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布雷逝世经过及遗书

3个月前 作者: 陈布雷
    【南京十八日电】陈布雷先生逝世经过,十七日下午八时临时中常会举行会议时,陈委员治丧委员会提出报告布雷先生素患神经衰弱,以致常苦于失眠,每日必服安眠药三片始能入睡,有时于夜半醒来,再服数片,始可略睡,晨起总在上午七时左右。本月十三日至上午十时,尚未见起,秘书蒋君章推门进入卧室,见布雷先生面色有异,急请总统府医官陈广煜、熊丸救治,两医官判断布雷先生系服安眠药过量,其心脏已于两小时前停止跳动。其时蒋秘书于布雷先生卧榻枕旁,发现遗书一封,嘱其不必召医救治,并嘱其慎重发表消息,不可因此举而使反动派捏造谣言。蒋秘书即遵守遗言,发表先生因失眠症及心脏衰弱逝世,陈氏家属及秘书随从检点遗物,又于公文箧中发现上总裁书二纸,及分致张道藩、洪兰友、潘公展、程沧波、陈方、李惟果、陶希圣</a>诸友人,及留交陈夫人及公子之书信,均先后分别呈送,并由诸友人陆续送交陈委员治丧委员会,复于十五日发现陈氏十一日手书杂记,亦呈总裁阅览。总裁对于布雷先生二十年来鞠躬尽瘁,而最后乃感激轻生,以死报国,异常震悼,即将其遗书发交治丧委员会照相制版发表,并命将原件缴还亲存。陈委员治丧委员会汇集各项文件,交发表。


    十一月十一日杂记


    人生总有一死,死有重于泰山,有轻于鸿毛。


    倘使我是在抗战中因工作关系(如某年之七月六日以及在长江舟中)被敌机扫射轰炸而遭难,虽不能是重于泰山,也还有些价值。


    倘使我是因工作实在紧张,积劳成疾而死,也还值得人一些些可惜。


    而今我是为了脑力实在使用得太疲劳了,思虑一些些也不能用,考虑一个问题时,终觉得头绪纷繁,无从入手,而且拖延疲怠,日复一日,把急要的问题,应该早些提出方案之文件(如战时体制)一天天拖延下去,着急尽管着急,而一些不能主动,不但怕见统帅,甚且怕开会,自己拿不出一些些主意,可以说我的脑筋已油尽灯枯了,为了这一些苦恼,又想到国家已进入非常时期,像我这样,虚生人间何用,由此一念而萌自弃之心,虽曰不谓为临难苟免,何可得乎。


    所以我的死,在我自身是不胜痛苦焦忧(所忧者是自身委实已不能工作,而他人或尚以我有一些用处,这将要误事的。我之所忧,并不在大局,中华民族有正义的力量,祗须大家团结,大局不足忧也)而死,但在一般的意义上,是一种极不可恕之罪恶。


    天下最大之罪恶,孰有过于“自暴自弃而自了”者,“对国家对家庭都是不负责任的行为,”我此举万万不可为训,我觉得任何人都可以鄙视我,责备我。


    但我这一个念头萌动了不知多少次了,每逢心里痛苦时,常常有“终结我的生命吧”的念头来袭余之心,此在三十一年三十二年三十四年之春之夏,均有类似的情形,并已作了种种准备,终因健康稍稍好转而免。


    人生到了不能工作,不能用思虑,则生命便失其意义,没有意义的生命,留之何用。


    现在我真是衰老疲惫,思虑枯涩钝滞到了极点了,就是一部机器,用了二十年以上,也要归于废旧的,何况有形的身体。


    最近常想国家是进入非常时期了,我辈应该拿出抗战的精神来挽回困难,但是我自问身心较十一年以前大不相同,即是共事的同事们,其分心经济,精神颓散,不免影响工作,要像当年的振奋耐劳,亦不可得,而客观形势的要求,也十倍艰难,也十倍复杂于当时,然则如我者,将何以自处。


    某日曾与立夫(又常为芷町或惟果)言,要使我能定心工作,必须(一)使我有好身体。(二)领袖对我祇有几多分量能挑起来有大体的认识,而勿高估我精力,和抗战时侯一样。(三)如何作最大之努力,有一个准备,然后我这一颗心,才定得下来。


    但是看样子我的身体是无法好起来的,我此心永远在痛苦忧念之中。


    四弟告我,百事要看得“浑”些,我知其意而做不到。


    八弟告我:“一切一切自有主管,又不是你一个人着急所能济事的。”又说:“你必把你责任范围以外的事,也要去分心思虑着急。”这话有至理,然我不能控制我的脑筋。


    家人尝劝我:“你这样的衰弱情形,应该让领袖知道你已不堪再供驱策了。”这也是不错,但我何能在这个时候,琐琐地去絮烦领袖呢?


    想来想去,毫无出路,觉得自身的处境与能力太不相应了,自身的个性缺点,与自己之所以许身自处者。


    六十老人得此极不荣誉之下场,祇有罪愆,别无可说。


    我祇有一句话奉劝各好友与同志,乘少壮时精力旺盛时,速为国家为人民加紧作最大的奋斗,莫待“老大徒伤悲”。


    上总统书


    介公总裁钧鉴:布雷追随二十年,受知深切,任何痛苦,均应承当,以期无负教诲。但今春以来,目睹耳闻,饱受刺激,入夏秋后,病象日增,神经极度衰弱,实已不堪勉强支持,值此党国最艰危之时期,而自验近来身心已毫无可以效命之能力,与其偷生尸位,使公误计以为尚有一可供驱使之部下,因而贻误公务,何如坦白承认自身已无能为役,而结束其无价值之一生。凡此狂愚之思想,纯系心理之失常,读公昔在黄埔斥责自杀之训词,深感此举为万万无可谅恕之罪恶,实无面目再求宥谅,纵有百功,亦不能掩此一眚,况自问平生实无丝毫贡献可言乎。天佑中国,必能转危为安,惟公善保政躬,颐养天和,以保障三民主义</a>之成功,而庇护我四亿五千万之同胞。回忆许身麾下,本置生死于度外,岂料今日,乃以毕生尽瘁之初衷,而蹈此极不负责之结局,书生无用,负国负公,真不知何词以能解也。夫人前并致敬意。部属布雷负罪谨上。


    介公再鉴:当此前方捷报频传,后方秩序渐稳之时,而布雷乃忽传狂疾,以至不起,不能分公忧劳,反贻公以刺激,实万万无词以自解。然布雷此意,早动于数年之前,而最近亦起于七八月之间,常诵“瓶之倾兮惟垒之耻”之句,抑抑不可终日。党国艰危至此,贱体久久不能自振,年迫衰暮,无补危时,韩愈</a>有一“中朝大官老于事,讵知感激徒媕婀”,布雷自问良知,实觉此时不应无感激轻生之士,而此身已非有效危艰之身,长日回皇,惭愤无地。昔者公闻叶诋总理之言,而置箸不食,今我所闻所见于一般老百姓之中毒素宣传,以散播关于公之谣言诬蔑者,不知凡几。回忆在渝,当三十二年时,公即命注意敌人之反宣传,而四五年来,布雷实毫未尽力,以挽回此恶毒之宣传。即此一端,又万万无可自恕自全之理。我心纯洁质直,除忠于我公之外,毫无其他私心,今乃以无地自容之悔疾,出于此无恕谅之结局,实出于心理狂郁之万不得已。敢再为公陈之。


    留交蒋金两秘书函及处理身后事务十则


    君章省吾两兄:我今将不起,与兄等长别矣。此事并非突然发生,实在从今年夏天以来,即觉我已无生存人世之必要,故请兄等千万勿再请医生医我,(医我我亦决不能活,徒然加长我的痛苦,断不能回生也)善后诸事我不忍预想,亦无暇预言。第一件事,乃为如何发表消息,此事可请芷町、希圣诸兄商量,我意不如直说“△△从八月以后,患神经极度衰弱症,白天亦常服安眠药,卒因服药过量,不救而逝。”我生无补时艰,断不可因此举而使反动派捏造谣言,我实在是自责自谴?无法再生存下去,神经已反常,不能自制也。另纸各事,请两兄住意,深谢相随数年之厚意。畏垒留言。


    (一)即嘱叔谅或叔同来(急请其以电话告申报六弟训畲,并告祖望弟)说我病危,要其陪内子来京一行。


    (二)遗留数函(在公事皮包内)分别投寄。(呈委座函即托宋涛呈阅。)


    (三)实之弟如可请假,请其来寓帮同照料。(兰友、芷町两兄,请其来寓主持)他人不必惊动。


    (四)宣传小组各件一包(存在铁箱内)(存疑簿及支票簿等)君章兄即交黄部长少谷、道藩、惟果、希圣诸兄。


    (五)卧室后间橱内,有小箱一只,标明 BSS,内藏侍从室时代历年所办有关外交文件卷夹,此可检交周宏涛兄汇存于机密本案之内。


    (六)物价日高,务必薄敛、薄棺、薄埋,如可能则葬我于南京郊外永安公墓,(或城内有公墓处亦佳)葬事请于三天至五天内办毕。


    (七)寓中新沙发三把及单背椅十把。系宣传小组之物,应移交宣传部。


    (八)善后事办毕后,京寓即结束,切劝内子早日返沪,依其姊以居。


    (九)可询明内子后,对陶副官送三百元,严尚友(一百元)分别致送酬劳金,以酬其忠实,徐正良亦酌发若干元亦可。


    (十)兄等忠勤相随,我无以为报,只有感谢,但此为兄等最后对我之相助,千祈于结束事务多多尽力。


    我在牀下新皮箱内,尚存有金圆七百元,可以取用,此外祇有存农行信用簿及存京大来之两笔存款,为数不多。


    致张道藩先生函


    道藩我兄:弟生机已绝,生命之意义已尽,几个月来之病苦,发成为严重之心疾,以至于不可救,今与我兄别矣。多承厚爱,讵料竟出此不可谅恕之下场,实不配为兄之朋友。立夫兄前为我道别,不及另函。宣传小组弟经管之账略及单据等等,烦兄向蒋君章同志(系藏在我寓铁箱之内)取出后,与惟果、希圣两兄同交黄少谷收,谨托,谨托。并忠诚致谢兄一贯待我之友谊。


    弟布雷上,十一月十二日。


    致洪兰友先生函


    兰友我兄大鉴:弟今突患严重之心疾,不能自抑,其几年来屡发屡止之自弃心理以至于此,夙承爱好,兹与兄长别矣。


    中政会方面,弟别无交接之事,好在我兄一切均极接洽,必能为我照料,而善处之也。立夫、道藩诸兄前,弟不及略函道别,实亦无颜为兄等之朋友,盖弟虽因自知不堪服务,忧心如焚,自责自讥,以致此疾,然在时事严重之际,在公要为万无可谅恕之罪也。身体衰弱,为人生最大之不幸,昔日季陶兄尝为我言健康之必然,而弟不善保养,今若斯,命也。惟诸兄于可原谅之中,而仍宥恕。


    弟布雷谨上。


    致潘公展、程沧波先生函


    公展沧波两兄大鉴:弟以百无一用之书生而妄思自效于党,自效于国,疏脱怠惰,盗窃宁静之虚誉,十余年来,误国之罪,百身莫赎,而近三四月来,健康日损,脑力益坏,思虑日益纷难,自验身心,已无一丝一毫可为非常时期之贡献,累旬自谴自责,致陷极度严重之心疾,不能自己控制,兹病患已不治,将与兄等长别矣。廿余年旧交,谬承爱护,有如兄弟,尚祈于无可原宥之中,体念弟万不得已之心情,而有以垂谅之。拙荆衰年孤苦可悯,而居沪别无可托之人,并望兄等有以存恤而照拂之。临书愧甚痛甚。诸惟心鉴。


    弟布雷谨上,十一月十一日


    留交陈方、李惟果、陶希圣先生并嘱向中央诸友致敬之函


    芷町、惟果、希圣三兄惠鉴:获交完口,情如手足,人生知己之感,何能一日忘怀,惟弟自今夏以来,神经陷于极度衰弱,累月不痊,又因忧虑绝深,酿成严重心疾,今竟不能自抑其民国卅二年及卅四年时之狂愚自弃的反常心理,而与兄等长别矣。一生辛苦,乃落得如此一文不值之下场,实不配为兄等之友朋。弟之此举在公为不可谅恕之罪恶,但在私则有其无可奈何之苦衷。弟遭时艰虞口而生性孤僻如此,处境之进退无措至此,身心之疲弱无能复至此,其终于出此下策,兄等当能体谅。身后诸事,惟实不忍预想,拙荆今后孤苦可怜,惟望兄等推爱而有以照拂之。文白、岳军、辞修、果夫、立夫、厉生、兰友、沧波、溯中、公展、国桢、乃建、凭远、昌焕诸兄,对弟皆一向爱护有加,今不及一一留书为别,惟祈兄等为我转致最后之敬意。我一生自问无愧做人之道,无负于友朋之期望,乃今得此严重之心疾,而陷入无可求谅之罪愆,命也如斯,尚复何言。兄等年力壮强,尚祈珍重健康,临书依恋,不尽负罪。 弟畏垒谨上。


    遗陈夫人书


    默君惠鉴:我鉴于自身体力精力脑力之衰弱。实觉已不能再对国家非常时期作丝毫之贡献,伦生人世,已无意义,因此数年来所萦绕于心之“决绝”观念,而复屡萌而不能自制,如此对国家不负责任,实为一种无上之罪歉,尤其对君卅年之眷爱,而我乃先君而自弃,竟蹈吟兄之覆辙,自私自了,我实负君,无容可求谅恕。但宛转寸肠,早已思量不止千百遍,我如此下场之后,在君或反而减少牵虑之痛苦。我年将六十,譬如在武汉撒退时,在武昭重庆轰炸时遭遇不幸,千万望君退一步想,千万勿为我而悲痛。我尚有若干知友,当能照顾我的家属。人生至此,命也,尚何言哉!来日大难,君与令姊太觉孤寂凄凉,可将在国内之三儿召回一人留侍。后事如何,不忍预嘱。我-生爱惜名誉,今乃以如此不仁不义不智而弃世,徒供世斥,有负平生。然事属万不得已,君当了解出此下策,无可奈何。我的灵魂永远依绕君之左右,肠断心枯,不忍再往下写。我的躯体不值一钱,草草为我斥窕,即在南京薄埋之,千万勿为我多费财力也。痛极痛极,惟祝大局好转,国家长存,我虽死犹生矣。


    遗训玆、训悆、叔同诸弟书


    四弟、六弟、八弟:兄患严重之心疾久矣,民国卅二年及卅四年均因自感体力衰弱,力不从心,曾数度作自绝人寰之想,而皆因临时之故障以中止,今年春夏之间,虽工作积极,而所接触之多可悲愤之事实,我不欲责人,祇有责己,七月下旬以后,神经已陷于极度衰弱,今时局艰危,而兄无能,近日心绪之疲散不实,为力不能集中,精神之痛苦非言语所能形容(最近工作关系本重要,而兄自念身心实丝毫无能为役,焦急不可言喻),今竟不能自抑,而与我弟等长别矣。先父先年仅四十九岁,兄已过父年十岁,弟等不必为我悲,我在此时期作此自了之举,实为无可恕之罪愆,然实出于无可奈何,今以后事累弟等,内心祇有十分疚戾,七弟在海外,祇望弟等病而死。五妹八妹,九妹不及一一书告别,今后唯祝天佑中国,大局转危为安,并望弟各自珍重。允默今后孤苦可怜,我意彼可返居沪寓,惟弟等常常看顾而扶助之。临书依恋,不胜手足分离痛。彦及手书。


    遗陈公子书


    泉儿、皋儿、皓儿、皑儿 明儿、乐儿.


    父素体荏弱,遭时艰危,知识闇陋,而许身国事,性情孤僻,而不合时宜,积是因缘,常患严重之脑病,夏秋以来,病体益复不支,今乃中道弃汝等而去,如此下场,可谓不仁不智之至,内心祇有悲惭,汝等不必哀痛,当念祖父逝世时仅四九岁,而父之年已过之矣。


    国家遭难至斯,社会浮动已极,然我国家之中心领导此廿年来方针上绝无错误,此点汝等或不详知,为父则知之最稔,汝等务必尽忠于国族,自立于社会,勤俭正直,坚忍淡泊,以保我家优良之家风,汝等现在已长大,当无待我之嘱咐。


    汝母今后之痛苦不忍预想,汝等宜体我遗意,善为侍养,曲体亲心,皑兄最好能转近地,依汝母以居,好好予以安慰护持,明乐仍修毕学业,汝兄弟务宜友爱互助,彦及手书。


    予陶副官永标之手教


    陶副官:汝半生随我患难,我永远不忘,今我身体衰弱,患严重之脑病而死,对我身后事,望汝多负责照料,待我殓殡之后,护送太太回沪,此后汝可自谋生活,以汝之能力,有诸长官扶助,当不愁无工作,而诸长官必能因我之面情,为汝安排工作也。汝见我信之后第一事,就是将五斗橱右抽斗内之小皮夹收藏起来,(其中有保险箱之钥匙),又将我的图章亦收藏起来,待太太来京时交之。


    (录自新生报三十七年十一月二十日第三版及二十一日第二、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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