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朱熹太极说之讨论
3个月前 作者: 张荫麟
我读了上面贺君的文章,不禁发生了一个问题:朱子的第一(种)太极说(即“总天地万物之理”的太极)和他的第二种太极说(即“须以心为主而论”的太极)是否打成两橛,而不能贯通的?当他主张第二种太极说时,是否放弃了第一种太极说?贺君没有把这两说的关系说明,很容易使读者误会,朱子曾经改变了他的太极说,或至少曾有两种不能贯通的太极说。我想这样或者不是贺君的本意。据我看来,这两说只是一说。何以言之?
朱子一方面认宇宙为一整个的有机体,支配这有机体的生成和一切活动总原理便是“太极”。所以说“盖天地间只有动静两端循环不已,更无余事,此之谓‘易’。而其动其静,则必有所以动静之理焉,是则所谓‘太极’者也”。(《文集》卷二《答杨子直》)这太极是“浑然全体”,“不可以文字言,但其中含具万理”。(《文集》卷七《答陈器之》)从这方面看来,他的太极和黑格尔的“绝对观念”很有点相像。但黑格尔以为这“绝对观念的实现”是“绝对的我”,这大“我”的本体,只是心,只是精神。而朱子的太极只是抽象的法则,永远寓于“气”之中。“理又非别为一物,即存乎是气之中,无是气则理亦无挂搭处”。(《语类》卷一)气是什么?就是构成“金木水火土”的原料,是形而下的,是有体质可捉摸的。朱子有时说理具于心中,这并不与理寓于气之说冲突,因为朱子所谓“心”,并不是西洋哲学史</a>上与“物”相对抗的“心”,只是气之清轻而为理所寓者而已。这与希腊Democritus以心为精细的原子之说很相像。心的作用只是理气结合的作用(其说详后),心是气的一部分,心内是气,心外是气,说理具于心,只是说理具于气而已。这是朱子与黑格尔不同的第一点。黑格尔以为宇宙的全部历史是“绝对观念”的展现。这“绝对观念”具于宇宙历史全部,而不具于其一部分。朱子却不然,他一方面认太极为整个宇宙的原理,一方面又认太极为宇宙任何部分的原理。他一方面以为太极具整个的宇宙之中,一方面又以为太极具于宇宙之任何部分之中。所以说,“太极是天地万物之理,在天地言,则天地中有太极,在万物言,则万物中各有太极”(《语类》卷一页一),这里说天地是包括全宇宙(宋明儒书中天地二字大都为此用),万物是指宇宙各部分言。宇宙各部分的太极,或“理”,是相同的。故此说“大抵天地间只一理,随其到处分出许多名字来”(《语类》卷一页四五),又说“人物之生天赋,以此理未尝不同”(同上页二八)。除部分以外无全体,除宇宙各部分的理以外,无宇宙的总原理。既然宇宙各部分的原理,即太极,是同一的,则宇宙各部分的太极便是全宇宙的太极。于是发生一个问题了。既然理是唯一的,而一切物都同赋有此理,何以万物却纷纭互异,并且有相差得很远的呢?朱子解答道,万物之相异(一)由于万物所受的“气”,性质上,有“清浊纯驳”之不同,而理受气的性质的影响。好比同一“日月之光”,若在露地则尽见之,若在篰屋之下有所遮蔽,“有见有不见”。又好比同是清水,“倾放在白碗中是一般色,乃放在黑碗中又是一般色,放青碗中又是一般色”。(二)由于所受的气,度量上有大小之不同,因而所赋的“理”有程度上之差异。“如一江水(理)你将勺去取,只得一勺,将碗去取,只得一碗,至于一桶一缸各自随器量不同。”同一的理因为在不同的“气”分中而表现不同,故此从万物之既然上看来,好像有无数理的。故此说:
“物物具一太极。”(《语类》卷一页二七)
“惟其理有许多故物有许多。”(同上卷三页二十三)
“论万物之一原则,理同而气异,观万物之异体,则气犹相近而理绝不同。”问“理同而气异”。“此一句是说方付与万物之初,以其天命流行,只是一般,故理同。以其二五之气有清浊纯驳,故气异。下句是就万物已得之后说,以其虽有清浊之不同而同此二五之气,故气相近。以其昏明开塞之甚远,故理绝不同。”(同上卷一页二十六)
要之,同者是理之原本,不同者是理之表现。朱子书中言理,或指理之原本,或指理之表现,读者宜分别观之。
既然“总天地万物之理”具于一物,而心只是一物,那么“总天地万物之理”的太极说,与“须以心为主而论”(的)太极说自然可以贯通了。我们且仔细考察朱子所谓“心”是什么?
“心者一身之主宰。意者心之所发,情者心之所动,志者心之所之。”(《语类》卷一页四二)
“有心必有思虑,有营为。”(同上页三)
以上言心之用。
“天道流行,发育万物,有理而后有气,虽是一时都有,毕竟以理为主。人得之以有生。气之清者为气,浊者为质。知觉运动,阳为之也,形体阴为之也。气曰魂,体曰魄。高诱</a>《淮南子</a>》注曰‘魂者阳之神,魄者阴之神’。所谓神者,以其主乎形气也。”(同上页十四)
“人之所以生,理与气合而已。……凡人能言语、动作思虑营为,皆气也,而理存焉。”(同上页三十一)
问:“知觉是心之灵,固如此,抑气之为耶?”曰:“不专是气,是先有知觉之理。理末知觉,气聚成形。理与气合便能知觉,譬如这烛火是因得这脂膏便有许多光焰。”(同上页四十)
以上言心之体。
合观上引各则,可知朱子所谓“心”不过一种理与气(这气似当是较清的气,是“阳”)之结合,其作用为思虑营为,主宰乎身。只是理不成其为心,只是气也不成其为心。理不能离气而独存,气也不能离理而独立。人人的心所具的理,或太极,都相同。理之在人心者谓之性。这性就是太极浑然之体,本不可以名言,当其未与外物感接,未发动时,寂然无形象可见。但其中含具万理,与外物感接时便表现出来。“纲理之大者有四,故命之曰仁、义、礼、智……端虽有四……然仁实贯乎四者之中……仁者仁之本体,礼者仁之节文,义者仁之断制,智者仁之分别。”(《文集》卷七《答杨器之》)故人性的要素可以用一仁字包括。性虽尽人而同,但禀气的清浊,则因人而异。气禀可以影响于性。气愈清,则性愈明晰,而其实现之阻力愈少,故趋于善。气愈浊,则性愈晦,而其实现之阻力愈大,故趋于恶。我这里用两个“趋”字,读者要特别注意。如因人的善恶是由气禀断定的,还用得着什么修养?朱子因为要保存修养的重要,故此不能不避免唯物的命定论,而主张:
(一)虽因气禀之清浊而性有明暗,而暗者可使其明。“人之性论明暗,物之性只是偏塞,暗者可使之明,已偏塞者不可使之通也。”(《语类》卷一页二六)
(二)心本来有被外物引诱而趋于恶的可能。“此心不操即舍,不出即入,别无闲处可安顿。”(《文集》卷二《答游诚之》)
涵养用敬的目的,只是屏绝外物的引诱,拨开气质的遮蔽,使性得充分的实现,使“天理流行”。使心与外界感接时,“发而皆中节”。这具仁义礼智四端的性,不独是人心的太极,并且是一切物的太极,是“总天地万物之理”。个人能复性,能使性得到充分的实现(full realization),便使个人的目的与宇宙的目的合一,便“上下与天地同流”。这便是朱子安身的地方,这便是朱子的宗教。
署名“素痴”,原载《国闻周报》第7卷第50期,193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