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记
3个月前 作者: 周同谷
●序
「采菊完柴桑之节」:《琳琅秘室丛书》本、周左季钞本作「采菊篱边」。
「鼓琴寄中散之思」:原本「琴」作「钟」,据别本改。琳琅本、周本作「鼓钟柳下」;陈同叔合编本、曹徐澐删订本无此二句。
「天产哲人,赋才独异」:各本俱作「同谷周君,汝南华胄,江左名流」。
「爰读霜猿之四卷」:琳琅本、周本「四」作「一」;曹本「四卷」作「一集」。
「其志切,故字字发乎深情」二十字:各本无
「尼父麟书」:陈本作「文中元经</a>」。
「倚碧窗而吹笙鼓瑟」二十四字:各本无
●李空云小传:原本略,据陈本、曹本校补;琳琅本、周本无。
●野史氏赞:据曹本补
●卷一
古虞周同谷鹤臞氏著:陈本作「华阳道隐著」;曹本作「明海虞周翰西著」,下卷同;琳琅本作「海虞周同谷翰西氏鹤臞著」。
第一首:曹本、琳琅本无。「如叫湘山霜夜猿」,陈本注云「『夜』一作『后』」。注,琳琅本移作卷末后跋。「遂命之曰霜猨集」,陈本、周本作「遂以纪事而泣咏之」。
第二首:曹本、琳琅本无。注,「先慈管孺人」陈本、周本「孺」作「夫」;「先慈年五旬」,陈本、周本「五」作「七」。
第三首:琳琅本无。注,据陈本、曹本补。
第四首:注,「士林丧气,宗社以危」、「我于忠贤何尤」,俱据陈本补。
第五首:「黄昏内殿重重锁」,琳琅本「殿」作「院」。注,「内侍私制淫香」,「私」字据陈本补。
第六首:曹本、琳琅本无。「面白唇朱髻挽青」,陈本作「面白唇红朱髻青」。
第七首:「召得宫官入九重,描金朱合画双龙」,曹本「宫官」作「官家」;「朱」作「彩」。「手自濡毫署谨封」,曹本「署谨」作「谨署」。
第九首:「半日两宫交细语」,琳琅本「细」作「絮」。
第十、十一、十二、十三首:据陈本补。
第十四首:注,「罢内操」,「罢」字据琳琅本补。
第十五首:「众里西宫体态殊」,陈本注云「众里」一作「袅袅」。「行近紫微光耀日」,陈本注云「日」一作「目」,琳琅本亦作「目」。
第十六首:「纵使霜狼斗赤乌」,陈本「霜」作「圆」,注云一作「霜」;霜狼注十一字据曹本补。注,「得五红为胜」,「为胜」二字、「吾当得六红」「当」字、「自成奋臂」十一字俱据陈本补。
第十七首:曹本、琳琅本无。「千群铁马射金錍」,陈本「马」作「骑」,注云一作「马」。「独选净军得四万」,陈本「选」作「点」,注云一作「选」。注,「启、祯之间」,原本作「天启年间」,据陈本改;「有四万」,原本「四」作「四十」;案:「十」字当衍此三句,略见第四十三首琳琅本注中可证。「一旦有警」十一字据陈本补。
第十八首:「季花生玉露柳生烟」,曹本作「花含玉露柳垂烟」;陈本两「生」字俱作「含」,注云别本俱作「生」。「坐览军书上未眠」,曹本、琳琅本「上」作「尚」。注,「中夜坐览军书」,「坐」字据陈本补。
第十九首:「五色旌麾高下齐」,曹本「旌」作「旄」;琳琅本「麾」作「旄」。注,曹本无;琳琅本误用《崇祯宫词》第一百五首注为田妃事;「尝与诸勋戚习射」,陈本「诸勋戚」作「中官」;「中官叩头贺」,原本「叩头」下有「称」字,据陈本删;「上每发多中」十四字据陈本补。
第二十首:曹本、琳琅本无。注,「悬大石殿内」,「殿内」二字、「有汉武自将待边之意」,俱据陈本补。
第二十一首:曹本、琳琅本无。
第二十二首:注,琳琅本无;曹本误引第二十四首注;原本作「田妃雅,善鼓琴」,据陈本补。
第二十三首:「白日承思卸却妆」,曹本、琳琅本「白日」作「椒殿」。
第二十四首:注,「琴声和缓」十一字据陈本补。
第二十五首:「团团纨扇掩新秋」,曹本、琳琅本「掩」作「卷」。
第二十六首:曹本、琳琅本无。「春到坤宁雨露浓」,原本「雨」作「花」,据陈本改;「拜来皇后亲扶却」,原本「却」作「起」,据陈本、周本改。注,「心怜之」,「心」字据陈本补。
第二十七首:曹本、琳琅本无。「夜深凉气入秋庭」,原本「庭」作「亭」,据陈本改。
第二十八首:「坤宁帘幕日曨曈」,曹本、琳琅本「曨曈」作「曈曨」。注,「田妃朝见」,琳琅本作「田妃有宠而骄,后每裁之以礼。岁元日寒甚,田妃来朝」。
第二十九首:「风流岂减汉昭仪」,曹本、琳琅本「岂」作「不」,陈本「减」作「识」;「鼔瑟吹笙事事宜」,原本「笙」作「箫」,据陈本、曹本、琳琅本改;「长日永和歌舞后」,陈本、周本「后」作「散」,曹本、琳琅本作「罢」;「湘廉底下坐弹棋」,琳琅本「底下」作「暮卷」。注,曹本无,陈本、周本仅注「永和宫名」四字,据琳琅本补。
第三十首:据陈本补。
第三十一首:「东皇邀去赴蓬壶」,曹本、琳琅本「赴」作「越」。注,琳琅本并下第三十二首。「后颇庄,帝滋不悦」,「颇」字、「滋」字,「后让妃而诉之帝」,「让妃而」三字、「之」字,俱据陈本补。「同扶后起」下,曹本将第三十二、三十三、三十四首注删节并入。
第三十二首:「润花灵雨败花风」,曹本、琳琅本「灵」作「霖」;「危疑百事两人同」,曹本、琳琅本「人」作「心」。注,「遂乃作兴化人耶」,原本「化」作「他」,误,据琳琅本改。
第三十三首:注,「念后同处患难」十字据陈本补。
●卷二
第三十四首:「山晓镜淸光映玉瓶」,曹本、琳琅本「瓶」作「屏」;「骤惊人处是花铃」,琳琅本「处」作「起」。
第三十五首:「绕院廻廊半是苔」,陈本「院」作「苑」。注,据陈本补;曹本误引第三十七首注。
第三十六首:注,琳琅本并下第三十七首。「袁妃与诸后宫从焉」三十六字,原本作「袁妃与诸殡妃从焉。后请并召田妃,上佯不应,后乃命小黄门以懿旨召妃」,据陈本改。
第三十七首:「玉仗穿花扇影团」,陈本「玉」作「队」。注,「妃闻召即至」,「闻召即」三字、「今夜可幸西宫。后独摆仗还坤宁」,「今夜」二字、「独」字,俱据陈本补。
第三十八首:「玉熙春静露华寒」,原本「华」作「花」,陈本作「光」,据曹本、琳琅本改;「曲柄琵琶金镂字」,陈本、琳琅本「镂」作「缕」,注同。
第四十首:注,曹本无。
第四十一首:「草软沙干上驷调」,曹本「干」作「平」。注,琳琅本参用第二十首注。
第四十二首:曹本、琳琅本无。
第四十三首:「前旌已入海西云」,琳琅本「旌」作「旄」。注,「户部未即发粮」,原本「发」作「拨」,据陈本、周本改;「心颇不平」,「颇」字据陈本补;「上马快快去」,原本「怏怏」下有「而」字,据陈本删。
第四十四、四十五首:据陈本补。
第四十五首:注,案:陈本「何敢当君父之殊礼若此」下有「千古而下读是诗者犹有憾焉」十二字,疑为后人增入。
第四十六首:注,据陈本、曹本补;曹本注末参用第四十五首注语。
第四十七首:「白玉阶前独自游」,曹本「游」作「忧」;「气数已成无可改」,琳琅本「改」作「奈」。注,「泣而梦见上帝」,「见」字据陈本补。
第四十八首:「朝报一封偷出界」,曹本「封」作「书」,「界」作「口」,琳琅本「界」作「塞」;「换归五十?蹄金」,琳琅本「?」作「马」。
第四十九首:曹本、琳琅本无。
第五十首:「画船箫鼓闹江津」,曹本、琳琅本「津」作「滨」。注,「试往观之」,原本「试」作「盍」,据陈本改;「鸠金二十万」,「二十万」三字据陈本补;「而语侵相国」,「而」字据陈本、周本补;「谓溥曰」,「谓溥」二字据陈本补;「深讥之也」,原本「深」作「盖」,据陈本改。
第五十一首:据陈本补。
第五十二首:「二册书成注复删」,原本「二」作「三」,误,据琳琅本改。注同第五十三首,曹本、琳琅本、周本可证。注,曹本第五十首注至「大见宠悦」一段,止是首参用第五十首「见张道台」至「吾见不及此,遂行」一段注语,「东山再召」至「国家大计」一段及此注俱删节,并下第五十三首;「秘藏之」下有「已而西铭</a>死,乃止。马、阮之卒以亡国,真天数也」四句。
第五十三首:注,「忽谓其门下客曰」四十五字据陈本补。曹本「西铭讣至」一段,「吾方好做官」句下有「否则崔、魏遗党叫我何能杀尽耶」二句,无「溥还娄东」四句;末段参用第五十二首「西铭复社门生七千」二句。
第五十四首:注,「省四百金助边饷」,「饷」字据陈本、曹本补;「每日为皇帝爷制履」,「帝」字据陈本、曹本补,陈本「日」作「自」,曹本作「月」。
第五十六首:「胪唱传声拜起迟」,曹本「胪唱」作「喝礼」,陈本、周本「传声」作「声传」,曹本「拜」作「赞」;「咒讽玺卿三十遍」曹本、琳琅本「卿」作「郎」,注同。注,「上犹未起也」,「犹」字据陈本、曹本、琳琅本补。
第五十八首:琳琅本无。「梨园乐部一时停」,曹本「梨」作「梁」。注,「太常杨玉尹尔弢」,周本「弢」作「发」,校云一作「弢」。
第五十九首:「秋深叶碎玉池桐」,曹本「池」作「墀」;「月转金阶雾气蒙」,曹本「阶」作「波」,「雾」作「夜」,「蒙」作「浓」,琳琅本「雾」作「露」;「偷出角门廊下立」,曹本「廊」作「檐」;「君主俨在烛光中」,陈本「烛光」作「月明」,注云一作「烛光」,曹本、琳琅本「光」作「花」。注,曹本无;「犹见君王在烛光之中」,陈本「烛」作「月」。
第六十首:曹本、琳琅本无。「彩妆麟凤色华鲜」,陈本、周本「彩」作「粉」;「旋得开来月样圆」,陈本「得」作「复」。注,据陈本补。
第六十一首:曹本、琳琅本无。「小王公主俱承教」,原本「公」作「宫」,据陈本、周本改,注同;「伴读宫娥选几名」,陈本「几」作「数」。注,「拜尚宫嗣若莘所职」,陈本「宫」作「书」,「莘」作「华」。
第六十二首:琳琅本无。「内厨朔望送全牛」,陈本注云一作「金牛」。
●卷三
第六十三首:「入座行来稳似船」,各本「来」作「迟」;「尚方宝剑纛旗前」,曹本、琳琅本「前」作「悬」。注,琳琅本并下第六十四首。
第六十四首:「金箭如飞骤六街」,陈本「骤」作「骇」,注云一作「骤」;「飞来顷刻原飞去」,曹本「原」作「还」。
第六十五首:注,「乐甚」据陈本补;「妾得侍陛下饮宴」,原本作「妾得奉侍陛下」,据陈本改;「岂得室家相聚乎?上为之潸然泪下」,原本作「岂能室家相聚耶?上聆之为潜然泪下」,据陈本改。
第六十六首:据陈本补。
第六十七</a>首:「前驱纛子听蚾螺」,曹本、琳琅本「纛」作「犊」,「蚾」作「波」;注,据陈本改;原本作「延儒受贿,撤喜峰口之兵以卫天寿山」与第六十六首注语略同,曹本、琳琅本同,末多「故时有卖口放出之语」句。
第六十八首:「吏部茶箱玉琢巵」,原本「箱」作「厢」,据曹本、琳琅本改。注,「延儒既死」十九字,原本作「昌时」二字,据陈本补;「昌时死后,有二女皆殊色」,原本作「昌时死无后,有二女皆丽色」,据陈本改;「子名祖??」五十三字,据陈本补。
第六十九首:曹本、琳琅本无。注,「新乐侯刘文炳之祖母」,周本「新」作「亲」。
第七十首:「旄头注」六字据曹本补。
第七十一首:「愿遵明誓息金鐎」曹本「愿」作「须」,琳琅本「明」作「盟」,原本鐎作镳,据各本改。注,曹本作「有北来说客谓经略袁崇焕曰:『二十年不交兵,公必封侯矣。』时毛文龙决意征辽,与岳少保之忠无异。袁信说客,遂图文龙,亦明之秦桧</a>也。或云袁误听钱龙锡之言,非奸臣也」。
第七十二首:「闭却中营锁上环」,曹本「闭」作「闲」;「皮岛仍为麋鹿山」,原本「皮」作「平」,据陈本改,本首下首注同。注,「议者谓文龙结纳番夷」,周本「番」作「虏」;「止五十骑营外」,据陈本补。
第七十三首:「可怪满朝无识见」,琳琅本「识见」作「见识」。注,「为文肃主家事」,据陈本补;陈本「金陵钱龙锡被召入相」下作「当事乃驰书谘继儒,得继儒一言,而诛文龙之议始决」,馀注无。案,曹本末有「钱龙锡,金陵人,崇祯时为相。眉公后被雷击死」四句,疑为后人增入。
第七十四首:「据陈本补注」。案陈本末有此诗。深责大臣无识,不能担当大事。使挥霍雄才,得一再任,众议纷然,必杀之而后快。是敌再克而我再败也。宗社之亡,其能免乎五十字,疑为后人增入。
第七十五首:据陈本补。
第七十六首:「玉窗想见笑言温,有气如兰近至尊」,曹本「窗」作「堂」,「有」作「词」,琳琅本「有」作「体」,曹本、琳琅本「想」作「相」。注,曹本并下第七十七首;「其所行坐处」,「所」字据琳琅本补。
第七十七首:注,琳琅本作「崇祯十四年七月十六日,田妃薨于承乾宫。此言上悼念田妃也」。
第七十八首:注,「妃兄在吴门」,原本「妃兄」作「田皇亲」,曹本作「周延儒」;「圆圆姿态非凡」,原本「圆圆」作「陈姬」,俱据陈本改;曹本「将以进上」下有「上以妓不纳,后为吴三桂</a>妾」二句,馀注无。
第七十九首:曹本、琳琅本无。注,「田皇亲以圆圆进上」,原本「圆圆」作「陈姬」,据陈本改。
第八十首:「刺闺中夜报关宁」,琳琅本「刺」作「宫」;「珠帘高卷秋河白」,陈本「白」作「日」;「天子当阶望岁星」,原本「阶」作「街」,据陈本、琳琅本改。
第八十一首:曹本、琳琅本无。
第八十二首:曹本、琳琅本无。「柏烟尔雾接重霄」,周本校云「雾」一作「露」。
第八十三首:据陈本补。
第八十四首:「将吏台前听号令」,曹本「台」作「营」,周本「号令」作「鬼哭」,陈本注云作「鬼哭」。注,曹本作「张献忠围杨嗣昌,嗣昌一无展画,惟在城中念《华严经</a>》,云可免刀兵之劫」,「阁部杨嗣昌」原本「部」作「臣」,据陈本、琳琅本改;「且见之章奏」,原本作「与戎服讲老子</a>书者何异」,据陈本改。
第八十五首:「爵拜甯南体统尊,兜鍪敕赐是覃恩」,陈本作「敕赐兜鍪食大豚,六师无气掩辕门」,注云别本作「爵拜甯南体统尊,兜鍪敕赐是覃恩。将军马上能鏖战」,陈本「战」作「贼」,注云一作「战」。注,「贼既至豫」二十一字、「熊文灿继为督师」二十一字,俱据陈本补;「安所见功乎」,原本「所见」作「见所」;「杨嗣昌以阁部出视师」,原本作「杨阁部嗣昌出视师」,俱据陈本改;「丁启睿代为良玉调遣文书」五十六字据陈本补,原本移用第八十六首「崇祯十五年至还军襄阳」五句;「尽取诸盐船之在江者」至「以其子梦庚为总兵官」十一句注语;「上命中官以银兜鍪赐良玉,良玉每日食一大豚。其子梦庚,庸才也」,原本作「上又命中使以银兜鍪赐良玉,卒不为用。梦庚庸才也」,据陈本改;「故末句讥之」,原本「讥」之下有「也」字,据陈本删。
第八十六、八十七首:据陈本补。
第八十八首:「龙颜瘦削为边尘」,琳琅本「瘦削」作「消瘦」。注,「幼乐安公主」,陈本、周本作「乐安幼公主」;「粉榷脂田」,曹本、琳琅本「榷」作「磑」;「少年有玉人之号」,原本「年」作「时」,据陈本改;「至今尚存无恙」,「无恙」二字据陈本、周本补。
第八十九首:曹本、琳琅本无。
第九十首:「戏拈金豆打黄鹂」,曹本「金」作「红」,注云一作「金」,陈本注云「金一作红」。
第九十一首:「却举先朝靖难兵」,陈本「却」作「即」,注云一作「却」,琳琅本作「曾」,「朝」作「王」。注,「今上是文皇再世」,原本「今上」下有「即」字,据陈本删。
7●卷四
第九十二首:曹本、琳琅本无。
第九十三首:「百二山河此要冲」,曹本、琳琅本「山河」作「河山」,曹本「此」作「扼」;「齐心为贼作前锋」,原本「前」作「先」,据各本改,注同。注,「宣大监军」,原本作「宣府太监」,据陈本、琳琅本改,周本作「宁府太监」,误;曹本「降贼」下有「守将周遇吉战死」句,馀注无。
第九十四首:「唐通又报举师降」,曹本「师」作「兵」。注,「通以军降」,原本「通」上有「唐」字,据陈本删。
第九十五首:「贼兵百万涨昏埃」,琳琅本「兵」作「军」;「鼙鼓惊天晚角哀」,曹本、琳琅本「晚」作「晓」;「闻报六宫皆掩面」,曹本「报」作「道」。注,据陈本补。
第九十六首:注,曹本作「时寇逼京师,李明睿上疏请南迁」,琳琅本同,无「时寇逼京师」句;「各默然」,据周本补。
第九十七、九十八首:据陈本补。
第九十九首:「授兵十万上谯楼」,曹本「授」作「援」,注同;「只费贼勋三四语」,琳琅本「贼」作「杜」。注,据陈本改;原本作「授兵十万皆净军也。十八日,杜勋射书城上,曰:『吾杜勋也,欲入城有所讲。』急缒而上。勋向诸璫耳语良久,麾守者退,曰:『宣大二十万人俱降,尔等徒守何为?』守者争投兵濠中,喧呼而下。勋等遂开彰义门迎贼入城」。
第一百首:「白家河畔草离迷」,曹本「河」作「湖」,曹本、琳琅本「离迷」作「迷离」。注,曹本、琳琅本「上早起」下有「召王承恩对饮」句;「易服带佩刀」,「带」字据陈本、周本补。
第一百一首:注,「遥见城上悬白灯三」,「遥」字据陈本补;「而杜勋等已开门迎贼」,原本「杜」作「贼」,据陈本改;案,曹本「已开门矣」下有「此诗盖惜平时之不教民战,以致一时土崩瓦解」二句,疑为后人增入,馀注无。
第一百二首:「嘉定府前霜下立」,原本「前」作「中」,据陈本、曹本、琳琅本改;「迢遥深似紫金城」,曹本「迢遥」作「迢迢」,陈本、周本「金」作「禁」。注,「长公主方十五岁」,原本作「长公主年十五」,据陈本改,琳琅本「长公主」下有「名微娖」三字。案,曹本、琳琅本末有「顺治</a>二年上书求出家,世祖命访元配周都尉世显成婚,婚一年而卒」四句,疑为后人增入。
第十百三首:注,「是时一旬」四十九字、「屋瓦皆震」十字、「仍麾手示意」十三字,俱据陈本补;琳琅本「遥见天寿山」至「恸哭还宫」七段,作「上闻,亟御前殿,手自击钟集官,无一至者」。
第一百四、一百五首:据陈本补。
第一百六首:注,曹本、琳琅本参用第一百五首注;「意气自如」,原本「自如」下有「也」字,据陈本、周本删。
第一百七首:注,「叩头跪起如平时」,原本作「叩头跪起犹如平时也」,据陈本、周本删。
第一百八首:「主儿传至各歔欷,御手亲将换敝衣」,曹本「至」作「到」,「御」作「主」;「对仗两班同哭罢」,琳琅本「仗」作「伏」。注,曹本无,琳琅本末有「乃以东宫,永、定二王分送外戚周、田二氏」二句。
第一百九首:注,「玉真,言后也」,据陈本补;「上所爱白鹦鹉」原本「鹉」作「哥」,据陈本、周本改。
第一百十首:陈本注云,一本作「怀怒含悲出寿宁,天威又转入昭仁。声声道是儿无罪,一剑寒光入水晶。」;「手握霜锋入殿来」,原本「霜」作「双」,据陈本、曹本、周本改。注,「闻长平公主」,「平」字据陈本补;「汝何不死?汝生我家,便是汝罪」,三「汝」字原本俱作「尔」,据陈本、曹本、琳琅本改,曹本、琳琅本「便是汝罪」下有「左手掩面」句。
第一百十一首:「落花风里听啼鹃」,原本「听」作「变」,据陈本、曹本改,琳琅本作「遍」。注,「以剑刺」原本作「复以剑刺之」,据陈本删;「故为带血之魂」十六字据陈本补;琳琅本作「又刃平日所御嫔妃数人」,曹本略同。
第一百十二首:「马上悲笳耳厌听」,曹本「厌」作「怕」。注,曹本「寿皇亭」下有「即煤山也」句,馀注无。
第一百十三、一百十四首:据陈本补。
第一百十五首:「去朝王母冠瑶仙」,曹本、琳琅本「瑶」作「群」。注,「伪将军李岩」,原本「岩」作「俨」,琳琅本作「严」,据陈本、曹本、周本改;「将后尸杂在诸嫔尸中」,「后」下「尸」字、「在」字据陈本补;「予访于西安张孟坚,孟坚从贼」,原本「予」下有「曾」字,「贼」下有「入宫」二字,据陈本删;「有何疑焉」,原本作「有何可疑」,据陈本改。案:第一百十四首与此疑是一首,此首当为后定之稿,兹姑据陈本并录之。
第一百十六首:「旧事先皇各大僚」,曹本「事」作「侍」,「各」作「众」;「忍见灵车从内出」,曹本「灵」作「宫」;「月绫被体髪萧萧」,琳琅本「月」作「白」。注,琳琅本「极刑拷掠」下有「王之心追十五万,周奎抄银五十余万,诸臣多少不等,俱不免夹,或至夹死」五句;曹本「遥见」上有「予于是日」句;「帝服白绫衣」,「帝」字据陈本、周本补,琳琅本末有「襄城伯李国桢也」二句。
第一百十七首:「玉骨将归四尺坟」,陈本「将」作「终」,注云一作「将」。
第一百十八首:「内家辟寇承明旨」,陈本作「沉珠抛绣碎明璫」,注云一作「内家辟纸承明旨」;「不似唐家委社稷」,原本「家」作「朝」,据陈本、曹本、琳琅本改;「三千宫女拜黄王」,曹本「黄王」作「巢黄」。注,「夜漏将尽」十七字,陈本作「贼攻三门急。是日辰刻,太监曹化淳同兵部尚书</a>张缙彦</a>开齐化、东便二门迎贼入」;「皆投御河死」,原本「河」下有「中」字,据陈本删;「亦数百人」,据陈本补。
第一百十九首:「茶菴棚内白杨棺」,曹本「内」作「下」;「百姓皆来掩泪看」,原本「看」作「观」,据陈本、曹本、周本改,琳琅本「掩泪看」作「泪共弹」;「多少骑驴人过此」,陈本「人过」作「官到」;「从无一肯下驴鞍」,原本「鞍」作「看」,据陈本、曹本、周本改,陈本「一」作「人」,「驴」作「雕」,曹本、琳琅本「从」作「曾」,「肯」作「个」,琳琅本「鞍」仍作「看」;注,「茶棚之下」,原本「下」作「内」,据陈本、琳琅本改。
第一百二十首:曹本、琳琅本无。「此日何曾见一员」,原本「曾见一员」作「人哭旧君」,据陈本改。
第一百二十一首:据陈本补。
第一百二十二首:注,「太监魏忠贤用事」,「太监」二字据陈本补;「东林之势复炽」,原本「势」作「党」;「温体仁为人清介,上倚重之」,原本「介」作「刻」,「重」作「任」;「周延儒于上前发其短」,原本「发」作「奏」;「党人德之」,原本「党」作「要」;「盖逆探其本而言之也」,原本作「盖逆探其本而言之,其意深矣」,俱据陈本改;琳琅本「纷拏十有七年而散」,下有「弘光时马、阮起大狱,又思尽杀东林,会国亡而止」三句,馀注无。
第一百二十三首:据陈本补。
第一百二十四首:「山风压路客魂惊」,陈本「山风压路」作「山云尝暗」,注云一作「山风压路」。注,「易代之后,南人有过松山者」,原本「易代」作「亡国」,「过」作「至」,据陈本改;「翣翣有声」,「翣翣」二字据陈本补;「皆昔年十三万禁军之骨也」,琳琅本无「三」字;「犹是春闺梦里人」,原本「春」作「深」,据陈本改;「千古伤心事也」,原本「千」上有「此」字,据陈本删。
第一百二十五首:「崇祯夫妇列双名」,琳琅本「列」作「立」。注,「然主试独重八股」,据陈本补;「无论表声,偶不谐论题,士子不能辨何人。语策三道,每道只浑讲题中二字」,原本「无」作「不」,据陈本、周本改,「士子」二字、「只」字据陈本补;「不过从二字上发挥」,原本「上」作「着眼」,据陈本改;「闻者伤之」,原本「之」下有「焉」字,据陈本删。
第一百二十六首:曹本、琳琅本无。注,「而哀欲恸矣」,原本「而」下有「至」字,据陈本、周本删。
第一百二十七首:注,「告以有银肆星」十四字,据周本补。
第一百二十八首:「五尺瓖珑十指寒」,陈本注云「五」一作「玉」;「知在谁家几上看」,曹本、琳琅本「看」作「安」。
注,琳琅本无;「可胜悼叹乎」原本「乎」下有「哉」字,据陈本、周本删。
第一百二十九、一百三十首:据陈本补。
第一百三十首:注,案:陈本末有「西山魏监坟毁于康熙</a>中,以其砖石充永定河工,诏旨也」四句,疑为后人增入。
第一百三十一首:据陈本补。
第一百三十首:「无复松楸享殿倾」,曹本、琳琅本「享」作「亭」。
第一百三十四、一百三十五首:据陈本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