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的少年时代

3个月前 作者: 废名
    鲁迅</a>,这是笔名。他的真姓名是周树人。母亲姓鲁,故用了这样的笔名。


    鲁迅在《俄文译本阿Q正传</a>自叙传略》开首第一句写道:“我于一八八一年生在浙江省绍兴府城里的一家姓周的家里。”在《英译本短篇小说选集自序》里有这样的话:“我生长于都市的大家庭里,从小就受着古书和师傅的教训。”同序里又说:“但我母亲的母家是农村,使我能够间或和许多农民相亲近。”这里告诉我们三件事,一、他生长在绍兴这个都市里;二、他小时所受的教育;三、他同农民亲近。


    1


    在《女吊》这一篇的开头,鲁迅这样写:


    大概是明末的王思任</a>说的罢:“会稽乃报仇雪耻之乡,非藏垢纳污之地!”这对于我们绍兴人很有光彩,我也很喜欢听到,或引用这两句话。……


    这一篇《女吊》,是鲁迅最后写的文章,一九三六年九月十九—二十日写的,比作为遗嘱而写的那篇《死》还要后半个月。写的是复仇的“女性的吊死鬼”。一下笔便联想到“会稽乃报仇雪耻之乡,非藏垢纳污之地”这两句话,不,这两句话就是他写这篇文章的中心思想,要报仇,因为中国尚未解放,“女吊”乃是这个思想的形象化。他认为绍兴人“在戏剧上创造了一个带复仇性的,比别的一切鬼魂更美,更强的鬼魂。这就是‘女吊’。”鲁迅在最后写这一篇文章,意义甚大,等于屈原</a>的《国殇》,表现他不忘记绍兴,不忘记绍兴的人民,将复仇的真理记录下来,作为遗教。绍兴是他的故乡,实在除了被压迫者居住的地方,鲁迅是没有另外的故乡的。在他的小说《故乡》里,主要是写贫苦的农民闰土。他的文章里不着重写风景,但他真能写出地方的色彩,是充满了斗争意志的人民的地方。他怎能不爱这些人民,他怎能不爱这个地方!换句话说,鲁迅是爱中国呵!他在《女吊》里给我们介绍“目莲戏”开场的“起殇”,他这样写:


    “起殇”者,绍兴人现已大抵误解为“起丧”,以为就是召鬼,其实是专限于横死者的。《九歌》中的《国殇》云:“身既死兮神以灵,魂魄毅兮为鬼雄”,当然连战死者在内。明社垂绝,越人起义而死者不少,至清被称为叛贼,我们就这样的一同招待他们的英灵。在薄暮中,十几匹马,站在台下了;戏子扮好一个鬼王,蓝面鳞纹,手执钢叉,还得有十几名鬼卒,则普通的孩子都可以应募。我在十余岁时候,就曾经充过这样的义勇鬼,爬上台去,说明志愿,他们就给在脸上涂上几笔彩色,交付一柄钢叉。待到有十多人了,即一拥上马,疾驰到野外的许多无主孤坟之处,环绕三匝,下马大叫,将钢叉用力的连连刺在坟墓上,然后拔叉驰回,上了前台,一同大叫一声,将钢叉一掷,钉在台板上。我们的责任,这就算完结,洗脸下台,可以回家了,……


    这里写得多么有声有色,是鲁迅心中的故乡,他怎能不爱它!读者又怎能不跟着他爱它!在中国革命胜利了的今天,农村中剥削阶级彻底消灭了,我们大家的思想意识都经过改造了,我们再来回头看看毛主席《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以前的文艺作品,连古人的集子在内,像鲁迅这样生动有力的文章是不多的。我们读着能得到很大的教育,原因便在于他是革命爱国主义者,对中国人民寄以极大的希望,他的写作都是通过他的斗争意志的。像鲁迅这样的人才配得上叫做爱故乡。


    我们还应该抄他写“女吊”的两段:


    这之后,就是“跳女吊”。自然先有悲凉的喇叭;少顷,门幕一掀,她出场了。大红衫子,黑色长背心,长发蓬松,颈挂两条纸锭,垂头,垂手,弯弯曲曲的走一个全台,内行人说:这是走了一个“心”字。为什么要走“心”字呢?我不明白。我只知道她何以要穿红衫。看王充</a>的《论衡</a>》,知道汉朝的鬼的颜色是红的,但再看后来的文字和图画,却又并无一定颜色,而在戏文里,穿红的则只有这“吊神”。意思是很容易了然的;因为她投缳之际,准备作厉鬼以复仇,红色较有阳气,易于和生人相接近,……绍兴的妇女,至今还偶有搽粉穿红之后,这才上吊的。……


    她将披着的头发向后一抖,人这才看清了脸孔:石灰一样白的圆脸,漆黑的浓眉,乌黑的眼眶,猩红的嘴唇。听说浙东的有几府的戏文里,吊神又拖着几寸长的假舌头,但在绍兴没有。不是我袒护故乡,我以为还是没有好;那么,比起现在将眼眶染成淡灰色的时式打扮来,可以说是更彻底,更可爱。不过下嘴角应该略略向上,使嘴巴成为三角形:这也不是丑模样。假使半夜之后,在薄暗中,远处隐约着一位这样的粉面朱唇,就是现在的我,也许会跑过去看看的,但自然,却未必就被诱惑得上吊。她两肩微耸,四顾,倾听,似惊,似喜,似怒,终于发出悲哀的声音,慢慢地唱道:


    “奴奴本是杨家女,


    呵呀,苦呀,天哪!”


    这真是“比别的一切鬼魂更美,更强的鬼魂”,鲁迅是多么爱她!我们说鲁迅的《女吊》等于屈原的《国殇》,是就他们对祖国的忠诚说的,究其实鲁迅是人民革命时代的先觉,通过中国共产党,他已经知道人民的力量,有意借这一个女魂写出被压迫者复仇的美丽形象,告诉人民要争取胜利。这个美丽的形象是他的故乡绍兴给他的。


    2


    再说鲁迅小时所受的教育。在《朝华夕拾》里有一篇《五猖会》,从这篇文章里我们可以知道鲁迅七岁时读书的情形。一天清早,他家里的人正准备带他去看赛会,是坐船去。


    昨夜预定好的三道明瓦窗的大船,已经泊在河埠头,船椅、饭菜、茶炊、点心盒子,都在陆续搬下去了。我笑着跳着,催他们要搬得快。忽然,工人的脸色很谨肃了,我知道有些蹊跷,四面一看,父亲就站在我背后。


    “去拿你的书来。”他慢慢地说。


    这所谓“书”,是指我开蒙时候所读的《鉴略》。因为我再没有第二本了。我们那里上学的岁数是多拣单数的,所以这使我记住我其时是七岁。


    我忐忑着,拿了书来了。他使我同坐在堂中央的桌子前,教我一句一句地读下去。我担着心,一句一句地读下去。


    两句一行,大约读了二三十行罢,他说:——


    “给我读熟。背不出,就不准去看会。”


    他说完,便站起来,走进房里去了。


    我似乎从头上浇了一盆冷水。但是,有什么法子呢?自然是读着,读着,强记着,——而且要背出来。


    粤自盘古</a>,


    生于太荒,


    首出御世,


    肇开混茫。


    就是这样的书,我现在只记得前四句,别的都忘却了;那时所强记的二三十行,自然也一齐忘却在里面了……


    后来家里又把他送到书塾里去上学,这个书塾便是《朝华夕拾》里所描写的三味书屋。他这样描写他第一天上学的情形:


    出门向东,不上半里,走过一道石桥,便是我的先生的家了。从一扇黑油的竹门进去,第三间是书房。中间挂着一块扁道:三味书屋;扁下面是一幅画,画着一只很肥大的梅花鹿伏在古树下。没有孔子</a>牌位,我们便对着那扁和鹿行礼。第一次算是拜孔子,第二次算是拜先生。


    那时孩子第一次上学先要对着孔子牌位拜孔子,没有牌位心目中也依然当做有孔子牌位那样对着拜,拜了孔子再拜老师,所以鲁迅这样写。鲁迅在书塾里算是一个年龄较大的学生,在《朝华夕拾》第三篇《二十四孝</a>图》里有这样的叙述:


    我们那时有什么可看呢,只要略有图画的本子,就要被塾师,就是当时的“引导青年的前辈”禁止,呵斥,甚而至于打手心。我的小同学因为专读“人之初性本善”读得要枯燥而死了,只好偷偷地翻开第一叶,看那题着“文星高照”四个字的恶鬼一般的魁星像,来满足他幼稚的爱美的天性。昨天看这个,今天看这个,然而他们的眼睛里还闪出苏醒和欢喜的光辉来。


    这说的是他的“小同学”,开蒙读《三字经</a>》的同学,可见他自己年龄较大程度较高了。总之这是当时封建教育的一幅图画。


    鲁迅在他的《二十四孝图》里是记他当时看二十四孝图的情形,其中他特别对“老莱娱亲”和“郭巨埋儿”两图发生反感,他这样记着;


    我至今还记得,一个躺在父母跟前的老头子,一个抱在母亲手上的小孩子,是怎样地使我发生不同的感想呵。他们一手都拿着“摇咕咚”。这玩意儿确是可爱的,北京称为小鼓,盖即鼗也,朱熹</a>曰:“鼗,小鼓,两旁有耳;持其柄而摇之,则两耳还自击,”咕咚咕咚地响起来。然而这东西是不该拿在老莱子</a>手里的,他应该扶一枝拐杖。现在这模样,简直是装佯,侮辱了孩子。我没有再看第二回,一到这一叶,便急速地翻过去了。


    那时的《二十四孝图》,早已不知去向了,目下所有的只是一本日本小田海仙所画的本子,叙老莱子事云:“行年七十,言不称老,常著五色斑斓之衣,为婴儿戏于亲侧。又常取水上堂,诈跌仆地,作婴儿啼,以娱亲意。”大约旧本也差不多,而招我反感的便是“诈跌”。无论忤逆,无论孝顺,小孩子多不愿意“诈”作,听故事也不喜欢是谣言,这是凡有稍稍留心儿童心理的都知道的。


    接着另叙“郭巨埋儿”的事情云:


    至于玩着“摇咕咚”的郭巨的儿子,却实在值得同情。他被抱在他母亲的臂膊上,高高兴兴地笑着;他的父亲却正在掘窟窿,要将他埋掉了。说明云,“汉郭巨家贫,有子三岁,母尝减食与之。巨谓妻曰,贫乏不能供母,子又分母之食。盍埋此子?”但是刘向</a>《孝子传》所说,却又有些不同:巨家是富的,他都给了两弟;孩子是才生的,并没有到三岁。结末又大略相像了,“及掘坑二尺,得黄金一釜,上云:天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


    我最初实在替这孩子捏一把汗,待到掘出黄金一釜,这才觉得轻松。然而我已经不但自己不敢再想做孝子,并且怕我父亲去做孝子了。家景正在坏下去,常听到父母愁柴米;祖母又老了,倘使我的父亲竟学了郭巨,那么,该埋的不正是我么?如果一丝不走样,也掘出一釜黄金来,那自然是如天之福,但是,那时我虽然年纪小,似乎也明白天下未必有这样的巧事。


    在这篇文章的结末鲁迅还作着总结道:


    彼时我委实有点害怕:掘好深坑,不见黄金,连“摇咕咚”一同埋下去,盖上土,踏得实实的,又有什么法子可想呢。我想,事情虽然未必实现,但我从此总怕听到我的父母愁穷,怕看见我的白发的祖母,总觉得她是和我不两立,至少,也是一个和我的生命有些妨碍的人。


    这些就是鲁迅做孩子时受封建教育的情况。封建教育给与孩子心灵上的毒害,从这里就可以明显地看出来。鲁迅在少年时期就非常敏感,也可从这里看出来。


    鲁迅小时喜欢看图,喜欢看旧小说上面的“绣像”,而且喜欢描画这些绣像,这件事我们也应该注意,因为这件事与后来鲁迅创作小说很有关系。鲁迅写小说的方法,当然吸收了外国小说的长处,但他对中国民间的艺术懂得特别深,而且酷爱其一点,即是不要背景。他在《我怎么做起小说来》这一篇文章里说道:“中国旧戏上,没有背景,新年卖给孩子看的花纸上,只有主要的几个人(但现在的花纸却多有背景了),我深信对于我的目的,这方法是适宜的,所以我不去描写风月,对话也决不说到一大篇。”鲁迅的小说正是“只有主要的几个人”,以这几个人提出当时中国社会的问题。这个方法,在五四初期,一般的读者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鲁迅自始至终“注意于中国旧书上的绣像和画本,以及新的单张的花纸”(《连环图画辩护》),他是有深意的,他爱好中国民间的艺术,他创造小说默默地有取于它,他做儿童时就喜欢过它。在《朝华夕拾》里有好几篇都写着鲁迅小时看图画的事,把那一个小孩子的欢喜的光辉完全保留在纸上。我们且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这一篇里面的话:


    我是画画儿,用一种叫做“荆川纸”的,蒙在小说的绣像上一个个描下来,像习字时候的影写一样。读的书多起来,画的画也多起来;书没有读成,画的成绩却不少了,最成片段的是《荡寇志</a>》和《西游记</a>》的绣像,都有一大本。


    所以我们谈到鲁迅小时所受的教育,他喜欢看图画这件事是应该加以注意的。


    3


    我们再说少年鲁迅同农民的关系。无疑的,我们研究鲁迅,了解这种关系是非常重要的。鲁迅生长在都市,后来又在南京四年,在日本七年多,他开始写小说的时候已是在北京住了六年,然而鲁迅主要的小说不是写都市,从鲁迅谈他自己创作的话来分析他的思想意识,他丝毫没有想到要表现产业工人。他关心“下层社会的不幸”,这下层社会是中国的农村。他渴望中国革命,而本着他所熟悉的中国农村来看中国革命如何能成功,他便来写小说,用他自己的话,“提出一些问题而已”(《英译短篇自序》)。他从一开始就把问题放在农民身上,以及城市里小市民身上。他同五四新文学运动另外几个发起的人之所以不同,其关键便在于革命爱国主义者鲁迅关心农民,描写农民的生活。他从小就熟悉农村生活。“但我母亲的母家是农村,使我能够间或和许多农民相亲近”,鲁迅这样说,是他自己指出这个意义。


    在鲁迅的小说里,虽像《一件小事》那样写一个具有优秀品质的人力车夫,但主要的小说是写农民的。像《社戏》里面的人物是写得朴质可爱的,《社戏》便是鲁迅以他母亲的母家作为背景的农村故事。其中双喜,阿发,桂生,都是小孩子,我们且不谈,我们且来看鲁迅怎样写八公公和六一公公罢。一群小孩子荡着八公公的船夜里去看戏,戏看完了,归途上岸偷了罗汉豆到船舱里煮了吃,在六一公公的田里各人都偷了一大捧。“吃完豆又开船,一面洗器具,豆荚豆壳全抛在河水里,什么痕迹也没有了。双喜所虑的是用了八公公船上的盐和柴,这老头子很细心,一定要知道,会骂的。”但到小说快要收结时,鲁迅这样写:“第二天,我向午才起来,并没有听到什么关系八公公盐柴事件的纠葛,下午仍然去钓虾。”


    对于六一公公,当他知道孩子们偷了他田里的豆,他认为这是请客,是应该的。这时“迅哥儿”在那里钓虾。“待到母亲叫我回去吃晚饭的时候,桌上便有了一大碗煮熟了的罗汉豆,就是六一公公送给母亲和我吃的。”鲁迅就是这样描写农民的朴质的善良的性格。


    我们再说一件事,关于鲁迅小说的背景。据《社戏》里说,鲁迅母亲的母家是“临河的小村庄”。准此,我们有理由推定《风波》这篇小说里所写的小村庄便是它。这村里的航船七斤在革命时(辛亥革命)进城被人剪去了辫子。准此,我们有理由推定阿Q是这航船七斤的邻村人,因为《阿Q正传》里有记载:“据传来的消息,知道革命党虽然进了城,倒还没有什么大异样,……只有一件可怕的事是另有几个不好的革命党夹在里面捣乱,第二天便动手剪辫子,听说那邻村的航船七斤便着了道儿,弄得不像人样子了。”所以我们确实可以说,这一个农村,鲁迅母亲的母家,同鲁迅后来写小说是很有关系的,他在这里认识了许多农民。


    鲁迅在日本


    鲁迅生在中国旧式士大夫家庭里。在他十三岁以前,他的家庭是“小康人家”。他的祖父是清朝的一个进士。鲁迅十三岁那年,祖父因故下狱,同时他的父亲生了重病,家庭经济非常困难。《呐喊</a>》自序里说:“我有四年多,曾经常常,——几乎是每天,出入于质铺和药店里,年纪可是忘却了,总之是药店的柜台和我一样高,质铺的是比我高一倍,我从一倍高的柜台外送上衣服或首饰去,在侮蔑里接了钱,再到一样高的柜台上给我久病的父亲去买药。”鲁迅用了他所清楚记得的两样店铺的柜台给我们画了一个形象,说实在话,在旧日社会里有三件事城市里的小孩子不懂,即是药铺与当铺,再便是监狱。而鲁迅当时大约都经验过了。我们已经知道,鲁迅爱画画儿,曾把《荡寇志》和《西游记》的绣像描了一大本,这一大本,在那同一篇文章里他说:“后来,为要钱用,卖给一个有钱的同窗了。”这无疑是出入于质铺和药店的时候。在他父亲故去之后,他在《朝华夕拾》里的一篇《琐记》里说:“我其时觉得有许多东西要买,看的和吃的。只是没有钱。”他并说这时家里已经没有东西可以变卖了。他并说这时他对城里人的脸“早经看熟,如此而已,连心肝也似乎有些了然。”可见他受的刺激之深。就在这时,他十八岁,他的母亲为他筹了八元旅费由他到南京去投考不要学费的学校,他考进了江南水师学堂。那时读书人还认为科举应试是正路,进学校叫做“学洋务”,是被人瞧不起的。而鲁迅争取着走新的路。他在水师学堂学了一年,《琐记》里说,“总觉得不大合适,可是无法形容出这不合适来。现在是发见了大致相近的字眼了,‘乌烟瘴气’,庶几乎可也。只得走开。”第二年他改入仍在南京的江南陆师学堂附设的矿路学堂。进这学堂的第二年,“总办是一个新党,他坐在马车上的时候大抵看着《时务报》”。这时,我们可以看见当时所谓“新学”对鲁迅的鼓舞了,在《琐记》里有这样的文章:


    看新书</a>的风气便流行起来,我也知道了中国有一部书叫《天演论</a>》。星期日跑到城南去买了来,白纸石印的一厚本,价五百文正。翻开一看,是写得很好的字,开首便道:——


    “赫胥黎独处一室之中,在英伦之南,背山而面野,槛外诸境,历历如在机下。乃悬想二千年前,当罗马大将恺撒未到时,此间有何景物?计惟有天造草昧……”


    哦!原来世界上竟还有一个赫胥黎坐在书房里那么想,而且想得那么新鲜?一口气读下去,“物竞”“天择”也出来了,苏格拉第、柏拉图也出来了,斯多噶也出来了。学堂里又设立了一个阅报处,《时务报》不待言,还有《译学汇编》,那书面上的张廉</a>卿一流的四个字,就蓝得很可爱。


    “你这孩子有点不对了,拿这篇文章去看去,抄下来去看去。”一位本家的老辈严肃地对我说,而且递过一张报纸来。接来看时,“臣许应 跪奏……”,那文章现在是一句也不记得了,总之是参康有为</a>变法的;也不记得可曾抄了没有。


    仍然自己不觉得有什么“不对”,一有闲空,就照例地吃侉饼、花生米、辣椒,看《天演论》。


    这文章是在吃辣椒看《天演论》后二十六七年写的,鲁迅还是情不自禁,写得多么喜悦,我们可以看出青年鲁迅当时是多么的欢欣鼓舞呵!星期日跑去买了本《天演论》来,一口气读下去,“物竞”“天择”的问题都提出了,鲁迅这时对于中国的封建社会,一定是感到天翻地复,他一定是用了新的方法去思考了,就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思想在他那里有了萌芽。他从始就不是一个改良主义者,同康有为等当时的“新党”不同,他同情康有为、严复</a>,是对他们的进步性共鸣,康、严都是毛主席说的“先进的中国人”,都曾经向西方国家寻找真理。鲁迅在后来的文章里对康有为总没有说过坏话,就是在写《花边文学</a>》的时候还是同情他。在别人批评严复的翻译时,鲁迅又极力替严复辩护。他掌握了历史观点,同毛主席是不谋而合。


    鲁迅一八九八年到南京,一九〇一年在矿路学堂毕业,一九〇二年由江南督练公所派赴日本留学。在南京四年之中,有一八九八年“戊戌维新变法”,一九〇〇年义和团反帝斗争和八国联军攻陷北京,一九〇一年《辛丑条约》,这些事故对他的爱国思想起了多大的刺激,我们可想而知,他也就决定了他自己救国的道路,他的道路可以说是向日本人学习。如他自己在《自叙传略》上所说,他在南京本来是学开矿的,“但待到在东京的豫备学校毕业,我已经决意要学医了,原因之一是因为我确知道了新的医学对于日本的维新有很大的助力。”这就表示青年鲁迅认为要救中国就要学日本维新。“日本人向西方学习有成效,中国人也想向日本人学习”,毛主席这样形容那时人们的心理,鲁迅正是如此。在选择维新的道路上,鲁迅同一般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不同,先是他决意学医,二年之后又决意学文学,在当时很少有同调的。在他到仙台医学专门学校时,他说那里“还没有中国的学生”。他总有着较一般更为彻底的要求。他的出发点是在于“思想革命”。因为他革命的意识重,爱国的意识重,所以他学一种东西,从来没有单纯技术的要求,不论学医,或者学文学,都是为着救中国。他也同当时革命的知识分子一样,深深怀着民族革命的感情,一九〇三年他在东京送照片给朋友,在照片上面题着“我以我血荐轩辕”的诗句。这里的“轩辕”是代表汉族,即为了革命(当时的革命要打倒满族所建立的政权)而献身的意思。在他从东京出发往仙台去,经过水户这驿站,他记住这个地方,因为“这是明的遗民朱舜水先生客死的地方”。这事在《朝华夕拾》里的《藤野先生》这篇文章里有着记载。一鳞一爪,我们可以看出鲁迅怎样的深心呵!他在东京听说革命志士徐锡麟</a>、秋瑾</a>被杀的消息,他悲痛已极,他一直不能忘记,到了写《狂人日记</a>》写《药》的时候还要纪念他们!我们去翻《狂人日记》里“徐锡林”的名字罢,《药》里的“夏瑜”就是秋瑾的纪念罢!


    他先在仙台学医,二年之后要改学文学,这原故他自己讲过好几次的。那时正当日俄战争的时候,在《藤野先生》里面鲁迅这样记着:


    但我接着便有参观枪毙中国人的命运了。第二年添教霉菌学,细菌的形状是全用电影来显示的,一段落已完而还没有到下课的时候,便影几片时事的片子,自然都是日本战胜俄国的情形。但偏有中国人夹在里边:给俄国人做侦探,被日本军捕获,要枪毙了,围着看的也是一群中国人;在讲堂里的还有一个我。


    “万岁!”他们都拍掌欢呼起来。


    这种欢呼,是每看一片都有的,但在我,这一声却特别听得刺耳。此后回到中国来,我看见那些闲看枪毙犯人的人们,他们也何尝不酒醉似的喝采,——呜呼,无法可想!但在那时那地,我的意见却变化了。


    这是隔了二十多年以后追述的话,他说着“无法可想”,是因为他的矛盾甚深,他还不能从阶级观点看问题,我们在此不作分析。我们只看那时那地,鲁迅以一个中国青年学生,在那一群拍掌欢呼的日本人当中又只有他一个中国人,他受了多么大的刺激呵!因了这一刺激,他认为中国人“麻木”,他学医的志愿变化了,他认为第一要著是改变国民的精神,“而善于改变精神的是,我那时以为当然要推文艺”,于是他弃医不学离开仙台到东京去提倡文艺运动。这个变化也是很不容易的,在那时他能把文艺看得那么重要,“当然要推文艺”。我们于此也可以看出,在他学医的同时,他已经接触了世界文学,世界文学上的革命爱国诗人已经给他以鼓动。从此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欧洲文学,英国的拜伦、雪莱,德国的海涅,俄国的普希金、莱蒙托夫,波兰的显克微支,匈牙利的彼得斐,对他都发生了影响。鲁迅实在是一个诗人,不过在文艺形式上他应该向小说方面发展,所以在外国文学之中,他慢慢集中注意于小说,影响他最深的是俄国的果戈理和波兰的显克微支,在他们的作品里,讽刺的笔调,爱国的热诚,深深地感动了他。五四时期他在创作上的伟大贡献,这时候已经在酝酿中了,在他这里已经有了新文学的萌芽,即革命的民主的爱国的文学。
关闭
最近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