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十三
3个月前 作者: 吴士连
聖宗淳皇帝下
癸巳,洪德四年(明成化九年)[1473年]
春,正月,帝親耕籍田,率群臣耕。
行郊禮。
禁酒色。敕旨官員及百姓等。繼今家非賓筵不飲,妻非犯罪不應出,敢有縱酒亂性、家道不齊、無媒妁之言、為踰墻之態,抵罪。
二月,行西京拜陵廟。帝乘輕舟泝??江,拜謁西都城原廟。後至江表淳荗祠堂(其堂乃聖母皇[1b]太后父吳氏、慈母丁氏鄕邑也)。
二十日,寢陵有事,命工部尚書范瑜往祭弘佑廟。日入,風雨大作。
三月,旱。祈于太廟,并命官遍禱于各神。二日,雨。
夏,四月,三日,大雨。
敕旨各衙門奏本用竹紙。
定内外任官禄制簡、太簡、閑散、太閑散錢例各有差。别給錦金二衛俸例。
上諭太保建陽伯黎景徽等曰:我尺山寸河豈宜抛棄。爾宜堅辨,勿許漸侵。如他不從,尚可差官北使,詳其曲直。汝敢以太祖尺地寸土??賊,罪顯誅夷(??,以冉切,[2a]疾趍也)。
五月,禁衛兵擅行差撥,屯直空疏。
敕禮部僃榜百官及軍色人等:繼今係非宿望鴻儒、年高德盛,不得妄呼先生。
六月,神璽裁成。下詔百官及百姓各賜覃恩一資。
試教職。其試法,第一塲四書各一題,五經各一題;第貳塲賦一題,李白</a>體;第參塲制詔表各一題。
定御史該道、監察御史該知。如清華、乂安道監察御史該知:錦衣衛各司力士、更班、舍人、五成兵馬司、儀衛司、錦衣衛副中軍府,清華乂安等處[2b]三司軍民。海陽、安邦道監察御史該知:神臂司壯士、金吾衛副軍、神策四衛、東軍府、海陽安邦等處三司軍民。山南、順化、廣南道監察御史該知:殿前司六衛、南軍府、山南順化廣南等處三司軍民。三江、興化道監察御史該知:効力四衛、馴象四衛、馬閑四衛、西軍府、三江興化等處三司軍民。京北、諒山道監察御史該知:尚衣御用監工部各匠、宣達局、應事局、屯田蠶桑精米種菜典牧各所司、北軍府、京北諒山等處三司軍[3a]民。太原、宣光道監察御史該知:宣達厨、侍衛局、奉直軍、太元宣光等處三司軍民。
校定憲司職掌:憲察使、憲察副職,專陳言廉訪紏劾、勘理審讞、會同檢驗、詔刷考課、巡行等事務凡三十二條。
秋,七月,試醫,題凡四門。
九月,大雨。先是,春季三旬無雨,夏少雨。至是雨下如注,達曉未晴。
敕旨内外各衛門一應公務奏章,該官詳審事例情由,親事起草藁,付該吏寫畢,覆檢施行。
[3b]敕旨刑部冊子簽黄長依冊子。
定奏章失格事例,如字行髙下及點污之類;從翰林院侍讀兼東閣大學士申仁忠之奏也。
冬,十一月,校定征蠻别令凡十條。
敕旨繼今百官進朝不得唾放芙蒥殘汁於丹墀門庭。
十二月,征山蠻。
甲午,五年(明成化十年)[1474年]
春,三月,敕諭天下各處承宣府州縣等官曰:設律以止奸詐,寧容玩律之流。置官以息訟端,反起賣官之弊。弗嚴禁戢,曷弭紛[4a]争?繼今以後,承認田土猶已經期,詐立狀詞,預著期内年月,不曾候勘,及前已容奸,雖按有供言,一付批停,不得勘理。該官敢受而為理,憲司紏劾,以流罪罪之。
加陳封少保御史臺都御史。上諭之曰:爾昔爲經筵,甲顔腹諾於阮悃,誠為己羞。今爾為御史,折磬足累於仁正,亦可為耻。爾其可不洗滌不善之德,以收桑榆之功乎?
夏,四月,二十二日,敕旨:流罪囚人近州充升華衛軍,外州充思義衛軍,遠州充懷仁衛軍,及饒[4b]死又充懷仁衛軍。
五月,十五日,定造籍買紙令。敕旨:攅造户籍田土,該籍官隨分大小,准當差人夫,每人參陌買紙筆,呈承司照刷。
六月,十六日,敕旨:參舍生散居,該官懲治犯過。累犯者,舉奏充軍。
定激勸忠義令。一,忠臣義士,如前朝黎輔、陳渴真,今朝陶表,該官府縣官訪求他孫姪各一人,覈實備奏。授以散職。如無孫姪,方與親属一人[5a]饒其軍賦,俾奉香火。若副都御史阮維貞,如陣亡,例以示激勸。
閏六月,十六日,殺何儼。帝諭太保祈郡公黎念等曰:何儼之死,三不幸焉。法未宜誅,遽遭枉死,何儼之不幸也。無心濫殺,自致污聲,朕之不幸也。時吏部尚書黄仁添、侍郎何儼、陳詢多以遠任官轉補近便,以厲瘴轉補?腴,是故令武仁和將黄仁添、何儼、陳詢等來問。朕感疾,隨忘。仁添未得問而何儼卒死,是不行也。[5b]
秋,八月,詔願征山蠻者,十月去。
九月,十一日,敕旨:各衛門吏擅回家徒犒丁充軍。本衙門該官擅與罰錢拾貫。
再征山蠻。
冬,十月,遣使如明。黎弘毓、阮敦復、吳雷等歲貢。汧仁壽、阮廷羙等奏占城潰亂擾邊事。
修治京城西邊墻。
哀牢貢方物。
是年,以鄭公旦為兵部尚書、王克述為吏科給事中、武德康為户科給事中、陳棨為刑科給事中。
乙未,六年(明成化十一年)[1475年]
春,正月,明遣金吾衛指揮使郭[6a]景來追捕逃亡。景至自洮江路。及景還,上命太傅祈郡公黎念、吏部尚書黄仁添、兵部尚書陶雋、翰林院侍讀兼東閣大學士申仁忠、東閣校書杜潤、郭廷寶、翰林院侍書武傑、及史官修吳士連作詩,帝作序,以餞之。其序題曰:天南洞主道庵序。
三月,會試天下舉人。時應舉三千二百人,取髙炯等四十三人。是科試法,第一塲四書論三題、孟四題、中庸</a>一題,總八題。士人自擇四題作文,[6b]不可缺。五經每經各三題,獨春秋</a>二題。第四塲詩賦各一,詩用唐律,賦用李白。第三塲詔制表各一。第肆塲策問,其策題則以經史同異之旨、將帥韜鈐之藴為問。
夏,五月,十一日,上御敬天殿,親策問。以古先君臣命光進鎮國尚將軍駙馬都尉東軍都督府左都督端武伯鄭公路、吏部尚書黄仁添提調,太子少保御史臺都御史陳封、兵科都給事中費伯康監試,翰林院侍讀兼東閣大學士申仁[7a]忠、東閣校書杜潤、郭廷寶讀卷。賜武濬昭、翁義達、髙烱三人進士及第,范璨等十三人進士出身,杜榮等二十七人同進士出身。
二十八日,敕旨各處群聚盜劫,所在承宣府州縣官社村長並如律治罪。
秋,七月,洪水决蘇瀝江金皷坊。
八月,二十八日,試官員男孫。其試法,表一題,算一題。
冬,十月,敕旨各社造籍。一社男婦同姓,不得同[7b]名。如舊有著者,即改别字,新舊不得重複。
十一月,選補軍伍。
定朘削規財令。係營造修理,托以營内而朘削規財,以規財罪罪之。
定試官罪。一干公事以有官議之,若干私事以無官議之。
敕旨天下修治堤防及道路等處。置勸農、河堤等官。
明立皇子祐樘為皇太子。
敕旨總兵官赴京,必降勅書、内符,果無差忒,方可從命。若有符無敕、有敕無符,而擅自離任者[8a]重死輕流。
以黎景徽為太保建陽侯、黎希葛為延河伯禇豐為提刑監察御史。
丙申,七年(明成化十二年)[1476年]
春,二月,帝親幸學。命文臣分祭東西廡。
十六日,月食,既。上幸藍京。
二十二日,帝發自西京,乘輕舟出靈長海口,作靈長海口詩,并敘其序云:「看山玩水,所以寓仁智之樂也。海水之傍,皆有青山岌嶪。海口之峙,山形尤異。山脚之洞,深入山中,寂不[8b]可測,世傳以為龍口焉。龍口之外,別有一石,體形特奇,世傳以為龍鼻焉。龍鼻之下,别有一石,圓美絶倫,世傳以為頷下之珠焉。石巨嶙峋,殊色多姿,或密或疏,紛不可數,世傳以為龍鬚焉。」帝捨舟登岸,進步山頭,逸興忽生,乃寫五十六字以記之。
二十九日,敕諭東京留守太保建陽侯黎景徽、延河伯黎希葛、及吏部尚書黄仁添等:「三月初三日,大駕來自藍京。是日,分軍禁遏行人,在京[9a]護衛壯士屯店謹嚴,根{跟}從上京。特諭卿等知之。」
三月,十六日,大赦。凡四十九條。
夏,四月,旱。二十三日,祈于昊天上帝,以自冬迄夏嗇雨固也。按祈雨表畧云:「否德人臣黎某,敢竭至誠上請于太上開天執符御曆含真體道昊天至尊玉皇上帝陛下,兹以自冬迄夏嗇雨恒暘,民事艱難,工商無聊,農桑失望。無以臣之否德,遽令百姓以受殃,蚩蠢嗷嗷,殆無生理。此臣敢不叩閽,以伸哀念,以籲祗情。伏願赦過宥[9b]罪,轉災為祥,大雨甘露,遠覃率土,臣謹願奏祈以聞。」
六月,初七日,敕諭二十條。
十日,敕旨:轝人女丁所生男女,每六歲一遭閲選充入,率以為常。
以翰林院侍書陶舉為東閣校書。
十六日,詔捕恭王克昌</a>。以克昌潛謀大逆故也。(至八月,初六日,克昌病死。)
秋,七月,二十七日,明遣正使禮部郎中樂章副[10a]使行人張廷綱賫敕書來,告立皇太子并賜綵幣。
汧仁壽死。
八月,十六日,夜五更初刻,月食全分。
冬,十月,十五日,遣使如明。裴山、王克述、褚豊,賀立皇太子。黎進、翁義達,謝賜綵弊。阮濟奏占城地方事。
丁酉,八年(明成化十三年)[1477年]
春,二月,初三日,敕旨禮部出榜:今繼護衛等官,除擐衛宿直如常例外,如祗受恩命敕遣及拜見、拜辭、拜謝等日,并具常服及[10b]公服。如朝參官官員例,不得如前用漆帽褻服者。文武拜謝,並用公服,不得如前用常朝服。
閏二月,敕旨各衛衙門官用花押字,欽遵奉行。
砌大羅城。
定常朝服。
敕旨天下内外文武等官繼今常參辭見日,服圓領衣,一如</a>頒降官樣。
三月,十六日,翰林院承旨兼東閣大學士申仁忠等題奉查《皇朝官制》,崇文舘有司訓、典義教習儒生。其公侯伯子男長孫、文武二三品長子、[11a]除授三四五六七八品散官長子,間有年方少俊好學者,與入崇文舘學生讀書。吏部銓除司訓、典義、并文臣年髙有學問者,兼行教習。每三年,教習官備奏,送禮部考試。暗寫本一塲,經義一道,四書二道,中者除文官各職。若年長魯鈍,願習武藝,與之肄習錦衣衛。每日就西城較藝塲習弓矢手箭楯等藝。季冬本衛差官考校。每三年該官備奏,送兵部如例。考中者,除武尉各職。若病劣不堪,願回鄕貫者,備呈吏部吏科等[11b]官閲驗具奏。與帶職回鄕閑住。
敕旨從官應得入流子孫,考試中詩表及書算,許充秀林局儒生及各衙門吏,如文武子孫試中例。
夏,四月,十八日,敕諭各處承憲府縣官,尋常民事如旱而不禱、潦不即疏、利不即興、害不即禳、災異而不祈禱,以流罪罪之。
秋,九月,初十日,上以鎮寧府金山縣與外夷接境,鎮服宜求有力,詔吏部作急選官員有才畧[12a]者,除知府、知縣。
冬,十月,初六日,定考試隊長例。一應事精米、典牧、種菜、屯田、蠶桑各局司所隊吏見缺,户部考試各局司所人諳曉書算,中者充之。
定小江桑洲税。
定分新市例。敕旨天下各處縣州社生民日繁,欲分新市,得便貿易。即府縣州官勘實,果便於民,起本備奏。從便會市,不拘有無舊額。
十一月,二十日,帝遣兵部左侍郎陳中立、翰林[12b]院校討黎彦俊、潘貴等,如明歲貢,并飛報憑祥縣官李廣寧、龍州知州趙原等,即應付接迎貢物使臣,以免阻留貢事。
定内外任祿制。按《大典》云:祿以詔功任其輕重。皇宗功臣雖無品限,猶有等威。内外任文武職官,事任不同,宜明勞逸。其或平品兼官,許從繁給。卑職兼者,從所兼職遞退至本品,隨繁簡定給。髙職行者,從所行職遞退至本品,隨繁簡定給。大率内任繁進一、次繁進二、簡退一、太簡退[13a]二、至五級,外任繁退一、次繁退二、簡退二、太簡退三、至五級。試官隨其繁簡,於既進退之後,復退三級而給之。
十二月,十五日,月食,既。
二十一日,敕諭文武官,係非錦金二衛、神武殿前効力壯士等衛司親属,托故饋遺、交通餔啜、求交好及與之交好者,並拿下廷尉。其外臣與内臣交,斬罪。該官不能檢舉,以流罪罪之。
敕旨護衛各司旗軍未有帶牌,該衛官照如護[13b]衛懸帶木牌。
定各衛門吏資格出身例。凡在内者,有出身各衙門吏,初充為書吏,幹事三年充達吏,又幹事三年陞充典吏,又幹事三年無過犯,陞充都吏。如在内無出身各衙門吏,初充為通吏,幹事六年陞充提吏,若在外同在内無出身衙門吏。
定各府衙令史資格例。初充為亞令史,幹事三年陞充本府衙承令史,又幹事三年陞充有出身衙門都吏。[14a]
定封贈例。皇太后封三代,皇后、三妃封二代。九嬪六職及女官一品上封一代。其追封者,但加官爵號止得一身,並無職俸及蔭例。又官員平日幹事遇事,亦許封贈。凡文武得旨賜封命婦,吏部具奏得旨,備將爵號職品奏聞,送司禮監,照例奉行。
定官員給田例。
戊戌,九年(明成化十四年)[1478年]
春,二月,二十三日,敕旨各處都承憲三司,許察都内官吏,或有亷污勤怠、及儒學官教訓人才,遞年充貢,有無多少,俱以各聞。[14b]
定行黜陟。
敕旨各處承宣府縣官等,相視田疇,勸民引水,及時播秧。
三月,會試天下舉人。取其合格黎寧等凡六十二人。(黎寧,安樂受益人,憲之祖。)
夏,五月,十四日,上臨軒策試,問以帝王之理天下。閲其所對,止賜黎廣志第一甲進士及第第二名,陳壁宏、黎寧並第一甲進士及第第三名,(廣志,奇華神投人,仕至東閣,贈尙書,號横山先生,為上等神,意之兄。壁宏,天本雲葛人。)阮[15a]迪心等九人弟二甲進士出身,阮瓛等五十人第三甲同進士出身。
秋,八月,大水。
定藩酋朝賀例。每年之内二次朝京。(每年正月七月,各一次來朝。)若有適己任情,廢棄朝禮,一次罷職奪官,二次拿來治罪。
九月,初五日,定首領官署字例。一各衙門首領官繼今奏本及一切公務文書,並紙尾署字,不得與堂上官並例。
二十二日,帝下詔征老撾。
冬,十一月,二十日,定選除刑部各司官令。[15b]
敕旨刑部堂上官,從公詳審,各司官間有由吏員出身,識浅才卑,明白備奏。送吏部覆實,改除别任。更選進士及中塲士人曾經府縣州及首領等職而有才識者,代除之。
定揀汰令三條。一,内外文職衙門堂上長官,各宜從公審詳所該官員,間有庸劣如諒山參議陳惟馨、長慶府知府寧闒茸、富平府知府范操之類,及魯鈍鄙猥、不堪任者,閑住,備奏,送吏部覈實,並勒致職,更選曾經任事有器識練達者[16a]代除之。一,内外管軍各衛門堂上長官,宜從公詳審所該衛所等官,間有疲劣,如阮致堯、杜有直、杜公奭之類,及闒茸鄙猥、無才幹、不堪任者,閑住,備奏,送吏部覈實,或改簡任,並勒致職者,更選曾經征戰有器識幹事者,代除之。一,各衛門長官應揀汰者,宜公明,無可好惡,使舉措之際愜服心。若臧否失實,六科御史臺、憲司檢察紏奏治罪。
十二月,十六日,夜,月有食之。
令諸軍習象陣[16b]于講武殿庭。
二十三日,始定婚姻嫁娶儀禮。其儀禮凡娶妻,先使媒氏往來定議,然後定親禮;親禮既畢,然後議納聘;納娉既畢,然後擇日行親迎禮;明日見舅姑,三日見于祠堂。其儀序節文,遵如頒降奉行。不得如前男家既行定聘禮,經三四年方許親迎。
定都試賞罰例。一,公侯伯及内外武官有任管軍職者,並宜都試如法。每一試弓箭五枚,手箭[17a]四枚,鬪楯一道。自入中至十中為上級,六中至七中為中級,四中至五中為下級,賞各有差。若二中至三中者,無賞無罰。一中至不中者,罰錢亦有差。
以鄭公吳為户部尚書。
己亥,十年(明成化十五年)[1479年]
春,正月,初九日,遷真武各相出外。
二十六日,上御駕閲武,凡十六日。
令史官修撰吳士連撰《大越史記全書》十五卷。
二月,二十日,上御駕觀西湖捕魚。
三月,十日,敕旨官員怠慢鄙猥、闒茸皮劣,功臣[17b]子孫,罷職還民,百姓子孫,罷職充軍。
夏,五月,令收熟粮,貯各處承司倉,内外各衙門吏,身粮每人二十升。
六月,初七日,帝下詔征盆蠻。詔曰:「天地陽舒隂慘,元氣轇轕乎两間,帝王仁育義征,德威籠絡乎八表。易曰『孤矢以威天下』,書曰『推亡固存,邦乃其昌』,詩曰『共武之服,以定王國』,周禮曰『賊賢害民則伐之,負固不服則侵之』。聖賢經世之言,古今一律。我國家混一區宇,統御華夷,虎落蛇[18a]鄕,景昭飲醴,文身錐耳,輿贄輦琛。盆賊琴公介居裔服,聖祖海涵春育,存胥敖蓬艾之中,文皇山納川藏,置季孟壠底之外,奈獸心莫革,野性難馴,躑躅豕嬴,譸張徂詐,怠篚包而廢任土之貢,辱介使而懷欺天之心,謀之不臧,靡可億逞,為鬼為蜮,敢懷逆命之兇,如雷如霆,薄致義師之伐,始則抱頭遠遁,喘息竄身,終焉掉尾乞憐,倉皇納土。朕憫一方之生聚,寬萬死之罪愆,置郡縣而甸彼疆,易衣裳而縻我爵,頑冥木石,孤[18b]負乾坤,縱溪壑之貪饕,倒冠屨之名分,恣殺戮則盜弄威柄,擅財利則販鬻民田,溺刹門則毀其髮膚,逞禽行則淫於女媳,僚吏郊迎敕命,則髙枕不行,關吏驛報公文,則閉門弗納,甚則養無聊之刺客,稔不逞之邪謀,行間諜而窬覷國中,構虚辭而扇惑化外。麗開惡黨,則掩護而相容,韓召土酋,則拘留而不遣,悅德麟賣國而結為父子,忌郎竦委積而戮及妻孥,嗚合嘯儔,屢抗王官之涖邑,象恭方命,敢稽質子之來朝。内[19a]迷妖納之邪言,外倚老撾之聲援,制使{俠}阮子儀數十餘輩,百端旅拒而不恭,宗臣王文旦二十餘人,一旦殺伐而靡憚,方且浚湟繕甲,伏莽屯兵,謂叢篁可以遁踪,狃作偷年之計,謂瘈狗可以逞毒,敢懷反噬之謀。彼葛伯殺一餉童,而商湯奮始征之旅,樓蘭劫一行介,而漢帝興問罪之師,况元惡琴公,忮心滋甚,虀粉我邑宰,魚肉我戍臣,怒人奚啻於填胷,數罪何多於擢髮,子陽背漢,妄懷蛙井之尊,元濟叛唐,難逭鵝池之[19b]戮,前車歷歷,往法昭昭。特命太尉崇郡公黎壽域、端武侯鄭公路、延河伯黎希葛,掛將軍印,授以精銳二十萬,期以令年八月,分道進兵,聲罪致討,雲集熊羆之士,皷行蛇豕之區,祍席遐氓,鯨鯢凶黨,聲赫赫,靈濯濯,從天揚破竹之威,訊連連,馘安安,指日奏出車之捷。布告中外,咸使聞知。」
定吏抄敕旨令,繼今各衛門吏奉差敕旨,大事用大方紙,小事用小方紙,並用一張,不得釘冊。[20a]
秋,七月,二十二日,帝下詔親征哀牢。詔曰:「古先帝王,制御夷狄,服則懷之以德,叛則震之以威,其於禁暴誅兇,殄邊鄙侵陵之患,革心欽化,全天地覆載之仁。故軒皇有涿鹿之師,周宣有淮夷之伐,是皆體乾坤闔闢之機,法陰陽舒慘之化,豈為好大喜功,窮兵黷武之擧哉。我祖宗體天凝命,保境安民,仁育義征,賁前裕後,比朕丕繩祖武,光御洪圖,涖中夏,撫外夷,廣大舜敷文之治,闡帝猷,開王志,迪周文闢國之規。惟此老[20b]撾界居西徼,當聖祖撲狂吳之烈,既伺隙而襲我師,逮神武滅賊儼之軀,又助惡而徂戎旅。惟君父之讐未殄,而戎狄之虐孔殷,驕蹇萬端,侵陵百態,弟高皇,姪裕廟,自尊胡異於井蛙,鈔良政,掠安西,扇毒愈滋於蜂蠆,蠶食岑上下之居園,鼠偷我邊疆之民隷。順平、沙盃為之驛騷,臨安、歸合被其蹂躝。湯上、湯下,我之邊邑,彼則攘奪而跳梁,道論、道車,我之叛酋,彼則嘯呼而淵藪。彼之信使,我則厚遺而遺還,我之介臣,彼則[21a]拘囚而禁錮。以至琴公竄身之日,既翼卵而蔽姦,及琴公反噬之時,又藉兵而助暴,肉魚我宇宙,瓜豆我提封,侮慢自賢,譸(竹尤切,誑也。)張為幻(音患。),豈疆場一時之患,實宗社萬世之讐。朕紹文武丕休,恢皇王遠畧,雪趙宋和戎之耻,弘天地生物以為心,復齊襄死國之讐,法春秋行師而仗義,矧此蠻方之生聚,久污撾狗之腥膻,欲還夷俗之綱常,合振威聲之弧矢,扛鼎揭旗之士,咸雲集於榖中,翹關超氣之才,舉星趍於摩下,廊[21b]廟議論資其謀畫,山林遺隐助其技能。人皆踴躍而揮戈,孰不縹絩而指掌。試徵眾志,可卜人心。既於本月二十八日,特命將臣分道進擊,征西將士黎壽域出前鋒正道,節制游擊諸營,殄盆賊之孝姪,先剪彼羽翼,據鎮寧之險地,再擣彼腹心。征夷將軍鄭公路,節制土兵諸營,從安西道入,以據其上流。鎮虜將軍黎廷彦,節制横野諸營,由玉麻道行,以截其奔路。游騎副將軍黎弄等,從順每州,所以扼吭拊背。討賊副將軍[22a]黎仁孝等,由清都府所以投隙攻瑕,要一皷而破齊,必多謀而誤楚。彼如蜂屯蟻聚,守則左實右虚,彼若麕散鵲驚,攻則勢分力弱,揆我謀之先定,知彼賊之成擒。今朕躬秉白旄,手持黄銊,遏彼蠻方,覊前代不覊之寇,纘于祖考,集先王未集之勳,用恢萬世之永圖,盡雪百王之大耻,上際天,下蟠地,光昭武烈皇皇,西漸海,南被河,丕闡轝圖蕩蕩。布告天下,咸使聞知。」
八月,二十三日,命將臣將兵十八萬,分五道[22b]伐哀盆及老撾。大破之。駙馬都尉東軍都督府掌府事端武候鄭公路為征夷將軍,掛將軍印。都督同知黎永為征夷副將軍,及總兵同知阮弄等,提領東軍明毅、廣武、玉鈐、英德、奮威等衛驍勇兵該二千,從安西道發去,進擊哀牢。游騎副將軍黎弄及土兵參將丁世嶢咸受節制。仍敕公路等云:「今命爾輩提熊虎之兵,勦犬羊之醜,驅馳諸將,震讋以威,掛將軍印。如或失機,驛聞行在,參副違令,檻送御營,衛總以下,斬首無[23a]疑。」又敕記録官阮如淵、阮矜等:上自將帥,下至烝徒,勤幹惰愚,敢有恇怯,一一詳記,以備奏聞。仍賜征夷將軍營賞功小銀牌,付後行賞賜有差。命征西將軍崇郡公黎壽域將兵出征茶麟正道,節制游擊諸營擊哀盆。賜鎮虜將軍黎廷彦節制横野諸營,由玉麻道而行,以邀截其奔路;游騎副將軍黎弄等,從順每州道,以扼其吭;討賊副將軍黎仁孝等,由清都府路,以投其隙。公同五道伐哀牢,大破之。入老撾城,獲寶物。其[23b]國王遁走,虜其民,畧地至長沙河界,夾偭國南邊,得偭文書捷還。
九月,初一日,勅旨五府都督、六部尙書官、朝退長官及下僚擅自回家,以降罪罪之。
十三日,敕旨凡造嘱書及文契,以本村邑自年三十歲以上,立為文字証見。准用施行。敢有故違明令,誘求幼小之人,圖遂奸計者,以虚論。
冬,十月,十八日,大駕發行征哀牢。是日,駐營於扶烈,酉時失火,延燒天威火器庫於端門外,燒[24a]盡西邊神臂壯士殿前直盧。
十一月,初六日,敕遣錦衣衛副斷事陳寶、都指揮僉事范仁敬前往鎮寧府,便宜經畫,調度粮儲。陳寶與左右巡哨副將軍阮景清選取左右巡哨二營,旗軍匠人強壯志願者,每營定六百名,該一千二百,量取列營器械粮儲,前往征西將軍黎壽域營,詔問攻破老撾信息及上流征夷將軍鄭公路、下流鎮虜將軍黎廷彦等諸營聲息,遠近進止如何,得詳具奏。期以今月二十[24b]一日,至鄭榮行殿復命。并諭征西軍營,攻破老撾捷書以為盆賊邀截脱失,將軍黎壽域等從實具本及開陣前得馘姓名,付陳寶順遞行在。初八日,車駕行至輸蒲,駐營四日,至二十二日,大駕發還。二十九日,欽差官錦衣衛副斷事陳寶,右巡哨副將軍阮景清等賫敕到於老撾土上流三岐江念總中州沙官處。
十二月,二十八日,上還京。
再伐盆蠻。遣將軍祈郡公黎念掛將軍印,領兵[25a]三十萬伐盆蠻,以征西營攻破老撾捷書為盆賊邀截脱失故也。師入隘,琴公走死,焚其城,攻哨各城,焚其積聚。初盆蠻眾有户九萬,飢死殆盡,止存二千餘人。乃使人稱臣乞降,遂封其種琴冬為宣慰大使,乃置鎮守各縣官吏以治之。後琴繼叛。
校定征占别令二十五條,并定行兵政令賞功例。
庚子,十一年(明成化十六年)[1480年]
春,正月,大駕至自盆蠻。
初十日,明憑祥知縣李廣寧監執差人黄世恭。[25b]
汰免選。三月,十五日,旨揮官員任瘴地满二考以上,稱職無過犯,吏部查實,調回善地。
敕旨一考課之法已有成例,所以别淑慝示勸懲,今吏部及内外衙門官,宜如例奉行,使知攸勸,敢有如前因仍廢格,該科檢舉,如律治罪。
二十二日,酉時,雨雹二刻。
汰軍色。
夏,五月,初六日,酉時,有星隕自中天歸東。
户部尚書黎端之奉議,一各府縣官,賦税雖定,而押作堤路不勤,趁農隙時未完,有妨收穫,臨[26a]考課時不得實職并陞級,以警尋常民務者。
六月,旱。
二十日,敕旨刑官及各處承憲府縣勘理獄訟,徇貨者多,從公者寡,或淹滯文案經三四年,或上下衙門互相推轉,變白為黑,從僞為真,奸詐百端,莫能伸理,冤濫愁嘆,馴致旱乾。刑官及各處承憲府縣官朝臣從公選汰,使皆得人,勘理要歸至當,具本施行。
二十五日,北平總兵同知陳鏖差列校陶夫涣將旗軍六百名往敢果地方,開通桄關,直抵班[26b]動處田,横截樹柵。化外頭目羅傳等將土兵來攻射。夫涣退軍還關。羅傳再率兵斷樹柵處,斥去燒毀。陳鏖以其事聞。上令司禮官以示朝臣黎念曰:「今再立柵,彼必再毀,無益於事,宜差官往勘,果是我田地,間在彼地,為彼侵占,畫圖詳悉,回奏得實,預作咨文,待令今年遣使付陪臣將去呈廣西都司,辨其曲直,然後修柵。」從之。
敕旨官員進朝,至端門外,如遇雨日,暫於東西两廊避雨。[27a]
敕旨,凡中塲吏,除州縣正官及經歷首領副使等職,若無中塲吏,止除首領或州縣官。秋,八月,敕諭云:刑官重任,宜擇所長。刑部各司官,不問儒吏。如才識浅陋、不諳刑名者,本部堂上官揀汰備奏,送吏部改除别職。仍選内外官满任二考以上,中科塲有才識及由吏員出身,曾歷刑名者大除之。
二十七日,明有敕來云:「近得雲南鎮守總兵等官奏,安南國王無故動調兵馬,攻殺老撾地方,[27b]及今尚未退,又要征八百媳婦,合咨王如有前失,宜速退兵。如無,王須馳來奏聞,朝廷追究妄報之人,寘之于法。」是日,上令司禮監將出示朝臣,黎壽域等議奏:「今東關十三人,投竄老撾邊地,因差頭目阮報等就境上索取,止得公道車載還,不干攻殺老撾,并要征八百媳婦事,其本裏著空。」仍委阮文質賫行。
兵部左侍郎陳中立、翰林院檢討黎俊彦、潘貴等,奉命往使,自明國還朝。順賫明帝敕回。上令[28a]吴文通將出朝臣看。敕云:「兹者陪臣陳中立等奏,官物至廣西憑祥、龍州,知縣李廣寧、知州趙源不即應付接遞,分與上下石两州搬運,以致月久被其阻留。乞要今凡使臣來京國,先期移文總鎮等官,刻期到憑祥,遞送至龍州及廣西宣府,如例打發啓行。使臣回付,委官送出况村關外,庶無稽遲。」
諒山都承憲三司劉允直、阮悌等(一作劉允通、阮有悌)奏言,化外思陵州透入祿平州,掠取祿平黄蘆、馬八等家才物及牛畜擅去。守[28b]備官黎廷涣不能關防,付錦衣拿問。朝臣黎壽域等曰:「彼狃前習,常侵入俘掠我民,合令東閣擬作諒山衛牒文,送思陵州,責以不能禁戢管内人民,妄啓邊釁,越境劫掠牛畜財物,要得追還。并擬撰敕遣監察并閑住官各一員,同本處三司詳勘黄蘆等,與彼前日有别固,曲直緣由,明白備呈。今年遣使,東閣再備前後劫畧事由,擬朝廷咨文,付使臣順賫總鎮總督兩廣等官,勘管内思陵州,緣何率眾越境劫掠,啓釁生事。[29a]黎廷渙等不能關防,致化外透入劫掠,如劉允直等所奏,拿問吏部,急選别官代除。」
冬,十一月,十八日,遣陪臣阮文質、尹宏濬、武維教,歲貢于明,并奏占城事。
十二月,丁酉,上出翰林院侍書梁世榮所擬歲貢表文,示朝臣説來。黎壽域等曰:「三文並以平順,如申仁忠等僉奏。」上於交邦辭命,先令翰林院官撰,次下東閣看,次朝臣看。如有異論,為之改定。故明人每嘉之曰:國有人矣。三文者,一文[29b]呈化州頭目羅傳、排桄開之柵,一文呈憑祥縣知縣李廣寧監執差人黄世恭。
發内府錢頒與大臣百官,買絲織絹上納,以是年冬當遣使聘北之期也。
辛丑,十二年(明成化十七年)[1481年]
春,正月十九日,都給事中武夢康上書言事,其畧有四:「一、侵占人田土,及伐標拔碣,擅立界限者,應杖貶,若剗削田畔,止論罰錢。一、斬伐園墓竹木者,應杖贬,若耕破古人墳墓,並以流論。一、娶妻合娶外人,不得相娶富貴親戚非類,違者以徒論。一、勘內外雜犯諸訟,所在官司依律限斷其曲直,不得推諉稽延,違者罰錢依令。」
夏,四月,會試天下擧人,取范敦禮等四十人。
二十七日,上御敬天殿,親策問以理數,賜范敦禮,劉興孝,阮允廸三人進士及第,吳文景等八人進士出身,阮明道等二十九人同進士出身。范敦禮字虞卿,新興御天縣人,屋金華清閑,登第時年二十七,郷,會,廷試皆第一,世稱敦禮三元。
五月二十二日,召進士范敦禮等入丹墀內,上御敬天殿,鴻臚等官傳制唱名,吏部頒恩命,禮部官捧黃榜,鼓樂導引,出東華門外掛張畢,馬厩司用良馬送狀元歸第。
旨揮,一、在內壯士,神武,效力,殿前,五府,馬閑,馴象等衞司所及在外各衞所府州縣官,間有肢削士卒,漁蠢軍民,惟務肥家,不恤國法者。在內指揮提督検點,都督堂上及斷事經歷等官,在外承憲二司,各宜斷以公心,參諸衆論,前項冗濫,雖無實跡,衆所共知者,及有廉潔之人,不爲貪汚之態ニ體類奏,送該道監察御史,審顛勘實,備奏區處,以示勸懲。
立屯田所,詔曰:「屯田之置,所以盡農力,廣邦儲,其令各處屯田,定爲上中下三等。」
六月二十日,揀汰官禄。凡官員繁多,廩禄浮費,六科宜査取。光順二年以來,官員曾犯受賂等賍,已議貶降等罪,及列校管押拖欠船板木條柴磚等物,隱斂軍錢,以致多缺所納之物,價錢拾貫以上,而其人猶在官,勒致職者,以革冗官,以省廩禄。
二十一日,詔曰:「內外臣僚,效尤黷貨,諒由言責未得其人,或姑息以爲能,或擊搏以謹,官方晃,民有馨,召聿和,繫蕈,自今屢憲馨職,置蓋鏡選,孰堪汰出,孰堪代除,具本施行,以革前弊。」
秋,七月初四日,副都御史兼左春坊左中允郭廷寶奏爲斥却便宜事:「臣竊慮,京師四方之本,財貨貿易販賣,必使之流通用足,豈宜匱乏。前奉天府民居,除本府籍人,間有雖非本籍,而有庸舎税額並入本坊納税差役。兹奉天府官斥却不問雜居無有庸舎税額,一切斥回原籍,切恐京師之地,飯賣稀少,無復繁麗之盛,非惟行遵賈之人,多於失業,而市肆恐至空虚,税額證欠缺,似爲不便。爲此陳奏,除鬵無麗斥却外,其原有市肆庸舎,前續入税額,且許居住販賣營生,許入本坊納税如例。」
九月二十七日,勅旨,自今祀績官員造別籍。
冬,十月,勅旨各衞所官,敢有如前干求要索,肢削財貨者,准錢五陌以上,法司如律治罪外,自四陌以下,一體罷職充軍,如貪冗官員例。
旨論凡六十五條。
選補軍伍。
考試官員男孫屬文書算。
繫海池,其池屈曲百里,池中有翠玉殿,池邊作講武殿,肄習揀練兵象。
以阮伯驥爲吏部尙書。阮伯貘,至靈人。
壬寅,洪德十三年(明成化十八年)[1482年]
春,正月,幸西京。
秋,七月六日,勅旨秀林局儒生人數増多,敎習少,吏部官撰擇翰林院官三員,堪兼秀林局司訓,具本銓除,以便敎習。
定纪擧承司官令。勒旨,各處承司官職任尤重,除選之際,宜得食諧繼今各處承司官缺,吏部具奏送下朝臣,如都憲二司例,保擧內外員孰堪是職,送吏部施行。
十六日,以陶擧爲翰林院侍読東閣校書,以擧奉扈從西征,勤幹無犯令,故陞之。
八月,赦天下六十三條。
造戶籍。嚴琳奏言,造戶籍時,社長詳註官員各職品高下,資爵多寡,如不詳註明白,戶科檢奏,府縣官及社長一體治罪。
九月十五日,戌時,月蝕。
冬,十月,考顧軍民書算。勅旨,檢考戸籍及土田簿,自六科及吏部秀林局儒生同户部吏及承司吏,於報天寺會同館等處,同府縣檢考。
以黎寧爲戸部左侍郁,范興孝爲戸科給事中。
癸卯,洪德十四年(明成化十九年)[1483年]
春,正月十三日,禁公讌卓面僧禮。十五日,禁飯抜放旗軍取錢,幷通同商人。
作文廟大成殿幷東西廡及更服殿,書板庫,祭器庫,明倫東西堂。
二月十五日,勅旨,民人軍色鄕試中三場充生徒,四場充增廣生如前例。若生徒曾經鄕試遭不中場者充軍,中一場者還民差賦如例。增廣生鲁試不中場者充軍,該承憲國子監官類奏施行如例。
夏,四月十四日,勅旨,凡私鬪者法司分首從議罪。
二十二日,勅旨,繼今六部有奏題本,一應公文事務,並於紙尾書名,如五府經歷,各處承司首領官。
五月十八日,勅旨,許馴象,馬閑各所正官帯牌,常進朝參,如五府正官例。
定鄕試入場日期幷貢士例。禮部尙書臨江伯黎弘毓等奏,勅旨照各處承宣使司,士人多少,量日入場奉査。洪德五年,八月初五日,翰林侍讀兼東閣大學士申仁忠奏議各處承司貢士例,海陽,山南,三江,京北等處,每處一百三十名,清華,乂安等處,每處六十名,順化,安邦,宣光,興化等處,每處三十名,若鄕試入場日期,未知攸當,臣等伏候聖訓。天下各處承司及奉天府鄕試,以本年八月初八日並入第一場。海陽,山南,三江,京北等處承司,以本月十八日入第二場,二十五日入第三場,九月初一日入第四場,初七日掛士人中式榜。清華,乂安等處,以本月十音入第二場,二十二日入證場,二十六日入第四場,九月初一日掛士人中式榜。順化,安廣,輿化,宣光,諒山,太原等處及奉天府,並以本月十三日入第二場,十八日入第三場,二十六日入第四場,九月初一日掛士人中式榜。
六月九日,大風雨,洪水。
二十四日,定減省社長餘例令。
秋,九月初二日,御史臺副都御史兼左春坊左中允郭廷寶奏:「係犯罪如惡逆背叛,盜刼受賂,敎唆豪横,淫奔貪墨,閹宦陷人,故意殺人,係常赦所不原外,若雜犯雖發在赦後,而犯在赦前,一體在赦法,以廣聖恩。」從之。
冬,十一月十一日,遣黎德慶,阮忠,杜覲歳貢於明。
十二日,勅旨,各衞司所作器械,就本衞司所武庫如例,不得擅在城外廨宇軍店等處修作,違者流罪。
勅論翰林院承旨東閣大學士申仁忠,御史臺副都御史兼左春坊左中允郭廷寶,奉東閣校書杜潤,翰林院侍讀東閣校書陶擧,翰林侍書覃文禮纂脩天南餘暇集,親征記事。帝題大學士申仁忠天南餘暇集序藁云:「火鼠遣端布,氷蠶五色絲,更求無敵手,裁作袞龍衣。」〈按東方朔神異奇經有云:南荒之外有火,其中皆生不盡之木,晝夜火燒,暴風猛雨不滅火,有鼠重百斤,毛長三寸餘,細如絲,可以作布。壬子年拾遺有云:東海圓嶠山有氷蠶,長七寸,有麟角,以璽覆之,有繭五色,絲織爲衣,入水中不濡濕。〉
以阮冲愨爲翰林侍讀掌院事。
甲辰,洪徳十五年(明成化二十年)[1484年]
春,正月十六日,太尉富國公黎壽域卒。
二月,赦論。
會試天下擧人,取范智謙等四十四人。
三月初一日,勅旨,繼今陶造銀宂,徴税如例。
廷試策問以趙宋用儒,賜阮光弼,阮狂,枚惟精等三名進士及第,吳文房等十六名進士出身,朱廷寶等二十五人同進士出身。
十日,申明抑買禁,勅旨云:「抑買之禁,明令甚嚴,權豪之家,流習未革,厲民蠢政,莫此爲甚。繼今奉天府及各處承憲二司,再申明舊令,禁戢戒飭,凡供辦婚姻禮物諸家,如有賣買市上民間大小物貨,宜随時價,不得如前狃爲頑態,怙勢憑威,抑買攘奪,違者如前令治罪。」
十二日,申明婦人落胎及爲人落胎,前已有禁,係残忍婦人,或欲其子息少,以専厚産,或憚於生育,圖免劬勞,覺見妊娠,用計堕落,傷残性命,戰害彝倫及爲人而落之者,並行檢察,如律治罪。然視爲文具,莫革前非,踵習舊風,愈滋宿弊,玩法敗俗,莫此爲尤,今宜申明前令,嚴加戒飭,係有前項婦人,衆所共知,及其夫不能戒止者,並如律治罪。
夏,四月,初禁奸人倚法擾金銀場。
禁天下係非忌臘婚姻,恩命慶弔等禮,而無故相鲁宴飮者,如律治罪。
初九日,禁把門受奇錢。
二十一日,定投納諸額,承司度支官庫不得如刁磴令。
二十九日,定後葬不得遮障前葬令。先是安邦等處清刑憲察使司副使嚴光奏曰:「官員与百姓未有分別,是以愚冥細民,見有官者,以爲地道所致,乘有死亡,競葬前後左右,逼犯墳塋,見侵子孫,每以事由,投吿有司,則例未分別,難於辨正,合無照職品之尊卑,定墓地之廣狭。」至是禮部尙書郭廷寶議云:「天下官員百姓墓地,間有公私田土不同,以致私田作彼墓地,廣狹分數當随地勢向背之宜,後葬者不得挾以私田土之故,而逼犯遮障前葬者,敢有故違,許前葬子孫親屬吿所在官司,斥後葬移避,幷追謝錢如律。」上從之。
頒降賞功令。
禁府衞司等衙門,恃權挾責,凌罵首領及圖恩挾簪,妄行保汰者。
是月,定祈雨供應社人例,凡奉禱雨官往神佛在某處,許湊附近社人,本處社人用焚香椀,供應差官養僧士,毎日十人,輪流更代,得便耕種。
十三日,定官書領降憲司檢刷令。時禮部尙書兼左春坊左中允郭廷寶奏:「前遞年官書領降在外各府,如四書,五經,登科録,會試録,玉堂文範,文獻通考,文選綱目及諸醫書之類,間有貪冒府官,擅自固執,以爲己私,不曾交付學官醫官,殊甚非理。爲此陳奏,各處憲司檢刷該內各府前項諸書,而本府官擅自固執,學書不與交付學官,醫書不與交付醫官者,具實糾奏,送刑部治罪。」上從之,故有是令。
五月二十六日,勅旨,內外管軍民等中,間有廉潔者,亦有貪冗者,倘無旌別,何以勸懲。內則五府都督,外則都承憲三司堂上官,各官從公保擧,該內外衞府縣州官廉潔者及貪冗者,各宜詳開實跡期送。勅旨,三箇月以裡,具本題文,送御史臺覆審施行區處,以示勸懲之方,以舒軍民之力。
二十七日,吏部尙書阮伯驥奏,官員綠事刑部勘問,有干犯罪治,即如欽奉追前勅命,勘合交還吏部奏納。
六月十六日,定三舎生除用令。御史臺副都御史郭有嚴等奏:「臣等竊見國子監三舎生,例准逐年會試中場者,中三場充上舎生,中二場充中舎生,中I場充下舎生。每舎一百名,幷給季錢,三舎生每人九陌。及除用時,吏部及國子監官保擧選除。如三舎生數,一體並同,殊無差別,合無三舎生季錢,下舎生宣減,上舎生宣增一陌爲一貫,中舎生如前九陌,下舎生減一陌爲八陌。至除用時,吏部及國子監官照缺保擧,上舎生三分,中舎生二分,下舎生一分。如此則三舎生中場多少,優劣前後等級適宜,而天下人才咸知激勸。」上從之。
秋,八月初四日,定築田界蓄水令。勅旨各處承憲二司府縣州等官:「繼今某處該內有破决防隨,秋田淹聲,勢可蓄水以作夏田,承憲二司責令府縣州河隄勸農等官,合於潦水稍退之時,預爲小民救飢之計,相視地勢,随其便宜,督責鄕民,培築田界,要令蓄水以作夏田,不可遐棄職司,視常民瘼,坐視無策,以致阻飢者。」
十五日,立我朝自太宗大寶三年壬戌科以來進士題名等碑幷記。上以太宗大寶三年以來進士諸科,立石題名,猶爲闕典,命禮部尙書郭廷寶詳具自太宗大寶三年壬戌科,仁宗太和六年戊辰科,光順四年癸未科,七年丙戌科,十年己丑科,洪德三年壬辰科,六年乙未科,九年戊戌科,十二年辛丑科至本年甲辰科進士名次,勒于堅珉。郭廷寳因請改狀元,榜眼,探花爲進士及第,正榜爲進士出身,附榜爲同進士出身,以合今制。上可其奏,命冬官起工鑿石,詞臣翰林院承旨東閣大學士申仁忠,翰林院侍讀兼東閣學士杜潤,翰林院侍讀東閣校書陶擧,覃文禮,吳綸,翰林院侍書兼秀林局司阮敦厚,翰林院侍書兼崇文館秀林局司訓梁世榮,東閣校書黎俊彦,翰林院侍讀兼秀林局司訓阮冲惑等分撰記文,中書監正字阮練,蔡叔廉,典書潘裏等奉動書,金光門待詔蘇碍奉勒按杜潤記云:「帝王政治之大,莫急於人材,國家制度之詳,必待夫後聖,蓋爲治而不本於人材,制作而不資於後聖,皆苟焉耳,烏足致治效風之隆,文物典章之備哉。粵自太祖順天紀年,首飭學政,太宗大寳三祀,肇闡儒科,仁宗選賢任能,恪遵成憲,至於樹〈一作附〉。太學碑,闕典未修,備物盡文,時若有待。今聖天啟中輿,躬任斯道,隆儒一事,尤所惓惓,况乎列聖涵養之深,加以十年振作之力,向也六年一大比,今則酌從周制,定以三年矣。向也取士,率不過二三十名,今廣靈實才,不患數倍矣。以至崇獎作興德意之厚,恩榮次第節目之詳,渾然粲然,度越古今,所以堅珉有刻,記實有文,置在賢關,用勸多士,皇王制作,猗歟休哉。然則黎朝文明之詳,科目之政,肇於順天,始於大寶,行於太和,而特盛於洪德也。向非聖上盡君師之責,親制作之權,安能成光志之未成,備前聖之未備耶。」
九月初五日,勅旨,訓導間有同治一經,而生徒之習別經不便講訓者,勒吏部勘實,都行改調,選治別經者,相換銓除。
勅旨軍色窮無所出差輕務令。
二十九日,勅旨,凡寫造囑書文契,一體用陸路中紙,若一切文字,用官樣中紙。從細江縣知縣鄧見素之奏也。
冬十月十一日,勅旨,開國功臣子孫,係順天年間功臣已受官職,或無賜字姓。而曾預開創功臣,亦預順天年間有功,己眷三品,其子孫猶在軍伍者,許本人投吿本處承憲二司,備證兵部靈,身材堪用者充錦衣衞俊士''若劣弱不堪,許復其身。從太傅靖國公黎念之請也。
定投納檢收金銀錫鉛等税例。
定構作親王公主府例。
定構作行殿,其殿五間二厦,厨房一連三間,觀耕臺|區在中,高五尺,濶四十尺,作先農壇一區,高七尺,濶三十六尺,座處四圍土墻幷行馬門,皆在清潭縣紅梅社。
作文廟大產,井東西藤,更震,書扳祭器庫,明倫堂,東西講堂,東西碑室,三舎生學房及諸門四圍繚墻。
十二月,勅旨,繼今內外各衙門官見缺,奉令保選,某人常知某人果有才識廉能,除授某職,科臺等官公同編紀,置簿詳明,後或鄙猥貪冗不堪,居官無狀,査照某官員妄保非人,糾擧送問。
以黎廷彦爲西軍都督府左都督清湘伯兼宗人符左宗人正。
以黎繫爲尉馬都尉雲陽伯,黎權爲中軍都督府左都督徑湯伯。
乙巳,洪德十六年(明成化二十一年)[1485年]
春,正月十一日,定天下各府縣州等官進人丁田租及源頭諸税,敢有怠慢,不勤徵收,以致拖欠,追錢賞如令。令謂以十分爲率,追於本人七分,追該官長三分。若饑寒困苦,村長端供共保,如前令施行。
二月十二日,勅旨,內外各衙門奏題等本,本官書名,不得使書寫吏代書。
三月,太傅靖國公黎念卒。
夏,四月初十日,定廣南納税令。先是廣南無船,遞年軍民扛税物常被損失,繼今每至納税期,許廣南承司移關順化都承憲三司交付税物,差人轉遞上納。
閏四月二十九日,定進朝從小僮令,其令大臣文武百官,繼今進朝,至大興門外下轎馬,若公侯伯駙馬,随從小僮二人,一品一人,入至玩蟾橋外卽止,違者守門官取遏,糾舉送問。
秋,七月十三日,勅旨禮部備榜。一、五府各衞听官朝退之時,各回本衙門商議公務,不得如前於鑾駕庫內廉外,會坐商議。一、百官進朝及猶在朝堂時,各衙門吏随行本官至東長安及南薰等門外,不得如前混入朱雀等門。若吏部六科,尙寳寺,度支,通政使司井護衞等衙門吏,並不之禁。一、朝退時,五府六部,東閣御史臺,六寺史官等,衙門吏將簿本檢看。入六科査門籍牒,並不之禁。
二十六日,定以赦前應赦事相吿發者罪,從提刑監察御史阮資輔之奏也。
二十七日,嚴考試免選令,勅旨各處承憲ニ司官:「前年考試免選,多有懐挾代試中者,殆萬餘人,甚於冗濫。繼今各處考試前項,要得識字能文者,至覆竅試時,尙有曳白不成文者,許提調監試巡綽等官封卷擧奏,自一人至四五人以上,承憲官以貶罷論,本人以徒軍丁罪罪之。」
八月初三日,定百官朝儀。其儀繼今當朝日,鼓初發,護衞以次進入丹墀。二發,百官以次進入丹墀,不得搪挾爭先,混淆攙越。若鼓已三發之後,而百官猶在朱雀門外,幷鐘已過五十之後,而猶在端門左右者,該守門官一體遏截,錦衣舍人司糾擧送治。
九月,定識字借寫狀非敎唆令。
冬,十月十四日,正嫡次子令。上諭:「大小官員百姓等凡預子孫奉承祀事,不問年甲之長幼,不拘官秩之崇卑,宜守經常,委之嫡子,嬌子先死,卽以長孫,或無長孫,方用次子,嫡妻又無衆子,方擇次子之賢。若長子長孫方有嬰疾及不肯之行,不宜奉承,卽當經吿所司,擇別子孫承祀,以示爲人父者,不可溺愛,而陥敗家之禍,爲人子者,不可昧義,而長傷化之風。」
十一月,除税使鋪正等職令。勅旨:「繼今各税務使見缺,吏部取有出身各衙門吏,經選不取者銓除,以便修寫稽考諸税簿牒。若驛承鋪正等税使,取得馘旗軍選不取者銓除如前例。」從吏科都給事中黃邵之言也。
十四日,申明豪横令。中軍都督府左都督涇陽伯黎權奏言:「係豪右有所挾持,犯毆傷人,奪人田土財物,耕破墳墓,損侵於人,自三遭以上,顯是豪横,赦所不原,定以豪横罪罪之。若前項犯事止一二遭,及相爭訟田土毆闘之類,如律議罪。」
二十一日,銓選方面官及監守客使。勅旨:「四承司憲察方面官,責任旣#,事權亦重,銓選之際,宜得其人。如有缺員,參議用六品以上,有器識資望,任滿西考以上,憲察用科臺,國子監,六寺等衙門官,有廉明歷練,應滿四考,衆所推獎者,如例選除。敢有徇情妄選品卑任淺之人,以致衆論弗諧,民務生弊者,吏科送問治罪。」
定諸藩使臣朝貢京國令。如占城,老撾,暹羅,爬哇,剌加等國使臣及鎭憲頭目至會同館,錦衣衞差壮士五城兵馬郞將司旗軍等,,各宜如法監守,嚴謹關防,以至道塗往來,入朝進見之際,亦宜先後引行,駆斥諸小內人丼公私奴婢,並不得接近訪問,交通言語,以至透漏事情,引誘生弊。該監官不能如法嚴防,徇私容縱,錦衣衛舎人,司旗牌壯士具實奏聞,拿來治罪。
二十六日,定敦禮義課農桑令。上論天下各處承憲府縣州官等:「禮義所以淑民心,農桑所以足衣食,二者政之急務,牧守之攸司也。眹自御極以來,凡化民成俗之方,興便除害之政,莫不形諸訓諭,責之専行,然民財未至羨餘,民俗未臻丕變,豈非爾輩以簿書爲急,而視敎令爲虛文,以期會爲先,而置民風於度外以致然歟。繼今爾輩盡革前弊,凡朝廷之勅令,一意奉行,百姓之飢寒,多方經理,而府縣州官者,每年以時,相視原隰,勸課農桑,地有遺利則随方而興作之,人有遺力則随事而勸相之,使民有餘財,而無凍餒逬亡之弊。或歳時巡行之際,所致村巷民居,必歷擧前代勅諭之文,古今禮樂之訓,丁寧曉吿,俾彼從善改過,或有傷化敗俗之事,必致意戒懲。忠信孝悌之人,必用心嘉獎民皆歸厚而革澆薄奸詭之風。孰能遵承見效,二司類以名聞定賞,倘或尋常職事,罷職充軍。」
十二月,令各處江官,如遇進表日,許在衙門行禮,停就都司。
以黎端之爲兵部尙書,黎公讓爲禮部尙書,郭廷寶爲刑部尙書,鄧見素爲監察御史,黎志爲南軍都督府左都督平淳伯,黎廣志爲禮部左侍郞兼翰林院掌院事。
是年殺陳封帝論尙書阪如堵等曰:「陳封少時爲厲德侯舊臣,至陳封爲仁宗經筵時,愛戴厲德,甚輕囊。今封爲我臣,常蓄不臣之心,謂我建立明國官號,而匿國朝通制。不臣之心顯矣。封已反,誰束我手,不可殺封,封國叛臣,孰爲封螳鄉攘臂稱首,使吾知之。」又論如堵等曰:「吾見陳封頑薄,前後誥論可也。如二賜封詩,吾過之大也,噬臍將可及乎。我觀漢之孝景,唐之太宗,史稱七制三宗,亦有晁錯祖尙之悔,吾不及二君之英,安得不多有侮吝乎?」
丙午,洪德十七年(明成化二十二年)[1486年]
春,正月十二日,勅旨:「繼今監察御史差幹瘴地如安邦,興化,諒山,太原,廣南等處,卽差靈監察御史,若該道差已盡員,許通該倂塁期,若該道御史震御史差已盡員,始相輪差別道御史。」
十五日,勅旨:「各衞司儒指揮各員,吏部同本衞官公同閱選,內外各衙門見任文職有會試中場,身材頗有壯健,銓除各衙門司宿直應務。」
十六日,差官檢驗軍需物件。
二十五日定築立公私田土界碼。其法,農隙時府縣官卽照如田土簿及奉給田土四至界近拘集老大社村長,公同指引官田及世業田土,築界竭以爲一定永遠之法。
二月初三日,定題奉本例署字體式。
二十九日,勅旨:「繼今通政使司,接受內外各衙門官員奏本,間有寫字遺漏差謬,卽檢奏送刑部,罰錢如令,若軍色民停罰錢。」
三月,選强壯充軍。
十四日,頒洪德軍務凡二十七條。按洪德六年三月日頒降,一、文武官一品二品衆子及三品長子,公侯伯衆,讓字,充錦衣衞俊士,若籠霉中,充崇文館儒生。三品衆子及文武從官四六七八品子不能讀書,充羽林衞軍,能讀書考中,充秀林局儒生,有吏才考中,充內外各衙門吏,九品二子如八品子,餘如百姓子,七品以下孫,選充軍如百姓例。一、親父子兄弟三丁以上同居,社籍饒一丁選充,若在別縣社不饒已有本処承宣司准照,便卽並饒免充軍。
夏,四月初六日,清華等處憲察使司憲察使阮神奏言:「係各府縣官不勤押作堤路木捍,不得陞級。」
十三日,勒旨,各衞勢家奴婢,開姓名送雲府檢刷,從奉天府少尹阮必勃之言也。
二十一日,定農隙時興作。建昌府舒池縣知縣陳汝爲奏言:「天下各處田野,高下不同,農隙秋夏有異,秋田則二三月播種,夏田則十一,十二月耕種,是夏田之急於冬尾也。今有司倘遇役作,不審田便宜,一槩以冬尾爲農隙,是獨便於秋務之民,而夏田之民有妨。伏乞繼今培築等務,二司査勘某處秋田,冬尾興功,夏田春月起作,以爲民事便宜。」從之。
二十四日,勅旨,公田每六年從新檢度,均給如前。
申明檢察逃亡令。
五月初一日,禁揀錢。勅旨:「泉貨之用,貴於上下流通,府庫之儲,貴於長久無弊。繼今內外各衙門追徵公私賍罰及度支撿收各項錢,應入官庫儲積者,並宜選取眞銅錢,雖輪郭少缺,係是眞銅,積久無弊者,亦宜選取。若甚代俸及百姓賣買使用錢,凡眞銅穿縛猶著者,一体收用,不得拒斥苛揀。」
二十二日,禁外任官吏娶部內婦女。
二十六日,開廣獄房,添補守獄應差。
定朝冠,繼今文武百官進朝,戴烏紗帽,兩趨宜|霧灭向前,不得任震平或仄。
六月十一日,申明越奏吿令,繼今凡公私等事,未經州縣府承憲臺霱門,及已經吿而勘理未完者,並不得越奏越吿。
十二日,禁過回藩鎭籍令。如清華,乂安,順化,安邦,太原,宣光,諒山等處承宣,清華不得改入乂安,該山不得著入太原。
十八日,令各府縣社,有海岸荒閑田,而少田人,情願培築開墾納税,府縣勘實給撥。
秋,七月初一,海陽道監察御史陶如理奏言,應試士人遇上番宜納錢,從之。
初洪德十二年秋以前,官員雖未中鄕試,亦許入會試。至是勅旨,官員有能習科舉,業願入應試者在京就奉天府,在外就所在承宣司入試,先經府縣覆觀實,如百姓鄕試例,然後許入會試場,從翰林院侍書兼崇文館秀林局司訓梁世榮之奏也。
九月初四日,置諒山承宣炎山、嶧山、峯山、弄山巡檢使。
初六日,勅旨:「係考試免選及官員男孫軍色書算等項,本社社長就禮部端保認面,至日太早,開單入寶慶門內,指引方許入場。」從禮部左侍郞兼金光門待詔武有之奏也。
冬,十月初三日,申明奏章體式。
初五日,禁勢家子孫奴僕等人無故走馬街衢。
二十六日,遺禮部尙書黎能讓,范福昭,郭璨等往歳貢于明。
二十九日,禁盗氽珠。
試官員男孫屬文書算。
冬十一月,定出入班行,文武百官係朝班揷定之後,或奏事辭見而退,或有故事畢而出,各宜循班磬折,不得橫去徑行。
是年以黎端之爲戸部尙書佐國侯,阮如堵爲吏部尙書兼國子監祭酒,黎永爲北軍都督府左都督棠溪侯,阮館爲中軍都督府右都督茂敬子,黎旋爲駙馬鄱尉紫嚴伯,阮滋至爲海陽等處清刑憲察使司憲察使。
丁未,洪德十八年(明成化二十三年)[1487年]
春,二月,禁僭越稱呼。
三月,會試天下士人,取范珍等六十人。
夏,四月初七日,上親臨策問以治道,覽卷畢,又宣召優等進士入日光門,親賜鑒別,以陳崇穎爲第一,阮德訓,申景雲次之,並賜進士及第,武耿等三十名進土出身范珍等二十七名同進士出身。
二十八日,申明名呼令,如親王卑下者稱呼屋下,嗣親王曰府下,公侯伯二品稱呼曰閣下,二品三品曰門下,四五六品曰大人,七八九品曰官長之類。敢有如前僭越,呼者受者笞五十,罰錢十貫。
定保選總兵官。上曰:「總兵之官,一方重寄,不可委任非人,科臺等官宜保選各衙門衞官,膽略學識資望材幹廉勤者銓除,敢有徇私,妄保猥劣貪儒者治罪。」
五月四日上御敬天殿,臚傳唱進士陳崇顔等名,百官朝服稱賀,禮部捧黃榜于東華門外。
六月二十六日,勅南軍都督府左都督涇陽侯黎權同五府,六部,御史臺,六寺等衙門,南軍都督府平淳伯黎志等撰用明令一百四十五條。
一內外衙門各員,繼今如有相賀相送障子,宜用中紙,不得裱褶。
秋,七月初九曰,警:「官員非犯罪左遷者,許滿考遷陸,一如各處夏例,耄課稱職,止陞本處承司,不得轉調近地。有貪冗者,如前令罷充廣南軍。」
八月十五日,立洪德十八年丁未科進士題名碑。
十八日,禁內外官員無故不得到錦衣,效力,神武,殿前等衞司直廬。
二十二日,明憲宗崩。
九月初六日,明皇太子祐樘卽位,改明年爲弘治元年,是爲孝宗。
冬,十一月,大赦,凡五十四條。
定朝臣議事次序,詔朝堂議事,有中官傳奉聖旨問,則先六科御史臺爲一次,六部六寺爲一次,公侯伯五府都督爲一次,隨項議論,務要詳明,不得模棱雷同,緘黙躱避,違者糾儀,監察御史糾擧送問,若當日糾儀,不預議論。
戊申,洪德十九年(明孝宗弘治元年)[1488年]
春,正月,扈從藍京賞一資。
閏正月初三曰,陶擧林院侍讀東閣學士脩愼少尹,以陶擧任內繁衙門滿三考,稱職無過犯故陞之。
夏,五月初九日,詔自今各衙門官員,有得病奏乞療治,則曰治病或療治,不得如前暫用養字,從東閣大學士申仁忠之奏也。
十五日戊寅,壬子時,第二皇孫濬生。後爲威穆帝也。
十九日,定陪拜禮節,詔文武百官,凡有事陪拜禮畢,侍班如儀,得令則趨出,不可徐行翔揚,亦不可疾走攙趨。
大旱。
秋,七月二十五日,詔內外各衙門,勘理諸訟,係有把名證借,勾來査問,卽勘官詳問明白,小訟期五箇曰,大訟期十箇曰,以紙取供言完畢,不得淹滯逾期。
八月壬辰,朔,第三皇孫?生。後爲粛宗。?音純,□假名(氵辜),亦音□。
十六日,定接明國使衣服,公侯伯駙馬文武百官,預制靑色竚絲紗羅領衣,長去地一寸,袖寛一尺二寸,若議官用製衣,長去地九寸,袖小依舊樣,並用補子穿靴,務要鮮明,不得用舊醜,候接明國使。
汰內外各衙門吏,老劣不勤,致職還民差賦。
九月,詔自今府縣官審置社長,係兄弟叔伯之子,幷親伯姪舅甥,止許一人爲社長,不得並置,以革黨比雷同之弊。
冬,十月初三日,命禮部諭廣南參政范播宗曰:「廣南承政司軍民生男十五歳以上,俊秀好學,至鄕試日,其本處承憲二司公同選取,具本充本府生徒,使之教誨,以知禮義。」
九日,定進朝儀新樣衣服,其製衣長去地二寸,袖寛一尺三寸。
二十日,詔自今凡士人已曾讀書能屬文,有學檢,試中免選者,饒賦差半分,以廣朝廷養育人才之意。
十一月二十日,明遣正使翰林院侍講劉戠,副使刑科給事中呂獻來吿卽立,並賜綵幣。
二十三日,行開讀明國詔書於敬天殿。
置雷關,螺關,閬關巡檢使。
十二月十一日,遺使如明,覃文禮,王克述,范勉麟賀卽位,黃伯陽奏占城地方幷綏阜地方,宋福林進香,黃德良謝賜綵幣。
十三日,命禮部出敬君榜,公侯伯鮒馬文武百官,繼今凡有捧制誥勅命,幷御寶勅旨,係本重器者,並兩手橫捧,高與頭上平,捧奏本奏帖等紙者,並捧高與面平。
頒降考課例。一、考課之法,三年初考,六年再考,九年通考,方行黜陟。一、親並開國功臣子孫,及文武臣前已得官,後有軍功,在任滿考稱職,例陞一,二品者,吏部具本請旨,得旨許陞如例。若百姓子白身任官,或以白身以戰功得官,在任滿考稱職,例得陞級,止許三品,不得一,二品。一、九年之內,旣以別功陞級,通考稱職,應陞至二品以上,吏部具奏取旨,三品以下,如例施行。各衙門任滿三考,備將任內行過事蹟,無有過犯等由,備呈該長官從公考覆。以見任爲始,試官滿三年受實職,准爲初考,任內有過犯,不應考課,及非軍功特陞者,自過犯幷特陞之後,再定爲初考,備將稱職,平常,不稱職,逐項定爲考課。又詳開行過事漬,無有過犯等由,備呈該知衙門翦考,送吏部收照,俟滿九年通考,該官付將前後任內每考行過事蹟,考定詞語,隨其官職輕重,或奏送,或留送,吏部參照前後繁簡各考,如例具奏施行。某衙門詐妄擅著公能,隱匿罪犯,該官不能檢顯,欺蔽相容,吏部詳査檢送問,若有奇材異能,特旨陞除,不拘此例。
定官吏遷陞代交令。
己酉,洪德二十年(明弘治二年)[1489年]
春,正月,定保擧刑部司官例。勅旨:「刑獄之事,所係匪輕,鞠勘之官,當愼其選。自今刑部郞中員外有缺幾員,吏部具本,內則六部御史臺,堂上官六寺卿,外則承憲二司等官,公同保擧所知,及該各衙門官曾歷ニ考以上,廉潔練達,諳曉刑名者。六部一本,本處承憲二司處一本,開一保擧者姓名,明白具本,得旨送吏部銓除。敢有容私徇貨,保擧非人,六科監察御史體察得實糾彈,如律治罪。」
定十三道監察御史分司視事該知衙門。上諭御史臺十三道監察御史曰:「各恭爾事,盤庚所以敎在位,愼乃攸司,成王所以迪厥官,盖人臣事君,各司其職,决獄問廷尉,錢穀問內史,責有攸歸。矧風憲之司,糾察是職,必分屬該知之素定,則綱維整而有條。繼今爾等凡在內官各衙門,告臟不法員人,及一切公務利害,從該知所按問施行。若在外三司,居理百姓,或發官吏奸汚,或訴獄訟寃抑,一應私事係在府縣州者,從分司該道准里施行。」
十三日,改著會期上班下班,丼期班序,爲大集期上番下番。
夏,五月,大旱。
大赦,詔書凡四十九條。
禁官員聚徒耽酒色。
六月二十五日,定進朝斂手格,詔公侯伯駙馬文武百官,繼今凡進朝著衣冠,斂手在圓領下,若護衞著衣,斂手在胷下。
秋,七月,差指揮校尉公同承宣司疏决潦水。
定發軍需九十二條。
九月初九日,禁戢頑民怨相吿訴輿訟事。
冬,十月十九日,遣陪臣阮克恭,裴昌澤,阮漢廷等往歳貢于明。
以劉與孝爲翰林院侍講,參掌翰林院事。
庚戌,洪德二十一年(明弘治三年)[1490年]
春,正月,大集軍點目足放回,代番留守。
定土官欠朝賀禮例。近者一年二朝賀,遠者一年一朝賀,如正旦不及許聖節,欠一遭罷職,二遭拿來治罪。
二月,遣翰林院科臺錦衣衞校尉往各府縣發官粟與貧民貸食,以荊門各府縣耕種不得,民多飢死故也。
定遷官交代廨宇令。自今各衙門遷陞守制病故之類,所居廨宇等物交付官吏,差人守看,待到任官應用。
定降服令。詔公侯伯駙馬文武百官,白今朝廷如有祈祭國忌禮,宜降服,不得擅去花樣,或有祈謝者檢問。
勅旨,各衞司儒指揮宿直應務滿考以上,果能奉公幹事無過犯,該衞長官勘實,具本吏部照欠改除文職。未有滿考,老劣護衞不堪,卽揀汰猶可用者改除。敢有奔競,如律治罪,以杜士風僥倖。
三月,會試天下擧人,取阮敲等五十四人。敲東岸扶鞍人,廷試同進士出身。
夏,四月初五日,定天下版圖,,宣十三處,府五十二,縣一百七十八,州五十,鄕二十,坊三十六,社六千八百五十一,村三百二十ニ,庄六百三十七,册四十,崗四十源三十,場三十,其清華,乂安,順化,安邦,宣光,興化各置都司幷守禦。
十九日,大赦四十五條,以ぞ歳米貴,錢一陌米得二升故也。
殿試,上親策,命兵部尙書定功伯鄭公旦,刑部尙書黎能讓提調,御史臺副都御史郭有嚴監試,東閣大學士申仁忠,吏部尙書阮伯驥等讀卷。上覽次其高下,賜武睿,吳煥,劉舒彥三名進士及第,黎俊懲等十九名進士出身,黎廷适等三十二名同進士出身。
五月十四日,兵部尙書定功伯鄭公旦議錦衣衞侍衞司,著見籍在壯士更番舎人之下。
十八日,上御敬天殿,臚傳唱進士武睿等名,百官朝服稱賀,禮部捧黃榜,掲于東華門外。十九日,賜冠帶衣服,二十日賜宴。
定拆社令。某社備五百戸,而其餘戸又得I百戸以上,將成I小社,應投吿類奏,拆爲別社,以增廣版圖。
秋,七月,定百官進朝例。
八月十五日,立洪德二十I年庚戌科進士題名碑。
二十六日,定百官入朝進止例。
九月,新置諒山承宣十三關,如炎山,峯山,樓山三山是也。
冬,十月,置神武右衞,考試軍色民人書算,補各衙門吏,其試法暗寫一場,書算一場。
十一月廣築鳳城,因李陳之制也。帝懲仁宗遇害,發卒築之,而九較交場之外,延廣八里,凡八月而後成,乃造名寶殿,又立上林苑,中有鹿獸。
置錦衣,金吾二衞,錦衣衞勇士自力士司至旗牌司凡二十司,副軍並無隊伍,止有一班至八班,金吾衞武士自力士司至神臂司,與中前左右後共爲一百司。又置神武殿前等司,置中東西南北五府軍,又作軍政,軍戒。
辛亥,洪德二十二年(明弘治四年)[1491年]
春,二月,扈從西京賞一資,選强壯充軍,汰老。
夏,五月,定過回別籍令。應得過回別籍,而貫猶在舊社,至寫籍時,府縣官社長及首領官吏比考,要使相同。
秋,八月十八,二十九日,夜兼日並大雨不止,頹牆,敬天殿水溢二尺二寸,若靑威等縣,平田水溢四尺。
二十九日,差錦衣,金吾二衞指揮校尉百戸往近處承宣,疏决壅塞水害禾穀。上諭宰臣五府,六部,六寺,六科,御史臺等官曰:「政治闕失,天示災變,眹之過擧,所以召之,百姓何辜哉。今朕信不洽于民,誠未格乎天,以致然歟。朕不知卿等於家居之日,以國事惓惓在念,未嘗少懈,以匡不逮歟。將逍遙養性,謀利徇私,旅進旅退,以固權位歟。文臣寡於忠義,多於狡猾,賣直釣名,似忠似信,若陳封,陶雋之徒,何以移哉。昔我太宗皇帝,君臣一心,明良喜起,和気致祥,義何乏哉。太和,延寧,政治周旋帷幄之中,燮理操持威福之柄,椓伐國勢者,克復夢荀之従,雕墻殘民者,杜祕,杜丈之黨,以致變起蕭墻,禍生枕席,祕,丈子孫,盡歸一網。唐太宗</a>曰:『君旣失國,臣豈能獨全。』亶其然乎。自今而後,或尙狃舊汚,旅進旅退,圖欲固權位,朕爲卿顯戮之,或向化革非,忠信自篤,而竭力盡智,朕亦爲卿上賞之,卿其勗之哉。」
冬,十月,禾穀大熟。
十八日,置神武後衞。
帝於大興門之外,命工建名亭,以爲懸治法之所。旣成,賜名曰廣文亭。是亭也,在龍城之中,鳳樓之前,銀溝回旋其左右。
十一月,令提刑監察御史檢察刑部官吏,有怠惰奸貪,繁緩罪囚,具本奉聞,如律台罪。
以阮冲愨爲翰林院侍讀,掌翰林院事兼禮部左侍郎。
壬子,洪德二十三年(明弘治五年)[1492年]
春,三月,申明各例一百三十條。
夏,四月,命翰林科臺等官往十二承宣審瓛獄,以楊直源爲海陽承宣憲察使司憲察使,直源事忤旨,尋下遷,還翰林院校理。出家譜。先是,上好文詞,御舟至藍山,追想聖祖基業詩,直源奉賡,結句詩云:「藍山咫尺天南望,萬古巍巍創業功。」御批云:「此句有長遠気象。」
六月,勅旨,功臣子孫受散官。開國時預従義旅,已受正督同督等号,緣擊吳賊陣亡,未得職品者,幷有姓名隴崖功臣簿,如黎棹之類,生時官未一二品者,今猶有子孫,許投吿吏部査實類奏,授一品散官。
冬十月鄕試天下士人命翰林官作海陽,山南,三江,京北四承宣司考官,每司四員,翰林作鄕試考官自此始。
十一月六日,遣陪臣黎兪,裴崇道,阮彥克,鄭葵等往歳貢于明,幷孔愚往奏探民人逾越地方,交通販賣等事。
十二月二十四日明差正使刑部郞中沈奉,副使行人司行人董振來吿立皇太子,幷賜綵幣。
大飢,民有食禹餘粮。
置各武庫火器庫,廣田於其中,種石竹於其邊。置錢庫於海池中,中有上林寺,寺置太原都司,太原馴象衞,幷置守禦總知司平狄衞。
以黎景徽爲戸部尙書。
癸丑,洪德二十四年(明弘治六年)[1493年]
春,正月八日,遣使如明,陪臣阮弘碩,黎嵩賀立皇太子,行人范賛謝賜綵帛。
三月,會試天下擧人,取武暘等四十八人。
十六日,定文武朝班。一、朝班文武品同者,舊官及年長者在右,新官及年少者次之。一、文武官相該知者,品卑而職高者,如三品都督立在二品班,七八品郞中立在六品班,若品高而職卑者,如ニ品衞官立在三品班,四五品員外郞立在六品班,餘以類推。一、御史臺,東閣官,翰林院,監察御史等官,朝班並如前例,品卑而職重者,如七八品六科官立在六品班之右。一、文武朝謁,官品雖高而職卑者,照本職班立本班之右,若戸所該者立在本品班朝謁之末。一、文武官拜見,拜辭,拜謝等禮,照如常朝班次,若護衞三品四品,照依如本品,司所官品雖高,序立在衙門官班下。
夏,四月二十一日,上臨軒親策,命兵部尙書定功伯鄭公旦,御史臺都御史郭有嚴提調,御史臺副都御史覃文禮監試,翰林院承旨東閣大學士兼國子監祭酒申仁忠,吏部尙書阮伯驥,翰林院侍讀東閣大学</a>士杜潤,東閣學士黎廣志,翰林院侍書掌翰林院事兼崇文館秀林局司訓梁世榮,東閣校書吳綸讀卷。上覽第其高下,賜武暘,吳忱,黎熊三名進士及第,賴德輶等二十三名進士出身,阮廣懋等二十二名同進士出身。
五月初八日,上親御正殿,臚傳唱進士武暘等名,禮部引捧黃榜掲於東華門外。二十七日,賜冠帶衣服。二十八日賜宴。
秋,八月十九日,立癸丑科進士題名碑。
冬,十一月初四日,以杜絪爲翰林院校理。
甲寅,洪德二十五年(明弘治七年)[1494年]
夏四月,詔華文學生,間有年深曾經差幹或從征有功者,如各衙門出身吏例,吏部銓除。
秋,八月初七日,命翰林科臺等官往十二承宣識獄。
以吳煥爲東閣校書。
乙卯,洪德二十六年(明弘治八年)[1495年]
秋,八月十八日,詔係官員得病三箇月,不得考課。
冬,十一月,遺使如明。工部右侍郞黎漢廷,翰林院侍書武暘等歳貢,東閣校書黎俊彦,監察御史阮敲奏驛路。
作御製瓊苑九歌,上以进寅二載,百榖豐登,協于歌詠,以紀其瑞,併君道臣節,君明臣頁遙想英賢奇器,幷書草戯成文,因號壤苑九歌詩集。命東閣大學士申仁忠,杜潤,東閣校書吳綸,吳煥,翰林院侍讀掌院事阮冲愨,翰林院侍讀參掌院事劉興孝,翰林院侍書阮光强阮德副,武暘,吳忧,翰林院侍制吳文景,范智謙,劉舒彥,翰林院校理阮仁被,阮孫蔑,吳權,阮寳珪,裴溥,楊直源,周院,辦林院檢討范謹直,阮益遜,杜純恕,范柔惠,劉暉,譚愼徽,范道富等奉和賡其韵。按九歌詩集始作於此年。
帝又作古今百詠詩,翰林院侍讀掌院事阮冲愨丼參掌劉輿孝步韻,東閣大學士申仁忠,學士陶擧奉評。
丙辰,洪德二十七年(明弘治九年)[1496年]
春,二月初四日,御舟發自東京,祗謁陵寢。十一日,奏吿。十二日,建濟渡津梁于光德門外。
帝作春雲詩集。
十四日,天不雨,帝禱,手寫所撰詩集四張,命阮敦張于神祠之壁。是日初更,天降細雨,五更大雨傍佗。帝題弘佑廟詩云:「極靈英氣震遙天,威力嚴提造化權,扣問山靈能潤物,通爲甘雨作豐年。」
帝至藍京,追思黎志父念,祖林,黎永父壽域,祖恢勳業,寫詩賜之,幷賜黎志白金三十兩,黎永白金二十五雨,以爲歡燕親眷之資。二十四日,發還。
閏二月五日,賜文武臣僚宴於翠靄洲,時御舟發自梁江,駐翠露,文武臣僚拜賀,故宴之。
先是,二月,皇太后上陵而歸,偶嬰苦痢,至閏月二十六日亥時,崩于承華殿正寢,壽七十六。初皇太后未崩,冬時,帝與皇太子日夜視疾,弗離左右,賜藥飮食,必先自嘗,內吿祖先,外篤祈懇,靡神不擧,屬纊之際,亦自呼號,太后猶爲一頃開口欲言而辨也。衣衾含飯,一一親臨自製以慟之。
帝作古今宮詞詩幷自序,命東閣大學士申亡忠,校書吳綸奉評。
會試天下擧人,取阮文訓等四十三人。
三月十九日丁酉,上親試于敬天殿丹墀,詢以治道,命兵部尙書定功伯鄭公旦,御史臺都御史郭有嚴提調,戸部左侍郞阮弘碩,御史臺副都御史覃文禮監試,翰林院承旨東閣大學士兼國子監祭酒申仁忠,翰林院侍讀東閣學士陶擧,翰林院侍講掌翰林院事劉與孝,東閣校書呉綸,吳焕,翰林院侍書兼秀林局司訓陳克念,翰林院侍書呉忱讀卷。
二十六日,進諸士人入金鑾殿庭,上親訾其容貌,定取三十人。
二十七日,帝御正殿,唱名賜嚴瑗,阮勛,丁鎏三名進士及第,丁(畺力)等八名進士出身,阮道演等十九名同進士出身。
夏,五月八日,詔曰:「憲司係言責,如有欠員,選內進士科,幷各衙門文武,各衞司儒指揮,有會試中場,果能奉公幹事,剛直不畏避權貴,無過犯者,詮除憲察副使。又府縣州官,必統諸牧民首領等職,如監生,儒生,學生,按吏,各衙門吏會試累中場,年深知務勤幹及有軍功等項,初授知縣,知州,縣丞,同知州,首領序班等職,滿三年無過犯,方許得實授。六年無過犯,知縣,知州除員外郞,縣丞,同知州,知簿,典簿序班,除司務主事,推官,都官等職。滿六考無過犯,員外郞同知府始得陞爲知府。」
二十二日,吏部尙書兼國子監祭酒黎潤,阮如堵等奏題本看一本。山南道監察御史阮陽祺奏,各處邊遠州縣吏常與蠻人往追各税,能服水土,諳暁夷情,可以幹濟事務,堪除爲本處州縣吏。從之。
秋,七月,禁呼朝堂爲朝房。
鐘考訓導。自今各處儒學訓導欠員,吏部遵如前例具奏,送國子監及各衙門官,保選儒生幷中場吏,及儒生年三十五歳以上,有學問,行檢無過犯,送禮部考課,四場合格者如例詮除。
八月初二日,令州縣擇置社長,係姑舅兩姨之子,男女同嫁爲婚姻者,並不得置為一社長,若已爲社長,宜擇某人能幹事者留,餘卽奏却還前項。
初四日,太宗皇帝忌辰,是夜大風雨,洪水暴漲,散盡民產。
九月,以陶擧爲翰林院侍講東閣學士,上賜以天南餘暇一部,幷賜和梁江夜興詩一首及賜錢二十五貫。
二十三日,修作牧馬場馬厩例。
冬,十一月十七日,帝弗豫,論行在東閣大學士申仁忠,學士陶擧云:「雲去天中,月懸空際,雲來則月暗,雲去則月明,人孰不見之,其能道得者鮮。吾仰觀天上,情動于中,言形于外。有句云:『素蟾皎皎玉盤清,雲弄寒光暗復明,』凡人豈能道之乎。歐王脩雲『蘆山高名節之篇,杜子美亦不能爲,』唯吾能之,豈云妄想。申仁忠,陶擧詠詩句云:『瓊島夢殘春萬頃,寒江詩落夜三更。』雖李,杜,歐,蘇復生,未必能之,唯吾能之。昔錦瑟詩云:『莊生嘵夢迷蝴蝶,望帝春心託杜鵑,滄海月明珠有淚,藍田日暖玉生煙。』真奇麗請美,可與吾侔,而清莹澄澈,未及吾詩句也。豈吾闘一字之奇以爲ェ,誇一字之巧以爲美,真直說如歐王脩耳,爾說如何。」
勅旨:「內外管甲府,錦衣,金吾,殿前,神武,效力,五府都督,都總兵使等衙門長官,公同揀擇該內將校,或征戰功勞,忠信可任,或ぎ略講貫,,武藝精通,及才識廉能,勤幹明敏者,方許在職。倘或貪墨闥薄罔功,及諂事求容,僥倖無耻者,擧奏爲黜陟,期以十二月上旬擧奏。幷訓練士卒,務在精專,撫恤軍民,要均勞佚,敢有揀擇不實,訓練不勤,以致將校猶多猥冗,士卒猶多迸亡,六科監察錦衣衛舎人體訪糾奏治罪。」
十二月初六日,立洪德二十七年丙辰科進士題名碑。
丁巳,洪德二十八年(明弘治十年)[1497年]
春,正月初五日,令諸税某年徵納,至末年納足,不得如前今年納明年徵。
二十二日,禁衙門吏更番幷外直,舎人非當番,不得托別故擅居本衙門乍作弊。
二十九日辛未,帝疾大漸,乃憑玉几,命皇太子嗣位,帝將崩時,有自述詩云:「五十年華七尺軀,剛腸如鐵却成柔,風吹聰外黃花謝,露量前綠柳癯,碧漢望磨杳杳,黃梁夢醒夜悠悠,蓬萊山上音容斷,氷玉幽魂入夢無。」三十日壬子帝崩於寶光殿,是日神劎,神璽皆失,帝生皇子十有四,長皇太子鏳,次梁王銓,宋王縱,唐王鎬,建王鑌,福王錚,演王鏓,廣王鐰,臨王鏘,應王(钅昭),義王(钅耿),鎭王鋞,肇王鋑,荊王鍵,皇女二十。在時作紫霞殿,寶文殿,金鸞殿,寶光殿,藍山寢殿。初帝卽位,上仁宗之尊號,稱宣慈之徽號。陶表死節,則特加旌表,得寧從逆,則嚴加顯戮。凡政事紛擾者悉釋之,刑法暴虐者悉除之,此所以肇修人紀,而正皇綱也。帝常諭在朝諸臣云:「朕有二失,一曰令施爲違道干譽,二曰素尸在位,擾亂天工,雖內外庶職,難以枚舉,且以其尤者而言,都督黎練木偶土人,安可加以圓冠方屨哉。太師丁列,太傅黎念職璧公,不聞燮理陰陽,經邦靈亦未甞進一君子,退一小人,不幾於羊裘逍遙之誚乎。」 史臣武瓊曰:帝天資高邁,英明果斷,有雄才大畧,緯武經文,而聖學尤勤,手不釋卷,經史篇集,曆數算章,聖神之事,莫不貫精,詩文夐出詞臣之表。與阮直、武永謨,申仁忠,郭廷寳,杜潤,陶擧,覃文禮爲天南餘暇,自號天南洞主,道庵主人。又崇尙霧,振拔英才,取士之科不一而定,三年大比之擧,自帝始之其得人之盛辰古有光,文武並用,各隨所長,故能修政立事,制禮作樂,號令文章,煥然可述。初帝在藩邸時,雖自養晦,及國遭大變,群臣倉卒迎立入繼大統。帝知屯,般之輩已就誅夷,諒山親王又被其害,慘然不樂,有戚傷心,咎其骨肉相殘,致使外人乘釁,一門兄弟,俱被其禍。初帝不以得位爲樂,亦不以時當變故爲憂,故一時豪傑,莫不推服,諸侯驕恣,相繼誅夷,遂鑒前失,內外謹嚴,置錦衣,金吾二衞,神武,殿前等司,以親人爲指揮,以舅氏爲檢點,又擇信厚之臣以爲爪牙之心膂,阮復,黃仁添,杜熊,武鄰之徒俱擇列左右,垂衣拱手,天下晏然。又慮占寇世嘗為吾患,今日不剪,將何其爲,乃南征茶全,而復其封疆,西拔雅蘭,而掃其巢穴,山蠻有征,而威揚乎北,盆忙有征,而地闢乎西,其規模之畧,中興之功,可以比肩夏少康,蹈迹周宣王,薄漢光唐憲於下風矣。惜其帝以女謁盛,身嬰重疾,長樂皇后久幽別宮,帝疾大漸,始得侍疾,乃以陰置毒于手中,潛捫瘡處,帝疾始增劇矣。 賛曰〈申仁忠等撰〉:蒸哉聖宗,不承基緖,曆數在躬,臣民徯志,握符闡珍,凝命正位,執中建極,法祖憲天,仁弘裕後,孝篤奉先,文昭奎壁,學有淵源,惇典用禮,遠奸親賢,爲國九經,馭臣八柄,允釐百工,寵綏兆姓,文敎誕敷,武功耆定,山獠遁跡,盆蠻歸命。惟彼占宼,累世爲仇,擾我南鄙,侵彼四州,親提虎旅,高御龍舟,闇槃毛燎,尸耐血流,茶全授首,清廟獻俘,萬里闢地,千古復讐。蠢蠢老撾,梗吾聲敎,帝怒爰赫,師興致討,白旄一麾,前戈盡倒,竹破灰飛,庭犁穴掃,三陲息侵,九夷通道,盛登軒世,俗媲虞周,深仁厚澤,垂四十秋。
二月初一日,皇太子令諭公侯伯文武官等:「聖父皇帝,光啓中興,克篤前烈,在位三十八年,夙夜衹勤,迺於往年冬十一月二十七日得風腫疾,至今年正月三十日辰時崩于寶光宮。予懷慕痛切,已權勾當宮中各事,內外臣民守職如故,每日太早就東長安待令,候有司擇日行禮,特諭鄕等知之。乃備榜文武朝參,並著烏紗帽,黒圓領衣,進旨景門外,朝時一次,候行禮如儀。」
初三日,臨哭,皇太子諭朝臣曰:「子生三年,然後免父母之懷,故古者居父母喪以三年爲制,上自天子,下至庶人。漢文不師古訓,遺命短喪,以日易月,自是而後,踵而行之,是棄典禮薄葬倫,殊不足取。我国家列聖雖遵而行,然其間禮節未盡復古,今聖上皇帝,奄棄百姓,上賓于天,愴鉅痛深,報德罔極,卿等宜議行三年之喪制,以副予愛慕之情。」大臣百官皆稽首對曰:「孝者治天下之大本,今殿下克遵孝道,惇敘彝倫,雖帝舜之大孝,武王之達孝,蔑以尙玆,臣等敢不遵行。」於是定爲三年之喪,凡殮殯奠饗,一循古禮,令百姓民間,留長髮如喪服百日內,若百官護衛,留長髮如三年喪服,並著素縞衣。居家作勞之時,暫著靑衣亦不拘,百日之外,用靑黑衣等,不得用紅綠等色,奉天府及天下軍民男女著縞素衣,停婚嫁三箇月。朝臣定公伯鄭公旦等勸皇太子卽位,不允。初六日戊寅,太保平凉侯黎志,兵部尙書定功伯鄭公旦,西軍都督府左都督崇溪伯黎永就弘文殿奉迎皇太子卽位,以明年改爲景統元年。
初八日,禁抑買丼揀錢。詔內府女史,天和宮人及諸王公主府大臣家奴婢,於市上鄕里民人所賣貨財,不得狃舊習,假公營私,抑買錢價,及濫取不還錢。自今百姓買賣貨物,及檢收納官庫諸錢,擲地有聲,穿繙猶得,輪郭少欠,自今一體收用,不得苛揀拒斥。
初十日,諭六科御史臺監察曰:「進賢退不肖,爲政之大務也,是故任賢勿貳,去邪勿疑,唐虞之所以臻於變之風,旌淑別慝,彰善歡惡,成周之所以致太平之治。眹卽位之引本「癉」作「揮」。 初,任人爲政,得賢俊以佐治功,然慮各衙門官,善悪混淆,忠邪靡定,儻不區處,曷示勸懲,爾輩司朝廷之綱紀,作天子之耳目,揚清激濁,職所當爲,宜體眹心,各遵公道。繼今凡內外各衙門,如廉能忠直,應獎擢者,貪墨猥冗,不堪任者,各宜究其事實,具以名聞,敢有阿徇私警,貿易貨賄,擧措失當,重憲弗原。」
十三日,寛貸軍民賦役等事。勅旨:「内外各縣係大市已有例額者,卽如前,若未有税額者,不得著績税額。若乂安地方,軍民諸色,鰥寡飢寒廢疾諸人,間有欠食者,承憲二司行下府縣官,作急類取姓名具本,發給見貯官粟,每人一百升,至豐熟時照數徵納。
十六日,頒御諱鏳,幷皇太后諱恆。
令官員吏典有科目,及會試中場,鄕試中式,及監生,儒生,生徒遭父母喪,方得守制。
二十六日,授陶擧翰林院侍讀東閣學士,楊直源爲東閣校書。時天有大旱,直源東言,乞修德以回天變。
令戶部議增銅税戸,以足軍用。
三月初六日,定輿人女納金,幷納蠶子税例。
定鹹鹽税例。
十二日,上諭諸王公主及公侯伯驗馬文武等,甿隸微賤之輩,常依托而爲奸,謹藏容受之人當戒懲而嚴禁繼今府衙或權貴諸家,有奴婢築屋在奉天府,及有田產在各處府縣者,並宜標題某府某衙官奴婢某姓之家男女人,本府衙門及主管監自檢察,及本官奴婢方許居住,翥震居,一切斥去,幷關報奴婢着數目,送該府譽,得憑檢察。
十六日,詔自今沿邊巡司官,如有缺員,吏部擇取附近地方京人,有戰功得馘,例應除用,而服水土者銓除。
二十日,勅旨,繼今六科給事中,監察御史缺員,吏部擇內外由進士出身,廉勤剛直,有政績者擬銓,職任一年之後,六科給事中公同考覈所行事,具奏取旨,堪用者留任,不堪用者改除別職。六科給事中不公,許都御史考覈所行事,具奏取旨,堪用者留任,不甚用改除別職。都御史臺考覈不公,六科官具實糾彈。若吏部銓選非人,科臺互相容隱者,一體送問治罪。
定陞調令。繼今在外各衙門府縣州各衙首領官有陞調者,吏部移文該知衙門詳勘,果有廉勤能幹事,任內公務無廢欠者,方許陞調。
夏,四月十三日,准期番給俸錢令。
十七日,申明越吿令。
二十六日,定陞充都提典吏令。
定差幹閱字令。
定銓選除劇任令。如紹天府,雷陽,梁江等係是劇任,繼今如有欠員,吏部擇取廉能,剛直勤幹者銓除。
二十八日,定改調令。如乂安管軍管民有貫在本府縣,家居接近本衙門,吏部宜改調別任,選別員人代除。幷詔自今各處管軍管民,吏部不得以貫在本處,及家居接近所管地方者銓除。
五月初三日,構作待漏院。初太祖作待漏院于西門之外,太宗、仁宗仍之,聖宗於大興門外增築貳連,至是特命五府差搬旗軍,於大興門外構作待漏院二連,每連三間二厦。
十四日,禁官員百姓不得用水晶等玉作帽唾等器。
定追徵女丁,夏綿布税例。
六月初八日,禁僭用非法器物,如刻金珠,漆龍鳳等禁物。
秋,八月初三日,定除擇推官令。自今各處承司推官,如有缺員,吏部擇取各衙門官,曾經二考以上,廉能練達,諳曉刑名者銓赊。
二十八日,定發軍需扈從令。
九月,定文武階封蔭例。武階追封退一級,如正一品父,從一品。文階退二級,如正一品父,正二品之類。
冬,十月二十六日,戸部尙書鄂侑等奉從新議,定給俸錢例。
十一月,遺使如明。戸科都給事中范興文,翰林院校理阮德順吿哀,翰林院校理潘綜,范克愼,阮延俊求封。
置諒山都司,平陸樂墟守禦。
定邊兵例,係各處沿邊旗軍,父子兄弟同本社村人散充各衞所軍,至定作軍貫時,照其分編還一衞隊伍,以便糾率。
以黎能讓爲殿前都檢點,戆川伯黎潤爲四衞提督,榕湖伯朱鎭爲右提點。
十二月二十四日,辛卯,上大行皇帝尊號曰崇天廣運高明光正至德大功聖文神武達孝淳皇帝,廟號聖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