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七

3个月前 作者: 安鼎福
    上


    〈起丙辰高麗顯宗七年。盡癸未高麗肅宗八年。〉凡八十八年。


    丙辰七年春正月。契丹侵郭州。


    契丹以蕭敵烈無功而還。復遣樞密使耶律世長〈宋史</a>。長作良。〉蕭屈烈。侵郭州。〈今郭山。〉我軍戰敗。死者數萬人。掠其輜重而去。


    契丹遣使至鴨綠江。不納。○奉太祖梓宮。復葬顯陵。○郭元還自宋。


    帝以契丹旣受盟。難於答辭。學士錢惟演。草詔畧曰。念卿本道。固深軫於懷思。睠彼隣封。亦久從於盟好。所期輯睦。用泰黎蒸。帝覽之喜曰。雖契丹見之無妨。勑元遊開寶寺。密使舘伴張師德諭元曰。今京都高屋大廈。摠是軍營。陛下一統寰海。猶且養卒習戰。以備北方。况貴國與之連境。結好息民。是遠圖也。及還。賜詔書七凾襲衣金帶器幣鞍馬及經史曆日聖惠方等書。元又請錄國朝登科記及所賜御詩以歸。從之。〈按通考。祥符八年。詔登州置舘於海次。以待使者。其年又遣御事民官侍郞郭元來貢。元辭貌恭恪。每受宴賜。必自製謝表。粗有文采。朝廷待之亦厚。明年辭還。賜詢詔書七凾云云。〉


    二月。太白經天。○夏四月。以異膺夫等十二人。爲憲官。


    膺夫爲司憲大夫。徐訥爲中丞。柳韶爲雜端。凡十二人。司憲臺庭栢枯死。至是復生。時稱得人之驗。訥。煕子也。


    五月。令官吏。自盜者除名。流本貫。〈僿說曰。高麗之制。竄黜者重則謫無人島。輕則歸鄕。歸鄕者。放歸田里也。其典雖若太輕。使歸其鄕而不敢離。則亦甚苦矣。其意與丙吉長休告相似。掾吏有罪贓不稱職者。吉輒與長休告。無所按驗。休告雖輕。長其歲月。使不復職。則人之畏憚。反有甚於一躡絶島而旋加蕩滌也。凡人犯罪。莫非因官售奸。官不得則計莫施。世之忙奔急走。??非爲官耶。吉可謂知要矣。歸鄕之律。有寬刑之號。而小懲大戒。遇赦便解。則法不行矣。達官奏釋。則法不行矣。故曰。一年再赦。善人喑啞。〉


    秋七月。蝗。○九月。江南饑。轉關內倉穀。賑之。○冬十一月。以崔沆爲內史侍郞平章事。○作弘慶寺。


    稷山縣在歧路之衝。人烟斷絶。萑葦滿野。行者屢遭劫盜。乃命僧逈兢創寺。寺西建客舍。積糧儲蒭。以供行旅。


    城宣鐵二州。○復行宋年號。


    丁巳八年春正月。禁捨家爲寺。婦女爲尼。○夏四月。改葬安宗于乾陵。


    初。郁死於泗水縣。葬於城隍堂。〈在泗川卧龍山陵華峯。〉至是。遣崔沆等。奉遷。


    五月。中樞使金殷傅卒。


    殷傅性勤儉。以三女爲妃。故贈恤甚厚。


    六月。螟。○秋七月。遣刑部侍郞徐訥。入朝于宋。○八月。契丹侵興化鎭。


    契丹蕭合卓。圍興化鎭。攻之九日不克。將軍堅一洪光高義等。出戰大敗之。斬獲甚多。


    冬十一月。太白經天。○十二月。命修三國諸王陵廟。


    令所在州縣。修治禁樵牧。過者下馬。〈按。三國諸王陵。惟慶州畧存而已。麗濟二國則無聞。若使後王。能擧顯宗之政。則豈有湮沒之理乎。惜哉。〉


    戊午九年春正月。定安人骨須來奔。


    初。馬韓遺種。爲契丹所攻破。其酋帥糾合餘衆。保於西鄙。建國改元。宋初入貢中國。太宗時因女眞使路。由其國附表云。夫餘府背契丹。歸附本國。請助討契丹以報?。至是。其國人骨須來奔。〈文獻通考補。○按。定安地去女眞不遠。而云夫餘府歸附云。則疑與夫餘連界矣。其交使東國無聞。錄之以備異聞。〉


    改外官制。


    罷諸道安</a>撫使。置安南〈今全州〉安西〈今海州〉安北〈今安州〉安東〈今慶州〉四都護府。廣忠淸晉尙全羅黃八州牧。五十六知州郡事。二十八鎭將。二十縣令。


    二月。契丹人來投。


    時。契丹及女眞人。前後來投者不絶。皆處之江南。


    以漢刺史六條。申戒守令。


    成宗時金審言。請以漢刺史六條勑州縣。至是。又申戒之。


    夏四月。京城大疫。○王后金氏薨。○葬元貞王后于和陵。○黃霧四塞。


    時。黃霧四塞凡四日。京城疫死甚衆。王分遣醫療之。侍中劉瑨等。奏民庶疫癘。陰陽愆伏。皆刑政不時所致也。謹按。月令三月節。省囹圄去桎梏。無肆掠止獄訴。四月中氣。挺重囚出輕繫。七月中氣。繕囹圄具桎梏。斷薄刑决小罪。除惡逆外。自立春至秋分。不得奏决死刑。若犯惡逆者。不拘此令。恐法吏未盡詳審。伏請今後。內外所司。皆依令施行。從之。


    西女眞人來投。


    木史木開等二百人。來投。


    閏月。設戒壇度僧。五月。飯僧十萬。


    度僧三千二百人。自是。歷代以爲恒?。或連歲飯僧。多者至十萬。少者亦以千數。史不絶書。不可勝紀。〈按。成宗之世。尊尙儒術。欲興敎化之治。罷燃燈八關之會。異敎有廓斥之機。而惜乎當時無人。不能導以興行。若使繼世之君。有能踵而成其志者。則庶乎可矣。而顯宗卽位之初。卽復二會。講經創寺。復襲前弊。至是。飯僧至于十萬之多。自此歷代視以爲例。其失固不少矣。夫緇流逃賦避役。游手徒食。實爲國家之蝥賊。在法當禁。而豈可耗費國用。以養無賴。崇虛敎而敗風俗乎。麗室佛敎之盛。實顯宗爲之祟也。〉


    以姜邯贊。爲西京留守內史侍郞平章事。


    王手書告身後曰。庚戌年中有虜塵。干戈深入漢江濱。當時不用姜公策。擧國皆爲左袵人。世多榮之。


    定文武官遭喪給暇式。


    文武官遭喪十三月初忌日小祥齋。其月晦小祥祭。給暇三日。第二十五月二忌日大祥齋。其月晦大祥祭。給暇七日。至二十七月晦日禫祭。給暇五日。二十八月一日。以吉服正角。出官行公。


    六月。以蔡忠順。爲吏部尙書參知政事。○彗星見于北斗。


    長四丈餘。


    秋七月。判州縣稅糧。令民自量。○八月。定年終都歷。


    凡官吏一歲實仕及暇日。錄呈考功。謂之年終都歷。


    冬十月。以姜邯贊。爲西北面行營都統使。○遣使如契丹。請和。○十一月。賜于山國農器。


    時。于山國。被東北女眞所冦。廢農。遣使賜農器。其民戶被虜掠來奔者。悉令歸之。


    十二月。彗星見于天市。○契丹將蕭遜寧。大擧來侵。以姜邯贊。爲上元帥。卛諸將禦之。戰于興化。大敗之。


    時。契丹連歲侵軼。至是。遜寧將兵來侵。號十萬。王以邯贊爲上元帥。姜民瞻副之。帥兵二十萬八千三百。出屯寧州。至興化鎭。選騎兵一萬二千。伏山谷中。以大繩貫牛皮。塞城東大川以待之。賊至。决塞發伏。大敗之。〈按。宋元綱目。契丹伐高麗。戰于茶陀二河。大敗。〉


    姜民瞻追丹兵於慈州。大敗之。


    遜寧敗于興化。引兵直趨京城。民瞻追及於慈州來口山。〈今未詳。〉大敗之。侍郞趙元。又擊於馬灘。〈在今平壤府東四十里。〉斬獲萬餘級。


    復遷太祖梓宮于香林寺。○京城戒嚴。○赦蠲州郡二年前逋欠。○是歲。合江南海陽道。爲全羅道。


    己未十年春正月。姜邯贊遣兵入衛。


    時。丹兵日逼。邯贊遣兵馬判官金宗鉉。領兵一萬。倍道入衛京城。辛酉。蕭遜寧至新恩縣。〈古縣。在今新溪縣南二十五里。〉去京城百里。王命城外民戶入內。淸野以待之。遜寧遣人賫書。告以回軍。潛遣候騎三百餘。至金郊驛。〈在江陰縣西南三十里。〉王遣兵一百。乘夜掩殺之。


    契丹軍北還。○二月。姜邯贊大破丹兵於龜州。蕭遜寧遁還。


    辛巳。契丹回兵。至連渭州。〈連州。今价川。渭州。在今寧邊府西北四十里。〉爲姜邯贊所掩擊。死者五百餘人。二月己丑朔。丹兵過龜州。邯贊等邀戰於東郊。兩軍相持。勝敗未决。會。金宗鉉引兵赴之。忽風雨南來。?旗北指。邯贊等乘勢奮擊。勇氣自倍。丹兵奔北。邯贊等追擊之。涉石川。〈疑今八嶺川。在龜城府北二十里。〉至于盤嶺。〈疑今八嶺山。在龜城府北二十九里。〉僵尸蔽野。俘獲人口馬駝甲冑兵仗。不可勝數。遜寧遁去。生還者僅數千人。契丹之敗。未有如此時之甚者。丹主聞之大怒。遣使責遜寧曰。汝輕敵深入。以至於此。何面目見我乎。朕當皮面然後戮之。甲午。邯贊等凱還獻俘。王親迎于迎坡驛。結綵棚備音樂。宴賜將士以金花八枝。親揷邯贊頭。右執觴左執手。慰歎不已。邯贊拜謝不敢當。遂改迎坡驛。爲興義驛。〈在牛峯縣西南三十里。古名亦云臨浿。〉驛吏冠帶。與州縣吏同。


    三月壬午朔。日食。○鐵利國遣使來貢。


    鐵利國主那沙。使阿老太。來獻土馬。


    夏四月。門下侍郞姜邯贊請老。不許。


    邯贊上表請老。不允。賜几杖。令三日一朝。加太尉門下侍郞同內史門下平章事天水縣開國男。食邑三百戶。賜推忠協謀安國功臣號。


    五月。遣使如鐵利國。報聘。〈按。隣國之風俗。邊夷酋帥部落之盛衰。是有國之所必審。而史家之所必詳也。與鐵利國。旣與之交使往來。則其人物風俗山川遠近。與興衰之迹。庶幾有知。而史書都闕。使人不知。今爲何地方。東人不尙文獻至此。可勝歎哉。〉


    秋七月。宋商人來獻土物。


    泉州陳文軌,福州虞瑄等二百餘人。來獻土物香藥。王厚答之。自海路通中國以後。商人往來。連歲不絶。


    八月。遣使賀正于宋。


    遣禮賓卿崔元信,李守和。如宋賀正。元信等至秦王水口。遭風覆舟。漂失貢物。登州奏其狀。詔遣內臣撫之。使入見。貢錦罽衣褥甲刀鞍馬樂物等。又進中布二千匹。求佛經。詔賜經却布。以其覆溺匱乏。別賜衣服。時明州登州。屢言高麗海船有漂至。詔令存問。給度海糧。遣還。著爲例。二人還。以奉使汚辱。幷流之。〈文獻通考參補。〉


    侍中劉瑨卒。


    瑨。太原〈忠州〉人。后妃之姓劉者。皆出其宗。故太原之劉。世爲戚里。瑨爲人廉介。美風儀。歷事累朝。雖無獻替。頗得公輔之望。


    九月甲寅朔。日食。○重陽。賜諸國人宴。


    時。宋及耽羅黑水諸國人幷來。賜宴于邸舘。


    冬十一月。徙江南丁戶。實西路州縣。


    契丹之亂。象山〈今谷山〉伊川,遂安,新恩,〈廢縣。在今新溪縣南二十五里。〉峽溪〈廢縣。在今新溪縣南三十里。〉牛峯等縣。被兵尤甚。民戶蕭然。故有是命。


    奉太祖梓宮。復葬顯陵。○十二月。以崔士威爲淸河縣開國男。蔡忠順爲濟陽縣開國男。○彗星見。


    庚申十一年春正月。黑水靺鞨來朝。


    黑水靺鞨閼尸頃高之問等二十四人。來獻土物。自是。貢獻不絶。


    二月。賜被留契丹使臣妻米穀有差。


    陳頔,李禮均,王同穎,尹餘,王佐</a>暹等。皆庚戌請和使被拘。後五年。朝廷進官褒奬。金德華,金徵祜,金得宏。並奉使被留。至是。賜頔等妻米穀有差。


    遣使如契丹。稱藩。


    時。契丹雖敗歸。朝廷恐邊患不息。乃遣使稱藩。納貢如故。且歸所拘人耶律行平只剌里等。被留凡六年。契丹亦再不得意。因而許和。遣使報聘。是後使价不絶。


    夏五月。講仁王經於內庭。○六月。佛奈國來貢。


    初。勿吉有拂涅部。在女眞最東。渤海大氏。以其地爲東平府。後自立爲國。至是。其酋長沙訶門。因女眞獻土物。〈此後無聞。〉


    同平章事姜邯贊致仕。加特進檢校太傅天水縣開國子。食邑五百戶。○秋八月。施田于玄化寺。


    先是。創玄化寺。以資考妣冥福。至是。以安西道屯田一千二百四十結施之。兩省再三論駁。不從。


    贈新羅侍郞崔致遠內史令。從祀聖廟。


    初。太祖在潛邸時。新羅侍郞崔致遠。貽書致意。其門人仕至達官者非一。王以致遠密贊祖業。功不可忘。有是命。後追封文昌侯。〈按。從祀文昌。在睿宗九年七月。見禮志。與世家不同。〉李子曰。崔孤雲。全身是佞佛之人。濫廁祀列。其神豈敢受享乎。又曰。每見其佛?等作。未甞不心惡而痛絶之。與享文廟。豈非辱先聖之甚。


    冬十月。遣使如宋及契丹。


    辛酉十二年春二月。契丹遣使來聘。○五冠山崩。〈山。在長湍府西三十里。〉○京城大火。


    仁壽門外二千餘戶灾。


    三月。以庾方爲內史侍郞平章事。○鐵利國。表請歸附如舊。○夏五月。遣使迎佛骨于慶州。


    入置內殿。


    六月。遣使入謝于宋。


    遣韓祚。如宋謝恩。且言與契丹修好。又表乞陰陽地理書聖惠方並賜之。帝賜聖惠方陰陽二宅書乾興曆釋奠一藏。〈按通考。天禧五年。詢遣使謝恩。且言與契丹修好云云。〉


    秋七月甲戌朔。日食。○八月。以崔士威爲太師守門下侍中。崔沆太傅門下侍郞平章事。庾方檢校太保。蔡忠順尹徵古。並檢校太尉。○冬十一月。兵部尙書姜民瞻卒。


    民瞻。晉州人。起自書生。射御非其長。然志氣剛果。屢立戰功。卒。贈太子太傅。


    十二月。中樞使尹徵古卒。


    徵古。樹州〈今富平〉人。性沉重嚴毅。善楷書。所至。裁决平允。口不言人短而人畏愛之。訃聞。王曰。世豈復有斯人。朕將疇依。歎惜者久。贈右僕射。諡莊景。


    修黃龍寺塔。


    壬戌十三年春正月。贈新羅翰林薛聰弘儒侯。從祀聖廟。○二月。耽羅來貢。


    時。耽羅貢獻不絶。


    夏四月。契丹遣使冊王。


    爲開府儀同三司守尙書令上柱國高麗國王。食邑一萬戶。食實封一千戶。賜車服儀物。


    復行契丹年號。○以蔡忠順。爲內史侍郞平章事。○五月。立子欽爲太子。


    欽。卽延慶宮主金氏所生。金氏乃殷傅長女。


    六月。封子亨。爲平壤君。緖爲樂浪君。


    亨。卽太子母弟。緖。卽次妃延德宮主金氏之生。緖後改名徽。


    延德宮主金氏卒。○初置東宮官屬。置師傅及官屬。○秋八月。契丹遣使來聘。


    時。朝廷於契丹。四季各有問候使。正朝及其主與太后生辰。皆有賀使。至是。契丹主命一年再聘。諸問賀之禮。皆於聘使兼行。


    冬十月。冊延慶宮主金氏。爲王妃。


    癸亥十四年春正月。以蔡忠順爲太子小師。徐訥參知政事。郭元爲中樞使。○夏四月。契丹遣使。來冊太子。


    爲輔國大將軍檢校太師守太保兼侍中高麗國公。


    五月。金州地震。


    金慶二州。連年地震。至是。令震處行解怪祭。


    秋七月。契丹遣使。來賀生辰。


    自是。歲以爲常。


    九月。以盧戩爲三司使。


    庚戌之變。戩爲契丹所執。降之。後歸國被用。〈按忠宣王本紀。以盧戩有功。與河拱辰楊規子孫。同爲錄用。則必有勳勞之可言。而史無文也。〉


    閏九月。定義倉收斂法。


    一科公田一結收租三斗。二科及宮寺院兩班田租二斗。三科及軍其人戶丁租一斗。遇歲饑救急。至秋還納。


    冬十二月。以李龔爲內史侍郞平章事。○城耀德鎭。〈今永興。〉


    甲子十五年夏五月。旱。


    時。自春旱甚。民有團聚籲天禱雨者。王聞其聲。因輟膳。齋沐焚香。立殿庭仰天祝曰。寡人有過。請卽降罰。萬民有過。寡人當之。乞垂膏澤。以救元元。遂大雨。


    禮部尙書周佇卒。


    王之南幸也。佇終始扈從有功。由是。大加寵擢。在禮部十五年。恩幸無比。性廉恭工文翰。交聘辭命。多出其手。


    六月。崔沆卒。


    沆聰悟沉訥。寡言善斷。淸儉持身。久秉鈞軸。一介不取於人。不接金玉。婦女不粉黛。計月請俸。家無甔石之儲。不樂仕宦。年未七十。表請致仕。累起不就。然酷信浮屠。至捨家爲寺。識者譏之。卒。諡節義。吳氏曰。崔沆蔡忠順。當兇邪燕啄。變在呼吸。克軆顧命。一心協贊。使神器不搖。王業中興。雖古之丙霍。何以加此。佞佛不足深責。〈按。崔沆蔡忠順。亦有麗一代之賢臣也。然而二人。當穆宗寢疾之際。受其顧命。而新君之入。不能導以王意。使授受不明。竞爲賊臣所援立。而王之死。不敢以一言相救。可謂臣節掃地矣。故二人之卒。皆去官以警爲人臣子之義。而亦責備賢者之意也。〉


    秋七月。以徐訥爲西北面行營都統使。郭元副之。○九月。大食國悅羅慈等百人。來獻方物。〈大食國在西域。〉○冬十二月。以黃周亮爲御史中丞。崔冲爲中樞直學士。


    王屢平危難。勵精勤治。任用賢臣。姜邯贊以勳舊。崔沆以師傅。爲時元臣。周佇,蔡忠順,崔士咸。皆以先朝舊臣。被任用。徐訥,柳韶,王可道之徒。以才具顯。黃周亮,崔冲之徒。以文學進。是以政敎修明。內外乂安。北交強胡。南事宋朝。以基百年升平焉。


    定州縣貢擧法。


    令諸州縣。千丁以上歲貢三人。五百丁以上二人。以下一人。令界首官試。製述試五言六韻詩一首。明經試五經各一机。依例送京。國子監更試入格者。許赴擧。餘幷還本土。如貢非其人。考覈科罪。


    定京城五部坊里。


    五部。坊凡三十五。里凡三百四十四。以近郭十里之地分定。


    乙丑十六年春三月。停諸營作。放農民。○夏四月。嶺南州郡地震。○秋九月。大食國夏詵羅慈等百人。來獻土物。○冬十一月己卯朔。日不食。賀。


    太史奏日當食。不食。羣臣表賀。〈按。日月之食。曆家有推步預知之術。當食而不食。司曆之過也。上表稱賀。其慢天甚矣。〉


    十二月。以崔冲爲翰林學士。○寶城郡獻珊瑚樹。


    丙寅十七年春二月。契丹遣使來聘。○夏四月。右僕射智蔡文卒。


    崔氏曰。蔡文自西京奔還。與姜邯贊。共贊南幸之計。忠激於心。義形於色。所在間關。隨機應變。出萬死。捍衛艱難。卒能保護三宮。旋軫京師。汛掃陵寢。不失舊物。嗚呼。疾風知勁草。世亂識忠臣。於蔡文見之。


    閏五月。契丹遣使。請假道如東北女眞。不許。○秋九月。王幸海州神光寺。〈在海州西三十一里北嵩山。〉○冬十月癸酉朔。日食。○王還宮。


    丁卯十八年春正月。以崔士威爲太子太師。蔡忠順,李龔並爲門下侍郞。徐訥爲內史侍郞。郭元李可道參知政事。○二月。始修太廟。○夏四月。王禘。加上先王先后尊號。赦。


    復奉安祖宗神主。以功臣配享諸廟。


    五月。再雩。○隕霜殺苗。○秋七月。靈光郡獻珊瑚樹。


    高八尺。枝八十一。


    松嶽崩。○九月。作慧日</a>重光寺。


    輔臣諫官。皆言百姓勞弊。不宜興作。獨承宣李瓌奏曰。爲佛造寺。功德無量。勞民何傷。時議譏之。


    冬十月。講仁王經於毬庭。


    自是。連歲講經。中代以後。國有兵亂灾變。則輒設道塲。誦經以禳之。遂爲常例。


    改按察使。爲都部署。


    戊辰十九年春正月。東女眞骨夫部落。來附。


    凡五百餘戶。又噲拔部落三百餘戶來附。此時女眞來附者。連歲不絶。


    令諸道種桑。○夏五月。東女眞冦平海郡。○王妃金氏薨。○葬元成王后于明陵。○冬十月。東女眞冦邊。


    時。東西女眞。多歸欵受爵。又多內附。而別有一種部落。冦掠不已。是月。東女眞賊船十五艘。冦高城。遂侵龍津鎭。〈舊址。在今德源府東三十里。〉虜中郞將朴興彦等七十餘人而去。


    己巳二十年春正月。皇甫氏死于黃州。○葬獻哀王后于幽陵。


    崔氏曰。文姜與齊襄通。春秋</a>去姓氏。以遜書之。以示貶絶。今千秋之遜于黃州。與文姜同去姓氏。變薨書卒者。深著大惡不道之罪也。林氏象德曰。綱目於漢呂后唐武后。皆崩之。尊在故也。何爲尊在。太后之位不失也。尊在則不得不書薨。而書曰千秋。則醜之之意自著矣。〈按。夫爲婦綱。而婦人以夫爲天。君爲臣綱。而臣下以君爲天。人君之於后妃。有夫道焉。有君道焉。至尊而無上矣。若爲人婦而有淫穢之行。爲人臣而有亂逆之志。則是斁綱蔑天。而爲必可誅之賊矣。皇甫氏淫于金致陽。欲以致陽所生之子爲君。是麗室之賊婦也。何有於太后之號耶。故去號書死。林氏以尊在爲言。指當時臣子而言。則實有尊在之義。而無關於後世矣。况史家鈇鉞。不以尊卑而有低昂乎。〉


    閏二月。令文官習射東西郊。〈文臣朔射始此。〉○三月。五冠山崩。○東女眞冦溟州。兵馬判官金厚。擊却之。○夏五月。東女眞冦洞山縣。〈今襄陽屬縣。〉○秋七月。蠲登溟管內租賦。


    時。東蕃侵擾東北諸州界。故有是命。王甞謂宰相曰。女眞屢犯邊陲。爲害滋甚。宜招諭渠帥。厚加賞賜。此所謂以德懷人也。參知政事郭元奏曰。女眞人面獸心。與其懷之以惠。曷若震之以威。王然之。


    耽羅漂民。自日本還。


    耽羅民貞一等。泛海漂風。到東南極遠島。島人長大。遍軆生毛。語言殊異。劫留之。貞一等七人。窃小船。東北至日本那沙府。乃還。〈按。此島。疑蝦蛦國。在日本東北海中。〉


    八月丁亥朔。日食。○王西廵。○京都羅城成。


    羅城之役。起自王卽位之初。旋有播遷之厄。役未克就。後。命尙書李可道監築。築土爲城。可道令人持傘環立。登高而進退之。均其濶狹。以定城基。至是城成。凡二十一年而功畢。城周二萬九千七百步。高二十七尺。厚十二尺。廊屋四千九百一十間。


    九月。契丹叛將大延琳。遣使求援。不許。


    契丹東京將軍大延琳。渤海始祖大祚榮七世孫也。叛契丹。國號興遼。改元天興。遣其大府丞高吉德。來告建國。且求援。引東北女眞。與契丹相攻。自是道梗。與契丹朝聘不通。〈按續綱目。延琳爲東京舍利軍詳穩。大延琳因民?思亂。遂囚留守蕭孝先。僭號興遼。改元天慶。契丹主命南京留守蕭孝穆。討之。〉


    冬十月。王還宮。


    減塩海諸州〈塩州。今延安。〉所歷州縣租稅之半。耆老篤疾。賜物有差。


    命覈宮院庄戶。


    王聞宮院所屬徭役煩重。民不聊生。命殿中省。檢覈之。


    十一月。賜李可道姓王氏。○參知政事郭元卒。


    元。淸州人。性淸廉工文辭。以吏能稱。然不自重。所交非其人。人以此譏之。及興遼遣使求援。元密奏曰。鴨江東畔。契丹保障。今可乘機取之。崔士威,徐訥,金猛等。皆上書言其不可。元固執。遣兵攻之不克。慙恚發疽而卒。


    十二月。起復前西北面判兵馬事柳韶。赴鎭。


    先是。興遼太師大延定。遣使乞援。王議諸輔臣。侍中崔士威,平章蔡忠順言。兵者危事。不可不愼。彼之相攻。安知非我利。但可修城池謹熢燧。以觀變耳。王從之。至是。韶遭喪。王以其熟諳邊事有威名。下敎起復。促令赴鎭。以備興遼。韶於興化鎭西北四十里。修古石城。又修鎭北古石堡。置威遠定戎二鎭。〈俱在今義州。〉


    是歲。罷諸道轉運使。


    國初。諸道有轉運使。至是罷之。自是以後。定爲五道兩界。合關內中原河南而爲楊廣道。合嶺東嶺南山南而爲慶尙道。合江南海陽而爲全羅道。以朔方爲交州道。割關內所管黃海等地。爲西海道。自大嶺以東。南至平海。北至登州曰東界。浿西爲北界。赤縣六。畿縣七。直隷尙書都省。諸道置按察使。以統之。


    庚午二十一年春正月。大延琳遣使上表乞師。不許。○夏四月。東女眞入貢。


    東女眞曼闘蘇勿盖等。來獻馬九匹。戈船七艘。楛矢十七萬六千二百及器仗。


    鐵利國主那沙。遣使請曆。許之。○五月。契丹指揮使李卿等。來投。


    時。遼東用兵。契丹奚哥渤海人來附者甚衆。處之江南州郡。


    加姜邯贊門下侍中。○秋七月。晉含祚卒。


    含祚以術數被用。每遇國家有事。輒質以圖讖。遂至內史侍郞。時議輕之。


    八月。以王可道爲內史侍郞判三司事。○九月。遣使契丹。賀平東京。


    先是。大延琳爲契丹所困。遣其員外郞高吉德。上表乞師。不許。時。劉忠正。又爲延琳行營都部署。遣使求援。未幾。其郢州刺史李匡祿。亦來告急。至是。契丹克延琳。收復東京。遂遣使賀之。自是。道路復通。匡祿聞國亡。留不歸。


    冬十一月。參知政事李作仁。有罪免。


    御史劾奏。作仁詐稱太祖功臣後。蔭其子。免官。


    十二月。以徐訥爲門下侍郞同平章事。○中樞使金猛卒。


    猛。梁州人。登第貴顯。王俾掌劇權有勳勞。卒。諡文定。〈按。文宗本紀。制曰。崔沆姜邯贊金猛。淸節直道。歷輔屢朝。功在方策。今四方康樂。民受其賜。諸公之力也。據此則史雖無蹟。而其賢則信矣。〉


    復置東京留守。


    時。術士銳方所上三韓會土記。有高麗三京之文。故復置之。〈按。通考曰。天聖八年。詢復遣使貢方物。明年辭歸。其後絶不通中國四十三年。按。此不見本史。今補。〉


    辛未二十二年春正月。親耕籍田。祭方澤。赦。○平章事蔡忠順致仕。○二月。封子基。爲開城國公。○夏五月。王薨。太子欽卽位。


    辛未。王疾篤。召太子欽。屬以後事。俄而薨于重光殿。在位二十二年。壽四十。王自幼聰悟仁惠。及長。敏學工書。好詞翰。凡耳目所經。不復遺忘。諡文元。廟號顯宗。史臣崔冲曰。顯宗卽位。以姨母貽孽。戎臣構逆。強隣伺釁。京闕俱燼。乘輿播遷。艱否極矣。反正之後。和戎結好。偃革修文。薄賦輕徭。登崇俊良。修政公平。內外底寧。農桑屢稔。比周成康漢文景。亦無愧矣。○太子卽位。是爲德宗。居翼室。朝夕哀臨。越四日甲戌。率羣臣成服。百姓玄冠素服。


    六月。葬宣陵。〈在松嶽西麓。〉


    自王薨。凡二十六日而葬。羣臣公除三日。王釋服。


    謁景靈宮。告卽位。赦。○以姜邯贊檢校太師侍中。○秋七月。以柳韶爲中軍兵馬元帥。○契丹遣使告哀。


    時。契丹聖宗殂。契丹遣使告哀。己未。宣詔於顯宗返魂堂。辛酉。引契丹使。擧哀於內殿。


    改定太廟及三陵祝文。


    太祖稱孝曾孫。惠定光戴。幷稱孝孫。景成穆只稱嗣王。顯宗稱孝子。皆稱嗣王臣某。昌陵世祖。稱孝曾孫。乾陵安宗。元陵王太后皇甫氏。稱孝孫。皆稱王臣某。


    八月。檢校太師侍中致仕天水郡開國侯姜邯贊卒。


    邯贊。衿州〈今衿川。〉人。少好學多奇畧。及長。淸儉不營産業。軆貌矮陋。衣裳垢弊。不踰中人。正色立朝。臨大事决大策。屹然爲邦家柱石。時。歲豊民安。中外晏然。人以爲邯贊之功。及致仕。歸城南別墅。著樂道郊居集。又著求善集。卒。年八十四。贈賻甚厚。諡仁憲。命百官會葬。


    九月。追尊妣元成王后。曰王太后。○冬十月。以徐訥爲侍中。王可道,柳韶。爲門下侍郞同內史門下平章事。○納妃王氏。


    先是。王可道請納女爲妃。至是納之。未幾封賢妃。〈按。君父之喪斬衰三年。聖王之制也。後世有以日易月之制。而高麗從之。宣宗時。有司奏古典天子諸侯三年之喪。旣葬釋服。心喪終制。然則雖變服從吉。而心喪之制。則自存矣。德宗方在心喪之中。而王可道請納妃而王納之。所謂心喪之禮。指何等禮耶。德宗在麗朝賢君之列。而所行如是。他尙何言。〉


    幸毬庭。飯僧三萬。


    閏月。初設國子監試。


    取鄭功志等六十人。試以賦及六韻十韻詩。取無定額。監試始此。卽進士試也。後稱成均試。或稱南省試。〈按。今監試之初塲。取詩賦稱進士始此。○按。光宗時。科第已有及第進士之名。此後稱進士何。盖光宗時。一榜之內分等。居前列者爲及第。中下列者爲進士。仍而出仕從宦。歷代皆然。此則其所取。例皆童蒙。其制則異也。雙冀科法。專尙詞藻。識者已非。而今者國子之試。唯以賦及六韻十韻詩取之。新學後進未有鄕塾之敎。而先學韻語。所謂未誦六甲。先制五言者也。蒙養之不端。實行之無聞。職此之由。尤當亟罷之無疑。而列朝遵行。至于粉紅之榜。而侮玩甚矣。〉


    十一月。停契丹賀正使。


    先是。遣柳喬會葬。金行恭賀卽位。王可道奏。契丹雖與我通好。然每有呑倂之志。今其主殂逝。駙馬匹梯。叛據東京。宜乘此時。請毁鴨綠城橋。歸所留我行人。若不聽。可與之絶。乃附表請之。至是。行恭回奏。契丹不從所奏。王命羣臣議之。徐訥等二十九人曰。彼旣不從我言。宜勿通使。中樞使皇甫兪義等三十九人駁云。今若絶交。必貽??害。不如繼好息民。王從可道及訥等議。遂停賀正使。仍用聖宗太平年號。柳韶請攻破丹城。王下宰執議。訥及兪義,黃周亮,崔齊顔,崔冲等。皆曰不可。可道與參知政事李端。奏時不可失。固請出軍。王命有司。卜於太廟。不果出兵。


    十二月。內史令致仕崔士威卒。


    士威雖致仕。王以其舊臣。命五日一朝。入省視事。尋卒。諡貞肅。士威以淸直立朝。亦有裨益。


    壬申德宗敬康王〈諱欽。字元良。顯宗長子。母元成太后金氏。〉元年春正月。契丹歸所留行人。不納。


    時。决議與契丹絶。遂城朔州寧仁鎭〈在永興東六十里。〉派川〈今屬安邊。在府東九十里。〉等縣。備之。


    二月。鐵利國遣使來聘。〈後無聞。〉○三月。置兵器于邊城。


    尙書奉御朴元綽。請作革車,繡質弩雷,騰石砲。又請以八牛弩二十四般兵器。置邊城。從之。〈按。此等兵器制?不傳。東人之不尙文獻。專事鹵莾。如是。〉


    夏五月。王齋居翼室。


    王以皇考中祥祭。齋七日。居翼室諒闇。反哭擧哀。一如</a>唐德宗故事。


    六月。王幸奉恩寺。


    設太祖諱辰道塲。自後。歷代以爲常例。


    東西女眞。來獻土物。


    女眞將軍阿豆間三百四十戶來投。勒留嘉鐵等地。王以阿豆間。本東蕃項史之族。遣置東藩。終王之世。二女眞頻歲入貢。


    王受菩薩戒於內殿。


    自是。歷代視爲故事。卽位之初。必先受戒。人君之崇奉佛敎。世世益甚。


    秋七月。賜李禮均等八人妻子物有差。


    禮均等八人。奉使契丹。被留至二十餘年。王憐之。有是命。〈按八人事。史無所見。〉


    八月。以李端爲平章事。皇甫兪義爲吏部尙書參知政事。


    舊制。宣麻於家。至是。從有司請。集百官。宣於乾德殿。尋復舊。


    冬十月。天狗墜。○尙州地震。○十一月。羽陵城主。遣子來貢。〈羽本作芋。〉○是歲。女眞改號女直。〈避契丹興宗諱也。〉


    癸酉二年春正月。以崔冲爲右散騎常侍。


    冲奏。成宗時內外諸司廳壁。書說苑六正六邪之文。漢刺史六條之令。今世代已遠。宜更書揭之。使知勑厲。從之。〈按。立法之初。雖有警惕奉行之道。而及其久也。易至弛廢。須時時修擧振刷之。然後可以有成矣。冲之奏。誠得其要也。〉


    三月。海賊冦杆城。六月。冦三涉。○安東陜州地震。○秋八月。祔顯宗于太廟。


    以元成王后金氏祔廟。〈後以仁憲公姜邯贊,節義公崔沆,貞肅公崔士威,英肅公王可道。配享。〉


    初置北界關城。


    北界隣於強胡。常被侵掠。命平章事柳韶。將兵相地。創置關城。起自西海濱古國內城界鴨綠江入海處。東跨威遠,興化,靜州,寧海,寧德,寧朔〈並在今義州寧海今未詳〉雲州〈今雲山〉安水〈今价川〉淸塞〈今煕川〉平虜〈今未詳〉寧遠,定戎〈在今義州〉孟州,朔州等十四城。抵耀德,靜邊,〈並在今永興。〉和州〈今永興〉等三城。東傅于海。延袤千餘里。高厚各二十五尺。是役也。契丹遣兵來爭。校尉邊柔。奮身先登。擊却之。


    九月朔。日色如彗。○冬十月。契丹侵靜州。○城靜州。


    甲戌三年春正月。以黃周亮爲政堂文學。○二月。立妹爲王后。姓金氏。


    后。顯宗女。金氏出也。是爲敬成王后。又納元惠太后金氏女。稱外姓。亦顯宗女也。是爲孝思王后。兪氏曰。人之所以異於禽獸者。以有人倫也。人倫之本。始於男女。故聖人重之。娶妻必於異姓。麗承羅風。嫁娶同姓。不以爲非。光德文三宗。至以姊妹爲室。人道絶天理滅。固夷狄之所深恥也。麗代敎化之不淑。風俗之淫僻。有以夫。


    夏五月。平章事王可道卒。


    諡英肅。


    置兩王弟府文學官。


    以翰林學士朴有仁。爲平壤君府文學。中樞直學士秦玄錫。爲樂浪君府文學。王弟置僚屬。前未有也。


    六月。震皇城朱雀門。○秋七月。以李端爲門下侍郞平章事。○九月。王薨。弟平壤君亨。受遺命卽位。


    癸卯。王寢疾。顧命曰。朕疾大漸。宜以愛弟平壤君亨。纘登寶位。遂薨于延英殿。在位三年。壽十九。諡敬康。廟號德宗。王生而岐?。執性剛斷。亨卽位於重光殿。是爲靖宗。李氏〈齊賢〉曰。德宗居喪。能盡子之孝。爲政。不改父之道。任用舊臣徐訥,王可道,崔冲,黃周亮之儔。朝廷無欺蔽。而民安其生。尊號曰德。不亦宜乎。


    冬十月。葬肅陵。〈在京城北郊。〉


    自王薨至此二十八日而葬。


    十一月。赦。賜酺觀樂。


    庚寅。王御威鳳樓。大赦受賀。庚子。設八關會。賜百官酺。夕幸法王寺。翌日大會。又賜酺觀樂。東西二京東北兩路兵馬使四都護八牧。各上表陳賀。宋商客東西蕃耽羅國。亦獻方物。賜坐觀禮。後以爲常。


    十二月。以黃周亮爲禮部尙書參知政事。崔齊顔爲吏部尙書。


    齊顔。承老之孫也。初。太祖信書訓要。失於兵燹。齊顔得崔沆家藏以進。於是。得傳於世。


    乙亥靖宗容惠王〈諱亨。字申照。德宗母弟。〉元年春正月。以崔冲爲中樞使。○東西女眞來朝。


    東女眞懷化將軍毛伊羅等五十七人來朝。賜物有差。西女眞酋長哥兒古等十二人來朝。終王之世。東西女眞。頻歲入貢。


    三月。以李端爲門下侍郞。皇甫兪義爲內史侍郞並同平章事。○冊延興宮主韓氏。爲惠妃。


    妃。侍中祚之女也。王在邸納之。及卽位。號延興宮主。至是。生元子詗。遂立以爲妃。是爲容信王后。鄭氏〈麟趾〉曰。高麗之制。王母稱王太后。嫡稱王后。妾稱妃夫人,貴妃,淑妃,德妃,賢妃。是爲夫人秩幷正一品。自餘尙宮,尙寢,尙食,尙針。皆有員次。靖宗以後。或稱宮主。或稱院主。或稱翁主。改復無常。未可詳也。


    夏四月。親饗國老。○契丹移牒。責問絶和之故。


    契丹來遠城。〈盛京志。鳳凰城古蹟保州。高麗置領來遠一縣。縣在鴨綠江西北。按。此云高麗。卽勾麗也。麗史樂志云。高勾麗來遠城。在靜州。卽水中之地。狄人來投置之。名其城曰來遠。歌以紀之。靜州古基。今義州南二十五里。〉移牒興化鎭曰。貴國元爲附庸。靡倦梯航。昨因伐罪之年。致阻來庭之禮。旣翦除於?逆。合繼續於貢輸。曷越數年不尋舊好。累石城而擬遮大路。樹木寨而欲碍奇兵。不知蜀國之中。別有石牛之徑也。今皇帝上紹累聖之基。南夏帝主。慕義通歡。西土諸王。向風納欵。惟獨東溟之域。未賓北極之尊。或激怒雷霆。何安黎庶。寧德鎭回牒曰。窃念。當國延琳作亂之初。道路艱阻。人使寢停。厥后。內史舍人金哿慶。克復於東都。戶部侍郞李守和。續獻其方物。先大王之棄國也。閤門使蔡忠順。將命而告哀。先皇帝之升遐也。尙書左丞柳喬。遄征而會葬。今皇帝之繼統也。給事中金行恭。乘傳而朝賀。平遼以來。就日相繼。豈可謂阻來庭之禮乎。羲爻設險。有土常規。魯國廢關。通人深戒。是以。列玆城寨。備我提封。盖圖帖息邊氓。非欲負阻皇化。昨緣梯航六使。初留上國。宣定兩城。入築我壃。未蒙還復。方切祈禱。無由得請。以至于今。倘兪愨實之誠。敢怠樂輸之禮。伏想皇上。字小情深。聽卑道廣。乃睠寅賓之域。必加推致之恩。於我無辜。有何憑怒。細詳來誨。似涉戱言。


    秋八月。京城地震。○東西女眞並來朝。


    終王之世。朝獻不絶。


    九月。慶州等十九州地震。○築長城於西北路。


    自松嶺〈今未詳〉迤東。以扼邊冦之衝。又城梓田。號昌州。〈今昌城。〉徙民實之。


    震黃龍寺塔。


    丙子二年春正月。遣諸道審察使。


    御史臺言。諸道外官。使民不時。有妨農事。請遣使審察黜陟。從之。


    以朔方和溟等州。爲東界。浿西爲北界。〈東北界稱兩界。〉○二月朔。有事于方澤。○東蕃冦三陟縣。


    守將設伏草莽。伺賊還。皷譟掩擊。俘斬四十餘級。


    三月。幸三角山。○還宮。○夏四月。制以立夏節進氷。


    初。王下制。今年不早熱。其待五月進氷。有司奏曰。日在北陸而藏氷。西陸而出之。獻羔而啓之。藏之也周。用之也徧。則無愆伏凄苦之灾。若於五月進氷。則有乖古法。非所以調陰陽也。請以立夏進之。從之。


    蔡忠順卒。


    諡貞簡。


    復李龔爵。仍令致仕。


    先是。左僕射李龔。以帷薄之罪。被彈坐免。其後。吏部以累經赦宥。請復其官。御史臺劾罷之。至是。王以龔先朝宰相。久居文翰之任。命復其官。仍令致仕。


    五月。聽民爲僧。


    有四子者。許一子出家。


    旱。


    有司奏。自春少雨。請依古典。審理寃獄。賑恤窮乏。掩骼埋胔。先祈嶽鎭海瀆諸山川於北郊。次祈宗廟。每七日一祈。不雨。還從嶽鎭海瀆如初。旱甚則修雩徙市。斷繖扇禁屠殺。勿飼官馬以穀。王從之。


    六月。地震。


    京城及東京尙廣二州安邊府等管內地震。多毁屋廬。東京三日而止。


    秋七月。減御供人蔘。


    王令</a>進人蔘三百斤。中樞院奏。近所進一千斤。足供御用。國府之貢。皆民膏血。不可妄斂。乞勿令復進。王不悅。門下省駁奏。古之帝王。節嗜欲去奢侈。恭己修身。虛心納諫。所以養民庶而致太平也。今灾變屢作。宜齊心責躬。豈可枉費無益。損民膏血。乞從密院所奏。從之。


    加給諸衛軍公田。


    時。灾怪屢見。旱乾亦甚。王以邊境征戍未息。而諸衛軍人家貧。名田不足。令戶部分公田加給。又勑臣僚。除休暇輟朝外。每日視事。以塞灾變。


    惠妃韓氏薨。葬玄陵。


    林氏曰。麗制。嫡曰后。妾曰妃夫人。而歷朝家法不明。正妃之終身不定其位號。稱妃宮主者多矣。此類。舊史多書薨。而今皆卒之。以致謹于正名之義焉。〈按。韓氏爲王元妃。則異於諸妃之亂稱無倫者。當依舊史書薨。〉


    遣使入貢于宋。


    時久不朝宋。遣尙書右丞金元冲。至瓮津。船敗而還。


    八月。命减絞斬二罪。


    初。德宗甞覽刑部奏讞。以爲罪人絞斬者。法在必死。然先王之典。惟刑是恤。命自今。敺擊家主殺人強盜以下。皆除刑配島。於是。京獄减死者六十餘人。至是。王以方在憂服。屢致變怪。欲施好生之德。凡犯絞斬二罪者。配無人島。情有可矜者。配有人島。免死者百十六人。


    冬十一月。修東西大悲院。


    修二院。以處飢寒疾病之無所歸者。給衣食。〈按。飢者待餔。病者待養。人之至情也。而飢無所餔。病無所養者。是窮民之無告者也。王者爲民父母。豈不思所以全安之道乎。高麗以寬厚立國。養民之政。無不盡意。光宗甞置濟危寶矣。靖宗亦修東西大悲院矣。睿宗復設惠民局矣。?模施設之方。雖無可徵。就其名而論之。濟危寶者。卽賑民之司。猶今賑恤廳。大悲院者。卽養病之所。猶今活人署。惠民局者。卽醫藥之官。猶今惠民署。當是時也。賢君繼作。國有實政。民蒙實惠。其深仁厚澤。入人深矣。是以。後來國家板蕩。兵戈創攘。而民心不離。宗社奠安者。能得保民之道也。〉


    十二月。祔德宗于太廟。


    後。以敬成王后金氏祔廟。〈后薨葬。史闕。○配享襄懿公柳韶。〉初。王問昭穆之制於徐訥,黃周亮。周亮等言。顯宗之祔廟也。以兄弟同昭穆之文。惠定光戴。同班爲昭。景成爲穆。穆宗爲昭。而顯宗祔於穆廟。則二昭二穆。與太祖之廟而五。今祔德宗。數過五廟。請遷惠定光三宗。藏于太祖廟西壁。戴。追王之主。遷祭其陵。可也。劉徵弼言。太祖在曾祖行。親未盡故。惠定光三宗不必遷。惟遷戴宗於陵。而祔德宗於次室。可矣。周亮等言。徵弼論親未盡之義。亦以一時四廟。難於遷毁。其言如是。臣聞前典云。親過高祖則毁其廟。自禰祖曾祖高祖以上論。親盡未盡。非以旁親論。惠定光在從祖行。不可比於親祖。昔。晉鍾雅奏言。景皇帝不以伯祖而祭於廟。宜除伯祖之文。朝廷從之。則從祖不入於廟。明矣。惠定光戴。俱宜遷毁。王謂一時遷毁四神主。意所未安。欲從徵弼議。周亮復言。太祖爲一廟。惠定光戴爲昭一廟。景成爲穆一廟。穆宗爲昭。顯宗爲穆。五廟之儀。於是乎備。若以派系次第論之。顯宗於穆宗爲叔。若先卽位。可與景成同一行。然繼穆宗卽位。故顯宗祔於穆宗之下第二穆位。今祔德宗。則惠定光戴四主。在所當遷。徵弼惟論四廟遷毁之難。不論昭穆之數。宗廟之禮。國之大事。胡可臆斷。若以德宗爲昭。則三昭二穆。與太祖爲六廟。非古制也。若論派系次第。以顯宗爲第一穆。次于景成而降穆宗於其下。則公羊所謂僖閔逆祀也。徐訥曰。周亮之奏。合於古制。然魯國以諸侯昭穆之外。有文世室武世室。惠定光三宗。亦不可遷毁。王從之。


    丁丑三年春正月。令諸道。停訟務農。○二月。彗星五幷出。


    各長五六尺。


    夏五月。幸玄化寺。


    自是。屢幸寺院。


    秋七月。始制諱辰陳慰禮。○以劉徵弼,黃周亮。爲內史侍郞並同平章事。崔齊顔,崔冲。並參知政事。○冬十月。契丹來侵鴨綠江。○十二月。遣使如契丹。請復通好。


    先時。契丹來遠城。牒寧德鎭。諭我先奏表章。苟驗實誠。別頒兪命。於是。命徐訥等十四人議。以爲宜更通使。至是。遣殿中少監崔延嘏。奏狀。請更輸誠。


    戊寅四年春正月。契丹遣使報聘。


    時。朝廷旣修聘。契丹亦遣其臣馬保業來聘。自是。聘問復如故。然鴨綠江橋城。竟不毁也。


    夏四月。平章事柳韶卒。


    諡襄毅。


    五月。歸化女眞。殺其都領。


    女眞歸化以後。定頭目領之。號都領將軍。時女眞仇屯高刁化二人。與其都領開老。爭財敺殺。事聞。下輔臣議。侍中徐訥等議曰。女眞雖是異類。旣已歸化。名載版籍。今因爭財。敺殺其長。罪不可原。請論如法。侍郞黃周亮等議曰。此輩雖歸化爲我藩籬。然人面獸心。不慣風敎。不可加刑。且律文云。諸化外人同類自相犯者。各依本俗法。况其隣里老長。已依本俗法。出犯二人家財物。輸開老家。以贖其罪。何更論斷。王從周亮等議。


    秋八月。復行契丹年號。○冬十一月。以黃周亮爲門下侍郞平章事。○十二月。放東池禽獸。


    先是。東池白鶴鵝鴨山羊之類。日飼稻粱。爲費甚多。至是。內史門下省奏。前典云。犬馬非其土性。不畜。珍禽奇獸。不育于國。又云。鳥獸昆虫。各遂其性。盖不以玩好傷物性也。乞放海島。從之。


    己卯五年春二月。遣使如契丹。


    先是。契丹遣使。稱安撫。至是。王遣使謝之。仍請罷鴨江東加築城堡。契丹主以事在先朝。不許。


    夏四月。契丹遣使冊王。


    爲開府儀同三司守太保兼侍中上柱國高麗國王。食邑七千戶。食實封一千戶。仍賜輸忠保義奉國功臣號。遣使以謝。


    六月。遣使諸道。簡驍勇習弓馬。○西北路大雨。


    鴨江水漲。漂失兵船七十餘艘。


    初立賤者從母法。


    柳氏〈馨遠〉曰。賤者從母法。始於此。知母而不知父。禽獸之道也。人類而處以禽獸。豈法也哉。然原其法之所自。則國俗之使賤人。無異牛馬。旣使之如此。欲從其父。則奸亂之訟。不勝其煩。故不得已如是耳。然則非從母之非。乃奴婢法之非也。至於後世。則仍其從母。而母若良女。則又必使從父爲賤。是法不爲法。而惟驅人入賤矣。非法之中。又非法矣。


    庚辰六年春正月丙辰朔。日食。○二月。昇平門灾。○立麗妃韓氏。爲王后。


    妃。亦祚之女也。惠妃薨後。冊爲麗妃。號昌盛宮主。至是。立爲王后。是爲容懿王后。〈后薨葬史闕。〉


    秋七月。以楊帶春爲安北大都護府副使。


    帶春立志峻拔。多智畧習兵事。左僕射崔冲奏。若有邊憂。非帶春。無可遣者。此人不宜出外。不從。


    震宜春樓。○八月。刑部尙書李周佐卒。


    周佐。東京人。家世單微。幼聰悟。立朝四十餘年。倜儻瓌偉。時稱得大臣軆。卒。王悼惜。贈右僕射。賻米麥四百石。令百官會葬。


    冬十月。置繡質弩於東西邊鎭。


    西面兵馬都監使朴元綽所造繡質九弓弩一張。極爲神巧。王大加褒賞。命造置東西邊鎭。時。王以爲。自先朝偃武修文。已有年。恐武畧不競。留意兵事。西北路兵馬使亦奏。金海兵法武畧之要訣。請頒沿邊州鎭。從之。


    十一月。大食國人。來獻方物。○十二月。儺。


    儺禮。磔五鷄以驅疫氣。王謂非好生之德。命代他物。司天?奏。祥瑞志。儺磔土牛以送寒。請造土牛以代鷄。從之。


    城金海府。


    辛巳七年春。城寧遠平虜鎭。


    以尙書右僕射崔冲。判西北路兵馬事。命行邊境。拓定城池。賜衣遣之。冲置二鎭及諸堡十四。西女眞高之知等效力。優賞。


    夏四月。設藏經道塲于會慶殿。


    春秋二季例設。春六日秋七日。


    免東北界稅額。


    舊制。北路寧州等三十三州。東路高和等州。隣狄境。防禦事殷。未甞徵稅。己卯年。有司奏定稅額。兩路一年貢布五萬二百九匹。折納餱糧一萬四千四十九斛。由此。邊民不樂。至是。門下省請除之。


    秋八月。彗星見于東方。


    長三十尺許。二十餘日而滅。


    九月。免文武官子弟充軍。


    時選軍別監。取文武官七品以上員子弟。除業文赴擧外。幷充軍伍。兵部奏。此雖安不忘危之慮。然皆累世勳舊子孫。故祖宗以來。不與于役。請勿充隊伍。從之。


    冬十月。王如鎬京。○以崔冲爲內史侍郞平章事。○十一月。王還宮。


    王之如鎬京也。駕至大同江。留守皇甫穎迎謁。王御龍船。賜宴輔臣。命將士射。拾遺金尙賓進諫。乃止。


    壬午八年春二月。燃燈。王如奉恩寺。


    自數世前。王每以燃燈日。例如奉恩寺。謁太祖眞殿。必親行香。以爲常。


    三月。制視朝日。令百官各自奏對。○夏四月。禘于太廟。


    禮部奏。今四月。當禘祫而將行王后冊封禮。禘祫。請行攝事。內史門下奏。禘祫有定期。封冊自可從宜。請先行禘禮。從之。


    夏六月。內史令徐訥卒。


    諡元肅。自弼至訥。三世相繼爲相。


    平章事劉徵弼卒。


    王以徵弼積閥襲慶。以文翰輔佐累朝。其功可錄。授其子綽工部書令史。


    冬十一月。契丹來報與宋平。


    契丹自澶淵之盟。與宋講好。至是。復欲冦宋。宋許增歲幣金繒。契丹以此稱賀。上其主尊號。故使來報之。


    十二月。平章事致仕皇甫兪義卒。○制諸業學生年壯不成才者。充光軍。


    癸未九年春二月。以崔齊顔。爲門下侍郞同平章事。皇甫穎李作忠。內史侍郞並同平章事。○夏五月丁卯朔。日食。○禁錦繡。焚金龍鳳紋綾羅衣服。○秋九月。東女眞率蕃賊來朝。


    先是。東女眞柔遠將軍沙伊羅。誘致水陸賊酋羅弗等四百九十四人。詣和州舘請朝。有司奏。此類人面獸心。宜令兵馬使。量減人數。分次赴朝。從之。至是。沙伊羅復與寧塞將軍冬弗老等。率化外女眞八十餘人來朝。奏云。化外人。妄懷狠戾。曾擾邊疆。洎蒙洪育。頓改前非。今引水陸蕃長。詣闕陳欵。願爲邊民。自今。每候隣冦動靜以報。王嘉</a>之。厚賜金帛。


    十一月。契丹遣使加冊王。


    加守太傅兼中書令。因賜冠服車輅印綬等物。王設壇受詔。遣使謝恩。


    侍中黃周亮卒。


    諡景文。初。契丹之亂。書籍煨燼。周亮奉詔。訪問採掇。撰集太祖至穆宗七代實錄。共三十六卷以進。


    甲申十年春二月。轉粟實西北州鎭。○夏四月。東女眞請盟。


    東女眞一千五人。執贄請盟。各賜衣著銀器。自是。東西女眞。貢獻益勤。


    冬十一月。城長定二州及元興鎭。〈幷今定平。〉


    東北面兵馬使金令器。掌築三城。分屯要害。水陸捍賊。東女眞將軍烏乙達等來朝曰。我等在貴國之境。慕化臣服有年矣。每慮醜虜來侵。未獲奠居。今築三城。以防賊路。是以來謝耳。獻其駿馬。王亦優賞遣還。


    乙酉十一年春二月。作臨津浮梁。


    津無船橋。行人爭渡。多陷溺。命作浮梁。自此。人馬如履平地。賜臨津課橋院曰慈濟寺。〈津在今長湍府南三十七里。〉


    夏四月丁亥朔。日不食。賀。


    太史奏日當食。陰雲不見。羣臣表賀。〈按考宋元綱目。是年四月朔日食。今以雲陰不見爲瑞。而羣臣表賀。其慢天佞君之罪。無所逃矣。〉


    蕃賊冦寧遠鎭。○令樂工雜類子孫。不許赴擧。


    丙戌十二年春正月。制民立嗣法。


    制。凡人民依律文。立嗣以適。適子有故。立適孫。無適孫。立同母弟。無母弟。立庶孫。無男孫者。亦許女孫。


    春三月辛巳朔。日食。○判每歲春秋。平校公私斗斛。○創經行儀。


    命侍中崔齊顔。詣毬庭行香。拜送街衢經行。分京城街衢爲三道。各以彩樓子。擔般若經前行。僧徒具法服。步行讀誦。監押官亦以公服步從。廵行街衢。爲民祈福。名曰經行。自是。歲以爲常。〈按。靖宗之佞佛求福。可謂至矣。曾未數月而薨。則福果安在。後王不戒。每踵覆轍。悲夫。〉


    夏五月。王薨。弟樂浪君徽卽位。


    王有子四人。曰詗,昉,璥,暟。詗昉早卒。璥暟年幼。丁酉。王疾篤。召徽入卧內。詔令權摠國事。薨。在位十二年。壽三十三。王寬仁孝友。識度弘遠。英武果斷。不拘小節。與契丹復和。國以乂安。遺命山陵。悉從儉約。諡容惠。廟號靖宗。徽卽位於柩前。是爲文宗。百官奉國璽。詣重光殿朝賀。李氏〈齊賢〉曰。契丹貪暴。不足保信。太祖深以爲戒。然而幸其一灾而棄舊好。非計也。顯宗艱難反正。日不暇給。德宗未及方剛之年。尤宜戒之在鬪。王可道議絶和親。不若皇甫兪義繼好息民之論也。靖宗嗣位三年。復尋歡盟。感之匪由至誠。致之必有奇策。君子以爲善繼善述。以保其國。


    葬周陵。〈在北郊。〉○六月。遣使如契丹。告哀。○築東南沿海城堡。


    遣兵部郞中金瓊。自東海至南海。沿邊築城堡農塲。以阨海冦之衝。


    赦。○秋八月。召宰臣。論時政得失。


    王銳意爲治。自卽位三日。制令先朝所御倚床踏斗金銀裝釘。及茵褥金銀線織成罽錦者。代以銅鐵,綾絹。至是。御宣政殿。召侍中崔齊顔,平章事崔冲等。論時政得失。自是。數賜延見。


    九月。王如普濟寺。


    自是。屢幸寺院。


    冬十月。選先鋒軍。


    崔齊顔奏曰。兵書。萬人取三千爲奇。千人取三百爲奇。請以六衛軍。每一領。選二百人。爲先鋒軍。從之。


    十一月。侍中崔齊顔卒。


    諡恭順。


    始設節日道塲。


    王雅喜佛事。卽位之初。醮本命于大內。至是。以生日節日。令中外寺院。幷設祈祥迎福道塲。其他臨幸寺院行香祈禱之事。日新月盛。史不勝記。〈按。文宗卽位以後。齋醮之費。寺塔之役。不可勝記。而史稱恭儉。何哉。〉


    契丹遣使歸賻。○立妹爲王后。姓金氏。


    是爲仁平王后。元成太后出也。〈后薨葬。史闕。〉


    丁亥文宗仁孝王〈諱徽。字燭幽。古諱緖。顯宗第三子。母元惠太后金氏。〉元年春正月。中樞使林維幹卒。


    王以維幹。久居諫職。忠貞輔弼績效多。官其子良。槩八品職。


    禁諸州輪經會。


    時。州郡逐年盛設輪經會。吏憑以聚斂。勞弊不貲。王制。自今凡輪經醉飽娛樂之事。並宜禁斷。


    置霜陰鶴浦戍。〈皆在今安邊。〉


    二縣沿海。當蕃賊之衝。故設置軍戍。


    二月。命吏部。量用良吏蘇顯等。


    連州〈今价川〉防禦副使蘇顯。下車以來。勸課農桑。存恤民庶。政績茂著。兵馬使楊帶春奏聞。王令吏部。量用交州判官李維伯。繕理城池。修備器械。爲諸郡第一。上任以來。勸農恤民。吏民上言。雖秩滿。願得見借。王嘉之。付吏部。晉州牧使崔復圭。招安逋民一萬三千戶。復其業。王下制褒奬。州郡莫不自勵。


    三月乙亥朔。日食。○夏四月。以崔冲爲侍中。金令器爲門下侍郞平章事。金元冲爲內史侍郞平章事。


    王視朝于乾德殿。召宰臣及御史?。論時政得失。是後。數延見宰輔崔冲等。


    六月。更校法律。


    制曰。法律。刑罰之斷例也。明則刑無寃濫。不明則罪失輕重。今所行律令。或多訛舛。良用軫懷。其令侍中崔冲。集諸律官。重加詳校。務從允當。王於刑獄必審愼。刑部奏死囚王必三覆。而尙慮失情。謂刑官曰。死者不可再生。儻有寃枉。欲訴無路。可不痛哉。


    秋八月。監察御史李希老,洪德威。有罪免。


    希老性躁急。歷仕中外。無聲績。德威當靖宗喪制未闋。燈夕置酒作樂。御史?駁奏。罷之。


    制考中外官殿最。○九月。契丹遣使冊王。


    爲開府儀同三司守太保兼侍中上柱國高麗國王。食邑七千戶。食實封一千戶。兼賜匡時致理竭節功臣號。


    冬十月。皇甫穎卒。


    穎無嗣。甞上言。乞以外孫金祿崇爲後。王從之。官祿崇九品。〈按。鄫養外孫。莒公子爲後。春秋書曰莒人滅鄫。賈充以外孫韓謐爲後。秦秀駁曰。亂大倫。盖禮無異姓爲後之文。以異姓爲後。是絶宗也。或曰。子固我子也。女亦我所生。無子而傳宗於女。抑或一道也。此與養他人爲後。而初無血氣之相屬者。異矣。曰否。夫天道。陽貴而陰賤。人道。夫尊而妻卑。陰受陽氣。以長養萬物。妻受夫精。以生産子女。長生之功。雖在於此。而施化之理。專由於彼。故易曰陰不敢成也。地道也妻道也。詩曰。父兮生我。母兮鞠我。然則以女之子爲後。非亂倫之道乎。皇甫穎。身爲宰相。不別立後。以外孫爲嗣。牽於私情。而犯禮亂倫。固不足道矣。君王者。禮法之所出。而文宗又從而許之。其失大矣。肅宗時。王國髦卒。子幼。妻弟王字之服喪。此又悖理之甚者也。麗代禮敎之斁滅如此。而人無有非之者。惜哉。〉


    是歲。稱東界爲東北面。


    或稱東面,東路,東北路,東北界。


    戊子二年春三月。權停大雲,大安兩寺之役。


    初。王卽位。降赦書云。一切土木之役。限三年停罷。至是。大興兩寺之役。〈大安在松嶽北天磨山。大雲今未詳所在。〉丁匠廢農。御史臺奏。信者國之大寶。不可棄也。食言之謗。恐由此起。伏望兩寺之役。須俟農隙。王從之。


    夏四月。王幸外帝釋院。聽說經。


    故事。王幸山林。將駕還。必駐是院。命僧乘鳳輦軒欄講法。以爲常式。


    秋八月。祔靖宗于太廟。


    以容信王后韓氏祔廟。〈以元肅公徐訥,景文公黃周亮,文憲公崔冲,貞簡公金元冲。配享。〉


    九月。設百座道塲于內殿。飯僧三萬。


    設百座仁王道塲於會慶殿。三日飯僧一萬於毬庭。二萬於外山名寺。自是。歲以爲常。


    冬十一月。契丹遣使。來賀生辰。


    歲以爲常。


    十二月甲午晦。日食。


    己丑三年春正月。契丹遣使加冊王。


    守太傅兼中書令。


    三月。饗國老。


    饗年八十以上國老右僕射崔輔成,司宰卿趙頤,太子詹事李澤成于閤門外。王親臨賜酒。翌日。饗庶老及義夫,節婦,孝子,順孫,鱞,寡,孤,獨,廢疾于毬塲。賜物有差。


    夏五月。定兩班功蔭田柴法。


    一品平章以上。田二十五結柴十五結。遞減至五品。田十五結柴五結。傳之子孫。子或有罪。除名。其孫無罪。則給三分之一。


    命養飢民于東西大悲院。○冬十一月。對馬島歸我漂海人。


    島官遣首領明任等。押送我飄風人金孝等金州。賜明任等例物有差。自是以爲常。


    命永興鎭將丁作塩。考滿留任。


    作塩勸農桑均賦役。修城郭備戰具。又於沙石不耕之地。勸種雜穀。歲收二百斛。鎭軍狀告。雖考滿請留任。王嘉歎許之。


    庚寅四年春正月。以崔冲爲太傅。


    冲時兼都兵馬使。奏西北州鎭。禾穀不登。百姓貧乏。男困徭役。女困徵糶。請修繕城池外。凡工役悉停。從之。


    以金元冲爲門下侍郞平章事。李子淵內史侍郞平章事。○三月。城寧朔鎭。


    以扼蕃賊要衝。


    夏六月。東蕃賊冦邊。


    時。蕃賊乘舟。出沒鎭溟〈在今德源南二十四里。〉寧波戍〈今未詳。〉烈山。〈今杆城北三十五里。〉抄掠無常。兵馬錄事文揚烈。率兵船二十三艘。追至楸子島。〈今未詳。〉大敗之。焚部落三十餘所而歸。


    冬十月。敎閱諸衛軍士。


    都兵馬使王寵之奏。傳曰安不忘危。又曰無恃敵之不來。恃吾有備。故國家仲秋。會東西班員吏於郊外。習射御。况諸衛軍士。國之爪牙。宜於農隙。敎以金皷?旗坐作之節。又馬軍皆不習。請選先鋒馬兵。每隊給馬甲十副。俾習馳逐。令御史?兵部六衛。掌其敎閱。從之。


    放還東女眞勒留京舘人。


    先時。都兵馬使奏。東蕃阿兜幹。內附以來。久承恩賞。背我投丹。罪莫大焉。其黨首領高之問等。請拘執栲訊。端由科罪。從之。後。塩漢等又來獻良馬。王以曾犯邊留之。至是。崔冲奏曰。夷狄。人面獸心。不可以刑法懲。不可以仁義敎。拘留旣久。發憤含?。且供費甚多。請皆放還。從之。


    十一月。定損灾免役法。


    田一結。率十分爲定。損至四分除租。六分除租布。七分租布役俱免。復修成宗之政。


    閏月。契丹橫宣使蕭質來。〈橫宣之名始此。○橫宣卽年例常使之外別遣之名。〉


    辛卯五年夏四月。重停大安大雲寺役。


    二寺之役。停而復始。創新補舊。勞費萬計。匠夫疲於日夜。饋餉勞於轉輸。妻還子去。道路相繼。畧無休息。內史門下奏。事非急切。况去歲不稔。生民乏食。力不能堪。請停之。以俟農隙。從之。


    秋七月。賞孝子釋珠。


    釋珠早孤無托。居京都。剃髮爲僧。刻木爲父母形。定省奉養如平日。王聞之曰。丁蘭之孝。無以加焉。厚賞之。


    八月。中樞使鄭倍傑卒。


    倍傑。草溪人。七歲能通詩書。顯宗朝魁科。以儒術相。卒。贈侍中。諡弘文。


    九月。女眞冦邊。東北面兵馬副使金化崇。擊敗之。○冬十月。置有蔭奇光軍。


    選文武七品以上子,五品之孫,京職太常之子。爲之。


    以崔冲爲式目都監使。


    式目都監。掌軍國重事。例以重望宰相。爲之使。


    壬辰六年春正月。以崔惟善爲翰林學士。○二月。安西府〈今海州〉地震。○冊延德宮主李氏。爲王妃。


    妃。子淵之女也。生十王子二公主。順肅宣三宗。皆其出也。是爲仁睿太后。後。王又納子淵第二第三女。皆爲妃。李氏權勢。自此始矣。


    初築社稷壇於城西。


    戊子。親行祀事。以社稷壇。配以句龍。其位版及祝文。不宜稱名。改以后土氏。


    三月。命太史官。撰五曆。


    曰十精曆。曰七曜曆。曰見行曆。曰遁甲曆。曰太一曆。以禳來歲灾祥。


    定耽羅橘貢。


    改定一百包。永爲定制。


    夏五月。北蕃賊冦邊。


    三撒村〈今北靑〉賊魁高演。與諸蕃賊。合兵圍淄潭驛。〈今未詳。〉兵馬錄事金忠簡。與慈州判官張立身。出戰大破之。


    六月。東女眞冦三陟。


    東女眞高之問等。航海冦三陟。守將河周呂。率兵出城。徇于軍曰。彼衆我寡。若人自爲戰。不愛其身。則戰必勝矣。遂擁干挺刃而進。適有安邊判官金崇鼎。廵所管諸戍。行至近境。賊聞角聲。謂援兵至。遂驚亂。周呂乘勝擊之。賊奔潰。


    秋九月。以李令〈一作靈〉幹。爲翰林學士。


    令幹。潭陽人。能文章。登第貴顯。少通秘術。後。官至參知政事。立朝多異常事。


    冬十月。冊靖宗子璥。爲樂浪侯。暟爲開城侯。○錄裵玄慶等六功臣後。


    又追贈太祖功臣大匡千明等三千二百人。


    癸巳七年春二月。彗星見于庫樓。○秋七月。以李子淵,王寵之。爲門下侍郞平章事。○閏月。東北路大水。○九月。王幸西京。○冬十月丙申朔。日食。○王還宮。○增收稅耗。


    三司奏。舊制。稅米一碩。收耗米一升。今十二倉米。輸納京倉。累經水陸。欠耗實多。輸者苦被徵償。請一斛增收耗米七升。制可。〈按。納租稅者民也。主穀米者吏也。重斂則傷民。輕斂則病吏。是以國家處事。必須曲盡物情。而爲之制。水陸漕轉之艱辛。雨濕虫鼠之損害。不能保其無縮。而元會之數不可以有减。故於是而耗之名起焉。以中國言之。積糧者有雀鼠耗。運糧者有斗耗。自後唐明宗始焉。盖不得已也。古昔盛時。亦豈無漕轉之所縮,雀鼠之所耗哉。但取於民則只有原數。其所耗縮則亦當於原數中量減。不以一毫增斂於民。故民力紓而國用節矣。後世之耗。則加收於民。已非法之善者也。高麗之制。十五斗爲一碩。一碩而加耗一升。至輕也。到此而加七升。則又非制法本意。而亦可謂輕矣。至乎明宗之代。已加耗二斗。則不已太重乎。法者。一定而不可易。文宗一加而後世轉效。不覺其弊之至此也。今世糶糴之政。春頒而秋斂。穀有定數。故不可以有減。而增收十一。謂之耗。亦托雀鼠而收之者也。旣名爲耗。則只當充其所耗者耳。今却以耗爲官府之需用。其雀鼠所耗。則頒以小斗。使民盈其所縮之數而納之。又斂其耗之耗。則是民重輸其耗也。托名雀鼠。而引爲官用。其辱已甚。誠不可使聞於天下後世。而與古人所謂耗者。名同而其病民則甚矣。〉


    賜侍中崔冲几杖視事。


    冲請老。王謂其累代儒宗。三韓耆德。令有司稽古典。几杖視事。


    甲午八年春二月。立長子勳。爲王太子。赦。○三月。定田制。


    凡田品。不易之地爲上。一易之地爲中。再易之地爲下。其不易山田一結。一易田二結。再易田三結。準平田一結。


    夏四月。遣使如契丹。告立太子。○五月。震會慶殿。○冬十二月。置東宮侍衛給使。


    揀三品以上之孫,五品以上之子二十八人。爲侍衛。五品之孫,七品以上子十人。爲給使。永爲定制。〈按。古者敎世子之法。妙選一時之賢俊。以充輔導之職。欲其聞正道行正事。左右前後。無非正人也。文宗選文武之子孫。爲侍衛給使。則與賤隷雜類。挾技而媚上者。有間矣。夫師傅僚屬。進見有時。軆貌易踈。若侍衛給使之人。昵侍左右。出入與俱。遇物而誨。隨事而諫。有漸磨誘導之益。而無矯拂生澁之患。其爲任也亦大矣。是以。文宗三子爲君。而皆足爲守成之良主。諭敎之法得行故也。惜乎。其所諭敎者。不過詞章政令之間而已。不能以聖人之道。講明于前。異端之敎日熾。而不知恤焉。以其不得眞儒故也。〉


    乙未九年春二月。宴諸國人于娛賓舘。


    時。宋商及日本耽羅契丹黑水諸國商人。往來貿易。珍寶充牣。於是。築娛賓,迎賓,淸河,朝宗等舘。分宴諸國人。


    夏四月。雨雹雪。○五月。契丹遣使。加冊王及王太子。


    朝廷遣使。告立太子。契丹遣使。加冊王守太師。賜之衮冕車賂圭劒等物。又冊太子。爲三韓國公。


    秋七月。遣使如契丹東京。


    去歲。契丹來遠城遣軍。始設弓口門欄于抱州〈保州今義州〉城東野。至是。都兵馬使奏。契丹前太后皇帝。詔賜鴨江以東。爲我封境。然或置橋城。或置弓口欄子。漸踰舊限。是謂不厭。今又創立郵亭。蠶食我疆。魯史所謂無使滋蔓。蔓難圖也。宜送國書于東京留守。陳其不可。若其不聽。遣使告奏。王從之。遂致書于東京留守。請毁罷城橋弓欄亭舍。


    以崔冲爲內史令。詔許致仕。


    冲屢請致仕。不允。至是。加內史令。仍令致仕。遣金元鼎。就第賜詔。有曰。事累聖以濡毫。文章華國。位三階而調鼎。功績紀常。賀知章之湖畔。雖恣佳遊。陶弘景</a>之山中。常咨大事。


    以李子淵爲侍中判尙書吏部事。金廷俊,朴成傑。爲內史侍郞平章事。


    子淵奏曰。天地灾祥。每與刑政得失相應。不可不愼。伏見吏部刑部。務要辨理。而日陵月替。稽留未决者多。乞令二部員僚。精覈事理。考其人吏勤怠。而褒貶之。則庶合聖上勤政恤刑之意。天地休祥。可致也。


    八月。肅州防禦使庾恭義。有罪免。


    恭義曾以諂諛獲罪。吏部以功臣黔弼之曾孫。奏王叙用。門下省奏。恭義名載罪籍。不可叙用。况牧民之寄。重於製錦。苟非其人。必傷其手。請罷之。制可。


    九月。契丹遣使告哀。


    時。契丹興宗殂。遣使告哀。王聞使過江。減常膳輟音樂。禁屠宰斷弋獵。及使至。王服素襴。出昌德門。迎詔擧哀行服。輟朝市三日。


    遣使如契丹。吊喪會葬。○冬十月。回謝使崔宗弼。還自契丹。


    宗弼云。臣如契丹。禮部書帝名宗眞。汝名犯宗字。宜改之。臣於表狀。改稱崔弼。門下省奏。宗弼宜答以我國不知誤犯。表狀未可輕改。彼若強之。但減點畫。庶合於禮。擅改辱命。請科罪。原之。


    衛尉少卿崔成節犯罪。原之。


    成節。無故入至帳殿前。王驚。命下獄。法司奏。闌入御所者斬。王曰。雖律有正條。以此加刑。是謂苛政。原之。


    命有司。擇地創寺。


    制曰。古先帝王。尊崇釋敎。聖祖以來。代創佛寺。以資福慶。寡人繼統。不修德政。灾變屢見。庶憑法力。福利邦家。其令有司。擇地創寺。門下省奏。自古聖王。無有創起寺塔。以致太平。惟崇重法門。愼省政敎。不傷民力。則自然宗社靈長。昔達摩對武帝言。造寺造塔。殊無功德。聖祖創寺者。一以酬統合之志願。一以壓山川之違背耳。今欲增創新寺。勞民於不急之役。毁傷山川之氣脉。灾害必生。神人共怒。非所以致太平之道。王不納。


    丙申十年春正月。隕石于黃州。〈聲如雷。〉○二月。作興王寺于德水縣。〈今屬豊德。〉


    爲王願堂也。移其縣於陽川。知中樞崔惟善。引太祖遺訓。勿增修願刹之語。固爭之。且曰。今陛下承祖宗積累之功。固宜節用愛人。持盈守成。以傳聖嗣。可也。奈何罄民財力。以供不急之費耶。王優答之。竟不從其言。他日。惟善入侍讌閒。王從容慰奬曰。諫爭是忠。從好佞。惟善卽對曰。創垂猶易。守成難。惟善。冲之子也。


    三月。封子蒸。爲國原侯。○以李令幹。爲右僕射知貢擧。○守太空高烈卒。


    烈善射。屢立軍功。爲一時名將。及卒。人皆惜之。


    秋七月。遣兵伐東蕃賊。


    王以蕃賊屢侵邊境。遣侍御史金旦。將東路兵馬討之。旦承命往誓衆曰。臨敵忘家。以身殉國。分也。我生死正在今日。三軍感激奮勵。勇氣自倍。破其部落二十餘所。獲羊馬兵仗無筭。


    九月。分遣諸道撫問使。


    王下制。分遣使諸州牧郡縣。按驗守令勤慢百姓苦樂。所司以程驛民吏勞於迎送。請停之。王曰。朕惟先代。頻遣使臣。採訪民瘼。故宰民者悉務淸廉。以安民庶。近見紀綱弛紊。且無懲革。不勤公事。但謀私利。要結權豪。里巷多囊橐之收。田園罕桑麻之勸。或地有魚塩梓?。或家有畜産貲財。皆被侵奪。嚴加枷杖。傷其性命。懷寃抱痛。無所告陳。間有欲正之者。又因貴要之囑。卒莫能行。蠧民之害。日益月滋。官吏旣已如此。小民安得聊生。朕晨夕孶孶。釋其煩弊。而當軸秉鈞者。不以爲可。何哉。今以侍御史李攸</a>績,金若珍等。爲撫問使。分遣十三道。無或阻滯。


    王以灾異。避殿減膳。求直言。○汰中外寺院。


    制曰。釋敎淸凈。斷制貪欲。今避役之徒。託號沙門。殖貨營生。耕畜爲業。估販爲風。進違戒律之文。退無淸凈之約。袒肩之袍。任覆酒瓮。講唄之塲。種以葱蒜。喧雜花苑。穢臭蘭盆。托修寺院。旗皷歌吹。出入閭巷。搪揬市井。與人相鬦。以致血傷。其區分善惡。肅擧紀綱。宜令沙汰中外寺院。其精修戒行者。安住。


    冬十月。日本遣使來聘。


    使臣正上位權隷滕原朝臣賴忠等三十人。來舘于金州。是後。貢獻不絶。


    親祫于太廟。加上九廟尊號。赦。○十一月。雪。百官表賀。


    以初雪也。


    作長源亭於西江餠嶽之南。


    以道詵山水記。有就此創搆。則國脉延長之語。故作是亭。


    蠲德水縣兩年租稅。


    李子淵言。近因創造興王寺。移德水縣於陽川。由是。百姓營葺廬舍。未遑寧處。男負女提。道路相繼。貧者有擠壑之憂。富者無安堵之所。請蠲一歲賦役。制特蠲兩年。


    下


    丁酉十一年春正月。隕石于黃州。


    黃州連歲有隕石之異。州上其石。禮司奏曰。昔宋有隕石。秦有星墜。晉唐以降。比比有之。此常事也。不關灾祥。今以爲異而妄奏。請罪之。制可。遂還其石。〈按。傳曰。物反常爲妖。石爲在地之物。而隕之自天。則其爲反常也大矣。且其爲異。多在于如宋秦昏亂之時。禮司之奏。以爲常事。而不以爲異。何哉。去年十一月。百官賀雪。則當時羣臣。久享升平。諱言灾異。其驕佞之習。可爲後戒。〉


    三月。契丹遣使。加冊王及太子。


    王爲兼尙書令。加食邑五千戶。太子爲順義軍節度使朔武等州觀察處置等使崇祿大夫檢校大尉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使持節朔州諸軍事行朔州刺史上柱國三韓國公。食邑三千戶。食實封五百戶。


    夏四月。減今年租稅之半。


    王以兩行封冊使副同時偕至。所過州縣。減今年租稅之半。


    五月。興盛宮主徐氏卒。


    顯宗納內史令徐訥之女。爲淑妃。稱興盛宮主。至是卒。有司奏。禮。庶母有子者。緦麻三月。興盛宮主無子。上不宜制服。制可。輟朝三日。令火殯瘞骨。除陵號。贈諡元穆王后。〈按。王后是適配之號。世子是世嫡之稱。而麗朝后世子之制不明。諸妃支子。皆加以僭號。而名分淆亂。麗室家法之不立。有自來矣。〉


    秋八月。以慶鼎相直翰林院。


    中書省言。鼎相。鐵匠之裔。不宜淸要職。請削之。王曰。采葑采菲。無以下體。盖貴其可用者耳。鼎相才識可用。豈論世系。不允。先是。及第李申錫。以不錄氏族。崔冲謂不宜登朝。侍郞金元冲奏。氏族不錄。乃其祖父之失。申錫積功翰墨。捷第簾前。身無痕咎。合列簪紳。制曰。立賢無方。其依元冲奏。王之用人。不尙門閥。惟才是擧。皆如此。〈按。用人尙閥。後世之陋習也。以門地用人。則有賢才者。未必有門地。有門地者。未必有賢才。局於一而廢其一。豈所謂立賢無方之義乎。其流之弊。至於後代而益甚。高門華閥。翺翔雲路。而位躋廊廟。宿德長才。沉沒下位。而窮死巖穴。治化之日卑。風俗之日頹。無足怪矣。李申錫不錄氏錄。而列於簪紳。慶鼎相鐵匠之裔。而直翰林院。文宗不拘俗習。格外用人如此。宜其致一代之治也。〉


    王如西京。冬十一月。還宮。○以金廷俊爲門下侍郞同平章事。○十二月。遣使如契丹。


    先是。朝廷請罷弓口門郵亭。契丹不從。其後又於松嶺東北。漸加墾田屯蓄人物。王患其侵逼我疆。遣使請罷之。契丹又不從。


    左僕射智猛乞退。


    猛乞退。不允。中書省奏曰。七十致仕。禮也。請許之。王以智猛之先。有功於國家。難之。欲許數年待朝。繼賜几杖。中書又奏。禮凡老臣知天地之事。則賜几杖。今猛徒籍門蔭。而不知天地之事。又無矢石之勞。其餘政事。無所咨訪。若念先臣功勞。賜一年待朝。可也。加以數年。又賜几杖。恐恩禮太重。請收成命。王從之。


    契丹遣使來聘。


    賀生辰也。使臣王宗亮來。及還至金郊驛。見列炬。謂伴送使崔尙曰。郊餞被酒。所以犯夜燃炬。徒隷衣單可悶。後宜侵早啓行。甞聞貴朝禮樂。一似中華。然宴必張燈。我朝法。惟婚夕許用花燭。人臣會客。雖侵夜不得燃燭。尙還奏其言。且曰。臣亦念王者向明而治。宜於大昕接見賓客。况燈燭亦民膏血。費用太多。恐虧儉德。自今。宴好之禮。只令卜晝。辭歸之禮。宜用會朝時。從之。〈按。庭燎之用。其費不多。遼使之言。崔尙之奏。猶云如此。而文宗亟從之。史言文宗恭儉之德。於此可見矣。後世侈風成習。大小公會。或至侵夜。油蠟之用。其賤如土。御路植炬。其大十圍。皆民之膏血也。而視以爲常。惜哉。〉


    以金元鼎爲內史侍郞平章事。


    戊戌十二年春二月。減軍器貢鐵。供興王寺。


    都兵馬使奏。界內鐵貢。舊充兵器。近創興王寺。又令加賦。民不堪苦。請減塩海安三州二年貢鐵。專供興王之用。以除勞弊。從之。


    契丹遣使告哀。


    時。契丹太皇太后殂。王以玄冠素服迎之。


    夏四月。地震。○定視朝服。


    國初。用柘黃袍。至是。禮司奏。帝王之服。備禮則黃赭絳三色。如宴饗小會。取其便宜。今所服紅黃外。更無餘色。


    制授庾仲卿蔭職。


    仲卿。工部尙書逵之子也。李子淵等駁奏。仲卿母。是李龔奸兄女所生。不宜齒於朝列。金元鼎等議。此乃李龔之罪。非仲卿父子所犯。且功臣黔弼之裔。不宜防塞仕塗。王從元鼎議。


    超授太史監候李神貺八品。


    神貺察風雲水旱。罔有差違。故有是命。門下奏。神貺未知世系。初入朝行。再被論奏。且候察乃其職也。不宜超授。王曰。精於其術。未有如神貺者。不從。


    秋七月。奪昌慶院田柴。屬興王寺。


    門下省奏。宮院。先王所以優賜田民。貽厥子孫。傳於萬世無有匱乏者也。今宗支彌繁。若欲各賜宮院。猶恐不足。况收一宮田柴。屬于佛寺。歸重三寶。雖云美矣。國家之本。不可忘也。請田民魚梁舟楫。仍舊還賜。王曰。田柴已納三寶。難可追還。宜以公田依元數給之。餘從所奏。


    震興王寺門。○八月。王將遣使通于宋。不果。


    王欲於耽羅及靈巖。伐材造船。將通宋。門下省上言。國家結好北朝。邊無警急。民樂其生。以此保邦。上策也。昔庚戌之歲。契丹問罪云。東結構於女眞。西往來於宋國。是欲何謀。若泄此事。必生釁隙。且耽羅地瘠民貧。惟以海産木道謀生。往來伐材過海。新創佛寺。勞弊已多。今又重困。恐生他變。况我國文物禮樂。興行已久。商舶絡繹。珍寶日至。其於中國。實無所資。如非永絶契丹。不宜通使宋朝。王從之。


    冬閏十二月丙申晦。日食。○開城監牧李啓。除名收田。


    啓以事私。遣旗頭李仁。驅史加達。捕府軍金祚。祚投河死。刑部奏。律。畏懼致死。以鬪殺論。准今制旨。杖脊配有人島。仁及加達。從流三千里。王寵之。以爲畏懼致死者。謂如臨水履險。因恐迫致死也。今祚自溺。與此不同。當以仁爲首。減絞罪半。加達爲從。啓以事理重論。制啓除名收田。餘依所奏。


    己亥十三年夏四月。親禘于太廟。赦。


    禮部奏。順安憲三陵。聖祖之兄弟也。稱孫以祭。似未合義。按唐書。宣宗饗穆宗室文稱皇兄。太常博士閔慶之奏曰。夫禮有尊卑而不叙親親。祝文稱謂未當。請改爲嗣皇。帝從之。穆宣。同父異母也。今順安憲三廟祝。宜稱嗣王臣某。明告于某宗。從之。


    秋八月。饗老賜酺。


    王親饗國老於閤門。勸花酒歡宴盡日。賜衣服。又賜酺庶老及廢疾男女一千二百八十人于毬庭。外方州縣。亦同日賜酺。


    令民有三子者。許一子爲僧。


    兪氏曰。文宗崇奉釋敎。比麗代諸君尤酷。孜孜佞佛。甚於太淸之世。人以文宗之久享。爲崇佛之效。文宗値麗運之方隆。梁武不幸而文宗特幸耳。


    冬十二月辛酉朔。日食。


    庚子十四年春二月。王幸長源亭。


    自是。往來無常。


    秋九月。以宋進士盧寅。爲校書郞。


    王雅好文學。宋人有文藝者。咸被擢用。盧寅,陳渭,周沆。以文進。蕭鼎,蕭遷,葉盛。以音律顯。沆後犯贓。收田遣還。


    辛丑十五年夏六月。王幸奉恩寺。遂詣國子監。


    王謂侍臣曰。仲尼百王之師。敢不致敬。遂再拜。


    秋九月。蕃賊冦平虜鎭。○冬十二月。改官制。


    改內史門下省。爲中書門下省。其餘幷從成宗之舊。而員數品秩亦多改定。


    以王寵之爲門下侍中判尙書吏部事。金元鼎爲門下侍郞。崔惟善爲中書侍郞並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寵之。出入內外著稱。元鼎。以文學名。惟善。世其儒術。爲士林所重。同時拜相。時稱得人。


    壬寅十六年春正月。金元鼎罷。○二月。封子燾。爲朝鮮侯。○定三員訊囚法。


    制曰。刑政。王化所先。峻則民殘。寬則民慢。刑得其中。陰陽和而風雨順。法失其宜。?氣積而灾眚作。虐臣酷吏。世常有之。古先哲王。惟刑是恤。朕遹追古訓。愼選刑官。猶懼不得其人。以致寃枉。自今必備三員以上。然後訊鞫囚徒。以爲定制。


    三月。始行貢試封??法。


    司業黃抗之。試諸生。署科甚濫。時議紛然。命中書舍人鄭惟産。覆試。惟産請行封??法。〈按。此糊名之始。〉


    秋八月。開城侯暟卒。


    癸卯十七年春三月。契丹遣使。送大藏經。王郊迎。○夏五月。有星孛于大角。○秋七月。侍中金元鼎卒。


    初。元鼎以忤旨罷。至是。復爲侍中。及卒。闕贈賻。後四年。三司以爲言。乃賜穀以賻之。


    八月。定國子諸生考校法。


    制曰。國子監諸生。近多廢業。訓導不至。責在學官。自今精加勉勵。至年終。校臧否定去留。儒生在監九年。律生六年。荒昧無成者。幷黜。


    甲辰十八年春二月。運龍門倉米于西北州鎭。


    以禮成江船百七艘。一年六次漕運。以充軍糧。


    三月。賑窮民。


    制曰。去歲水潦損稼。言念黎元。宜急救恤。其令有司。自今月至五月。於開國寺南。設食以施窮民。又命自五月十五日。至七月十五日。於臨津普通院。設粥蔬菜。以施行旅。


    夏閏五月。東女眞冦平海。○改按察使。爲都部署。


    初。顯宗罷節度使。後置按察使。專制方面。以行黜陟。至是。改爲都部署。


    修黃龍寺九層塔。


    乙巳十九年春三月。封子煕。爲鷄林侯。○夏四月。契丹遣使。加冊王及太子。


    加王功臣號。太子兼侍中。賜九旒冠,九章服,玉圭,玉冊,象輅等物。王及太子。受冊于南郊。遣使謝之。


    五月。祝子煦髮爲僧。


    煦亦太子母弟也。王謂諸子曰。??能爲僧。作福田利益耶。煦對曰。臣有出世志。惟上所命。王喜。遂使剃髮爲僧。出居靈通寺。號祐世僧統。煦字義天。性聰慧嗜學。通曉五敎。旁涉儒術。後。又出煦弟竀。〈音頳〉于玄化寺爲僧。王子爲僧自此始。一時名門大族。爭慕效之。立嫡立嗣。顧視爲末事。〈按。高麗姓族相婚。史臣謂。男女同姓。其生不繁。况至親乎。其瀆亂淫昏。醜不可道。然其不至繁庶。有由然。國制。宮人得幸而有子。則祝髮爲僧。稱爲小君。雖嫡出王子。亦多出家。以此言之。其不終絶而滅。幸矣。高麗崇佛之報。其終幾至于子姓滅絶。甚可笑也。〉


    六月。停覆試。貶侍御史盧旦官。


    王御文德殿。覆試進士。旦奏事忤旨。王怒。使人曳出。脫去公襴將縛之。平章事崔惟善前奏。人臣有罪。當付憲司。不可如是。王怒稍霽。然罷試。惟取十上不第者李元長等五人。賜及第。貶旦員外郞。


    丙午二十年春正月。禁中外屠殺。


    限三年。


    二月。雲興倉灾。


    積年所蓄。盡爲灰燼。制自今倉庫別置禁火員吏。御史?以時點檢。


    三月。有星孛于西北。


    星出乾方。大如月。已而變而爲彗。


    契丹復國號曰遼。○夏四月。京都地震。○令外官。皆帶勸農使。○遣使如契丹。賀改國號。


    丁未二十一年春正月。興王寺成。特設燃燈會。二月。赦。


    寺成。凡二千八百間。十二年而功畢。王欲設齋以落之。緇流坌集。命擇有戒行者一千赴會。仍令常住。戊辰。特設燃燈大會。凡五晝夜。勑令百司及安西都護開城府廣水楊東〈今鐵原〉樹〈今富平〉五州江華長湍二縣。自闕庭至寺門。結綵棚。櫛比鱗次。連亘相屬。輦路左右。又作燈山火樹。光照如晝。是日。王備鹵簿。率百官行香。施納財襯。佛寺之盛。曠古未有。造金塔。以銀四百二十七斤爲裏。以金一百四十四斤爲表。又築護塔石城。


    三月。中書令致仕王寵之卒。


    諡敬肅。王以寵之及鄭倍傑。皆忠謇不羣。才猷出類。並贈職。


    運穀賑朔北諸州。


    漕運襍穀四萬九千四百石于朔北諸州。以給邊民。又運安瀾倉米二萬七千七百石于朔北。以充軍資。


    冬十月。黑霧四塞。○十一月日南至。大雷雨。


    戊申二十二年春正月甲戌朔。日食。○王幸興王寺。設慶成會。


    信宿乃還。自是。往來頻數。


    以崔惟善判吏部。金義珍判兵部。


    義珍亦以儒術顯名。亞於崔冲。


    秋七月。宋人黃愼來。


    宋人黃愼,洪萬等來言。帝召江淮兩浙制置發運使羅拯曰。高麗古稱君子之國。祖宗之世。輸欵甚勤。今久阻絶。聞其國主賢王也。可遣人諭之。是以。拯遣愼等。來傳天子之意。王悅。舘待優厚。翌年。愼等還。王使禮賓省。移牒羅拯。言歸附之意。請備禮朝貢。


    〈按。通考曰。煕寧二年。其國禮賓省。移牒福建轉運使羅拯曰。商人黃愼洪萬等來稱。運使奉密旨。令招接通好。當國僻居暘谷。邈戀天朝。祖禰以來。梯航相繼。蕞爾平壤。邇于大遼。附之則爲睦隣。踈之則爲勁敵。慮邊騷之未息。盖陸讋以靡遑。久困覊縻。難圖携貳。故違述職。致有積年。運屬垂鴻。禮隆展慶。大朝化覃無外。度豁包荒。謹當遵道。遄赴藁街。但玆千里之傳忞。恐非重霄之紆眷。今以公狀附。愼萬西還。俟得報音。卽備禮朝貢。徽又自言。甞夢至中華。作詩記其事。三年。拯以聞。時議者亦云。可結之以謀契丹。帝許焉。命拯諭以供擬腆厚之意。〉


    東界兵馬判官任希悅等。敗蕃賊于閻羅浦。


    希悅等廵椒島。夜至閻羅浦。〈今未詳。〉遇賊船擊破之。餘賊登岸奔潰。追斬之。


    九月。守太師中書令致仕崔冲卒。


    冲字浩然。海州大寧郡人。風姿瑰偉。性操堅貞。少好學善屬文。穆宗朝魁科。歷仕五朝。資兼文武。出入將相。雖乞退居家。軍國大事。悉就咨焉。顯宗以後。干戈纔息。未遑文敎。冲收召後進。敎誨不倦。學徒坌集。塡溢街巷。遂分九齋。曰衆聖,大中,誠明,敬業,造道,率性,進德,大和,待聘。謂之侍中崔公徒。凡應擧者。必先隷徒中學焉。每歲暑月。借歸法寺僧房。爲夏課。擇徒中及第學優未官者。爲敎導。授以九經三史。間或先進未過。刻燭賦詩。牓其次第。呼名而入。設小酌。冠童列左右奉樽俎。進退有儀。長幼有序。竟日酬唱。及日暮。皆作洛生詠以罷。觀者莫不嘉歎。及卒。年八十一。諡文憲。自後。擧子皆隷名九齋。謂之文憲公徒。又有儒臣立徒者十一。弘文公徒侍中鄭倍傑。匡憲公徒參政盧旦。南山徒祭酒金尙賓。西園徒僕射金無滯。文忠公徒侍郞殷鼎。良愼公徒平章金義珍。貞敬公徒平章黃瑩。忠平公徒柳監。貞憲公徒侍中文正。徐侍郞徒徐碩。龜山徒未知爲何人。世稱十二徒爲最盛。東方學校之興。盖由冲始。時謂海東孔子</a>。子惟善,惟吉。皆官至卿相。子孫以文行登宰輔者。數十人。世皆榮之。〈王甞賜國老宴。惟善爲中書令。弟惟吉攝尙書令。冲年高無恙。令二子扶以入。時稱盛事。翰林學士金行瓊。作詩賀曰。尙書令侍中書令。乙壯元扶甲壯元。惟善擢乙科第一故云。〉崔氏曰。高麗開國。未遑文敎。光宗好文。病於浮藻。不足爲後學模範。冲以興起斯文爲己任。敎誨不倦。摳衣者日衆。自是。文章豪傑之士。彬彬輩出以至今。莫非冲之賜也。


    陞楊州爲南京。作新宮。


    己酉二十三年春正月。東女眞來朝。


    東西女眞諸姓酋長。各來獻土物良馬。前後不絶。


    秋七月乙丑朔。日食。○定量田步數法。


    以六寸爲一分。十分爲尺。六尺爲步。田一結方三十三步。二結方四十七步。以下皆折步計給。


    定田稅。


    十負出米七合五勺。積至一結。米七升五合。二十結米一碩。


    冬閏十一月。平壤公基卒。


    後追封靖簡王。〈按。天子稱帝。則皇子封王。諸侯稱王。則王子稱公。歷代之通例也。高麗法制不明。等級淆亂。非嫡子而多稱太子。以宗室而或贈王號。其夷陋之風歟。〉


    庚戌二十四年春正月。隕星于大丘縣。


    化爲石。


    夏六月。城興王寺。○秋八月。平章事致仕金義珍卒。


    謚良愼。


    宋人黃愼復來。


    辛亥二十五年春正月。封子琇。爲平壤侯。○三月。遣民官侍郞金悌。入朝于宋。


    黃愼來後。朝廷議遣使。至是。遣悌奉表禮物御衣,便服,金帶,金合,勒帛,金盤盞,金注子,金鐁鑼,弓箭,銀裝長刀,細馬,金鞍,香油二十缸,松子二千二百斤,人蔘一千斤,生中布二千匹,生平布二千匹。華鮮之物。不可勝記。如宋由登州入貢。及悌入朝。帝賜勑書五道。褒奬之。贈與甚厚。明年六月還。帝以本國尙文。每賜書詔。必選詞臣著撰。而擇其善者。所遣使者書狀官。召赴中書試以文。乃遣之。〈按。通考云。徽遣其臣金悌等百十八人來。詔待之如夏國使。〉


    夏五月。以王懋崇爲中書侍郞平章事。○六月。省諸衛軍不急之役。


    制曰。近聞諸衛軍人亡命者甚多。由執事不公。富強者托勢以免。貧窮者獨受其勞。衣食乏絶。而略無休息。雖每降恩詔減省。而有司營作不已。近年以來。頗興?咨。以爲朕不之恤也。自今。宜除不急之役。其軍將毋得擅自驅使。違者罪之。


    壬子二十六年春二月。改定章服制度。○夏四月。大雨雹。○中書侍郞異惟忠卒。○秋七月。校尉巨身。謀叛伏誅。流平章事王懋崇。


    初。校尉巨身。與其黨千餘人。謀廢王立平壤公基。會。基卒。寢不發。至是。兵士張善上變告。命誅巨身。夷其族。流基子璡于南海縣。擢善爲將軍。懋崇等亦與謀。流安東。


    冬十一月。遼遣使來聘。


    是後。三年一次修聘。其餘賀節等使。不在此限。


    癸丑二十七年春正月。地震。○二月。東西女眞諸部。請內附。


    先是。女眞多來附。遂分其部落。賜州名。各置都領以領之。授將軍號。至是。東女眞歸順州都領古刀化,昌州都領高舍等十五州酋長。率衆內附。請爲郡縣。遂賜古刀化等姓名。各授將軍號。賜物有差。未幾。西女眞酋長曼頭弗等。亦請依東蕃例。分置州郡。永爲藩翰。不敢與契丹蕃人交通。制許來朝。因命後有投化者。可招諭而來。又奏請內徙覔害村附籍。許之。其後。東北面兵馬使奏。東蕃三山大蘭大小支櫛等村蕃長一千二百三十八戶。來請附籍。自大支櫛至小支櫛褭應浦海邊長城。凡七百里。今諸蕃絡繹歸順。不可遮設關防。宜令有司。奏定州號。且比內地郡縣。各賜朱記。從之。自是。東蕃大齊等十二村一千九百餘戶。皆請內附。其外豆龍骨伊餘波漢等部落。亦願爲州縣。兵馬使奏。豆龍等所處遼遠。在古未甞朝覲。今皆歸服。若定封疆設關防。則餘波漢嶺外諸種落。壤土無際。蕃戶連居。不可窮塞設險。請待嶺外諸蕃。盡爲州縣。然後漸至遠蕃。王從之。


    夏四月甲戌朔。日食。○置屯田于西北長城外。


    凡墾田一萬一千四百九十四頃。以資軍儲。


    五月。定州郞將文選及西女眞。擊三山蕃賊。破之。


    西女眞蕃帥言。三山村谷海邊分居蕃賊。殺掠往來人物。爲我仇讎。今欲報之。告諭化內三山村。中尹夜西老等三十徒酋長。〈東蕃黑水。其種三十。號三十徒。〉亦皆嚮應。各率蕃軍。方將進討。請遣鄕人觀戰。於是。西北面兵馬使。遣文選及將校譯語等。着蕃服。與那復其村都領霜昆馳報。骨面等村都領。各將兵到三山阿方浦。探候賊穴凡三所。一爲由戰村。一爲海邊山頭。一爲羅竭村。賊一百五十戶。築石城於川邊。置老少男女財産于城中。以步騎五百餘人逆戰。我蕃軍大呼急擊。彼众大潰。斬二百餘級。餘众走保其城。乘勝追擊。攻城縱火。生擒三百三十餘人。在城距戰者皆燒死。又進攻由戰村塲。適有大雨糧少。引還居數日。文選等復與蕃兵二千餘人。進屯由戰村石城下。賊閉城固守。以城險竟不得攻。糧盡仍還。兵馬使請行恩賞。侍中崔惟善等議。三山賊本非犯邊之冦。今蕃軍不因朝旨。專仗閫威。以報私讎。請勿行賞。王從之。


    六月。東蕃冦東京元興鎭。都部署要擊於椒島。敗之。○秋七月。日本人來獻方物。


    日本人王則等四十二人。來進螺鈿鞍橋刀鏡等物。壹歧島句當官。亦遣人獻方物。制許由海道至京。自是。倭人來獻者。絡繹不絶。


    八月。遣使入謝于宋。


    先是。宋遣醫官王愉,徐先等來。故王遣太僕卿金良鑑,中書舍人盧旦。如宋謝恩。兼獻方物。


    〈按。通考曰。雍煕七年。故時麗人往返。皆自登州。至是。遣使言。欲遠契丹。乞改道由明州詣闕。從之。郡縣供頓。頗擾民。詔立式頒下。費悉官給。又以其不通華言。恐規利者私與交關。令所在禁止。徽問遺二府甚厚。詔以付市易。務售縑帛答之。又表請醫藥畫塑之工。以敎國人。詔羅拯募願行者。〉


    九月。賜東女眞州號。


    先是。東女眞之歸附者。賜州號。有歸順州及昌州,城州,恭州,服州,溫州,誠州等號。至是。翰林院奏。大蘭等十一村內附者。請爲濱,利,福,恒,舒,濕,閩,戴,敬,付,宛十一州。各賜朱記。仍隷歸順州。從之。


    甲寅二十八年春二月。倭人來獻土物。○秋九月。錄崔致遠五世孫善之。爲都染署史。○東女眞酋長烏古迺死。子劾里鉢嗣。


    昔。我平州〈按。今永興。勝覽作今平山。恐誤。〉僧今俊。遁入女眞。居阿之古村。是爲金之先。或曰。平州僧金幸〈按。金世濂海槎錄。以金幸爲麗祖功臣。權幸未知何考。〉之子克守。初入阿之古村。娶女眞女。生古乙太師。古乙生活羅太師。活羅一作烏古迺。能役屬諸部。遼主以爲生女眞部節度使。紀綱漸立。至是卒。子劾里鉢嗣。其俗如匈奴。諸部落無城郭。分居山野。無文字。以言語結繩爲約束。土饒猪羊牛馬。馬多駿。或有一日千里者。其人鷙勇。爲兒能引弓射鳥鼠。及壯。無不控弦走馬。習戰爲勁兵。諸部各相雄長。莫能統一。其地西直契丹。南直我境。故甞事契丹及我。每來朝。以麩金,貂皮,良馬爲贄。我亦厚遺銀幣。


    〈按。唐荊川宋鑑曰。金之先。有凾普者。始居高麗。年六十餘。別其兄阿古迺。與弟保活里。適生女眞。居于完顔部僕幹水之涯。娶六十歲女。生子。曰烏魯。凾普爲金之始祖。烏魯生跋海。跋海生綏可。黑水舊俗。無室廬。坎地梁木。覆土以居。逐水草遷徙無常。綏可耕墾樹藝。有棟宇之制。人號其地曰納葛里。猶漢語居室也。綏可後號獻祖。綏可生石魯。石魯以女眞無書契無約束。不可檢制。稍以條敎爲治。部落浸強。至是。尙有文字。官府不知歲月晦朔。是以。年壽脩短。莫得以考焉。後號昭祖。石魯生烏古迺。能役屬諸部。會。遼五國蒲聶部節度跋乙門叛。遼討之。烏古迺恐遼兵深入。得其山川險易。乃告遼。因襲擒以獻。遼主召見賜宴。加生女眞部節度使。烏古迺不肯係遼籍。遼主遣使諭之。旣爲節度使。有官屬。紀綱漸立矣。續綱目曰。其部內無鐵。隣國以甲冑往鬻。必厚價售之。得鐵旣多。因以修弓矢備器械。兵勢稍振。前後願付者衆。〉


    乙卯二十九年春正月。侍中崔惟善卒。


    惟善繼世儒宗。匡輔兩朝。雖無赫赫之稱。人皆重之。諡文和。


    秋七月。遣使如鴨綠江。審定疆埸。


    遼東京移牒。請治鴨綠以東疆埸。遣中樞使柳洪等。同遼使審定地分。未定而還。先是。遼欲過鴨江爲界。置保州城於江之東岸。設船橋。朝廷屢請毁破。不聽。至是。遣使請之。承宣朴寅亮撰表。有曰普天之下。旣莫非王土王臣。尺地之餘。何必曰我疆我理。歸汶陽之舊田。撫綏弊邑。回長沙之拙袖。抃舞昌辰。遼主覽之。寢其事。


    以李頲爲中書侍郞平章事。金若珍參知政事。盧旦爲翰林學士。○八月庚寅朔。日食。○冬十月。彗星見于軫。○十一月。遼橫宣使來。


    丙辰三十年春二月丁亥朔。日食。○夏四月。遣使如遼。


    時遼太后殂。遣使告哀。王素</a>服率百官。迎詔擧哀。遣使奔慰會葬。


    秋八月。遣使入朝于宋。


    工部侍郞崔思諒。奉使入宋。謝恩獻方物。宋以本國爲文物禮樂之邦。待之浸厚。題使臣下馬所。曰小中華之舘。所至。太守郊迎。其餞亦如之。〈按。通考云。煕寧九年以後。其使來者多。待之浸厚。甞獻伶官十餘輩。曰夷樂無足觀。止欲潤色國史爾。帝以其國尙文。每賜詔書。必選詞臣著撰。而擇其善者。所遣使者其書狀官。必召赴中書。試以文乃遣。又按。石林燕語云。宋朝待高麗之禮特厚。所過州縣。皆築舘別爲庫。以儲供帳什物。始至。太守郊迎。餞亦如之。〉


    冬十一月。禁漁獵。


    至日下制曰。一陽布氣。萬物懷生。宜加含養。期致遂性。其令州府郡縣。禁漁獵。違者罪之。


    十二月。令州縣。闕榜年久後登科者給田。○改官制。


    雖有增損。大抵襲成宗之舊。


    定祿俸。


    祿俸之制。至此始備。以左倉歲入米粟麥摠十三萬九千七百三十六石十三斗。隨科准給。內而妃主宗室百官。外而三京州府郡縣。莫不有祿。以養廉恥。襍職胥史工匠。皆有常俸。以代其耕。謂之別賜。西京官祿。以西大倉歲輸西海道稅一萬七千七百餘石給之。外官祿。半給於左倉。半給於外邑。內官中書令尙書令侍中祿四百石。遞減至國學學正十石。外官留守二百七十石。遞減至開城等府法曹十三石五斗。


    更定兩班田柴科。


    田柴科。中書令尙書令侍中第一科。田百結柴五十結。遞減至十八科。閑人襍類田十七結。十五科以下無柴。柴地限京畿二日程。定給。


    置管絃坊。○置街衢所。


    丁巳三十一年春二月。燃燈觀樂。


    特設燃燈會於重光殿凡三日。〈按。樂志。文宗二十七年二月。敎坊奏。女弟子眞卿等所傳。踏沙行歌舞。請用於燃燈會。從之。十一月八關會。敎坊女弟子楚英。奏新傳拋毬樂。是年二月燃燈。御重光殿觀樂。楚英等又奏王母隊歌舞。一隊五十五。舞成四字。或君王萬歲。或天下太平。按。光宗喜觀俗樂。崔承老上書非之。所謂俗樂倡伎之戱也。傅粉施朱。百媚千態。恣淫褻之心。銷雅正之氣。莫此若也。鄕俗土風。不可泯沒。則當令伶人傳習。以存古實而已。何取于淫穢之女乎。文宗麗之賢主。而不能正之。後王之溺於荒淫。未必非文宗啓之也。〉


    三月。幸興王寺。轉新成金字華嚴經。○封子。爲金官侯。愔爲卞韓侯。


    朝鮮侯燾,鷄林侯煕。並進爵爲公。


    秋八月。置安興亭于貞海縣。


    大府少監李唐鑑奏。中朝使命往來。高巒島〈在今保寧縣西海中二十二里。古兵戍處。〉亭。稍隔水路。船廹不便。請貞海縣〈今海美〉創亭。以爲迎送之所。王從之。名亭爲安興。〈在今海美縣東十一里。〉


    定選上其人法。


    自新羅。每以外州吏一人。上守京中諸曹。國初仍之。選鄕吏子弟。質於京。且備顧問其鄕之事。謂之其人。〈按。古時以鄕吏爲貴。其子弟之來京者。人之相呼。不敢名而謂之其人云。〉至是。凡千丁以上州。則足丁。以下半足丁。年四十以下三十以上富強正直者選上。役滿加職。


    戊午三十二年夏四月。設祝壽齋于東林寺。


    以宋帝生日祈福也。


    六月。宋遣諫議大夫安燾來聘。秋七月。燾等還。


    時。帝有伐遼之意。欲結恩信於東方。選侍從文士諫議大夫安燾,起居舍人陳睦。賫詔來。朝廷聞使來。遣工部尙書文晃,戶部侍郞崔思訓。迎于安興亭。使到禮成江。遣兵部尙書爲延伴。至西郊亭。遣刑部尙書金悌爲筵伴。入順天舘。遣戶部尙書金良鑑爲舘伴。丁卯。命太子導宋使。入會慶殿。王適不豫。使左右扶出受詔。賜王衣帶彩段樂器等物甚多。詔書奬諭特厚。禮畢。太子率羣臣陳賀。東西二京東北兩界兵馬使八牧四都護皆表賀。時與宋絶久矣。及使臣至。擧國欣慶。例贈衣帶鞍馬外。所贈金銀寶貨米穀襍物無筭。燾等將還。舟不勝載。請以所得物件。貿銀。且日減供億之饌。折價貿銀甚多。自呂端奉使往來之後。人久不見中華使命。燾等之來也。衆皆想望風彩。而所爲如是。國人唾鄙。王附表謝之。是後。兩國使价。連歲往來。〈按語類。朱子曰。神宗要結高麗去共攻契丹。高麗如何去得。契丹自是大國。高麗朝貢於彼。如何敢去犯他。又曰。高麗遣使來。朝廷只就他使者。以禮答遣之。神宗却要別差兩使去。緣他那裏知文。故兩使皆侍從。皆是文人。高麗自是臣屬之國。如何比得契丹。契丹自是敵國。○又曰。甞見韓無咎說。高麗入貢時。神宗喩進先秦古書。及進來內有六經不曾焚者。神宗喜。卽欲頒行天下。王介甫恐壞他新經。遂奏云。眞僞未可知。萬一刊行後。爲他所欺。豈不傳笑夷夏。神宗遂止。本亦不傳。以某觀之。未必有是事。盖招來高麗時。介甫已不在相位。且神宗甚剛明。設使所進眞有契于上心。亦豈介甫所能止之。〉


    七月。興王寺金塔成。○冬十一月。遼遣使來聘。


    己未三十三年夏六月丁酉朔。日食。○秋七月。宋遣御醫。賜王藥物。


    先是。安燾等歸。王以風痺。表請醫藥。至是。帝遣翰林醫官邢慥等。來省病。兼賜名品藥物數百種及法酒。


    庚申三十四年春三月。冊子?。爲扶餘侯。○遣尙書柳洪,侍郞朴寅亮。入謝于宋。


    謝賜藥物也。初。洪等放洋。颶風忽起。幾覆舟。及至宋。計所貢方物。失亡殆半。帝慰諭遣還。勑王勿問。附勑錫賚甚多。秋七月還。王依勑。釋洪等罪。宋又遣醫官馬安世來。時有金覲者。從寅亮入宋。宋人見寅亮及覲所著尺牘表狀題詠。稱歎。至刊二人詩文。號小華集。〈按。通考曰。元豊元年。始遣安燾陳睦。往使自明州定海絶洋而東。旣至。國人歡呼出迎。徽具袍笏玉帶。拜受詔。與燾抗禮。舘之別宮。標曰順天舘。言尊順中國如天云。徽病乞醫藥。二年。遣使挾醫。往診治。徽遣使致謝。尋獻日本所造車曰。諸侯不貢車服。故不敢與土貢同。前此貢物至。輒下有司。估直償絹萬縑爲定數。又按。宋陳襄文昌襍錄曰。元豊三年。高麗遣使柳洪朴寅亮。獻日本車一乘。洪曰。諸侯不貢車服。誠知非禮。本國所以上進者。欲中朝見日本工拙耳。其知禮如此。芝峯類說曰。洪武人以一言取重於中國。可見辭命之爲重也。說郛曰。時知明州張中。坐私與朴寅亮倡和詩。廢痼終身。○更按。堯山堂記。高麗王徽。與契丹爲隣。不勝侵暴。常誦華嚴經。祈生中國。一夕忽夢至京師。備見城邑宮闕之盛。覺而慕之。乃爲詩曰。惡業因緣近契丹。一年朝貢幾多般。移身忽到京華地。可惜中宵漏滴殘。乃遣使朝宋。時元豊初。〉


    秋九月。王如西京。○閏月。薩摩州遣使來貢。〈日本西海道九州之一也。〉○冬十一月己丑朔。日食。○王還宮。○十二月。東蕃作亂。遣平章事文正。討平之。


    蕃賊作亂。王以正爲判行營兵馬事。領兵馬使崔奭,廉漢,李覬等。將步騎三萬。出屯定州。乘夜分三路。直趨賊巢。遲明奄至。皷譟震地。賊大懼。遂奮擊大破之。斬三百九十人。擒渠帥三十九人。破廬落十餘所。牛馬器械。不可勝數。正等凱還。王喜。褒功陞職有差。


    辛酉三十五年春二月。制蕃人請朝者。取旨赴闕。


    時。東西蕃人來朝者多。故王慮有奸僞。有是命。又曰。蕃人來朝者。留京毋過十五日。以爲永式。是年秋。西女眞漫豆等來投。禮賓省奏曰。舊制。本國邊民。曾被蕃賊所掠。懷王自來者。與宋人有才藝者外。若黑水女眞。幷不許入。今漫豆等。亦當依舊制遣還。禮部尙書盧旦奏曰。漫豆等雖無知之俗。慕義而來。不可拒也。宜處之山南州縣。以爲編戶。王從之。


    夏四月。遣尙書崔思齊,侍郞李子威。入朝于宋。○六月。進士魯準。降授堦職。


    吏部尙書崔奭奏。準父犯律。娶大功親生準。請禁錮終身。王曰。選擧任用。不拘常制。可與諸進士。並通朝籍。宰相文正等曰。準父瀆亂人倫。然今崇尙儒雅。用士是急。請降授堦職。從之。


    秋七月。參知政事李徵望卒。


    命百官會葬。輟朝十日。


    冬十月。王幸平州溫泉。留十日還宮。○十二月。復用辰爲臘。


    太史局奏。臘日自己未以來。依大宋曆法。用戌日。按陰陽書云。近大寒前後。先得辰爲臘。我國用此日久矣。不宜擅變其法。請復舊。王從之。


    壬戌三十六年秋九月。王幸溫水郡。還次天安府。○冬十一月。王還宮。


    王在道賦詩。令近臣和進。左常侍李覬。詩最警絶。王嘉歎。沿路州縣。減今年租稅之半。覬在諫院。陰陽者流。各執圖讖。互言裨補。上問之。覬對曰。陰陽本乎易。易不言地理裨補。後世詭誕者曲論之。以至成文字惑衆人。况圖讖荒虛怪妄。一無可取。上深然之。〈補閑集補。〉


    對馬島遣使來貢。


    癸亥三十七年春正月。以李靖</a>恭,崔奭。爲中書侍郞並同平章事。○三月。增置同知貢擧。○夏四月。王子樂浪侯忱卒。○命停中外土木之役。


    爲妨農也。


    秋七月。王薨。太子勳卽位。


    自五月王不豫。是月辛酉。疾篤。遂薨于重光殿。在位三十七年。壽六十五。王幼聰哲。及長。好學善射。志畧宏遠。寬仁容衆。凡所聽斷。不復遺忘。諡仁孝。廟號文宗。太子卽位。是爲順宗。李氏〈齊賢〉曰。顯德靖文。父作子述。兄終弟及。首尾幾八十年。可謂盛矣。而文宗躬勤節儉。進用賢才。愛民恤刑。崇學敬老。名器不假於匪人。權威不移於近昵。雖戚里之親。無功不賞。左右之愛。有罪必罰。?官給使。不過十數輩。冗官省而事簡。費用節而國富。家給人足。時謂太平。宋朝每賜褒賞之命。遼氏歲講慶壽之禮。東倭獻琛。北貊受廛。故林完以爲我朝賢聖之君也。獨其徙畿縣作僧寺。侈峻宇於宮闕。侔崇墉於國都。黃金爲塔。百物稱是。殆將比擬蕭梁而不知。欲成人之美者。歎息於斯焉耳。


    〈按。通考曰。元豊六年。徽卒。在位三十八年。治尙仁恕。爲東夷良主。然猶循其俗。王女不下嫁臣庶。必歸之兄弟宗族。貴臣亦然。次子運諫。以爲旣通上國。宜以禮革古習。不從。訃聞。詔明州修浮屠供一月。遣使慰奠。子順王勳百日卒。弟宣王運嗣。按。宣宗以妹妻弟。則此諫王之說。誤矣。〉


    遣使如遼。告哀。○八月。葬景陵。〈在佛日寺南。〉


    凡二十四日而葬。


    赦。○冬十月。設道塲於會慶殿。飯僧三萬。○王薨于喪次。弟國原公運卽位。


    王少有疾。居廬哀毁。疾益篤。乙未。命母弟國原公運。權摠國事。遺詔傳位。是日薨于喪次。在位二月。壽三十七。諡曰宣惠。廟號順宗。丙申。運卽位於宣政殿。是爲宣宗。初。王在東宮。納大卿金良儉之女。爲妃。有寵。文宗惡之。勑還外第。號延福宮主。終無子。是爲宣僖王后。遂娶平壤公基女。爲后。是爲貞懿王后。〈按。后薨。史闕。〉李氏〈齊賢〉曰。順宗遭文考之喪。哀毁成疾。四月而逝。雖於聖人之制。有所過焉。其親愛之誠則至矣。


    十一月。葬順宗宣惠王于成陵。〈在城南。〉


    二十六日而葬。


    赦。○遣侍御史李資仁。如遼告哀。


    資仁至遼。遼主不許入京舘。詰問二君連逝。必有他故。資仁曰。國王夙有疾病。加以哀毁。遂至大漸。實無他故。願留臣等。遣使本國究問。臣若誣罔。當服重罪。語甚切直。遼主乃引見慰諭。資仁。子淵之孫。頲之子也。


    立妃李氏。爲王后。


    卽延和宮妃。工部尙書碩之女也。是爲思肅太后。


    定進士諸業三年一試法。


    甲子宣宗思孝王〈諱運。字繼天。古諱蒸。又祈。文宗第二子。順宗母弟。〉元年春正月。初立僧科。


    普濟寺僧貞矱等奏。九山門參學僧徒。請依進士例。三年一選。王從之。


    三月。東女眞來獻馬。


    終王之世。東西女眞。連歲來貢。


    夏四月。遼遣使吊祭兩王。○六月。東女眞冦興海郡。○秋八月。宋遣使吊祭。


    祭奠使楊景畧,吊慰使餞勰等來吊。祭文順兩宗而祭奠。使聚僧徒。設道塲於二王魂堂。三晝夜祭之。


    九月。宴宋使于會慶殿。


    宋使旣行吊祭。王再設宴以待之。及歸。又設餞宴。羣臣無敢言其非禮者。


    冬十一月。賜戍邊士卒衣袴。


    命以乾明庫平布千餘匹。製之。


    乙丑二年春二月。始令駕前。奉佛經先導。


    駕行時。奉仁王般若二經前導。遵宋制也。


    對馬島貢柑橘。


    自是。珍珠水銀寶刀牛馬之屬。貢獻不絶。


    王幸歸法寺。飯僧。


    自是。屢幸寺院。


    三月。王親祭魂堂。


    王欲詣文宗魂堂。行寒食兼上巳祭。有司以無哭位難之。王曰。禮當從宜。遂減法從而往。史臣曰。爲臣之道。當匡其惡而順其美。王未終制。與宋使宴樂。不以爲言。魂堂乃朝夕所臨。獨以爲難。何哉。


    設佛頂道塲于文德殿。○夏四月。王弟釋煦。亡入宋。


    初。煦欲入宋求法。文宗不許。及王卽位。遂潛隨商舶入宋。帝引見垂拱殿。待以客禮。煦請遊方問法。詔以員外郞楊傑爲舘伴。至吳中諸寺留二年。王上表。乞令還國。詔許東還。煦至禮成江。王奉太后出迎。導儀之盛。前古無比。煦獻釋典及經書一千卷。又於興王寺。奏置敎藏都監。購書於遼宋日本。多至四千卷。悉令刊行。


    〈按。通考曰。宣王運。仁賢好文。內行飭備。每賈客市書至。則潔服焚香對之。元豊八年。遣其弟僧統來朝。求問佛法。幷獻經像。○按。煦字義天。入宋。避哲宗諱。以字行。〉


    秋七月。饗老。○幸興王寺行香。


    兪氏曰。麗代凡遇先忌。多薦福於寺院。甚無謂也。况以終祥之禮。遷祔之擧。禮之大節。乃付之有司。躬詣佛刹。與緇髡雜然行事以祈福。謬哉。


    八月。遣使入吊于宋。


    時。宋神宗崩。哲宗卽位。遣戶部尙書金上琦等吊慰。工部尙書林槩等賀登極。


    〈按。通考曰。哲宗立。遣兩使來。奉慰致賀。請市刑法文書太平御覽文苑英華。詔惟賜文苑英華一書。以名馬錦綺金帛。報其禮。〉


    九月。遼遣使來賀生辰。


    使臣李可及。來不及期。人嘲曰。使名可及。何不及耶。


    冬十月。祔文宗于太廟。


    後以仁睿王后李氏祔廟。〈配享恭順公崔齊顔,章和公李子淵,景肅公王寵之,文和公崔惟善。〉


    設百高座於內殿。飯僧三萬。


    王之世如是者凡三次。


    十一月。祔順宗于太廟。


    後以宣僖王后金氏祔。〈配享文忠公李靖恭。〉


    遼遣使冊王。且遣落起復使。


    冊王爲特進檢校太師兼中書令上柱國。食邑一萬戶。食實封一千戶。兼賜冠冕車馬圭印衣帶綵段等物。別遣使落起復。此後新王立。必有落起復使。又遣使謝之。以爲例。


    丙寅三年春二月。尊母妃李氏。爲王太后。赦。


    王上冊于太后。御乾德殿。受中外賀。賜羣臣宴。自祖宗以來。冊禮多廢。至是復之。諸道表賀。州郡獻布。無慮十餘萬匹。


    以王妹積慶宮主。妻王弟扶餘侯?。


    王弟金官侯 ,卞韓侯愔,辰韓侯愉等。諫不可娶同姓。王不聽。崔氏曰。聖人制禮。不娶同姓。所以厚其別也。新羅之初。習俗鄙野。娶堂從之親。恬不知恥。事唐以後。漸識禮義。知娶同姓之非禮也。則乃援吳孟子</a>之例。變易姓氏。敢行非禮。其失甚矣。高麗家法。非特堂從。雖姊妹亦不避。三綱不正。有夷狄之風。皆假外親爲姓。以之而示羣下聞上國。奉宗廟社稷之祀。當時羣臣。莫之諫正。幸而 等。慨然論列。王不採納。同流於禽獸而不辭也。豈不深可惜哉。


    地鏡見于西京。


    見于龍德部凡七十餘步。如水有影。


    夏四月。親禘于太廟。赦。


    二月。以冊禮大赦。至是。又以禘饗曲赦。兪氏曰。赦者。偏枯之物。故曰君子之不幸。小人之幸也。古之明君。莫不愼重。麗氏無歲不赦。或歲且再三。其無意義甚矣。


    以李靖恭爲侍中。崔奭,金良鑑。並爲門下侍郞平章事。柳洪,王錫。幷爲中書侍郞平章事。○五月。遣使如遼。請罷榷塲。


    時。遼欲於鴨綠江。將起榷塲。故請罷之。遼不聽。


    六月。旱。下詔求言。


    時以旱灾。王下詔文武常參致政散任三品以上。各上封事。使直言不諱。又令擧忠直淸廉有才德者各一人。於是。羣臣多言俗尙侈靡。制令有司。據先王典禮。凡衣服車馬品制。詳定以聞。


    秋七月。德宗王后金氏薨。○葬敬成王后于質陵。○九月。卞韓侯愔卒。○冬十一月。幸法王寺。觀八關會。


    時大雪。侍宴羣臣皆沾濕。及夕將還。天霽月明。王駐輦昌德門外。欲更設宴。諫議金上琦,李資仁等。諫止。


    丁卯四年夏五月。以金行瓊爲門下侍郞平章事。○秋八月。王如西京。冬十一月。還宮。


    王幸西京。江樓名寺。遍歷遊賞。汎舟大同江。晨夜流連而還。


    戊辰五年春正月。遼橫宣使來。○夏五月。海溢。


    時。自三月久旱。至是暴雨。海水漲溢。民舍漂溺。舟楫覆沒者。不可勝計。禮成江尤甚。


    秋八月。淫雨傷禾。


    史臣曰。洪範曰狂恒雨若。王多作佛寺。百姓勞?。天人相與之際。可不畏哉。


    九月。遼罷鴨江榷塲。


    朝廷連歲遣使請罷。至是。遼主許之。


    以魏繼廷爲御史中丞。


    王嬖妾萬春。起第壯麗。繼廷奏。萬春狂惑上意。勞役百姓。請毁之。不報。繼廷後遷樞密承宣。王以燈夕置酒。命繼廷起舞。辭曰。自有伶人。何用臣舞。王不得強。乃止。其遇事謇諤。類此。


    己巳六年春正月。發新興倉。施佛寺。○二月。親祀天地山川于毬庭。


    以祈福也。


    夏四月。隕霜。


    太師奏。天之垂變。必因民?。宜法天</a>行化。審政敎之得失。寬刑宥罪。不使下民有?。王嘉納。


    六月。修國學。○秋九月。遼遣使來。


    賀生辰也。王以天元節。〈王生日名。〉宴遼使。作賀聖朝詞。以娛之。〈詞曰。露冷風高秋夜淸。月華明。披香殿裏欲三更。沸歌聲。擾擾人生都似幻。莫貪榮。好將美醁滿金觥。暢懽情。〉


    冬十月。立十三層金塔于會慶殿。○太后作國淸寺。○十一月丁卯朔。日食。


    〈按通考。元祐四年。其王子義天。使僧壽介。至杭州。祭亡僧。言國母使持二金塔爲兩宮壽。知州蘇軾却之。〉


    庚午七年春正月。普濟寺水陸堂灾。


    先是。嬖人知太史局事崔士謙。入宋求得水陸儀文。請王作此堂。功未畢而火。史臣曰。天其或者。警嬖倖媚君徼寵乎。昔。梁武營同泰浮屠。甫畢而灾。天人感應。古今一也。


    二月。以柳洪爲門下侍郞平章事。崔思齊爲中書侍郞平章事。


    思齊。惟善之子也。亦以文學名。


    三月。新興倉灾。


    戊子夜。大雷電。新興倉灾。鉅萬蓄積燒盡。飛燄蔽天。而民屋無損者。御史臺詰日官曰。何不言火灾之兆。太史丞吳相曰。去年火星守天囷。報本局。知事崔士謙。抑而不奏。於是。黜士謙。又以禮部奏。罷弘圓國淸兩寺之役。


    秋七月。遣使入朝于宋。


    遣戶部尙書李資義,禮部侍郞魏繼廷。如宋謝恩。兼進奉。資義。資仁之弟也。翌年六月。還。帝聞我國書籍多好本。命舘伴書所求書目錄授之。使傳寫付進。書凡一百二十餘鍾。〈按通考。元祐六年。遣使來獻黃帝鍼經。請市書甚衆。禮部尙書蘇軾言。高麗入貢。無絲毫利而有五害。今請諸書與收買金箔。皆宜勿許。詔許買金箔。然卒市冊府元龜以歸。又詔賜銀器五千餘兩。〉


    八月。雨雹以震。禳于諸陵。


    時。大雨雹。京城人物多震死。又震乾陵松木。太史奏。祥瑞志。雷電殺人傷蓄。破丘陵樹木。必有劫盜之憂。若退讒臣。治驕暴。審文書。則灾消矣。王懼。徧告諸陵以禳之。


    冬十月。王奉太后。幸三角山。十一月。還宮。赦。


    幸僧伽窟。徧遊藏義,仁壽,神穴等寺。行香。及還赦。


    十二月。遼橫宣使來。○蕃賊冦昌州。郞將高猛。擊敗之。


    辛未八年春正月。置兵車于龜州。


    先是。朝廷以遼主不罷榷塲。疑其有侵掠之意。遣中樞副使李顔。密修備于龜州。至是。兵馬使柳洪。請造兵車。藏之龜州。王從之。〈按。我東之禦外侮者。南倭北虜。而禦倭莫如舟師。禦虜莫如用車。古人論兵車之利。亦備矣。虜騎之馳突。非車何以禦之。康兆以劒車。摧破契丹於宣州。柳洪亦請造兵車。藏于龜州。我國地勢阻隘。雖不能盡一國而通行。若北道之六鎭咸興。若西路之義州安州平壤等處。及他藩鎭地形有可以車者。量數造置。以爲緩急之用。豈不善哉。〉


    夏四月。中樞副使李資仁卒。○五月己未朔。日食。○太白經天。○秋七月。左僕射致仕盧旦卒。


    諡匡獻。


    八月。平章事崔思齊卒。


    諡良平。


    九月。圖七十二賢像於國學壁上。


    禮部奏。國學壁上。畫七十二賢像。其位次。依宋國子監所讚名目次第。其章服。皆倣十哲。王從之。


    冬十一月。平章事柳洪卒。


    洪。武人。精於春秋左氏傳及兵家秘訣。每國家有虞疑。寤寐精思。引古决策。多有中者。時議重之。諡匡肅。


    壬申九年春三月。王有疾。


    王不豫。命內醫進藥。忽作詩。末句曰。藥效得否何敢慮。浮生有始豈無終。唯應願切修諸善。净域超昇禮梵雄。見者驚怪。李氏〈齊賢〉曰。詩者。志之所之。宣宗此詩。有類於趙孟視蔭愒日之語。明良之歌。尙矣。大風之作。何遽不若乎。不及三年。遂棄羣臣。嗚呼。


    夏四月。金官侯卒。○五月。東女眞酋長劾里鉢死。弟頗剌淑嗣。○秋七月。參知政事崔思諒卒。


    先是。思諒因疾乞退。制以致仕例。給半俸。有司駁奏。人臣年七十致仕者給半祿。所以養國老也。未聞病廢而家食者。王曰。思諒累代元臣。文章器識。有異常倫。豈拘恒例。至是卒。思諒沉靜寡言。秉國均主文柄。名重一時。諡康毅。


    八月。以李子威爲右僕射。


    初。子威入宋表奏。誤書遼年號。宋朝却之。由是責罷。不數月。干謁內嬖。得拜是職。時人譏之。


    王奉太后如西京。○九月。太后李氏。薨于西京。○葬仁睿王后于戴陵。○遼遣使賀生辰。


    時。遼使來而太后喪。纔四日矣。朝廷議所以待之者。有司奏。天子諸侯三年之喪。旣葬釋服。不與士大夫同禮。今賀使已至。宜以日易月。二十七日釋服迎命。王從之。○使臣王鼎。每夜獨坐爲文。舘伴西京副留守崔思諏。以計取其書。奏之。乃諫?也。其?極言遼。太平日久。不修武備。又言宋伐南夏事。王嘉思諏儐接之能。手詔褒之。思諏。冲之孫也。


    冬十月。王還宮。○十一月。太白晝見經天。○十二月。地震。


    癸酉十年夏四月。侍中致仕文正卒。


    諡貞獻。


    遼遣使起復王。


    太后喪。別使起復始此。後爲例。


    五月。以邵台輔爲中書侍郞平章事。


    台輔奏。北邊將士。多自山南選補。丁田在遠。資産貧乏。自今。令入遼使臣。揀其壯健者爲傔從。因使覘察疆域。且有互市之利。人必競勸。王從之。


    秋七月。遣使入朝于宋。○置奉先庫。


    畜穀米。以備先王先后忌辰追福之需。置官監之。


    甲戌十一年春正月。日傍有彗。○二月。閱兵。


    王將閱兵。御史臺奏。兵。金也。克木。方春氣盛。德在木。閱兵。逆生氣也。不聽。


    遣使賑東路。○夏五月。王薨。子昱卽位。


    四月壬辰。王不豫。五月壬寅。薨于延英殿。在位十一年。壽四十六。王幼聰慧。及長。孝敬恭儉。識量弘遠。博覽經史。尤工製述。然遊幸無度。多創寺塔。天怒民?。灾異屢興。大漸之夕。郭尙以潛邸舊吏。侍卧內。鷄林公煕。至寢門。欲入問疾。尙曰。今主上彌留。外宗非有召命。不宜直入。拒而不納。元子昱卽位於重光殿。時年十一。是爲獻宗。諡王曰思孝。廟號宣宗。


    葬仁陵。〈在城東。〉


    凡十三日而葬。


    六月。尊母李氏。爲王太后。立府曰永寧。


    王幼弱。不能聽决萬幾。太后稱制。軍國大事。咸取决焉。


    赦。○以邵台輔,李子威。並爲門下侍郞平章事。○冬十一月。饗國老。○十二月。遼遣使吊祭。且冊王。


    起復爲驃騎大將軍檢校太尉兼中書令上柱國高麗國王。食邑七千戶。食實封七百戶。


    東女眞酋長頗剌淑死。弟盈歌嗣。


    盈歌最雄傑得衆心。兵勢益強。卽金穆祖也。


    乙亥獻宗恭殤王〈諱昱。宣宗元子。母思肅太后李氏。〉元年春正月朔。日傍有彗。


    太史奏。元日風從乾來。當有憂。日傍有彗。近臣亂。諸侯欲有反者。王聰慧。幼不知修省。只引內醫三四人。討論方書。或習書畫而已。


    以王國髦權尙書兵部事。


    國髦。武人也。時。王室微弱而權歸武將。識者歎之。


    東女眞來獻馬。○三月。常安公琇卒。○夏五月。太后如玄化寺。設宣宗小祥齋。○秋七月。親饗于太廟。


    王居亮陰。圓丘方澤宗廟社稷及凡載祀典者。無不擧。


    李資義謀亂伏誅。


    初。宣宗納李頲女。爲元信宮主。生漢山侯昀。資義。宮主之兄也。貪冐貨財。集無賴勇士。常曰。主上有疾。外邸有窺窬者。汝輩力奉漢山。勿令神器歸他人。至是。聚兵禁中。將擧事。鷄林公煕。密知其計。謂邵台輔曰。國家安危繫宰相。今事急矣。公其圖之。台輔乃使上將軍王國髦。率兵入衛。國髦令壯士高義和。斬資義於宣政門。誅其黨閤門祗候張仲等十七人。流平章事李子威等五十餘人于南裔。沒賊黨妻子。爲奴婢。子威交結資義。專權用事。故及。時人譏宣宗有寵弟五人。而傳位幼子。致此亂也。


    以邵台輔判吏部事。王國髦判兵部事。


    賞討賊功也。國髦病不視事。而威振朝廷。


    八月。以鷄林公煕。爲中書令。○九月。以金上琦,柳奭。並爲中書侍郞同平章事。林槩左僕射判戶部事。○冬十月。煕廢王自立。


    王冲年嗣服。而王叔五人在朝。煕素有人望。自誅李資義。威權日隆。及爲中書令。百官詣邸陳賀。是月己巳。王下制禪位。遣近臣金德鈞。迎煕於宗邸。王退居後宮。王在位一年。後二年薨。壽十四。庚午。煕謙讓再三。遂卽位於重光殿。是爲肅宗。煕聰慧勤儉。雄毅果斷。五經子史。無不該覽。文宗愛之。甞曰。復興王室者。其在爾乎。宣宗九年。扈駕西京。有紫雲騰幕上。望氣者。以爲王者之瑞。至是竟立。李氏〈齊賢〉曰。禹之傳子。爲慮後世。植遺腹朝委裘。而天下不動者。分素定也。顯之三子兄弟相傳。以及於順。順以夭折無嗣。而傳於宣。宣薨而太子嗣。國人習熟見聞。謂宣有五弟而立幼子爲非。何不思之甚也。唯不得周公於親。博陸於臣。委任輔政。後世有不幸遺大投艱于襁褓者。可以此爲戒哉。兪氏曰。獻肅授受。東史只載其揖遜之美。畧不及陵逼之狀。然有可疑。獻雖幼冲。是當立之主。名位已定。安有一朝將大位。輕以與人之理。肅宗地逼望尊。旣誅資義。締結王邵之徒。使威權歸己。則獻宗雖不欲禪。不可得也。非肅纂奪而何。肅宗翌年而獻宗薨。尤可疑也。不然。恭殤之諡。獻廟之號。豈待睿宗之時乎。益齋史斷。言外之意。亦可推也。


    流元信宮主李氏,漢山侯昀于慶源郡。〈今仁川府。林氏誤認爲今北道之慶源作北邊。欠考。〉○罷永寧府。○遣使如遼。告攝位。


    遣左司郞中尹瓘等。奉前王表如遼。陳其病不視政傳位新王之意。兼上新王受命攝位表。遼主許之。自後。廢立之際。用此爲例。


    以邵台輔爲侍中。金上琦門下侍郞平章事。柳奭,林槩。並爲中書侍郞平章事。王國髦參知政事。


    加王弟朝鮮公燾食邑。百官賜爵有差。其餘躐等遷官者數百人。工商皁隷。亦有超授顯職者。有司不敢言。〈按。自古纂賊之人。必有猾黠鄙賤不逞之徒。與之同心力者。及其得志。有酬勞報功之典。而名器濫矣。煕之用人。其亦類是者歟。〉


    王國髦卒。


    國髦惟事弓劒。而敎書有資兼文武之語。諡景烈。子幼。使妻弟王字之服喪。時人譏之。


    十一月。赦。○王幸法王寺。


    自是。屢幸寺院。


    丙子肅宗明孝王〈諱顒。字天常。古諱煕。文宗第三子。順宗母弟。〉元年春正月。東女眞來獻馬。


    東西女眞。連歲來朝。


    禁奢侈。○二月。放廢王於興聖宮。


    宣宗潛邸也。


    夏四月。霜雹。


    中書省奏。三月以來。時令違舛。水結爲氷。降霜殺物。京房</a>易傳曰。誅罰絶理。厥灾隕霜。頃者幼君寢疾。聽斷不明。母后攝政。湎惑失度。致使兇人。乘間謀亂。由是。大行誅戮。不遺黨類。而事不原情。囚繫之中。必有非罪。寃氣塞于天地。和氣變爲灾沴。乞令有司。凡疑獄是非未定者。促令决定。使無寃濫。其所告非實。悉令反坐。以答天戒。則人情胥悅。灾變爲福矣。王納之。


    六月。祔宣宗于太廟。遷景宗神主於榮陵。


    後。以思肅太后李氏祔廟。〈又以貞憲公文正,匡肅公柳洪,文貞公金上琦。配享。〉


    申禁功親婚嫁。


    娶小功以上所生者。不許通仕路。兪氏曰。孔子曰。其身不正。雖令不行。麗君躬行夷狄。至以姊妹爲室。而其令國中。則乃以娶小功親爲禁。何其本末輕重之倒置乎。


    王泛舟遊東池。


    王與延德宮主柳氏及元子。泛舟東池。置酒召宰相侍臣邵台輔,崔弘嗣,李?,柳伸等。宴飮賦詩。至夜分。雷雨乃罷。


    秋七月。幸興王寺。行香。○八月。親饗老。○九月。參知政事朴寅亮卒。


    寅亮。竹州人。文詞雅麗。南北朝告奏表章。皆出其手。甞撰古今錄十卷。藏秘府。卒。諡文烈。


    講仁王經於會慶殿。親飯僧一萬。○修黃龍寺塔。○冬十二月。遼遣使來賀生辰。


    丁丑二年春閏二月。廢王薨于興聖宮。葬隱陵。


    諡恭殤。託以遺命。移牒于遼東京闕。告哀于遼。後祔太廟。〈史闕。配享亦闕。〉


    以崔思諏爲中書侍郞平章事。○夏六月。宋歸漂海人。


    初。耽羅民二十人。乘舟漂入裸國。皆被殺。唯三人得脫入宋。乃還。


    秋七月。東蕃賊冦鎭溟。兵馬使金漢忠。擊敗之。○八月。彗星見于氐房。○冬十二月。遼遣使來冊王。


    初。尹瓘之告奏也。遼主雖許權攝。久不行冊命。至是遣使。來賜玉冊,圭印,冠冕,車服,鞍馬,匹段等物。冊爲特進檢校大尉兼中書令上柱國高麗國王。食邑一千戶。食實封七百戶。王受冊于南郊。尋遣謝使。


    置鑄錢官。


    成宗始用錢而中格不行。至是。王欲行錢。遂設官鑄之。令民通用。從郞中尹瓘之言也。參知政事郭尙。以爲非俗所宜。上?爭之。不得。


    戊寅三年春三月。立太子府。置官屬。○秋七月。遣尹瓘等。告嗣位于宋。○八月。命有司減刑獄。○冬十月。親祫于太廟。赦。○賀獄空。


    時。祫享太廟行赦。於是。刑部奏獄空。宰相邵台輔等。表賀。


    己卯四年春正月。朝鮮公燾卒。○二月。宋詔許賓貢。


    〈按。朱子語類。或問高麗風俗。朱子曰。終帶蠻夷之風。後來遣子弟入辟雍。及第而歸者甚多。甞見先人同年小錄中有賓貢者。卽其所貢之士也。當時宣賜幣帛之外。又賜介甫新經三十本。○又按。通考曰。元符中。遣士賓貢。〉


    三月。冊延德宮主柳氏。爲王妃。


    侍中洪之女也。是爲明懿太后。


    夏四月。令郡縣。各耕屯田五結。〈此爲官屯田之始。〉○五月。侍中致仕李靖恭卒。


    賜吊慰敎及誄書。諡文忠。


    秋九月。王幸楊州。相宅都之地。冬十月。還宮。


    先是。衛尉丞同正金謂磾。上書請遷都南京。其畧曰。道詵記云。高麗地三京。松嶽爲中京。木覔壤爲南京。平壤爲西京。自十一月至二月。住中京。三月至六月。住南京。七月至十月。住西京。則三十六國來朝。又云。開國後百六十餘年。都木覔壤。臣謂。今時正廵住新京之期。今國家有中京西京。而南京闕焉。伏望於三角之南木覔之北。建立都城。以時廵駐。於是日者。文象等從而和之。至是。王令宰臣日官議之。遂與王妃元子及兩府羣僚。幸三角山。幸僧伽窟設齋。仍施銀香椀手爐各一事。金剛子水精念珠各一貫。金花果繡幡茶香。仍至楊州。相宅都之地。


    遣使如遼。請元子冊命。○十一月。辰韓侯愉卒。○流弟扶餘侯?于京山府。


    庚辰五年春正月。立子俁。爲王太子。赦。○三月。以崔思諏。爲門下侍郞平章事。○夏四月丁酉朔。日食。○六月。遣使入吊于宋。


    先是。宋明州牒報哲宗崩徽宗立。至是。遣尙書任懿等入吊。又遣王嘏賀登極。是時。使行多貪冐。懿獨廉謹。宋人稱之。嘏等還。帝賜太平御覽一千卷。又得神醫普救方而來。嘏等之在宋也。舘伴謝文瓘。謂副使吳延寵曰。聞國王好文。近來海東文物大興。所上表章甚佳。朝廷頗美之。王喜得二書。使副僚佐。並加爵賞。


    秋七月。天狗墮地。○九月。遣使如遼。


    先是。遼使王萼。見興王寺小鍾。歎美曰。我朝所未有也。釋煦請獻皇帝。萼曰可。煦請鑄金鍾二簴。至是。屬使臣李載。獻于遼。遼主以萼奉使。妄有求索。加峻刑。却其鍾。兪氏曰。契丹之待高麗。其交際防閑之嚴。若是其截然。何哉。盖高麗之事契丹也。有若徐煕,姜邯贊諸人。出奇制勝。先破其兵。後許交聘。故敵不敢加侮。而後世蒙其利。逮夫季葉。臣事蒙古。則在我無自強之勢。而惟以稽首屈膝。姑息圖免。故蒙古之待我。亦若僕妾奴隷。每一使之來。需索萬端。擧國騷然。盖亦自取之也。


    冬十月。遼遣使冊王太子。


    爲順義軍節度朔武等州觀察處置等使崇祿大夫檢校太傅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使持節朔州諸軍事行朔州刺史上柱國三韓國公。食邑三千戶。食實封五百戶。


    辛巳六年春二月。參知政事愼修卒。


    脩。宋人也。頗有學識。尤精於醫。


    三月。王改名顒。


    字天常。避遼帝嫌名也。


    遼遣使告哀。


    道宗殂也。


    親饗國老。○夏四月辛卯朔。日食。○從祀六十一子二十一賢于聖廟。○遣使如遼吊慰。○東路州鎭。雪深一寸。○王與妃太子。幸日月寺。


    慶金字經成也。旣畢。王與后妃太子。登寺後岡。〈寺在松嶽。〉欲置酒爲樂。御史臺奏曰。時方盛農。旱魃爲灾。若樂酒於此。百姓??謂殿下憂民之憂。王乃止。


    告行錢于太廟。


    鑄錢都監奏。國人始知用錢之利。皆以爲便。乞告宗廟。許之。未幾。亦用銀甁爲貨。其制。以銀一斤爲之。像本國之形。俗名濶口。詔曰。金銀。天地之精。國家之寶也。近來奸民。和銅盜鑄。自今用銀甁。皆標印。以爲永式。


    禁萬佛會。


    時。男女僧尼。羣聚作萬佛會。以爲俗。詔禁之。


    秋八月。贈新羅僧元曉,義相大聖號。


    詔曰。元曉,義相。東方聖人也。無碑記諡號。厥德不暴。朕甚悼之。其贈元曉大聖和靜國師。義相大聖圓敎國師。有司立石記德。以垂無窮。


    罷靜州軍營。


    都兵馬使奏。遼東京移文。請罷靜州關內軍營。頃在大安中。遼欲於鴨綠江。置亭子及榷塲。朝廷遣使請罷。遼帝從之。今亦宜從其請。制可。


    九月。王弟釋煦死。


    王議制服。政堂文學李?言。煦於上雖周親。而按禮。出家無服。然煦才行俱優。名重遼宋。不可不服。於是。王與羣臣。玄冠素服。輟朝三日。賜賻甚厚。


    始作南京。


    命平章事崔思諏,御史大夫任懿,知奏事尹瓘等。相地創都。思諏等還奏。臣等就盧原驛〈在今京城東門外四里。〉海村〈在京城東三十里道峯山下。〉龍山〈在今京城西南十里。卽高陽之富原縣。〉等處。審視山水。不合建都。唯三角山面嶽〈今白嶽山〉之南。山形水勢。符合古今。請於主幹中心大脉壬坐丙向。隨形建都。制可。中書門下又奏。新作南京。請或依山取勢。或約水表形。先以內從山水形勢。東至大峯。南至沙里。西至歧峯。北至面嶽爲界。王從之。


    冬十二月。以魏繼廷爲中書侍郞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李?參知政事。


    壬午七年夏四月。覆試進士。


    御史臺奏。四門進士李齊老。盲僧法宗之子。不合應擧。王曰。孔子謂仲弓曰。犂牛之子騂且角。雖欲勿用。山川其舍諸。科目將以求賢。齊老苟有才學。豈可以父故廢之。可令赴擧。


    東女眞酋長盈歌。遣使來朝。○醮上帝于禁中。配以太祖。


    自丙寅歲。松虫始出西山。延及白州兎山等處。是歲尤甚。王下敎。責躬恤刑。率羣臣。醮上帝于禁中。配以太祖以禳之。又命宰相。分祀五方山海神。發卒捕松嶽松虫。兪氏曰。禮。天子祭天地。諸侯祭封內山川。麗之立圓丘方澤。亦已僭矣。况以禳虫之故。而私享上帝於宮掖之中。而配之以祖。其僭分慢神。甚矣。


    閏月。宰相請罷國學。


    宰相邵台輔等奏。國學養士。糜費不貲。實爲民弊。且中朝之法。難以行於我國。請罷之。不報。史臣曰。庠序學校。所以昭揭人倫而培養國脉也。故上古以來。自王宮國都至於閭巷。莫不有學。雖夷狄之陋。未之或廢。稽諸典籍。未有以糜費罷學者。今台輔之請。雖窮巷庸夫。所不敢出諸口者。肅宗乃擢置於論道經邦之位。及其三表請老。盛稱儒雅。不允其請。何也。肅宗非不知其爲人。特以其溺於立己之私恩。而昧於擇相之公義也。時稱肅宗好文。其好文也。豈亦玩心於章句之末。而與羣臣賦詩唱和而已耶。


    秋七月。王如西京。留守郭尙享王。


    臣僚享王。此其始也。


    冬十月。立箕子祠。


    禮部奏。我國敎化禮義。自箕子始。而廟?猶闕。不在祀典。乞使求其墳塋。立祠以祭。王從之。〈按。鄭文傳。文甞扈駕西京。請立箕子祠。○更按。祭法云</a>。聖王之制祭祀也。法施於民則祀之。以死勤事則祀之。以勞定國則祀之。能禦大菑則祀之。能捍大患則祀之。是以。中國帝王。必建祠致敬于古先帝王及名臣之有功德于後世者。此忠厚之至也。麗代立國已久。而惟勤於異端之敎。未聞致敬於先代之君王。以箕子之聖。而未有芬苾之薦。則他尙何言。是時雖有立祠之名。而後來忠肅恭愍朝。又令立箕子祠。則盖中廢不復修也。其怠荒甚矣。至于聖朝。祀典亟擧。檀君箕子。歷三國至高麗之君。各立廟祀。意甚盛也。然猶有未備者。三韓始祖。亦當祀之。而辰弁不知其名號。無從追祀。馬韓祖武康王箕準。卽箕子之四十一世孫。闢國南土。歷歲二百。駕洛之首露。雖附庸小國。而傳世最遠。神靈表著。識者謂皆可祀。信矣。愚甞聞之師。曰赫居世高朱蒙溫祚。皆王者之名。不可以祝號者也。昔唐太宗</a>。加比干諡忠烈而祭之。盖亦不可稱名也。然則三國之君。各加美諡。如武康之例。宜矣。〉


    十一月。還宮。


    是行也。王徧遊寺刹。泛舟賞宴。賦詩唱和。與后妃幸興福寺落成。沿途州郡。免租稅有差。


    十二月。置京城左右酒務。


    制曰。富民利國。莫重錢貨。西北兩朝。行之已久。吾東方獨未之行。今始制皷鑄之法。其已所鑄錢一萬五千貫。分賜宰樞文武兩班軍人。以爲權輿。錢文曰海東通寶。因置京城左右酒務。又於街衢兩傍。勿論尊卑。各置店鋪。以興使錢之利。


    是歲。稱北界爲西北面。


    癸未八年夏六月。宋遣使來聘。


    宋國信使戶部侍郞劉達,給事中吳栻。來賜王衣帶匹段金玉器弓矢鞍馬等物。幷遣醫官牟介,呂昞,陳爾猷,范之才四人來。從表請也。使還。附表以謝。兼告改名。


    秋七月。東女眞盈歌。遣使來朝。


    先是。有本國醫者居完顔部。善治疾。時。盈歌戚屬有疾。盈歌謂醫曰。汝能治此病。吾當遣歸汝鄕國。其人果愈。盈歌如約。送至境上。醫者至。言于王曰。女眞居黑水者。部族日強。兵益精悍。王乃始通使。自是。來往不阻。盈歌旣破蕭海里。報捷于我。我復使人賀之。盈歌遣其族弟斜葛報聘。王待之甚厚。冬。又遣使貢獻。


    九月。以崔思諏爲門下侍中。林幹爲門下侍郞平章事。李?爲中書侍郞平章事。○冬十月。徵無等山處士殷元忠。○十一月。京都地震。○東女眞酋長盈歌死。子烏雅束嗣。


    〈按。唐荊川宋鑑曰。自烏雅束以後。兩世四人。志業相因。卒定離析。一切合以本部法令。令諸部不得擅置信牌。由是。號令始一。遂闢土東南。至于曷懶。東北至于畏禿答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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