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从西周到春秋时的经济和社会情形

3个月前 作者: 童书业
    经济是历史的重心 无论哪种社会组织,都逃不了被经济状况所决定。“经济是历史的重心”这个原则,是近代东西史家已经证明了的,所以我们要讲社会的情形便不得不先讲经济的情形。


    农业的发明 农业的发明便是文化的曙光。当人类在过渔猎的生活时,他们的行动是和禽兽没有多大的区别的。自从有了畜牧和农业,人类渐渐定居,才有余暇来做别的工作,所以高等文化是随定居的生活而产生的。


    种植的发明并不是很晚的事,据近代考古学家和社会学家的考究,欧洲等处在新石器时代已有很幼稚的农业了。在中国的新石器时代的遗址仰韶村里,也发掘出石制的耕器来,这证明了东西人类古代文化进展的速度并没有多大的差异。


    殷虚出土的商代甲骨文字里已有“农、啬、癒、圃、謖、禾、黍、麦、米、稷、糠”等字,又有卜祷年岁丰凶的记载,这证明了那时农业与畜牧是并盛的;何况我们更知道商氏族是因沉酗于农产品所制成的酒而亡国的。


    周人的农业 周人更是以发展农业而强盛的氏族,他们认了农神后稷为始祖。从国王起“卑服即康功田功”,就因这样才得灭商而有天下。要明白周人的社会组织,必得先明白他们的农业状况。


    农具和农产物 周人所用的农具,据记载有“耒”(歧头的木器)、“耜”(耒下半圆形的刀头)、“钱”(刀形物,与耜相类)、“镼”(去草的农器)、“?”(镰刀之类)等,大多是金属物制的。农产物重要的有“黍”(黄米)、“稷”(不粘的黍)、“稻”(米)、“粱”、“菽”(豆)、“麦”、“麻”、“瓜”等。种树最重要的是桑。绩麻养蚕和织布织帛,是女子的专业。


    耕种的方法 他们耕种的方法,第一步是刈草伐木,开草原为耕地,疏凿沟洫,以利灌溉。耕时用两人推耜以翻土,谓之“耦耕”。草除土翻以后,便按节候去播种和除虫,然后去莠壅土,谓之“耘”和“耔”。成熟之时便去收获。到了收获时期,“筑场圃”,“纳禾稼”,再将谷类加以舂治,入仓收藏。这便是他们耕稼的整个工作。


    土地的分配 《诗经</a>》中歌咏农事的诗很多,较详细的如《大田篇》说:“广大的田亩可以种出很多的禾稼。拣好了种,修好了农具;事事完毕,就用我锋利的耜,开始工作,到向南的田亩上去;播了种子,种出的禾子,又直又大,顺了田主人的意思,田主人高兴得笑哈哈。”(原文:“大田多稼,既种既戒,既备乃事。以我覃耜,?载南亩。播厥百谷,既庭且硕,曾孙是若。”)“禾子开始长起来了,谷实渐渐硬起来了,好起来了;害草和害虫都不能伤害我的禾子了;田祖(田神)有灵,把他们一把把都投到火里去了。”(原文:“既方既皂,既坚既好,不稂不莠。去其螟,及其蟊贼,无害我田?。田祖有神,秉畀炎火。”)“云布起来了,雨落下来了,落在我们的‘公田’里,顺便滋润滋润我们的私田。到了收成的时候,他有来不及收获的禾子,你也有来不及收敛的禾束;他有遗下的禾把,你也有漏下的禾穗:这都是寡妇们的好处。”(原文:“有萋萋,兴雨祁祁,雨我公田,遂及我私。彼有不获穉,此有不敛;彼有遗秉,此有滞穗,伊寡妇之利。”)“田主人来了,带着他的女人和小孩到‘南亩’来送饭了;田官也带着喜色的来了。他们是来祭祀‘方神’的:用了红色黑色的牺牲和黍稷,祭呀祀呀,求得很大的福了。”(原文:“曾孙来止,以其妇子,馌彼南亩,田?至喜。来方?祀,以其骍黑,与其黍稷。以享以祀,以介景福!”)这类“农夫”是替主人耕种的,他们之上有田主人,又有督田的专官,受尽了压迫。他们所耕种的,有“公田”、“私田”的区别。所谓“公田”和“私田”,解释纷纭,照我们的意思,“公田”似是指公室的田,“私田”大约是指贵族们和自由农民的田(西周和春秋</a>时似乎也有自由农民。又当时已有隐士,似是贵族退居田间的)。我们以为,西周和春秋时土地大部分在国君和贵族的手里,所谓“公食贡(似指‘公田’的收入),大夫食邑,士食田,庶人食力”,士以上都是贵族,他们是有土地的阶级;庶人是平民,他们大部分没有土地,只是替贵族们耕田,食他们自己的力气;所谓“倬彼甫田,岁取十千;我取其陈,食我农人”,“我田既臧,农夫之庆”,可见土地上的收入全部归田主所有,田主是不耕田的。


    他们虽有“如茨(屋盖)如梁(车梁)”的“稼”,“如坻(水中高地)如京(高丘)”的庾(露积谷),“千斯仓”、“万斯箱”的粮食,而代他们耕田的“农人”所食的只不过是些陈旧的粮食罢了。一个田主属下的“农人”实在不少,所谓“骏发尔私,终三十里;亦服尔耕,十千维耦”,“私”便指田主属下“服耕”的“农人”,亦即所谓“附庸”(“私”字解为“私田”亦可),他们以万数计,可以布满几十里的路。金文载“田七田”,与“人五夫”相配;又记有一次周王赐给臣下:“邦四伯,人鬲自至于庶人六百又五十又九夫。尸王臣十又三伯,人鬲千又五十夫。”所谓“人鬲”即是《书经</a>》中的“民献”,疑是农奴之称,所以说“自(驭)至于庶人”。


    农民的生活 又有一篇号称周公所作,而实际似是春秋时代的诗《七月》里,记载当时农民的生活情形很是详尽。据它说,农民们一到正月便修好农器,到了二月就下田耕种,一直忙到八月,开始收获,九月里修筑场圃,预备把农作物送进去,十月里获了稻子,酿制明春给贵人们上寿的酒。等到把农作物统统收好,便忙着去替公家修筑宫室,白天去揉茅,晚上绞绳;刚把公家的宫室盖完,便又到开始播谷的时候了。在冬天,还要去打猎。打到狐狸,就替公子们做皮袍;打到野猪,便把大的献给贵人们,自己只敢偷藏了小的。除了耕田、盖屋、打猎以外,还要替贵人们去凿冰,凿下了冰就收进冰室,预备给贵人们夏天去凉快。


    以上是男人们的工作。至于女人们呢,在春天阳光温和黄鹂歌叫的时候,她们手里提着篮子,循着小路去采桑叶来养蚕;八月里织麻布和收得的蚕丝,染成黑的、黄的和红色的,替公子们做衣裳。偶然遇到公子们高兴,她们还要含着一泡眼泪,跟着公子们回去,给他们去玩弄。


    至于农民自己的生活是怎样的呢?他们一年四季劳苦得像牛马一样,结果仍是“无衣无褐”,冻得只是发抖。吃的是苦菜,烧的是烂柴。屋子被耗子咬得东穿西洞,只好拿些烂泥去涂涂,又烧些草料去薰薰,叹口气道:“老婆孩子们,你们就在这里住着过年罢!”到快过年的时候,他们杀了羔羊,也要献给贵人们;他们走到贵人的堂上去,用大杯捧上美酒,高声说着“万寿无疆!”(原文:“七月流火,九月授衣,一之日觱发,二之日栗烈,无衣无褐,何以卒岁?三之日于耜,四之日举趾,同我妇子,馌彼南亩,田?至喜。……春日载阳,有鸣仓庚,女执懿筐,遵彼微行,爰求柔桑。春日迟迟,采蘩祁祁,女心伤悲,殆及公子同归。……蚕月条桑,取彼斧窹,以伐远扬,猗彼女桑。七月鸣,八月载绩,载玄载黄,我朱孔阳,为公子裳。……八月其获,十月陨萚。一之日于貉,取彼狐狸,为公子裘。二之日其同,载缵武功,言私其?,献?于公。……十月蟋蟀入我床下,穹窒熏鼠,塞向觤户;嗟我妇子,曰为改岁,入此室处。六月食郁及薁,七月亨葵及菽,八月剥枣,十月获稻,为此春酒,以介眉寿。七月食瓜,八月断壶,九月叔苴,采荼薪樗,食我农夫。九月筑场圃,十月纳禾稼,黍稷重瞤,禾麻菽麦;嗟我农夫,我稼既同,上入执宫功,昼尔于茅,宵尔索绹,亟其乘屋,其始播百谷。二之日凿冰冲冲,三之日纳于凌阴,四之日其蚤,献羔祭韭。九月肃霜,十月涤场,朋酒斯飨,曰杀羔羊;跻彼公堂,称彼兕觥,万寿无疆!”)


    农民与战争 《七月》诗里所讲,还是农民的平居生活;到了有起事来,他们更是遭殃:筑城,打仗,哪一件不是农民的事。他们虽然高喊着“王事靡?,不能踨稷黍,父母何怙?”也绝无人垂怜。《诗经》里还有一首《东山》诗,大约也是春秋时代的作品。这首诗里叙述一个战士打过仗后在下雨天中回家时的情形:他回到那“可畏”和“可怀”的家门外,看见屋子被蔓草罗络着了,小蜘蛛在门上结网,菜园已变成鹿儿的游戏场,萤火虫在闪闪地飞舞,鹳鸟在土堆上鸣叫;走进屋子,土老鼠尽在屋里跑。当他的梦魂颠倒的她,正在长吁短叹着洒扫修理房屋的时候,他恰巧回来了!他能回来,还是极可庆幸的事哩,不然,战场上已埋着他的骨头了!(原文:“我徂东山,蝕蝕不归,我来自东,零雨其濛。果飣之实,亦施于宇;伊威在室,馸蛸在户;町?鹿场,熠鐀宵行。不可畏也,伊可怀也。……鹳鸣于垤,妇叹于室,洒扫穹窒,我征聿至……”)


    商业 农业维持了西周和春秋时代的基本经济(这并不仅西周和春秋时代如此,就是一直到了现在,这种情形也还未完全改变),同时商业在这时也稍发达了:“肇牵车牛远服贾,用孝养厥父母。”这是西周王室勉励商国遗民的话。“如贾三倍,君子是识”(像做生意,利息三倍,贵人们也懂得),也是西周末年的情形。又郑国在东迁开国的时候,政府曾与商人立有盟誓:商人不能背叛国君,国君们也不强买强夺商人的货物;商人们有利市宝货,国君们也不得预闻。商人有了这种特定的保障,事业自然更容易发展。他们在那时已能守不二价的道德,所谓“民易资者,不求丰焉,明徵其辞”,便是说百姓用货物掉换资财的,不求过丰,明定出价格来。


    商人的地位 商人和工人一样,在那时与庶民(农民)是分立的。大部分的工商隶属于官府,生活却至少半由自己维持,私人经营工商业的,在那时,即便已有,人数也必不多。工商也和农民一般以不改业为贵。商人们受命于官府,往来各城邑,贩运货物,很能获得利益。但那时的商业似乎还不曾深入普遍于广大的下层社会中,商人们差不多只是替贵族当差。他们所贩买的货物,虽然也有丝、布、谷、米、畜牲、木料等类,可供一般人的应用,但他们多注意于珠、玉、皮币等较珍贵的物品,以专供贵族们的需求。商人在贵族阶级的眼光里,已被看成不可少的社会成员,因之有“商不出则三宝绝”的话。那时的君主们是很注意于“通商”的事情的。


    市场 商人的聚集地唤做“市”。当时的所谓“市”大约只是人民在城市中或乡下的大道旁按定时聚集买卖的空地。那时似乎只有“市”,或许有些小规模的商场;至于固定的大规模的商店,那时似是没有的。


    货币 在西周和春秋的时候,人民的买卖大部分只是“以货易货”的,所以可以抱了布去贸丝,握些粟出去问卜。这就是所谓“以其所有,易其所无”。但货币并不是绝对没有的:在商代和西周时已用贝壳做交易的媒介物,后来更有用铜仿制的贝币;而且普通的铜也已用作交易物了。每一货币的单位唤做“爰”或“寽”(《易经</a>》里有“资斧”的名称,或许古代又用斧斤为货币)。至少到春秋时已有用铜制的钱(本农器之名)币,在记载上,如管仲</a>和周景王等都有制造钱币的事。然而货币在西周和春秋时毕竟通用未遍,尤其是平民阶级,恐怕所受到的影响是极微的。


    工业 西周和春秋时代的工业情形,记载太嫌缺乏,我们只能知道工人的聚集地在“肆”(工场),他们造成好的工艺品献给贵族,造成次的工艺品卖给人民,如当时精细的彝器和兵器之类,恐怕非有专门的工人是不能制造的。工人可以当做国际的贿赂品,可见数量必不很多。据《考工记》的记载:制木器的工人有七种,制金属器的工人有六种,制皮器和设色、刮摩的工人都有五种,制土器、陶器等的工人有两种;更详细的情形虽不能确知,但工业进步的状况不难推想而得。后来南方吴越一带也都有著名的铸剑。又当时国君们曾有所谓“惠工”的举动(工人在西周时与仆牧臣妾并列,地位甚低,在春秋时地位似稍高)。


    西周和春秋前期的经济程度 从西周到春秋前期,一般经济情形大致是自给自足的:普通平民,穿的是自己妻女织出的布,吃的是自己种出的谷,既无余物,也无多需;农业的幼稚,使人民收入有限,生计困难,当然无余力从事于奢侈。则工商业的不能十分发达,货币的不能十分流通,自是极自然的事了。


    封建社会的组织 在自给自足的幼稚农业经济的条件之下所产生的是什么样的社会组织呢?这便是历史上有名的“封建社会”。“封建社会”这个名词的正确定义,就是名义上在一个王室的统治下,而实际上土地权和政治权却被无限制的分割:每方土地上都有它的大大小小的世袭主人,支配着一切经济和政治上的权利,形成一种地主与附属土地的农奴对立的现象(在封建社会中也有自由农民的,但为数不多)。由这定义看来,则中国从西周一直到春秋前期是“封建社会”的全盛时期。关于中国封建社会的组织,我们在第一章里已经约略讲过,它是以一种叫做“宗法”的制度维持着封建的关系的。在这里,我们不必详细复述,请大家参看前文。我们在这里只补充几条证据和几点前文所未及的地方。


    宗法制度的证明 关于“宗法”的详细制度,最古的书上是没有的;但也有几条零碎的材料,如西周也称为“宗周”,这证明了周天子确为当时诸侯的大宗。《诗经》说:“大宗维翰……宗子维城。”毛传说:“王者天下之大宗。”郑笺说:“宗子谓王之适子。”并可为证。《诗经》歌颂公刘立国于豳说:“君之宗之。”毛传说:“为之君,为之大宗也。”《左传</a>》载鲁哀公时公山不狃谏叔孙辄说:“今子以小恶而欲覆宗国,不亦难乎!”《国语</a>》也载晋阳毕说:“栾书实覆宗,弑厉公以厚其家。”韦注说:“宗,大宗也;谓杀厉立悼。”这证明了国君也为一国的大宗。《左传》又载晋国的梗阳人有狱,其大宗以女乐赂魏献子。又说:“天子建国(封建诸侯),诸侯立家(封建卿大夫),卿置侧室(封建众子,即为小宗),大夫有贰宗(与小宗略同),士有隶子弟(似指小宗或贰宗所隶属的宗人)。”又记鲁公伯禽受封时,周王分给他殷民六族:“使帅其宗氏,辑其分族,将其类丑,以法则周公。”唐叔受封,周王也分给他“怀姓九宗”;又载楚人灭蛮氏时:“司马致邑,立宗焉,以诱其遗民。”春秋时铜器陈逆?的铭文里也有“宗家”、“大宗”的字样。这些都可证明周代确有“大宗”、“小宗”的“宗法”制度,而所谓“宗法”在制度上是行于卿大夫以下的。卿大夫为一族的大宗,大夫士为一族的小宗或贰宗宗人,其详细的制席虽不甚可考,但其组织却确是存在的(《左传》说:“大子死,有母弟则立之,无则立长,年钧择贤,义钧则卜,古之道也。”这是一种救济嫡庶制之穷的制度。又嫡庶制在古代有时也不甚遵行,如弟继兄位,废嫡立庶,废长立幼的事也时有所闻;但其原则仍一般被遵认罢了。再春秋时不甚遵行嫡长承继制的据现在所知有三国:楚国初年多行少子承继制,秦国初年多行兄终弟继制,他们到春秋中期以后才改遵嫡长承继制;吴国在阖庐以前也还常行兄终弟及制的。在这些国家内,“宗法”和“封建”的势力当较为薄弱,所以除吴国后来竭力依附周亲终致灭亡外,楚、秦两国终因封建势力较弱而臻于强盛)。


    封建制度的证明 西周和春秋时实行封建制度的证据,那更多到不可胜计,只要稍微去翻翻古书,便可见出。上面所举“天子建国,诸侯立家,卿置侧室,大夫有贰宗,士有隶子弟,庶人工商各有分亲,皆有等差”的话和“公食贡,大夫食邑,士食田,庶人食力”的记载,便是天子把土地分封给诸侯,诸侯把土地分封给卿大夫,卿大夫把土地分封给他的子孙和家臣,士以上为有土地的贵族,庶人为无土地的农奴之说的明证。我们不必再多举别的证据了。(案:《国语》说:“犹隶农也,虽获沃田而勤易〔耕〕之,将不克飨,为人而已。”这是古代有农奴制度的确证。但既有“隶农”,相对的必有自由农可知。不过《国语》的记载较晚,或许自由农与隶农并立乃是战国时的情形。)


    奴隶制略说 至于平民之下的奴隶阶级,是封建社会里的剩余物。他们是贵族阶级的私产,没有独立的人格的。他们以家为单位。在春秋时候,一个大贵族所有的奴隶可以多至几百家,甚至于千家以上。奴隶的来源,大半是征伐所得的俘虏,一部分是罪犯,他们的头衔也是世袭罔替的。奴隶的职务是替贵族服劳苦工作。他们的种类很多,有仆竖、阍人、寺人(男的)、婢、妾(女的)等等。据记载,庶民和奴隶中还分六层等级(庶民和奴隶的地位实在相差不多:在铜器铭文上,他们是并列的),那便是(一)皂,(二)舆(以上庶民阶级?),(三)隶,(四)僚,(五)仆,(六)台(以上奴隶阶级?),他们也互相统属着。至于详细的情形怎样,我们仍不敢乱道。贵族对于奴隶,可以尽力使用,可以随便送人,可以抵押,可以买卖,可以殉葬,可以随意处置他们的生死,像处置牛马器物一般。他们不堪虐待,遇机会便要逃走。但奴隶遇到特殊的机会,可以解放为平民。国君和大贵族的奴隶有时因得宠而至于做官执政,可见奴隶的解放实在比庶民还要容易。这是因为庶民是经常阶级,不可轻易变动,而奴隶却是一种特别的阶级,可有可无,而且他们比较接近于政权者,所以更容易得到翻身。


    武士制度 欧洲封建时代有一种“武士制度”,武士是诸侯们的属臣和陪臣,做诸侯或其他贵族的卫士的。凡能自备战马战具,有微田可以自活的人都可以做武士。武士在欧洲差不多是封建制度的维系者。在中国封建时代的“士”便很像这种“武士”阶级(“士”的名词有广狭义的两种:狭义的“士”是指大夫士的“士”,便是武士阶级;广义的“士”是泛指一切的男子,便是士女的“士”。案:狱官也称为“士”,古代兵刑不分,可证“士”即武士阶级)。本来封建时代的教育制度是文武并重的,凡是贵族阶级的人都要受过射御的训练,所以武士制度在封建时代便很容易起来。武士阶级是贵族阶级的底层,他们虽没有大封邑,但也有食田或俸禄可以维持生活,是一种地位较高的团体(春秋时的下等武士生活并不富裕,甚至有几于饿死的人)。他们也分为几层等级:有的当官吏,有的当大贵族的卫士,有的当军队里的高级兵士。他们很讲究技艺和礼节,会行侠尚义,同时又会讲自由恋爱。最典型的武士,把荣誉看得重过安全,把信用责任看得重过生命;但同时他们又是不拘小节的。如孔圣人的高足弟子子路和漆雕开,便是这阶级里的代表人物。


    世族与世官制度 从割据各地的大小封君到“公侯腹心”的武士构成了这表面秩然有序的封建社会的上层。在这上层社会里,地位最重要而人数也较多的是卿大夫阶级,这一阶级所操实权最大,根深蒂固,顶不容易铲除;他们所依赖以维持他们地位的便是所谓“世官”制度,而“世官”制度又是依附于“世族”制度而存在的。所谓“世族”,就是卿大夫的氏族,他们有细密的宗族组织,世世代代拥有土地和势力,所以唤做“世族”。世族实在就是列国内部的小国家,这种世族制自然是起源于封建制和宗法制的。宗法是统驭家族的原则,封建是扩充家族系统为统治系统的原动力,世族便是混合家族和政治的系统而用宗法来支配的一种特殊团体。贵族阶级既有固定的封土,又有固定的政权,所以能收聚族众,成为一种半政治式的宗族组织。我们既知道那时的大夫就是小国君,国君的地位和土地是世袭的,所以大夫的地位和土地也是世袭着的(不但大夫,就是家臣的地位也是世袭着的。又据后世的记载,只有楚国的制度,世族再传,君主就把禄地收回,但未知确否)。世族的大夫在他们的封土内,可以自由筑城,可以自由设置军队。春秋时大国的大世族,封土可以多至几十邑以至于百邑以上,兵力也可以从几千人以至于万人以上。他们实力最大的足以与一个大国交战。他们地位之高,有时要胜过一个次等国家的君主。他们也有宗亲和家臣们襄助着治理封土和族内的政事,族内的人称大夫为“主”或“宗”。他们凭藉着伟大的权势,世执国政,上挟王侯,下治庶民,在当时各国的实力差不多都是寄存在世族之上的。春秋时各世族的封土和势力也同列国一样,有大小强弱的分别。他们起初似乎是以官爵为等差的;但也有严</a>格的限制,春秋时有实权的大夫的封土和势力尽可以比卿还大还强。在世族团体中,全族的人休戚相关:一人好了,一族便跟着好;一人失去了势或犯了罪,甚至于全族覆灭。那时的宗族差不多有生死个人的力量,所以那时的贵族阶级受着两层统制:在君统以外,他们还戴着一个宗统。宗族的观念笼罩了个人的人格,同时也掩蔽了国家的观念。世族阶级的人肯牺牲自己或近支的亲属去维持整个的宗族;也有因维持家族的地位而立时反叛国家的。


    春秋列国的大世族,如周有周、召、单、刘、尹等氏;鲁有仲(孟)、叔、季三家和臧、东门等氏;晋有栾、郤、狐、赵、韩、魏、知、中行、范、羊舌、祁、先、胥、伯等氏;齐有高(文公后)、国、崔、庆、栾、高(惠公后)、陈、鲍等氏;宋有华、乐、皇、鱼、荡、向等氏;卫有孙、宁、孔等氏;郑有良、游、国、罕、驷、印、丰等七穆之族;楚有斗、成、、屈等氏。此外秦和吴、越等国的世族,则不甚可考了。世族中以同姓公族的地位较为稳固,如周的周氏因作乱而被杀及出奔,但其后裔仍得世世在位;鲁的仲、叔、东门、臧诸氏,齐的国氏,宋的向氏,楚的斗氏等也是如此。而鲁卫的公族势力尤为强健,甚至于随意的驱逐国君,使他们终身不得复国。此外宋、郑的公族势力也极大,异姓都不强盛。鲁、卫、宋、郑四国真称得起是当时盛行亲亲主义的模范国家了。只有晋国因惩曲沃等乱,削损公族势力不遗余力,到后来异姓代为公族,却变成了异姓贵族的天下。


    跟着世族制度而产生的是世官制度。世官制度,就是世袭的贵族用了特殊阶级的地位世世做官,执掌国政。但在这里有一点应当特别声明的:便是世官并不就是世职。——战国以前,因具有专门知识和技术而世袭一种官职的贵族固然很多,但也有世官而不世职的。各国的非专门性质的大官职,大致是由世族们以声望和资格禅代着担任。又如大夫士的地位虽可由各世族世袭着,而卿的地位就比较的要以声望和资格荐升了。


    在世族的眼光里只有“守其官职,保族宜家”二事,他们以为这样才能使“上下相固”。如果弃了官则族便“无所庇”,上下的制度就要紊乱。因之世族制度便与世官制度联结而不可分了。


    世族制度下的选举制度 那时也有一种选举制度,选举的方法是从贵族中拣取有劳资和才干的人来担任重要的官职。用那时的话来说,便是“赏功劳”、“明贤良”和“内姓选于亲,外姓选于旧,举不失德,赏不失劳”。所以他们既主张“择善而举”,却又同时主张“举不逾等”。在宗法社会和封建社会里最重要的观念,是“亲亲”和“贵贵”,决没有一个庶人可以突跃而为卿大夫的。那时的贵族都以宗法的身份和门第互相标榜着。他们的口号是“亲不在外,羁不在内”。国君们倘若“弃亲用羁”,便要被世族排挤掉。所谓“昭旧族,爱亲戚,尊贵宠”,是与“明贤良”、“赏功劳”并举的主义。他们以“贵有常尊,贱有等威”为礼;如果有“贱妨贵,远间亲,新间旧,小加大”的情形,那便是逆礼了。


    姓氏制度 说到这里,我们得把姓氏制度说一说了:原来“姓”和“氏”两个名词在古代是有分别的。姓大约是母系社会里的遗留物,凡属一系血统下的男女共戴着一姓。后来人口繁殖了,姓之下又分出氏,氏就是小姓,是一姓中的分支。但“氏”似乎只是男系社会里贵族阶级特有的标帜。据古书的记载:诸侯以国名为氏,是天子所赐给的;大夫以受封的始祖的别字为氏,或以官名为氏,又或以邑名为氏,是诸侯所赐给的。氏或称为“族”:“族”是“氏”的实体,“氏”是“族”的标帜。大约以字为氏族的大夫多是公族,他们的定例是这样的:诸侯的儿子称公子,公子的儿子称公孙,公孙的儿子就把他的祖的字为氏族。但也偶有例外:有以祖的名为氏的,有以父的名字为氏的,又有以伯仲叔季等为氏的。至于以“官”或“邑”为氏族的则大致是异姓的大夫,但也有同姓的公族摹仿这种例子的。又大夫的小宗也别有氏,大概也是用祖父的名字或官职、地名等为氏的。他们的例子非常纷繁,不易细说:当时的大夫又有以国名为氏的,如陈氏;有以爵名为氏的,如王氏、侯氏。


    姓氏制度与婚姻制度 在周代:男子称氏不称姓,女子称姓不称氏。因为周人是“同姓不婚”的,所以妇人系姓非常重要(买妾不知其姓,则用卜来解决)。他们以为同姓结婚生育便不蕃殖。虽然那时的国家或氏族也偶有破坏同姓不婚的规律的,但例子毕竟不多。


    婚礼 周代的婚姻制度,贵族阶级似乎是比较严密的。战国人所传的《礼经》中有一篇《士昏(婚)礼》,记载着“士”阶级的婚礼很是详细,参考别种记载说起来,大致是先由男家派人到女家求婚,是为“纳采”,亦称“下达”。女家许了婚,男家的使人再问许婚的是哪一位姑娘,是为“问名”。男家得女家允许的回音后,到庙里去问卜,得到吉卜,派人去报告女家,是为“纳吉”。“纳吉”后男家派人去女家去送定婚的礼物,是为“纳徵”,亦称“纳币”(币用五匹玄?色的帛和两方鹿皮)。纳币之后,男家拣择吉日,向女家请求定期,女家不肯定,然后告之,是为“请期”。到了吉期,新郎亲自到女家去迎接新娘回家成婚,是为“亲迎”。从“纳采”到“亲迎”,谓之“六礼”。这“六礼”或许只是说说而已,未见得古人普遍遵行;据我们的考证,周代的婚礼是相当野蛮而草率的。


    周初的一等史料《易经》中有这样的记载:“乘马班如,匪(非)寇昏媾”,“白马翰如,匪寇昏媾”,“先张之弧,后说(脱)之弧,匪寇昏媾”。照这些话看来,似乎周初尚有“掠夺婚”制遗迹的存在。《左传》上记着:当鲁昭公的时候,郑国大夫徐吾犯有个妹子长得很美,郑君的宗室公孙楚</a>已聘为妻,不料另一宗室公孙黑又叫人去强纳聘礼。徐吾犯为了这件事很着急,就去报告执政子产。子产道:“听你妹子的意思,随便嫁给哪个都可以。”徐吾犯就去请了公孙楚和公孙黑两人前来听他妹子的选择。公孙黑打扮得很漂亮进门,陈列了礼物然后出去,公孙楚穿着武装进门,向左右拉把射箭,射完箭,跳上车子就走了。徐吾犯的妹子在房里看了,说道:“子皙(公孙黑)固然长得好,但子南(公孙楚)却是个丈夫的样子。”于是她就嫁给公孙楚。在这件故事里,我们看出当时女儿是可以自由选择丈夫的,她们眼光中的标准丈夫是要纠纠武夫的样子的。我们知道郑国最著名的美男子是子都,他就是一位能与勇夫争车的力士。再看当时人做的诗,对于一位名叫“叔”的称颂,也是歌咏他的“善射”、“良御”和“袒裼暴虎”,他膺得了“洵美且武”的称号;而“将叔无狃,戒其伤女”,似乎还代表着当时女儿们对于这位“叔”的一种轻怜密爱呢?(那时人称为“美人”的乃是“颀而长”的“硕人”,所谓“有美一人,硕大且俨”,这种话在后人看来,是何等的可骇异!)


    贵族阶级的婚姻习惯 从国君以下到大夫等的贵族的婚礼,一样也用媒人,一样也由父母之命决定。国君们的妻子大致是从外国娶来的(国君的正妻称为“夫人”,或称“元妃”;“元妃”以下有“二妃”、“下妃”及“庶妾”等)。他们寻常的嫁娶,是派臣下送迎。他们娶一个妻子,或嫁一个女儿,照例有许多媵女跟随着(媵女除外,还用男子做媵臣);这种媵女的制度似乎通行于各级贵族之间。她们大致是正妻的姊妹或侄女等以及底下人(周代人虽然严守“同姓不婚”的习惯,但只要不是同姓,世代层是可以轻忽的,如侄女可以从姑母同嫁一夫,或继姑母为后妻,舅舅也可以纳甥女为妻妾),也有些是友好的国家送来的陪嫁。至于卿大夫们的婚姻也很讲究门第:他们所娶所嫁,往往是他们的敌体的人家,这国的贵族和那国的贵族常常借了通婚姻以结外援。他们也有时上娶嫁于国君,或下娶嫁于士民,但这似乎只是例外。他们除了正妻(他们的正妻称为“内子”)之外(极少的例外:诸侯与大夫的正妻也可以有两个以上),还有许多妾,多妻主义在贵族社会里差不多人人实行着。他们的正妻需要正式媒聘,至于妾,则有些是正妻的媵女,有些是奴婢升上的,有些是买来的,有些是他人赠送的,有些是淫奔来的,有些甚至于是抢夺来的。不好的妻可以“出”掉,不好的妾自然也可以赶掉,送掉,甚至于杀掉。被“出”掉的妻和妾,同寡妇一样可以随意改嫁。卿大夫们娶再嫁的女子为妻,是丝毫不以为耻辱的。


    贞节观念 贵族的女子再嫁在当时人看来真是平淡无奇的事,例如郑执政祭仲的妻曾教导她的女儿道:“凡男子都可以做女人的丈夫,丈夫哪里及得父亲只有一个的可亲。”鲁国的宗室大臣声伯把他已嫁的外妹(同父异母的妹)从施氏夺回来嫁给晋国的郤韜。这证明了当时对于女子的贞节是不大注重的,在这里我们再来说一个故事。


    当鲁宣公的时候,陈国有一个大夫叫夏徵舒。他的母亲夏姬是郑国的宗女,一位著名的美人。她的美名引得陈国的君臣争着与她发生关系,结果弄得君死国亡。夏姬被掳到楚国,楚庄王想纳她做妾,只为听了大夫申公巫臣的谏劝而作罢。执政子反也想要她,仍被巫臣劝止。庄王把她赐给臣下连尹襄老,连尹襄老战死,她又与襄老的儿子通奸了。不料巫臣早想占有这朵鲜花,就暗地派人劝她回到娘家郑国去,说自己愿意正式聘娶她为妻。他用尽了心计,才把夏姬送回郑国。夏姬刚回到娘家,巫臣就派人去提亲,郑君答应了。后来巫臣就乘楚共王派他到齐国去的机会,带了全家动身,一到郑国,就叫副使带了聘物回报楚王,自己却接了夏姬一同逃奔晋国去了。像夏姬这样淫滥的女子,堂堂大国的大夫竟至丢弃了身家去谋娶她,当时也没有什么人批评巫臣的下贱,可见那时人对于女子的贞节观念是怎样的与后世不同了。


    但是事情也不可执一而论,我们试再说一个故事。当鲁定公的时候,吴人攻入楚的国都,楚昭王带了妹子季芈等逃走,半路遇盗,险些送掉性命。幸运落在他的一个从臣钟建身上:他把季芈救出,背起来跟着楚王一起跑。后来楚王复国,要替季芈找丈夫,她谢绝道:“处女是亲近不得男子的,钟建已背过我了!”楚王会意,便把她嫁给钟建。在这段故事里,又可见贵族间男女的礼教究竟是比较谨严的。又如有一次宋国失火,共公的夫人伯姬(鲁女)因等待女师未来,守礼不肯出堂,竟被火烧死,这也可以证明当时贵族女子已有守礼的观念了。


    贵族间的非礼的男女关系 从较可靠的史籍里看,贵族的女子有师傅等跟着,似乎不能轻易自由行动。又据后世的传说,周公已定下了“礼仪三百,威仪三千”的礼制。但是在事实上,春秋时贵族男女非礼奸淫的事却多到不可胜计:有嫂子私通小叔的,有哥哥奸淫弟妇的,有婶母私通侄儿的,有伯叔父奸淫侄媳的,有君妻私通臣下的,有君主奸淫臣妻的,甚至有子通庶母,父夺儿媳,祖母通孙儿,朋友互换妻子等令人咋舌的事发现。至于贵族男女间自由恋爱的例子也很多,如鲁庄公与孟任私订终身,?阳封人的女儿私奔楚平王,斗伯比私通子的女儿等都是。这可见在春秋时代,非礼的男女关系和婚姻,在贵族之间也都是盛行着的。


    中下阶级的自由恋爱 中等以下阶级的男女间的关系,在《诗经》中最可看出:号称周初的诗而实际上大半是西周以后的作品《召南》里有一首《野有死麕》,它叙述一位武士向一位闺女求爱的情形:他用白茅包了一只死鹿,当作礼品,送给怀春而如玉的她。她接受了他的爱,轻轻对他说道:“慢慢地来呀!不要拉我的手帕呀!狗在那里叫了!”(原文:“野有死麕,白茅包之;有女怀春,吉士诱之。林有朴賦,野有死鹿,白茅纯束,有女如玉。舒而脱脱</a>兮!无感我緌兮,无使祌也吠!”)这首诗证明了那时的男子可以直接向女子求爱,女子也可直接接受男子的爱。男女们又有约期私会的,如《邶风》的《静女》的作者说:“美好的女儿在城角里等候我,我爱她,但找不见她,使我搔着头好没主意。她送我一根红色的管子</a>,又送我一束荑草,这些东西是何等的好——唉,我哪里是爱的这些,只是它们是美人的赠品!”(原文:“静女其姝,俟我于城隅,爱而不见,搔首踟蹰。静女其娈,贻我彤管,彤管有炜,说怿女美。自牧归荑,洵美且异,匪女之为美,美人之贻。”)又如《睟风》的《桑中》,记着一位孟姜在桑中的地方等候她的情人,又在上宫迎接他;相会过之后,就到淇水上送他回去。我们看那时女子们的行动是何等的自由!她们可以带了酒出去“以敖(遨)以游”,她们可以同男朋友坐在一辆车上或并肩行走:这些都还是贵族的女子哩!(《国语》也载晋大夫里克与优施饮酒,优施起舞,对里克的妻说话,这也可见古代贵族男女交际的自由)


    据说郑、卫两国的风俗是最淫乱的。在卫国的诗《邶风》里有一首《新台》,这首诗从前的经学家说是卫国人做了讽刺卫宣公当扒灰老的,这实在是笑话!我们看看这首诗里说些什么话:“新台下面河水漫漫地流着,我们所需要的是美丈夫,可恨只见了许多丑汉!鱼网本为打鱼设的,不料投进了一头鸿鸟。我们所需要的是美丈夫,可恼得到了一个驼背老。”(原文:“新台有,河水;燕婉之求,騝郬不鲜。……鱼网之设,鸿则离之;燕婉之求,得此戚施。”)这原是一首女子们自由求配偶的戏谑诗歌。大家如果不信,我们可以再举一首《郑风》里的《山有扶苏》:“山上有的是扶苏(一种小树),水边有的是荷华,看不见那美丽的子都,只见到了一个无赖汉!”(原文:“山有扶苏,隰有荷华,不见子都,乃见狂且!”)不也是这么一套吗?在《郑风》里又有一首《溱洧》,里面记述的更是热闹:“溱水与洧水正在慢慢地流呀,男的和女的手里拿着兰花正在玩呀。她说:‘我们一同到那边去玩玩罢?’他答道:‘那边已经去过了。’她又说:‘再去玩玩也何妨!’他就和她来到洧水之外,这真是快乐的地方呀!男人们和女人们尽说着笑话,采了芍药花,他送了她,她又送他。”(原文:“溱与洧,方涣涣兮;士与女,方秉鱅兮;女曰观乎,士曰既且!且往观乎?洧之外,洵且乐!维士与女,伊其相谑,赠之以芍药。”)这是怎样美丽的一幅仕女游春图的写真!


    但是她们也有时被家长们监视着,《郑风》里就有一首诗记着一位闺女被拘禁的呼声。她嚷着:“仲子啊!你不要跳过我的墙!你不要折了我家种的桑!并不是我爱惜这些东西,只因怕我的父母哥哥们说闲话呀。你固然是可爱的,但是父母哥哥们的闲话也是可怕的呀。”(原文:“将仲子兮!无逾我墙!无折我树桑!岂敢爱之,畏我诸兄〔父母,人之多言〕;仲可怀也,诸兄〔父母〕之言〔人之多言〕,亦可畏也!”)


    他们和她们固然“邂逅相遇”就可以“适我愿”,但是这样容易的结合,自然有许多流弊出来。《郑风》里还有两首诗记着:“她循着大路,牵着他的衣袖,对他央告道:‘你不要讨厌我呀!旧好是不该轻易忘记的呀!’”(原文:“遵大路兮,掺执子之苮兮,无我恶兮,不肔故也!”)这是一位柔弱的女子被男子遗弃时的悲声。“你如还爱我,我就牵了衣裳涉过溱水来会你;你如不爱我,难道我就找不到别人?无赖汉呀你好无赖也!”(原文:“子惠思我,褰裳涉溱;子不我思,岂无他人!狂童之狂也且!”)这是一位泼辣妇对她的无情男子的痛骂。


    父母之命与媒妁之言 大家读了上面的叙述,不免感到当时中下层社会男女间只有自由的结合而没有较严格的婚姻制度。你们如果有了这种观念,我又要告诉你们:这是错的!他们的确也有较严格的婚姻制度存在着:“怎样种麻?先须把田亩横直耕耘好!怎样娶妻?先须禀告自己的父母!”“怎样砍柴?非用斧子不可!怎样娶妻?非请媒人不得!”(原文:“踨麻如之何?衡从(横纵)其亩!取妻如之何?必告父母!……析薪如之何?匪斧不克!取妻如之何?匪媒不得!”)在这两段话里,证明了那时的正式婚姻已需要“父母之命”和“谋妁之言”了。请不到好的媒人,婚姻是要“愆期”的。得不到“父母之命”便怎样呢?《睟风》里载着一位叛逆的女性的呼声道:“柏树做成的舟,正在河中飘流;那位头发披向两面的他,才是我的好配偶。我立誓至死也不变心。呵,那像天帝一般威严的母亲!你真太不原谅人了!”(原文:“?彼柏舟,在彼中河;豜彼两髦,实维我仪;之死矢靡它。母也天只,不谅人只!”)她甘心殉情了。


    当时有势力的男子为了得不到女子的爱,甚至拿打官司去压迫对方,《召南》里又有一首诗记着一个女子反抗强暴的男子的说话:“谁说鼠子没有牙?它已经把我的墙壁咬穿了。谁说你没有财产?竟至于拿打官司来压迫我了。但是无论怎样,我是决不和你同居的!”(原文:“谁谓鼠无牙,何以穿我墉?谁谓女无家,何以速我讼?虽速我讼,亦不女从!”)但是有时女子们也很需待男子来求婚,她们嚷着:“梅树的叶子落完了,梅果儿已装满一篮子了。求我的男子们呀,你们可以来提亲了!”(原文:“詄有梅,顷筐?之,求我庶士,迨其谓之!”)看她这样的迫不及待!


    私订终身的婚姻 正式的婚姻虽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结合,但也有先期由男女双方自己私订终身的。例如《邶风》的《击鼓》记着一位战士和他的爱人在“死生契阔”的当儿订成了婚约:手搀着手,甘心偕老。(原文:“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又如《卫风》的《氓》诗记着一个女子自述半生的经过道:“呆蠢的他抱着布来买丝;他并不是真来买丝,实在是来和我商量订婚的事。我送他涉过淇水,一直来到顿丘,对他说:‘并不是我故意愆期,只因你没有请得好媒人来。请你不要愤怒,我们就在这个秋天订了婚期罢。’”(原文:“氓之蚩蚩,抱布贸丝,匪来贸丝,来即我谋。送子涉淇,至于顿丘,匪我愆期,子无良媒;将子无怒,秋以为期。”)在这段话里,使我们知道男女的婚姻可以由双方自己谈判,但是其间也缺少不了媒人。


    这种半自由恋爱的婚姻也会收到坏结果的。《氓》诗的作者叙述他们订婚之后的情形:“我站在缺墙上远远盼望那从复关里出来的他;看不见他的时候,哭得眼泪汪汪。好容易见到了他,又喜笑,又谈话;据他说:‘在卜筮里得到的卦象也不差。’他就用一部车来,把我和我的积蓄一同带到了他家。我在他家里整整做了三年的主妇,吃了不知多少的辛苦;早起晚睡,一刻不得闲工夫,这也算对得住他了;却不料,他如愿之后,渐渐变起心来了,把我遗弃掉。我的兄弟们不知细情,背地里只管冷笑。静静想起来,自己一个人又悔又懊!想起从前,我们小的时候,说说笑笑,海誓山盟,何等要好。万想不到:会有变卦的今朝;我自己懊悔也来不及了。奉劝天下做女儿的,你们不要再与男子们相好了!男子们的心真是永远不可靠。”(原文:“乘彼篞垣,以望复关,不见复关,泣涕涟涟;既见复关,载笑载言;尔卜尔筮,体无咎言;以尔车来,以我贿迁。桑之未落,其叶沃若;于嗟鸠兮,无食桑葚;于嗟女兮,无与士耽;士之耽兮,犹可说也;女之耽兮,不可说也。桑之落矣,其黄而陨;自我徂尔,三岁食贫。淇水汤汤,渐车帷裳;女也不爽,士贰其行;士也罔极,二三其德。三岁为妇,靡室劳矣;夙兴夜寐,靡有朝矣;言既遂矣,至于暴矣;兄弟不知,咥其笑矣;静言思之,躬自悼矣。及尔偕老,老使我怨;淇则有岸,隰则有泮;总角之宴,言笑晏晏,信誓旦旦,不思其反;反是不思,亦已焉哉!”)


    娼妓制度的猜测 从西周末年到春秋时商业已相当的发达,娼妓制度恐怕也已有了(娼妓制度照例是随商业的发达而兴起的)。如后世传说“齐桓公宫中七市,女闾七百”;战国时商鞅</a>曾“令军市无有女子,轻惰之民不游军市,则农民不淫”;后人说“女闾”和“军市女子”就是一种娼妓。也有人不承认这种说法。但我们仍可承认“女闾”等为娼妓之始,因为在《诗经》里已有这样的文句:“如贾三倍,君子是识;妇无公事,休其蚕织。”“出其东门,有女如云;虽则如云,匪我思存;缟衣綦中,聊乐我员(云)。”“东门之竔,宛丘之栩;子仲之子,婆娑其下。谷(佳)旦(日)于差(择),南方之原;不绩其麻,市也婆娑。谷旦于逝,越以?(众)迈(行),视而如罺(草名),贻我握椒。”这类记载中都隐约有娼妓制度的存在:女人们没有公事而休其蚕织,她们在那里干些什么事?东门(“东门”这个地点也可注意,凡《诗》中提到东门的多与男女之事有关)外为何会有如云的游女?女子们拣了佳日,不绩麻而到南方之原的市上去婆娑作舞,男子们也在“谷旦”聚众的前往,他们和她们怀着什么目标,也就可想而知了。——不过娼妓制度在战国以前,我们毕竟还不曾觅到一种确实的存在证据!


    巫儿与赘婿 据后世的记载,齐国有一种特异的风俗:民家的长女不得出嫁,称为“巫儿”,主持家中的祭祀。凡把长女出嫁的,其家不利(案《诗经》中说</a>“有齐季女”,“齐”就是斋字,是敬的意思;是古人普通以季女主祭事,只有齐国是用长女主祭的)。齐国因有这种风俗,所以又盛行“赘婿”制度:后世相传太公望为齐之“出夫”,淳于?也为“齐赘婿”,皆可作证(其他各国自然也有赘婿制,但似不如齐国之盛)。


    结婚年龄 最后我们还得研究研究古人的结婚年龄。据后世的记载:男子三十而娶,女子二十而嫁,其说未必十分可信。《左传》称“国君十五而生子”,又称“冠而生子,礼也”;古人二十而冠,大约普通男子的结婚年龄总在二十岁以后,女子也似在十五岁加笄以后。而大贵族的结婚年龄似乎要比较的早些。


    礼制 在从前私塾教育的时代,我们做小孩子时初读《左传》、《礼记</a>》,那威严如天帝的老师,一手拿着戒尺,一手指指划划,嘴里天花乱坠似的讲说那古代的礼制,那时我们真忘了头上栗凿的痛苦,而深深羡慕这揖让庄严的礼教社会,仿佛亲自在玉帛俎豆间周旋着似的。这种有趣的印象,一直到现在还刻在我们的头脑里,无怪乎二千年来的孔夫子要说一句“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的话了!但是我们现在知道那“郁郁乎文哉”的礼教社会,只是当时的贵族阶级的领域;他们有农奴替他们劳动,吃饱了饭,一天到晚没事做,所以尽闹着种种的空场面,留下痕迹来,给后人玩想追吊。可怜当时的平民哪里领略得到礼仪的趣味呢!据记载,周公制礼:“礼仪三百,威仪三千”,它的细密的情形,在现存的《仪礼</a>》这部书中还可以想象出来。重要的仪制,除了婚、祭二礼我们另有专论外,现在再拣那略可考据的叙述如下:


    冠礼 (一)冠礼。古代贵族阶级的男子到二十岁开始算做成人,由父母替他请宾加冠(在未加冠的时候,或把头发剪短,披向两面,叫做“两髦”;或把头发打成小结,叫做“总角”),在宗庙里行礼。加冠共分三次:初次加缁布冠(黑色的布制成的),次加皮弁(白鹿皮制成的),又次加爵弁(红黑色的布制成的)。加冠以后,又由宾替他取字(如孔丘</a>字仲尼,卜商</a>字子夏</a>;字和名在意义上总是有联带关系的,不管是正是反),此后便算成人,可以出来与社会交际了。女子到十五岁也要加笄(安发的簪),加笄以后便算成人。


    相见礼 (二)相见礼。古人初次相见,必须请第三者介绍。去见人的人必须向所见的人行贽礼,“贽”就是见面时赠送的礼品:大贽用玉帛,小贽用禽兽果脯等物(男贽用玉帛禽鸟,女贽用果脯之类)。见面时,宾主揖让,礼节颇繁。相见后又有主人拜宾还贽之礼。


    乡饮酒礼 (三)乡饮酒礼。这是居乡聚会之礼。行礼时,有主,有宾,有介(副宾)。由年纪最老的人做大宾,饮酒奏乐,揖让周旋。据说这是表明“尊长养老”的意思。由国君召集大夫士开宴会叫做“燕礼”,据说燕礼是明“君臣之义”的。


    乡射礼 (四)乡射礼。乡饮酒之后多行此礼。射鹄设在堂下,比射的人一对对的揖让升堂,揖让下堂;在堂上比射,比输的人在堂下饮罚酒。周旋礼仪也很可观。孔圣人对射礼曾批评过一句“其争也君子”的话。由国君召集大夫士比射的礼,叫做“大射”,典礼格外隆重。射礼之外,还有一种“投壶”礼,是宾主用箭投射壶中,中者为胜:这些都是古人尚武的遗习。


    聘礼 (五)聘礼。诸侯派使臣到友邦去问好,叫做“聘礼”(天子有时也派使臣聘问诸侯,诸侯也派使臣聘问天子)。聘礼与朝礼一般,必有贡献,大致用玉帛之类。聘使在本国君主前受了隆重的任使的礼命;到了所聘的国,先受那国君主的慰劳,然后在那国的宗庙里献币行礼。聘后又有宾主宴会与主君赠贿之礼。


    朝觐礼 (六)朝觐礼。诸侯朝见天子,叫做“朝觐礼”。据说行朝礼时,天子朝服依屏南面受礼,诸侯北面拜见。朝后也行宾主享礼。春秋时,小国诸侯对大国诸侯也行朝礼,其制度不可详考,大致礼数较为平等。晋文、襄二公做盟主的时候,曾定下“诸侯三岁而聘,五岁而朝”的制度。此外天子诸侯间又有盟会之礼:“盟”是相会结盟;“会”是以时相会而不结盟。盟会都有主持其事的盟长,大抵是上国和大邦充任的。


    丧葬礼 (七)丧葬礼。丧礼是古人所最重视的礼,记载最多,虽然不可靠的居大部分,但是大致的情形还可以想象出来。据说凡有病将死的人必须睡在正屋的北墙下,死后移到牖下。刚死时,由一个人拿着死者的衣服上屋向北面招魂三次,下屋时由另一个人把这衣服盖在死人的身上(这衣服是不用以袭敛的)。于是设奠,赴告,受吊,男女聚守按时哭泣,和后世的丧礼差不多。小敛在户外,大敛在阼阶。小敛后移尸堂前,大敛后入棺过若干天,筮择圹地;营筑之后,卜期葬埋。


    殉葬用的器物有“明器”,明器是一种只具式样而不能实用的东西。明器以外也用其他的日用的器物殉葬(死人口中含着珠玉叫做“含”)。高等的贵族有时甚至于拿活人活物去殉葬;也用草木之类制成的假人做从葬的仪卫,这叫做“刍灵”(草人)和“俑”(木偶)。古时棺之外又有椁,椁是棺的外套;据说贵族的棺椁有好几重的。又古时只有平葬的“墓”而没有高葬的“坟”;坟是后起的制度。孔子</a>曾因自己是四方奔波的人,恐怕过了多年回来要忘记,所以替他父母筑了高坟作为标记。


    丧服的制度,据后世的记载也是非常的细密,但十之八九是不足信的!真实的情形,需待详细的考证,现在不能乱说。大抵古时也和后世一样居丧穿着素服。丧服用粗麻布或葛布等制成,制度有轻有重。当时各地各阶级的制度都不相同:有的地方丧服较重,丧期较长,有的地方较轻、较短,并无一定。后来的儒、墨等家派各据一时一地一阶级的制度,加以附会,自以为是古先圣王的通制,后人上了大当。二千年来,丧服的制度越说越乱,到现在还理不清楚。(《左传》中记齐晏桓子死,他的儿子晏婴</a>穿着不缉边的粗麻布衣和草鞋,束着粗麻袋,手里拿着丧杖,吃着稀粥,住着倚墙的庐屋,睡着草编的席子,枕着草:据说这是士的居丧的礼节,但不知可信否?)


    奇怪得很:记礼的书虽多,古时的礼俗竟不可详考。除了上述的几件大礼以外(上面所叙的也未必完全可靠),古时人平日居家还有许多的仪节。但这类仪节,既琐碎,又真伪杂糅,恕我们不加赘述了。又古时庶民阶级的礼俗的详情,我们也已无法知道,只好暂时阙疑。好在那时人是说过“礼不下庶人”的。我们现在且先说说那时人的衣、食、住、行和娱乐:


    衣服 古时人穿衣,上面是衣,下面是裙,裙叫做“裳”。据说只有一种“深衣”(简便之服)是上下衣裳相连的。衣裳之间有带(大带用丝叫做“靋”,革带用皮),以资束缚。礼服的前面又有皮制的蔽膝,叫做“”或“”或“”,大贵族的韨是红色的。又有包束足胫至膝的“邪幅”,叫做“翨”。内短衣叫做“襦”,长衣内塞绵的叫做“袍”,不加绵的叫做“衫”。下体近身的叫做“裈”,有袴的叫做“袴”(不缝裆),也叫做“褰”,雨衣叫做“制”。男子头上有冠,女子头上有笄(冠笄外又有巾)。贵族的男子身上佩有玉器和刀剑等(玉是宝器,当时人非常珍重,所谓“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可见一个平民〔匹夫〕连藏一块玉的权利都没有的)。头上有摘发的“”(象骨所制),耳旁有当耳的“調”(玉石所制),悬于冠上。贵族的女子除佩玉和“”、“調”之外,又有“副”(祭服的首饰,用发编成的),“珈”(玉制的首饰,加在笄上的),“鱬”(假发)等首饰。那时人的衣裳和现在人一样,是用布帛做成的。布帛的质地最普通的便是麻丝。贵族们的衣裳上,绘有彩画,织有文绣(所画所绣的是日、月、星辰、山、龙、藻、火之类,最有名的是“黼黻”:白黑相间的叫做“黼”,青黑相间叫做“黻”)。他们的礼服最是讲究,普通的礼服唤做“端委”,最大的礼服叫做“衮”,其制度一时也说不完。平民们所穿的衣只是粗毛布所制,叫做“褐”。最贫贱的人甚至于“无衣无褐”。人们冬天所穿的有绵(丝绵)衣和皮衣,皮衣是用狐、貉、羊、鹿、熊、罴等皮制成的。(古裘衣皆如今之反著,外加衣以掩之谓之“袭”,开衣露其裘谓之“裼”)大贵族穿着“锦衣狐裘”。睡时有“寝衣”和“衾”(被)、“”(帐)、“枕”等。斋戒时又有“明衣”(是布制的)。冠也用布帛或鹿皮等制造,冠上下垂的有“缨”有“”,两条丝线结于颐下叫做“缨”;有余垂之为饰,叫做“”。有盖板的帽叫做“冕”,以木为质,外加布套,上玄下朱,前俯后仰,这是大贵族所戴的礼冠;冕上悬有珠玉小颗,叫做“旒”。据记载:帽大致有冕、弁、冠三等,其制度之详也已不甚可考。平民种田放牧时御雨蔽日戴的有“笠”(贵族有时也戴笠),大抵是竹做的。穿的有“蓑”,大抵是草做的。鞋料普通用葛布,冬天有穿皮毛的鞋的。大贵族的鞋也用红色,有的以“金”为饰,叫做“金舃”。平民们大致穿着草鞋或木屐。鞋是用在户外的,进户时把鞋脱在户外,出户时才再着上。那时人也穿袜子(用皮制的),但见君时要把它脱去。男子们打仗时所穿戴的有甲胄等。甲胄是用犀兕等皮制的,外涂丹漆。女子们讲打扮的是“绿衣黄里,绿衣黄裳</a>”和“缟(白色)衣綦(绿黑色)巾”;用膏沐发以求光泽;或把鬓旁的短发向上卷起,以求美观。至于粉、黛和胭脂等等,那时候还没有盛行。奇异的服饰是那时人所禁忌的,如郑公子臧好聚鹬冠(鹬鸟的羽毛所作的冠)为郑君所恶,派人把他杀了。


    饮食 古人的食料,和现在人所吃的也差不多,他们通常所吃的饭,是麦米和菽豆等(当时以粱米为贵食,所谓“食必粱肉”,是很奢侈的事)。吃的菜:荤的有牛、羊、猪、狗、兔、鸡、鱼、鳖等肉(牛最贵,羊次之,猪、狗、鸡等又次之,鱼、鳖为下),最著名的美食是熊掌;素的也有各种菜蔬。平民们寻常吃素,贵族和老人们才得吃肉。贵族平民都以羹为常食。盐、酱、醋等在那时也已发明。另外还有一种糖浆,叫做“饴”。盐醋等之外,又用梅子作调羹的作料。姜、葱、韭等也是那时人日常必用的食物。喝茶的风气还不曾有,他们所喝的:冬天是热汤,夏天是凉水。娱乐交际的食品则有酒和果脯等。


    居住 最古的人穴居住在山洞里,或巢居在树木上,到后来渐渐知道建造房屋。较早的屋子是用茅草或木板盖成的。至迟到周代,已经有了瓦屋。周代贵族阶级的屋子,大致分为两种:一种叫做“路寝”,一种叫做“小寝”(庶人只有一寝);又有所谓“高寝”,其制度之详我们不知道。据近人所考,“寝”的制度,似是前“堂”后“室”,“堂”的左右有“厢”,“室”的左右有“房”,堂后和堂前有庭,和现在的屋子也差不多。室里有牖(穿壁以木为交窗叫做“牖”),室外有门户,屋外有檐,有墙,有大门。堂下有两道阶:在东边的叫做“阼阶”,在西边的叫做“宾阶”;宾客进门时,主人迎入,自己从阼阶走上去,宾客从宾阶走上去,互相揖让行礼。屋内布席和几筵(“筵”就是席之长大者)。屋外又有园囿之类。娱乐的地方更有各种台榭。又当时行大家族制度,所以筑起室来,常常是“百堵”。贫贱的人所住的屋子,是“筚门圭窦”(柴门小户)的。打仗时人们所住的则有营幕。西周以来,贵族们已有“如翚(雉鸟)斯飞”的飞檐式的房屋,春秋时的诸侯更有了长“数里”的宫馆。但雕墙画栋之类,仍被视为奢侈之事的。又当时席地而坐,用几凭依,睡时则用“床”。


    交通 古时的交通不方便,道路的修筑自然很简陋。大概城中必有大道,城外也有通路。水上有桥(有时搭船为桥)。在要道上设有旅舍。路旁有表道的树。周室为当时天下的共主,在西周的时候,已建筑有像砥(磨刀石)一般平,像射出的箭一般直的“周道”,那是给贵族们走的,平民们只有望望的份儿而已。交通的工具,大致陆地用车(有服牛、乘马、人挽三种),水道用船或筏。有要事时有驿车,唤做“传”或“驲”。据记载:大禹“陆行乘车,水行乘船,泥行乘橇(形如木箕),山行乘(大致是一种木制的轿)”,那末古代的交通工具种类也很多了。但庶人出外是步行,而且要自己带了粮食。又北方水浅,少有桥梁,人们过小河的时候,往往用牵衣涉渡的方法。


    娱乐 古人娱乐的事情不多,大致饮酒奏乐,就是唯一的大娱乐了。如郑伯有好酒,造了一所“窟室”(地下室),全夜饮酒奏乐,结果竟致丧身之祸。男女们驾车出游,也是一种消遣的方法。贵族阶级特殊的娱乐有所谓“女乐”,是女子的歌舞队。又有“优戏”,多用于祭祀时。贵族们在幽美的园榭里,喝着老酒,听着音乐,左拥右抱,其乐无极。有时在家里玩厌了,又可以出外游散,打猎,以解烦闷。平民们一年到头忙碌着,只有在农闲的时候才偶有喝酒吃肉欢呼聚乐的机会。演戏和娼妓,战国以前虽似乎也已有了,但行用还不普遍。又当时已有博弈的事,孔子曾贬斥“饱食终日,无所用心”的人还不如“博弈者”好。


    各地风俗 古时各地方的风俗,也略有可说的。据后世的记载:秦地的人好稼穑,务本业;又以气力为上,以射猎为先。河内殷虚一带的人性质刚强,多豪杰;喜相侵夺,薄于恩礼。晋地的人深思俭陋。周地的人巧伪趋利,喜为商贾。郑地的人男女聚会,风俗淫乱。陈地的人尊贵妇女,喜欢祭祀。晋北戎、狄等地的人悲歌慷慨,好作奸巧。齐地的人舒缓迂阔,奢侈夸诈。鲁地的人长幼相让,上礼义,重廉耻。宋地的人性质重厚,多君子;好稼穑,喜储蓄。卫地的人性质刚武,风俗淫乱。楚地的人懦弱偷生而无积蓄;信巫鬼,重淫祀。汝南一带的人性格急剧,有气势。吴越的人好勇轻死。这些话虽是汉朝人所记,其中似包有战国以至秦汉时的情形,但战国以前的民俗也可于此见其大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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