
○庚申,遣右議政鄭擢于興天寺,谷山府院君延嗣宗于僧伽寺,設藥師精勤。判左軍都摠制府事李和英于開慶寺,設觀音精勤。
○命衛士分二番迭相入直。加遣鎭撫各一人、隊卒各六人,分守都城門,以備非常。
○太上王疾稍愈。
5月5日
○辛酉,慶尙右道水軍都按撫處置使洪涉卒。
5月6日
○壬戌,遣判敦寧府使權弘于津寬寺,設水陸齋,戶曹判書申浩于吉祥寺,設羅漢齋。
○張允和死于貶所扶餘。允和,興德縣人。登第累歷中外,治事敏快,然貪婪猜險,守舒川、順天、南原等邑,盜用官物。及爲全羅道觀察使,多橫斂、賂權貴,入己者亦甚多,欲滅其迹,故燒營庫,取怨於民。事覺,奪告身,流于扶餘,至是病死。
5月7日
○癸亥,命刑曹、臺諫、義禁府,同議徒流付處人當蒙赦及未蒙赦者以聞。
5月8日
○甲子,上奉太上王,移御于蓮花坊新宮,以疾篤避方也。上及諸王子皆徒步以從。上自侍疾以來,藥餌飮膳,皆親自奉進,及疾篤,通宵侍側,未嘗解衣交睫,群臣皆以爲憂。
○三軍將帥率軍士,周廬環衛。
○檢校贊成事趙仁瓊卒,輟朝三日。
5月9日
○乙丑,中宮與世子移御于宜山君南暉之第,以宮中未寧也。
○錦川府院君朴訔卒。訔字仰止,全羅道羅州潘南縣人,高麗判典校寺事尙衷之子。生六歲,父母俱歿,零丁孤苦,稍長,奮發自知讀書,年十九登第,補厚德府丞,累轉至開城少尹。壬申七月,我太祖開國,出知錦州事,政最,拜左補闕。甲戌,又知永州事。太上王在潛邸,訔素屬意,嘗致書曰:
猥以狂愚,過蒙知遇,免錦州三年之任,參門下一朝之榮,忽被僚友之彈,實予自取。復忝軍民之寄,惟公所容。嗟學問之未優,懼言行之或謬。孤貧且疾,志氣猶存。閣下不以衆人待之,我豈以衆人酬之?旣爲閣下生也,亦當爲閣下死也。今閣下同君之休戚,共國之存亡,則所以寄死生於閣下者,非媚竈也;竭駑鈍於明時者,非爲身也。門客如麻,賢愚竝進,苟皆有志,孰不如斯?
丁丑,召拜司憲侍史。雞林府尹柳亮嘗以事辱脅訔,訔不屈曰:「如至公年,我亦如公。何相逼如是耶?」朝廷尋以亮潛結降倭,謀背本國,令憲府治之。執政以訔嘗爲亮所辱,必能摘發,乃有是除。訔上臺,亮在庭仰視,輒俯首垂淚,意訔必念舊怨也。吏執案詣訔,訔投筆大言曰:「豈以非罪,陷人於死?」遂不署,乃保亮無他,得不死。後亮爲政丞,謂訔曰:「亮誠小人,欲執鞭,終吾生久矣。」執政遂惡訔,出知春州事。戊寅之變,領兵而至,太上留之,進拜司憲中丞。己卯,判司水監事,尋知刑曹事。庚辰,恭靖王冊太上爲世子,除仁寧府左司尹世子左輔德,轉左散騎常侍。太上卽位,除刑曹典書。辛巳,移戶曹典書,賜翊戴佐命功臣號,下敎褒奬。轉兵吏二曹典書,加賜推忠翊戴佐命功臣號,進階封潘南君。壬午,爲江原道都觀察使,癸未,尹漢城府,遷承樞府提學。甲申,復罷,封潘城君,尋尹雞林,朝議以爲,功臣不可出外乃止。丙戌,爲全羅道都觀察使,朝廷遣宦者黃儼,求濟州銅佛,所至肆威,諸道觀察使趨望下風,訔獨待之以禮,儼戢其兇焰,不敢肆。還白太上曰:「殿下忠臣,唯朴訔而已。」尋召拜左軍同知摠制。戊子,參知議政府事兼司憲府大司憲。時河崙爲左政丞,事皆裁決,右政丞以下,皆署押而下。訔事有不便,起至崙前,力言不可,不納則不押,俄拜刑曹判書。己丑,以潘城君爲西北面都巡問察理使兼兵馬都節制使。庚寅,受命監築平壤城,工訖以聞,太上王遣朝官就賜宣醞、表裏。還拜兵曹判書,復拜大司憲,移戶曹判書。癸巳,改封錦川君,冬,參贊議政府事兼判義勇巡禁司事。凡折獄,不曲循輿意,求得其情,見訊杖無定數曰:「箠楚之下,何求不得?」乃啓定訊杖一次三十,以爲恒式,人多賴之。進階崇政,吏曹判書。丙申三月,判右軍都摠制府事,五月,拜議政府右議政,十一月,進左議政兼判吏曹事。戊戌,太上王欲禪位于上而不顯言,訔揣知之,謂沈溫曰:「近日上旨,卿其知之乎?」又曰:「上之處事,無有不善,終必無患。」其意謂雖行內禪,可保其終無患也。溫以訔言具達於上,上不義訔言,而尤不是其與溫言也,卽啓太上王。及禪位之後,上白太上王曰:「訔嘗與溫言內禪之事,以此觀之,訔非純臣也。」太上曰:「予言將欲內禪,訔親聞之,故有是言也。」沈溫旣得罪,訔啓太上曰:「溫爲吏曹判書,多用私人。」太上默然不答。時人譏之曰:「訔不能自反,而咎溫之用事乎?」金漸每於公朝見訔,必大唱曰:「卿所用之人,皆立於卿之門者也。我等所囑之人,皆不聽可乎?」訔無以對。訔雖多用親戚,朝中名士,悉選用之,人亦不甚怨也。訔有揣摩之能,善伺候人主意。己亥春,太上欲幸平康等處,意已定,召訔及柳廷顯、李原曰:「吾欲簡其衛從,暫遊平康而還。」廷顯曰:「今農務方殷,雖欲簡其衛從,兩上行幸,民弊實多。」訔對曰:「上旨甚當。」原依違其間。太上傳旨曰:「領議政之言,予敬而聽之,左議政之言,亦豈佞臣哉?」訔大變色,不協於廷顯。辛丑十二月,以病辭,罷相,以府院君就第。及寢疾,太上賜藥問疾,且賜內膳不絶,又遣內饔人于第,命之曰:「朝夕之饌,惟其所欲,視予所御。」太上不豫,猶遣宦官問疾,訔聞太上疾彌留,泣曰:「老臣病且已矣。聖明之主,宜享萬年,奚至如是?」卒年五十三。輟朝三日,官庀葬事。諡平度,布綱治紀平,心能制義度。訔識見明達,倜儻奇偉,議論確實,出入中外,聲績甚著。太上王深加器重,議大事,必使與聞。子葵、薑、萱。
○是夕,太上王疾轉劇,內外皇皇,政府、六曹皆會于宮門外。夜二鼓,上謂承政院曰:「父王之疾,似未痊愈,令有司備梓宮。」
5月10日
○丙寅,太上王薨于新宮,春秋五十六。太上王聰明英睿,剛健寬仁。博觀經史,貫穿古今。備嘗艱難,洞識情僞。以一藝一善名者,無不庸。祭先必親莅,事大必盡誠。委任宰相,裁抑宦寺。信賞必罰,不以親疎有間;任官授職,不以歲月循資。崇文敎、修武備,行儉德、去奢華。二十年間,民安物阜,倉庫充溢。海寇賓服,禮備樂和,綱擧目張。性尤不好神仙佛氏之道,革寺社,收奴婢,減土田。元敬王太后之喪,命遵禮典,不作佛事,止令設七齋,皆從儉約。陵側不建寺,謂近臣曰:「陵室,百歲之後,予所歸也。不可以汚穢緇徒近之也。七齋亦當不設,但中朝信佛,事大之國,不可遽異也。」又謂近臣曰:「予於健元陵、齊陵建寺者,以遂太祖之志也。故近日亦鑄鍾,以懸開慶寺,然未足稱於予心。今王后之喪,予當立法,以示後嗣,萬歲之後,子孫之從否在彼。」又嘗語左右曰:「惑世誣民,莫如仙佛。吾嘗觀李軌祖傳而知仙道誕妄之尤也。」又謂近臣曰:「今聞王后之齋,大小人員下至僕隷,雜沓喧嘩,幾於千人。佛無靈則已,有靈則此非敬事之道也。」遂令忌晨及大夫士庶人追薦之齋,皆設水陸,赴寺之人有數焉。
○上發哀於內,徒跣被髮。百官擧哀,以素衣、烏紗帽、黑角帶入就位。通贊曰哭,衆官哭十五擧聲。通贊曰四拜,衆官四拜訖,通禮門引衆官,移班近東,衆官皆跪,班首進名奉慰。通禮門引衆官出,群臣皆失聲號哭,執禮者至不能辨節次,雖僕隷莫不悲慟。
○沐浴飯含,設氷盤乃襲設奠。設靈座魂帛,立銘旌,以泥金篆書曰上昇聖德神功太上王梓宮,設朝夕奠上食。凡朝夕奠上食,上侍於几筵之側,駙馬行奠獻禮。凡喪制一依古禮。
○以谷山府院君延嗣宗爲守陵官,議政府參贊卞季良、吏曹參判元肅爲殯殿都監提調,淸平府院君李伯剛爲山陵都監都提調,判右軍都摠制府事朴子靑、前判江陵都護府事沈寶爲提調,左議政李原、右議政鄭擢爲國葬都監都提調,贊成事孟思誠、戶曹判書申浩、工曹參判李蕆爲提調。
○禮曹啓:「自殯後至卒哭,除社稷外大中小祀,一皆停之。停朝十日,巷市五日。卒哭前禁嫁娶、屠宰,三年不用樂,卒哭後大祀始用樂。」從之。
○禮曹啓:「聖德神功太上王喪制,參酌太祖康獻大王喪制及恭靖大王喪制施行。」從之。
○政府、六曹請進粥,不允。
5月11日
○丁卯,延嗣宗、卞季良啓曰:「殿下自侍疾以來,至今不進膳,恐傷聖體。」上曰:「昨日政府、六曹請之,卿等今又請之,予當夕而聽。」夕奠後,政府、六曹咸進涕泣啓曰:「殿下自父王疾劇以來,迨今不進膳。聖人垂訓有曰:『無以死傷生。』願殿下節哀進膳,以全大孝。」上乃進淡粥小許,日止一次。
5月12日
○戊辰,小斂,衣用十九稱。上與宗室哭躄而退,以時熱遂大斂,衣用九十稱。
○分遣大臣,告喪于社稷、宗廟、永寧殿、廣孝殿。
○上護軍趙賚謂知申事金益精曰:「吾女雖未成禮,已有涓日入宮之命,義當成服。」益精以啓,命禮官稽禮經。《曾子</a>問》曰:「取女有吉日而死,如之何?」孔子</a>曰:「壻齊衰而弔,旣葬而除之,夫死亦如之。」乃令趙氏入壽康宮,與諸嬪御成服,其飮膳、服御、供奉,如宮主之例。
5月13日
○己巳,禮曹定喪制以聞:
上服斬衰,服制用《文公家禮》,諸王子同。卒哭後權免喪服,以白衣、烏紗帽、黑角帶視事,若朔望別祭及凡干喪事,皆用衰服。期而小祥,服練服,再期而大祥,服禫服,二十七月,釋禫服卽吉。恭妃殿亦服斬衰,誠妃殿宮主、翁主齊衰三年,懿嬪、明嬪宮主、公主、翁主竝斬衰,諸殿侍女同。宦官斬衰,圓領、生布巾、生麻帶。王世子斬衰三年。文武群官斬衰,大袖圓領,布裹紗帽,帶用生麻、白靴,卒哭後應干喪事外,白衣、烏紗帽、黑角帶終三年。武官內三軍甲士,三日而除。殯殿、國葬、山陵三都監內,前銜各品及行首、牽龍喪服,與百官同。內侍、茶房有職事,前銜各品及諸府知印、書題、給事,白衣、白布裹紗帽,帶用生麻、白靴,卒哭而除白布裹紗帽、麻帶,以白衣、白笠終三年。議政府、六曹、三軍錄事,架閣庫錄事、宣差房知印、諸司吏典,白衣、白布裹平頂巾,帶用生麻,白靴、白笠終三年。前銜二品以上,白衣、白布裹紗帽、麻帶、白靴,卒哭後以白衣、白笠、黑角帶終三年。中外前銜大小品官,白衣、白布裹笠、白帶、白靴,卒哭後白衣、白笠、黑帶終三年。生員、生徒服同。中外庶人男女僧徒,白衣、白笠、白帶三日而除,卒哭前,禁用紅紫之飾。皂隷、所由、喝道、杖首、螺匠,白布頭巾、白衣、白帶,卒哭後黑頭巾、白衣、黑帶。諸道使臣、守令聞訃第六日成服,早晨設香案於公廳,去素服、着斬衰,入就位,四拜哭盡哀,四拜退,毋得輒離任赴闕,許遣人奉箋陳慰。沿邊不用擧哀。宗廟署官、文昭殿、啓聖殿直入廟殿內,着常服,出則着白衣。元敬王后守陵官、守陵宦官,從百官例。
從之。
○禮曹請用易月之制,上曰:「易月之制,漢、唐以下中主所爲,非先王之法。大妃之喪,禮官承父王之命,定用易月之制,予再請於父王,山陵之後,乃釋孝服。今欲使釋服於二十五日,則反不及於前喪也。予欲衰服三年,然不可以衰服視事,故欲於卒哭後權免喪服,以白衣、烏帽、黑角帶視事,若遇喪事,皆用喪服。祥禫之制,一遵古禮,百官可依易月之制釋服。」議政府、六曹啓曰:「太祖之喪,大行太上王從易月之制釋服,宮中實行三年之喪,故臣等敢以此啓耳。今聞上旨,不敢更啓,但臣子一也。殿下方在衰絰,而群臣釋服,有違於義。乞使群臣,於卒哭後釋服。」上許之。
○太上王所黜肅恭宮主金氏請服喪,不許。
○上始食粥。
○禮曹啓成服儀及朔望奠儀。成服儀曰:
其日,忠扈衛設殿下幄次於殯殿前近東,隨地之宜,設王世子幕次於殿下幄次之後近南。〈知通禮引王世子,就幕次釋服,易衰服。宗室以下文武群官俱就次釋素服,易衰服。〉時至,通禮門分引宗室以下文武群官入就位,知通禮引王世子入就褥位。立定,判通禮導殿下,詣幄次卽座。禮曹判書進當幄前,俛伏跪啓:「禮曹判書臣某言。請殿下爲上昇聖德神功太上王成服。」啓訖,俛伏興,尙衣爲殿下,釋素服易衰服,簾捲。判通禮導殿下出幄,詣几筵側,北向褥位立,判通禮啓請再拜哭,殿下再拜哭盡哀。典儀曰再拜哭,王世子以下在位者,皆再拜哭盡哀。禮曹判書跪啓禮畢,判通禮導殿下,還幄次卽座。知通禮引王世子還幕次,通禮門引群官移班近東,班首進名奉慰訖,通禮門分引宗室以下文武群官以次出。
朔望奠儀曰:
〈饌品如大斂奠。後凡祭奠,皆倣此。〉前一日,忠扈衛設殿下幄次於殯殿前近東,隨地之宜,設王世子幕次於殿下幄次之後近南。通禮門設殿下版位於殿庭道東近北,北向,設王世子位於殿下版位之後稍南,北向,設宗室以下文武群官位於外庭,文東武西,中心爲頭,異位重行,俱北向。〈宗室於道西在前行〉其日質明,執事者入,奠祝版於靈座之左,設香爐、香合幷燭於靈座前,設尊於戶外之左,設洗於東階東南北向。執事者洗盞拭盞,升自東階,置于尊所,奉饌升奠于靈座前。判通禮導殿下,詣幄次卽座,知通禮引王世子就幕次,通禮門分引宗室以下文武群官入就位,知通禮引王世子入就位。禮曹判書進當幄前跪,啓請行禮,判通禮導殿下,出幄至拜位北向立,啓請再拜哭,殿下再拜哭盡哀。典儀曰:「再拜哭。」王世子以下在位者,皆再拜哭盡哀。判通禮導殿下,詣盥洗位盥帨訖,導殿下升自東階,詣靈座前北向立,啓請跪三上香。〈進香、進爐、奠香、奠爐皆近侍爲之。〉近侍進茶酒,殿下酹茶三奠酒。〈奠酒亦近侍爲之。〉判通禮啓請俛伏興,小退跪,大祝進靈座之左西向跪,讀祝文訖,判通禮啓請俛伏興,再拜哭,殿下俛伏興,再拜哭盡哀,導殿下降復位。判通禮啓請再拜哭,殿下再拜哭盡哀。典儀曰再拜哭,王世子以下在位者皆再拜哭盡哀。禮曹判書跪啓禮畢,判通禮導殿下,還幄次,知通禮引王世子還幕次。通禮門引群官移班近東,班首進名奉慰訖,通禮門分引宗室以下文武群官以次出。
5月14日
○庚午,大雨。
○奉梓宮將殯于壽康宮,上乘素輦,宗室、駙馬及兵曹、承政院徒步以從。以雨命除百官、侍衛軍士被甲執兵。自新宮至壽康宮門外,分立路旁,各二重。兵曹勒諸衛,分守街巷。遂殯于壽康宮之正殿。前期,用甎及熟石、薄石築假室基于正殿中間,以石灰塗其隙,布地衣,安平床,床上又布竹席、地衣、褥席。又設帳、褥席、屛風於殿中近北空處,以備魂帛、冊寶假安之地。時至,諸小臣共擧椑,安於床上南首,覆棺衣,以油單裹之,用白正布束之,用煎黍稷稻粱各二筐,手足置四筐,其餘則設於左右。諸小臣共擧假室,加於椑。假室之制,度柩床長短廣狹,先設四面地防木,次立四柱於其上,架梁拘椽,用椵繩細木作壁,以葦簟帖其內,又以片竹挾之下釘,以厚紙再三塗之。次以朱雀、玄武、靑龍、白虎帖四面,次以圓環下地防四旁,次以熟麻大繩穿環結之。時之,去其北隅壁與地防,自南向北推移,覆于柩上,還障北隅,以泥塗外面及上,次以熟麻布其泥上,次以厚紙塗之,設白綃滿頂及帳。置靈座於攅宮之前南向,立銘旌於靈座之右,設蓋扇各二於靈座之前,設靈床於攅宮東,乃設奠。上居倚廬于廣延樓之東。其制,中一間,四面附舍,覆以茅。每日朝夕奠及上食,上侍几筵之側奠訖,還廬次,以爲常,至發引而止。
○以領議政府事柳廷顯爲山陵使,左議政李原爲總護使。
○承政院啓:「迎送魂文,其辭詭異,不合於初喪哀戚之情,請勿用。」從之。
5月15日
○辛未,上詣殯殿,率百官成服,仍行望奠。
○設初齋于藏義寺。
○遣刑曹判書李潑、左軍同知摠制李隨,奉表箋如京師,告訃請諡,仍齎大行王行</a>狀以行。文武百官以白衣、烏紗帽、黑角帶拜表,樂部陳而不作。
訃告表曰:
緣臣薄祐,遽罹咎殃。叩地呼天,五內分裂。瞻望宸極,禮謹告終。
箋曰:
自緣薄祐,遽失嚴顔。攀呼莫追,哀痛罔極。瞻望儲禁,式虔告終。
請諡表曰:
節惠賜諡,惟帝王之大公;易名顯親,實人子之至願。冒陳愚懇,庸瀆聰聞。竊念,臣父先臣,邈處弊封,幸逢熙運,恪遵侯度,常輸執壤之誠;特荷聖慈,屢霑自天之澤。何圖此日,奄辭盛朝?若稽成規,宜請殊號。伏望敦勸忠之殿,推恤孤之仁,誕降德音,以旌貞魄。臣謹當夙興夜寐,思切效於微勞;地久天長,祝倍勤於多壽。
箋曰:
聖朝恤典,惟節惠以勸忠;人子至情,在顯親而致孝。俯彈悃愊,仰瀆高明。竊念,先父叨守邊封,早承眷顧。常克勤於述職,以效微誠;廼不永於享年,奄辭昭代。率由告終之禮,顒望易名之恩。伏望記先父嚮慕之深,憐孤臣哀痛之切,導宣睿澤,下慰貞魂。臣謹當恪守蕃於鯷岑,恒申祝於鶴禁。
行狀曰:
前國王姓李氏諱某,字遺德。母妃韓氏,以吳元年丁未五月十六日辛卯生王,聰明好學,早有令聞。洪武十六年癸亥年十七,中高麗科第。戊辰十月,以書狀官,從門下侍中李穡,入賀帝正。辛未九月,母妃薨,王廬於墓側,欲從憂制。時麗運旣窮,主昏政亂,忌康獻功高德盛,會康獻墜馬病篤,謀傾甚急。王知之,倡義決策,洪武二十五年壬申七月,與諸將相,翊戴康獻,化家爲國。康獻旣卽位,封王爲靖安君。甲戌夏,太祖高皇帝命遣親男入朝,康獻以王通</a>經達禮,賢於諸子,卽遣入朝,敷奏詳明,帝優禮遣還。戊寅九月,康獻寢疾彌留,人心危疑,將相、大臣皆屬望於王,王以恭靖王嫡長,請傳位於恭靖,康獻許之。恭靖自謂未有繼嗣,且以王有德有功,庚辰二月,冊爲世子,其年十一月,以疾傳位於王。今上皇帝踐祚之初,王遣使表賀。永樂元年癸未四月,帝遣都指揮高得左、通政趙居任,來賜誥印,繼使翰林待詔王延齡等賜袞冕九章。自是十五年間,寵賚沓至,天下聳覩。戊子五月,康獻卽世,王哀痛罔極,居廬五月,衰服終制。戊戌六月,王以世子禔失德廢之,請封今王爲後。是歲八月,又以老疾,請傳位于今王。己亥七月,對馬島倭賊犯邊,王分命諸將,以舟師攻破其島,得廣東、浙江等衛男婦被虜在島者百四十人,悉送京師。八月,帝遣太監黃儼,齎勑賜宴。永樂二十年壬寅四月二十二日,王感疾,至五月十日丙寅,薨于正寢,享年五十六,在位十九年,釋位居閑四年。王勤儉寬仁,畏天恤民,崇學毖祀,親賢樂善。聽政之暇,觀覽經史,每至夜分,儀章法度,一遵古昔,煥然大備。薨逝之日,臣民哀慕如喪考妣云。
○承政院啓曰:「殿下居喪次,宿衛不可不嚴。請以內禁、內侍衛各十人、內吹螺赤二人,各具兵器,入直于廣延樓下。」從之。
○傳旨于承政院曰:「禮,初虞以前,主喪者無行禮之文,故予於母后之喪,若朔望、有名日,則親行奠獻,至於朝夕奠上食,皆使宗親奠獻。今欲依此例,如何?」金益精等對曰:「上敎允當。」
5月16日
○壬申,命兵曹堂上一人、都鎭撫一人,與承政院一處入直。趙末生啓曰:「太上殿宣字旗、織紋旗,宜藏之內殿。」上曰:「殿內亦有織紋旗,何必此時入內乎?」末生曰:「此旗所繫匪輕,不可暫時置外。」卽以宣字旗、織紋旗及圓牙牌十二、烏梅牌三十五入于內。
○禮曹啓:「《禮記》:『諸臣在他國聞喪,爲位而哭。』曾入朝使臣聞訃卽日,各於所館月臺東邊設位,位前設香案,使臣及從事官異位重行,東向哭盡哀再拜。禮畢,路次用白衣、烏紗帽、黑角帶。如詣闕時,用常服淺淡色,遼東發還日,始着衰服。」從之。
○遼東人李生吉、朴仁吉等四十餘人避達達之亂,來至江界。
○持平辛繼參進封章,代言等曰:「今上居廬不聽政,難以啓達,宜待視事之日。」繼參不得啓,乃請遣還讓寧事也。
○政府、六曹,間一二日問起居,至卒哭而止。
○兵曹啓:「倭奴或擅自出入,或逃匿不現,各道監司、守令,亦不用心考察。今後不用心檢察守令、監司,竝依法科罪,其不肯撫育,非理役使,使至逃亡,情狀見著者,守令、家長亦幷論罪。」從之。
5月17日
○癸酉,命谷山君延嗣宗,行殯殿朝夕奠及上食奠獻之禮,宗親、駙馬皆不與焉。
○禮曹啓:「太上王水陸齋,宗親及本曹官,依前定數,代言一、各殿速古赤幷八、別監、小親侍幷十、行香使及宗親、本曹堂上、郞廳、祝史一。代言、速古赤外,勿用飯床,飯床不過五貼。眞前、佛前及供僧外,若饅頭、麪餠侈美之食,一皆禁之。」從之。初齋,雜人聚會,幾至數百,故有此啓。
5月18日
○甲戌,三軍甲士上言:「禮曹定喪制,庶人、僧徒皆於卒哭後除服。臣等宿衛多年,只行三日而除,反不若僧徒、庶人,人各痛心。乞令改詳定,卒哭後除服。」從之。
○議政府、六曹請:「霾雨已甚,小進酒。」不許,責承政院曰:「居喪飮酒,非禮也。汝等何敢將非禮之言傳啓乎?」知申事金益精等啓曰:「殿下自太上疾劇以後,專不進膳,今已二十餘日。今當暑濕之時,以至尊之體,居茅茨之下,臣等恐傷聖體。大妃之喪,太上日遣人勸進膳與酒,殿下重違太上之命,抑哀進膳,今則異於是矣。是以臣等罔知所措,不計是非,敢煩天聰。」上曰:「飮酒之請,予終不聽,今後勿啓。」
5月19日
○乙亥,令左司禁、內禁衛二十人入直于廣延樓南墻下,右司禁、內侍衛一十人入直于廣延樓北墻下,皆具兵器。從承政院之啓也。
○司憲府上疏曰:
臣等在今聖上諒闇之日,敢瀆天聰,不勝兢惶。竊念,讓寧大君禔旣不順於君親,得罪於國人,屬籍當絶。恭惟我太上殿下只黜于外,早爲之所,又及太上未寧之日,命召侍側,恩渥至矣。成服之後,猶在禁中,誠有乖於大義。臣等及政府、諸曹已於前日,將上項事理啓達,迨今尙未蒙允,臣等深有憾焉。伏望殿下,體《春秋》謹嚴之法,卽命黜外,絶其往來,以符太上之意,以慰臣民之望,宗社幸甚。
○司諫院上疏曰:
臣等竊惟,讓寧大君禔得罪於君父,而出居于外。當太上殿下失豫之時,召至禁中,今斂殯成服,已浹數旬,尙居禁中,大小臣寮深以爲嫌。在殿下友愛之篤則至矣,其於宗社之大計何如?且太上殿下旣有成命,伏望斷以大義,遣還本處,以慰臣民之望,宗社幸甚。
以上方在喪次,皆不得啓。
5月20日
○丙子,大水傷禾。
○懿嬪權氏、愼寧宮主辛氏不啓於上,剃髮爲尼,後宮爭相剃髮,備梵唄之具,晨夕作法,上禁之不得。
5月22日
○戊寅,設二齋于開慶寺。
○慶尙道星州、金山、陜川、巨濟地震。
5月23日
○己卯,以延嗣宗老病,賜酒。
5月24日
○庚辰,誠妃設奠于殯殿。
5月25日
○辛巳,賀節日使吳陞、馬籍齎進官許晐等回自京師言:「達達布滿遼東、廣寧、山海衛等處,掠奪不已。以故晝則登山四望,夜乃潛行。傳聞北京以北及西北甘肅等處,皆被其害,三月二十二日,皇帝親率大軍北征,詔諸路益發軍馬,會行在所。」
5月26日
○壬午,政府、六曹復請曰:「今天連雨不霽,已十餘日矣。殿下雖進酒,何損於大孝?伏望爲宗社强進一杯,以保聖體,永綏黎元。」上曰:「予性不好酒,以不飮爲安,然大臣請至再三,勉從其言。」乃許進燒酒,半杯而止。
○有人言上居廬之事於判府事致仕趙庸,庸不覺涕泣曰:「自漢文易月以後,歷代君王未能行先王之制,唯宋孝宗乃行三年之制,然豈若我主上之孝誠耶?不圖老夫幸保餘年,得見千載絶無之事也。吾今而後,死亦無恨。」
○遼東人文長命妻携所生男女,到義州江邊云:「避達達之亂。」
○上以皇帝北征,當遣人問起居,而以方在衰絰,令政府六曹擬議以聞,皆云:「不可以私喪,廢君臣之禮,宜稱王用印,一如常例。」卞季良、許遲以爲,依中朝易月之制,於二十七日後遣使。上曰:「於奏本稱國王用印,於禮部,議政府呈狀。」
5月27日
○癸未,淸平府院君李伯剛設奠于殯殿。
○命更議欽問起居事。柳廷顯、李原、鄭擢、許稠、李之剛、李孟畇、承文院提調韓尙德等議:「殿下雖居衰絰,欽問事重,恐不可稱哀子,稱王用印,一如常例。後日如有解送逃來人口事,令議政府申達,則朝廷知以欽問時,稱王用印者,重其事也。」卞季良議曰:「殿下不用易月之制,於卒哭前不釋衰服,其後尙且權免視事,而朔望祭及凡干喪事,皆着衰服,以終三年。是則山陵之前,不可稱王用印。顧皇帝起居,不可不問,蓋不可以私喪,廢君臣之大禮。但於奏本不可稱王,唯稱孤子</a>,似亦不背於理。遣使若在二十七日之後,則稱王用印,以據天下古今定制,亦何害於義哉?殿下於所當擅便之事,不用易月之制,群臣亦皆則效,以至卒哭。獨於欽問一事,權從易月之制,稱王用印,如此則忠孝兩得。」元肅議曰:「奏本稱王用印,於禮部遼東,令議政府申呈,似有未便。山陵前凡有奏啓,皆稱孤子,於禮部遼東政府申呈則可矣,於奏本旣稱王用印,則禮部遼東,亦當稱王用印,而以二十七日後塡日。」上曰:「季良之言,無歸宿處,莫適所從,元肅之言曲盡。予初亦欲如是而不果也。」乃從廷顯等議。
5月28日
○甲申,以朴矩爲慶尙道水軍都按撫處置使。
○參贊許稠上書曰:
我太上殿下於歲乙未,令禮曹詳定國喪儀制,左議政李原以判書,親稟是命。臣於是時,承乏儀禮詳定所提調,粗聞其略。同副代言郭存中以別監掌其事,受提調晋山府院君河崙布置,蒐輯《勉齋黃氏儀禮》《經傳通解續》、《杜氏通典</a>》、《朱子家禮》,朝廷頒降《太祖高皇帝發哀條章》及我《太祖康獻大王喪葬儀軌》而參考立草,更數年而藁具,以凶事不預,不忍啓聞,因循未成。歲己亥,恭靖大王上昇,臣以禮曹判書,具其本末啓聞,喪禮一從新定儀制。明年庚子,元敬王太后升遐,喪事尤加參商供應,其儀軌視恭靖大王喪葬儀軌加詳。於是,國喪儀軌已定,然大王太后兩喪之制,若期限及服玩、儀仗等事不同,故今遭太上王之喪,禮官不能無疑。臣愚竊謂,今服玩、儀仗,依恭靖大王喪葬儀軌,此外事無大小,一依元敬王太后喪葬儀軌施行。若百官喪制,停樂期限,依永樂二十年五月初十日禮曹所申而擧行之,則庶合事宜。
上使人傳旨曰:「已知卿意,然不可以一人之言定之,其與三議政、卞參賛更議。」
○以判中軍都摠制府事韓長壽爲欽問起居使。
○議政府、六曹請曰:「臺諫請遣還讓寧大君于外,乞賜兪允。」不從。
○諸道觀察使、兵馬節制使、水軍處置使皆上箋陳慰。
5月29日
○乙酉,設三齋于津寬寺。
○平安道博川、泰川、嘉山、定州大水,山崩,漂沒民戶,死者甚多。上命賜穀賻恤。
六月
6月1日
○丙戌朔,上率百官,詣殯殿,行朔祭。
○韓長壽發行奏曰:「永樂二十年五月二十五日,陪臣吳陞等回自京師,欽聞車駕巡幸北方,伏惟聖躬萬福。謹備進獻禮物,差陪臣判中軍都摠制府事韓長壽,齎領前赴行在,欽問起居。今將禮物開坐,謹具奏聞。黃細苧布二十匹、白細苧布三十匹、黑細麻布五十匹、人蔘一百斤、雜色馬一十匹。」賜長壽衣服、笠靴、藥餌,通事崔雲衣一領。
○議政府、六曹與大司憲成揜啓曰:「讓寧大君禔性行狂悖,義當遣還,若在京師,復肆狂妄,殿下不得保全,反不遂友愛之心。況己亥春,禔在廣州,中夜步出而亡,太上旁搜乃得,召政府、六曹曰:『今以禔授卿等。』禔之去就,臣等實任之,殿下不得私也。大妃之喪,禔來侍殯,至卒哭而後還歸。然當時上有太上,凡國家之事,無不聽斷,與今日不同。宜從臺諫所請,遣歸于外。且孝寧以下宗親,不宜常在闕內喪次,宜各遣歸私第喪次,只與朝夕奠。」
上曰:「諸君在喪次,何不可之有?讓寧之事,予更思之,若義當遣還,予當親諭而遣之。」
6月2日
○丁亥,朝奠,始依平時例獻燒酒。
○遼東人男婦二十三人避達達之亂,到昌城。
○同副代言郭存中啓曰:「臺諫請遣還讓寧于外,上書論請者至三,以未有命啓,未得啓。」上曰:「政府、六曹昨日亦請之,答以更議。待政府、六曹之來,予當親說。」
6月3日
○戊子,政府、六曹問安,上曰:「予審思讓寧之事,大妃之喪,亦且卒哭而還歸。大事乃人生一度也。以人子之心,何忍遣之?」
6月4日
○己丑,平壤君趙大臨設奠于殯殿。
○臺諫詣闕,又請出讓寧。
○政府、六曹問安,上諭之曰:「讓寧之居外也,太上召見之日少,太后之喪,侍殯以至卒哭。太上凡行幸必召見,又留京師,至累日者數矣。今梓宮在殯,遣歸于外,情所不忍。」李原對曰:「殿下友愛之篤,難以名言,但今日之事,異於前日,此臣等所以敢請也。」上曰:「予將親說。」
○賜酒于山陵都監。
6月5日
○庚寅,臺諫復言禔不可久留于內,郭存中以前日上敎答之。持平辛繼參曰:「讓寧曾得罪君父,不可久留于內,願以此復啓。」
6月6日
○辛卯,政府、六曹啓曰:「殿下自視疾以來,久不視事。今又諒闇不言,群臣罔攸稟令。古之帝王多以衰服視事,我大行上王居太祖喪,亦服衰視事,蓋以軍國重事,不可廢也。伏望上遵太上已行之禮,下循群臣懇迫之情,以衰服視事于倚廬,使百官有所施爲。」
上曰:「勉從所請,如有重事,代言入啓。」又啓曰:「臣等前日請讓寧之事,命曰:『予當親諭而遣之。』迨今不出,實爲未安。臣等竊謂,太上深知禔之狂妄,俾處于外,又知殿下友愛之篤,讓寧雖有小過,必施私恩,以禔之狂妄,至於大不可,則殿下不得以私恩廢公義,故其出入進退,囑之臣等,非棄之也,乃欲保全也。今殿下以友愛之心,使之久處于內,倘有憸小交構,必不能逃於公義,後世反以殿下爲非,不若早爲之防,使得保全之爲愈也。」
上曰:「大妃之喪,太上使讓寧入侍殯,卒哭而後還者,蓋爲送死,人道之終也。今遭大故,卒哭之前,何忍遣還?雖居數月,有何所爲?山陵旣畢則必還矣。」李原曰:「太上嘗曰:『百歲後不可如今日。』遺敎至矣。豈以山陵前後爲限哉?臣等於讓寧之事,以義請之,則太上未嘗不允。臣等今日之言,義正言順,太上在天之靈,必以爲是,臣等期於得請。」上曰:「予將親說,使出于外。」柳廷顯等叩頭而退。獻納鄭苯亦欲啓此詣闕,聞是命而退。
6月7日
○壬辰,中宮與世子還御昌德宮。
○讓寧大君禔還利川。
○設四齋于開慶寺。
6月8日
○癸巳,司憲府上疏曰:
竊謂,黨與之禁不可不預,亦不可不嚴。金漢老陰誘讓寧,助爲不善,及其事覺,當置於法,恭惟我太上殿下特從寬典,只流于外,逮至年前,又從其願,移置竹山,其與讓寧所居比近。臣等以爲,讓寧得罪於國,旣放于外。漢老爲人,心本譎詐,得居密邇,他日構禍,恐或有之。伏望殿下,將漢老移置遐方,不得與讓寧相近,以嚴禁防,以慰臣民之望。
上曰:「憲府近日得請讓寧之事,謂其又得請而有此言也。且漢老從便,非安置也。甥舅之間,音問相通,何不可之有?其勿復言。」
○兵曹啓:「平安道出來遼東逃軍男婦,竝給口糧,分運押送。如有持兵成群而至者,守禦將帥固守阨塞,不許入境,萬一闌入,臨機應變。」從之。
6月11日
○丙申,全羅道都觀察使河演啓:「道內都城修築軍人放還之後,病死路次者,一百四十一人。乞依赴役物故軍人例,賻以米豆。」從之。
○上以昌寧府院君成石璘、西原府院君韓尙敬、平陽府院君金承霔老且病,命食肉。
6月14日
○己亥,設五齋于津寬寺。
6月15日
○庚子,上率百官,詣殯殿,行望祭。
○上聞吏曹判書許遲病篤,命食肉。
6月16日
○辛丑,上始以衰服在廬次視事,代言等亦以衰服啓事。
○議政府、禮曹因許稠上書,議國葬儀仗以聞。領議政柳廷顯、禮曹判書李之剛、參判李孟畇等請用大駕儀。左議政李原曰:「宋至道三年太宗之喪,有司請:『大駕儀仗、鹵簿萬八千九百三十六,若全用其數,則慮山途近隘,車騎塡委,望加裁定。』詔用其半。然則前此用大駕鹵簿之數明矣。今山陵之路,非近且隘,請用大駕儀仗。」右議政鄭擢請用太祖國葬時吉仗。參贊卞季良曰:「前者禮曹啓云:『大行太上王喪葬之制,一依元敬王后喪制。』事已施行,呈報政府,臣始知之。君王之喪,豈可援引后妃之例,書之史冊,傳之後世?禮曹及政府大臣咸以謂,宜更啓請用太祖及恭靖大王喪葬之制。臣謂,恭靖大王之喪儀仗之數,減於太祖二分之、一或三分之一,龍扇、鳳扇等物是已。今宜從太祖喪葬之例,若太祖時未備,而詳具於恭靖之時者,當從恭靖之例,以至元敬太后之喪,不關后妃,而可采者采之,臣之志也。蓋太祖之時,大作佛事,及至葬也,佛儀甚多,殿下已汰之矣。恭靖王儀仗,減於太祖,不可施於今日。且太后之喪,后妃之制,不可援以爲例,宜加參酌,更考古典,勒成一典,於事爲宜。」
上命用大駕儀仗。
6月17日
○壬寅,視事。金益精啓曰:「宋帝在衰絰,皆以內詔施行。今凡啓,依舊奉敎如何?」上曰:「使異平日可也。」於是敬奉王旨,只曰敬奉;口傳王旨,只曰口傳;奉敎曰啓,代言稱臣署名,下諸曹,山陵後復舊。
○讓寧大君禔自利川來,設奠于殯殿而還。上命內臣送至利川,賜豆十石、紙四十卷。
6月18日
○癸卯,禮曹啓曰:「竊稽古制,國喪內,無禁刑期限。謹與政府、六曹同議,皆言:『無知之民以爲不用刑罰,犯法者多。』乞徒流外,依律施行。」從之。
6月19日
○甲辰,以軍令錯誤,囚兵曹正郞任從善、佐郞李孝禮于義禁府,尋釋之。
6月20日
○乙巳,孝寧大君??[1]設奠于殯殿。
○初,上以公私稱子未精,命工曹參判李蕆參考改造。至是,以一千五百上之,頗精,頒之中外。又命加造,許民自買。
○吏曹判書許遲卒。遲凝重寬弘,善飮酒,雖多不亂。所至有重譽,物論期於大用,年五十卒,人惜之。上曰:「遲,信任之臣也。殯斂之物,令攸司助其不給。」諡齊戴,執心克壯齊,典禮不愆戴。
○司憲府上疏曰:
金漢老爲讓寧之舅,助爲不善,及其事發,不以實啓,其用心至爲陰譎。今乃得近讓寧所居之地,安知其用心,不有甚於前日之爲者乎?臣等於前日,將其本末,具疏以聞,未蒙兪允,深有憾焉。伏望俯從前疏,將漢老移置于遠界,以慰臣民之望。
不允。
6月21日
○丙午,視事。
○司憲府劾請禮賓判事權執智、尹裵屯,直長崔淑孫進殯殿朝夕奠不潔之罪,執智、屯贖杖八十;淑孫以原從功臣之孫免官。
○上召摠制成達生、集賢殿副提學申檣、判奉常寺事成槪曰:「愼寧宮主辛氏爲太上,欲金寫《法華經》。予固知不可,其願鄭重,似不可止,卿等繕寫之。」命內人監造衣鉢燈籠,以備讃經之具。又召僧正恂于靑龍寺,掌其事。初,辛氏請上親押緣化文,令浮屠勸誘平民,以成佛經。上問於承政院,左代言鄭招曰:「緣化之禁,已在令甲。今若親押,則彼必齎擎,廣張威福,誇示國人,人民爭相慕效,必至傾家破産,然後已。其源一開,末流難防。」上曰:「予亦知其不可,但議於卿等爾。」卽以承文院所藏不合用紙,給辛氏寫經。
6月23日
○戊申,日珥。
○視事。
○宜山君南暉設奠于殯殿。
○刑曹據都官呈啓:「各色補充軍等,初定屬時漏落,不付形止案閑役者,在前役使本主處決給。各品婢妾産子孫,定限內不肯現身,而後次發露者,依曾降敎旨屬公。」從之。
6月25日
○庚戌,視事。
○慶善公主設奠于殯殿。
○賜酒于山陵都監。
○傳旨于禮曹曰:「許稠所上書,儀仗外,其餘依所申施行。」
6月26日
○辛亥,命承政院曰:「山陵赴役軍人病者,給藥餌救之。」
○賜酒于山陵都監。
6月27日
○壬子,視事。
○平安道郭山郡民金麿彦妻得顚狂疾,麿彦棄之。其女四月旁求醫治之,術有云:「碎生人骨,服之則立效。」四月卽截左手無名指碎之,和羹以進,病遂已。都觀察使鄭津上其事曰:「四月生於微賤,旣無敎誨之資,但見其母爲父所棄,不惜其身,以療其病,是曹娥、魯姑之儔也。宜加奬勵,以厚風俗。」命旌表其門閭,永蠲其家丁役。
○賜賻朴訔米豆七十石。
6月28日
○癸丑,是年夏,陰雨連旬,麥穗皆腐,五穀種多未出土,初生者亦朽,山郡尤甚,民采草實食之。左議政李原啓曰:「聞江原道民飢,請遣人廉之。」上遣宣差,廉察閭巷,賑恤飢乏。
○慶尙道金海、密陽、醴泉、永川、慶州、基川蝗。
秋七月
7月1日
○丙辰朔,上率百官,行殯殿朔祭。
○慶尙道金山郡雨血。
○久雨後,恒暘以燥。
7月2日
○丁巳,視事。
○傳旨曰:「今年兩麥早穀皆不實,民無所資。各道各官飢饉者,隨卽賑恤。」
○以旱慮囚。
○命諸司奴婢月料,給以米穀。自用楮幣,月料皆給楮幣,楮賤米貴,人甚苦之。至是以年飢給米,人便之。
○敬寧君??設奠于殯殿。
○發慶原倉米三萬石,賑江原道飢民,又輸京倉麥種給之。
7月3日
○戊午,恭寧君?設奠于殯殿。
○司憲府啓:「有官守者,宜當夙夜在公,務盡其職,今諸司官吏仕進後,告病還家,曠官廢職,有違設官之意。自今仕進後告病者,以病施行。」從之。
7月4日
○己未,視事。
○太白晝見。
○禮曹啓:「旱氣方熾,禾苗枯槁。請令僧巫祈雨,徙市,斷傘扇,沈虎頭於楊津、漢江。」從之。
○各衛節制使受點及義禁府、忠扈衛官吏選用,還屬吏曹。
○禮曹啓:「今雖停大小祀,元敬王后山陵祥祭,非吉祭,請行之。」從之。
7月5日
○庚申,司憲府啓:「今年因都城修築,中外艱食,且水旱相仍,禾穀不登。無識之徒,用酒糜費,其弊不小。自今各殿供上及祭享、朝廷使臣、隣國客人支應外,公私用酒,一皆禁斷。」從之。
○日本國防、長、豐三州太守多多良道雄遣人獻土宜,自中宮東宮至左右政丞,皆有獻物。對馬島左衛門大郞亦遣人獻土宜。
7月6日
○辛酉,視事。
○禮曹啓:「前此赴山陵時,帳殿帷宮,皆結綵爲飾。謹稽古制,無飾綵之文,且不潔。乞除綵飾,只設屛褥。」從之。
○日本九州前都元帥源道鎭遣人來弔,獻土宜,仍請對馬島倭人之被虜者。禮曹判書答其書曰:「若宗彦六輸情納款,當從所諭。」筑州府平滿景遣使獻銅五百斤、硫黃一千斤、蘇木三百斤,又請發還對馬島被留者。
○刑曹啓:「甲士金仁義守壽康宮門,擅入讓寧大君禔,及其論決,反懷恚恨,指禔爲上典。請依律治罪。」命收其職牒,贖杖百,充軍。國俗,奴僕稱其主爲上典,臣下謂君上,亦爲上典。
7月7日
○壬戌,全羅道沃溝縣地震。
○全羅道水軍都按撫處置使趙菑報:「倭船一隻入彩雲浦,虜三十餘人。」上遣三軍鎭撫李伯仁覆覈。
7月8日
○癸亥,視事。
○侍陵官延嗣宗有疾,命宗親行奠獻之禮。
○刑曹啓:「司正金仁達以殯殿湩乳一器,私遺讓寧大君禔,請依律治罪。」命奪其職牒,屬仁壽府奴。
○宦者李英有罪,命奪職充軍。
○司膳署令宋濂</a>嘗爲昌平縣監,以官中米布,濫給隣邑妓,後爲公州判官,凌辱經歷,囚其伴人。爲都城修築差使員,與修築都監使朴登扶執相詰。至是除本職,臺省不署告身。
○傳旨曰:「京中米貴,民不聊生,其以倉庫陳米,聽賣楮貨一張,折米一升。」
○雲城君朴從愚設奠于殯殿。
7月9日
○甲子,設元敬王太后大祥齋于津寬寺,遣同副代言郭存中,賜元敬王太后守陵官驪川府院君閔汝翼衣服、鞍馬,以再期已周也。
○繕工直長吉師舜以母病辭,不允,賜藥餌,給馹騎遣之。
○諸道飢,江原道尤甚,倉庾幾竭,不能賑給,流移者亦不能禁。上軫慮,分遣敬差官,戶曹正郞權循于京畿,典農少尹李敉于忠淸道,朴潔于慶尙左道,奉常注簿裵楠于慶尙右道,漢城小尹李叔畤于全羅道,注簿尹敦于平安道,司宰副正皇甫仁于江原道,濟用注簿吳智生于黃海道,朴旃于咸吉道,發倉賑之。守令如有不爲用心考察,以致人民浮腫者,三品以上,申聞論罪,四品以下,直斷,復命之日,開具道內飢民數目以聞。
7月10日
○乙丑,以旱斷供上酒。
○閔汝翼詣闕謝曰:「臣蒙聖恩,得終喪制。」上曰:「卿之終制,予甚喜焉。」命厚饋,下逮守陵執饌人。
○領議政柳廷顯啓曰:「今歲雖飢,來春必尤甚。今宜嚴其法令,使守令賑恤,待來春乃遣敬差官。」上曰:「廷顯之言,乃憂來歲之飢也。然今饑饉如此,予何忍視之?予未能親巡諸道,察民之飢,故乃遣官賑恤。」
○遣僉知司譯院事朴叔陽,解送遼東逃來男婦五十名于遼東。
○戶曹啓:「山陵伐石軍,今因暑濕,得病者多。請造病屋十餘間,令僧徒,將鹽醬、粥米治療。」從之。
7月11日
○丙寅,視事。
7月12日
○丁卯,上以諸道饑饉,而山陵事重爲憂,朴子靑等言:「發丁夫一萬,乃可集事。」代言等請曰:「發京畿船軍一千名,城中諸司奴隷及富民坊里役夫,可得千餘名。又以優價給車商,可得牛數百頭,一牛力可當十餘人。如此則發外方丁夫不過二千,亦可以輸石。輸石旣竟則隊尉、工匠合數千人,豈不能辦事?」子靑等亦以爲然,乃發近道丁夫二千人,且令十日遞番。
○日本九州節度使源義俊遣使獻土宜,且請發還對馬島人被留者。
7月14日
○己巳,守陵官延嗣宗以疾歸第。
○議政府參贊許稠上疏曰:
臣按,范祖禹</a>曰:「先王制禮,以君服同於父,皆斬衰三年。」蓋恐爲人臣者,不以父事其君,此所以管乎人情也。君喪,自漢以後,以日易月,及宋朝,宮中實行三年之喪,至於外庭,必君臣一致者,以其爲君父有輕重,不可以訓後世故也。臣伏觀,大行喪制卒哭後,殿下權免衰服,以白衣、烏紗帽、黑角帶視事,若朔望別祭等凡干喪事,皆用衰服。期而小祥,服大祥服;再期而大祥,服禫服;二十七月釋禫服卽吉,實用三年之制矣。至文武百官則卒哭之後,以白衣、烏紗帽、黑角帶終三年。如此則爲父爲君之服,其流之弊,將或至於父道重,而君道輕,臣爲君之服,無練禫之節,尤不可以訓後世也。
宋高宗</a>朝,侍臣羅點等建議:「乞令群臣於易月之後,未釋衰服,朝會、治事,權用公服、黑角帶,每遇朔望,臨朝奉慰,凡干喪禮,皆以衰服從事。山陵之後,期與再期則又服之,至大祥後除。此於臣子行之非有甚難,可以略存三年之制。」當時臺諫執議以爲:「點等所爲,雖未純如古,亦存遺意,可以補助名敎。」詔從之。臣愚伏望,許令在朝文武群臣依宋朝故事,期與再期,復用衰服,則練禫之節不缺,而可以略存方喪三年之遺意矣。且禁婚一事,臣恐宜有差等。昔朱文公言於朝,其略曰:「至於飮食、起居之節,正欲其斟酌古今之宜,分別貴賤、親疎之等,以爲降殺之節。且以婚姻一事言之則宜自一月之後許軍民,三月之後許士吏,覆土之後許選人,祔廟之後許承議郞以下,小祥之後許朝請大夫以下,大祥之後許中大夫以下,各借吉三日。大中大夫以上則竝須禫祭,然後行吉禮焉。」乞依朱文公之說,自一月之後許軍民,三月之後許無職兩班子弟,卒哭之後許四品以下,小祥之後許三品,二品以上竝須禫祭,然後行吉禮焉,則庶合事宜。
上曰:「期與再期及凡干喪事,當用衰服。卒哭前禁婚之法已立,不須更論。」前此,本國禮制未備,太上王授稠禮官,定國恤立朝儀,制祭禮。稠參稽古禮,朝儀、祭禮已定,而國恤立藁未上,及再掌國恤,革俗習,悉遵古制。
7月15日
○庚午,上率百官,行殯殿望祭。
○視事。
○執義朴安臣等上疏曰:
臣等前日將金仁義之罪,累次申請,未蒙兪允,不勝憾憤,再瀆天聰。仁義以宮門之任,擅入讓寧,罪固不細。及其決罪之後,不服其罪,反自恚怨,苟非心懷不忠者,必不至此。其爲罪逆,不可容釋,殿下只收職牒,發充軍役,有同常犯,實爲未便。臣等且以爲,殿下之於讓寧,友愛之誠,出於天性,若惜此輩而不誅,則憸邪之輩妄行私意,敢說大言,以傷殿下友愛之誠,終累讓寧保全之計者,未必不由此輩。伏望命令鞫問,明置於法,以爲後戒,不勝幸甚。
不允。
○遣司譯院注簿葉孔蕡,解送遼東逃來男婦二十三名于遼車。
○兵曹啓:「《元》、《續六典》:『禾尺、才人不事耕種,相聚爲盜。自今令所在州郡籍其人口,不使流移,許令平民婚嫁。』今才人、禾尺彼此流移,竝皆刷括還本,其不用心考察守令,啓聞論罪。」從之。
○前都節制使崔龍和卒。
7月16日
○辛未,上以平城府院君趙涓老且病,命食肉。
○司諫院上疏曰:
甲士金仁義宿衛宮禁,君臣之分,見非不熟,及守宮門,擅入讓寧,受罪之際,發憤悖逆,其懷二心明矣。憲府將仁義之罪,累次申請,只令贖罪,大小臣僚罔不憾焉。伏望俯從憲府所申,明置於法,以戒後來。
不允。
7月17日
○壬申,召漢平府院君趙涓曰:「守陵官延嗣宗有疾,欲以卿代之。」涓對曰:「此臣之所願欲而未得者也。」頓首受命。
○罷戶曹參議許晐、正郞李安敬職,贖杖七十。以承國葬伐石病軍,救療物件行移之命,而住滯累日也。
○伐石軍物故者,皆賻以米豆。
○漢原君趙璿設奠于殯殿。
7月18日
○癸酉,前摠制金月下免喪來見,賜米豆十五石。
○漆原府院君尹自當卒,輟朝三日。諡靖平,寬樂令終靖,治而無眚樂。
○平安道平壤、江東、嘉山、安州、博川、熙川、麟山、慈山蝗。
○咸吉道兵馬都節制使啓:「兀狄哈、兀郞哈等雜種,不甲冑,不成列與戰,長於弓矢,難以應當。請用木造立防牌,每當戰時,列於前行,令騎槍、騎射者居後,雖怯弱者,必不北走。」從之。
7月20日
○乙亥,全羅道同福、和順地震。
○日城君鄭孝全設奠于殯殿。
○禮曹啓:「大行太上殿下功德隆盛,曠古罕有,請上廟號。」從之。
7月21日
○丙子,視事。
○是時,倭船出役於全羅、忠淸海島中,望兵船則奔避,遇私船則輒掠奪。朝議以爲:「若使良將率勁卒,乘私船之輕快者,出海中以誘致之,乃發强弓勁箭,加以火炮,庶幾可捕。縱使未捕賊,亦不敢輕我私船矣。」上然之,乃以上護軍金祐生爲全羅道海道察訪,大護軍申得海爲忠淸道海道察訪,尹得民爲京畿海道察訪,各於本道,擇船上有能者,裝私船五隻,每隻騎三十餘人,摠十五隻,迭爲三運,邀伺草竊倭奴於全羅等道,仍賜祐生等內藥。又命曰:「瘴海之氣可畏,爾等往其道,可食肉。」遂令各道監司備送酒肉。
○咸吉道觀察使以道內饑饉,請減採金軍,從之。
7月22日
○丁丑,罷判原州牧事車指南職,以前大司憲金自知代之。指南本不學無知,在任抑買部民馬匹段子,私竊官中什物,又奸官妓六人。司憲府移牒江原道觀察使,具得其實,上疏請罪,上以指南大行上王原從功臣,只罷其職。指南起自吏胥,驟至二品,當官貪汚,時人鄙之,未幾病死。
○平安道祥原、雲山、朔州、价川、龍川、順川、義州、隨川、理山、撫山、宣川、遂安蝗。
○日本國大內多多良道雄、九州前總管源道鎭、摠管源義俊遣人獻土宜。
7月23日
○戊寅,日本一岐州上萬戶道永、民部少輔平滿景、對馬島熊壽、九州上使平民少早川、美作州前司入道尙嘉等遣使來獻土宜。
7月24日
○己卯,益平府院君石根設奠于殯殿。
7月25日
○庚辰,視事。
○司諫院上疏曰:
金仁達私通讓寧,其罪已著,殿下以好生之德末減,後來何懲?伏望依永樂十六年敎旨,將仁達置之極刑,以警其餘,不勝幸甚。
7月26日
○辛巳,江原道觀察使啓:「道內飢民共四千二十四人。」
7月27日
○壬午,視事。
○司憲府上疏曰:
金仁達私通讓寧之罪,義不可以輕釋。刑曹、司諫院疏請其罪,未蒙兪允,臣等深有憾焉。竊謂,令出而奸生,法下而詐起,此爲國之大患也。恭惟我大行上王殿下曾下旨,略曰:「讓寧大君所欲狂悖,放置于外。奸詐之徒,欲圖後功,交通生變者,嚴治其罪。」其防微保全之計深矣。仁達爲人,雖不足責,分減內膳,竊行私贈,當其按問,對不以實,至於拷訊,乃不能隱。其罪不可少貸。殿下釋此不誅,其於太上立法之意如何?伏望明置於法,以戒後來。
不允。
○傳旨于戶曹曰:「京畿、黃海、平安、江原、忠淸等道因雨水兩麥不實,民無麥種。於慶尙、全羅二道,可糶麥種以備之。」
○昭悼君妻沈氏設奠于殯殿。
7月28日
○癸未,司憲府啓:「仁順府副丞趙石山於太上昇遐三日之內,司直尹敬老於五日之內,共奸上護軍李攝妓妾勝西兒,殊無人臣哀慼之情。攝亦於母喪三年內,與妓妾共居,妬毆其妓,至於告狀,俱無臣子之意,請依律科罪。」上以李攝長於咸吉道邊邑,不識事理,且派連宗室故免之。石山、敬老各杖一百,石山削忠義衛籍。石山、敬老皆功臣之子,然罪干不忠,故不宥。
7月29日
○甲申,恭妃未寧。
〈世宗莊憲大王實錄卷第十六〉
八月
8月1日
○乙酉朔,上以恭妃疾篤,命孝寧大君??[1]攝行殯殿朔祭。
○遣內贍主簿金仲渚,解送逃來男婦十九名于遼東。
○司諫院上疏曰:
今歲水旱爲災,民失農業,殿下軫慮,分遣朝官,發倉賑恤,德至渥也。然當早秋,民尙艱食,來春之歉,誠爲可慮,宜輕徭薄賦,以厚其生。謹以管見,條列于後。一,諸司所納貢物,下令戶曹,量其國用緊緩,考其留庫多寡,其不緊而贏餘者,限年蠲除。一,年例材木斫伐輸納之際,民甚苦之。今國家營繕旣備,而水邊州郡,失農尤甚,限年蠲除。東西窰所納各官燒木,亦令量宜減數。一,各處蠶室,專以導民,雖不可廢,當此歲歉,糜費亦多。乞擇農事稍實一處,使之留種,餘皆限年停罷。一,諸道鍊鐵,一年兩度齎糧往返,民多苦之。宜計國用,緩急減數。一,各戶楮貨之貢,本以楮貨興用而設也。遠道抽斂之際,倍價而納,其弊不小,且非美法,宜令永除。一,凶歉之歲,使命交馳,不無煩擾。今年損實,委諸監司,敬差官勿令別遣。一,中外公私營繕,雖出於不得已,糜費爲甚,限年禁斷。
上皆從之,唯遣敬差官一節,令群臣擬議以聞,群臣皆請勿遣,從之。
○傳旨于戶曹曰:「今年穀貴,米價騰湧,其以倉庫陳米五千石,許民和糶。」
8月2日
○丙戌,大風拔木。忠淸道水軍溺死者十二人,命賑恤其家。
○全羅道敬差官李叔畤還啓:「道內豐熟,無飢饉者。間有飢者,隨卽賑恤。」
8月3日
○丁亥,置賑濟所於城中興福寺,聚飢饉者賑之。
○興原君李敷卒。
○慶寧翁主王氏設奠于殯殿。
8月4日
○戊子,行社稷祭。前此大祀,獻官、諸執事誓戒後,散齋四日,治事如故。今獻官、諸執事權免衰服,以吉服誓戒,不可復着衰服,故皆令以吉服齋戒。
○禮曹啓:「太宗安陵後,朝夕上食及虞主入廣孝殿後,朝夕上食、朔望奠,幷設於王后神位。」從之。
8月5日
○己丑,恭妃病未愈,遣同知敦寧府事安壽山,行藥師精勤于興天寺;遣右議政鄭擢,醮于昭格殿。
○忠淸道敬差官李敉還啓:「本道四十九邑,飢民五千九百七十名。」
○進肉膳于恭妃。
8月6日
○庚寅,前此政府、六曹以中宮未寧,每日問安。是日,上謂知申事金益精曰:「政府、六曹每日問安,恐勞諸相。卿傳予意,毋令每日問安。」
8月7日
○辛卯,以恭妃疾篤,禱于佛宇、神祠。
○前判定州牧事宋愚卒。
8月8日
○壬辰,太白晝見。
○遣平壤君趙大臨于津寬寺,贊成事孟思誠于僧伽寺,設齋禱佛。
○禮曹請上聖德神功太上王廟號曰太宗,從之。
○議政府舍人司答大內殿多多良書曰:
承書,從審體履康吉,深以爲喜。然自古人臣,義無私交,所惠物件,義難容受。只緣足下恭事我朝,誠意彌篤,玆用謹稟堂上,啓聞收訖。仍將土宜,就付回价,惟照領。
8月9日
○癸巳,恭妃疾稍瘳,醫員醫女,賜物有差。
8月10日
○甲午,視事。
8月11日
○乙未,置《六典》修撰色,以星山府院君李稷、左議政李原爲都提調,贊成事孟思誠、參贊許稠爲提調。
8月12日
○丙申,視事。
○以廣孝殿入直宦者韓禮、金奉、飯監趙佛丁刈殿墻內薪,杖六十,奪其職,佛丁還定本役。
8月13日
○丁酉,告訃使李潑回自北京。潑等至北京,皇帝方北征,禮部以凶訃不可聞於行在,只受表文,使潑等還國。由是大行太上王行狀不呈於禮部而還。
○義禁府論全羅道水軍處置使管下鎭撫姜得海、右道都萬戶趙琛、臨淄萬戶承安道、黔毛浦萬戶鄭德成不及捕倭之罪,請依律處斬,命安道杖一百,琛、德成、得海贖杖一百,皆屬本島水軍。
○議政府率百官,設奠于殯殿。
○遣前判事朴坤于忠淸道,劾問水軍溺死之由。
○議政府遣舍人鄭旅啓曰:「京畿海道察訪尹得民、忠淸道海道察訪申得海,亦於本月初二日,遭風敗船,軍人溺死,不可不鞫。請令坤竝鞫之。」知申事金益精等啓曰:「臣等以爲,得海等卒遇大風,以致敗船,恐非其罪。」上曰:「大臣之言然矣。然今年旣有大故,而災異屢見,時運不亨,方初遣之時,不期事之必成。今遭大風,得免其身,深以爲喜,不必問也。汝等之言,允合予心,其令兵曹,待其道觀察使、節制使伴人之來,移文問之。」
8月14日
○戊戌,禮曹啓啓殯奠儀、祖奠儀、遣奠儀、祠后土儀。
其啓殯奠儀曰:
前三日,告社稷、宗廟。前一日,忠扈衛設殿下幄次於殯殿前近東,設王世子次於其後近南,皆隨地之宜。其日,通禮門設殿下版位於殿庭道東近北,北向,設王世子位於殿下版位之後近南,北向,工曹判書位又於其後,北向。執事者一人執拂拭梓宮之巾,陪其後。設宗室以下文武群官位於外庭,隨地之宜,文東武西,中心爲頭,異位重行,俱北向。〈宗室於道西,在前行〉執事者奠祝版於靈座之左,設香爐、香合幷燭於靈座前,設尊所於戶外之左,北向,設洗於東階東南,北向,〈盥洗在東,爵洗在西。〉諸執事洗又於東南北向。時至,執事者盥手,洗盞拭盞,升自東階,置于尊所,奉饌升奠于靈座前。知通禮引王世子就次,判通禮導殿下詣幄次卽座,奉禮郞引工曹判書入就位,通禮門分引宗室以下文武群官入就位。立定,知通禮引王世子入就位。禮曹判書進當幄前跪,啓請行禮,啓訖俛伏興,判通禮導殿下出幄,詣版位北向立。判通禮啓請再拜哭,殿下再拜哭盡哀。典儀曰再拜哭,王世子以下在位者,皆再拜哭盡哀。判通禮導殿下,詣盥洗位,盥帨訖,導殿下升自東階,詣靈座前北向立,啓請跪三上香,〈進香、進爐、奠香、奠爐皆近侍爲之。〉近侍進茶酒,殿下酹茶三奠酒。〈奠酒亦近侍爲之。〉判通禮啓請俛伏興,小退跪,大祝進靈座之左,西向跪,讀祝文訖,判通禮啓請俛伏興,再拜哭,導殿下降復位。判通禮啓請再拜哭,殿下再拜哭盡哀。典儀曰再拜哭,王世子以下在位者,皆再拜哭盡哀。禮曹判書跪啓禮畢,啓訖俛伏興。執事者徹饌,判通禮導殿下權就幄次,知通禮引王世子權就次,通禮門分引宗室以下文武群官以次出。奉禮郞引工曹判書,升自東階,〈執巾者從升〉就攅宮南,北向跪啓曰:『謹以吉辰,啓欑塗。』啓訖,掌事者升,撤欑塗。撤訖,工曹判書以巾拂拭梓宮,覆以棺衣。於幕內,執事者周回設帷及施常食之奠,如常儀〈朝夕水剌〉訖,通禮門分引宗室以下文武群官入就位。〈工曹判書降就本班。〉立定,知通禮引王世子入就位,判通禮導殿下出幄,詣版位北向立。判通禮啓請再拜哭,殿下再拜哭盡哀。典儀曰再拜哭,王世子以下在位者皆再拜哭盡哀。判通禮導殿下還幄次,知通禮引王世子還就次,通禮門引群官移班近東,班首進名奉慰訖,通禮門分引宗室以下文武群官以次出。
祖奠儀曰:
前期,忠扈衛設殿下幄次於殯殿前近東,設王世子次於其後近南,皆隨地之宜。通禮門設殿下版位於殿庭道東近北,北向,設王世子位於殿下版位之後近南,北向;設宗室以下文武群官位於外庭,隨地之宜,文東武西,中心爲頭,異位重行,俱北向。〈宗室於道西,在前行〉執事者奠祝版於靈座之左,設香爐、香合幷燭於靈座前,設尊所於戶外之左,北向,設洗於東階東南,北向,〈盥洗在東,爵洗在西。〉諸執事洗又於東南,北向。時至,執事者盥手,洗盞拭盞,升自東階,置於尊所,奉饌升,奠於靈座前。知通禮引王世子就次,判通禮導殿下詣幄次卽座,通禮門分引宗室以下文武群官入就位。立定,知通禮引王世子入就位,禮曹判書進當幄前跪,啓請行禮,啓訖俛伏興。判通禮導殿下出幄,詣版位北向立。判通禮啓請再拜哭,殿下再拜哭盡哀。典儀曰再拜哭,王世子以下在位者皆再拜哭盡哀。判通禮導殿下,詣盥洗位盥帨訖,導殿下升自東階,詣靈座前北向立,啓請跪三上香。〈進香、進爐、奠香、奠爐皆近侍爲之。〉近侍進茶酒,殿下酹茶三奠酒。〈奠酒皆近侍爲之。〉判通禮啓請俛伏興小退跪,大祝進靈座之左,西向跪,讀祝文訖,判通禮啓請俛伏興,再拜哭,導殿下降復位。判通禮啓請再拜哭,殿下再拜哭盡哀。典儀曰再拜哭,王世子以下在位者皆再拜哭盡哀。禮曹判書跪啓禮畢,啓訖俛伏興。執事者撤饌,判通禮導殿下還幄次,知通禮引王世子還就次,通禮門分引宗室以下文武群官以次出。
遣奠儀曰:
前一日,忠扈衛設殿下幄次於殯殿前近東,設王世子次於其後近南,皆隨地之宜。其日,通禮門設殿下版位於殿庭道東近北,北向,設王世子位於殿下版位之後近南,北向,設宗室以下文武群官位於外庭,隨地之宜,文東武西,中心爲頭,異位重行,俱北向。〈宗室於道西,在前行〉有司進輴於中門外當中南向,進魂帛車及柳車於外門外當中,南向,儀仗、明器序列於其前。〈吉儀仗序列於魂帛車前,凶仗、明器序列於柳車前。〉執事者奠祝版於靈座之左,設香爐、香合幷燭於靈座前,設尊於戶外之左,北向,設洗於東階東南,北向,諸執事洗又於東南,北向。時至,執事者盥手,洗盞拭盞,升自東階,置于尊所,奉饌升奠于靈座前。知通禮引王世子就次,判通禮導殿下,詣幄次卽座,通禮門分引宗室以下文武群官入就位。立定,知通禮引王世子入就位。禮曹判書進當幄前跪,啓請行禮,啓訖俛伏興。判通禮導殿下出幄,詣版位北向立。判通禮啓請再拜哭,殿下再拜哭盡哀。典儀曰再拜哭,王世子以下在位者皆再拜哭盡哀。判通禮導殿下,詣盥洗位盥帨訖,導殿下升自東階,詣靈座前北向立,啓請跪三上香,〈進香、進爐奠香奠爐,皆近侍爲之。〉近侍進茶酒,殿下酹茶三奠酒。〈奠酒亦近侍爲之。〉判通禮啓請俛伏興,小退跪,大祝進靈座之左,西向跪,讀祝文訖,判通禮啓請俛伏興再拜哭,導殿下小退於位。執事者設哀冊褥位於奠東,職掌先奉冊案,置於褥位西向,奉冊官奉冊,升詣冊案前跪,奠於案上,俛伏興小退。判通禮啓請跪,殿下跪,典儀曰跪,王世子以下在位者皆跪。奉冊官詣冊案前跪擧冊,讀冊官跪讀冊訖,俛伏興退。奉冊官以冊授校書館員,以授尙瑞司員。判通禮啓請俛伏興再拜哭,殿下俛伏興,再拜哭盡哀。典儀曰俛伏興再拜哭,王世子以下在位者皆俛伏興,再拜哭盡哀。執事者撤饌,判通禮導殿下權歸幄次,知通禮引王世子權就次,通禮門分引宗室以下文武群官以次出。舁梓宮官〈武班四品〉進輴於殿階間,大祝以輿奉魂帛函,安於車上,虞主匱置其後。執事者奉諡冊、諡寶、哀冊及平時冊寶置於輿,攝判通禮進靈座前跪,啓請升輴,俛伏興。戶曹判書帥舁梓宮官及小臣,奉梓宮降階升輴,攝判通禮前導梓宮,奉翣者〈內官〉以翣障梓宮。挽士奉輴至外門外,攝判通禮進輴前跪,啓請升柳車,俛伏興。戶曹判書帥舁梓宮官及小臣,奉梓宮升柳車,攝判通禮進靈駕前跪,啓請靈駕進發,俛伏興退。儀衛以次前引,殿下帥王世子及宗室以下文武群官以次哭從如儀。留都群官徑至城外,奉辭如儀。
祠后土儀曰:
祭前三日,應行事執事官竝散齋二日,致齋一日。祭日丑時,書雲觀於所得地堀兆四隅外其壤,堀中南其壤,各立一標,當南門立兩標。執事者設后土氏神位於中標之左,南向,席以莞,設獻官位於神位東南,西向,執事者位於其後,西向北上,謁者、贊者位於獻官西南,西向北上,奠祝版於神位之右,設香爐、香合幷燭於神位前,設祭器,實饌具。籩八在左,爲三行右上,豆八在右,爲三行左上。簠簋各二,在籩豆間,簠在左,簋在右,爵在簠簋前。設尊於神位東南,北向,又於其東南設盥洗二,北向。〈獻官洗在東,執事洗在西。〉行事執事官各具公服。時至,謁者、贊者先就拜位,北向四拜訖就位,謁者引祝及執事者,入就拜位北向。立定,贊者曰四拜,祝以下皆四拜,詣盥洗位盥帨訖,各就位,謁者引獻官入就位。立定,贊者曰四拜,獻官四拜。謁者引獻官,詣盥洗位北向立,贊搢笏,盥手帨手。〈盥手帨手不贊〉贊執笏,引詣尊所西向立,執尊者擧羃酌酒,執事者以爵受酒。謁者引獻官,詣神位前北向立,贊跪搢笏,贊三上香。執事者以爵授獻官,獻官執爵獻爵,以爵授執事者,奠于神位前。贊執笏,俛伏興小退,北向跪祝就神位之右,東向跪,讀祝文訖,謁者贊俛伏興退復位。贊者曰四拜,獻官四拜,謁者引出。謁者引祝以下就拜位。立定,贊者曰四拜,祝以下四拜,謁者引出。謁者、贊者就拜位四拜而出,執事者撤饌。獻官一〈正三品〉,祝史一、謁者一、贊者一、齋郞一。〈竝參外〉
8月15日
○己亥,上率百官,行殯殿望祭。
○大司憲成揜等上疏曰:
臣等竊謂,守禦邊鄙,國之大事。當其任者,雖在平時,嚴號令、備器械,若有警急,則當乘機勦捕。全羅道都按撫處置使趙菑,身爲主將,當倭賊刦掠商船之日,退縮畏懦,避實追虛,終無敢死赴敵之意。此而不懲,恐邊將逗遛不進之幾,自此始矣。伏望殿下,將趙菑依律施行。承安道、趙琛、鄭德成不能應機進討之罪,亦不可以少貸也。殿下特從寬典,只令杖一百,充軍,恐虧大體。宜令依律科罪,明示大法,以戒後來。
不允。
○京畿觀察使啓:「今年大水,禾穀不實,將來可慮。凡徵償及不緊雜訟,一皆停之。」從之,仍命幷移他道。
8月16日
○庚子,全羅道都按撫處置使趙菑遣鎭撫金得明、朴賢祐,捕倭船一隻於黑山海洋,斬首十二級,餘皆溺死,奪被虜男婦九名。遣賢祐來獻捷,賜賢祐衣,仍命兵曹第其軍功以聞。
○恩津縣女李德,水軍文成己之妻也。己亥夏,成己死於倭賊德聞之,卽往沿江覓屍,累日不得而還。以成己衣服置堂內,朝夕供奉,朔望設奠,哀痛甚至。其父以年少無子,欲奪其志,德涕泣不食。事成己父母,盡其誠敬,鄕人稱之。
○禮曹啓立主奠儀曰:
俟閉玄宮將畢,通禮門設殿下版位於吉帷宮之南,北向,設王世子位於殿下版位之後近南,北向,宗室以下文武群官位又於其南,文東武西,中心爲頭,異位重行,俱北向。〈宗室於道西,在前行〉執事者設卓三於靈座東南西向,〈題主卓在北,次筆硯卓,次盥盤卓。〉具筆硯墨、盥盤盥匜〈具香湯〉拭巾,〈用白細苧布〉設盥洗於東南,北向,次奠祝版於靈座之左,設香爐、香合幷燭於靈座前,設尊於吉帷宮東南,北向,設洗於東南,北向,諸執事洗,又於其東南,北向。時至,通禮門分引宗室以下文武群官入就位,知通禮引王世子入就位。立定,判通禮導殿下出幄,詣卓前北向立。大祝盥手開匱,奉出桑主,置於卓上,以香湯浴主,拭以巾,臥置卓上。題主官盥手,詣卓前西向立,題〈前面〉云:「太宗聖德神功文武光孝大王。」墨書訖乃退。大祝奉安靈座,覆以白紵巾,魂帛函置其後。判通禮導殿下還幄次。執事者盥水,洗盞拭盞,置于尊所,奉饌升奠于靈座前。禮曹判書進當幄前跪,啓請行禮,啓訖俛伏興。判通禮導殿下出幄,詣盥洗位盥帨訖,導殿下詣靈座前北向立,啓請跪三上香。〈進香、進爐、奠香、奠爐皆近侍爲之。〉近侍進茶酒,殿下酹茶三奠酒。〈奠酒亦近侍爲之。〉判通禮啓請俛伏興,小退跪,大祝進靈座之左,西向跪,讀祝文訖,判通禮啓請俛伏興,再拜哭,殿下俛伏興,再拜哭盡哀。典儀曰再拜哭,王世子以下在位者,皆再拜哭盡哀。大祝奉虞主,納于匱中。禮曹判書跪啓禮畢,判通禮導殿下還幄次,知通禮引王世子出就次,通禮門分引宗室以下文武群官以次出,執事者撤禮饌,祝版瘞於坎。
8月17日
○辛丑,三功臣嫡長設奠于殯殿。
8月18日
○壬寅,兵曹設奠于殯殿。判書趙末生等啓曰:「臣等侍從大行,號爲近臣,恩渥至重。乞各自備辦設奠。」上憐而從之。
○京畿敬差官權循、黃海道敬差官吳智生還啓:「京畿四十一邑飢民一萬八百六十名,黃海道二十四邑飢民三千五百七十五名。」
8月19日
○癸卯,視事。
○慶尙道善山民金都致妻一産三男,賜米豆。
○慶尙道水軍都按撫處置使啓:「烽燧之處,無堡壁可據,因此或爲賊所掠,法令雖嚴,人皆疑畏,不肯用心瞭望。請高築烟臺,上設弓家,置火砲兵器,晝夜常在其上,看望賊變。」從之,命諸道皆築烟臺。
○議太上王上諡事。許稠以爲:「賤不誄貴,皇帝諡請於南郊,后諡告于太廟。今太上王諡,雖不請於南郊,宜告宗廟。」卞季良以爲:「后諡不請於天子,故告于宗廟。今太上王之諡,已請於天子,我國但加上耳,不告爲便。」李原曰:「告與不告,皆無害於義,依本國故事,不告爲可。」上卒從告廟之義。
○遣平壤君趙大臨,設百齋于津寬寺。
○前此,商船屢爲倭賊所掠,國家患之。令工曹點其船上兵器,且滿六七隻後方許下海,給其行狀,又令沿邊守禦官檢察。工曹佐郞尹煥不考船隻之數,給行狀,憲府劾請其罪。上曰:「煥無乃告堂上乎?」同副代言郭存中問之,煥曰:「我告參議李揚而給之,然知非不止,我亦豈得辭其責?」存中以啓,上曰:「此乃薄人也。」其贖杖七十。存中又啓奪告身與否,上曰:「何以更啓?爲注書尹炯之兄歟?罪雖大於此者,若非不忠不孝,則皆不奪告身,何必奪告身乎?」存中慙懼。
8月20日
○甲辰,遣大護軍梁漸,賜衣酒于全羅道水軍都按撫使趙菑,仍諭之曰:「向倭賊掠我商船,殺傷甚多。卿爲主將,不能追捕,有司請置於法,予不從之,以待成功之日。今卿斬賊首十餘級,予甚嘉之,卿其知悉。」
○山陵開壙,有水湧於壙東隅,馳以聞,上大驚,遣知申事金益精往視之,乃久雨積潤而然,非有根泉也。益精還啓,上曰:「予心稍寧。」不數日,果無水氣。
8月21日
○乙巳,漢平君趙涓設奠于殯殿。
8月22日
○丙午,左議政李原、參贊許稠等啓:「《農桑輯要》收穀種法,有陳大小二麥。又老農云:『嘗種陳三年麥,結實與新麥種無異。』民未必曉此。今年二麥種乏,令各官廩有陳麥者悉給爲種。且江原、京畿、黃海道兩麥尤不實,所儲亦少,不可不慮。以忠淸、全羅、慶尙道麥種,移轉分給,庶合古人移粟之意。」命戶曹移文諸道。
○禮曹啓發引班次及遷奠儀。其發引班次曰:
射牌三在後,〈旗纛、錚鼓如常,餘牌同。〉次槍牌一,次監察二,次文武群官,次宗室,次王世子,〈僚屬導從如常儀〉次侍臣,次行首內侍,次備身扶策,次承政院,次忠義衛、別侍衛、節制使,次都鎭撫,三麾錚鼓。兵曹掌軍節制使及鎭撫分立,次槍牌,次標旗、兵曹鎭撫,次左右司禁、節制使及內禁衛、內侍衛、各番節制使軍官,次衣襨差備及內速古赤,次備身及笏分立,次步甲士中立,別笏、別雲劍居中分立,環刀步甲士左右分立,丹槍步甲士左右分立,司禁左右分立,〈司禁自此至別侍衛分立處,分立如儀〉次素陽扇二居中分立,環刀步甲士左右分立,丹槍步甲士左右分立,次環刀步甲士左右分立,次丹槍步甲士左右分立,次大駕,次環刀步甲士左右分立,丹槍步甲士左右分立,次素陽繖中立,環刀鎖字步甲士左右分立,丹槍光甲步甲士左右分立,內禁衛一二番左右分立,次雲劍居中分立,內禁衛一二番左右分立,次別闕達中立,內禁衛三番分半左右分立,次尙瑞司中立,忠義衛一二番左右分立,次闕達中立,忠義衛三四番左右分立,次吹螺赤居中分立,別侍衛左右一二番左右分立,次應從靈駕國葬都監、殯殿都監,次司禁左右分立,〈自此至吉仗分立如儀〉次仁壽府祿官,次行首牽龍,次內官,次宮人,〈障以行帷〉次黼翣二左右分立,〈牽龍奉持〉次柳車,次黻翣二、畫翣二〈牽龍奉持〉於柳車左右,分立障梓宮,次執鐸司馬十六人〈護軍〉左右翣外分立,次銘旌中立,〈仁壽府祿官奉持〉次羽葆中立,〈繕工監官員奉持〉次執望燭內官二十人左右分立,列於儀仗內,〈凡燭炬皆天明而止。〉次執望燭權務四百八十人左右分立,列於儀仗內,次炬火五百,列於左右吉仗、凶仗之外,次肩輿中立,次哀冊腰輿中立,〈仁壽府知印率舁夫舁擔。〉次服玩腰輿中立,〈上同〉次明器腰輿五居中右右分立,〈上同〉次靑繡鞍馬十在左,紅繡鞍馬十在右,次竹鞍馬十左右分立,次竹散馬二左右分立,次挽詞四十左右分立,〈別例加十五道,摠五十五道。〉次方相氏車四左右分立,次火鐵籠四十連望燭左右分立,次後殿大旗二左右分立,玄武旗中分,〈近仗奉持〉次靑陽扇二居中左右分立,〈上同〉次魂帛車,次香亭子中分立,白燭籠二左右分立,〈權務奉持〉次紅陽繖中立,〈行首奉持〉次上馬臺中分,次靑燭籠二左右分立,〈權務奉持〉次魂帛輿中立,次紅燭籠二左右分立,〈權務奉持〉次諡冊寶腰輿、平時冊寶腰輿居中分立,〈仁壽府知印率舁夫舁擔〉次假水精杖在左,金鉞斧在右,次龍扇二左右分立,〈近仗奉持下竝同〉次雀扇十左右分立,次紅蓋二居中分立,次鳳扇八左右分立,次靑蓋二居中左右分立,次金鼓各一居中左右分立,次假金鉞斧四、假銀鉞斧四,相間左右分立,次平兜輦中立,次旌四左右分立,次旄節四左右分立,次罕在左畢在右,次靑陽繖二居中分立,次假金斫子四、假銀斫子四,相間左右分立,次交交倚中立,〈踏掌具〉次金骨朶子六、銀骨朶子六,相間左右分立,次金皷各一居中分立,次幢四左右分立,次灌子盂子中立,次金粧刀二左右分立,次交椅中立,〈踏掌具〉次銀粧刀二左右分立,次君王千歲旗中立,次金鐙十左右分立,次碧鳳旗二居中分立,次哥舒奉十左右分立,次鼓字旗在左,金字旗在右,次駕龜仙人旗二居中分立,令字旗二左右分立,次熊骨朶子六左右分立,次金鼓各一居中分立,次豹骨朶子六左右分立,次玄鶴旗在左,白鶴旗在右,次龍馬旗二左右分立,次天下太平旗中立,次角瑞旗二左右分立,次三角旗二左右分立,次白澤旗二左右分立,次朱雀旗中立,次丁丑旗在左,丁亥旗在右,次丁酉旗在左,丁卯旗在右,次丁未旗在左,丁巳旗在右,次朱雀旗在右,次靑龍旗在左,白虎旗在右,次金皷各一居中分立,次玄武旗在左,黃龍旗在右,次紅門大旗二左右分立,紅蓋中立前導,次槍牌二,次射牌三。
遷奠儀曰:
前一日,忠扈衛設靈帳殿及吉帷宮於玄宮之西,南向,〈帷宮在帳殿之西〉設殿下幄次於吉帷宮之西南,東向,設王世子次於其南,皆隨地之宜。其日,執事者設榻於靈帳殿近北,設靈座於榻前,設諡冊寶、哀冊案於靈座前稍東。通禮門設殿下版位於靈帳殿之南,北向,設王世子位於殿下版位之後近南,北向,宗室以下文武群官位又於其南,文東武西,中心爲頭,異位重行,俱北向。〈宗室於道西,在前行〉執事者奠祝版於靈座之左,設香爐、香合幷燭於靈座前,設尊於靈帳殿東南,北向,設洗於靈帳殿之外東南,北向,諸執事洗又於東南,北向。方相至,入壙以戈擊玄宮四隅。明器筲八、甖三、甒二、彤矢八、笮一、彤弓一、甲一、冑一、干一、戈一、几杖各一、蓋一、鍾十二、磬十二、壎一、簫一、笙一、箎一、柷一、敔一、琴一、瑟一、竽一、羽籥干楯各一、瓦竈二、瓦釜二、瓦甑一、瓦鼎十二、匏勺一、瓦酒尊二、匏勺一、瓦盃十、籩十二、豆十二、簠二、簋二、尊二、食鉢一、羹鉢一、匙楪一、饌楪一、炙楪一、蔬菜脯醢楪十二、酒甁一、食托一、匙筯各一、食卓一、盥盤一、盥匜一、香合一、香椀一、唾盂一、溷甁一、溲器一、木鞍馬二、木散馬二、竹鞍馬十、〈柳車一時焚之〉竹散馬二、〈柳車一時焚之〉木奴婢各五十、木鄕唐樂人二十、贈帛〈玄六纁四〉贈玉一、段冕、玉圭、靑衣、纁裳、綬、中單、蔽膝、玉佩、大帶、赤舃、紅襪、笞衣、手巾、鏡一、梳函、土藤箱子三、假金竿子一、假銀竿子二等至,陳於玄宮東南,北上。魂帛車至,大祝奉魂帛函,就靈帳殿,安於靈座,虞主匱置其後。執事者奉諡冊寶及哀冊及平時所封冊寶,置於案上。柳車至,攝判通禮進當柳車前跪,啓請降車陞輴,啓訖俛伏興。戶曹判書率舁梓宮官及小臣,奉梓宮升輴。攝判通禮前導梓宮,奉翣者以翣障梓宮,挽士奉輴至靈帳殿前,舁梓宮官及小臣奉梓宮,安於榻上,南首。執事者取銘旌,去杠置其上。判通禮進輦前跪,啓請降輦,殿下降輦。判通禮導殿下,權歸幄次卽座,知通禮引王世子就次。時至,執事者盥手,洗盞拭盞,置於尊所,奉饌升奠于靈座前。通禮門分引宗室以下文武群官入就位。立定,知通禮引王世子入就位。禮曹判書進當幄前跪,啓請行禮,啓訖俛伏興,判通禮導殿下出幄,詣版位北向立。判通禮啓請再拜哭,殿下再拜哭盡哀。典儀曰再拜哭,王世子以下在位者皆再拜哭盡哀。判通禮導殿下,詣盥洗位盥帨訖,導殿下詣靈座前北向立,跪三上香。〈進香、進爐、奠香、奠爐皆近侍爲之。〉近侍進茶酒,殿下酹茶三奠酒。〈奠酒亦近侍爲之。〉判通禮啓請俛伏興,小退跪,大祝進靈座之左,西向跪,讀祝文訖,判通禮啓請俛伏興,再拜哭,殿下俛伏興,再拜哭盡哀。典儀曰再拜哭,王世子以下在位者皆再拜哭盡哀。判通禮導殿下還幄次,知通禮引王世子還次,通禮門分引宗室以下文武群官以次出。前期,通禮門設殿下奉辭位於羨〈音衍墓道也〉道之南,西向。設王世子位於其南,西向。宗室以下文武群官位又於其南近東,異位重行,俱西向北上。又設領議政進冊位於羨道東南,西向,奉哀冊官位又於其南小退,西向。書雲觀報時,〈有司設安梓宮褥位於玄宮門外南向〉攝判通禮當靈帳殿前跪,啓請升輴卽玄宮,啓訖俛伏興小退。大祝以腰輿奉魂帛,就吉帷宮,安於靈座,虞主匱置其後。工曹判書以巾進拭梓宮,幷拂棺衣。戶曹判書率舁梓宮官及小臣,奉梓宮升輴。攝判通禮前導梓宮,奉翣者以翣障梓宮,挽士奉輴將卽玄宮。判通禮導殿下,出幄哭從,知通禮引王世子,通禮門引宗室以下文武群官,皆哭從。奉禮郞引領議政及奉哀冊官,就羨道東南位,西向立,奉梓宮入自羨道,安於玄宮內榻褥上,北首。〈將入玄宮之時,安於門外褥上。戶曹判書察其上下。〉工曹判書再整棺衣、銘旌,令平正。領議政以哀冊入,跪奠於梓宮之西於玄宮外。近侍以贈帛玄六、纁四及贈玉奉進,殿下執帛贈玉,授近侍,置于梓宮之旁,黼翣、黻翣、畫翣亦樹於梓宮之旁。群官各就奉辭位,判通禮導殿下詣奉辭位,啓請再拜哭,殿下再拜哭,又再拜哭盡哀。典儀曰再拜哭,王世子以下在位者皆再拜哭,又再拜哭盡哀。奉辭訖,判通禮導殿下還幄次,知通禮引王世子還次。通禮門引群官移班,班首進名奉慰訖,判通禮分引宗室以下文武群官以次出。攸司祠后土如儀,執事者藏明器、下誌石,繕工監鏁閉玄宮,領議政、司憲一人竝監鏁閉玄宮,工曹判書覆土九鍤,攸司率作工,續以終事。柳車及輴之屬於栢城內庚地焚之,其通人臣用者則不焚。
8月23日
○丁未,視事。
○刑曹啓:「倭通事朴奇、朴用珍等率倭使到驪興,嗾倭歐人,又嗾倭直入衙門,使婦女驚怖。請依律斬之。」命減等施行。
○山陵軍死者,命賻以米豆。
○忠義衛設奠于殯殿。
8月24日
○戊申,太白晝見二日。
○命文昭殿、廣孝殿供進膳羞,內官、別監、殿直同監供進,毋或不謹。
8月25日
○己酉,視事。
○江原敬差官皇甫仁啓:「今年早穀晩穀竝皆不稔,嶺西各官今年貢物,請竝蠲免。道內彫殘驛吏,全仰賑濟以生,其草料粥飯文字,請皆禁斷。飢饉人民,雖草食,必待鹽醬以食,不至浮腫。鹽乃嶺西所無,請將嶺東官鹽,量移嶺西。疲癃殘疾、鰥寡孤獨在豐年寄食他家,今年無可糊口,不能自存。請八月晦日至賑恤。」從之。
○傳旨于禮曹曰:「病人到汗蒸所,始欲出汗離病,因而死者往往有之。廣問便否,汗蒸果無益,則罷之,若利於病,則擇善醫日往視之,病人至則胗其病候,可汗者汗之,病甚氣弱者其安之。」
8月26日
○庚戌,金星犯月。
○文武科重試,設奠于殯殿。
8月27日
○辛亥,太白晝見。
○視事。
○李原、卞季良等獻議曰:「梓宮赴山陵時,耆老及生徒、僧徒不可不奉辭。請於發引日,令耆老、生徒、僧徒序立於百官路祭幄次之側,奉辭。」從之。
○敦寧府設奠于殯殿。
8月28日
○壬子,原從功臣設奠于殯殿。
○禮曹啓上諡冊寶儀曰:
前二日,忠扈衛設權置冊寶幄次於仁政殿前月臺上,設進冊寶官以下行事執事官幕次於進善門外,設權安冊寶幄次於殯殿中門外,隨地之宜。前一日,進冊寶等官竝衰服,詣進善門外幕次,通禮門引禮曹職掌官及儀衛親從官等,〈禮曹職掌,稽制司一員;儀衛親從官,兵曹乘輿司一員。〉竝於仁政殿庭排立以竢。諡冊、諡寶將出,奉冊官、奉寶官於內侍處受冊寶,詣月臺上幄次,權置於案上。奉禮郞引進冊寶官以下,詣殿庭,北向東上。立定,通贊贊再拜,進冊寶官以下皆再拜訖,〈如値雨泥濘免拜。〉權退側身立竢。有司奉迎儀衛進行。奉冊官、奉寶官奉諡冊、諡寶,至仁政門,安於龍亭中案,以授執事。進冊寶官以下應行事執事官隨行,出敦化門外上馬,詣宗廟,行告廟禮。〈其儀具本義註內〉畢,奉詣殯殿中門外幄次,權安於案上,〈職掌守之〉進冊寶官以下退歸本司。其日,宗室以下文武群官以衰服,詣殯殿外幕次。執事設禮饌,設香爐、香合幷燭於靈座前,設尊於戶外之左,設權置冊寶褥位及案於殯殿下東向,次奉冊官、奉寶官以衰服,奉諡冊、諡寶入。進冊寶官以下行事執事官以衰服,竝從至殯殿下,權置褥位,置冊寶於案上。〈冊北寶南〉進冊寶官以下權退幕次,竢有司排辦畢備。通禮門引宗室以下文武群官,詣殯殿東裏外,隨地之宜。立班定,〈宗室於道西,在前行〉次奉禮郞引讀冊官、讀寶官,詣冊寶案之南,北向立,次引奉冊官、奉寶官立於讀冊官、讀寶官之後,次引進冊寶官,詣殯殿下西向。立定,通贊贊再拜,進冊寶官以下皆再拜。次引進冊寶官,升殿詣香案前跪,三上香。執事者以茶酒,授進冊寶官,進冊寶官酹茶三奠酒,俛伏興再拜,引降復位。小立,再引進冊寶官,詣殿階下位,北向俛伏跪,啓稱:「某官臣某言。奉敎謹奉上諡冊寶。」啓訖,俛伏興,退復位。次奉冊官詣冊案前跪,擧冊匣興,職掌先奉冊案升,詣殿上香案前,置於褥位北向。次奉冊官奉諡冊行,次引進冊寶官升殿,詣冊案前北向跪,奉冊官以冊授進冊寶官,進冊寶官受冊奠於案,俛伏興小退,稍東西向跪,奉冊官俛伏興小退跪。次引讀冊官升殿,詣冊案前北向立,奉冊官詣冊案前擧冊跪,讀冊官跪讀冊訖,俛伏興降復位。奉冊官奠冊于匣中,擧冊匣興,職掌先擧冊案於殿上稍東褥位。置定,奉冊官隨至,跪置于案上,俛伏興降復位。初,讀冊官讀冊將畢,奉寶官詣寶案前跪,擧寶盝興,職掌先奉寶案,詣殿上香案前,置於褥位北向,次引進冊寶官,降階立於寶盝之後。奉寶官奉諡寶行,引進冊寶官升殿,詣寶案前北向跪。奉寶官以寶盝授進冊寶官,進冊寶官受,奠於案上,俛伏興小退,稍西東向跪,奉寶官俛伏興小退跪。次引讀寶官升殿,詣寶案前北向立。奉寶官詣寶案前跪擧寶,讀寶官跪讀訖,俛伏興降復位。奉寶官奠寶于盝中,擧寶盝興,職掌先奉寶案,於殿上稍東褥位置定。奉寶官隨至,跪置于案上,俛伏興降復位。次引進冊寶官,復位西向。立定,通贊贊再拜,進冊寶官以下皆再拜。〈如値雨泥濘,隨宜殿裏外竝廊上立班。〉通禮門以此引出,冊寶於本殿奉安,本殿官員權行收掌,至發引日,以腰輦奉行。進冊寶官領議政,讀冊官正三品,讀寶官從三品奉冊官、奉寶官竝五品。
8月29日
○癸丑,視事。
○以啓殯告于宗廟、社稷。
○禮曹啓返虞班次曰:
射牌三在後,〈旗纛、錚鼓如常,餘牌竝同。〉次槍牌一,次監察二,次文武群官,次宗室,次王世子,〈僚屬導從如常儀〉次侍臣,次行首內侍,次扶策備身,次承政院,次忠義衛、別侍衛、節制使,次都鎭撫、三麾錚鼓,兵曹掌軍節制使及鎭撫分立,次槍牌,次表旗、兵曹鎭撫,次左右司禁、節制使及內禁衛、內侍衛各番節制使、軍官,次衣襨差備及內速古赤,次備身及笏分立,次步甲士中立,別笏、別雲劍居中分立,環刀步甲士左右分立,丹槍步甲士左右分立,司禁左右分立,〈司禁自此至別侍衛分立處,分立如常義〉次素陽扇二居中分立,環刀步甲士左右分立,丹槍步甲士左右分立,次環刀步甲士左右分立,丹槍步甲士左右分立,次大駕,次環刀步甲士左右分立,丹槍步甲士左右分立,次素陽繖中立,環刀鏁子步甲士左右分立,丹槍光甲步甲士左右分立,內禁衛一二番左右分立,次雲劍居中分立,內禁衛一二番左右分立,次別闕達中立,內禁衛三番分半左右分立,次尙瑞司中立,忠義衛一二番左右分立,次闕達中立,忠義衛三四番左右分立,次吹螺赤居中分立,別侍衛左右一二番左右分立,次國葬都監、殯殿都監,次左司禁左右分立。自此至儀仗列立處分立如儀。次仁壽府祿官,次行首牽龍,次內官,次後殿大旗二左右分立,玄武旗中立,次靑陽扇二居中左右分立,次返虞車,次香亭子中立,次白燭籠二左右分立,次紅陽繖中立,次上馬臺中立,次返虞輿中立,次靑燭籠二左右分立,次冊寶腰輿二居中分立,次紅燭籠二左右分立,次假水精杖在左,金鉞斧在右,次龍扇二左右分立,次侍臣儀仗內左右分立,次雀扇十左右分立,次紅蓋二居中分立,次唐樂人左右分立,〈陳而不作〉次鄕樂人左右分立,〈陳而不作〉次鳳扇八左右分立,次靑蓋二居中分立,次金鼓各一居中分立,次假金鉞斧四、假銀鉞斧四,相間左右分立,次平兜輦中立,次旌四左右分立,次旄節四左右分立,次罕在左、畢在右,次靑陽繖二居中分立,次假金斫子四、假銀斫子四,相間左右分立,次交倚中立,〈踏掌具〉次金骨朶子六、銀骨朶子六,相間分立,次金鼓各一居中分立,次幢四左右分立,次灌子盂子中立,次金粧刀二左右分立,次交椅中立,〈踏掌具〉次銀粧刀二左右分立,次君王千歲旗中立,次金鐙十左右分立,次碧鳳旗二居中分立,次哥舒奉十左右分立,次皷子旗在左,金字旗在右,次駕龜仙人旗二居中分立,次令字旗二左右分立,次熊骨朶子六左右分立,次金鼓各一居中分立,次豹骨朶子六左右分立,次玄鶴旗在左,白鶴旗在右,次龍馬旗二左右分立,次天下太平旗中立,次角端旗二左右分立,次三角旗二左右分立,次白澤旗二左右分立,次朱雀旗中立,次丁丑旗在左,丁亥旗在右,次丁酉旗在左,丁卯旗在右,次丁未旗在左,次朱雀旗在右,次靑龍旗在左,白虎旗在右,次金鼓各一居中分立,次玄武旗在左,黃龍旗在右,次紅門大旗二左右分立,紅蓋中立前導,次槍牌二,次射牌三。
儀注:
攸司陳儀仗如儀。俟執事者撤立主奠訖,攝判通禮進當吉帷宮前跪,啓請乘輿,啓訖俛伏興。執事者奉冊寶,置於腰輿,大祝奉虞主匱,安於輿上,魂帛函置其後。小臣奉輿,攝判通禮前導至陵門外,攝判通禮進當輿前跪,啓請升車,啓訖俛伏興。大祝奉虞主安於車上,魂帛函置其後。攝判通禮進當車前跪,啓請車駕進發,啓訖俛伏興退。車駕動,儀衛以此前引。判通禮導殿下升素輦,殿下帥王世子及宗室以下文武群官,以此侍從如儀。〈群官去陵門百步許上馬〉先是,執事者設靈座于廣孝殿當中近北,南向,設冊寶案於靈座前稍東。留都文武群官出城外俟,虞主車將至,班立道左。虞主車至,通贊贊四拜,群官四拜訖,乘馬前導虞主車,將至廣孝殿門外,導從群官皆下馬。虞主車至殿門外,判通禮進當輦前跪,啓請降輦,攝判通禮進當虞主車前跪,啓請降車乘輿,啓訖俛伏興。大祝奉虞主匱,安于輿上,小臣奉輿,攝判通禮前導至殿階上,攝判通禮跪,啓請降輿升座,啓訖俛伏興。大祝奉虞主匱,安于靈座,魂帛函置其後。執事者奉冊寶置於案上,判通禮導殿下入齋殿。
8月30日
○甲寅,遣司直高起忠,解送唐人宋得龍等三十三人于遼東。
○工曹判書崔閏德奉諡冊、諡寶入內。
○禮曹啓虞祭儀及安陵奠儀。
虞祭儀曰:
前期,通禮門設殿下版位於東階東南,西向,設亞獻官、終獻官位於殿下版位之後近南,西向北上,執事者位於其後,異位重行,俱西向北上。設執禮位於東階西南,西向,謁者、贊者、贊引在南小退,俱西向北上,〈若內庭窄狹則設贊者位於外庭東階西南,西向。〉設宗室以下文武群官位於外庭,文東武西,中心爲頭,異位重行,俱北向,〈宗室於道西,在前行〉設監察位二於東西班後北向,書吏各陪其後。典祀官帥其屬,入奠祝版於靈座之左,;〈有坫〉陳幣篚二於尊所,設香爐、香合幷燭於靈座前,次設祭器,實饌具,設尊所於戶外之左,皆加勺羃,北向西上,設洗於東階東南,北向,〈盥洗在東,爵洗在西,有盤匜。〉罍在洗東加勺,篚在洗西南,肆實以巾,〈若爵洗之篚則又實以瓚爵〉亞終獻洗又於東南北向,〈盥洗在東,爵洗在西。若王世子亞獻則別設洗於終獻洗之西,有盤匜。〉罍在洗東加勺,篚在洗西南,肆實以巾,〈若爵洗之篚則又實以爵〉設諸執事盥洗於亞終獻洗東南,北向。時至,典祀官帥其屬,入實饌具畢,諸享官及陪祭群官皆就殿門外。執禮帥謁者、贊者、贊引先就殿庭拜位,重行北向,西上四拜各就位,贊引引典祀官、大祝、齋郞入就殿庭拜位。立定,執禮曰四拜,〈凡執禮有辭,贊者傳唱。〉典祀官以下皆四拜。贊引引諸執事,詣盥洗位盥帨訖,各就位,判通禮導殿下詣齋殿卽座,通禮門分引陪祭宗室以下文武群官入就位,謁者引亞獻官〈若王世子亞獻則知通禮引〉終獻官入就位。大祝開匱,奉出虞主,設於座,覆以白貯巾。宮闈令開匱,奉出王后神主,設於座,覆以靑紵巾。〈虞主在西〉執事者詣爵洗位,洗瓚拭瓚,洗爵拭爵,置於篚,奉詣尊所,置於坫上。禮曹判書進當齋殿前跪,啓請行第一虞禮,〈第二虞至第七虞隨改〉啓訖俛伏興。判通禮導殿下出齋殿,詣版位西向立。判通禮啓請四拜哭,殿下四拜哭盡哀。執禮曰衆官四拜哭,在位者皆四拜哭盡哀。〈先拜者不拜〉判通禮導殿下,詣盥洗位北向立,內侍跪,取匜興沃水,又內侍跪,取盤承水,殿下盥手。內侍跪取巾於篚以進,殿下帨手訖,內侍受巾奠於篚。判通禮導殿下,升自東階,〈近侍、內侍從升〉詣尊所西向立,執尊者擧羃酌鬱鬯,近侍以瓚受酒。判通禮導殿下,入詣靈座前北向立,啓請跪,近侍一人奉香合跪進,近侍一人奉香爐跪進,判通禮啓請三上香,近侍奠爐于案。近侍以瓚跪進,判通禮啓請執瓚灌地訖,以瓚授近侍,近侍受以授大祝。近侍一人以幣篚跪進,判通禮啓請獻幣,以幣授近侍,奠于靈座前。〈進香、進瓚、進幣皆在東西向,奠爐、受瓚、奠幣皆在西東向。進爵奠爵準此。〉又近侍一人以幣篚跪進,判通禮啓請執幣獻幣,以幣授近侍,奠于王后神座前。判通禮啓請俛伏興小退,再拜哭,導殿下出戶,降自東階復位。小頃,判通禮導殿下,升自東階,詣尊所西向立,執尊者擧羃酌酒,近侍二人以爵受酒。判通禮導殿下,入詣靈座前北向立,啓請跪,近侍奉爵跪進,判通禮啓請執爵獻爵,以爵授近侍,奠于靈座前。又近侍以副爵跪進,判通禮啓請執爵獻爵,以爵授近侍,奠于王后神座前。判通禮啓請俛伏興,小退跪,大祝進靈座之左,西向跪,讀祝文訖,判通禮啓請俛伏興,再拜哭,導殿下出戶降復位。謁者引亞獻官,詣盥洗位北向立,盥手帨手訖,謁者引亞獻官升自東階,詣尊所西向立,執尊者擧羃酌酒,執事者二人以爵受酒。謁者引亞獻官,入詣靈座前北向立,贊跪,執事者以爵授亞獻官,亞獻官執爵獻爵,以爵授執事者,奠于靈座前。又執事者以副爵授亞獻官,亞獻官執爵獻爵,以爵授執事者,奠于王后神座前,謁者贊俛伏興小退,再拜哭,引降復位。謁者引終獻官,行禮如亞獻儀,引降復位。判通禮啓請四拜哭,殿下四拜哭盡哀。執禮曰衆官四拜哭,在位者皆四拜哭盡哀。禮曹判書跪啓禮畢,啓訖俛伏興。判通禮導殿下還齋殿,謁者引亞獻官、終獻官出,通禮門分引宗室以下文武群官以次出。贊引引典祀官以下諸執事,俱復拜位。立定,執禮曰四拜,典祀官以下諸執事皆四拜,贊引以次引出。大祝、宮闈令納主如儀,執禮帥謁者、贊者、贊引就拜位四拜而出,典祀官帥其屬,撤禮饌,大祝帥執事者,奉魂帛埋於屛處潔地,〈第二虞以後,無此節。〉祝幣瘞於坎。群官移班近東,班首進名奉慰。
○安陵奠儀曰:
竢覆土旣畢,通禮門設山陵使位於丁字閣東階東南,西向,設諸執事位於山陵使之後,異位重行,俱西向北上,設宗室以下文武群官位於羨道左右近南,宗室在西,中心爲頭,異位重行,俱北向。前期,陵司設靈座於丁字閣當中近北,南向,設王后神座於靈座之左。執事者奠祝版於靈座之左,設香爐、香合幷燭於靈座前,設尊於戶外之左,設洗於東階東南,北向,〈盥洗在東,爵洗在西。〉諸執事洗又於東南北向。時至,執事者盥手,洗盞拭盞,升自東階,置於尊所,奉饌升奠于靈座前。通禮門分引宗室以下文武群官入就位,奉禮郞引山陵使就位。立定,通贊贊再拜哭,在位者皆再拜哭。奉禮郞引山陵使,詣盥洗位盥帨訖,引山陵使升自東階,詣靈座前北向立,贊跪三上香。執事者以茶酒授山陵使,山陵使酹茶三奠酒。次詣王后神座前北向立,贊跪三上香。執事者以茶酒授山陵使,山陵使酹茶三奠酒。奉禮郞贊俛伏興小退,當中北向跪,大祝進靈座之左,西向跪,讀祝文訖,奉禮郞贊俛伏興再拜哭,引降復位。通贊贊再拜哭,山陵使以下在位者皆再拜哭。奉禮郞引山陵使出,通禮門分引宗室以下文武群官以次出,執事者撤禮饌,祝版瘞於坎。
九月
9月1日
○乙卯朔,上率百官,行殯殿朔祭。左議政李原率百官,以將上大行太上王諡,告于宗廟,百官皆權免衰絰,着黑衣、烏角帶、烏紗帽。
其儀曰:
前期,有司設冊寶褥位及案於殿上當中,北向,設奉上冊寶領議政位於其南,北向,又設權置褥位及案於殿西階下,東向,設領議政位於東階東南,西向,設班首以下文武群官位於庭中,文東武西,中心爲頭,異位重行,俱北向。其日,班首以下文武群官常服、黑角帶,徑至告廟處,領議政以下應行事執事官,亦常服、黑角帶詣闕,竢諡冊、諡寶內降出,安於龍亭〈其儀具上冊寶儀註內。〉詣宗廟。奉冊官、奉寶官奉諡冊、諡寶入置於權置位〈冊北寶南〉乃退。俟有司設酒脯排辦訖,〈饌品如朔望奠儀,但無牲有幣。〉通禮門分引班首以下文武群官入就位。立定,奉禮郞引讀冊官、讀寶官詣權置位之南,北向立,引奉冊官、奉寶官立於讀冊官、讀寶官之後,引領議政入就位,西向立。通贊贊四拜,領議政以下在位官皆四拜訖,奉禮郞引領議政,詣盥洗位盥帨訖,升自東階,詣翼祖室香案前跪,三上香,執幣奠幣,執爵奠爵,俛伏興小退跪。大祝進領議政之左,東向跪,讀祝文訖,領議政俛伏興,次詣度祖室,次詣桓祖室,次詣太祖室,次詣恭靖大王室,行禮竝如上儀,出就前楹間當中,北向再拜,引降復位。奉禮郞再引領議政,詣權置位立,奉冊官詣冊案前跪,擧冊匣興,升詣殿上當中褥位跪奠訖,小退立。奉禮郞引領議政,升詣殿上褥位跪,奉冊官跪擧冊,讀冊官北向跪,讀冊文訖,俛伏興退。奉冊官奉冊匣降,置於權置位。奉禮郞引領議政,降就權置位立,奉寶官詣寶案前跪,擧寶盝,升詣殿上當中褥位跪奠訖,小退立。奉禮郞引領議政,升詣殿上褥位跪,奉寶官跪擧寶,讀寶官北向跪,讀寶訖,俛伏興退。奉寶官奉寶盝,降置於權置位,奉禮郞引領議政,降復位西向立。通贊贊四拜,領議政以下在位官皆四拜訖,大祝奉祝,幣瘞於坎,奉冊官、奉寶官奉冊寶安於龍亭。奉禮郞引領議政以下應行事執事官,隨至殯殿,奉冊寶安於權置幄內。〈上冊寶儀,具本儀註內。〉初,領議政以下行事執事官奉冊寶,將詣殯殿,班首以下文武群官皆退。
○朔寧敎導鄭孝溫妻,故典書李勉養女也。勉給孝溫妻奴婢,後勉死,其妻鄭氏又以族人前正郞尹江爲養子,欲以勉奴婢與之,孝溫訟於都官,憤執尹江衣襟拳毆之,鄭氏諭之使解,孝溫以手揮之,鄭氏仆地。孝溫奸尹向妓妾綠鬟兒,妄稱父病,請告於觀察使,到京不着衰服,公然橫行。江告于憲府,憲府具辭請罪,適承政院有故未得啓。江謂:「刑房代言郭存中,孝溫族人,故稽留不啓。」嗾鄭氏訴于憲府云:「存中矇蔽天日,棄閣不奏。」命下鄭氏及江于義禁府鞫之。孝溫、鄭氏、江皆贖杖一百,孝溫以聞喪匿不擧哀,加徒一年。
9月2日
○丙辰,太白晝見。
○左議政李原率百官,詣殯殿,上太上王諡冊寶。冊曰:
孤哀子嗣王臣諱謹再拜上言。竊以大德隆功,夐超前古。鴻名顯號,宜示後人。祗率彝章,式薦徽號。恭惟聰明神聖,勇智寬仁。當麗運之旣窮,識天人之攸屬。扶翼太祖,肇開萬世之基;入覲高皇,特荷三接之寵。炳幾微於未著,致宗社之永寧。立愛惟親,克篤承顔之孝;因心則友,載錫讓德之光。武威肅於風霆,文治昭於日月。交隣有道,事大以誠。化洽遐邇,恩覃動植。念叨承於景緖,期榮養於遐齡。難堪號擗之痛,庸擧顯揚之儀。上尊號曰聖德神功文武光孝大王,伏冀睿靈俯垂沖鑑。永綏多福,保子孫於無窮;幽贊丕圖,與天地而竝久。
命以太上王平時冊寶,藏諸尙衣院。
○遣中使,召讓寧大君禔于利川。
○初,禮曹於上諡冊寶時,令百官着黑衣、烏紗帽、烏角帶,陳吉仗行禮。朝儀已具,李原曰:「宗廟請諡,百官着常服,乃緣壓尊耳。殯殿上冊,焉有脫衰從吉之理?禮曹何以有此議乎?」判書李之剛引上諡大妃事爲證,原曰:「大妃之喪,二十七日釋服,上諡冊在於從吉之後。其儀有百官着常服之文,不可泥也。」乃止。
9月3日
○丁巳,命孝寧大君??[1],行啓殯奠,遂啓攢宮行祖奠。
○祈晴于社稷。
○賜守陵官漢平府院君趙涓、侍陵宦官金仲貴諸藥餌有差。
○禮曹啓謝后土儀曰:
竢覆土旣畢,執事者於玄宮之左,除地設后土氏神位南向,席以莞,設獻官位於神位東南,西向,執事者位於其後,西向北上,謁者、贊者位於獻官西南,西向北上,奠祝版於神位之右,設香爐、香合幷燭於神位前,次設祭器,實饌具,〈饌品與開塋域祭同〉設尊於神位東南,北上,設洗於其東南,北向,〈盥洗在東,爵洗在西。〉諸執事洗又於其東南,北向。行事執事官各具公服。時至,謁者、贊者先就拜位,北向四拜訖就位。謁者引祝及執事者,入就拜位北向。立定,贊者曰四拜,祝以下四拜,詣盥洗位盥帨訖各就位。謁者引獻官入就位。立定,贊者曰四拜,獻官四拜,謁者引獻官詣盥洗位北向立。贊搢笏,盥手帨手,〈盥手帨手不贊〉贊執笏,引詣尊所西向立,執尊者擧羃酌酒,執事者以爵受酒。謁者引獻官,詣神位前北向立,贊跪搢笏,三上香。執事者以爵授獻官,獻官執爵獻爵,以爵授執事者,奠于神位前。贊執笏,俛伏興少退,北向跪,祝進神位之右,東向跪,讀祝文訖,謁者贊俛伏興退復位。贊者曰四拜,獻官四拜,謁者引出。謁者引祝以下就拜位。立定,贊者曰四拜,祝以下四拜,謁者、引出。謁者、贊者就拜位,四拜而出,執事者撤饌,祝版瘞於坎。獻官正三品,祝史一、謁者一、贊者一、齋郞一幷參外。
9月4日
○戊午,孝寧大君??[1]行遣奠,祝讀哀冊。冊曰:
維永樂二十年歲次壬寅五月朔丁巳初十日丙寅,聖德神功太上王薨于新宮,殯于壽康宮正殿,九月乙卯朔初六日庚申,葬于獻陵,禮也。殯宮斯啓,縿幕將移,百寮侍從,萬仗葳蕤。曉露殘兮山川慘;酸風動兮草木悲。聖上叩地號天,仰宸扆兮如在;摧肝毁脊,悼天顔兮永隔。爰命詞臣,式宣盛德。其詞曰:粤自東方,爰自王氏。統一三韓,幾五百祀。主昏政亂,神怨人離。天眷懿德,俾造丕基。恭惟我后,灼知天命。扶翼聖祖,撫安萬姓。欽承帝命,用賓王庭。敷奏懇款,接遇寵榮。炳幾靖難,宗社是定。祗事恭靖,益敦愛敬。比纉洪業,式洪至治。恩及飛潛,頌騰遐邇。交隣以道,事大彌謹。帝眷丁寧,詔辭繾綣。印章有赫,冕服斯煌。島夷賓服,家國平康。功光先祖,德垂後人。維德之聖,維功之神。夐越前古,克配上天。斂此盛美,垂耀簡編。嗚呼哀哉!道參化育,明燭幽微。禮興樂作,文昭武威。始終二紀,勤勞庶政。庶于頤養,傳之神聖。畏天憂民之誠,未嘗頃刻弛于聖情。庶幾遐齡,永享榮養。奈何一朝偶嬰微恙,遂大漸而不愈,貽罔極之哀號?嗟臣庶之薄祐,致天日之永韜。嗚呼哀哉!嚴祖庭兮盡禮,獻寶冊兮揚徽。惟聖上之茹痛兮,如窮人之無所歸。塵棲兮宮掖,雨泣兮臣民。執靈轜以擗踊兮,望橋山而怨蒼昊。嗚呼哀哉!噫,脩短之有數兮,雖聖智而難逃。唯功德之至大兮,與日月而齊高。嗚呼哀哉!
奉梓宮,出壽康宮門,乘柳車,吉凶儀仗以次前導。上率宗親哭從,步出宮門,乘素輦,百官步從。出自興仁門,留都百官、耆老、僧徒、生徒、回回各奉辭於門外,哭聲振野。至麻田浦,乘浮橋以渡,至山陵,奉梓宮,安于帳殿,上入喪次。
○京畿觀察使設奠。
9月5日
○己未,奉梓宮,納于槨,束以皮條,覆以棺衣,取銘旌,去杠置於上,乃設奠。
9月6日
○庚申,上率百官,行遷奠,奉梓宮向玄宮。山峻,工曹參判李蕆作四輪車,前低後高,奉梓宮挽而上山,如在平地。上率百官,再拜哭奉辭,領議政府事柳廷顯、司憲執義朴安臣監鏁玄宮門。上及群臣皆失聲號哭,聲振山谷,侍衛軍士達夜悲泣,至日出不絶。上詣吉帷宮,百官序立於外,乃題虞主,上還喪次。有司設奠,上率百官,行禮如儀,有司奉虞主以行。上步從至紅門外,乘素輦,百官出紅門外百步許,上馬以從。留都群臣奉迎于興仁門外,奉安虞主于廣孝殿,行初虞祭,上還廬次。議政府、六曹啓:「今大事已成,請殿下入御內室。」不允。
○囚戶曹判書申浩、工曹參判李蕆、判內侍府事金龍奇于義禁府。初,梓宮赴山陵也,南首,及將赴玄宮也,北首。浩奉引至玄宮門,忘其已北首,使舁者回舁梓宮,誤以南首,安於玄宮。至李蕆拂拭梓宮,方知其誤,乃改以北首奉安,人皆歸罪於浩,金龍奇亦從至玄宮門者,幷囚。
○山陵制度:
尺用營造尺。石室內廣八尺,高七尺,長十一尺。兩旁石各二,高各八尺,長各五尺七寸五分,厚各二尺五寸。蓋石二,廣各八尺,長各十四尺,厚各三尺。加置蓋石一,廣五尺,長十四尺,中厚一尺,兩邊厚一尺。北隅石一,高八尺,長十一尺,厚二尺五寸。門兩邊立石二,兩邊各一,高各八尺,廣各三尺五寸,厚各三尺。門閾石一,厚二尺,長七尺,廣三尺。門扉石二,高各七尺,廣各三尺五寸,厚各一尺。門倚石一,高七尺,廣七尺,厚二尺。外排地臺石十二,〈刻爲覆蓮〉厚各一尺八寸,長各九尺,廣各三尺。十二地面石十二,〈下刻靈芝,上刻雲彩及十二地神。雲彩分在左右,地神在中,每一石一神。〉高各二尺八寸,長各四尺八寸五分,厚各三尺。隅石十二,〈狀似石磬,下刻靈芝,上刻靈杵及鐸。杵在左,鐸在右。〉高各二尺八寸,長各三尺九寸,厚各三尺。滿石十二,〈刻爲仰蓮〉高各一尺八寸,長各九尺,厚各三尺。引石十二,〈外端牧丹、葵花、菊花相間雕刻,每一端一花兒。〉長各六尺,方廣各一尺一寸。石欄干初面地臺排石十,厚各一尺五寸,長各六尺八寸,廣各二尺。隅石九,〈狀似石磬〉厚各一尺五寸,長各四尺四寸,廣各二尺五寸。石柱十一,高各六尺三寸,〈以一尺爲圓頭,次以一尺三寸分作仰覆蓮,次以九寸爲納竹石端處,次以二尺一寸兩旁分作仰覆蓮葉。其仰覆蓮葉間,刻圓如意紋。仰蓮葉擎竹石端,覆蓮葉鎭地方石端。以覆蓮葉下一尺爲納兩旁地方石處,竝高六尺三寸。〉童子柱石十,高各三尺二寸,四面廣各一尺一寸。〈以一尺一寸爲圓頭。其內外面刻爲雲頭,其雲頭擎竹石連接處。〉地方石二十,厚各一尺,廣各一尺一寸,長各五尺五寸。竹石二十,長各四尺九寸,八面各三寸,徑八寸。薄石二十,廣各二尺,厚各一尺,長各五尺五寸。次面地臺排石十,厚各一尺三寸,長各七尺五寸,廣各二尺。隅石九,〈狀似石磬〉高各一尺五寸,長各四尺,厚各一尺五寸。石羊四,長各五尺,廣各二尺八寸,高各二尺五寸。石虎四,長各四尺,廣各二尺,高各三尺九寸。石望柱二,〈以一尺爲圓頭,次以頭下一尺五寸,上刻仰蓮,下刻雲彩。次以四尺一寸作八面,其圓徑一尺一寸。〉高各六尺四寸。〈仍舊左右分立〉地臺石二,〈八面有腰〉高各二尺六寸,上下圓徑二尺二寸五分。燒錢臺石一,〈其上四角高中平,有腰刻雲彩。〉高二尺五寸,上下皆方,四面各三尺一寸。石床一,長十一尺,廣六尺三寸,厚一尺四寸。足石五,〈刻爲羅魚頭〉圓徑各二尺,高一尺六寸。足石下臺石五。長明燈頂子石一,〈頭圓,下刻爲雲彩。〉高一尺五寸,圓徑一尺一寸。蓋石一,〈八面雲角〉高二尺五寸,上徑一尺一寸,下徑三尺九寸。隔石一,〈八面空其中,其四面有窓。〉高一尺七寸,徑二尺三寸。臺石一,〈上下皆八面,以其上一尺三寸刻爲仰蓮。次以一尺二寸作腰八面,每面隅皆刻連珠。次以一尺五寸,上刻覆蓮,下刻雲足。〉高四尺,徑三尺二寸。有地臺石石人四,〈二人冠帶,二人衣甲。〉長各十一尺五寸,〈出地上七尺五寸,入地下四尺。〉廣各三尺,厚各二尺五寸。拜石一,長六尺一寸,廣三尺二寸。北庭及東西庭,廣各六尺。北墻底階一級,高三尺三寸,廣二尺五寸。地臺、隔石、滿石具,墻高二尺三寸,長九十九尺九寸。地臺高九寸。東西墻底階各一級,高各九寸,廣各二尺。墻高二尺三寸,長五十八尺八寸。地臺高九寸。南面三階,上階高一尺,南北廣十四尺,東西長一百四尺三寸,中階高及長,與上階同,廣二十一尺,下階高二尺七寸,〈地臺、滿石具〉廣二十七尺,長與上階同。各當拜石,南有小石階,東西亦有小石階。右制度,穿壙其中央,安大棺處深九尺四寸,四旁地臺石排置處深十三尺四寸。其置地臺石處,以雜石和土而塡之,築實厚四尺,〈及安大棺處平而止〉然後置地臺石,厚一尺四寸訖,作石室於其上,虛其底。其造排之序,先置北隅石一,〈鑿兩端,長各八尺,廣各一尺五寸,深各五寸,令納兩旁石端。〉次置兩旁石各二片,次置門兩邊立石二於兩旁石之南,〈各五寸,入兩旁石之內。〉置門閾石一於兩旁立石之間,凡縫罅皆用油灰彌之訖,北隅石及兩旁石之外,以雜石築實之,及石之高而止。次加蓋石二片,〈二片皆從中央長八尺之外,兩旁作頷深四寸。近北一片,下邊作頷長十一尺,廣二尺五寸,深四寸。以頷處向內,跨置兩旁石及北隅石之上,以防北隅石及兩旁石之向內傾仆也。近南一片下邊中央,長七尺,鑿之深四寸,廣二尺五寸,令納門扉石上端。〉其二片連合處,以油灰彌之。又加置蓋石一片於其上,〈凡連合處,皆以油灰彌之。〉其底虛處布石灰、細沙、黃土拌勻者〈灰三分,二者各一分。〉而築之,厚二尺〈謂地臺石高一尺四寸及三旁石高六寸合二尺〉訖,石室內廣八尺,高七尺,長十一尺。又圖畫天像〈日月星辰皆圖畫〉於石室蓋石內面北隅石及兩旁石之上。外三面,置地臺石十二,〈幷南面爲十二〉用水鐵引錠十二連合,虛其南面,〈錠形兩頭廣中央小。先於地臺石連合兩端,分鑿一坎形,及連置後,以引錠連之。虛其南面者,候安梓宮閉門,然後周回排設。後同。〉以隅石十二及地面石十二,加於地臺石之上,相間連排,虛其南面。次用滿石十二,〈其中央則在面石之上,其兩端則當隅石中央處。〉加於十二隅石及面石之上,〈鑿滿石兩端連合處,以引錠十二連之,如上項地臺石之排。〉以引石十二加於滿石之上,〈其引石一端,出於滿石之外一尺許,各當滿石連合處。〉以土加於蓋石之上而漸築之。〈排地臺石訖,以土築實而平之後,置隅石面石,又以土塡築之,至排滿石亦如之。自蓋石上至滿石,塡築之厚五尺七寸。〉又於十二地臺石之外隔二尺,先置石欄干與元敬王太后陵室石欄干連排。初面地臺排石十,次置隅石九相間連排,亦虛其南面,以石柱十一立於隅石之上,以童子柱石十立於初面地臺排石之上,〈童子柱石,在石柱之間。〉下置地方石二十於石柱與童子柱石之間,〈地方石每於石柱兩間用之,故二十。〉次置薄石二十於十二地面石之外,初面地臺石之內。上施竹石二十於石柱之間,其一端接石柱仰覆蓮之下,其一端接童子柱石之上,〈竹石每於十一石柱之間用二,故爲二十。〉以次周回連排。又置次面地臺排石十、隅石九於石欄干之外,皆虛其南面,用油灰彌之。兩陵室間薄石九連排中高,兩地臺石相距二尺七寸。東西北三面,各設階一級,繚以墻。墻內新石羊四、石虎四、舊石羊四、石虎四,幷十六內,西南隅置石虎二,次置石羊二。西北隅置石虎一,次置石羊二。兩陵室間,北置石虎二,次置石羊二。東北隅置石虎一,次置石羊二。東南隅置石虎二,皆外向。〈自石欄干至石虎,相距三尺八寸,石羊、石虎相距十尺三寸。〉南設三階,上階東西,先置地臺石各一,立石望柱各一於地臺石之上。〈自石虎至石望柱,相距六尺五寸,東西石望柱,相距七十九尺七寸。〉又於石望柱之西掘地,以雜石築之,設燒錢臺。〈自地臺石至燒錢臺,相距十尺。〉中階東西掘地,立冠帶石人各二。〈四人相向〉下階東西掘地,立衣甲石人各二。〈四人相向〉又於下階長明燈之南堀地,埋拜石一,其石面齊下階之平。下階直南五十步二尺間,曾構丁字閣五間,仍舊於丁字閣西北階上,設燒錢臺,一如上階燒錢之排。又於其東,新構奠饌排設廳三間,又於陵之東山下平地,構守陵齋所二十二間,至奉梓宮安於石室訖,以門扉石二〈上端四寸入蓋石南下邊鑿處,下端一尺六寸倚立於門閾石之外面。〉塞其門,加門倚石一於扉石之外,以油灰塗其縫罅。又以雜石和土築實,然後置南面地臺石,次加隅石、地面石、滿石、引石,又置石欄干,竝如上項三面之排。周回旣畢,乃於蓋石先築之上,復實以土而堅築之,陵高十三尺七寸。〈滿石上八尺,下五尺七寸。〉又於陵南近地,〈卽石床之北〉掘地深五尺。用誌石二片,長各四尺四寸,廣三尺四寸,厚四寸五分,其一爲蓋,刻云:「獻陵有明朝鮮國太宗聖德神功文武光孝大王之陵。其一爲底,刻誌文。
○柳車:
〈禮記喪大記及儀禮經傳通解續、文獻通考飾棺條,皆云:「君龍帷三、池、振容、黼荒火三、列黻三、列素錦褚加帷荒、纁紐六、齊五、采五、貝、魚躍拂池、纁戴六、纁披六。」今用此制,參酌制造,尺用營造尺。〉其制用轂二,〈鄕言桶木,外持輻,內受軸。〉長二尺五寸,徑二尺一寸,兩端以鐵帶之,兩輪徑各七尺。〈裹以牛皮,朱漆,以粉畫雲氣。〉軸一,長十三尺,中央方其徑九寸,兩端圓其徑六寸,皆以鐵帶之,其端各加大鐵環。轅二,長二十一尺五寸,廣四寸,厚七寸。前兩端施橫木一,長十二尺,廣厚各六寸,所謂衡也。後兩端刻龍頭,施五采。中央施橫木四,長五尺,廣四寸,厚二寸五分。橫木上爲車箱,其制前後左右,各施歸機一。〈前後長八尺,廣四寸,厚三寸,左右長十三尺七寸五分,廣厚上同。〉歸機四隅立短柱,〈長一尺,徑二寸〉短柱間立小柱,左右各三柱間施精板。車箱內四隅立柱,高四尺二寸五分。柱上施樑棟爲屋,覆以鴨靑段子,所謂鼈甲也。緣邊畫黑白黼文,所謂黼荒也。〈荒,蒙也。卽鼈甲也。〉中央畫爲火氣三行,又畫兩巳,相背爲三行,所謂火三列、黻三列也。次用椵木爲齊,〈齊者,臍之意,以當中而言。〉形圓如車之蓋,高三尺,徑二尺,餘施於鼈甲上當中,以五綵繒〈今用五色段子〉衣之列行相次。又連五色珠爲五行,各長一尺,絞絡齊上,所謂齊五綵五貝也。次用椵木,刻爲雲頭,施於荒邊四面,刻爲龍頭,施於四隅垂流蘇。次用白紵布爲帷,畫龍施於四面,所謂龍帷也。又織竹爲籠衣,以靑紵布掛於柳上荒邊三面爪端,以象宮室承霤,所謂三池也。〈諸侯闕後面,故三池也。〉次用靑黃繒十五幅〈今用柳靑綃〉爲容,長丈餘如幡,畫雉懸於池下,車行則幡動,所謂振容也。次鑄銅魚九,懸於池下,當振容間。〈每池三魚〉車行則魚跳躍,上拂於池,所謂魚躍拂池也。次用纁帛〈今用紅紬〉爲紐,以連上蓋與邊障相離處,兩旁各三,故凡六,所謂纁紐六也。用素錦爲屋,〈今用白綾〉象宮室置於荒下,高二尺八寸五分,廣三尺五寸,長九尺一寸,所謂素錦褚也。其內施褥席〈紫紬縇踏席地衣一,紫紬褥藍綃縇上席一,藍綃縇踏席一。〉次用纁帛〈今用紅紬〉爲戴,〈戴猶値也。〉所以繫棺著柳骨,使棺堅値也。棺之橫束有三,每一束兩邊各屈皮爲紐,令穿戴於紐繫柳骨,故六戴也。所謂纁戴六也。次用纁帛〈今用紅紬〉爲披,以一頭繫所連柳之戴之中,而出一頭於帷外,人牽之,每戴繫之,故亦六也。若牽車登高則引前以防軒車,適下則引後以防飜車,欹左則引右,欹右則引左,使不覆也。所謂纁披六也。
○輴:
〈代以肩輿〉用杠二,長各二十五尺,廣二寸五分,厚五寸。兩端圓其徑三寸,就中施橫木五,長四尺四寸,廣三寸,厚二寸。橫木上四面施欄干,欄干內四隅立柱,高三尺四寸,柱上加曲樑,飾以竹網,其上加鼈甲,鼈甲下四面垂柳靑綃甲帳。欄干之制如車箱,高五寸。其前後面各出戶,以備梓宮升降時開閉。將奉梓宮升輴則開後面,升訖閉之,以鐵鎖拘之。又以白紵布,從外四面堅結,將降輴升柳車,則開前面。
○返虞車一。用轂二,長一尺八寸,徑一尺四寸,兩端以鐵帶之,兩輪徑各六尺。軸一,長十尺,中央方其徑七寸,兩端圓其徑四寸,其端各加中鐵環。轅二,長各十五尺,廣三寸,厚六寸。前兩端施橫木一,長九尺,廣厚各四寸。後兩端刻爲龍頭,中央施橫木四,長五尺,廣四寸,厚二寸五分。橫木上施歸機爲車箱。〈如柳車之制〉車箱內四隅立柱,高三尺五寸。柱上施樑棟爲屋,覆以鴨靑段子,用椵木爲齊,朱其色,施於屋上當中,如柳車之齊而小。又以彩帛爲簾衣,施於屋四面。其下用厚紙,畫以花草,障三面。用朱簾垂前面,其內施褥席。〈紫紬縇踏席地衣一,藍綃縇踏席二,藍綃縇上席一,紅綾褥一。〉○返虞轝一。用杠二,長各十一尺,廣二寸,厚三寸。就中施橫木二,長各二尺三寸,橫木外兩杠施足各二,高各一尺。其上立柱,高各二尺八寸,廣厚各一寸五分。柱上加橫扃,扃上施椽爲屋,其形穹隆,覆以鴨靑綃,用椵木爲齊,朱其色,施於屋上當中。又用椵木刻爲雲頭簾衣,施於屋四面,刻爲鳳頭,施於四隅。其下用厚紙,畫以花草,障三面。用小朱簾,垂前面,其內施褥席。〈紫紬縇踏席地衣一,藍綃縇踏席半張,藍綃縇上席半張,紅綾褥一。〉諡冊寶腰轝一。其制與返虞轝同,但蓋用靑木緜,四面無障,其內施紫紬縇踏席地衣一。平時冊寶腰轝一,誥命腰轝一,哀冊腰轝一。其制竝與諡冊寶腰轝同。服玩腰轝一,其制與諡冊寶腰轝同,但蓋用靑布,四面用花草障子,其內施靑布縇白紋席地衣一。明器腰轝五,其制亦與服玩腰轝同。香亭子一,用杠二,長各十尺。就中施橫板,長一尺八寸。杠下施雲足,其上立柱四,高一尺五寸。柱上加橫扃,扃上施椽爲屋,如常時香亭子。載椁車一,其制如常時任載之車。方相氏車四,其制如常車而小,車上施小床。
○儀仗。吉仗:後殿大旗二,玄武旗一,靑陽繖二,紅陽繖一,假水精杖一,金鉞斧一,龍扇二,崔扇十,紅蓋二,鳳扇八,靑蓋二,金鼓各四,假金鉞斧四,假銀鉞斧四,平兜輦一,旌四,旄節四,罕一,畢一,靑陽繖二,假金斫子四,假銀斫子四,假銀交倚二,〈踏掌具〉金骨朶子六,銀骨朶子六,幢四,灌子一,盂子一,金粧刀二,銀粧刀二,君王千歲旗一,金鐙十,碧鳳旗二,哥舒棒十,鼓字旗一,金字旗一,駕龜仙人旗二,令字旗二,熊骨朶子六,豹骨朶子六,玄鶴旗一,白鶴旗一,龍馬旗二,天下太平旗一,角端旗二,三角旗二,白澤旗二,朱雀旗一,丁丑旗一,丁亥旗一,丁酉旗一,丁卯旗一,丁未旗一,丁巳旗一,朱雀旗一,靑龍旗一,白虎旗一,玄武旗一,黃龍旗一,紅門大旗二,紅蓋一。
凶杖:黼翣二,〈以木爲筐,如扇而方,兩角高,廣二尺,高二尺四寸,衣以白布。柄長五尺。畫黼文,黼形如斧,緣爲雲氣,皆畫以紫。〉黻翣二,〈其制如黼翣,畫黻,黻形兩巳相背。緣上同。〉畫翣二,〈其制皆上同,畫以雲氣。〉羽葆一,〈文獻通考云:「以鳥羽注於柄頭如蓋,謂之羽葆。」葆,謂蓋也。今以白羽爲之,而白其柄。〉靑繡鞍馬十,紫繡鞍馬十,竹散馬二,方相氏四。〈黃金四目,蒙熊皮冠,玄衣朱裳。升車執戈揚輴。〉燈燭:白燭籠二,靑燭籠二,紅燭籠二,望燭五百,火鐵籠四十,炬火五百。挽詞五十五道。喪帷白紵布帳三,〈內官所入〉白正布帳四,〈宮人所入〉玉冊、諡冊四十八簡,哀冊八十四簡,皆書而刻之。簡長六寸,廣七分,厚四分。〈尺用布帛尺〉以紅眞絲貫而編之,以錦線爲純緣,裹以紅綃袱,各納于函。函以木爲之,漆其外內,塗以黃綾,鏁匙全,外裹以紅綃袱。返虞虞主一,〈用桑木,長一尺,方五寸,上頂徑一十八分,上下四方通孔,徑九分。玄漆匱,其匱底蓋方。底自下而上,蓋從上而與底齊,依杜氏通典及本國宗廟神主體制製造。尺用朱文公釋奠儀式內造禮器尺。〉匱一,〈用木爲之,其制見上。紅綾座子及外裹紅綃袱具。〉浴主盤匜拭巾,〈用白細紵布〉藏魂帛函。〈代用土藤箱子,外裹以紅綃袱。〉右虞主,先期依式製造,發引前一日,奉常寺官員以引路四人前導,陪進殯殿門外,殿官奉安于魂帛之後。至發引日,奉詣山陵。
9月7日
○辛酉,上率百官,詣廣孝殿,行再虞祭,還廬次。
9月8日
○壬戌,太白晝見。
○上率百官,詣廣孝殿,行三虞祭,還廬次。
○上慮豪勢之家縱牛馬害人田禾,命司僕官吏,往視田野,其放牛馬躪損禾穀者,勿問其主姓名,令兵曹分給各驛。
9月9日
○癸亥,平安道敬差官尹惇還啓:「本道四十四邑飢民四萬五百名。」
○欽問起居使通事崔雲回自京師言:「皇太子傳令旨云:『爾王至誠事大,以善馬禮物,遠問起居,予甚喜之,還將此意啓爾王。汝宰相勞於遠道,勿以爲勞。』」
9月10日
○甲子,太白晝見。
○上率百官,詣廣孝殿,行四虞祭,還廬次。
○飢民至京中者絡繹行乞於市,命設救療所於興福寺,設粥飮以給之,使副正尹誠之、僧坦宣掌其事,全活甚衆。
○傳旨曰:「孝寧大君??[1]、敬寧君??、恭寧君?輪次入直廣孝殿,若有故則淸平府院君李伯剛、平壤君趙大臨、益平府院君石根、宜山君南暉、義平君元生、順平君群生以次入直。」
9月12日
○丙寅,上率百官,詣廣孝殿,行五虞祭,還廬次。
○對馬島守護宗彦六及其母遣使獻土宜。參贊許稠啓:「宜厚待其使,優其答賜。」從之。
○承政院啓:「近日將御昌德宮,請於宮內禳謝。」不允。趙末生、金益精固請,亦不允。
9月14日
○戊辰,上率百官,詣廣孝殿,行六虞祭,還廬次。
○李原遣舍人鄭旅啓:「箭串牧場養馬等,夜則入京,縱其馬於穀田。」上命囚養馬于獄。又慮諸牧場養馬不謹牧養,縱使散逸,損傷禾穀,分遣兵曹郞吏于衿川、留後司、江華,檢察以聞。
○禮曹啓拜獻陵儀、廣孝殿朔望親享儀、攝行儀。
拜陵儀曰:
前一日,忠扈衛設大次於陵所近地,量設小次於陵室之側,侍臣次於大次之前,文左武右,陪祭宗室以下文武群官次又於大次之前,隨地之宜。陵司率其屬,掃除陵室,設饌幔於陵所近地。校書官員以祝版奉進,近侍傳奉以進,殿下署訖,近臣奉出附攸司。通禮門設殿下版位於陵室東南,西向,設亞獻官、終獻官位於殿下版位之後,西向,設宗室以下文武群官位於神道左右,中心爲頭,異位重行,俱北向。〈宗室於道西,在前行〉其日未行事前,陵司掃除陵室。典祀官、陵司率其屬,入奠祝版於靈座之右,設香爐、香合幷燭於靈座前,次設祭器,實饌具,設尊於戶外之左。其日未明一刻,車駕出宮,至大次。書雲觀報時,通禮門分引宗室以下文武群官入就位。奉禮郞引亞獻官〈若王世子亞獻則知通禮引〉終獻官入就位。判通禮啓外辦,導殿下至版位西向立,判通禮啓請四拜,殿下四拜。通贊曰四拜,在位者皆四拜。判通禮導殿下,升自東階,詣尊所西向立,執尊者酌酒,近侍二人以盞受酒。判通禮導殿下,入詣靈座前北向立,啓請跪,近侍一人奉香合跪進,近侍一人奉香爐跪進,判通禮啓請三上香,近侍奠爐于案。〈進香在東西向,奠爐在西東向。進盞、奠盞準此。〉近侍奉盞跪進,判通禮啓請執盞獻盞,以盞授近侍,奠于靈座前。又近侍以副盞跪進,判通禮啓請執盞獻盞,以盞授近侍,奠于王后神座前。判通禮啓請俛伏興小退跪,大祝進靈座之右,東向跪,讀祝文訖,判通禮啓請俛伏興再拜,導殿下出戶,降自東階復位。奉禮郞引亞獻官,升自東階,詣尊所西向立,執尊者酌酒,執事者二人以盞受酒。奉禮郞引亞獻官,入詣靈座前北向立,奉禮郞贊跪,執事者以盞授亞獻官,亞獻官執盞獻盞,以盞授執事者,奠于靈座前。又執事者以副盞授亞獻官,亞獻官執盞獻盞,以盞授執事者,奠于王后神座前。奉禮郞贊俛伏興小退再拜,引降復位。奉禮郞引終獻官,行禮如亞獻儀,引降復位。判通禮啓請四拜,殿下四拜。通贊曰四拜,在位者皆四拜。判通禮導殿下還大次,奉禮郞引亞獻官、終獻官出,通禮門分引宗室以下文武群官以次出。典祀官、陵司帥其屬,撤禮饌,祝版瘞於坎,車駕還宮。
○廣孝殿朔望儀曰:
前期,通禮門設殿下版位於東階東南,西向,設亞獻官、終獻官位於殿下版位之後近南,西向北上,設宗室以下文武群官位於外庭,文東武西,中心爲頭,異位重行,俱北向,〈宗室於道西,在前行〉設監察位二於東西班後,北向,書吏各陪其後。典祀官、殿司各帥其屬,入奠祝版於靈座之右,設香爐、香合幷燭於靈座前,次設祭器實饌具,設尊於戶外之左。時至,諸享官及陪祭群官皆就殿門外。判通禮導殿下乘輿以出,權就齋殿,通禮門分引宗室以下文武群官入就位,奉禮郞引亞獻官〈若王世子亞獻則知通禮引〉終獻官入就位。大祝開匱,捧出虞主〈練祭後,稱大王神主。〉設於座,覆以白紵巾。宮闈令開匱,奉出王后神主設於座,覆以靑紵巾。判通禮啓外辦,導殿下至版位西向立,啓請四拜,殿下四拜。通贊曰四拜,在位者皆四拜。判通禮導殿下,升自東階,詣尊所西向立,執尊者酌酒,近侍二人以盞受酒。判通禮導殿下,入詣靈座前北向立,啓請跪,近侍一人奉香合跪進,近侍一人奉香爐跪進,判通禮啓請三上香,近侍奠爐于案。〈進香在東西向,奠爐在西東向。進盞、奠盞準此。〉近侍奉盞跪進,判通禮啓請執盞獻盞,以盞授近侍,奠于靈座前。又近侍以副盞跪進,判通禮啓請執盞獻盞,以盞授近侍,奠于王后神座前。判通禮啓請俛伏興小退跪,大祝進靈座之右,東向跪,讀祝文訖,啓請俛伏興再拜,導殿下出戶,降自東階復位。奉禮郞引亞獻官升自東階,詣尊所西向立,執尊者酌酒,執事者二人以盞受酒。奉禮郞引亞獻官,入詣靈座前北向立,贊跪,執事者以盞授亞獻官,亞獻官執盞獻盞,以盞授執事者,奠于靈座前。又執事者以副盞授亞獻官,亞獻官執盞獻盞,以盞授執事者,奠于王后神座前。奉禮郞贊俛伏興小退再拜,引降復位。奉禮郞引終獻官,行禮如亞獻儀,引降復位。判通禮啓請四拜,殿下四拜。通贊曰四拜,在位者皆四拜。判通禮跪啓禮畢,導殿下還齋殿,奉禮郞引亞獻官、終獻官出,通禮門分引宗室以下文武群官以次出。大祝、宮闈令納主如儀,典祀官帥其屬,撤禮饌,祝版瘞於坎。
○其攝行儀曰:
前期,有司設獻官位於東階東南,西向,執事者位於其後稍南,重行西向北上,監察位於殿庭之南近東,西向。書吏陪其後。謁者、贊者位於東階西南,西向北上。典祀官、殿司各率其屬,入奠祝版於靈座之右,設香爐香合幷燭於靈座前,次設祭器,實饌具,設尊於戶外之左。時至,獻官以下,皆就殿門外。謁者贊者先就殿庭拜位,北向西上,四拜訖就位。謁者引監察及典祀官、諸執事入就拜位,重行北向西上。立定,贊者曰四拜,監察以下皆四拜訖各就位。大祝開匱,奉出虞主〈練祭後,稱大王神主。〉設於座,覆以白紵巾。宮闈令開匱,奉出王后神主設於座,覆以靑紵巾。謁者引獻官入就位西向立,贊者曰四拜,獻官四拜,謁者引獻官,升自東階,詣尊所西向立,執尊者酌酒,執事者二人以盞受酒。謁者引獻官,入詣靈座前北向立,贊跪,執事者一人奉香合,執事者一人奉香爐,謁者贊三上香,執事者奠爐于案。〈奉香在獻官之右,奠爐在獻官之左。授盞、奠盞準此。〉執事者以盞授獻官,獻官執盞獻盞,以盞授執事者,奠于靈座前。又執事者以副盞授獻官,獻官執盞獻盞,以盞授執事者,奠于王后神座前。謁者贊俛伏興小退跪,大祝進靈座之右,東向跪,讀祝文訖,謁者贊俛伏興再拜,引出戶,降自東階復位。小頃,謁者引獻官,升自東階,詣尊所西向立,執尊者酌酒,執事者二人以盞受酒。謁者引獻官,入詣靈座前北向立,贊跪,執事者以盞授獻官,獻官執盞獻盞,以盞授執事者,奠于靈座前。又執事者以副盞授獻官,獻官執盞獻盞,以盞授執事者,奠于王后神座前,贊俛伏興小退再拜,引降復位。小頃,謁者引獻官,行終獻禮,如亞獻儀,引降復位。贊者曰:「四拜。」獻官四拜,謁者引出。謁者引監察及典祀官、諸執事,俱復拜位,贊者曰四拜,監察以下皆四拜,謁者以次引出。大祝、宮闈令納主如儀,謁者、贊者就拜位四拜而出。典祀官帥其屬,撤禮饌,祝版瘞於坎。
9月15日
○己巳,上率百官,詣廣孝殿,行望祭,還廬次。
○禮曹啓:「三年內各品除授謝恩,用白衣、烏紗帽、黑角帶。外方使臣、守令拜箋及迎命,亦用白衣、烏紗帽、黑角帶。」從之。
○禮曹啓:「廣孝殿直及獻陵直,卒哭後入番服衰服,出番釋服。」從之。
○禮曹啓卒哭儀曰:
前期,通禮門設殿下版位於東階東南,西向,設亞獻官、終獻官位於殿下版位之後近南,西向北上,執事者位於其後,異位重行,俱西向北上,設執禮位於東階西南,西向,謁者、贊者、贊引在南小退,俱西向北上,〈若內庭窄狹,則設贊者位於外庭東階西南,西向。〉設宗室以下文武群官位於外庭,文東武西,中心爲頭,異位重行,俱北向,〈宗室於道西,在前行〉設監察位二於東西班後北向,書吏陪其後。典祀官帥其屬,入奠祝版於靈座之右,〈有坫〉陳幣篚二於尊所,設香爐、香合幷燭於靈座前,次設祭器,實饌具,設尊於戶外之左,〈玄酒在西〉皆加酌冪,北向西上,設洗於東階東南,北向,〈盥洗在東,爵洗在西,有盤匜。〉罍在洗東加勺,篚在西南,肆實以巾;〈若爵洗之篚則又實以爵〉亞終獻洗又於東南北向,〈盥洗在東,爵洗在西。若王世子亞獻則別設洗於終獻洗之西,有盤匜。〉罍在洗東加勺,篚在洗西南,肆實以巾,〈若爵洗之篚則又實以爵〉設諸執事盥洗於亞終獻洗東南,北向。時至,典祀官帥其屬,入饌具畢,諸享官及陪祭群官皆就殿門外。執禮帥謁者、贊者、贊引先就殿庭拜位,重行北向,西上四拜各就位。贊引引典祀官、大祝、齋郞入就殿庭拜位。立定,執禮曰四拜,〈凡執禮有辭,贊者傳喝。〉典祀官以下皆四拜。贊引引諸執事,詣盥洗位盥帨訖,各就位。判通禮導殿下,詣齋殿卽座,通禮門分引陪祭宗室以下文武群官入就位。謁者引亞獻官、〈若王世子亞獻則知通禮引〉終獻官入就位。大祝開匱,奉出虞主,設於座,覆以白紵布,宮闈令開匱,奉出王后神主,設於座,覆以靑紵布。〈虞主在西〉執事者詣爵洗位,洗瓚拭瓚,洗爵拭爵,置於篚,奉詣尊所,置於坫上。禮曹判書進當齋殿前跪,啓請行禮,啓訖俛伏興。判通禮導殿下出齋殿,詣版位西向立,判通禮啓請四拜哭,殿下四拜哭盡哀。執禮曰衆官四拜哭,在位者皆四拜哭盡哀。〈先拜者不拜〉判通禮導殿下,詣盥洗位北向立,內侍跪,取匜興沃水,又內侍跪,取盤承水,殿下盥手。內侍跪,取巾於篚以進,殿下帨手訖,內侍受巾奠於篚。判通禮導殿下,升自東階,〈近侍、內侍從升〉詣尊所西向立,執尊者擧羃酌鬱鬯,近侍以瓚受酒。判通禮導殿下,入詣靈座前北向立,啓請跪,近侍一人奉香合跪進,一人奉香爐跪進,判通禮啓請三上香,近侍奠爐于案。近侍以瓚跪進,判通禮啓請執瓚灌地訖,以瓚授近侍,近侍以授大祝。近侍一人以幣篚跪進,判通禮啓請執幣獻幣,以幣授近侍,奠于靈座前。〈進香、進瓚、進幣皆在東西向,奠爐、受瓚、奠幣皆在西東向。進爵、奠爵準此。〉又近侍一人以幣篚跪進,判通禮啓請執幣獻幣,以幣授近侍,奠于王后神座前。判通禮啓請俛伏興,小退再拜哭,導殿下出戶,降自東階復位。小頃,判通禮導殿下,升自東階,詣尊所西向立,執尊者擧羃酌酒,近侍二人以爵受酒。判通禮導殿下,入詣靈座前北向立,啓請跪,近侍捧爵跪進,判通禮啓請執爵獻爵,以爵授近侍,奠于靈座前。又近侍以副爵跪進,判通禮啓請執爵獻爵,以爵授近侍,奠于王后神座前。判通禮啓請俛伏興小退跪,大祝進靈座之右,東向跪,讀祝文訖,判通禮啓請俛伏興再拜哭,導殿下出戶降復位。謁者引亞獻官,詣盥洗位北向立,盥手帨手訖,謁者引亞獻官,升自東階,詣尊所西向立,執尊者擧羃酌酒,執事者二人以爵受酒。謁者引亞獻官入詣靈座前北向立,贊跪,執事者以爵授亞獻官,亞獻官執爵獻爵,以爵授執事者,奠于靈座前。又執事者以副爵授亞獻官,亞獻官執爵獻爵,以爵授執事者,奠于王后神座前。謁者贊俛伏興小退,再拜哭,引降復位。謁者引終獻官,行禮如亞獻儀,引降復位。判通禮啓請四拜哭,殿下四拜哭盡哀。執禮曰衆官四拜哭,在位者皆四拜哭盡哀。禮曹判書跪啓禮畢,啓訖俛伏興,判通禮導殿下還齋殿。謁者引亞獻官、終獻官出,通禮門分引群官以次出。贊引引典祀官以下諸執事,俱復拜位。立定,執禮曰四拜,典祀官以下諸執事皆四拜,贊引以次引出。大祝、宮闈令納主如儀,執禮帥謁者、贊者、贊引就拜位,四拜而出。典祀官帥其屬,撤禮饌,祝幣瘞於坎。群官移班近東,班首進名奉慰。
9月16日
○庚午,上率百官,詣廣孝殿,行七虞祭。
○移御昌德宮,從群臣之請也。
9月17日
○辛未,禮曹啓:「元敬王太后卒哭祭祝,稱哀子,今考《儀禮》《經傳通解續》云:『祭稱孝子孝孫,喪稱哀子哀孫。』注云:『祭,吉祭也,謂自卒哭以後祭也。吉則申孝子心,故稱孝。喪謂自虞以前祭也。哀痛未申,所以稱哀。』卒哭以後祭祝,皆稱孝子。」從之。
○禮曹啓:「卒哭後三年內,凡干喪事,用素陽繖、白杖,常時則用靑陽繖、烏杖。」命靑繖扇、烏杖用於拜表時。
9月18日
○壬申,太白晝見。
○上率百官,詣廣孝殿,行卒哭祭,始薦肉膳。上還宮,權免喪服,着白衣、烏紗帽、黑角帶,百官亦如之。凡啓事及口傳王旨,竝復舊制。
○禮曹啓:「廣孝殿、獻陵外永寧殿、宗廟、社稷、啓聖殿、文昭殿、穆淸殿、濬源殿及諸陵傳香時,殿下服常服黑帶,獻官諸執事,亦着常服黑帶受香。」從之。
○傳旨曰:「文昭、廣孝殿供上肉膳,諸道趁節進于司饔房。」
9月19日
○癸酉,上始以素服視事於便殿,政府、功臣、臺諫、摠制亦入啓事。
○大護軍庾彦剛伏誅。彦剛素寒微,性粗鄙。太宗女淑眞翁主在孩提,避病在外,彦剛家婢往乳之,因以爲收養,彦剛寅緣得至大護軍。翁主適日城君鄭孝全於彦剛家,及太宗薨,彦剛以爲無復可托,遂疎孝全,屢言不可同居,迫之欲使異居,接對言辭又不恭。一日,孝全不食垂泣而出,上聞之,下義禁府鞫之,以背恩忘德,情攝不忠斬之。
○始用酒。
○副司正崔流詐稱永興伯之孫,下義禁府杖流。
9月20日
○甲戌,鵬鳴于內園,設解怪祭。
9月21日
○乙亥,太白晝見,金、木二星相犯。
○御便殿視事。
○欽問起居使韓長壽回自京師言:「帝在漠北,禮部承皇太子令旨令還。」且言:「聖駕從近還都。」
○星山府院君李稷、左議政李原、兵曹判書趙末生、工曹判書崔閏德、都摠制朴齡、禮曹參判李孟畇、吏曹參判元肅等請曰:「卒哭之後,猶御素膳,聖體瘦黑,群臣望見,莫不驚駭。且殿下平昔非肉未能進膳,今素膳已久,恐生疾病。昔元敬王太后之喪,太宗勸肉膳曰:『主上一身,係宗社安危,不得自專。』臣等今日之請,亦爲宗社生民也。」上曰:「居喪食肉,於禮何?卿等以我爲不習蔬食,恐生疾病耳。予今無病,豈可犯禮?僧常蔬食,尙有豐肥者,予獨不能蔬食乎?卿等其勿復言。」俄而曰:「太祖之喪,易月後有百官食肉之命。今欲令百官食肉如何?」趙末生曰:「上之一身,係宗社生靈,尙且素膳,況群臣之無病者乎?老且病者,食之可也。」從之。
○命戶書曰:「今當歲歉,各司納貢物,已令蠲減。然於抽斂之際,恐或病民,其令各官毋得剩取絲毫。」
9月23日
○丁丑,太白晝見。
○京畿海道察訪尹得民捕倭船一隻於全羅道,斬首一級,遣其卒安恭瑞告捷,賜恭瑞衣一襲,遣成均直講權克和,齎宣醞勞之,且賜衣服。
9月24日
○戊寅,忠淸道靑山縣監卓祉,方國喪,聚婦於隣邑,宴樂無異平日。觀察使李種善聞而鞫之,祉憤怨,移書責檢律曰:「君喪豈等於父喪?蒼天蒼天,我罪伊何?」種善具狀以啓,下義禁府鞫之,罪當死,上原之,杖百,籍沒家産,妻子爲孥。
○嫌眞兀狄哈巨乙加介率兵百餘,侵慶源府,殺二人、射一人。
9月25日
○己卯,以趙氏爲義貞宮主,賚之女也。李氏爲惠順宮主,云老之女也。初,上令金益精議于李原曰:「趙氏,嘉禮色所選,欲封嬪如何?」原曰:「趙氏不成禮,不宜封嬪。」上然之。趙大臨爲平壤府院君,許稠吏曹判書,李之剛戶曹判書,金汝知禮曹判書,卓愼議政府參贊,朴光衍、權蔓中軍摠制,李隨藝文館提學,趙菑左軍同知摠制,仍爲全羅道水軍都按撫處置使,趙賚右軍同知摠制,徐彌性司憲執義,裵閏司憲掌令,鄭甲孫司諫院左正言,李興發忠淸道兵馬都節制使,玄貴命慶尙道兵馬都節制使,朴矩慶尙左道水軍都按撫處置使,文貴全羅道兵馬都節制使,盧原湜判黃州牧事,金自知判原州牧事,崔詢判春川都護府事,崔蠲判安邊都護府事,李尙興判慶源都護府事。愼以嘉善藝文提學,超拜資憲,辭曰:「臣以不才,累蒙上恩,位至二品,略無絲毫之補,今又超遷宰輔之任,必得曠官之誚。」上不允。愼恬靜有守,悃愊無華,學問精微,動止有度,常居賓師之位,上知其賢而甄異之。賚以義貞宮主之父,由上護軍拜嘉善。菑以捕倭之功,遷同知摠制。麾下前同正鄭崇立爲司直,前千戶朴賢祐、金得明爲威勇將軍。又以軍功,一等船軍於下番甲士加一等除授,曾受功牌鹽干,拜海領隊長。二等船軍於海領,陞一等除授,曾受功牌鹽干,拜海領隊副。無功牌者,給功牌三等,各賜米四石、緜布三匹。又以尹得民爲上護軍以賞之。
○改供正庫爲?官署,永寧縣爲永綏縣。嫌於恭靖王諡及永寧殿號也。
9月26日
○庚辰,禮曹啓:「三年內凡大小祭行事官,受誓戒散齋者,勿令參廣孝殿祭。」從之,蓋以不可着衰服也。
9月27日
○辛巳,視事。命同副代言郭存中,同義禁府鞫申浩等之罪。
○司憲府上疏曰:
罰以懲惡,有國之常典,不可廢也。庾彦剛以頑鄙庸陋,幸得夤緣,保養翁主,蒙太上殿下包容之仁,累遷美官,殊被恩私,身雖糜粉,莫報萬一。乃於太上賓天臣庶崩心之日,曾不痛悼,使氣狂言,離絶翁主,迫脅異居,其慢上不忠,莫甚於此,未可輕議。殿下特從寬典,斷不以律,止誅其身,殊非懲惡之義也。乞將妻子依律施行,以慰輿望。
命籍沒家産,妻子爲孥。
9月28日
○壬午,視事。命吏曹判書許稠曰:「吏曹每當除授之日,或因急迫,未暇精選。今後堂上、郞廳同議,預加揀選,封緘藏置,當敍用時,啓聞施行。」命兵曹判書趙末生曰:「今後入直摠制勤慢,兵曹不待啓聞檢察,以爲恒式。」
○禮曹啓:「國喪三年內,宗廟大享誓戒時,獻官諸執事服色,依元敬王太后喪制,用常服、黑帶。」從之。
○慶尙道觀察使啓:「永登浦萬戶金得生竊軍須雜物入己,又給子壻與所愛妓。」命杖百、罷職。
9月29日
○癸未,視事。
○禮曹啓卒哭後廣孝殿朔望及有名日別祭親享儀曰:
前期,通禮門設殿下版位於東階東南,西向,設亞獻官、終獻官位於殿下版位之後近南,西向北上,設宗室以下文武群官位於外庭,文東武西,中心爲頭,異位重行,俱北向,〈宗室於道西,在前行〉設監察位二於東西班後,北向,書吏各陪其後。典祀官、殿司各帥其屬,入設祝版於靈座之右,設香爐、香合幷燭於靈座前,次設祭器實饌具,設尊於戶外之左。時至,諸享官及陪祭群官皆就殿門外。判通禮導殿下,乘輿以出,權就齋殿。通禮門分引宗室以下文武群官入就位,奉禮郞引亞獻官、〈若王世子亞獻,則知通禮引。〉終獻官入就位。大祝開匱,捧出虞主,〈練祭後稱大王神主。〉設於座,覆以白紵巾。宮闈令開匱,捧出王后神主,設於座,覆以靑紵巾。判通禮啓外辦,導殿下,至版位西向立,啓請四拜,殿下四拜。通贊曰四拜,在位者皆四拜。判通禮導殿下,升自東階,詣尊所西向立,執尊者酌酒,近侍二人以盞受酒。判通禮導殿下,入詣靈座前北向立,啓請跪,近侍一人奉香合跪進,近侍一人奉香爐跪進,判通禮啓請三上香,近侍奠爐于案。〈進香在東西向,奠爐在西東向。進盞、奠盞準此。〉近侍奉盞跪進,判通禮啓請執盞獻盞,以盞授近侍,奠于靈座前。又近侍以副盞跪進,判通禮啓請執盞獻盞,以盞授近侍,奠于王后神座前。判通禮啓請俛伏興小退跪,大祝進靈座之右,東向跪,讀祝文訖,啓請俛伏興再拜,導殿下出戶,降自東階復位。奉禮郞引亞獻官,升自東階,詣尊所西向立,執尊者酌酒,執事者二人以盞受酒。奉禮郞引亞獻官,入詣靈座前北向立,贊跪,執事者以盞授亞獻官,亞獻官執盞獻盞,以盞授執事者,奠于靈座前。又執事者以副盞授亞獻官,亞獻官執盞獻盞,以盞授執事者,奠于王后神座前,奉禮郞贊俛伏興小退再拜,引降復位。奉禮郞引終獻官,行禮如亞獻儀,引降復位。判通禮啓請四拜,殿下四拜。通贊曰四拜,在位者皆四拜。判通禮跪啓禮畢,導殿下還齋殿,奉禮郞引亞獻官、終獻官出,通禮門分引宗室以下文武群官以次出。大祝、宮闈令納主如儀,典祀官率其屬,徹禮饌,祝版瘞於坎。
○其攝事儀曰:
前期,有司設獻官位於東階東南,西向,執事者位於其後稍南,重行西向,北上,監察位於殿庭之南近東,西向,書吏陪其後,謁者、贊者位於東階西南,西向北上。典祀官、殿司官各帥其屬,入奠祝版於靈座之右,設香爐、香合幷燭於靈座前,次設祭器,實饌具,設尊於戶外之左。時至,獻官以下皆就殿門外。謁者、贊者先就殿庭拜位,北向西上,四拜訖就位。謁者引監察及典祀官、諸執事入就拜位,重行北向西上。立定,贊者曰四拜,監察以下皆四拜訖各就位。大祝開匱,捧出虞主〈練祭後稱大王神主。〉設於座,覆以白紵巾。宮闈令開匱,捧出王后神主,設於座,覆以靑紵巾。謁者引獻官,入就位西向立。贊者曰四拜,獻官四拜。謁者引獻官,升自東階,詣尊所西向立,執尊者酌酒,執事者二人以盞受酒。謁者引獻官,入詣靈座前北向立,贊跪,執事者一人奉香合,執事者一人奉香爐,謁者贊三上香,執事者奠爐于案。〈奉香在獻官之右,奠爐在獻官之左。受盞、奠盞準此。〉執事者以盞授獻官,獻官執盞獻盞,以盞授執事者,奠于靈座前。又執事者以副盞授獻官,獻官執盞獻盞,以盞授執事者,奠于王后神座前。謁者贊俛伏興小退跪,大祝進靈座之右,東向跪,讀祝文訖,謁者贊俛伏興再拜,引出戶,降自東階復位。小頃,謁者引獻官,升自東階,詣尊所西向立,執尊者酌酒,執事者二人以盞受酒。謁者引獻官,入詣靈座前北向立,贊跪,執事者以盞授獻官,獻官執盞獻盞,以盞授執事者,奠于靈座前。又執事者以副盞授獻官,獻官執盞獻盞,以盞授執事者,奠于王后神座前,贊俛伏興小退再拜,引降復位。小頃,謁者引獻官,行終獻禮如亞獻儀,引降復位。贊者曰四拜,獻官四拜,謁者引出。謁者引監察及典祀官、諸執事,俱復拜位,贊者曰四拜,監察以下皆四拜,謁者以次引出。大祝、宮闈令納主如儀,謁者、贊者就拜位,四拜而出,典祀官帥其屬,撤禮饌,祝版瘞於坎。
9月30日
○甲申,上親傳宗廟及諸處朔祭香祝。
〈世宗莊憲大王實錄卷第十七〉
冬十月
10月1日
○乙酉朔,上詣廣孝殿,率群臣行朔祭。
○禮曹啓:「凡出入宮門,着紗帽及有角頭巾者外,三軍甲士、隊長、隊副及闕內有差備公私男女,皆給信符,宮人本家人口各一人給信符,各司吏典、權知直長、諸員,量其所屬衙門事務繁簡,定其多小,亦給信符,闕內諸司吏典、使令,依元數給符,入直大小人員鋪蓋齎持奴子各一名給符,守門人竝皆按省,乃許出入。外方進膳及持文書來者、以事告于承政院者,守門人告承政院,而後許令出入。凡闕內各司吏典、使令及有差備受信符者,各止其所,如有無故橫行,兵曹糾察。信符體制,用木二寸,一面書所屬衙門,一面烙印曰信符,令兵曹造作。各品詣闕時根隨人數,一依《元典》,前銜二品以上及有官守前銜四品以上根隨者,皆給信符,其應內召微賤者亦以信符,違者,兵曹考察科罪。兵曹預藏閑符若干,當其內宴及朝廷使臣迎接趨事各司人,量宜給之,事過卽收。」從之。
10月2日
○丙戌,大霧四日。
○視事。
○以申浩年老,贖杖一百,配蔚山,奪金龍奇職牒,惟李蕆以拂拭梓宮之時覺察,改奉安得免。導梓宮官攝判通禮門事金淇、舁梓宮官護軍趙理,皆杖一百,奪職牒。
○禮曹啓:「東西活人院及京中汗蒸所僧人不問病證,竝令汗之,往往致人於死。今置汗蒸所門外一處、京中一處,令典醫監、惠民局、濟生院醫員,每一處二人差定,胗其病候,可汗者汗之。其不詳察,以致傷人,則醫員、僧人竝皆論罪。」從之,仍命東西活人院及京中汗蒸所仍舊。
○前護軍金仁伏誅。初,內贍寺奴斤萬詐稱王親及元從功臣,仁與之相應,詐爲太宗設齋,橫行州郡,多所乞索,以濟其欲,且詐傳內旨于觀察使。捕得皆伏誅。
○兀良哈二百餘人寇慶源府,僉節制使田時貴率衆擊走之,斬一級。
○禮曹啓:「太宗聖德神功文武光孝大王隆功盛德,前古罕有。乞於獻陵立碑,以示萬世。」從之。後謂近侍曰:「人君功德,備載於史,不必立碑。且古無陵側立碑之法,然健元陵已立碑,今亦立之可也。」
○下旨:「今年禾穀不稔,將來可慮,祭享供上、使臣支應外,中外用酒,一皆禁斷。」
○有民升通者病臥,其姪卜來與僧志玄同謀,燒殺之,命皆處斬。
○禮曹啓四時及臘親享廣孝殿儀曰:
前期,通禮門設殿下版位於東階東南,西向,設亞獻官、終獻官位於殿下版位之後近南,西向北上,執事者位於其後,異位重行,俱西向北上,設執禮位於東階西南,西向,謁者、贊者、贊引在南少退,俱西向北上,〈若內庭窄狹則設贊者位於外庭東階西南,西向。〉設宗室以下文武群官位於外庭,文東武西,中心爲頭,異位重行,俱北向,〈宗室於道西,在前行〉設監察位二於東西班後,北向,書吏各陪其後。典祀官、殿司各帥其屬,入奠祝版於靈座之右,〈有坫〉陳幣篚二於尊所,設香爐、香合幷燭於靈座前,次設祭器,實饌具,設尊於戶外之左,〈玄酒在西〉皆加勺羃,北向西上,設洗於東階東南,北向,〈盥洗在東,爵洗在西,有槃匜。〉罍在洗東加勺,篚在洗西南,肆實以巾,〈若爵洗之篚則又實以瓚爵〉亞終獻洗又於東南北向,〈盥洗在東,爵洗在西。若王世子亞獻,則別設洗於終獻洗之西,有槃匜。〉罍在洗東加勺,篚在洗西南,肆實以巾,〈若爵洗之篚則又實以爵〉設諸執事盥洗於亞終獻洗東南北向。時至,典祀官、殿司各帥其屬,入實饌具畢,諸享官及陪祭群官,皆就殿門外。判通禮導殿下,乘輿以出,權就齋殿。執禮帥謁者、贊者、贊引先就殿庭拜位,重行北向,西上四拜,各就位,贊引引典祀官、大祝、齋郞入就殿庭拜位。立定,執禮曰四拜,〈凡執禮有辭,贊者皆傳唱。〉典祀官以下皆四拜。贊引引諸執事,詣盥洗位盥帨訖,各就位,通禮門分引宗室以下文武群官入就位,謁者引亞獻官、〈若王世子亞獻則知通禮引〉終獻官入就位。大祝開匱,捧出虞主〈練祭後稱大王神主。〉設於座,覆以白紵巾。宮闈令開匱,捧出王后神主,設於座,覆以靑紵巾。〈虞主在西〉執事者洗瓚拭瓚,洗爵拭爵,置於篚,奉詣尊所,置於坫上。禮曹判書進當齋殿前跪,啓請行禮,啓訖俛伏興。判通禮導殿下,出詣版位西向立,判通禮啓請四拜,殿下四拜。執禮曰四拜,在位者皆四拜。〈先拜者不拜〉判通禮導殿下,詣盥洗位北向立,內侍跪,取匜興沃水,又內侍跪,取盤承水,殿下盥手。內侍跪,取巾於篚以進,殿下帨手訖,內侍受巾奠於篚。判通禮導殿下升自東階,〈近侍、內侍從升〉詣尊所西向立,執尊者擧羃酌鬱鬯,近侍以瓚受酒。判通禮導殿下,入詣靈座前北向立,啓請跪,近侍一人奉香合跪進,近侍一人奉香爐跪進,判通禮啓請三上香,近侍奠爐于案。近侍以瓚跪進,判通禮啓請執瓚灌地訖,以瓚授近侍,近侍受以授大祝。近侍一人以幣篚跪進,判通禮啓請執幣獻幣,以幣授近侍,奠于靈座前。〈凡進香、進瓚、進幣皆在東西向,奠爐、受瓚、奠幣皆在西東向。進爵、奠爵準此。〉又近侍一人以幣篚跪進,判通禮啓請執幣獻幣,以幣授近侍,奠于王后神座前,判通禮啓請俛伏興小退再拜,導殿下出戶,降自東階復位。小頃,判通禮導殿下,升自東階,詣尊所西向立,執尊者擧羃酌酒,近侍二人以爵受酒。判通禮導殿下,入詣靈座前北向立,啓請跪,近侍一人以爵跪進,判通禮啓請執爵獻爵,以爵授近侍,奠于靈座前。又近侍一人以副爵跪進,判通禮啓請執爵獻爵,以爵授近侍,奠于王后神座前。判通禮啓請俛伏興小退北向跪,大祝進靈座之右,東向跪,讀祝文訖,判通禮啓請俛伏興再拜,導殿下降復位。謁者引亞獻官,詣盥洗位北向立,盥洗訖,謁者引亞獻官,升自東階,詣尊所西向立,執尊者擧羃酌酒,執事者二人以爵受酒。謁者引亞獻官,入詣靈座前北向立,贊跪,執事者一人以爵授亞獻官,亞獻官執爵獻爵,以爵授執事者,奠于靈座前。又執事者一人以副爵授亞獻官,亞獻官執爵獻爵,以爵授執事者,奠于王后神座前。謁者贊俛伏興小退再拜,引出戶降復位。謁者引終獻官,行禮如亞獻儀,引降復位。判通禮啓請四拜,殿下四拜。執禮曰四拜,在位者皆四拜訖,禮曹判書跪啓禮畢,啓訖俛伏興。判通禮導殿下還齋殿,謁者引亞獻官、終獻官出,通禮門分引宗室以下文武群官以次出。贊引引典祀官以下諸執事,俱復拜位。立定,執禮曰四拜,典祀官以下皆四拜,贊引以次引出。大祝、宮闈令納主如儀,執禮帥謁者、贊者、贊引就拜位,四拜而出。典祀官、殿司各帥其屬,徹禮饌,祝幣瘞於坎。殿下乘輿還宮。
其攝事儀曰:
前期,執禮設獻官位於東階東南,西向,執事者位於其後稍南,重行西向北上,設執禮位於東階西南,西向,謁者、贊者、贊引、在南小退,俱西向北上,設監察位於殿庭之南近東,西向,書吏陪其後。典祀官、殿司各帥其屬,入奠祝板於靈座之右,〈有坫〉陳幣篚於尊所,設香爐、香合幷燭於靈座前,次設祭器,實饌具,設尊於戶外之左,〈玄酒在西〉皆加勺羃,北向西上,設洗於東階東南,北向,〈盥洗在東,爵洗在西。〉罍在洗東加勺,篚在洗西南,肆實以巾,〈若爵洗之篚則又實以瓚爵〉設諸執事盥洗於獻官洗東南,北向。時至,典祀官、殿司各率其屬,入實饌具畢,獻官以下皆就殿門外。執禮帥謁者、贊者、贊引先就殿庭拜位,北向西上四拜,各就位,贊引引監察及典祀官、大祝、齋郞入就殿庭拜位。立定,執禮曰四拜,〈凡執禮有辭,贊者皆傳喝。〉監察以下四拜訖,贊引引監察就位。贊引引諸執事,詣盥洗位盥帨訖,各就位。大祝開匱,奉出虞主〈練祭後稱大王神主。〉設於座,覆以白紵巾。宮闈令開匱,奉出王后神主設於座,覆以靑紵巾。〈虞主在西〉執事者洗瓚拭瓚,洗爵拭爵,置於篚,奉詣尊所,置於坫上。謁者引獻官,入就位西向立,執禮曰四拜,獻官四拜。謁者進獻官之左,白有司謹具,請行事,退復位。執禮曰行奠幣禮,謁者引獻官,詣盥洗位北向立,盥洗訖,引獻官,升自東階,詣尊所西向立,執尊者擧羃酌鬱鬯,執事者以瓚受酒。謁者引獻官,入詣靈座前北向立,贊跪,執事者一人奉香合,執事者一人奉香爐,謁者贊三上香,執事者奠爐于案。執事者以瓚授獻官,獻官執瓚灌地訖,以瓚授執事者。大祝以幣篚授獻官,獻官執幣獻幣,以幣授大祝,奠于靈座前。〈凡奉香、授瓚、授幣皆在獻官之右,奠爐、受瓚、奠幣皆在獻官之左。授爵、奠爵準此。〉大祝又以幣篚授獻官,獻官執幣獻幣,以幣授大祝,奠于王后神座前。謁者贊俛伏興小退再拜,引獻官出戶,降自東階復位。小頃,執禮曰行初獻禮,謁者引獻官,升自東階,詣尊所西向立,執尊者擧羃酌酒,執事者二人以爵受酒。謁者引獻官,入詣靈座前北向立,贊跪,執事者一人以爵授獻官,獻官執爵獻爵,以爵授執事者,奠于靈座前。又執事者一人以副爵授獻官,獻官執爵獻爵,以爵授執事者,奠于王后神座前。謁者贊俛伏興小退北向跪,大祝進靈座之右,東向跪,讀祝文訖,謁者贊俛伏興再拜,引降復位。小頃,執禮曰行亞獻禮,謁者引獻官,升自東階,詣尊所西向立,執尊者擧羃酌酒,執事者二人以爵授酒,謁者引獻官,入詣靈座前北向立,贊跪,執事者以爵授獻官,獻官執爵獻爵,以爵授執事者,奠于靈座前。又執事者一人以副爵授獻官,獻官執爵獻爵,以爵授執事者,奠于王后神座前。謁者贊俛伏興小退再拜,引降復位。執禮曰行終獻禮,謁者引獻官,行終獻禮如亞獻儀,引降復位。執禮曰四拜,獻官四拜,謁者進獻官之左,白禮畢,謁者引獻官出。贊引引監察及典祀官、諸執事,俱復拜位。立定,執禮曰四拜,監察以下皆四拜,贊引以次引出。大祝、宮闈令納主如儀,執禮帥謁者、贊者、贊引就拜位,四拜而出,典祀官、殿司各帥其屬,徹禮饌,祝版瘞於坎。
10月3日
○丁亥,上移御景福宮。
○左議政李原啓曰:「江原、平安二道饑饉尤甚,或有餓死者,不可不慮。」上嘆曰:「賑濟敬差官皆曰:『今雖飢,不至死亡。』今何若是乎?是欺我也。當遣正直之人,盡心巡察賑濟,如有不能救恤,以致餓死者,痛懲以法。若飢饉甚則移壯者以就食,移粟以給老稚。」乃遣議政府舍人權孟孫于江原道,漢城小尹李叔畤于平安道。
10月5日
○己丑,忠淸道都觀察使李種善啓:「永春、丹陽風雨之災,倍於他郡,損至八九分。乞今年租稅一石以下者全免。」從之。
10月6日
○庚寅,親傳宗廟原廟諸陵香祝。
○禮曹啓拜獻陵攝事儀曰:
〈卒哭後無哭。大祝進靈座之右,東向跪,讀祝文。〉前一日,陵司率其屬,掃除陵室,設饌幔於陵所近地,隨地之宜。執事者設獻官位於陵室東南,西向,執事者位於獻官之後稍南,西向北上,謁者位於執事之南,西向,監察位於獻官西南,北向。其日未行事前,陵司率其屬,掃除陵室,執事者入奠祝板於靈座之左,設香爐、香合幷燭於靈座前,次設祭器,實饌具,設尊於戶外之左。時至,謁者先就拜位,北向四拜訖,引監察及諸執事入就拜位,重行北向西上。立定,謁者曰四拜,監察以下皆四拜訖,各就位。謁者引獻官,入就位西向立,謁者曰四拜哭,獻官四拜哭。引獻官升自東階,詣尊所西向立,執尊者酌酒,執事者二人以盞受酒。謁者引獻官,入詣靈座前北向立,贊跪,執事者一人奉香合,執事者一人奉香爐,謁者贊三上香,執事者奠爐于案。〈奉香在獻官之右,奠爐在獻官之左。受盞、奠盞準此。〉執事者以盞授獻官,獻官執盞獻盞,以盞授執事者,奠于靈座前。又執事者以副盞授獻官,獻官執盞獻盞,以盞授執事者,奠于王后神座前。謁者贊俛伏興小退北向跪,大祝進靈座之左,西向跪,讀祝文訖,謁者贊俛伏興再拜哭,引出戶降復位。小頃,謁者引獻官,升自東階,詣尊所西向立,執尊者酌酒,執事者二人以盞受酒。謁者引獻官,入詣靈座前北向立,贊跪,執事者以盞授獻官,獻官執盞獻盞,以盞授執事者,奠于靈座前。又執事者以副盞授獻官,獻官執盞獻盞,以盞授執事者,奠于靈座前。又執事者以副盞授獻官,獻官執盞獻盞,以盞授執事者,奠于王后神座前。謁者贊俛伏興小退,再拜哭,引出戶降復位。小頃,謁者引獻官,行終獻禮,如亞獻儀,引降復位。謁者曰四拜哭,獻官四拜哭,引獻官出。謁者引監察及諸執事,俱復拜位,謁者曰四拜,監察以下皆四拜訖,以次出。謁者就拜位,四拜而出,執事者徹禮饌,祝版瘞於坎。
10月7日
○辛卯,上率百官,行冬享大祭於廣孝殿。
○前此,朔奠之晨,益平君石根、義平君元生、順平君群生脫衰服,騎馬過百官序立之所。司憲府上疏曰:
臣等前日具石根、元生、群生等悖慢驕縱之罪以聞,而未聞兪允,惶恐隕越。竊惟,石根等之於太宗最親,而優被恩憐,無異於子,非他群臣比也。以義以恩,尤宜哀慕號痛,循禮終制,乃擅去衰絰,其悖慢至此,忠孝安在?防牌把截之內、百僚序立之地,卽爲朝廷,跨馬過行,其驕縱如此,朝廷之禮安在?石根等負此二罪,其亂常壞禮,莫此爲甚,而明有常刑,未可平恕。臣等竊恐此而不懲,法之不行,自此始矣。乞將石根、元生、群生之罪,依律施行,不勝幸甚。
上以宗親且無知,釋不問。
○遣司譯院注簿高奇忠,解送逃軍三十五名于遼東。
10月8日
○壬辰,召三議政、六曹參判以上,議禦兀良哈之策,皆曰:「此小寇也。其道兵足以當之,不必遠遣禁軍。」上曰:「戰之勝負,係一人勇怯。」乃以上護軍金孝誠爲咸吉道助戰僉節制使,擇內禁衛、內侍衛家在咸吉道而壯勇者二十三人,率赴慶源。上引見,賜馬一匹、衣一襲、弓箭各一部,下逮軍士,皆賜藥餌。命曰:「汝率其道兵馬二百而去,以待事變。若賊遠遁不來,則汝可還京,留率領軍官,傳掌於本道休養,以待來春赴防。」
○命邊將皆食酒。
○遣司直馬邊者,往東良北諭兀良哈等曰:「汝等自古誠心歸順,故國家待之極厚。今背德辜恩,再犯邊境何也?如有邊將不遵撫恤之義,待之薄者,汝等隨卽申聞,自有處置,何至犯邊乎?如其不悛,將命將征討,宜審思之。」
○禮曹啓:「成均館生員、學堂生徒因無休暇,未能覲親瀚濯。乞依舊制,每月初八日、二十三日給暇。」從之。
10月9日
○癸巳,視事。
○以知瑞興郡事閔壽山不躬親賑濟,罷其職,贖杖八十。
○戶曹啓:「江原、黃海、平安等道飢民流移他道者,勿得禁止,但推其所去處及人口數,以憑後日還本。其所至各官亦考其來處,某處某村人幾口,到某村某人之家,置籍安接,開具移來移去人數啓聞。」從之。
○禮曹啓:「國喪三年之內,大小人員皆服縞素,新婚之家,宜用吉服。乞依《文獻通考》朱文公之說,借吉三日。」從之。
○命兵曹曰:「在朝官吏物故,而歸葬其鄕者,令所經州郡館驛給車牛,送至其家。」
○宜川郡民林成富見本宮婢元莊受辱於郡吏,笑曰:「恃勢者,亦見侵辱耶?」元莊聞而疾之,乃誣飾其言,訴于官曰:「成富當太上殿下昇遐之時言曰:『根本已搖,汝之跋扈,從此衰矣。』」知郡事李震以爲情涉不忠,嚴刑取辭以聞。上命司憲府覆劾之,憲府以獄事已成,不以成富、元莊對置鞫之,成富又誣服,獄成以聞,上曰:「獄辭有差。且不與告者對置,無乃不得其情乎?」下義禁府鞫之,果得其情,乃元莊羅織之辭也。事已決正,元莊在獄悔曰:「成富旣免死,無恨矣。」人皆服上之明斷。釋成富,令護送其家,杖元莊百。囚大司憲成揜、掌令申丁理、持平辛繼參、宋儲及判內贍事朴安臣等于義禁府,又命執江原道敬差官權孟孫、知宜川郡事李震移來。安臣爲執義、孟孫爲掌令時與聞也。
○司憲府啓:「仁壽府少尹李遇霖、副丞洪敍疇闕進殯殿供上物膳,律該杖一百。」命減三等,毋奪告身。
10月10日
○甲午,視事。
○命政府、六曹擬議時,令臺諫隨參,從憲府之請也。
○咸吉道都節制使請:「置木柵於要路高郞、歧伊等處,選强勇千戶,率軍百名,守護農人。」從之。
○命獻陵朝夕奠獻爵,除三獻,依平時例一獻。
10月11日
○乙未,黃霧。
○命內資、內贍寺勿織綾羅,其工匠屬于尙衣院。
○命盧閈曰:「無咎、無疾、無悔之女,許以不仕于朝者婚嫁。」
10月12日
○丙申,視事。
○遣禮官,賜祭于錦川府院君朴訔曰:
愛君憂國,夷險之節不渝;崇德報功,存亡之禮何間?惟卿性資明敏,器宇宏深。藝早捷於文場,名已優於仕版。才長經濟,明習乎憲章;道達時宜,緣飾以儒雅。風儀落落乎難合,言論堂堂而可師。用之州牧則吏畏而民懷;置諸臺閣則綱振而氣肅。城關西之茂績,蔑踰申伯之誠歸;減箠令之仁心,無愧蘇公之愼罰。司刑而冤獄自理;攬轡而《甘棠》屢歌。非根本之植中確乎不拔,何英秀之發外,煥乎有文?是以乃心於我家,終以佐命於聖考。丹書著其盟誓,白日照其忠誠。宜其位冠於廟堂,俾之任專於銓部。粤予不穀,纉此克艱。湯、文之治功,雖判渙而難繼;伊、召之事業,猶庶幾乎仰成。正有望於與國咸休,庸詎知夫逢天不憖?惟卿捐世之日,實予致憂之辰。事俄成於鞠凶,腸已摧其遑恤。追惟往行,惕然興哀。旣節惠以易名,爰飾終以薄奠。於戲!良臣弼亮殊勳,隆鼎鉉之光;人主哀榮異渥,合泉扃之賁。
以居廬未擧,至是賜祭。
○命廣孝殿朔望祭,除百官陪祭。
○遣大護軍盧龜祥,迎慰日本國王使臣于慶尙道。
○禮曹啓朔望享文昭殿攝事儀曰:
前享三日,行事執事官竝散齋二日,致齋一日。諸衛之屬守衛殿門者,俱淸齋一宿。前享一日,殿司率其屬,掃除殿之內外。前一日,有司設獻官位於東階東南,西向,執事者位於其後稍南,重行西向北上,設監察位於殿庭之南近東,西向,書吏陪其後;謁者、贊者、贊引位於東階西南,俱西向北上。享日未行事前,殿司開室,整拂神幄如常儀。典祀官、殿司各帥其屬,入奠祝版於神位之右,〈有坫〉設香爐、香合幷燭於神位前,次設祭器,實饌具,設尊於戶外之左,設福酒盞於尊所。
行禮:享日行事前三刻,殿司開室,整拂神幄。典祀官、殿司各帥其屬,入實饌具畢。前二刻,獻官以下各服其服,皆就殿門外。前一刻,待獻官以下諸執事盥洗訖,謁者、贊者、贊引先就殿庭拜位,北向西上四拜訖,各就位。贊引引監察及典祀官、諸執事入就殿庭拜位,重行北向西上。立定,贊者曰四拜鞠躬拜興拜興拜興拜興平身,監察以下鞠躬四拜興平身,各就位。謁者引獻官,入就位西向立,贊者曰四拜鞠躬拜興拜興拜興拜興平身,獻官鞫躬四拜興平身。贊者曰行初獻禮,謁者引獻官,升自東階,〈升降階上下有揖。〉詣尊所西向立,執尊者酌酒,執事者一人以盞受酒。謁者引獻官,入詣太祖神位前〈戶外有揖,戶內伏地〉北向立,贊跪搢笏,獻官跪搢笏,執事者一人奉香合,執事者一人奉香爐,謁者贊三上香,獻官三上香,執事者奠爐于案。〈奉香在獻官之右,奠爐在獻官之左。授盞、奠盞準此。〉執事者以盞授獻官,獻官執盞獻盞,以盞授執事者,奠于神位前。謁者贊執笏,俛伏興,獻官執笏,俛伏興,謁者引獻官,出就尊所西向立,執尊者酌酒,執事者一人以盞受酒。謁者引獻官,入詣王后神位前北向立,贊跪搢笏,執事者一人奉香合,執事者一人奉香爐,謁者贊三上香,獻官三上香,執事者奠爐于案。執事者以盞授獻官,獻官執盞獻盞,以盞授執事者,奠于神位前。謁者贊執笏,俛伏興小退,當中北向跪,獻官執笏,俛伏興小退,當中北向跪,大祝進太祖神位之右東向跪讀祝文訖,謁者贊俛伏興拜興拜興平身,獻官俛伏興拜興拜興平身,引獻官出戶,降自東階復位。小頃,贊者曰行亞獻禮,謁者引獻官,升自東階,詣尊所西向立,執尊者酌酒,執事者以盞受酒。謁者引獻官,入詣太祖神位前北向立,贊跪搢笏,獻官跪搢笏,執事者以盞授獻官,獻官執盞獻盞,以盞授執事者,奠于神位前。謁者贊執笏俛復興,獻官執笏,俛伏興,謁者引獻官,出就尊所西向立,執尊者酌酒,執事者一人以盞受酒。謁者引獻官,入詣王后神位前北向立,贊跪搢笏,獻官跪搢笏,執事者以盞授獻官,獻官執盞獻盞,以盞授執事者,奠于神位前。謁者贊執笏,俛伏興小退,當中北向立,獻官執笏,俛伏興小退,當中北向立,謁者贊鞠躬拜興拜興平身,獻官鞠躬拜興拜興平身,降復位。小頃,贊者曰行終獻禮,謁者引獻官,行禮如亞獻儀,引降復位。執事者設飮福位於前楹外近東,西向。大祝詣尊所,以盞酌福酒。謁者引獻官,詣飮福位,西向立,謁者贊跪搢笏,獻官跪搢笏,大祝北向跪,以盞授獻官,獻官執盞飮訖,大祝進受虛盞,復於尊所。謁者贊執笏,俛伏興,獻官執笏,俛伏興,引降復位。贊者曰鞠躬拜興拜興平身,在位者鞠躬拜興拜興平身。贊者曰四拜鞠躬拜興拜興拜興拜興平身,獻官鞠躬拜興拜興拜興拜興平身,謁者引獻官出。贊引引監察及諸執事就拜位。立定,贊者曰四拜鞠躬拜興拜興拜興拜興平身,監察以下鞠躬拜興拜興拜興拜興平身,贊引以次引出。謁者、贊者、贊引就拜位,四拜而出,典祀官、殿司各帥其屬,撤禮饌,闔戶以降乃退,祝版瘞於坎。
10月13日
○丁酉,以領議政府事柳廷顯、前判漢城府事黃喜、摠制田興爲京市署提調。時商賈皆不用楮貨,皆以米布買賣,物價踴貴,楮貨甚賤。廷顯等坐京市署令曰:「不用楮貨,敢以他物買賣者,從重科斷。」潛使人察市肆,用他物者,輒捕之,懸于署門以示之,然民多犯之。從廷顯之請也。
10月14日
○戊戌,禮曹判書金汝知啓曰:「伏承王旨:『除群臣陪侍廣孝殿朔望祭。』臣竊念,群臣之未除衰服者,爲陪侍喪祭也。今若不得陪侍,則是群下服衰無日也。且殿下夜半而出,臣下安寢於家,安有是理?乞收還成命。」許之。
○禮曹啓:「《檀弓》曰:『夏后氏尙黑,大事用昏;殷人尙白,大事用日中;周人尙赤,大事用日出。』《儀禮經傳通解續》曰:『宗人請祭期,朝明行事。』註云:『朝明,朝日質明。』《文獻通考》晨祼云:『行事用丑時十刻。』朱文公釋奠儀云:『行事,仲春用丑時七刻,仲秋用丑時一刻。』則古人祭必有期,不以時日之吉凶爲進退也。乞自今拜陵祭外,常行大小祭期,依古制用丑時。」從之。
10月15日
○己亥,上率百官,詣廣孝殿,行望祭。
○傳旨于全羅道觀察使曰:「京畿、忠淸道海道察訪所管軍官、軍人,除水路回泊,竝皆陸路上送。軍官內老病不能行步者給馬,幷給軍人粥飯。」
○命二三歲以下飢饉童子,依五歲以上例賑之。
10月16日
○庚子,視事。上以楮貨民不興用,欲用銅錢與布幣,使金益精、鄭招往議三議政。柳廷顯請堅行楮貨,不用者嚴刑,李原請行銅錢,鄭擢請用布幣。
○刑曹啓:「事干大辟罪囚,委一守令,推鞫定罪,誠爲未便。今後,各道監司擇剛明守令爲差使員,與所在各官同推定罪。」從之。
10月18日
○壬寅,視事。禮曹判書金汝知啓:「李原、鄭擢、柳觀、卞季良等以爲:『今當國喪,不宜取士。』臣與許稠以爲:『科擧雖是吉事,無害於義,不可廢也。』」上曰:「吾意亦如此。」卽下傳旨于禮曹曰:「文武科試取,依前例,講經則今當年歉,遠方生徒久留京師,姑從《續六典》除講經,取以製述。」
10月19日
○癸卯,遣副司直朴安遇,賜咸吉道兵馬都節制使李春生、慶源僉節制使田時貴宣醞各十甁、衣各一襲,以賞禦敵之功。後乃知無功受賞,罷之。
10月20日
○甲辰,視事。
○禮曹啓咸吉道和州太祖外祖永興伯崔氏墓、外曾祖永興崔氏墓、外曾祖妣朝鮮國大夫人金氏墓、外高祖永興伯崔氏墓、外高祖妣朝鮮國大夫人張氏墓、咸興府外祖枇朝鮮國大夫人李氏墓、太宗外祖安川府院君韓氏墓、外祖妣三韓國大夫人申氏墓奉祀之禮:「謹稽古制,《杜氏通典》云:『皇帝爲外祖父母,服小功五月。』無奉祀之文。請令其子孫主之。」從之。
10月21日
○乙巳,刑曹啓:「花之梁萬戶朴長壽於卒哭前,食肉歌舞。且敺人折齒。」命奪職牒,杖一百。
10月22日
○丙午,視事。
○禮曹啓:「廣孝殿朔望祭,諸執事前期一日,齋宿于公;大享,諸執事前期三日,齋宿于公;陪祭群臣,齋宿于家。」從之。
○戶曹啓:「永樂四年三月日,議政府受判:『銅錢一貫,準五升布一匹。』然其時,楮貨十張計折之物,今則三四陪,輕重失中。自今收贖及計贓,銅錢一貫準楮貨三十張。」從之。
○刑曹啓:「慈恩、摠南二宗,屬勸學寶奴婢,他宗所無,而獨於是宗仍置,未便。請皆屬公。」從之。
○讓寧大君禔聞川寧人朴得中家有良犬,使人潛取而來。
10月23日
○丁未,視事。
○禮曹啓:「今賀正拜表時,百官依庚子年例,着朝服,樂部陳而不作。」從之。
10月24日
○戊申,義禁府鞫成揜等,揜等供招曰:「臣等非故入人罪,乃緣元莊誣告成富,不被拷訊而自服,故不及詳覈,誤入其罪耳。」上曰:「聽獄之法,固當虛心淸問,聽死罪則求可生之道,聽重罪則求可輕之端。究情科罪,尙有所失,況今憲府以言累于上,有欲殺之心,不察情僞以威逼之,使無罪之人入於極刑。若信此斷罪,豈不濫殺無辜?」乃命宋儲、辛繼參、申丁理、朴安臣、權孟孫等除徒年,各贖杖七十。揜以原從功臣,只罷其職;李震杖七十,徒一年半。
10月25日
○己酉,敎曰:「正至、生辰進奉禮物,雖是常典能,今當荒歲,因備禮物,弊及於民,其除之。」
○上聞僧月菴曾受太祖眞,藏於黃海道江陰縣雙鳳寺,遣宦官趙珠奉來,藏諸尙衣院。月菴乃太祖潛邸時所護僧也。
10月26日
○庚戌,野人三十餘人潛入閭延之境,焚禾穀而去。
○給飢民十四人衣。
10月27日
○辛亥,上命:「自今有邊報,入直都鎭撫,與諳練邊事將帥一二同議啓聞,以爲恒式。」
○野人又入江界之境,焚禾穀而去。
○還給尹普老職牒。
10月28日
○壬子,以柳寬爲議政府贊成事,黃喜議政府參贊,卞季良藝文館大提學,申商吏曹參判,元肅司憲府大司憲,沈寶漢城府尹,皇甫仁、李叔畤司憲掌令,趙克寬、南智司憲持平。加置集賢殿官五員。又以義生爲元尹,義生,恭靖大王宮人所生也。
○野人三十餘人入義州之境,殺掠人民,焚其禾穀。
○傳旨于承政院曰:「凡大小人員罪狀啓聞時,律文內八議干連人及功臣子孫,區別以啓。」
10月29日
○癸丑,以郭山郡民飢死,杖其知郡事辛鴻生一百。
○上命鑄字所,改鑄字樣印書,命卞季良跋之曰:
鑄字之設,可印群書,以傳永世,誠爲無窮之利矣。然其始鑄,字樣有未盡善者,印書者病其功未易就。永樂庚子冬十有一月,我殿下發於宸衷,命工曹參判李蕆,新鑄字樣,極爲精緻。命知申事金益精、左代言鄭招,監掌其事,七閱月而功訖。印者便之,而一日所印,多至二十餘紙矣。恭惟我光孝大王作之於前,我主上殿下述之於後,而條理之密,有又加焉者。由是而無書不印,無人不學,文敎之興當日進,而世道之隆當益盛矣。視彼漢、唐人主,規規於財利兵革,以爲國家之先務者,不啻霄壤矣,實我朝鮮萬世無疆之福也。
○城長興府及沃溝縣。都城之役,民力困矣。全羅道監司河演又築二城,重困民力,使南民不得刈穫,人以此薄之。
十一月
11月1日
○甲寅朔,上患虛損疾者累月,政府、六曹請進肉膳至再三,不允。疾證漸深,方藥無效,柳廷顯、李原、鄭擢等與六曹堂上、臺諫請曰:「平人頓除萬事,以行喪制,三年之內,尙未免遘疾。況殿下以至尊,進素膳,御萬幾,欲終三年之制,則病深而難療。古人云:『無以死傷生。』且有肉汁助味之說。今世子幼沖,而殿下固守常經,以至病深,不能視事,則非宗社生靈之福也。太宗遺敎亦曰:『主上非肉不能進饌,吾百歲之後,權宜終制。』此乃先知殿下守經過哀而將至於傷生,何不上慰祖宗之靈,俯從臣民之望?」
上曰:「我本無病,非老非幼,安敢慮後日之病,而食肉乎?」堅執不聽。廷顯等咸進內庭,期於得請,上不獲已曰:「諸卿請之不已,今日姑當開素。」群臣欲視肉膳,上曰:「人主固不可以欺匹夫,況大臣乎?」乃進肉膳。下旨曰:「今歲歉民飢,毋令諸道進肉膳。且文昭、廣孝殿外,各殿望前望後進上,亦姑停之。」
11月3日
○丙辰,賀正使中軍都摠制權軫、副使左軍同知摠制李皎如京師,賜衣冠、笠靴、藥餌遣之。
○遣工曹參議李揚進種馬五十匹。
○敎曰:「年饑,諸道其勿進別饌。」
○還給李之柔、姜自明、金師磾、金臺賢、林薈、柳春揚、崔岷等職牒。
○禮曹判書金汝知請諸道進上依舊供進,不允。
11月4日
○丁巳,視事。正言鄭甲孫面諍曰:「漢城府乃古之京兆府也。分辨曲直,彈壓暴强,必用剛明正直之人,然後乃能稱職。今府尹沈寶,曾犯貪汚,其身不正,焉能正人?請奪其職,以授正直之人。」上以寶之妻,系連宗室,又功臣之子,不允,命寶速就職。初,寶爲功臣都監使,詐稱他人假貸,取都監米布,以給其妾,故諫院言之。
○義禁府啓:「洪川縣監李益朴當國喪,奸原州妓露凝香,律該杖九十。」從之。
11月6日
○己未,益平府院君石根卒。石根,太祖第三子益安大君芳毅之子也。體貌矮小,性癡直無藝能,但好酒,時號福人。子七,仁、義、禮、智、信、綱、常。輟朝三日,賻米豆八十石、紙二百卷、燭五丁。諡安良,好和不爭安,溫良好樂良。
○上謂義平君元生、順平君群生曰:「仁德殿本宮田地,依恤養田例,別收租稅,以備男女婚嫁時資粧。」
11月7日
○庚申,押解官高奇忠回自遼東言:「帝以九月初八日還都,以征阿魯台及兀良哈等虜,克捷班師,詔誥天下。」又言:「遼東都司以刷還逃軍,甚喜。」其詔曰:
天地之大,覆載而無外;帝王之治,一視以同仁。朕恭膺天命,主宰華夷,夙夜勤勞,勉圖治理,無非使天下生靈,咸得所而已。往者醜虜阿魯台窮居漠北,鼠穴偸生,屢爲瓦剌困迫,妻子不保,遂率其部落來歸。朕念其遑遑無依,特加優恤,授以封爵,令其仍居本土,安生樂業,永享太平。豈意此虜,心懷譎詐,僭妄驕矜,違天逆命,負德辜恩,殺戮信使,侵犯邊境,恣肆慘酷,毒痡生靈?朕以保受天下軍民,躬率六師往討之,以七月四日,師抵闊率海之北,其醜虜阿魯台聞風震懾,棄其車輛、牛羊馬匹,逃命遠遁,窮追累日,獲其諜者云:「醜虜阿魯台自知負德辜恩,驚悸失措,致病尫羸,爲天地鬼神所殛,餘孼潰散。」朕乃移兵,勦捕其惡黨兀良哈之魁,東行至屈裂兒河,遇寇迎敵。朕親率前鋒摧敗之,直抵其巢穴,殺首賊數十人,斬馘其餘黨無算。獲其部落人口,焚其兵器,盡收其馬牛羊,綏撫降附,振旅班師。於戲!聲罪致討,用申九伐之威;殄寇安民,永樂萬年之治。詔誥中外,咸使聞知。
○傳旨曰:「天氣冱寒,諸司所囚輕係,悉皆放免。且大辟外罪囚,亦酌輕重,保放鞫之。」
○又以天氣甚寒,許各道觀察使、節制使、處置使飮酒。
11月9日
○壬戌,視事。
○還卓祉家産,免妻子爲孥。祉出於胥徒,無足算也,故原之。
○江原道觀察使柳思訥以病辭。
○李原啓曰:「兵曹使令甚多,而摠制根隨纔二人,上大護軍根隨纔一人,大爲不均。請除兵曹使令,以充摠制、上大護軍根隨。」上曰:「兵曹使令,依戊戌年已前例施行。」
○工曹啓:「旌義縣人前副正崔興雨等一百三十八人告:『縣城內無泉,且大山臨壓,矢石所及,請移於晋舍里。』」議政府、諸曹請遣人審視,然後更議。
11月10日
○癸亥,視事。
○傳旨于工曹曰:「山場柴草,勿令私占,載在續典,無識之徒,不顧禁令,專利害民,所在官吏,知而不禁。今後如前作弊人及不能檢察官吏等,竝以王旨不從,論罪。」從右代言趙瑞老之言也。瑞老與趙末生爭山場不勝,據法申明,以快爭心,法雖公,而實出於私也。
○禮曹啓:「諸道觀察使每月進上時,其物目移文于本曹,本曹不知多寡精麤而回牒,未便。今後各殿掌膳者,以所進物件,書其數目,隨給帖字,若有腐朽及不堪供進者,曹考其帖子,論劾移文。」從之。
○始給各浦萬戶、千戶印。
○兵曹請:「革護軍房,令其護軍仕本衛,其所屬攝隊長、隊副、自己婢妾産補充軍,依兵曹所屬補充軍例,分屬各領,防牌、隊長隊副;革其牌頭,亦分屬各領,依甲士例,各其領護軍領之。當防牌肄習時,與兵曹鎭撫所、訓鍊觀一同監習。」從之。
○令諸司官吏,親進供上之物。
○議政府、六曹會議時,復令臺諫勿與。
11月11日
○甲子,上還御昌德宮。
○命今後,義禁府官吏選用,依前受點後入抄,以爲恒式。
11月12日
○乙丑,司諫院上疏,復請罷沈寶職,不允。
○命:「慶源府田地,限今年勿收租,各年還上,待豐年收納。」
11月13日
○丙寅,視事。
○命:「道路流移飢饉人民,令所在守令及驛丞盡心賑救,毋使飢凍,其遺失小兒,親監護養,隨卽啓聞。」
○命:「中外官吏交付解由時,虧欠物色,以剩物充計,徵其餘。」
○日本九州都元帥元義俊以本國皇太后之命,遣人獻土物,仍請《大藏經》。
11月14日
○丁卯,御便殿,選進獻馬。
○政府、六曹、功臣、臺諫請曰:「前日下旨,令諸道文昭、廣孝殿外,各殿進膳,悉皆罷之,蓋爲弊及於民也。然一月之內,一二度進膳,何損於民?且今朝廷使臣將至,諸道觀察使仍進膳而得知使臣支待之事,一幸也。又受命在外之臣,未能親詣問安,因進膳而得聞上體康寧,二幸也。伏望令外方各道依舊進膳。」
上曰:「卿等之意,已知之矣。外方各道因啓事而來者,亦有之,豈待進膳而後,聞國家之事乎?」又啓曰:「殿下薄於自奉,而厚於人民,殿下之慮至矣盡矣。臣等不敢更請,但有新物則供進,何害於民?」上曰:「民之艱食,莫若今年。何必待遠方之物而後自奉?庖廚雖乏,可買於市肆而食矣。」不允。
○大司憲元肅等上疏曰:
竊惟,父子以恩,君臣以義。讓寧大君禔之於父王母后,不孝莫甚焉。歲在己亥二月,讓寧狂妄,乘夜逃隱,兩上未知其生死,流涕憐憫,分遣宦官,根尋乃得。太宗命臣肅及兵曹判書趙末生、參判李明德、參議尹淮、知中事金益精同入內庭,召禔切責,使臣等聞之,若曰:「讓寧行同禽獸,敎之不悛,遂至於此。然謀反之罪則絶無,故置諸近地,欲使保全,而乃復有今日之事,甚可羞愧。當初建儲之日,但以嫡長命禔,豈有一毫私意於其間哉?讓寧旣處東宮,所行不善,不孝父母,所不忍言。自今以後,以讓寧付之政府六曹,予不與焉。如有犯法,政府便拿來,吾不管,一從國家處置。予於讓寧有父子之情,故有所不忍者,至於君臣則異於是。臣之於君,干犯名義,卽有賜死之文。讓寧雖至愚,夫豈不知?若其有罪,則亦不得已焉爾。」顧讓寧曰:「自汝之逃出,予未知生死,常流涕,主上侍側,亦流涕。假使汝身平安,而諸弟有故,則汝肯如主上之情愛乎?」切責之辭,大略如此,而不忍加罪。其後殿下凡其所欲,曲意從之。柩方在殯,曾不哀毁,乃欲營治産業,上不啓於殿下,下不告於縣官,擅取里人,輸石治家,過饋燒酒,以傷人命。利川縣守朴翺推其里人,固其職也,反懷憤怨,歸罪朴翺,上書請罪,辭不遜順,至有若不從請,小臣與殿下之間,自此疏矣之語。不忠之心積於中,而顯於言辭者如此。干名犯義,孰大於此?伏望特下攸司,鞫問情由,不勝幸甚。
不允。
○吏曹啓:「外方敎官,職在作成人材,所係匪輕,考察之法未立,故敎諭不勤,殿最無據,誠爲未便。其考察條件,議定以聞,請令監司憑考殿最。一,敎授敎導受職之後,不卽赴任。雖赴任,出謝之後,多般托故規免者,論罪。一,各官守令,各於赴學生徒名下,開寫赴學年月、所讀經書及受業敎官姓名,每季月呈報監司,監司置簿,以憑後考。一,觀察使巡行之際,依成均館例,抽栍考講,成人則通曉義理,童蒙則只取成誦,錄名置簿,及殿最之日,憑考施行。殿最啓本,敎官名下,書某某經書通曉生徒幾人,某某經書成誦生徒幾人。觀察使有故,則令首領官及守令之通經者,或道內居住文官考講。一,各官守令將敎官實仕、身病、式暇等故,明白磨鍊,報監司置簿,殿最之日,考其勤慢啓聞。」從之。
○遣禮官,賜祭于卒益平府院君石根曰:
貴戚之臣,固兼盡於恩義;終始之禮,當極備於哀榮。惟卿稟資眞純,秉心質直。以勳親之嫡長,爲戚里之表儀。貴而謙以自持;富而儉以自奉。謂共享於永世,而作輔於我家。何告病之未幾,忽訃音之斯至?實爲邦家之不幸,曷勝心腹之痛傷?命有司而輟朝,遣禮官而致祭。於戲!卿以脩短之前定,雖遽就於幽途;恩無存歿之有殊,庶一歆於薄奠。故玆敎示,想宜知悉。
○吏曹啓:「五部學堂,職在開蒙,勸課之法,尤不可不嚴。赴學生徒內,讀四書以下者,分隷敎官,誘掖成就。所隷敎官有故,則無故者敎之。其授書毋或躐等,及其讀畢,敎官立簿,乃授他書,傳報禮曹。至於書札,亦儒者一藝,幷令敎誨。其四書畢讀,通曉大義者,不在此限。禮曹每月詣學堂,重考置簿,歲抄具錄啓聞,每當子午卯酉,考其敎官勤慢,所隷生徒成才最多者啓聞,不次擢用。」從之。
○兵曹啓:「入直三軍首領官,令三軍五員看望,南山烽火及晝烟,逐日呈手本于本曹。」從之。
○命兵曹聚軍士習陣圖,以待來春敎閱。
○吏曹啓:「謹按《續六典》,永樂五年四月日,吉昌君權近陳言內一款:『三館諸員,令儒學提調,每月一次考講,所讀經史諸書,錄名置簿,年終秩滿當遷,幷書所讀經書多小,上者超置淸要,中者隨例遷秩,下者外敍。』此法乃三館去官者也。其後諸學試取之時,儒學幷試於其間,隨其取才高下,每歲館職遷轉,互相升降,有乖於立法本意。今壬寅年爲始,三館諸員去官之法,一依《續六典》施行。」
從之。初以講畫多小除職,講畫多則雖九品,超拜七品,故三館諸儒,不欲冒居先進之上,當講論之時,故爲不能,徒爲欺誣。卓愼嘗爲儒學提調曰:「成衆官爭官,至有擊鼓申訴者。唯三館維持舊風,不欲冒進,良可尙也。」吏曹判書許稠深知其然,至是力啓罷之。
○傳旨:「濟生院醫女、訓導官勤慢與醫女習業能否,禮曹及承政院常加考察。」
○禮曹啓:「本曹每月以《禮記》《月令》啓聞,行移諸司,其中本朝不得擧行之事,備書行移,徒爲文具。可行事件,曹與儀禮詳定所同議受敎,每月申聞。京中各司及外方州郡,一一奉行,違者,憲司及觀察使糾理,永爲恒式。」從之。判書金汝知因啓曰:「《月令》,呂不韋所撰,不可盡行。」上曰:「先王遺意尙存,且多有可取。」
○李原啓曰:「政府、六曹堂上,皆用文臣,似爲未便。請選武臣交差。」上曰:「卿言甚合予意。」又請:「三功臣嫡長,皆令承襲。」上曰:「姑除承襲,別立錄官敍用。」
11月16日
○己巳,以李明德爲江原道都觀察使,李尙興鏡城節制使。
○日本國王及其母后遣僧圭籌等,致書獻方物,求《大藏經》。其書曰:
海路迢迢,久不嗣音。維時梅雨弄晴,槐風噓爽,共惟神衛森嚴,尊候納倍萬之福?往歲貴國使臣之到吾朝也,時有國師,號曰智覺普明,開館以厚遇之。厥後其徒周棠者去遊貴國,貴國先王使工,圖國師壽象,命文臣李穡作贊,托於周棠回便以贈之,蓋不忘舊德也。由是觀之,貴國之於我國師,不可謂無因緣焉。塔院要安置《藏經》,寅昏披閱,以報四恩資三有,而未能得其本,爰欲就貴國以求之。予感其不憚鯨波危險,使法寶流通助喜,附以此書,伏請憐其懇志,付之七千全備經典,則予亦同受其賜也。然則兩邦之好,有加永久。不腆土宜,具于別幅,敢冀函輅閑休,式符眞禱。不宣。
圭籌等入殿庭,以浮屠禮欲不拜,禮官使通事諭之曰:「無君臣之禮,則何以奉使而來?隣國之使,拜於庭下,禮也。」不獲已乃拜。
○命:「今後啓達文書,前代聖賢名字,勿令書寫。」
○命京中川渠橋梁,今後工曹主之。
11月17日
○庚午,東良北吾郞哈甫古金等來朝。
11月18日
○辛未,對馬島宗彦六、藤次郞、右衛門大郞等遣使來獻土物,陳慰太宗之喪。
○大司憲元肅等請曰:「前日上疏,請讓寧之罪,未蒙兪允,此殿下友愛不忍之情也,非宗社之大計,伏望斷以大義。」上不允。固請不已,上召肅于內庭,親諭以不允之意。
○禮曹啓:「謹稽太淸觀設置之由,其重創古記云:『國初置太淸觀于文廟之右,醮天皇、太一等神。又於觀之南,置講武堂,有提調官,有敎學官、五軍錄事、六衛參軍,以講陣法。』又云:『出師者,必受成於學。』兵法,有太一計占吉凶四方之星,以爲坐作進退之節。蓋亦類禡之義也。參詳古制,《王制》云:『天子將出征,類于上帝,宜于社,禡於所征之地,受命於祖,受成于學。』而未有文廟一處醮天皇、太一之文,況本國旣設昭格殿,以醮太一之神,又設祭於太淸觀,則不無煩瀆。且於舊都仍置,尤爲未便。請罷開城府太淸觀。」從之。
11月19日
○壬申,遣淸平府院君李伯剛、戶曹參判睦進恭如京師,賀平定北方。百官以朝服拜表,樂陳而不作。賜伯剛等毛衣冠各一、衣各一襲及靴笠、藥餌。表曰:
誕敷文德,仁治寰區;克詰戎兵,威加沙漠。捷音旁達,慶頌交騰。欽惟皇帝陛下協舜聰明,齊湯勇智。禮樂臻於三代,車書混於九圍,豈圖醜夷久懷詭計?始焉畏難而納款;終乃辜恩而肆奸。爰致聲罪之誅,實爲安民之擧。濶欒海北,殲梟獍之巨魁;屈裂河邊,掃犬羊之群黨。干戈載戢,夷夏咸寧。伏念,臣幸際昌辰,欣聞盛事。迹拘靑社,未參百辟之班;心注丹霄,倍切萬年之祝。
方物表曰:
師出萬全,捷音旁達。懽騰九有,趨賀悉均。謹備黃細苧布二十匹、白細苧布五十匹、黑細麻布五十匹、人蔘一百斤、松子三百斤、雜色馬二十匹。右件物等,産自荒陬,製匪良匠。冀諒由中之信,俯容享上之儀。
箋曰:
尊居儲位,允慰輿情。丕贊皇猷,盪平群醜。屬玆播告,擧有懽欣。竊惟蕞爾孼胡,在彼荒裔。辜負恩渥,侵掠邊疆。敢肆蛇豕之所行,實爲神人之共憤。宜整六師之衆,以施九伐之威。恭惟皇太子殿下性稟英明,資全仁智。克備三善,承聖訓以無違;參決萬機,掃妖氛而有截。義敦去暴,心篤好生。凡在瞻聆,悉均蹈舞。伏念臣叨逢盛代,想聞凱旌,阻詣趨賀之班,聊切康寧之祝。白細苧布二十匹、黑細麻布二十匹、人蔘五十斤、雜色馬四匹。右件物等,謹隨箋以聞。
11月21日
○甲戌,視事。
○傳旨于戶曹曰:「咸吉道人從仕者,欲以農庄米穀納于其道,受京畿各官米穀者,姑從所願,其興利人一禁。」初,咸吉道觀察使李叔畝請輸北靑米穀,以賑南道飢民,上問於大臣,李原、崔閏德啓曰:「向者南道之穀,輸于北靑,以備邊糧。今反輸北靑之穀,移于南道,如有邊警,將如之何?近來禁入粟邊邑者,爲商賈專利者也。今姑以其道朝官農庄米穀,聽其和賣,庶合權宜。」故有是命。
○吏曹啓:「前罷濟用監祿官遞兒職,知印、錄事授官處闕焉。自今議政府錄事、宣差房知印等祿官七品一、八品一,禮賓直長、司醞副直長、架閣庫錄事七品一、八品一,司宰直長、京市錄事充差。」從之。
○兵曹啓:「黃海道站路往來煩擾,馬匹瘦弱。自今赴京使臣行次任載急行外,用車子輸轉。」從之。
11月22日
○乙亥,視事。戶曹啓:「獻陵道傍踏損田每一卜,請給大豆三升。」上曰:「無乃小耶?一卜三升,是何數也?」左右曰:「此收租之數也。」上曰:「實田一卜所出幾何?」左右莫對。上曰:「我國收租之法,乃是徹法,十分取一,一卜所出,三斗也。治道之時,田皆靑苗,未分損實,每一卜以半實,計給一斗五升。」
○右代言趙瑞老以誠妃之言啓曰:「殿內頹落處,皆已修葺。請使僧徒誦經禳謝。」上曰:「女氏之言,固宜聽從,然不作佛事,已有成憲。且近日柳廷顯請痛禁佛事,但禳謝,勿令誦經。」
○全羅道水軍都按撫處置使請以本營軍船二隻、左右道軍船各一隻,泊立要害會寧浦,以備不虞。「從之。
○賑濟所飢民無衣者五十一人,賜襦衣各一。
○始御經筵,代言一人、經筵官二人入侍。初,上在景福宮,謂代言等曰:「予在衰絰之中,故久不御經筵。若後世視以爲法,幼主卽位,終三年之制,而不讀書,其弊豈小哉?今雖刑事,亦不得已聽斷,況讀書乎?予將開經筵。」
○宦官李龍年以五品帶銀,奪其職牒,定軍役。
11月23日
○丙子,兀良哈甫古金等還,常賜外,加賜緜布及紙,以其首先歸順也。
11月24日
○丁丑,視事,御經筵。
○賜酒果于知申事金益精,令餞其父。先是,益精父在全義,因見其子,到京還歸,上賜之。
○臺諫請讓寧之罪,上命知申事金益精諭之曰:「風聞之事,不可聽理,況我兄弟之間,何得有此言乎?當罪汝等,其勿復言。」
○兵曹啓:「軍籍不付才人、禾尺等,檢考無門。因此聚居隱處,暗行奸盜,或至殺人。請令諸道,軍籍不付才人、禾尺備細推刷,錄於軍籍,雜處平民,使習農業。三年一次,子枝推刷成籍,使不得他適,如有出入處,則限日行狀成給。」從之。
11月25日
○戊寅,視事,御經筵。
○命兵曹曰:「忠淸、全羅等道水軍,從海道察訪追賊于海上者,給暇一朔。」命司直馬邊者,往諭兀良哈。其不侵掠慶源者,賜宣醞諭之曰:「汝等本以至誠歸附,予亦待以恩信,無異我國之人。今兇徒侵掠邊境,汝等不與其謀,誠可賞也。天寒,賜汝以酒,其知之。」諭作賊人曰:「汝等歸附國家已久,國家亦待之甚厚。今汝等寇掠邊鄙,咎我邊將曰:『我親屬之至慶源也,或强勸燒酒,或貼藥于手指傷處,俾令致死。』然待客而勸酒,見客之病而貼藥以醫之,皆主人之禮所當爲也,豈意具致死乎?且邊將不體予意,待汝以不義,則汝當具辭以啓,予當處之以法。今汝等不然,背恩忘德,寇掠邊境,罪不可赦。然旣往不咎,姑釋汝罪,自今以後,毋或如此。」
11月26日
○己卯,盛陳兵衛,御仁政殿,引見日本國王使者僧圭籌及太后使者,溫言慰之曰:「天寒遠路,艱苦渡海而來。」對曰:「殿下之優禮遠人至矣,未知水道之難也。」圭籌曰:「僧前此奉使再來,上王親見,待遇甚厚。僧今受命之日,意謂復覩聖容,心自喜幸,及至對馬島,聞晏駕,不勝痛悼。今殿下亦親見厚待,感德難忘。」上曰:「兩國之間,聘問以時,禮也。近來聘問久闕,予甚嫌焉。今爾王遣使修好,予乃嘉之。」太后使者言:「太后命我曰:『新營佛宇,欲請《大藏》於朝鮮國王殿下,然予婦女,未能親達。今聞九州節度使與朝鮮國通好,其依節度使以達。』」圭籌又曰:「對馬島宗貞茂妻謂僧曰:『去年夫死,殿下賜祭致賻,妾感德無已,今聞上王殿下昇遐,不勝慟悼。然,妾,婦人,未能自達。今因本國使臣,陳慰進賻,乞將此意轉聞。』」上曰:「予將復見。」命饋于朝啓廳。
○敎曰:「中外罪囚,久被幽繫,不免飢凍,或至隕命。輕罪隨卽決遣,重罪亦行救恤,使不至於飢凍。」
11月27日
○庚辰,李明德拜辭,上引見便殿,命之曰:「卿往其道,勿令一民飢死。」
○柳思訥詣闕上謁,上曰:「卿差病而來,可喜。」命饋之。
○前判漢城府事崔龍蘇卒。龍蘇,江華人。初補毅陵直,累遷至監察糾正,除鷄林判官,廉謹慷慨,政爲諸郡最,累轉泥城等處,管軍萬戶、工曹典書。我太祖二年,受命報聘于九州節度使源了俊,刷被虜男婦五百餘口而還。七年,拜江原道都觀察使,歷承寧府尹、開城府副留後。太宗十三年,進階資憲,拜刑曹判書,移工曹判書,遷判漢城府事,至是卒,輟朝三日。諡齊貞,執心克莊齊,淸白守節貞。子世廉、世昌。
11月28日
○辛巳,京中盲人獨女二十九人擊鼓申訴曰:「曾受還上,以貧乏未能充納,願以楮貨代納。」命戶曹從其所願。
11月30日
○癸未,日南至,百官以朝服行望闕禮,停本朝賀禮。議政府率百官,進手帕,諸道皆進箋賀。
○御經筵。
○敎曰:「失農各道人民,實五十卜以下,毋督所貸。江原道嶺西人民,實五十卜以下,毋收田租。」
○大司憲元肅等上疏曰:
人臣之罪,莫甚於不忠;人主之權,莫大於賞罰。金漢老固無尺寸之功,又無智識之明,幸因緣於太宗殿下,位至一品,曾不思此,反陰使其妻潛納於里,逢迎其意,遂使讓寧縱欲敗度,而太宗垂問之際,亦對不以實,其爲陰譎而不忠,孰大於是?此一國臣民莫不腐心,而欲加法於漢老者也。太宗殿下特以好生之德,不忍加誅,只流于外,殿下亦以友愛之情,曲從讓寧之志,更將漢老移置竹山,俾近讓寧所在,仍令妻子相通。臣等具疏以聞,再三請逐,殿下不允,臣等復以管見仰干天威,誠惶誠恐。臣等竊謂,漢老之爲人,曾無義理之識,徒懷陰譎之計,當讓寧在東宮之時、太宗禁防之日,尙且潛迎其意,釀成罪累,況今讓寧得罪宗社,而無禁防之嚴,漢老得在外,而有相資之勢乎?漢者得罪怏怏之心;讓寧橫逆不悛之狀,固不待辨說而明矣。以怏怏之心,交構其橫逆之志,則豈無蜂蠆之毒?漢老與讓寧不思殿下保全之恩,承間不軌之心,非獨臣等之疑,一國臣民之所共疑也。近者姜金言:「漢老親率兵船,直向野人,施財請兵,欲害本國。」以惑衆聽,而生釁北鄙。事雖無根,實由漢老有可疑之狀耳。伏望殿下,將漢老逬諸遐方,以杜禍生之階,不勝幸甚。
前此,有民姜金者入鏡城誑說:「金漢老多齎貨物,親率兵船,直到野人中請兵,襲取鏡城等處。」令北鄙浮動故云。
○司諫院上疏曰:
讓寧大君得罪於君父,自絶于宗社,太宗思欲保全,放置于外,殿下亦以友愛之篤,撫之以恩,接之以誠,飮食衣冠之奉、第宅臧獲之資,無不具備。爲禔之計,宜當益加戒謹,仰體兩聖之至恩,永保其身也。不意乃於前秋,敢以私忿,遽然上書,發不敬之言,殊失人臣之義,自速其辜,猶無罪責,式至今日,臣等深有憾焉。臣等竊謂,言者心之發也。必不敬之心蘊諸中,而後不敬之言見於外。伏望殿下,斷以大義,命下攸司,鞫問其由,明正其罪,宗社幸甚。
皆不允。
十二月
12月1日
○甲申朔,流星出奎度入天際。
○視事,御經筵。
○命失農州郡,皆置賑濟所。
○流鏡城節制使洪尙直于外。尙直聞野人將入寇,令民入保木柵,民不肯從,尙直使人火其廬。又有人訛言:「南道兵船來襲。」尙直畏怯失措,民胥浮動。下義禁府鞫之,尙直詬提調柳廷顯受田時貴賂遺,移獄,司憲府覆訊當斬,減死流之。
○大司憲元肅等伏宮庭請曰:「臣等再疏請讓寧之罪,未得蒙允,又請遠置金漢老,亦不蒙允。臣等所言,實關大體,願留三恩。」上曰:「漢老之居畿內,太宗之命也。何可改也?」
○兵曹啓:「三軍甲士、內禁衛請暇過限者,自今以從駕稽違律論罪。」從之。
○禮曹、兵曹啓宮門出入人信符檢察條款:
一,甲士及隊長、隊副信符,書職姓名。一,闕內有差備男女信符,書差備。一,本宮奴婢信符,書本宮奴婢。一,內人家小信符,書內人家小。一,各司吏典、權知、直長、諸員信符,書其衙門吏號。一,東西各品根隨信符,書某官根隨。前銜二品以上根隨,書某官姓名根隨。有官守前銜三四品根隨,書其職姓名根隨。一,入直大小人員內,無根隨五六品以下鋪蓋奴信符,書某職姓名鋪蓋奴。有根隨四品以上鋪蓋奴,除別給信符。一,各司使令信符,書某司使令。一,閑符,書閑符。其受閑符者,詣兵曹關受,事畢還納。不卽還納者,兵曹糾理。一,闕門出入各人信符,各門分守護軍及甲士、防牌考察,一,凡信符私受私借者、故毁誤毁者、遺失者、非處橫行者,兵曹及鎭撫所考察,移文刑曹,依律論罪。一,前銜二品以上除拜及前銜三四品免官守者,曾受信符,還納兵曹。一,諸曹量其曹及所屬各司事務繁簡,應受信符人數,移文兵曹。一,各司吏典、權知、直長、諸員及使令信符,各其官員監封藏置,當詣闕時分給。
從之。
12月2日
○乙酉,視事,經筵。
○六曹堂上詣闕啓曰:「近日臺諫啓讓寧及金漢老之事,未蒙兪允,此實宗社大計,願從其請。」上曰:「骨肉之親,何忍棄之,父王之命,何忍改之?卿等勿復言。」
○兵曹啓:「《續六典》一款:『甲士所耕二三結以下,給奉足二戶;四五結以下,給奉足一戶;六七結以上,不給。諸司吏典、隊仗、隊副、丁吏、都府外,守公別軍、速毛赤、吹螺赤之類,一二結以下,給奉足一戶;三四結以上,不給。』今後各官守令於奉足定給之際,必考所耕多少,依敎定給,數外加受者,除出充軍。奸詐之徒,於所居官,以所耕之多,未受奉足者,或於他官冒受奉足,憑考無門。今後欲受奉足於他官者一禁。」從之。
○戶曹啓:「掌金銀、布帛、錢穀諸司,屢被竊盜。自今上直官吏,令守者搖鈴巡更,朝夕審視封識。出納之時,出入庫中者,官吏輒搜檢,永以爲式。官吏不如法者,罪之。」從之。
○先是,凡諸供給已爨未用之物,令執饌人自用,而備充本色,上知其狀,命勿充納。
○義禁府都提調柳廷顯等啓:「近日憲府以洪尙直事,呼府鎭撫、知事、都事等,持平以上皆坐交倚,聽言取辭,有違於王旨待以訟者之例。況本府官吏,憲府擅自招來,實爲未便。」上曰:「憲府誤矣。予將問其所以。」召掌令皇甫仁問之,仁對曰:「三品則於楹外,四品以下則於庭下取辭,本府故事,然臣等以爲未便。鎭撫則於廳上,知事以下則於楹外取辭。」上曰:「如其有罪,則具辭以聞取旨可也。以執法之吏不奉旨,三四品朝士跪于廳前,至於持平,皆踞坐取辭非矣。自今以後,毋或如此。」
12月3日
○丙戌,御經筵。
○命諸道觀察使,具錄道內飢民之數以啓。
12月4日
○丁亥,視事。柳廷顯等啓曰:「臺諫所啓遠置漢老之事,乃讓寧、漢老之大幸也。若相處近地,變故已著,則殿下雖欲以恩掩義,不可得也。」再三固請,上不得已勉從之。仍曰:「向或者告我以漢老請用鷹子。鷹子,逸遊之具,非犯罪修省之人所爲也。漢老之不伏其辜可知,然不可置於遠處,擇三四日程可居之地以聞。」上曰:「比年以來,連歲凶歉,救荒之政,不可緩也。欲移粟以救之,然農事方興,民亦飢甚,則無力以轉輸。每日啓事,以荒政爲首。」
○御經筵。
○司諫院上疏曰:
臣等將讓寧大君禔之罪,具疏以聞,未蒙兪允,不勝殞越之至。臣等竊謂,自古人君遭人倫之變,必恩義兼盡而後處之,得其道而爲法於後世也。今禔,爵之大君,錫之田宅、居處、僕從,肥甘輕暖,無不適意,殿下友愛之恩至矣盡矣,而不體聖恩,曾無戒省,役使外人,以至生事,忿然上書,殊失人臣之義,此乃禁制有虧,而防閑不嚴之致然也。臣等反覆思之,禔之狂妄,國人所知也。若縱肆失道,不啻如今日,則殿下將何以處之?此臣等所以拳拳不已者也。釋此不問,恐有虧於大義,伏望殿下,一依前日之疏。
留中不下。
○禮曹啓:「日本回禮使,道上着素冠服,入見國王時,用吉服。」上曰:「不可。帝所則以吉服入見可也,於隣國不可脫素服。古禮云:『君子於公門不脫衰。雖不得已而脫,冠則不脫。』禮曹其與三議政,同議以聞。」
○有文吉甫者將布二匹,易私奴元禮馬,以不用楮貨,籍其家,以年老令贖徒罪。先是,楮貨日賤,其價至升米三張,故不用楮貨。以他物貿易者,籍其家,然犯罪者皆外方飢寒之人,富商大賈,無罹罪者,楮貨之賤,無異於前,故用錢之論,自此而起。本國舊用布幣,晋山府院君河崙獻議曰:「國家之所用於民者楮貨,而民之所納於國者米穀,則國可以富。且凶年則斂楮貨而發倉,豐年則散楮貨而斂粟,可便官民。」太宗從之,乃立楮貨之法。至此,官民皆無所利,欲罷之,以太宗成憲,不敢遽改。
○戶曹以年歉,請減各官分養貢馬、各道節制使及軍官馬料,從之。
12月5日
○戊子,慶尙道榮川地震。
○視事,經筵。
○賜酒于成均館、四部學堂諸生及入直軍士、諸處赴役匠人軍人。
○江原道觀察使啓:「前此,本道地僻無人,文科及生員鄕試未易充額,各減其數。今廣遣敎導,以興學校,敎養有道,人材輩出。乞依鄕試元定額數試取。」從之。
○全羅道觀察使啓:「有老病父母生員等爲本鄕學長,敎訓生徒,兼侍親病,今以無圓點,未得赴試,其情可矜。勿論圓點,請令赴試。」從之。
12月6日
○己丑,視事,經筵。
○奉常錄事尹秀夫曾爲宗廟祭大祝,奉神主背面置匱中。憲府劾之,請依律杖一百,流三千里,命除流三千里。
○命自今虎符置于尙瑞司,令兵曹啓聞出納。
12月7日
○庚寅,行首權忖、李思任、崔有源、李仁保、成奉祖、李長得等以其差年到宿去官,互相傳說,言及於知申事金益精,命歸其第。命兵曹判書趙末生、右代言趙瑞老,問行首等互相傳說之由,下義禁府鞫之。
12月8日
○辛卯,御經筵。
12月9日
○壬辰,御經筵。
○敎曰:「江原、黃海、平安、咸吉四道飢饉,倍於他道。前此蠲減各司貢物內,未盡蠲減者,一皆蠲免。」
12月10日
○癸巳,下兵曹參議尹淮、知申事金益精、知兵曹事閔義生于義禁府獄。各殿行首不計仕日,直以差年多者去官,豪狂子弟不勤其仕,益精欲使仕多者拜官,啓于上,乃下兵曹施行。行首李長得家與益精家比,差年少而仕多,李思任等疑益精右長得,聚謗之,且訴於兵曹。參議尹淮、知事閔義生等曰:「是法出自宸衷,何可改也?」思任等言於孝寧大君??[1]以聞,上問益精以行首去官之例,益精變色,言頗憤切。且言:「長得未嘗與臣道此。」乃下長得鞫之,長得曰:「嘗告于知申事,又具文字納之。」上命代言司檢閱之,長得所納文字,背有益精手記在焉,上由是不直之。又以淮、義生妄言此法出自宸衷,竝囚之。長得,左代言權蹈之妻兄也。
○慶尙道觀察使啓:「巨濟島斗入海中,防禦甚緊,請以才兼文武者爲縣守。」從之。
12月12日
○乙未,罷金益精、尹淮,奪閔義生告身。
○革兼知兵曹事仁壽府兼丞副丞等官。
○吏曹啓:「五部學堂生徒多,而敎誨者少。請選閑散文官,除西班職,仍兼正錄所錄官,每部各加差一人。」從之。先是,先建南部學堂,其敎授官、訓導官泛稱五部儒學敎授官、訓導官,至是,中部學堂成,始別差敎授官、訓導官。東西北三部,時未營建。
12月13日
○丙申,以李順蒙爲中軍都摠制,鄭津判漢城府事,吳陞開城府留後,鄭招禮曹參判,河演兵曹參判,黃象工曹參判,趙琬右軍摠制,趙侯左軍同知摠制,李蕆右軍同知摠制,柳暲慶昌府尹,崔關漢城府尹,崔府仁壽府尹,趙瑞老承政院知申事,趙從生右副代言,金赭同副代言,成抑全羅道都觀察使,申槪黃海道都觀察使,李孟畇京畿都觀察使,黃子厚忠淸道都觀察使,金謙平安道都觀察使,沈寶忠淸道都節制使,宋希美全羅道水軍都按撫處置使,裵素司諫院右正言。
12月14日
○丁酉,視事。
12月15日
○戊戌,先是,上以年歉,特下旨禁酒。緣此,犯禁者坐以制書有違。上曰:「禁酒,本以年歉。今豪强無一犯禁者,無知小民獨受重刑,甚爲未便。自今犯酒禁者,以違令論。」
12月16日
○己亥,御仁政殿,引見日本國王使者圭籌等。上諭之曰:「汝王昔年遣使通好,予亦遣人以報。只緣阻海,未得數通,今乃遣使修聘,交隣之義至矣。所需《大藏》,當正秩付回禮使以送,太后所請《藏經》,亦當從之。」圭籌等對曰:「臣等聞《藏經》銅板在奉書,求之未得,是眞無有也。請將此意,幷載于回書。」上曰:「予已知之矣。」
12月17日
○庚子,平安道都節制使馳報:「兀良哈四百餘騎寇閭延,我軍與戰十餘次,勝負未決。」上召三議政,議備禦策,皆啓曰:「若更有賊變,則堅壁固守。本郡士馬及留防軍未能以守,則選江界道軍士驍勇者,輪番赴防。且閭延在極邊,雖有賊變,都節制使不及赴援。今後江界道節制使領兵赴急,都節制使勿令行兵。」
○兵曹啓:「請令閭延赴防軍人强勇者習銃箇。」從之。
12月18日
○辛丑,視事。吏曹啓:「請革壽康宮左右司謁、左右司鑰、謁者二、供奉三、左班殿直一、右班殿直二、內班從事二、昌德宮謁者一,設昌德宮副謁者一、左班殿直二、右班殿直二、內班從事五、慶昌府供奉一、左班殿直一、內班從事一。」從之。
○工曹啓:「京外官吏,公館廨宇不用心修葺,以至傾頹。今後京中公廨,本曹每年春秋恒式巡檢,移文主掌官論罪。外方公廨,觀察使恒式檢察論罪。」從之。
12月19日
○壬寅,知閭延郡事李安吉遣鎭撫崔南京馳報:「兀良哈至城下,率二百餘騎出門,終日力戰却之,身中矢,軍士中矢者亦多。」上曰:「予聞賊寇閭延,恐其民已陷賊中,今聞告捷,予意稍寧。」賜南京衣二襲,遣醫李中發,齎藥餌及酒五十甁,往治安吉及軍卒中矢者。
○以成達生爲平安道都觀察使,金謙慶尙道都觀察使,崔士康中軍同知摠制,吳湜左軍摠制,沈道源左司諫大夫,朴冠右司諫大夫。
12月20日
○癸卯,視事。
○留後吳陞、全羅道觀察使成抑、水軍處置使宋希美等拜辭,上引見於便殿,賜藥餌遣之。
○日本回禮使朴熙中、副使李藝等發程,各賜衣一襲、毛冠、笠靴、藥餌,書狀官奉禮郞吳敬之、通事尹仁甫等,各賜毛衣、冠笠靴。書曰:
朝鮮國王奉復日本國王殿下。海天遼闊,音聞久疎,今蒙專使惠書,備嘗體履康裕,仍承嘉貺,欣感殊深。所諭《藏經》,敢不是從?又太后令九州都元帥轉致珍貺,兼需《藏經》,亦所當從。玆遣臣典農寺尹朴熙中、龍驤侍衛司護軍李藝等,往謝厚意,詳具別錄。來使所言《藏經》銅板,我國無有,惟照諒。冀益堅信義,永膺多福。
○初,太宗征對馬島,左衛門三郞、滕次郞被擄而來,分置郡縣。太宗聞二人在對馬島爲豪右,召至京中,賜家,妻以良女,凡飮食、衣服之物,莫不優給,至是,上令二人從回禮使以歸。吏曹判書許稠啓曰:「被擄之徒,命歸鄕國,使之還來,則彼必幸其縱釋,不肯復來,國家終爲此虜所紿。莫若因其喜悅之時,命復來與否,隨汝所便,使開往來之路,則彼必感慕聖恩復來矣。」上從之,乃賜左衛門三郞、滕次郞襦衣各二襲、緜紬、苧布、笠靴、毛冠、米三十石,命曰:「汝歸本土來否,任汝所爲。」謂左衛門三郞曰:「聞汝子二人在此,予將完恤,勿以爲憂。」
○議政府啓:「《大明律》竊盜條云:『凡竊盜三犯者絞,以曾經刺字者爲坐。』而不分赦前赦後。因此,刑曹以竊盜三犯則赦前刺字,幷計爲坐,實爲未便。今按《議刑易覽》內:『諸盜經斷後,仍更爲盜,須據赦後爲坐。』今後竊盜三犯者,須據赦後爲坐,外方竊盜,刺字後辭緣及日月,明白置簿,隨卽報刑曹,罪案施行,以憑後考。」
從之。
12月21日
○甲辰,視事,經筵。
○兀良哈波難、豆難等拜辭,各賜襦衣一稱、緜布十匹、紙百五十卷。兀良哈部落甚多,或有梗化者,或有臣服者。且無恒産,雖一人乍臣乍叛,變詐無常。
○吏曹啓:「蒙古學非時所尙,傳習者少。請以取才分數多者,每當都目政用二人,以勵其學。」從之。
○舊例,司憲府齊坐時,若掌務承命詣闕,則罷不復坐,上命勿罷官,令禮曹定復坐時禮式以啓。禮曹啓:「齊坐時,大司憲承召出入,則執義以下,各於常時迎送所序立,書吏列坐於迎送所。執義以下承召出入,則行首處就前告課,諸臺長仍立於坐前。執義以下諸坐時,執義承召出入,則諸臺長序立於階下。臺長承召出入,則就前告課,其餘臺長仍立於座前。掌令、以下齊坐時,掌令、持平承召出入,則同等者仍立於本位,差等者序立於階下,監察、書吏竝如上項例。」
從之。
○傳旨于刑曹、司憲府曰:「三品以下犯罪被劾,而不直答通者,輒收職牒,親問閱實,雖笞罪,不還職牒未便。今後證佐明白,律該笞杖以上,而不輸情以對者,除十惡外,勿收職牒,以訟人例,親問閱實後,公緘問備施行。」禮曹據憲府移文,詳定以啓云:「大司憲以下齊坐,則三品以下六品以上員,令坐廳上,大司憲以下仍坐本座。執義以下齊坐,則亦於廳上許座,執義以下下座劾問。」從之。
○兵曹啓:「捉虎甲士捉五口以上,則依侍衛甲士例遷轉。」從之。
○命春秋館,考功臣襲爵事於《高麗史》以啓。
12月23日
○乙巳,視事。
○禮曹啓:「生員考圓點滿三百者,許令赴試,誠勸學之美意也。然其父母年過八旬及七旬以上,久病臥床,則爲子者暫不離側,奚暇居館?願自今衆所共知老病人之子,不計圓點,許令赴試。」從之。
○命:「書筵官賓客有故,則輔德以下當日爲首者進講,以爲恒式。」
○移築旌義城於晋舍里。
12月24日
○丁未,視事,經筵。
○移置金漢老于燕岐,從臺諫之請也。
○傳旨曰:「科擧,所以取士,自今武擧,雖未射二百步者,若通經術,則取之。」
○命:「宗親資憲以上諡號,依式啓聞受點,以爲恒規。」
○直集賢殿裵閏死,賜棺槨、賻米十石、紙七十卷。
12月25日
○戊申,御經筵,始講《尙書》。
○成達生、黃子厚、金謙拜辭,賜藥餌。
○慶尙道觀察使啓:「日本國王使送留船倭人,皆服單衣,幾於凍死,請造襦衣給之。」從之。
○命:「今後文昭、廣孝殿進上獍鹿、雁鴨等物,勿幷供進。」
12月26日
○己酉,視事,經筵。
○司憲府上疏,請金益精、尹淮、閔義生之罪。
12月27日
○庚戌,視事。
○司憲府上疏言:
義禁府以閔義生罪,律該詐傳詔旨,斬;金益精該對制上書,詐不以實,杖一百,徒三年;尹淮比詐傳三品衙門言語,杖一百啓之,閔義生只收職牒;金益精、尹淮只罷其職。臣等竊謂,閔義生不詳究其源,而任然以出自宸衷爲言,甚爲不當。金益精以喉舌重任,凡啓達及對問,宜以精白直實,行首去官之法,務欲更改,不與兵曹同議,遽急啓達,甚爲不公。又當下問之時,行首入屬格例,亦不分揀啓達,受長得單子日月及長得來見度數說道言詮,竝不直啓,其誣罔天聰甚矣。乞下益精于攸司,鞫問情由,幷閔義生、尹淮依律斷罪,以懲後來。
不報。
12月28日
○辛亥,御經筵。
○江原道伊川、平康、淮陽、金城、金化、狼川、楊口、麟蹄、洪川、春川、橫城、原州、寧越、平昌、旌善分養國馬,皆移養忠淸道,又蠲往年未納貢物,從其道觀察使之請也。
○兀良哈指揮阿伊帖木兒等拜辭,賜緜布及衣服。自兀良哈寇慶源以後,有款塞請朝者,令本道都節制使先別其作賊與否,然後上送。
12月29日
○壬子,視事。
○戶曹啓:「新稱頒布之後,舊稱無禁用之令,緣此,市肆雜用新舊,請禁用舊稱。」從之。
○吏曹啓:「諸州縣儒學敎導考滿則遞差,其中學術精明,敎養有成效者,待監司論報敍用。」從之。
閏十二月
閏12月1日
○甲寅朔,上詣廣孝殿,行朔祭,百官以衰服陪祭。
○御便殿,視事,經筵。
○兵曹啓:「武學,兵家重事。爲將帥者,雖有勇拳,若不知兵法,則無以出奇制勝。今武科出身者,怠不講習,每年取才時,精通者甚少,實爲可慮。今後訓鍊觀祿官、兼官,擇其能通武經者差下。三品以下能通武經者,定額二十,稱爲武經習讀官,提調亦擇能通武經者,文武交差,每日一員坐于本觀,嚴加考察。五品以下,考講敍用,三四品員精通七書者,以提調薦狀敍用,取才時,到宿衙門人一二等入格者,依春秋都試例,給到勸學。」從之。
閏12月2日
○乙卯,視事,經筵。
○司憲掌令李叔畤復請金益精、尹淮、閔義生之罪,上曰:「益精無復可問之事,淮爲人狂妄,不足責也。義生以其罪大,故倍受其罪,其勿復言。」
○亏知哈骨只乃等三人拜辭,各賜綿布五匹、紙七十卷。又賜骨只乃父豆稱哈緜布四匹、酒十甁,以其誠心歸順也。
○召李原、鄭擢、趙末生,議亏知哈、吾良哈區處事,皆請遣敬差官于慶源,問前日攻戰之事及被虜人馬之數,上從之,以判內資寺事韓有紋爲敬差官遣之。
○遣大護軍張合于平安道,視沿海可耕之處,審其膏瘠以聞。
閏12月3日
○丙辰,御經筵。
閏12月4日
○丁巳,視事,經筵。
○日本九州摠管源義俊遣人來獻土宜。
閏12月5日
○戊午,視事,經筵。
閏12月6日
○己未,視事,經筵。
○兀良哈千戶也吾哈、亏知哈指揮時應巨、女眞千戶羅同哈等來獻土宜。
閏12月7日
○庚申,視事,經筵。
閏12月8日
○辛酉,雨雪。道路氷滑,人馬顚仆,至有傷折者,命停視事。
○傳旨曰:「凡臣民所犯,若事干於上,則攸司不論情狀輕重,竝論以不忠,實爲未便。政府、六曹擬議,兼考歷代刑律以啓。」仍曰:「太宗嘗有是命。」
○功臣都監上被罪三功臣等影子、功券、敎書,命鄭道傳、沈孝生、吳蒙乙、李懃、張志和、孫興宗、李濟、李居易、黃居正等影子給其子孫,張湛、趙璞、朴苞、李茂、閔無咎、無疾、柳沂、趙希閔、尹穆、趙綺影子及孫興宗、黃居正敎書、功券,張思靖功券,幷皆焚之。
閏12月9日
○壬戌,視事。
○禮曹啓:「謹稽古制,宋光宗紹熙五年,別建四祖殿於太廟大殿之西,奉熙、順、翼、宣四祖神主,歲令禮官薦獻。今本朝爲追崇四祖,建永寧殿於宗廟之西,奉安穆祖神主,別備牲牢,行春秋大享,與宗廟同日。且永寧殿於宗廟相隔,殿下若率群臣先詣永寧殿,行祼獻禮畢,次詣宗廟行禮,則非惟祼獻失時,陪祭群臣或虧式禮莫愆之誠。自今永寧殿春秋大享,依宋朝之制,遣大臣行祭。」
從之,仍命詳定合享儀以聞。
○命下開門符十隻于尙瑞司,今後門外行幸時,常時開門符,勿令齎去。
閏12月10日
○癸亥,御經筵。
○兀良哈其宋哈等拜辭,各賜緜布五匹、紙七十卷、襦衣一襲。
閏12月11日
○甲子,視事,經筵。
○傳旨于戶曹曰:「宦者科田,特旨外,毋得折給。」初,左代言權蹈啓:「承傳宦者李村及田吉洪加科。」上曰:「此二者,前受幾結乎?」蹈對曰:「村田五十五結,吉洪田三十結。」上曰:「此亦足矣,朝士之不及此者多矣。今啓宦者科田,何意乎?無乃以村爲承傳色乎?今後毋啓此等事。」時,蹈及知申事趙瑞老交結宦官,每置酒相呼。且村,蹈子之養父,上知之,故有是命。
○遣訓鍊判官朴訥生,賜知閭延郡事李安吉衣一襲、宣醞二十甁,以賞擊走野人之功。且諭之曰:「予於邊報,不寐以待,今爾敵我所愾,予甚喜之。」
○遣奉常少尹李宗揆,往問平安道都節制使尹夏枉刑閭延軍民之罪。初,安吉與敵戰,士卒中矢死者數人。夏疑被虜死亡者多而安吉諱之,乃至拷訊。上聞之怒曰:「安吉以寡少之卒,擊走强敵,非勇敢過人者不能。夏不料其實,又加刑問何也?」乃命宗揆往問之。
閏12月14日
○丁卯,兀良哈指揮八人拜辭,各賜緜布五匹、紙七十卷、衣一襲。
○召江原道經歷,欲親問道內飢饉形止也。
閏12月15日
○戊辰,視事。
○兵曹啓:「爲將帥者,要當知義理。前者武科試取,只試武經七書,因此赴武科者不肯幷學。今後武科試取時,四書五經中,自願講讀者,一書幷講,依武經例給分。在前武經通者,給五分;粗通三分半;粗讀一分。粗讀給分,未便。今後通者給五分,略通三分半,粗通一分,以爲恒式。」從之。
閏12月16日
○己巳,江原道觀察使李明德以民飢,道中所儲乏少,請米豆十七萬石,戶曹請先給一萬石,從之。
○以書雲觀推步者昧於算法,以直提學鄭欽之爲提擧,正郞金久閭別坐,掌其事。
閏12月17日
○庚午,御經筵。
○傳旨曰:「今後職掌軍務人員,擅自出令,聚會軍士外,大小軍士自中相會,勿以謀逆論。」初,吹角令云:「無兵曹明文,私聚軍士,以謀逆論。」者,指掌軍主帥擅會者言之。前此,別侍衛等私集議政府飮酒,刑曹以擅入他衙門及酒禁飮酒論之。兵曹參判李明德躁妄,不詳吹角令本旨,遂請以謀逆論之,皆減死流竄,刑曹亦皆罷免。自後凡干軍士私相來往者,竝以此論,人皆不便。太宗悟其非是,欲改而未及,至是有是命,人皆便之。
○前別將高致雨私通讓寧大君禔,定爲外方官奴。
○諭諸道觀察使曰:「在前大小人員及緣化僧徒,受州郡陳省,防納諸司貢物,倍收其直,故已曾禁斷。今者轉聞民間不得自備之物,或有自願防納者,民情便否,從實訪問以啓。」州郡所納諸司貢物,民或不能自備者,代納于官,收其價償之,謂之防納。
○禮曹啓:「倭使等私進上,今後不許。其中國王使臣及厚待客人,以誠意懇請,則臨時啓聞取旨。」從之。
閏12月19日
○壬申,御經筵。
○有富商潘石老者日造司僕寺門,京畿農民所納穀草,擅自點退,以己私備穀草防納,將欲倍收價米於民。事覺,命杖百,籍沒家産,定爲外方官奴。判事金光義、判官金自雍俱以知而不禁,坐罪。
○兀良哈千戶也吾哈等九人拜辭,賜襦衣、緜布。
閏12月20日
○癸酉,御經筵,始講《通鑑綱目》。
○兵曹據忠淸道觀察使報啓:「各道牧場馬匹孶息多少、牧養勤慢,司僕養馬不用心檢察,但橫行州郡,煩擾作弊而已。緣此孶息數小,牧養無效。自今依濟州牧馬例,定職員牧子,雌馬十匹,孶息七八匹爲上等,五六匹爲中等,三四匹爲下爲。孶息多者賞,小者罰,不用心致死者推徵。以屬公法孫奴子,加定爲牧子。牧場所在各官守令,皆兼監牧,專掌牧養,每當年終,考其孶息多小,以爲褒貶,勿遣司僕養馬。」
從之。
○命兵曹與議政府、諸曹定烽燧。
閏12月21日
○甲戌,流星出參入闕丘,又流星出王良入壁。
○遣摠制許權、司直李陽達,栽松於獻陵。
閏12月22日
○乙亥,賜李安吉內廐馬一匹,以前日與兀良哈相戰時所騎馬中箭而斃,且賞其功也。
○先是,臺諫受敎及奉王旨施行事,只報議政府,於六曹則曾不移文,至是,禮曹請云:「國家號令,六曹不可不知,況本曹職掌謄錄條例,尤不可不知。自今臺諫受敎及奉王旨事,通報六曹。」從之。
○初,各司吏典箇月已滿,而當受職者八十八人。吏曹謂當除授者多,而窠闕小,啓以四十四人今冬除職,四十四人來夏除職,仍以四十四人試其才藝,擇文算一等者九人,授以吏職,其餘三十五人送兵曹除授,從之。司憲府以吏曹爲不公,劾問文選司,判書、參判亦引嫌不仕。上召司憲掌令李叔畤問曰:「吏典去官之事,予所知也。乃何劾問吏曹乎?」對曰:「取才入格者二十六人也。均分于冬夏而去官可也。今獨除九人以吏職,臣等以爲不公,故問焉。」上曰:「除授事,予悉知之。且吏曹均分去官之意,憲司不詳察,遽爾劾問可乎?自今毋或如此,且歸私第。」司憲掌令以下,俱退于私第以待罪。
○禮曹啓:「今後大臣禮葬,六曹歇柩祭祝史,以三館參外爲之。」從之。
○禮曹啓:「以軍職兼成均博士兼儒學敎授官人員,依禮賓判事行軍資副正例,各於本品,從末隨班。」從之。
○兵曹啓:「禁山松木剪伐者難禁。謹稽律文,棄毁器物稼穡條云:『毁伐樹木稼穡者,準竊盜論。』自今剪松枝者,依前例,以違令論,其伐如椽木以上全株者,考其家長知情與否,論以此律。」從之。
閏12月23日
○丙子,視事。
○日本九州摠管源義俊遣人來獻土宜。
○兀良哈千戶金何山等八人來朝,賜緜布、襦衣、紙。
閏12月24日
○丁丑,御經筵。
○諭平安道觀察使曰:「向者,野人四百餘騎突至閭延郡,李安吉率飢困軍士二百餘人,力戰却之,得全城堡,其功大矣。都節制使尹夏親到其郡,目擊其事,軍官朴林等十五人,急遽刑問,甚乖委任之意。然姑赦其罪,卿以此意諭之。」
○通事任種義還自遼東言:「達達侵掠遼東等處。」
閏12月25日
○戊寅,御經筵。
○召司憲掌令李叔畤、皇甫仁、持平趙克寬、南智曰:「爾等妄劾吏曹非矣。今姑不問。」仍命就職。
閏12月26日
○己卯,御經筵。
○以李登爲開城君,鄭幹右軍摠制,尹淮集賢殿副提學,李稑吏曹參議,河敬復咸吉道兵馬都節制使,金廷準全州府尹。
○遣奉常注簿金致明于京畿、忠淸、全羅道,察飢民賑濟勤怠。
○讓寧大君禔聞太宗所畜良犬在民家,紿取其犬,遊田搏鴨,靡所不爲,殊無哀慕之情。里人任禱遐等喧傳於都下,都摠制李順蒙聞之以啓,上曰:「人子居父喪,安有如此之事?」遣宦者問其故,禔誓天不服。下禱遐于義禁府鞫之,證佐皆不服,禱遐以誣告反坐,賣衣服以贖其罪。上疑之,召禱遐及證佐密問之,皆實事也。上驚駭,還給禱遐所贖楮貨,盡納推鞫案文于內,慮臺諫彈劾也。
閏12月27日
○庚辰,御經筵。
閏12月28日
○辛巳,流星出軫入張。
○視事,經筵。
○上召吏曹判書許稠曰:「頃者,欲謁獻陵,以身病未果。欲於正朝,親享廣孝殿,望闕禮又不可廢。二者如之何?」稠曰:「廣孝殿則春享已近,若三元望闕禮,不可廢也。」上然之。
○是歲,平安、咸吉、江原、黃海等道饑甚,民不聊生。聞全羅、慶尙道豐稔,扶老幼就食者,絡繹于途,西北人民,盡徙南方。監司守令請禁流移,上不聽,令諸道皆置賑濟所賑之,任其所往。由是流民雖多,餓死者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