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卷
3个月前 作者: 杨光先
小引
世間事有不可已而已者,計利計害之鄙夫也;有可已而不已者,暴虎馮河之勇夫也。暴虎馮河,固為聖人之所不與,而計利計害,亦非君子之所樂為。顧其事之何如爾,事當其正,雖九死其如飴;事或匪正,即萬鐘所不屑。斯可已不可已之辨,而鄙勇二者之失,皆可置之不問矣。唯於不可已之事,而不計利害生死,堅其不可已之志以行之,跡雖似乎徒搏徒涉,而心終為先聖後聖之所亮,此不可已之大中至正,當不可已者也。
世道之不替,賴士大夫以維之。士大夫者,主持世道者也。正三綱,守四維,主持世道者之事。士大夫既不主持世道,反從而波靡之,導萬國為正法邪教之苗裔,而滅我亙古以來之君親師其事至不可已也。舉世學人,不敢一加糾政,邪教之力,如此重哉?三光晦,五倫絕矣。將盡天下之人,胥淪於無父無君也,是尚可以已乎?此而可已,孰不可已?斯光先之所以不得已也。較子輿氏之辯,其心傷,其情迫,何利害之足計,搏涉之云徒哉?故題其書曰「不得已」。
請誅邪教狀
江南徽州府歙縣民楊光先年六十八歲告,為職官謀叛本國,造傳妖書惑眾,邪教布黨京省,邀結天下人心,逆形已成,厝火可慮,請乞蚤除,以消伏戎事:
竊惟一家有一家之父子,一國有一國之君臣。不父其父,而認他人之父以為父,是為賊子;不君其君,而認海外之君以為君,是為亂臣。亂臣賊子,人人得而誅之。況污辱君親,毀滅先聖,安可置之不討?
西洋人湯若望,本如德亞國謀反正法賊首耶穌遺孽。明季不奉彼國朝貢,私渡來京。邪臣徐光啟,貪其奇巧器物,不以海律禁逐,反薦於朝,假以修曆為名,陰行邪教。延至今日,逆謀漸張,令曆官李祖白造《天學傳概》妖書。謂東西萬國,皆是邪教之子孫;來中夏者,為伏羲</a>氏;六經、四書書盡是邪教之法語微言,豈非明背本國,明從他國乎?如此妖書,罪在不赦。主謀者湯若望,求序者利再可,作序者許之漸,傳用者南敦伯、安景明、潘進孝、許謙。又布邪黨於濟南、淮安、揚州、鎮江、江寧、蘇州、常熟、上海、杭州、金華、蘭溪、福州、建寧、延平、汀州、南昌、建昌、贛州、廣州、桂林、重慶、保寧、武昌、西安、太原、絳州、開封並京師共三十堂。香山嶴盈萬人,踞為巢穴,接渡海上往來。若望借曆法以藏身金門,窺伺朝廷機密。若非內勾外連,謀為不軌,何故布黨立天主堂於京省要害之地,傳妖書以惑天下之人?且於《時憲曆》面,敢書「依西洋新法」五字,暗竊正朔之權以尊西洋,明白示天下。以大清奉西洋之正朔,毀滅我國聖教,惟有天教獨尊。
目今僧道香會,奉旨嚴革。彼獨敢抗朝廷,每堂每年六十餘會,每會收徒二三十人,各給金牌、繡袋以為憑驗。光先不敢信以為實,乃托血親江廣,假投彼教,果給金牌一面,繡袋一枚,妖書一本,會期一張。証二十年來收徒百萬,散在天下,意欲何為?種種逆謀,非一朝夕,若不速行翦除,實為養虎貽患。雖大清之兵強馬壯,不足慮一小醜,苟至變作,然後剿平,生靈已遭塗炭。莫若除於未見,更免勞師費財。伏讀《大清律》謀叛、妖書二條,正與若望、祖白等所犯相合。
事關萬古綱常,憤無一人請討。布衣不惜齏粉,效忠歷代君親,謹將《天學傳概》妖書一本、邪教圖說三張、金牌一面、繡袋一枚、會期一張、順治十八年漢字黃曆一本、並光先《正國體呈稿》一本、《與許之漸書稿》一本,具告禮部,叩密題參,依律正法,告禮部正堂施行。
康熙</a>三年七月二十六日告。本日具疏題參,堂司官親帶光先至左闕門引奏,隨令滿丁十二名,將光先看守在祠祭司土地祠。八月初五日,密旨下部會吏部同審。初六日會審湯若望等一日。初七日放楊光先寧家。
與許青嶼侍御書
新安布衣楊光先稽首頓首,上書侍御青翁許老先生大人台下:
士君子搦七寸管,自附於作者之林,即有立言之責,非可苟然而已也。毋論大文小文,一必祖堯舜、法周孔,合於聖人之道,始足樹幟文壇;價高琬琰,方稱立言之職。苟不察其人之邪正,理之有無,言之真妄,而概以至德要道許之,在受者足為護身之符,而與者卒有比匪之禍;不特為立言之累,且並德與功而俱敗矣,斯立言者之不可以不慎也。吾家老,不曉事,豈不可以為鑒哉?
茲天主教門人李祖白者,著《天學傳概》一卷,其言曰:天主上帝,開闢乾坤,而生初人,男女各一。初人子孫聚居如德亞國,此外東西南北,並無人居。〈依此說則東西萬國,盡是無人之空地。〉當是時,事一主,奉一教,紛歧邪說,無自而生。其後生齒日繁,散走遐逖,而大東大西,有人之始,其時略同。〈祖白此說,則天下萬國之君臣百姓,盡是邪教之子孫。祖白之膽,信可包天矣。〉
考之史冊,推以曆年,試問祖白,此史冊是中夏之史冊乎?是如德亞之史冊乎?如謂是中夏之史冊,則一部二十一史,無有「如德亞」、「天主教」六字;如謂是如德亞之史冊,祖白中夏人,何以得讀如德亞之史?必祖白臣事彼國,輸中國之情,尊如德亞為君,中夏為臣,故有史冊曆年之論。不然我東彼西,相距九萬里,安有同文之史冊哉?謀背本國,明從他國,應得何罪,請祖白自定。在中國為伏羲,〈謂我伏羲是天主教之子孫,豈非賣君作子,以父事邪教,祖白之頭可斬也。〉即非伏羲,亦必先伏羲不遠,為中國有人之始。〈伏羲以前有盤古、三皇、天皇氏,已有干支。自天皇甲子至明天啟癸亥,凡一千九百三十七萬九千四百六十年,為天官家中積分曆元。祖白曆官不知曆元之數,而謂伏羲以前中夏無人,豈止於惑世誣民已哉?斯天罔人之罪,祖白安所逃乎?〉
此中國之初人,實如德亞之苗裔。〈伏羲是如德亞之苗裔,則五帝三王以至今日之聖君聖師聖臣,皆令其認邪教作祖,置盤古三皇新親祖宗於何地?即寸斬祖白,豈足以盡其無君無父之辜?〉以中夏之人而認西洋之邪教作祖,真雜種也。上天何故而生此人妖哉?
自西徂東,天學固其所懷來也,生長子孫,家傳戶習,此時此學之在中夏,必倍昌明於今之世矣。〈伏羲時,天主教之學既在我中夏家傳戶習,且倍昌明於今之世,必其書有存者,自有書契至今,絕無天主教之文。祖白無端倡此妖言,出自何典</a>?不知祖白是何等心核。國家有法,必剖祖白之胸,探其心以視之。〉
延至唐虞,下迄三代,君臣告誡於朝,聖賢垂訓於後,往往呼天稱帝,以相警勵。夫有所受之也,豈偶然哉。〈以二典、三謨、六經、四書之天帝,為受之邪教之學,誣天非聖極已。即啖祖白之肉,寢祖白之皮,猶不足以洩斯言之恨。〉
其見之《書》曰:「文昭受上帝,天其申命用休。」〈引《書》九十五言。〉
《詩》曰:「文王在上,於昭於天。」〈引《詩》一百一十言〉
《魯論》曰:「獲罪於天,無所禱也。」〈引《論語》二十六言。〉
《中庸</a>》曰:「郊社之禮,所以事上帝也。」〈引《中庸》二十言。〉
《孟子</a>》曰:「樂天者保天下。」〈引《孟子》五十九言。〉
凡此諸文,何莫非天學之微言法語乎?往時,利瑪竇引用中夏之聖經賢傳,以文飾其邪教。今祖白徑謂中夏之聖經堅傳,是受邪教之法語微言,祖白之罪可勝誅乎?
審是則中國之教,無先天學者。〈無先天學,則先聖先賢,皆邪教之後學矣。凡百君子讀至此,而不痛哭流涕與之共戴天者,必非人也。〉
噫!小人而無忌憚,亦至此哉?
不思我大清今日之天下,即三皇五帝之天下也,接三皇五帝之正統;大清之太祖、太宗、世祖、今上也,接周公孔子</a>之道統,大清之輔相師儒也。祖白謂歷代之聖君聖臣,是邪教之苗裔,六經、四書是邪教之微言,將何以分別我大清之君臣,而不為邪教之苗裔乎?祖白之膽何大也。
世祖碑天主教之文有曰:「夫朕所服膺者,堯舜周孔之道;所講求者,精一執中之理。至於玄笈貝文、所稱《道德》《楞嚴》諸書,雖當涉獵,而旨趣茫然。況西洋之書、天主之教,朕素未覽閱,為能知其說哉?」大哉聖謨,真千萬世道統之正脈,後雖有聖人,弗能駕世祖斯文而上之也。
蓋祖白之心,大不滿世祖之法堯舜、尊周孔,故著《天學傳概》,以闢我世祖而欲專顯天主之教也。以臣抗君,豈非明背本國,明從他國乎?
而弁其端者,曰:「康熙三年歲在甲辰春王正月柱下史毗陵許之漸敬題。」噫籲戲!異乎哉,許先生而為此耶?學士大夫如徐光啟、李之藻</a>、李天經、馮應京、樊良樞者,若而人為天主教作序多矣,或序其曆法,或序其儀器,或序其算數。至《進呈圖像》一書,則罔有序之者,實湯若望自序之。可見徐、李諸人,猶知不敢公然得罪名教也。
若望之為書也,曰男女各一,以為人類之初祖,未敢斥言覆載之內,盡是其教之子孫,君子直以妄目之而已矣。祖白之為書也,盡我大清而如德亞之矣,盡我大清及古先聖帝聖師聖臣而邪教苗裔之矣,盡我歷代先聖之聖經賢傳,而邪教之緒餘之矣,豈止於妄而已哉?實欲挾大清之人,盡叛大清而從邪教,是率天下無君無父也。而先生序之曰:二氏「終其身於君臣父子,而莫識其所為天」,「即儒者,或不能無弊。」噫!是何言也?!二氏供奉皇帝龍牌,是識君臣;經言齋千闢支佛,不如孝堂上二親,是識父子,況吾儒以五倫立教乎?唯天主耶穌謀反於其國,正法釘死,是莫識君臣;耶穌之母瑪利亞有夫名若瑟,而曰耶穌不由父生,及皈依彼教人不得供奉祖父神主,是莫識父子。先生反以二氏之識君臣父子者,謂之為莫識君臣父子;以耶穌之莫識君臣父子者,謂之為識君臣父子,何刺謬也?儒者有弊,是先聖呼,先賢乎,後學乎?不妨明指其人,與眾攻之。如無其人,不宜作此非聖之文,自毀周孔之教也。
楊墨之害道也,不過曰「為我」、「兼愛」,而孟子亟距之曰:「楊墨之道不息,孔子之道不著。」《傳概》之害道也,苗裔我群臣,學徒我周孔。祖白之意,若曰孔子之道不息,天主之教不著。孟子之距,恐人至於無父無君;祖白之著,恐人至於有父有君。而先生為祖白作序,是距孔孟矣,遵祖白矣。儒者不能無弊,先生自道之也。
意者先生或非大清國之產乎,或非大清國之科目乎?胡為而為邪教序此非聖之書,發此非聖之言也,先生過矣?尋復思之,是非先生之筆也。何以明之?先生讀書知字,發身庠序,為名進士,筮仕為名御史,其於聖人之道,幼學壯行熟矣。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非先王之法,言不敢言,先王之所素定者也,肯屑為此非聖妖書之序哉?
或者彼邪教人之謀,以先生乃朝廷執法近臣,又有文名,得先生之序,以標斯書,使天下人咸曰:「許侍御有序,則吾中夏人,信為天主教之苗裔,勿疑矣。」妖言惑眾,有魚腹天書之成效。故托先生之名為之序,既足以搖動天下人之心,更足為邪教之証據於將來也。必非先生之筆也。
不然,或先生之門人幕客,弗體先生敬慎名教之素心,假借先生之文,以射自鳴鐘等諸奇器。必非先生之筆也。
再不然,近世應酬詩文,習為故套,有求者率令床頭捉刀人給之,主者絕弗經心,不必見其文,讀其書也。況先生戴星趨朝,出即入台治事,退食又接見賢士大夫,論議致君澤民之術,奚暇讀其書哉?使先生誠得讀其書,見我伏羲氏以至今日之君臣士庶,盡辱為邪教之子孫,六經、四書盡辱為邪教之餘論,當必發豎眥裂,擲而抵其書於地之不蚤,尚肯為之序乎?此光先之所始終為必非先生之筆也。
光先之《闢邪論》、《距西集》殺青五六年矣,印行已五千餘部,朝野多謬許之。而先生獨若未之見,若未之聞,豈於非聖之書反悅目乎?必不然矣。於此愈信必非先生之筆也。
雖然光先能信必非先生之筆,有位君子能信必非先生之筆,天下學人能信必非先生之筆。但此序出未二月,業已傳遍長安。非先生之筆而先生不亟正之,恐後之人未必能如光先,能如今日之有位君子,能如今日之天下學人,能信必非先生之筆也。得罪名教,雖有孝子慈孫,豈能為先生諱哉?猶之〈乎〉光先今日之呼吾家老不曉事也。先生當思所以處此矣。
天主耶穌謀反於如德亞國,事露正法,同二盜釘死十字架上,則與眾棄之也,有若望之《進呈書像》可據。然則天主耶穌者,乃彼國之大賊首。其教必為彼國之厲禁,與中夏之白蓮、聞香諸邪實同。在彼國則為大罪人,來我國則為大聖人,且謂我為彼教之苗裔,而弗知辱;謂我為彼教之後學,而弗知惡。使如德亞之主臣聞之,寧不嗤我中夏之士大夫無心知、無目識乎?先生雖未嘗為之序,而序實有先生之名,先生能晏然已乎?
以謀反之遺孽,行謀反之邪教,開堂於京師宣武門之內、東華門之東、阜城門之西,山東之濟南,江南之淮安、揚州、鎮江、江寧、蘇州、常熟、上海,浙之杭州、金華、蘭溪,閩之福州、建寧、延平、汀州,江右之南昌、建昌、贛州,東粵之廣州,西粵之桂林,蜀之重慶、保寧,楚之武昌,秦之西安,晉之太原、絳州,豫之開封,凡三十窟穴。而廣東之香山嶴盈萬人盤踞其間,成一大都會,以暗地送往迎來。若望藉曆法以藏身金門,而棋布邪教之黨羽於大清京師十二省要害之地,其意欲何為乎?明綱之所以不紐者,以廢前王之法爾,律嚴通海洩漏。
徐光啟以曆法薦利瑪竇等於朝,以數萬里不朝貢之人,來而弗識其所從來,去而弗究其所從去,行不監押之,止不關防之,十五直省之山川形勢、兵馬錢糧,靡不收歸圖籍而弗之禁,古今有此玩待外國人之政否?大清因明之待西洋如此,遂成習矣。不察伏戎於莽,萬一竊發,先生將用何術以謝此一序乎?
《時憲曆》面書「依西洋新法」五字,光先謂其暗竊正朔之尊以予西洋,而明白示天下以大清奉西洋之正朔,具疏具呈爭之。
今謂伏羲是彼教之苗裔,六經是彼教之微言,而「依西洋新法」五字,豈非奉彼教正朔之實據明驗乎?惑眾之妖書已明刊印傳播,策應之邪黨已分布各省咽喉,結交士大夫以為羽翼,煽誘小人以為爪牙,收拾我天下之人心。從之者如水之就下,朝廷不知其故,群工畏勢不言,養虎臥內,識者以為深憂,而先生不效賈生之痛哭,尚反為其作序以諛之乎?光先抱杞憂者六年矣,懷書君門,抑不得通,惟付之筆伐口誅,以冀有位者之上聞。
先生乃聖門賢達、天子諫臣,不比光先之無官守言責。執典章以聲罪致討,實先生學術之所當盡,職分之所當為者,況有身後之累之一序乎?光先與先生素未謀面,而輒敢以書唐突先生者,為天下古今萬國君臣士庶之祖禰衛,為古先聖人之聖經賢傳衛,為天下生靈將來之禍亂衛,匪得已也。請先生速鳴攻之之鼓,以保立言之令名,以消身後之隱禍,斯光先之所以為先生計,非誚讓先生也。幸先生亟圖之,知我罪我,惟先生所命,主臣主臣。
康熙甲辰三月二十五日
光先再頓首面投
闢邪論(上)
聖人之教平實無奇,一涉高奇即歸怪異。楊墨之所以為異端者,以其持理之偏,而不軌於中正,故為聖賢之所距。矧其人其學,不敢望楊墨之萬一,而怪僻妄誕,莫與比倫,群謀不軌,以死於法,乃妄自以為冒覆宇宙之聖人,而欲以其道,教化於天下萬國,不有所以迸之,愚民易惑於邪,則遺禍將來,定非渺小。此主持世道者,他日之憂也。故不憚繁冗,據其說以闢之。
明萬曆中,西洋人利瑪竇與其徒湯若望、羅雅谷,奉其所謂天主教以來中夏。其所事之像,名曰耶穌,手執一圓象。問為何物,則曰天。問天何以持於耶穌之手,則曰天不能自成其為天,如萬有之不能自成其為萬有,必有造之者而後成。天主為萬有之初有,其有無元,而為萬有元。超形與聲,不落見聞,乃從實無,造成實有,不需材料、器具、時日。先造無量數天神無形之體,次及造人。其造人也,必先造天地品匯諸物,以為覆載安養之需。故先造天造地造飛走鱗介種植等類,乃始造人,男女各一,男名亞當,女名厄襪,以為人類之初祖。天為有始,天主為無始,有始生於無始,故稱天主焉。次造天堂,以福事天主者之靈魂;造地獄,以苦不事天主者之靈魂。人有罪應入地獄者,哀悔於耶穌之前,並祈耶穌之母以轉達於天主,即赦其人之罪,靈魂亦得升於天堂。惟諸佛為魔鬼,在地獄中永不得出。問耶穌為誰,曰即天主。問天主主宰天地萬物者也,何為下生人世?曰天主憫亞當造罪,禍延世世胤裔,許躬自降生,救贖於五千年中,或遣天神下告,或托前知之口代傳。降生在世事跡,預題其端,載之國史。降生期至,天神報童女瑪利亞胎孕天主,瑪利亞怡然允從,遂生子,名曰耶穌。故瑪利亞為天主之母,童身尚猶未壞。問耶穌生於何代何時?曰生於漢哀帝元壽二年庚申。噫!荒唐怪誕,亦至此哉?
夫天二氣之所結撰而成,非有所造而成者也。子曰:「天何言哉,四時行焉,百物生焉。」時行而物生,二氣之良能也。天設為天主之所造,則天亦塊然無知之物矣,焉能生萬有哉?天主雖神,實二氣中之一氣,以二氣中之一氣,而謂能造生萬有之二氣,於理通乎?無始之名,竊吾儒無極而生太極之說。無極生太極,言理而不言事。苟以事言,則六合之外,聖人存而不論,論則涉於誕矣。夫子之不語怪力亂神,政為此也。
而所謂無始者,無其始也。有無始,則必有生無始者之無無始;有生無始者之無無始,則必又有生無無始者之無無無始。溯而上之,曷有窮極?而無始亦不得名天主矣。
誤以無始為天主,則天主屬無而不得言有。真以耶穌為天主,則天主亦人中之人,更不得名天主也。設天果有天主,則覆載之內,四海萬國,無一而非天主之所宰制,必無獨主如德亞一國之理。獨主一國,豈得稱天主哉?既稱天主,則天上地下,四海萬國,物類甚多,皆待天主宰制。
天主下生三十三年,誰代主宰其事?天地既無主宰,則天亦不運行,地亦不長養,人亦不生死,物亦不繁茂,而萬類不幾息乎?
天主欲救亞當,胡不下生於造天之初,乃生於漢之元壽庚申?元壽庚申距今上順治己亥,才一千六百六十年爾,而開闢甲子至明天啟癸亥,以暨於今,合計一千九百三十七萬九千四百九十六年。此黃帝太乙所紀從來之曆元,非無根據之說。太古洪荒,都不具論。而天皇氏有干支之名,伏羲紀元癸未,則伏羲以前,已有甲子明矣。孔子刪《書》,斷自唐虞,而堯以甲辰紀元。堯甲辰距漢哀庚申,計二千三百五十七年。若耶穌即是天主,則漢哀以前,盡是無天之世界。第不知堯之欽若者何事,舜這察齊者何物也?
若天主即是耶穌,孰抱持之而內於瑪利亞之腹中。《齊諧》之志怪,未有若此之無稽也。男女媾精,萬物化生,人道之常經也。有父有母,人子不失之辱;有母無父,人子反失之榮。四生中〈惟〉濕生無父母,胎卵化俱有父母。有母而無父,恐不可以為訓於彼國,況可聞之天下萬國乎?世間惟禽獸知母而不知父,想彼教盡不知父乎?不然,何奉無父之鬼如此其尊也?尊無父之子為聖人,實為無夫之女,開一方便法門矣。
瑪利亞既生耶穌,更不當言童身未壞。而孕胎何事,豈童女怡然之所允從?且童身不童身,誰實驗之?《禮》內言:「不出公庭,不言歸女。」所以明恥也。母之童身,即禽獸不忍出諸口,而號為聖人者,反忍出諸口,而其徒反忍鳴之天下萬國乎?耶穌之師弟,禽獸之不若矣。童身二字,本以飾無父之嫌,不知欲蓋而彌彰也。
天堂地獄,釋氏以神道設教,勸怵愚夫愚婦,非真有天堂地獄也。作善降之百祥,作不善降之百殃。百祥百殃,即現世之天堂地獄。而彼教則鑿然有天堂地獄,在於上下,奉之者升之天堂,不奉之者墮之地獄。誠然,則天主乃一邀人媚事之小人爾,奚堪主宰天地哉?使奉者皆善人,不奉者皆惡人,猶可言也。苟奉者皆惡人,不奉者皆善人,抑將顛倒善惡而不恤乎?釋氏之懺悔,即顏子不二過之學,未嘗言罪盡消也。而彼教則哀求耶穌之母子,即赦其罪,`而升之於天堂。是奸盜詐偽,皆可以為天人,而天堂實一大逋逃藪矣。拾釋氏之唾餘,而謂佛墮地獄中,永不得出,無非滿腔忌嫉,以騰妒婦之口。
如真為世道計,則著至大至正之論,如吾夫子正心誠意之學,以修身齊家為體,治國平天下為用,不期人尊而人自尊之。奈何闢釋氏之非,而自樹妖邪之教也。其最不經者,未降生前,將降生事跡預載國史。夫史以傳信也,安有史而書天神下告未來之事者哉?從來妖人之惑眾,不有所藉托,不足以傾愚之心,如社火狐鳴、魚腹天書、石人一眼之類。而曰史者,愚民不識真偽,咸曰信真天主也,非然何國史先載之耶?
觀盡法氏之見耶穌步行靈跡,人心翕從,其忌益甚之語,則知耶穌之聚眾謀為不軌矣。官忌而民告發,非反而何?耶穌知不能免,恐城中信從者多盡被拘執,傍晚出城,入山囿中跪禱。被執之後,眾加耶穌以僭王之恥,取王者絳色敝衣披之,織剛刺為冕,以加其首,且重擊之。又納杖於耶穌之手,比之執權者焉,偽為跪拜,以恣戲侮。審判官比辣多計釋之而不可得,姑聽眾撻以洩恨。全體傷剝,卒釘死於十字架上。觀此,則耶穌為謀反之渠魁,事露正法明矣。而其徒邪心未草,故為三日復生之說,以愚彼國之愚民。不謂中夏之人,竟不察其事之有無,理之邪正,而亦信之皈之,其愚抑更甚也。
夫人心翕從,聚眾之跡也;被人首告,機事之敗也;知難之至,無所逃罪也;恐眾被拘,多口之供也;傍晚出城,乘天之黑也;入山囿中,逃形之深也;跪禱於天,祈神之佑也;被以王者之袞冕,戲遂其平日之願也;偽為跪拜,戲其今日得為王也;眾撻洩恨,洩其惑人之恨也;釘死十字架上,正國法快人心也。其徒諱言謀反,而謀反之真贓實跡,無一不自供招於《進呈書像說》中。十字架上之釘死,政現世之劍樹地獄,而云佛在地獄,何所據哉?且十字架物何也,以中夏之刑具考之,實凌遲重犯之木驢子爾。皈彼教者,令門上堂中,俱供十字架。是耶穌之弟子,無家不供數木驢子矣,其可乎?
天主造人,當造盛德至善之人,以為人類之初祖,猶恐後人之不善繼述,何造一驕傲為惡之亞當,致子孫世世受禍?是造人之人,貽謀先不臧矣。天主下生救之,宜興禮樂行仁義,以登天下之人於春台,其或庶幾。乃不識其大,而好行小惠,惟以瘳人之疾,生人之死,履海幻食,天堂地獄為事,不但不能救其云礽,而身且陷於大戮,造天之主如是哉?及事敗之後,不安義命,跪禮於天,而妖人之真形,不覺畢露。夫跪禱,禱於天也。天上之神,孰有尊於天主者哉?孰敢受其跪,孰敢受其禱?以天主而跪禱,則必非天主明矣。
按耶穌之釘死,實壬辰歲三月二十二日,而云天地人物俱証其為天主。天則望日食既,下界大暗,地則萬國震動。夫天無二日,望日食既,下界大暗,則天下萬國宜無一國不共睹者。日有食之,春秋</a>必書,況望日之食乎?考之漢史光武建武八年壬辰四月十五日,無日食之異,豈非天丑妖人之惡,使之自造一謊,以自証其謊乎?連篇累牘,辯駁其非,總弗若耶穌跪禱於天,則知耶穌之非天主痛快斬截,真為照妖之神鏡也。一語允堪</a>破的,則必俟數千言者。
蓋其刊布之書,多竊中夏之語言文字,曲文其妖邪之說。無非彼教金多,不難招致中夏不得志之人,而代為之創潤。使後之人,第見其粉飾之諸書,不見其原來之邪,本茹其華而不知其實,誤落彼雲霧之中,而陷身於不義,故不得不反復辨論,以直搗其中堅。世有觀耶穌教書之君子,先覽其《進呈書像》及《蒙引》、《日課》三書,後雖有千經萬論,必不屑一寓目矣。
邪教之妖書妖言,君子自能辨之,而世有不知之無狀,真有不與同中國者,試舉以告夫天下之學人焉。今日之天主堂,即當年之首善書院也。若望乘魏璫之焰,奪而有之,毀大成至聖先師孔子之木主,踐於糞穢之內,言之能不令人眥欲裂乎?此司馬馮元飆之所以切齒痛心,向人涕泣而不共戴天者也。
讀孔氏書者,可毋一動念哉。邪說跛行,懼其日滋,不有聖人,何能止息?孟子之拒楊墨,惡其充塞仁義也。天主之教豈特充塞仁義已哉。禹平水土,功在萬世。先儒謂孟子之功,不在禹下,以其距楊墨也。茲欲距耶穌,息邪教,正人心,塞亂源,不能不仰望於主持世道之聖人云。韓愈有言:「人其人,火其書,廬其居。」吾於耶穌之教亦然。
時順治己亥仲夏日,新安布衣楊光先長公氏著
闢邪論(中)
聖人學問之極功,只一窮理以幾於道,不能於理之外,又穿鑿一理,以為高也。故其言中正平常,不為高達奇特之論,學人終世法之,終世不能及焉,此《中庸》之所以鮮能也。小人不恥不仁,不畏不義,恃其給捷之口,便妄之才,不識推原事物之理,性情之正。惟以辯博傳為聖,瑰異為賢,罔恤悖理叛道,割裂墳典之文而支離之。譬如猩猩鸚武,雖能人言,然實不免其為禽獸也。利瑪竇欲尊耶穌為天主,首出於萬國聖人之上而最尊之,歷引中夏六經之上帝,而斷章以証其為天主,曰天主乃古經書所稱之上帝;吾國天主,即華言上帝也;蒼蒼之天,乃上帝之所以役使者;或東或西,無頭無腹,無手無足,未可為尊;況於下地,乃眾足之所踏踐污穢之所歸,安有可尊之勢,是天地皆不足尊矣。如斯立論,豈非能人言之禽獸哉?
夫天萬事、萬物、萬理之大宗也,理立而氣具焉,氣具而數生焉,數生而象形焉。天為有形之理,理為無形之天,形極而理見焉,此天之所以即理也。天函萬事萬物,理亦函萬事萬物,故推原太極者,惟言理焉。理之外更無所謂理,即天之外更無所謂天也。
《易》之為書,言理之書也,理氣數象備焉。乾之《卦》:「乾:元亨利貞。」彖曰:「大哉乾元,萬物資始,乃統天。」夫元者,理也。資始萬物,資理以為氣之始,資氣以為數之始,資數以為象之始,象形而理自見焉,故曰「乃統天」。《程傳》:乾,天也,專言之則道也,分言之以形體謂之天,以主宰謂之帝,以功用謂之鬼神,以妙用謂之神,以性情謂之乾。此分合之說,未當主於分而不言合也。專者體也,分者用也,言分之用而專之體自在矣。天主教之論議行為,純乎功用,實程子之所謂:「鬼神何得擅言主宰?」朱子云:「乾元是天之性,如人之精神。」豈可謂人自是人,精神自是精神耶?觀此則天不可言自是天,帝不可言自是帝也。萬物所尊者惟天,人所尊者惟帝。人舉頭見天,故以上帝稱天焉,非天之上,又有一帝也。
《書》云曰:「欽若昊天。」「惟天降災祥在德。」與「天敘」、「天秩」、「天命」、「天討」。
《詩》云:「畏天之威,天鑒在茲」皆言天也。「上帝是皇,昭事上帝。」言敬天也。「予畏上帝,不敢不正。」言不敢逆天也。「惟皇上帝,降衷下民。」衷者,理也,言天賦民以理也。
《禮》云:「天子親耕,粢盛秬鬯,以事上帝。」言順天時,重農事也。
凡此皆稱上帝以尊天也,非天自天,而上帝自上帝也。讀書者毋以辭害意焉。今謂天為上帝之役使,不識古先聖人何以稱人君為天子,而以役使之賤,比之為君之父哉?以父人君之天,為役使之賤,無怪乎令皈其教者,必毀天地君親師之牌位,而不供奉也。不尊天地,以其無頭腹、手足,踏踐污穢而踐之也;不尊君以其為役使者之子而輕之也;不尊親以耶穌之無父也。天地君親尚如此,又何有於師哉?此宣聖木主之所以遭其毀也。乾坤俱汩,五倫盡廢,非天主教之聖人學問,斷不至此。
宜其誇詡,自西徂東,諸大邦國,咸習守之,而非一人一家一國之道也。籲嘻!異乎哉。自有天地以來,未聞聖人而率天下之人於無父無君者也。諸大邦國苟聞此道,則諸大邦國,皆禽獸矣,而況習守之哉。
夫不尊天地而尊上帝,猶可言也,尊耶穌為上帝則不可言也。極而至於尊凡民為聖人、為上帝,猶可言也,胡遽至於尊正法之罪犯為聖人、為上帝,則不可言也。古今有聖人而正法者否?上帝而正法,吾未之前聞也。所謂天主者,主宰天地萬物者也。能主宰天地萬物,而不能主宰一身之考終,則天主之為上帝可知矣。
彼教諸書,於耶穌之正法,不言其釘死者何事,第云救世功畢,復升歸天。其於聖人易簀之大事,亦太草草矣。夫吾所謂功者,一言而澤被蒼生,一事而恩施萬世,若稷之播百穀,契之明人倫,大禹之平水土,周公之制禮樂,孔子之法堯、舜,孟子之距楊墨,斯救世之功也。耶穌有一於是乎?如以瘳人之病,生人之死為功,此大幻術者之事,非主宰天地萬物者之事也。苟以此為功,則何如不令人病,不令人死,其功不更大哉?夫既主宰人病人死,忽又主宰人瘳人生,其無主宰已甚,尚安敢言功乎?故只以「救世功畢,復升歸天」八字結之,絕不言畢者何功,功者何救。蓋亦自知其辭之難措,而不覺其筆之難下也。以正法之釘死,而云「救世功畢,復升歸天」,則凡世間凌遲斬絞之重犯,皆可援此八字為絕妙好辭之行狀矣。
妖書妖言,悖理反道,豈可一日容於中夏哉。
闢邪論(下)
詳閱利瑪竇闡明天主教諸書之論議,實西域七十二種旁門之下,九十六種邪魔之一。其詆毀釋氏,欲駕而上之,此其恆情,原不足為輕重。利瑪竇之來中夏,並老氏而排之。士君子見其排斥二氏也,以為吾儒之流亞,故交贊之援引之,竟忘其議論之邪僻,而不覺其教之為邪魔也。且其書止載耶穌「救世功畢,後升歸天」,而不言其死於法,故舉世縉紳皆為其欺蔽。此利瑪竇之所以為大奸也。其徒湯若望之知識,卑諳於利瑪竇,乃將耶穌之情事,於《進呈書像》中和盤托出,予始得即其書以闢之。豈有彼國正法之罪犯,而來中夏為造天之聖人,其孩孺我中夏人為何如也?耶穌得為聖人,則漢之黃巾、明之白蓮,皆可稱聖人矣。耶穌既釘死十字架上,則其教必為彼國之所禁。以彼國所禁之教,而欲行之中夏,是行其所犯之惡矣,其衷詎可測哉。
若望之流開堂於江寧、錢塘、閩、粵,實繁有徒,呼朋引類,往來海上。天下之人,知愛其器具之精工,而忽其私越之干禁,是愛虎豹之文皮,而豢之臥榻之內,忘其能噬人矣。
夫國之有封疆,關之有盤詰,所以防外伺,杜內洩也,無國不然。今禁令不立,而西洋人之集中夏者,行不知其遵水遵陸,止不知其所作所為。惟以精工奇巧之器,鼓動士大夫;天堂地獄之說,煽惑我愚民。凡皈之者,必令粘一十字架於門上,安知其非左道之暗號乎?世方以其器之精巧而愛之,吾政以其器之精巧而懼之也。輸之攻,墨之守,豈拙人之所能哉?非我族類,其心必殊,不謀為不軌於彼國,我亦不可弛其防範,況曾為不軌於彼國乎。茲滿漢一家,蒙古國戚出入關隘,猶憑符信以行,而西洋人之往來,反得自如而無譏察,吾不敢以為政體之是也。
正人必不奉邪教,而奉邪教者必非正人。以不正之人,行不正之教,居於內地,為國顯官,國之情勢,保毋不外輸乎?人無遠慮必有近憂,謀國君子毋以其親匿而玩視之也。
彼教之大規,行教之人則不婚不宦。考湯若望之不婚,則比頑童矣。不宦則通政使食正二品服俸加二級掌欽天監印矣,行教而叛教,業已不守彼國之法,安能必其守大清之法哉?《詩》云:「相彼雨雪,先集維霰。」「依西洋新法」五字,不可謂非先集之霰也。
陽和布氣,鷹化為鳩,識者猶惡其眼。予蓋惡其眼雲,懷書君門,抑不得達。故著斯論,以表天主教之隱禍有如此。寧使今日詈予為妒婦,不可他日神予為前知也。
論甫刻成,客有向予言:利瑪竇於萬曆時,陰召其徒,以貿易為名,舳艫銜尾,集廣東之香山澳中,建城一十六座。守臣懼,請設香山參將,增兵以資彈壓。然彼眾日多,漸不可制。天啟中,台省始以為言,降嚴旨,撫臣何士晉,廉潔剛果,督全粵兵毀其城,驅其眾,二三十年之禍一旦盡消。此往事之可鑒也。今若望請召彼教人來治曆,得毋借題為復居澳之端乎?彼國距中夏十萬里,往返必須十年,而三月即至,是不在彼國,而在中國明矣。不知其從於何年,奉何旨,安插何地方也?如無旨安插,則私越之干禁,有官守言責之大,君子可無半語一詰之哉?茲海氛未靖,譏察當嚴,廟堂之上,宜周毖飭之畫,毋更揖盜,自詒後日之憂也。
續因所聞,補贅論末,憂國大君子鑒之。
臨湯若望進呈圖像說
上許先生書後,追悔著《闢邪論》時,未將湯若望刻印「國人擁戴耶穌」及「國法釘死耶穌」之圖像,刊附論首,俾天下人盡見耶穌之死於典刑,不但士大夫不肯為其作序,即小人亦不屑歸其教矣。若望之《進呈書像》,共書六十四張,為圖四十有八。一圖系一說於左方。茲弗克具載,止摹「擁戴耶穌」及「釘架」「立架」三圖三說,與天下共見耶穌乃謀反正法之賊首,非安分守法之良民也。圖說附於左方。
第二十八圖:〈天主耶穌返都像〉
湯若望曰:耶穌出,行教久,知難期之漸迫也,旋反都城就之。從來徒行,惟此入都則跨一驢。且都人望耶穌如渴,聞其至也,無貴賤大小,傾城出迎。〈貴者縉紳,賤者百姓,擁戴之盛,取死之速妖人從來如此。〉有以衣覆地,弗使驢足沾塵者;有折枝擁導者。〈如此擁戴耶穌,則如德亞國主與耶穌勢不能兩立矣。非國主殺耶穌,則耶穌必弒國主。〉前後左右,群贊其為天主無間也。噫!是蓋有二意焉:一,少顯尊貴之相於受難之前,〈妖人之類情不覺自露,惟其尊貴所以取釘死。〉以見受難實為天主;一,借此重責五日後有變心附惡者。〈五日前奉迎者愚民受其惑;五日後變心者,懼王法悔前非也。〉若曰爾所隨聲附惡,以相傾陷者,非即爾前日歡迎入城,贊為天主者乎?〈自供。〉
楊子曰:此湯若望自招天主耶穌是謀反之口供。
第四十二圖:〈耶穌方釘刑架像〉
若望曰:其釘十字架也,左右手各一釘,二足共一釘。有二盜在獄未決者,今亦取出釘之,以等耶穌於盜,為大辱云。
楊子曰:犯人畫招已畢,此真所謂不刑而招。
第四十三圖:〈天主耶穌立架像〉
若望曰:釘畢則立其架,中耶穌,兩傍盜也。耶穌懸架,天地人物俱証其為天主。天証,如太陽當望而食,法所不載。且全食下界大暗,且久食歷時十二刻也。地証,全地皆震,驚動萬國。人証,無數死者離墓復活。物証,如石塊自破,帷帳自裂等是也。尤足異者,既終之後,惡眾有眇一目者,舉槍刺耶穌肋,以試其實死與否?刺血下注,點及惡目,隨與復明。〈邪教之意恐人議論耶穌是邪教,不是天主下生,故引天地人物作証以見耶穌真是天主。必要說到理事之所無,使人不敢不信。細考耶穌釘死之日,依西曆乃三月之十六日,考之中曆為漢光武建武八年壬辰歲之三月二十二日。夫天肯違常度,非朔日而食,以証耶穌為天主,何不食於廿二而食於十六。若望亦自知下弦之月,不能全掩太陽之光,故於既望月圓之朝,疾行一百八十二度半以食日,下界大暗。精於曆法如若望,方知此食在羲和曆官,斷斷不能言,斷斷不敢言也。若望既敢妄言,吾亦姑以妄信。日有食之,春秋必書。但查建武八年三月四月無日食、地震之文,況望日日食乎?彼邪教人止知說燥脾之謊,以惑愚夫愚婦,不提防明眼學人,有史冊可考,以鏡其失枝脫節也。獨怪向來士大夫,願為定交,願為作序,豈真無目?不過利其數件奇巧器物,與之狎爾。殊不知一與親暱,即弗能守自己之正學,乃玩物以徇人。舉世尤而效之,遂遺天下後世無窮之禍。作俑無後,吾必以徐光啟為萬世大罪人之魁。〉
楊子曰:右三圖三說,是聖人,是反賊?是崇奉,是正法?吾弗能知,請歷來作序先生辨之。
正國體呈稿
江南徽州府新安衛官生編歙縣民楊光先呈,為大國無奉小國正朔之理,一法無有閏有不閏之月,事關國體,義難緘默,請乞題參會勘改正,以尊大國名分,以光一代大典事:
竊惟正名定分,在只字之間;成歲閏餘,有不易之法。顧法不可以紊亂,而名不可以假人。名以假人,將召不臣之侮;法而紊亂,定貽後世之譏。斯國體之攸關,非尋常之得失也。皇上乘乾御宇,撫有萬國,從來幅員之廣,重譯之獻,未有如皇上之盛者。而正朔之頒,實萬國之所瞻聽,後世之所效則,非一代因革損益之庶政比也。必名足以統萬國,而法足以憲萬世,始克稱一代曆焉。
茲欽天監監正湯若望之以新法推《時憲曆》也,於名則有無將之誅,於法則有擾紀之罪。為皇上之臣民者,豈能晏然而已乎?
夫《時憲曆》者,大清之曆,非西洋之曆也;欽若之官,大清之官,非西洋之官也。以大清之官,治大清之曆,其於曆面之上,宜書「奏准印造時憲曆日,頒行天下」,始為尊皇上而大一統。今書上傳「依西洋新法」五字,是暗竊正朔之權以予西洋,而明謂大清奉西洋之正朔也,其罪豈止無將已乎?
《春秋》,魯記事之史也;仲尼,魯之老臣也。魯臣而修魯史,尚不敢自大其君,而必系之以春王正月。蓋所以尊周天王而大一統,非藉周天王而張大夫魯也。今以大清之曆而大書「依西洋新法」,不知共欲天王誰乎?如天王皇上,則不當書「依西洋新法」;敢書「依西洋新法」,是借大清之曆,以張大其西洋,而使天下萬國,曉然知大清奉西洋之正朔,實欲天王西洋而魯大清也,罪不容於誅矣。
孔子惜繁纓,謂名與器不可以假人。今假以依西洋新法,此實見之行事,非托之空言者也,豈特繁纓已哉?若望必白五字出自上傳。夫上傳者,傳用其法,未嘗傳其特書五字於曆面也。皇上即傳其特書五字於曆面,若望亦當引分以辭曰:「冠履有定分,臣偏方小國之法,曷敢云大國依之,而特書於曆面,以示天下萬國,臣不敢也。」天威不違顏咫尺,小白敢貪天子之命,毋下拜,不可師以辭乎?如曰習矣而不察,小國命大國,非習而不察之事也。人臣見無禮於其君者,如鷹鸇之逐雀。
光先於本年五月內,曾具疏糾政。疏雖不得上達,而大義已彰於天下。若望即當檢舉改正,以贖不臣之罪,何敢於十八年曆日,猶然大書五字,可謂怙終極笑。此盜竊名器之罪,一也。
三歲一閏,氣盈朔虛之數也。無法以推之,何以知其某月當置閏,其月不當置閏乎?一月之內有一節氣、一中氣,此常月之法也。有一節氣而無中氣,則以上半月為前月之中氣,下半月為後月之節氣,此置閏之法,夫人盡知也,《新法》於十八年閏七月十四日酉時正初刻交白露八月節。十四日以前作七月用,十四日以後作八月用。此有節氣而無中氣之為閏,此法之正也。忽又於十二月十五日申時正三刻交立春正月節,此月有節氣而無中氣,政與閏七月之法同,是一歲而有兩閏月之法矣。同一法也而有閏有不閏,何以杜天下後世之口乎?且順治十八年實閏十月,而《新法》謬閏七月,此不知其憑何理以推也。若望必曰西洋新法與羲和不同。夫用新法者,冀其精密於羲和之法也,而《新法》謬亂若此,不敢望羲和之萬一,尚可侈口言《新法》哉?匪特此也,一月有三節氣,則又更異於有閏、有不閏之法矣。至於冬至之刻,至立春之刻,應有四十五日八時弱,而《新法》止四十四日一時三刻,將立春之刻在前一日六時三刻,是不應立春之日而立春,應立春之日而不立春,凡此開闢至今所未聞之法也。夫春為一歲之首,《禮經月令》:「立春之日,天子親帥三公九卿大夫,以迎春於東郊。」關於典禮,何等重大。乃以偏方之新法,淆亂上國之禮經,褻天帝而慢天子,莫此為甚焉!《政典》曰:「先時者殺無赦,不及時者殺無赦。」《新法》之干於《政典》多矣。此俶擾天紀之罪,二也。
夫以堂堂之天朝,舉一代之大經大法,委之無將擾紀之人,而聽其盜竊紊亂,何以垂之天下後世哉?總之,西洋之學,左道之學也。其所著之書,所行之事,靡不悖理叛道。世盡以其為遠人也而忽之,又以其器具之精巧也而暱之。故若望得借其《新法》,以隱於金門以行邪教。久之黨與熾盛,或有如天主耶穌謀為不軌於其本國,與利瑪竇謀襲日本之事,不幾養虎自貽患哉。二事一見於若望進呈之書,一聞於海舶商人之口。如斯情事,君之與相不可不一聆於耳中,以知天主教人之狼子野心。
謀奪人國,是其天性。今呼朋引類,外集廣澳,內官帝掖,不可無蜂蠆之防,此光先之所以著《摘謬十論》,以政其謬曆;《闢邪三論》,以破其左道也。謬曆正而左道祛,左道祛而禍本亡,斯有位者之事也。
伏乞詳察,備呈事關國體,具疏題參,請敕滿漢內各閣翰林六部九卿科道,公同勘議,請旨改正,並將邪教迸斥,以為無將擾紀之戒,庶名分定而上國尊,曆法正而大典光矣。字多逾格,仰祈監宥,為此具呈,須知呈者。
順治十七年十二月初三日具投
禮科未准
中星說
古今掌故,無載籍可考,則紛如聚訟,終無足徵,可以逞其私智,肆其邪說,以簧鼓天下後世,而莫之所經。正夫既有載籍可考,又有一定掌故,乃盡以為不可據,是先王之法不足遵,而載籍不足憑也。
載籍以羲畫為祖,然有畫而無文。《尚書》有文有事,典雅足徵。故孔子刪《書》,斷自唐虞,誠文章政事之祖;而又經歷代大儒之所論注,則其為憲萬世不待言矣。《堯典》乃命羲和欽若昊天之後,即分命申命二氏,宅於四極,考正星、房、虛、昴四正之中星。此二氏必羲后之裔,與其司天之史,守其家學,故世其官,而掌故之淵源,必本之肇造乾支之太古。學有師承,其來舊矣。定非創自胸臆,若今人之以新鳴也。
考其四正之中星,咸以太陽之宿,居於四正宮之中。蓋太陽者,人君之象,中立而弗偏倚者也。人君宅中,以治天下,故以太陽宅於四正宮之中以象之,非無所取義而云然也。故星日馬宿,列於午宮之中,《典》曰「日中星鳥。」〈午宮正中之線,當星宿五度九十二分一十二秒三十七微五十織。〉房日兔宿,列於卯宮之中,《典》曰「日永星火。」〈卯宮正中三線,當房宿初度三分五十六秒一十二微五十織。〉虛日鼠宿,列於子宮之中,《典》曰:「宵中星虛。」〈子宮正中之線,當虛宿五度九十九分九十九秒八十七微五十織。〉昴日雞宿,列於酉宮之中,《典》曰:「日短星昴。」〈酉宮正中之線,當昴宿三度二十五分六十八秒六十二微五十織。〉此《堯典》之所紀載,歷代遵守,四千餘年,莫之或議,可云不足法乎?
今西洋人湯若望盡更羲和之掌故而廢黜之,將帝典真不足據,則世間載籍,當盡付之祖龍一火矣,奚必存此贅疣,以為撓亂《新法》之具哉?
孔子之所以為聖人者,以其祖述堯舜也。考其祖述之績,實上律天時,下襲水土而已。聖而至於孔子,無以復加矣。而羲和訂正星房虛昴之中星,乃《堯典》之所紀載。孔子之所祖述,若望一旦革而易之,是堯舜載籍之謬,孔子祖述之非。若望是而孔子非,孔子將不得為聖人乎?試問舉世之先知後知、先覺後覺,堯舜應祖述乎,不應祖述乎?必有能辨之者。如應祖述,則應羲和之法恐不可盡廢也。
予不懼羲和之學絕而不傳,懼載籍之祖之掌故不能取信於今日,使後之學者疑先聖先賢之典冊盡為欺世之文具,而學脈道脈從斯替矣。此予之所以大憂也。故於中星之辯,刺刺不休,以當賈生之痛哭,予豈好辯哉。
予不得已也。《禮王制》曰:「析言破律,亂名改作,執左道以亂政,殺。」不以聽作記者,其前知有今日乎?
選擇議
竊惟陰陽五行之理,惟視生克制化之用。用得其理,則凶可化為吉;用違其理,則吉反變為凶。而斟酌權宜,非讀書明理之人不能也。
今天文、地理、時令三家,多是不讀書之人,藉此以為衣食之資。其於陰陽五行之理,原未融會貫通,以訛傳訛,滿口妄誕,究至禍人之事恆多,而福人之事恆少。
夫山有山之方位,命有命之五行,歲月有歲月之生死,詳載《通書》,待人隨理而變通之。故名其書曰「通通」者,有變通之義。今庸術不能明理而變通之,反將變通之書,以文其不通之術,鮮有不誤人也者。
凡陰陽二宅,以其人之本命為主。山向歲月,俱要生扶本命最忌克命。選擇造命之理,要生扶之四柱,忌克洩之四柱。或三方不利,用事難緩,則用制殺化殺之月令,以化凶為吉。若月令生殺黨殺,日時不良,則有凶而無吉。
如榮親王之命,丁酉年生,納音屬火,以水為殺,宜選二木生旺之月以生火,令水不克火而生木,此化難生恩之法也。忌水生旺之月以克火,忌金生旺之月以生殺,此定理也。
查戊戌年,寅午戌三合火局,以北方為三殺。亥為劫殺,壬為伏兵,子為災殺,癸為大禍,醜為歲殺。蓋亥壬子癸,為陰陽二水臨官帝旺之地,以水能滅火也。一說亥子丑為陰陽二火墓絕之鄉為火至北方而無氣氣其義與水克火同。此北方所以為寅午戌三合年之三殺也。
又查山家變運,子午二山,正五行屬水,水墓在辰。戊戌年遁得丙辰墓運,納音屬土,選用公月,月建辛酉,為庚金帝旺之鄉,辛金臨官之地。用官旺之金,生水以克火,加之墓運屬土,母顧子而不克水,反助金以生水。查壬辰日,幹頭透水,又納音屬水,眾殺黨聚,以克王命,何忌如之。且八月二十七日,實犯地空,通書忌理葬,豈湯若望未之見也。
查甲辰時,奇門法犯伏吟,《經》云:「課中伏吟為最凶,天蓬加著地天蓬。天蓬若到天英生,須知即是反吟宮。八門反伏皆如此,生在生兮死在死。假令吉宿得奇門,萬事皆凶不堪。」
使榮親王之葬,年犯三殺,月犯生殺,日犯黨殺,時犯伏吟,四柱無一吉者,不知其憑何書何理而選之也。幸用之以葬數月之王,若用之宦庶之家,其凶禍不可言矣。
摘謬十論
一謬:不用諸科較正之新
從來治曆,以數推之,以象測之,以漏考之,以氣驗之。蓋推算者,主數而不主象,恐推算與天象不合,故用回回科之太陰,五星凌犯以較之。又恐推算凌犯二家與天象不合,故用天文科台官之測驗以考之。三科之較政精矣,當矣。而猶曰,此數象之事,非氣候時刻分秒事也。故用漏刻科,考訂一日百刻之漏;布律管於候氣之室,驗葭灰飛之時刻分秒,以知推算之時刻分秒,與天地之節氣合與不合。此四科分設之意,從古已然。今惟憑一已之推算,竟廢古制之諸科;禁回回科之凌犯,而不許之進呈;進自著之凌犯,以掩其推算之失;置天文科之台官,而不使之報象;廢漏刻科之律管,而不考其飛灰,縱氣候違於室中,行度舛於天上,誰則敢言?此若望所以能盡聾聵一世之人,得成其為《新法》也。
二謬:一月有三節氣之新
按曆法每月一節氣一中氣,此定法也,亦定理也。
順治三年十一年大〈癸卯〉
〈初一日癸卯,卯初一刻大雪,十一月節。〉
〈十五日丁巳,亥正初刻冬至,十一月節。〉
〈三十日壬申,未初一刻小寒,十二月節。〉
此是一月之內有兩月之節氣矣。自開天闢地至今,未聞有此法也。
三謬:二至二分長短之新
按至分之數,時刻均齊,無長短不一之差。
冬至至夏至:
〈古法,一百八十二日七時半弱。〉
〈新法,一百八十二日二時。〉
夏至至冬至:
〈古法,一百八十二日七時半弱。〉
〈新法,一百八十三日一時弱。〉
是夏至至冬至,長十一時,而冬至至夏至,短十一時矣。
春分至秋分:
〈古法,一百八十二日七時半弱。〉
〈新法,一百八十六日九時二刻十分弱。〉
秋分至春分:
〈古法,一百八十二日七時半弱。〉
〈新法,一百七十八日五時刻五分。〉
是春分至秋分:多八日三時五刻五分,而秋分至春分少八日三時五刻五分矣。
四謬:夏至太陽行遲之新
太陽之行,原無遲疾,一晝夜實行一度。夏至太陽躔申宮參八度,參八出寅宮入戌宮,晝行地上,度二百一十九度弱,故晝長;夜行地下,度一百四十六度強,故夜短。苟因夏至之晝長,而謂太陽之行遲,則夏至之夜短,太陽應行疾矣。遲於晝而疾於夜,有是理乎?冬至太陽躔寅宮箕三度,箕三出辰宮入申宮,晝行地上,度一百四十六度強,故晝短;夜行地下百度二百一十九度弱,故夜長。苟因冬至之晝短,而謂太陽之行疾,則冬至之夜長,太陽應行遲矣。疾於晝而遲於夜,有是理乎?《新法》以夏至太陽之行遲,故將立秋壓在後一日三時;以冬至太陽之行疾,故將立春攢在前一日六時,立夏立冬,莫不皆差一日七八時,總因不明太陽之行誤之也。《禮經》:「立春之日,天子親率三公九卿諸侯大夫,以迎春於東郊。」關於典禮,何等重大。茲以偏邦之《新法》,淆亂上國之《禮經》,慢天帝而褻天子,莫此為甚焉。
五謬:移寅宮箕三度入丑宮之新
查寅宮宿度,自尾二度入寅宮起,〈尾三四五六七八九十一二三四五六七,箕初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五十九分,鬥初一二三四度。〉始入丑宮,今冬至之太陽,實躔寅宮之箕三度。而新法則移箕三入丑宮,是將天體移動十一度矣。一宮移動,十二宮無不移動也。
六謬:更調觜參二宿之新
四主七宿,俱以木、金、土、日、火、水為次序。
南方七宿:井〈木犴〉、鬼〈金羊〉、柳〈土獐〉、星〈日馬〉、張〈月鹿〉、翼〈火蛇〉、軫〈水蚓〉。
東方七宿:角〈木蛟〉、亢〈金龍〉、氐〈土貉〉、房〈日兔〉、心〈月狐〉、尾〈火虎〉箕〈水豹〉。
北方七宿:斗〈木獬〉、牛〈金牛〉、女〈土蝠〉、虛〈日鼠〉、危〈月燕〉、室〈火豬〉、壁〈水狳〉。
西方七宿:奎〈木狼〉、婁〈金狗〉、胃〈土雉〉、昴〈日雞〉、畢〈月鳥〉、觜〈火猴〉、參〈水猿〉。
《新法》更調參水猿於前,觜火猴於後。古法火水之次序,四方顛倒,其一方矣。
七謬:刪除紫氣之新
古無四餘,湯若望亦云四餘自隋唐始有。四餘者,紫氣、月孛、羅喉、計都也。如真見其為無,則四餘應當盡削。若以隋、唐、宋曆之為有,則四餘應當盡存。何故存羅、計、月孛,而獨刪一紫氣?苟以紫氣為無體,則羅、計、月孛,曷嘗有體耶?若望之言曰:「月孛是一片白氣,在月之上。」如果有白氣在月上,則月孛一日同月行十三度,二日四時過一宮,何故九月始過一宮耶?況月上之白氣有誰見耶?
八謬:顛倒羅計之新
羅計自隋唐始有,若望亦遵用羅計,是襲古法,而不可言新法也。其所謂新者,不過以羅為計,以計為羅爾。但不知若望何以知隋唐之羅是計,計是羅耶?羅屬火,計屬土,火土異用,生克制化,各有不同。敬授人時,以前民用,顛倒五行,令民何所適從?
九謬:黃道算節氣之新
按節氣,當從赤道十二宮勻分,每一節氣該一十五日二時五刻一十七秒七十微八十三。今《新法》以黃道闊狹之宮算節氣,故有十六日、十五日、十四日一節氣之差。所以四立二分皆錯日,二至錯時。
十謬:曆止二百年之新
臣子於君,必以萬壽為祝,願國祚之無疆。孟子云:「千歲之日至,可坐而致。」言千萬年之曆可前知也。太宗皇帝仁武而不嗜殺,天故篤生;皇上衝齡而為一代開闢之主,皇上又英明仁武而不好殺,天將篤祜皇家享無疆之曆祚,而若望進二百年之曆,其罪曷可勝誅。
順治十六年五月日
原論繁冗,反不達意,部審入招,節略如右,以便翻清入疏進呈。
始信錄序
宇宙間奇峰峭壁,必有峽崥為之基,以成其峻拔之勢,未有無所憑借,而能成其為崔巍者。惟新安黃山之始信峰,如攢萬片竹木,不著一寸土壤,拔地而起,矗立千仞,四面陡絕,莫可躋攀。欲登者由如來峰編木為梁,廣不盈尺,修不逾丈,架為飛虹。有松焉,名曰接引,橫出一枝,政與腹平,直達彼岸。人扶以渡,峰頂大可函丈;一廢團瓢,才能容膝,以憩游人。四面群峰如架上槊,如筒中筆,林立天外。登者莫不跳躍叫絕。以為不登此巔,不信人間有此奇峰,故以始信名焉。
吾郡楊長公先生身不列於宮牆,名不挂於士版,雖有令先大宗伯世蔭,又遜職以為布衣,論其時地不過一齊民爾,一旦起而劾權要,其先後章疏,《與正陽忠告》諸刻,頓令長安紙貴。當其舁棺之日,贈詩者盈棺;廷杖之日,觀者萬人,靡不為先生稱佛名號,而先生之奇,始信於天下。癸未冬,烈皇御經筵,詢宇內文武材,廷臣以閩撫朱之馮對,襄城伯李國楨以先生對。帝曰:「是舁櫬之楊光先乎?」遂懸大將軍印,以待先生。襄城遣人迎,未至先生所,而宗社墟矣。編《明紀》者,數家咸書先生劾溫首揆者、陳吏垣,獲譴杖戌事,而先生之奇,始信於後世。
然予以為猶未足盡先生之真奇也。先生之真奇不在於劾權要,而在於尊聖學,緬維止至善之道,惟學力以致之,匪學脈則道脈不明。先生疏中,生民以來,聖聖相承,惟此道統,歷千世而不墜,賴有聖學之〈六百三十四言〉,其有功於學脈道脈,至矣盡矣。誠古今來不再見之鴻文,真足與天地並垂不朽,較漢宋諸儒之羽翼聖經者,功高倍蓰,而編年家不知收此,而收劾權要之事,可謂拾其細而遺其大矣。《資治綱目》《凡例》,凡關道術者,必書先生之〈六百三十四言〉,可云不關道術乎哉?可以不大書特書乎哉?予未免有史才而無史識之嘆。後有正史必以予言為歸。從來理學經濟名臣,垂於竹帛者,率在身後,而先生以無位之布衣,標青史於生前,豈非古今之至奇者哉?
不讀先生之〈六百三十四言〉,不信人間有楊先生;讀先生之〈六百三十四言〉,始信人間有楊先生也。先生一生精神事業,專致力於宮牆。近著《闢邪論》、《中星說》,與〈六百三十四言〉相為表裏。合而觀之,功不在孟子下矣。
峰之始信,人之始信,咸於吾郡見之,地靈人傑信矣哉。茲合先生之四文,題曰《始信》,另梓成帙,以與天下後世,共瞻先生之真奇。
順治庚子仲冬吉旦
眷侄王泰徵頓首拜書於紫陽之講席
〈邪教以序內有「明史</a>」二字,首告光先到部,冀脫彼罪。蒙部審取光先口供,猶記其大略,謹錄於左。〉
〈朝廷誅莊逆之《明史》,誅其言語不倫,非誅「明史」二字。從來墟社之史,新朝修之,考其一代政令之得失,善者取以為法於後世,不善者取以垂戒於後世,此歷代修史之意。如周秦史漢修,漢史魏修,魏史晉修,晉史隋修,隋史唐修,唐史宋修,宋史</a>元修,元史</a>明修。明史應該清朝命文武大臣總裁開局,令詞臣纂修。因明朝天啟、崇禎未有實錄,加以朝報散失,無憑稽考,故未舉行。所以田間留心古今政事之士,著有《明紀史略》,謂之野史。朝廷開局纂修之史,謂之正史,野史適以備正史之採擇。無野史則正史無所考衷,正史出而野史自然不存。「明史」二字,不在叛逆之科。〉
尊聖學疏
恩蔭新安衛官生今讓職楊光先,為臣疏裕國恤民等事,內云:吏科給事中陳啟新,假尊經以糾馬之驪之不尊經,而追論宋室變華為夷,皆學之罪,壞萬世人心道術,繇宋真宗</a>《觀學之歌》。如此作孽,真不容於天地間矣。生民以來,聖聖相承。惟此道統歷千世而不墜,賴有聖學聖經一章,冠以「大學之道」。《論語》一書,首言「學而時習」。
從來大聖大賢,孰非學力所致?學之在天地間,如日月之無終無古,有明晦而無消歇。世隆則從而隆,世污則從而污。求真黜偽,古道綦嚴,未聞學可罪也。即否塞如元末之世,天地亦幾息矣,而劉基、宋濂</a>、陳遇、陶安</a>、王禕、章溢之徒,不以時之左文而貶其學。洎高皇帝崛起滁陽,闢既昏之天地,而大明之諸儒,應運云從,遂為昭代儒宗之首。繼而方孝孺</a>、黃觀、鐵鉉、景清輩,又為萬世忠孝之冠。後此則錢塘之袒胸受箭、李時勉之肋折金瓜、於謙之旋乾轉坤、王守仁</a>之武功文德、楊繼盛之批鱗觸奸、海瑞</a>之剛直廉介、吳與弼、陳繼儒之道學文章,潔身高尚是皆未絕之讀書種子,而倫常之事,賴以扶植。其他理學、經濟、忠節、清貞,不可勝數,而啟新至謂太祖竭盡心力,未見大有挽回,何其敢於誣先聖、誣祖宗、誣名臣之若是。
皇上敬天法祖,尊經黜異,直接堯、舜、禹、湯、文、武、周、孔之脈,帝王之學,唯皇上獨得其宗。臣惟恐皇上學之不篤,好之不專,使偽君子、假道學布列朝宗,令讜言日踈,惠政日壅,致天下日趨於亂,是為深憂。
今啟新以一時之鮮實行,而徑歸罪於宋宗之歌勸學,是欲皇上廢先聖之學矣。以尊經為名,而以廢學為實,古今有此尊經之體否?臣謂折棚破榜之妖風,〈丙子科榜出之日,妖風碎榜,吹倒榜棚。〉正應啟新厭學之一疏。此上天先聖所以提醒首善一榜之人,以轉告夫天下學者。啟新本意不過欲申前罷制科之論,故作此巧語以動皇上。臣觀啟新之意,未止于罷制科。啟新苟得大用,不至於焚書坑儒不已。
噫!堯舜之世,不容四凶,而聖明在上,豈可儲一妖祟之李斯</a>乎?此天地間無等人罪人,臣不知皇上何以待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