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为印书人

3个月前 作者: 孙毓修
    富兰克林之父,既不愿使富兰克林以肥皂蜡烛业终其身,又不愿使就航海之事。则将执何业也?欲探知富兰克林之所好,乃与之入波士顿之市,见百工各依其本业,矻矻孳孳,惟日不足。富兰克林以为天下之至乐者,莫如工也。手运利器,目视方圆,成物致用,人皆赖之。向日乘风破浪之志,至是遂消归乌有。


    富兰克林以读书为至乐,但苦不能得书。会其兄健姆氏(James)设一印书馆于波士顿,兼刊行新闻,富兰克林时年十二矣,入为艺徒,此亦工业也。名人著作,一经其手,便得风行,富兰克林谓天下之至乐,莫逾此者,实称其素志矣。


    新教育未兴之时,凡便于儿童之书,无有也。高文典册,既非儿童所能知,且亦非随地可得。而富兰克林犹酷慕之,到处搜罗,所见极少。既入印书馆,借读较易,日间无暇,恒彻夜诵读,诘旦还之,更易其他。人见其还书不爽约,又不糟损坏,皆乐与通假。阅书虽多,自恨写作皆不如前人,见长老辄请业焉。


    健姆氏待其弱弟,严而少恩,又不给工值,如此者七年,富兰克林思舍之他适。健姆氏怒,遍戒波士顿之印书馆,无得雇用富兰克林,盖欲穷其所往也。富兰克林思波士顿不可居,则他适耳,安能郁郁居此。


    纽约今为美国唯一之大埠,而在彼时,则亦与波士顿同为一小镇,两镇相去三百英里。富兰克林不以为远,斥卖衣履书籍,充旅费,不告于父兄,负气出门。比至纽约,则举目无亲,投宿无门,备受旅行之苦。历访印书馆,均无成就,于是困甚。


    有人语富兰克林,费勒特尔非亚(Phdelphia)之印书馆,有招工事,君亟往,其有庸乎?彼时之费勒特尔非亚,其繁盛尚过于纽约。从纽约往彼,有海陆二道。富兰克林旅费无多,不能从船之安,乃乘当时之所谓公交车者,跋涉而往。费城距纽约一百英里,自汽车通行,两小时可达。富兰克林之行役也,冒雨进行,三日仅至半路。会有小舟至费城者,复弃车而舟,逆风打头,舟行极缓。


    【批评】


    父母为子择业,多择易得多金者。不知成败由人,岂有定格?好自为之,各有奋迹之机。富兰克林之父,使子自择其所喜者为之,循善法矣。


    富兰克林,实行家也,故喜工事;又文学家也,故喜印书业。又由印书而得借书之便,与新闻之职,一生成功,开基于此矣。


    书之益人最大。以富兰克林之天才,使终身不能得书,则亦安有进步。而蚩蚩者不知,家有藏书,付之残尘腻蠹,束之高阁者多矣。地方有图书馆,不知借阅,得钱不买有用之书。每念此辈,辄为可惜。


    史言富兰克林之学作文也,先熟读古人之作,而后摹仿之,始学琢句,句成而为段,段成而为篇,久之触类旁通,力追古人矣。此自修之良法也。


    人有坚决之心者,必能成事。富兰克林不以其兄之穷其所往,畏难中止,卒往纽约。比至纽约,厄穷已极,仍不返顾,而至费城。一意孤行,终达目的,有志者不当如是耶?


    富兰克林的父亲,既不愿富兰克林一生制造肥皂和蜡烛,又不希望他成为一名航海家。那么应该让富兰克林选择什么样的职业呢?他想要知道富兰克林的兴趣所在,便和儿子一起到波士顿的集市上去。他们看见各行各业的人都在辛勤劳作以补贴家用。在富兰克林看来,世界上最快乐的事,莫过于从事手工业。他认为,做工便是用双手操纵工具,以双眼观察事物构造,最终制成人人需要而实用的器皿,这件事情非常有趣。所以他曾经的航海愿望在看到做工过程后就完全打消了。


    富兰克林认为读书也是最快乐的事,但他一直因不能得到书籍而烦恼。在他十二岁那一年,适逢他的哥哥詹姆士(James)在波士顿开了一家印书馆,同时也会印发新闻报刊,富兰克林便进入印书馆成为了一名学徒。因为这样的工作,也是从事工业的一个方面。名人的著作,一旦经过富兰克林的策划、设计与制作,便能在市场上流行。富兰克林说,天下最快乐的事,莫过于读书。作一名印书馆学徒,也是和他一直以来的志向相匹配的。


    新教育还没开办时,市面上没有适合儿童阅读的书籍。而那些高深的典籍,既不是儿童所能理解,也不可能随便可得。但富兰克林仍非常渴望得到这些书籍,因此到处搜罗,但接触到的很少。在进入印书馆后,书本借阅更为方便,于是他每天空闲时便不间断地读书,经常整夜地阅读,到早上再把书返还并借阅另外的书阅读。人们见他还书不超期,也不损坏书本,都乐意把书借给他。富兰克林读的书虽然多,然而却苦恼自身写作赶不上前人,所以他见到年龄大而有学问的人,就会向其请教写作的知识和要诀。


    詹姆士(James)对待他这个年幼的弟弟,严厉苛刻而缺少恩情,甚至还不给富兰克林工钱,就这样持续了七年,所以富兰克林希望选择其他的雇主,可詹姆士对此表示极为生气,提前和波士顿所有的印书馆联系说不要雇用富兰克林,希望来断掉富兰克林的去处。富兰克林想,既然波士顿没办法再待下去了,就应另选一个适合的城市,怎能留在波士顿一直受到压抑呢。


    如今,纽约是美国唯一的大都会;但在当时,纽约和波士顿一样,也是一个小镇。两镇间相距三百英里(约483公里),富兰克林却认为这距离并不遥远。他把自己一些衣服和书籍都变卖了充当旅费,在没有告知父亲和兄长的情况下,赌气离家。等到了纽约,因为他没有亲戚,无处寄居,故而尝尽了旅行的艰苦。他在纽约访遍了所有的印书馆,询问其是否有工作空缺,却没有得到回音,所以富兰克林那时的处境非常困顿。


    有人对富兰克林说,费勒特尔非亚(Phdelphia,今多简称为费城,如下以费城称)的印书馆有招工启事,现在去应聘,可以满足印书馆的需要,又怎么会平凡而无用呢?在当时,费城比纽约还繁华。从纽约到费城,可以走海路,也可以走陆路。富兰克林没有多少旅费,不能选择舒适的海路,就乘坐当时的公交,奔波赶往费城。费城距离纽约大概一百英里(约161公里),汽车两小时就可以到达。富兰克林乘着公交冒雨前行,历时三天只行了路途的一半。


    适逢中途遇见到费城的小船,富兰克林就弃车登船。然而船行逆着风向,所以小舟前行非常缓慢。


    【评论】


    父母为子女选择职业,大多会选择容易获得报酬丰厚的职业,却不知道,成败在于人自身,怎会事先定好而一成不变呢?所以自己努力去做吧,但无论什么后果都要自己承担。每个人都有自己发达显名的机遇。像富兰克林的父亲这样让儿子自己选择喜好的事业,即是遵循了好的教育方法啊。


    富兰克林是一个实干家,所以喜欢工业。他又是文学家,故而喜欢印刷业。他又因为印书工作而得到了借书的方便,则后来开始了在新闻业的工作。他一生的成功便从这里开始打下基础了。


    书对人的益处最大。凭富兰克林的天赋,若让他一生无法阅读书籍,那么怎会有进步呢?这一点,是愚昧的人所不能了解的。家中有藏书,却把它们放在一边,致使书籍上遍满灰尘乃至被虫子蛀蚀,像这样的人很多。一个地区有图书馆,却不知从中借书;拥有财富却不买有益的书籍,我每每想到这类人,就很为他们感到可惜。


    历史记</a>载,富兰克林学习写作,首先熟读古人的文章,之后模仿它们。这以后开始学习如何造句,再次学习如何写作段落。当段落已能熟练写成,贯通起来就成了文章。经过长久持续的训练,就能够融会贯通、见微知著,掌握写作的要诀乃至学习其他事物的方法。他的学习和成就,都已接近古人的境界了。富兰克林的这种学习方式,也是自学的好方法啊。


    一个人有坚定的信念,就必定能有所成就。富兰克林不因他兄长的阻碍而停止前进,没有害怕困境、中止努力,而是去往纽约。等到他到了纽约后,又已是困窘之极,但他仍没有想到回头返还,而是到了费城,抱定决心,最终成功。有远大志向的人,不应当像他这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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