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治群之政绩
3个月前 作者: 孙毓修
安石与文忠,以政策不能相同,乃使御史谢景温论奏其过(景温结好安石,得骤进侍御史,司马光</a>尝荐文忠为谏官,至是,范景仁复应诏推举,景温遂力排之,惧其弹安石也),穷治无所得。文忠未尝以一言自辨,乞外任避之,通判杭州。杭州为东南胜地,至则觞咏其间,畅发天机,不以迁谪为意,而亦不废公事。是时,四方行青苗、免役、市易,浙西兼行水利盐法,每因法以便民,民以少安。
高丽入贡,使者凌蔑州郡,押伴使臣皆本路筦库,乘势骄横,至与钤辖亢礼。文忠使人谓之曰:“远夷慕化而来,理必恭顺,今乃尔暴恣,非汝导之不至是也,不悛当奏之。”押伴者惧,为之小戢。使者发币干官吏,书称甲子,公却之曰:“高丽于本朝称臣,而不奉正朔,吾安敢受?”使者亟易书称熙宁,然后受之,时以为得体。
守杭三年,吏民畏爱,及罢去,犹谓之学士而不言姓。熙宁七年,移知密州。秋末离杭时,方行手实法,使民自疏财产以定户等,又使人得告其不实。司农寺又下诸路,不时施行者,以违制论。文忠谓提举常平官曰:“违制之坐,若自朝廷,谁敢不从?今出于司农,是擅造律也若何?”使者惊曰:“公姑徐之。”未几,朝廷亦知手实之害,罢之。
熙宁八年冬,作《杞菊赋》,序云:“予仕宦十九年,家日益贫,移守胶西而斋厨萧然。”盖自登第至是,刚十九年,宦而能贫,岂他人可及也?
自密徙徐。熙宁十年,河大决于澶州曹村(在今开县西南,此黄河南北分流之始),而徐适当其冲。自开直河水势增涨,田庐益坏,遂致溃决。北流断绝,河道南徙,东汇于梁山张泽泺(在寿张县东南梁山下,即古钜野泽,下流汶济二水,会而成泺。宋时决河,汇入其中,绵延数百里,后大河南徙,岁久填淤,遂成平陆)分为二派,一合南清河,入于淮;一合北清河(即古济水),入于海,凡灌郡县四十五。此诚巨灾,乃适于文忠治徐之日出现,盖天欲以盘根错节试其利器也。
黄水汇于徐州,涨不得泄,城将崩,富民争出避水。文忠曰:“富民若出,民心动摇,吾谁与守?吾在是,水决不能败城。”驱使复入。乃履屦仗策,亲入武卫营,呼其卒长谓之曰:“河将害城,事急矣!虽禁军,宜为我尽力。”卒长呼曰:“太守犹不避涂潦,吾侪小人效命之秋也。”执梃入火伍中,率其徒,短衣徒跣,持畚锸以出,筑东南长堤,首起戏马台,尾属于城。堤成,水至堤下,害不及城,民心乃安。然雨日夜不止,河势益暴,城不没者三板,文忠庐于城上,过家不入,使官吏分堵而守,卒完城。事闻,诏褒之,在徐奏书论徐州之重要并设备之方甚备。未几,移知湖州,到任三月,文字之狱又起。
【批评】
士大夫生当乱世,大权在握,兴利除弊,奠国家于苞桑之固,登斯民于袵席之安,岂不幸甚?若困于下僚,限于职守,局促如辕下驹,有弃官而去者矣,有饮酒赋诗不理民事者矣。东坡独不然,既无法以止新法,冀于奉行之际委曲求全,官多尽一分之心,民多得一分之益,即为国家多存一分元气也。
安石对于新法,志在必行,趋时者且变本加厉以媚时宰。东坡独面折提举,是何等胆气。
手实法者,因免役出钱或未均,吕惠卿</a>乃创此法。其法官为定立物价,使以田亩、屋宅、资货、蓄产随价自占。凡居钱五,当蕃息之钱一,非用器食粟而辄隐落者,许告,有实,以三分之一充赏。预具式示民,令依式为状,县受而籍之,以其价列定高下,分为五等,既该见一县之民物产钱币,乃参会通县役钱本额,而定所当输钱。其事仿佛今外国之财产税与所得税,彼行之不以为病者,由于民权发达,官吏不能欺蔽,虽上下交征而一时尚不觉有何险象耳。
王安石</a>跟苏轼</a>因为政见不合,因此让御史谢景温向皇帝奏报论述苏轼的过错(谢景温跟王安石结为姻亲,得以快速上升到侍御史的地位,司马光曾经推荐苏轼做谏官,如今,范景仁也奉皇帝诏书推举苏轼,谢景温竭力排挤苏轼,生怕苏轼当了谏官会弹劾王安石),经彻底调查没有发现问题。苏轼也不曾辩解过一句话,为了躲避这些人,请求离京任地方官,到杭州做通判去了。杭州是东南地区的风景名胜之地,苏轼到了那就在湖光山色间饮酒咏诗,尽情释放天赋的才华,不将贬谪当一回事,而同时也不荒怠公务。当时全国各地施行青苗法、免疫法、市易法,浙江西部地区同时还施行水利盐法,苏轼往往设法使这些法律便利百姓,百姓因此得到稍微的安宁。
高丽派遣使者来上贡,使者凌驾州府官员之上,态度十分轻蔑,陪同使臣都是本行政区域的管库,乘势骄傲蛮横,甚至跟兵马钤辖礼节对等。苏轼派人对陪同使臣说:“远方的蛮夷倾慕我大宋的教化而来,理当恭恭敬敬,如今竟然如此狂妄恣意,不是你引导不至于如此严重,再不改正我当禀明圣上!”陪同使臣害怕了,因此稍稍收敛了些。高丽使者分派见面礼给杭州官员,书函使用甲子年号,苏轼推辞了礼品,说:“高丽向我大宋朝称臣,却不使用我们的年号,我怎么敢接受?”高丽使者急忙换了书函使用大宋年号熙宁,这样苏轼才接受了对方的礼品,当时人都认为苏轼做得得体。
苏轼在杭州做了三年知州,官吏百姓对他敬爱有加,等到他卸任,仍然称呼他学士而不称姓氏。熙宁七年,改任密州知州。九月离开杭州时,朝廷正实行手实法,让百姓自报财产以定民户等级,又允许百姓告发虚报的人。司农寺又派人去各个州,对不立即实行的以违反诏令论罪。苏轼对提举官说:“违反诏令的定罪,如果出自朝廷,谁敢不服从?现在出自司农寺,这是擅自制定法令,该当何罪?”提举官吃惊地说:“先生且慢慢推行新法。”不久,朝廷也知道这法令有害于百姓,便撤销了它。
熙宁八年冬天,苏轼写了一篇《杞菊赋》,序文说</a>:“我做官十九年,家里一天比一天穷困,改任密州的时候厨房已经揭不开锅了。”从苏轼及第到如今,刚好十九年,做官能越做越穷,这哪是别人能比得了的?
苏轼从密州改任徐州知州。熙宁十年,黄河在澶州曹村(在今天开县西南,这是黄河河道南北分流的开始之地)决口,而徐州正好首当其冲。从开直河起,水位暴涨,田地房屋多被毁坏,终于导致决堤。北边河道断流,河道向南迁移,向东汇流到梁山张泽泺(在寿张县东南梁山脚下,就是古代的钜野泽,向下游与汶水、济水汇合成为泺水。宋代河水决堤,汇入其中,绵延数百里,后来黄河改道,时间久了就泥沙淤积,变成平地)分成两道,一道汇合于南清河(就是古代的泗水),注入淮河;另一道汇合北清河(就是古代的济水),流入大海,沿途一共淹没了四十五个郡县。这的确是巨大的洪灾,竟正好在苏轼当政徐州的时候出现,大约上天也想用极其复杂的问题来考验苏轼的能力吧!
黄水汇集于徐州城下,水位上涨得不到排泄,城墙快要被浸坏崩塌了,富裕的百姓争着出城避水。苏轼说:“富人如果出城,百姓都人心动摇,我和谁守城?我在这里,水一定不会冲塌城墙。”又把富人重新赶进城去。苏轼穿着草鞋,拄着拐杖,亲自到武卫营去,大声对卒长呼喊:“河水将要冲坏城墙,事情紧急,你们虽是禁军,也应该给我出力。”卒长说:“太守尚且不躲避泥淖前来,我等小人,应当效命。”卒长操起木棒进入队伍当中,率领兵卒,穿着短衣,光着脚,拿着畚箕铁锹出去,筑起东南长堤,从戏马台开始,直到城墙。大堤筑好了,洪水流过城下,徐州城里没有发生灾害,百姓的心里才踏实了。然而大雨日夜下个不停,城墙差三板的高度就要被淹没。苏轼搭帐篷住在城上,路过家门也不进去,派官吏在城墙上分段防守,最终保全了这座城。这件事被皇帝听闻,下诏书褒扬了苏轼。苏轼在徐州上书详细地论证徐州的重要性和具体设防备的办法。不久,他改任湖州知州,到任才三个月,就发生了“乌台诗案</a>”。
【评论】
士大夫若能生逢乱世,大权在握,兴起有利的举措,除去积弊的国政,奠定国家稳固的农业基础,让百姓安居乐业,难道不是一件荣幸的事情吗?如果是困守在地位低下的职位,限于职位的权力,不能施展抱负,好比马车下的马那样局促束缚,就会有放弃官职离开的,也有饮酒写诗不管民生事务的。唯独苏轼不像他们一样。既然没办法阻止新法的施行,那么就寄希望于在施行新法的时候委曲求全,官员多用一分心思,百姓就多获得一份利益,也就为国家多保存了一分元气。
王安石对于新法的实施,志在必得,随波逐流的人也变本加厉地讨好他。唯独苏轼当面驳斥提举,这是什么样的胆量。
手实法是吕惠卿以免役出钱不均为理由,建议实行的。其法为:由官府为制定物价标准,让民户根据自家田亩、房屋宅地、资产、牲畜,按照标准价格自行折算。现钱与生息之钱比价以五当一,不属于日常使用的器皿、粟米而隐瞒的,允许告发,如果属实,将其三分之一的钱作为奖赏。朝廷预先将手实法的格式传达给各地百姓,要求农户按照格式填写自己的产业情况,然后送交县官登记入册,官府按产业多寡将价格划分成五等,总计一县老百姓产业的实际数量平均摊派原来所规定的役钱。这事好比如今外国的财产税和个人所得税,他们施行而不产生弊端是因为外国民权发达,官员不能欺下瞒上,即使政府跟百姓争夺利益,一时之间也不会有什么大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