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四十二
3个月前 作者: 佚名
〈起丁丑黎顯宗景興十八年盡丙戌黎顯宗景興二十七年〉凡十年
〈丁丑〉十八年〈淸乾隆</a></a>二十二年〉春正月,禁遊賭。
鄭楹令曰:「民有定業,則異物不遷。國無遊民,則風俗自厚。有不事四民業,凶悍遊賭者,所在陳糾治罪。」
二月,會試貢士,賜裴廷譽等進士出身、同進士出身有差。
自永祚〈敬宗年號〉癸亥科以後,廷試不黜。是科會試,仁內人阮謙亨預在中格。及殿試,以挾書落第。
註:裴廷譽,宜陽乃山人。仁內,村名,今屬河內壽昌縣。
三月,罷屯田兵。
命京官分勘屯田,隨饒瘠定稅,交所在耕徵,舊屯兵竝撤回。
夏六月,令舉有學行政績淹滯者,以名聞。
秋七月,大水。
八月,復開宏詞科,取合格吳蔣燾等八人,竝除內外職。
註:吳蔣燾,靑威左靑威人,吳仕之弟。宏詞科試法,註見聖宗光順八年。
冬十月,山西大饑疫。
山西諸縣大饑疫,居民僅存十之一二。
註:山西,註見聖宗光順十年。
十二月,太原山崩,雨,水溢。
太原白通州山崩二十餘處,水溢,溺沒人畜,禾穀多有損傷。
註:太原,卽寧朔,註見聖宗光順十年。白通,州名,今屬太原。
〈戊寅〉十九年〈淸乾隆二十三年〉春二月,申嚴覆控例。
舊例:諸訟至六部、御史臺而止,如有寃屈者,方得備啓鳴覆。後多違例越控,乃命申禁之。然人情玩習,而文官祿寓於訟,終不能禁也。
禁巡司苛擾商民者。
初,巡司税有定額,近各司增設支巡,濫收非例。至是,飭令每巡一正一支,不得妄立名色,要索商船。每鎭巡察亦止,許於本鎭四界各設一所,譏察禁物與異言異服之人。其商賈往來,毋得假托攪擾。
夏六月,鄭楹封其外戚武必愼爲大司徒炳忠公,阮茂楡爲大司徒掄忠公。
註:阮茂楡,雷陽盛美人,鄭妃阮氏之父。
飭勘官毋得畱獄。
命覆審重囚,勘官不得畱滯。
秋八月,自夏不雨至于是月。免加租錢。
是歲,自夏徂秋不雨,禾榖焦枯,米價騰貴。免加租及贖罰積欠錢。撤諸路旁支巡,令巡司遵例照收。憲司以辰察訪之,未幾,杜世佳以徵稅多欠,請仍舊。於是支巡一切如故。
冬十月,鄭楹以其子森爲節制水步諸軍、太尉、靖國公。
森旣進封,開亮國府,國家機務,悉委裁决。講官阮俒作十箴以進:一曰正君心,一曰博學問,三曰齊內政,四曰閑近習,五曰一政本,六曰愼差除,七曰廣聽納,八曰守成規,九曰信號令,十曰審寬嚴。森皆納之。
罷長安衛兵。
國初,長安五丁取一爲兵。至永佑〈懿宗年號〉末年,依淸乂二處增揀三丁之一。後又別取衛兵,置爲中雄等隊。至是,以其偏重,令悉放回。
註:長安,府名,註見李太祖順天元年。
〈己卯〉二十年〈淸乾隆二十四年〉春二月,淸花、乂安饑。
淸花及乂安之東城、瓊璢大饑。命何勳前往訪察,協同鎭官權取通經錢及募富民納貲,隨方賑給。二處流民有就食于四鎭者,出錢粟分賑之。
註:淸花、乂安,竝註見聖宗光順十年。東城、瓊璢,二縣名,屬乂安省。
夏五月,流星從西北去,空中有聲。
六月,大旱。
頒水車式,令民依式製造灌田,又發官粟賑給之。令內外鎭雜訟皆緩勘。
閏月,上皇崩,葬扶黎陵。
上皇旣禪位,居乾壽殿,至是崩。上尊諡曰徽皇帝,廟號懿宗。在位六年,遜位二十年,壽四十一歲。議臣奏請行三年服。帝曰:「朕爲先帝嫡子繼統,非爲人後,豈敢二本。」卒行碁服。
註:扶黎陵,在淸化瑞原縣扶黎社。扶黎社,今改扶原。
秋九月,蝗。
諸路有蝗,令三司官設壇禳之。
〈庚辰〉二十一年〈淸乾隆二十五年〉春二月,免宣興??稅。
註:宣,宣光鎭;興,興化鎭;竝註見聖宗光順十年。
三月,起復黎仲庶爲左正言。
仲庶質直敢言,朝廷所倚重。去秋,以年老乞休,詔陞戶部左侍郎,致仕。鄭楹眷注不衰,召令入侍陪從,兼左正言。汝延瓚言:「宰執、臺諫各有所司,若置之政府,朝廷過失,伊誰救正?」乃止拜是職。
夏四月,鄭楹往山南,望于山川,考察官吏。
鄭楹欲察官吏,以新政治。因往山南鎭,望祭山川。令引見承憲二司,糾察轄內府縣,校官能否,以定黜陟。又令府縣察訪所轄學行才藝,可錄用者,耆老孝節可旌表者,與興利除害諸事,許各實陳。以黃五福在鎭能安民弭盗,賜蕃宣良翰四字,以奬異之。
註:山南,註見聖宗光顺十年。
五月朔,日食。
以丁文坦爲興化畱守。
辰興化山賊,名成〈姓缺詳〉聚眾抄掠攔〈音闌,遮攔也。〉入北境,淸土官不能制。雲南督都移文會緝,乃命文坦往鎭,期日會勦。
註:雲南,註見平定王十年。
秋七月,令民入粟拜官。
〈御批:府縣民之師帥,百里之寄匪輕,乃許以財得官。其視民休戚,不亦甚輕耶?〉
是歲稍稔。令民有能入粟六萬官鉢者,授太繁府職。四萬官鉢者,授太繁縣職。餘各有差。
八月,霖雨。
九月,淸花大水。
以淸花民苦水潦,命三司加意存撫,寬勾拏、催送。畱守阮芳挺表陳救荒事宜</a>。皆從之。
註:淸花,註見聖宗光顺十年。
〈辛巳〉二十二年〈淸乾隆二十六年〉春二月,置綏遠所。
辰蠻民〈蠻名失詳〉內附,令置綏遠所于山南,取安令儞渡洲土撥給耕居,委鎭官收撫之。
註:安令,社名,屬富川縣。儞渡,社名,屬南昌縣。
三月,不雨。
令勘訟諸司依期結處。東門獄流囚減發送徒,俾無滯獄。
註:東門獄,謂囚徒監禁在東門獄室者。
加賜功臣采邑。
楹以諸臣戴立功,加賜鄭檡、武必愼、阮貴憼、阮廷桓、甲阮科、武廷琢、張洭、鄭柱、丁文佳、阮公寀等十人采邑各有差。
註:檡、桂,皆鄭親屬。甲阮科,宦者安勇鐵上人。武廷琢,宦者,金洞僊橋人。
夏五月,令宦者黎廷珠會勦黃文質于興化,敗之。
初,草寇黃文質奔淸花,尋竄興化,與山賊名成相連結。鎭守丁文坦將兵進勦,養寇不戰。又縻軍惡地,軍士多染瘴瘧物故,數被詰責,以憂死。詔追奪官爵,鞭其櫬以辱之。改命督戰黎廷珠、參謀阮國理,會同宣光督同潘曔擊破之。成因水漲,突圍走,獲,送京師,斬之。文質奔猛天峝,興化平。曔尋染病卒,贈刑部右侍郎、伯爵。
註:阮國珪,靑池弘烈人,景興戊辰科進士。潘曔,羅山萊石人,景興癸亥科探花。黎廷珠,玉山蓮湖人。猛天峝,在興化寜邊州北界。
秋七月,旱。
令所在承憲司察訪民閒利病,興革事宜,實封以聞。
賜開國功臣黎來從祀關公廟。
黎來,初從太祖起義藍山,以身代死。得國後,追封開國功臣。嘉宗陽德元年,賜祀田百畝及裔孫承祀。至是,議賜從祀關公廟,以表精忠。
冬十月,燠。
立冬後,天氣炎燠異常。令執政汝廷瓚等考察官吏,信賞必罰,以回天意。
十一月,淸使來。
初,帝遣陳輝宓、黎貴惇等如淸歲貢,竝附告懿宗喪。至是,淸遣翰林侍讀德保、大理少卿顧汝修等齊冊來,封爲安南國王,兼諭祭。辰宇內承平,鄭楹欲誇本國人才之盛,多令詞臣吳仕等伴接柬箋應答。仕等學問淵博,北使深奬重之。
十二月,鄭杠卒。
杠〈初名橿〉遜政,至是卒,年五十一。追尊順王,僭號裕祖。
〈壬午〉二十三年〈淸乾隆二十七年〉春正月,置錢場監督。
始置官監督日昭、廛橋錢場,及山西、太原諸場,令各誌别,以防濫薄。
夏四月,改授兵部尙書汝廷瓚爲右校點。
廷瓚累乞改除武班,至是改授右校點,令管內候嚴右隊。
註:右校點,潘輝注歷朝憲章職官志:黎初置殿前都點檢,秩正二品。聖宗洪德年閒,增置左右點檢。中興後,避鄭檢諱,改爲左右校點,與六部尙書均秩從二品,掌領禁軍。嚴右隊,侍候親軍。
是歲,暑氣太盛,民多疾疫,令諸路設壇祈禱。
五月,試書算。
舊制,書算無定科,或十年、十五年一試。能書者,試大字、小字、令字〈謂寫詔敕字體〉三體,書唐律詩一首。能算者,問平分、差分等法。正和閒,議准十二年一試。龍德閒,又改定六年。嗣因多事,未有設科。至是,議定十二年一試,爲常式書,取中九百七十八名、算一百二十名。又命沙汰內外諸司冗吏,以均繁簡。
六月,量揀淸乂兵。
淸乂二處兵多逃欠,鄭楹以民數稠耗不等,令隨率數徵揀。遣官勘擇身材高大者,選入侍候,餘塡送各奇隊。又令京兵擇保,每總幹當一人,有缺領憑回民擇人應補。其鎭官催拿及所管差勾,一切竝禁。
申定山南鹽稅。
令鎭司勘實海瀕鹽田征稅,以五十畝爲一竈,每竈歲收錢三十緡。
起復何勳知國子監。
何勳學問淹博,去春以兵部尙書援例致事,至是以釐正文體,故起復之。令申飭學官訓示學者楷式,以成人才。
秋七月,開諸路銅銀鋼??礦。
令山西、太原、興化開採上野、先農、呈爛銀銅鋼??諸礦,竝限三年征稅。
註:呈爛,峝名,屬興化水尾州。上野,社名,太原鎭莅。先農,社名,屬山西三農縣。
八月,申明勘訟條例。
令御史臺轉飭內外勘訟諸司,大略以禁刁唆,止牽訟,懲延滯,公謝罰,參酌舊例施行之。
註:謝罰錢,註見玄宗景治二年。
九月,修國子監。
冬十月,置秘書閣,以阮伯璘、黎貴惇充閣學士,繙閱書籍。擇有文學吳仕等充正字。
〈癸未〉二十四年〈淸乾隆二十八年〉春正月,鄭楹還淸花鎭。
鄭楹自京還淸花,以營飾浴翠、碧桃、山海諸勝供役煩勞,蠲免所在嘉遠、安謨、安康、宋山、峩山、淳祿六縣一年賦稅。
註:嘉遠,註見聖宗洪德二年。安謨,註見襄翼帝洪順二年。安康,註見陳仁宗重興八年。保山、峩山,二縣,註見英宗正治十四年。淳祿,卽厚祿,縣名,屬淸化。浴翠山,在寧平省城西北,今改護城山。碧桃洞,在安謨躭溪社,山中有峝,故名。一云徐式峝。
夏五月,乂安督率文廷億有罪罷,以裴世達署乂安鎭務。
廷億在鎭,掊克苛擾,爲屬部民所訴。黎維?襲取鎭寧皋州,盧琴〈鎭寧酋長〉告急,廷億拘畱其使,不卽以聞。及維?分抄葵、茶二府,民情恟懼,按鎭武佐端累請別擇閫將。廷億坐欺罔論死。鄭楹以其有功,奪職爲民。乃以裴世達署理鎭務,尋令兼督率,隨宜措置。世達陳事宜五條,竝准施行。又以乂安地遠,令察訪所轄官吏冗弊,糾舉懲辨,以淸吏治。
註:五條,一加差京兵;二精遴管兵;三乞頒廟算,授以攻守方略;四運載公粟以實邊儲;五鑄作礮口。武佐端,石河河黃人,造士。鎭寧,府名,註見聖宗洪德十年。皋州,卽鄭皋,註見平定王二年。葵,葵州;茶,茶隆;竝註見平定王七年。
六月,起復杜世佳署府事。
世佳以鄉貢進身,事鄭楹亮府,與內監黃五福、譚春域等深相得,阮公宷尤惡之。世佳數求避位以固寵。所居東鄂私第,楹有事,輒遣使就問之。至是,五福請復用世佳,故起復之。世佳請杜絕僥倖,以淸政本,信賞必罰,以肅朝綱。嚴飭百司,以修職業。愼擇百執,以正官方。權量頒給,以豐財用。凡所建白,五福等相與成之,楹無不信從。辰內監黎廷垣、阮廷椿皆春域養子,鄭楹尤親幸。凡有囑托,無不如意。世佳欲抑權臣以立威,查出編傳非例,論廷垣等坐死。楹原之,勒還民。阮潘、阮廷寬私負官錢萬餘緡,陰求廷垣等倖請蠲免,竝坐貶。自此大權又歸世佳矣。
註:阮廷寬,文江縣人。造士。東鄂,社名,屬河內慈廉縣。
令百官各擧所知。
令二品以上擧二人、三品以下舉一人可充內外職司與堪管兵署,以名聞。
秋七月,翰林承旨裴仲絢以罪免。
仲絢爲乂安場提調,隱匿士人續納通經錢千餘貫,爲糾察官所覺,坐落職。倍收贓錢入官。
九月,省六部員屬。
辰部屬多冗員,准定每部郎中、員外、司務及御史照勘各一人,餘改授外職。又命吏部照遵舊例,郎中、員外以文屬,司務以廕子,不在此例者,竝别補。
註:文屬,故黎官制,文屬謂屬鄭府文職,有秩正六品至從九品者。
冬十月,省安廣承司及府縣官。
廷議,以安廣丁少事簡,省承司及府縣官,兵民詞訟隸之鎭守。
註:安廣,註見聖宗光順十年。
〈甲申〉二十五年〈淸乾隆二十九年〉春正月,立子維禕爲皇太子。
維禕,帝長子也,明睿好學,鄭楹甚禮重之。至是,立爲太子。
夏六月,旱。禱之,雨。
令諸鎭三司竭誠祈禱。越日,大雨。
禁誹謗者。
辰黃五福、譚春域等相爲黨援,眾論籍籍。五福請鄭楹設爲厲禁,以鉗公議之口。然亦不能止。
〈御批:多用宦竪,不得不衰。楹之才,不抵楹之過。〉
秋七月,山西、興化攻賊台,獲,誅之。
賊台〈姓失詳〉聚眾作亂。遣山西、興化會勦,擒之。俘其黨一百五十九人,竝坐死。鄭楹憫之,令覆審,多所寬宥。
申禁北商不得雜處。
先是,北商投來販賣,止令於安廣之雲屯、萬寧及乂安之芹海、會統、潮口居住,不得與民雜處。辰萬寧民多流亡,或有乘虚占寓,及多於永代潮日開張鋪店。於是令鎭官飭所在押送出境,仍區別之。
註:雲屯州,註見李英宗大定十年。萬寧州,註見陳順宗光泰四年。芹海社,屬瓊璢縣。會統,社名,屬宜春縣。永代,社名,屬羅山縣。潮口,社名,屬興元縣;均屬乂安。
置各府徵撫。
鄭楹以調錢、衛率、洲土、亭門、教坊及贖罰積欠錢,分收煩擾,乃令每府各置徵撫,以京官及鎭目充其職,總領徵收招撫諸務,而令憲司以辰察訪之。
註:調錢、洲土、亭門、教坊,竝註見裕宗保泰四年。衛率,卽衛兵,無事歸農,例納庸錢一貫二陌,有事徵發始免。
以宦者譚春域爲淸乂統率。
初,維?出亡,假稱懿宗命,私造寳璽旗劍,煽誘淸花諸酋目助以土兵,竊據上游,檄鄭罪惡。楹遣攻之,積年未平。至是掩襲鎭寧,囚其盆蛇盧琴香郎于呈光,置爲內外府。府外四圍分設十六屯峙,固壘深溝,高伺遠堠,密爲防衛,攻併不服,威制諸牢。以至興化沿邊諸峝,東自樂凡、皋州,北及葵、茶七總,皆爲役屬。因分兵攔下淸花地頭,邊氓爲之騷動。乃令譚春域爲二處統率,凡攻勦機宜,賞罰予奪,皆得便宜處置。
註:呈光峝,屬鎭寧府。樂凡,蠻名,註見熙宗正和二十一年。皋州,卽鄭皋,註見平定王二年。葵、茶,竝註見平定王七年。
申定銓除保舉例。
定三品官以上廕子銓除保舉例。一品子視會試三場四中,二品子視三中,三品子視二中,宏詞視三中,上考視二中,御題視一中。如履歷事狀相同,當視科場之先後,與歷職之繁簡酌量審當。其履歷賞罰功過,各據實詳開隱匿,事覺,從重論,餘竝參酌舊例施行。
註:會試三場四中,謂鄕貢會試至四科均中三場謂之三場四中。三中、二中,放此遇有府縣州及府教之缺,以中場之多寡爲除授之差。其一品官廕子例有銓補,視與鄕貢四中者相等,餘以例推。宏詞,謂試宏詞科中格者。上考,謂課績優等者。御題,謂應制中格者。
冬十二月,復收加租錢之半。
辰以維?久據鎭寧,有事征勦,令收舊加租額之半。令曰:「有田有租,古今常理。國家收取於民,具有定額。向因邊方有警,權於正租之外,別補加租,以資兵用。自兵役稍寬,已經寬免。今有事調撥,需用頗廣,應量收其半,并歸春務,以便輸納。」
〈乙酉〉二十六年〈淸乾隆三十年〉春正月乙巳,雷震左門柱。
二月,?定鄕試法,復取通經錢。
初,世佳執政,以兵興費廣,凡鄉試令納通經錢,免其考覈。及公寀執政,請罷之。至是,世佳復起用,乃?定試法,大縣取七十名,中縣五十名,小縣四十名,考不中者,依通經例納錢入試。
三月,旱。疫。
申禁兵丁毋得私代。
舊例,淸乂及四鎭兵成丁〈十八歲爲成丁〉從軍六十而免,比民閒,或四五十,或五六十,私相換代,管兵及奇隊率多苟徇兵伍,太半不閑紀律。淸花統率譚春域上言,乞依舊例,從之。乃令申禁,自今兵丁未至六十者,不得私代。
鄭楹自立右廟。
初,鄭楹總政,以先祖考追稱良穆王栐</a>、晉光王柄皆未曾正王位,欲立右廟祀之,尋以阮貴德言而止。至是復立焉。閱八月,工未成,参從阮儼、陪從陳名?以爲:「禮者,理也。昔仁王〈鄭棡〉以世嫡承重,故不復推隆所生,權辰別祀其後,廷議以祖孫父子一脉相承,同祀祖廟,於理爲是。今經數十年,精神萃聚,一堂無閒,一旦復設別廟,不惟見聞疑愕,而於情禮俱屬未妥,請罷右廟工築之役。」楹不從。
註:良穆王栐,鄭根之長子。晉光王柄,良穆王栐之長子,鄭棡之父。栐、柄皆早卒,未正王位。
夏六月,海陽參政黎貴惇罷。
貴惇初自淸使回,遷海陽參政,自陳九罪,實言其功。又謂:「以萬里生還之身,而飄落江湖,乞放歸田里。」鄭楹不悅,許之。貴惇以文學名,因以外補失志,言涉怨望,大類僕固懷恩自訟表,識者非之。
〈御批:博學何爲,適足以濟私念,如王安石</a>者,亦偏見致耳。〉
註:貴惇自陳九罪,如云:「臣不顧老母,從先王於行在,募兵討賊,是臣不忠於國,罪一也。躬履行陣,志寧邦家,是臣不忠於國,罪二也。餘無考。僕固懷恩自訟表,唐代宗辰,懐恩自以功高,爲人所構陷,憤怨上表自訟曰:臣罪有六:昔同羅叛亂,臣爲先帝掃淸河曲,一也。男玢陷虜亡歸,臣斬之以示眾,二也。二女遠嫁,爲國和親,三也。身與男瑒爲國效命,四也。河北新附,撫安反側,五也。説諭回紇,使赴急難,六也。臣負六罪,誠合萬誅。」
秋七月,我睿宗孝定皇帝嗣統。
八月,以宦者阮廷訓爲參督。
廷訓爲四城提領,畿內肅淸。鄭楹以爲能,遂授是職。
註:參督,潘輝注歷朝憲章職官志:參督,武階,正二品。
冬十月,禁貴戚横擾者。
貴戚多違例,擅征外鎭巡司及諸埸礦土產稅,所至攪擾,民閒苦之。事聞,命鎭司查解,無公憑者抵罪。
十二月,范輝基有罪下獄。
輝基爲山南憲察使,以受賂事覺,令下之獄。
〈丙戌〉二十七年〈淸乾隆三十一年〉夏五月,太白經天。
夜,流星竟天。
六月,霖雨。京北水溢河決。
京北諸縣河決,田廬浸沒,令京官護治之。又緩勘詞訟,令各量損失賑恤。辰鄭楹久總國政,諸臣請加稱號,楹謙讓不受,謂之曰:「閒者苦雨爲災,得非朝政有闕,卿等未聞有所獻替,而遽以進號爲請,豈其辰耶?宜勿復言。」
秋九月,月犯心星。
註:晉書天文志:心三星,天王正位也。中星曰明堂,天子位。前星爲太子,後星爲庶子,光相接或相凌曰犯。前漢書陽朔元年:月犯心星。占曰:其國有憂,若有大喪。
罷四鎭兵,加給口分田。
辰議以承平日久,四鎭一兵無雜役差派,不應例外泛給,悉下徵撫徵其租。
冬十月,有星大如斗,横飛亙天。
十二月,范嘉寭有罪,罷。
嘉寭,以儇〈許緣切,慧利也。〉辨阿附權要,進引用事。擢知番奉徵北河府,濫收民錢二千餘緡。采訪官阮逢辰以狀聞,會府民集闕下叩訴,立命發公帑還民。下有司議,坐徒。鄭楹猶憐之,止令罷職。
註:阮逢辰,南塘花林人,永盛乙未科進士。范嘉寭,慈廉東鄂人。北河,府名,屬京北。
京北地震。
山西、興化盜起,鎭將阮迪盤等討,平之。
山西上游賊〈名姓缺〉自號順義,聚眾刦掠。令鎭將阮迪盤、黃馮基等會勦,大破之。
註:阮迪盤,靑波婺梂人,造士。山西、興化,竝註見聖宗光順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