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丹麦战争

3个月前 作者: 林白水
    丹麦本为一王国,又有休勒斯、霍尔斯、洛因布三公国者,属于丹麦王国之下。然霍尔斯与洛因布二国,地近德意志,为德意志之联邦,宜在联邦议会监督之下。丹麦王佛勒特礼,欲并吞此三公国,乃布新法律,以此三公国为丹麦之领土,谓此后联邦会议,此三公国不得与同。


    先是德意志与丹麦争议三公国事,久不决,几欲兴兵。后欧洲列国会议于伦敦,调停其事,战端乃止。丹麦并吞三公国法令既布,未几而丹麦王薨,其女克立斯继位。德意志联邦中,倡议欲争三公国之权利,毕斯麦乃结奥大利为同盟,许以均沾利益,以与丹麦战。


    毕斯麦之约奥大利为同盟,盖有深意焉:一则可使奥大利不与他国相结合,一则可免欧洲列国责德意志独为戎首,一则藉此战争,可以试验奥大利军队之实力,以为将来排斥之地位。


    一千八百六十四年,德意志向丹麦政府,要求其废止新宪法,丹麦政府不听。于是奥大利派兵三万,普鲁士派兵四万六千,向休勒斯进发。五月列国会议于英京伦敦,议不协。六月普鲁士亲王率军队直逼丹麦,同时普国船队及普奥联合船队亦奏大捷,丹麦大败。七月十八日,丹麦政府求休战,遂会议于奥京维也纳。十月三十日,维也纳条约告成。


    维也纳条约既成,休勒斯霍尔斯洛因布三公国,脱离丹麦政府之管辖。于是普奥又结条约。


    【批评】


    观毕斯麦之结奥大利为同盟,表面似与奥国亲厚,而实际实恐奥国与他国相结合。此时战事初兴,不欲奥国与普反对。又因伦敦条约,本为列国所公定,以保平和。今若由普鲁士发难,与丹麦开战,是破平和之约,恐失列国欢心。若与奥国同盟,则普国自不独担责任。且普欲排奥,不知奥国军队实力,究竟如何。此举可以暗觇奥国军队之实力,则将来与奥开战,方有把握。其计划之周到,思虑之宏远,真可惊服。


    丹麦原本是一个王国,休勒斯、霍尔斯、洛因布三个公国隶属于丹麦王国。霍尔斯与洛因布两个公国在地理上与德国比较接近,是德国联邦的组成部分,本应该接受联邦议会的领导监督。丹麦国王佛勒特礼想要吞并这三个公国,于是颁布新法律,将这三个公国纳入丹麦的领土范围,说今后三个公国不允许参加德国的联邦会议。


    一开始德国与丹麦就三个公国的隶属关系发生争议,长期没有定论,几次差点爆发战争。后来欧洲列国在伦敦召开会议,对两国纠纷进行调解,然后爆发战争的端由才消弭。丹麦吞并三个公国的法律颁布不久,丹麦国王就去世了,他的女儿克立斯继承王位。德意志联邦中的国家提议想要争夺三个公国的权利,毕斯麦于是与奥地利结为同盟,约定共同分享战争利益,然后共同向丹麦作战。


    毕斯麦和奥地利约定同盟,是别有意图。一是可以让奥地利不与别的国家结盟,二是可以避免欧洲列国谴责德意志为首先挑起事端的国家,三是可以通过这次战争,检验奥地利军队的作战能力,从而为将来争夺霸主地位做准备。


    1864年,德国向丹麦政府提出要求,废除丹麦新颁布的宪法,丹麦政府拒绝了。于是奥地利派遣军队三万人,普鲁士派遣军队四万六千人,向休勒斯公国进攻。5月份,欧洲列国在英国首都伦敦召开会议,没有达成协议。6月份,普鲁士亲王率领军队逼近丹麦,同时普鲁士舰队和普奥联合舰队也赢得战役,丹麦战败。7月18日,丹麦政府请求休战。于是在奥地利首都维也纳召开会议。


    10月30日,签订了维也纳条约。


    维也纳条约签订后,休勒斯、霍尔斯、洛因布三个公国不再由丹麦政府管辖。然后普鲁士和奥地利又签订条约。


    【评论】


    毕斯麦与奥地利结为同盟关系,表面看上去好像是与奥地利亲近,而实际则是害怕奥地利与别的国家结盟。当时战争刚要开始,毕斯麦不希望奥地利站在普鲁士的对立面。又因为伦敦条约原本是欧洲列国共同议定用来保</a>障国家间和平关系的,现在如果由普鲁士率先挑起争端与丹麦开战,就是破坏了和平协议,恐怕得罪了其他欧洲国家。如果与奥地利联合,则普鲁士自然就不会独自承担毁约的责任。且普鲁士想要排斥奥地利,又不知道奥地利军队的实力究竟怎样,通过这个措施就可以暗中观察奥地利的军队实力,将来和奥地利开战才能有把握。毕斯麦计划的周详、考虑问题的深远,实在让人叹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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