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十九

3个月前 作者: 佚名
    〈起辛酉黎顯宗景興二年盡癸亥黎顯宗景興四年〉凡三年


    〈辛酉〉顯宗永皇帝景興二年〈淸乾隆</a></a>六年〉春正月,郊。


    註:郊祀,儀節,註詳敬宗愼德元年。


    初分山南爲上下路,與山西、京北各置掌督。


    鄭楹以海陽寇盜猖獗,人情恟懼,欲固藩衛以威鎭之。乃分山南爲上下路,命鄭柱、吳廷瑩、張饒、阮德輝分督之,而使阮貴憼、范阮榜督山西,阮輝潤、陳廷錦〈一作綿〉督京北,各統所轄軍民事。因令計戸三丁取一爲鄕兵,相險設屯,防遏寇盜。又禁戢官吏苛横、將士擄掠,及民有能糾率義戰効用者,以名聞。


    註:吳廷瑩,舊名廷礩,靑威左靑威人,保泰辛丑科進士。張饒,嘉林如京人,鄭楹祖母張氏之弟。阮德輝,舊名宏,瑞原阮舍人,保泰甲辰科進士。掌督,官名,因事設置,無定名。山南上下路、山西、京北,竝註見聖宗光順十年。


    復鄕試舊制。


    中興初,鄕試法,社考士人,以數登縣,巨社二十名,中社十五名,小社十名,以社之大小爲限。縣取其通文理者類爲四場,次者爲三場,及入試,一二三場試卷,務取完卷,無黜落,至第四場,始有去取,有學者鮮有遺滯,中閒改爲稍通。前三場試卷,不拘稍通、次通,均一例送閲,有學者多被簸汰。至第四場,得預無幾。至是議復舊制,雖世家子弟,不無濫選,而實學之士,亦皆得射策矣。


    謹按:黎自中興以後,煕宗永治二年,定鄕試例。府州縣各社長〈有文學或生徒爲之〉係屆科期,考覈社內士人有通文理者,以數登縣,各以社之大中小爲限。縣考取其通文理者,類爲四場士人,大縣二十名,中縣十五名,小縣十名,次通者類爲三場士人,至入試,其四場士人,得合與諸科儒生生徒入試。〈官員子中三場者,謂之儒生,庶人中三場者,謂之生徒。〉别卷送閱。有學者鮮有遺落。至裕宗保泰二年,罷社考,改命縣考二遭,先考詩及策問一二句,或詩賦,後考策問一道,取中,例大縣二百名,中縣一百五十名,小縣一百名,通詩律者,皆得充選。仍撮取其尤者,别爲一簿,納鎭承司,承司與憲司會同考試,先考詩一題,或絕句賦三四聯,與策問一二句,後考策問一道,連中者謂之稍通,中縣舉者謂之次通,有稍通、次通之别。倘次通有末服,情許指出稍通的名,情願與之比較,以定優劣。及至場期,第一、第二、第三三場,不拘稍通、次通,試卷一例送閱。稍通預中三場者,爲稍通生徒。第四場,惟稍通生徒入試,不中三場者,并失稍通。其次通中三場者,但謂之生徒,而不得入第四場。俟來科,再由府校官〈卽府敎諭〉覆考一遭,題用策問一道,謂之能文。考預中者方得與稍通生徒同入四場射策,故士爭以稍通爲優。至是,議復永治四場舊制,而罷稍通。勢家子弟抉勢役財,濫選參半。朝廷知其弊,未幾,復罷四場,復保泰稍通法。十一年,用宰臣杜四佳議,?變試法。縣考二遭,取中大縣七十名,中縣五十名,小縣三十名。中者爲舉知,餘男人自十歲以上,聽納通經錢各三貫,投名應試,免其考覈。利其得錢之多,不問有學無學,雖屠沽販賈之輩,與或三四歲小兒,不拘雇倩懐挾,凡名在三埸者,卽爲生徒,惟不入第四場。後科如有實學者,亦照府考能文例,入場射策。場屋之弊,至此極矣。併存之,以記一代沿革云。


    海陽督領鄧廷論等討阮選于東潮,爲所執。


    阮選勢甚猖獗,遣鄧廷論爲海陽上道督領,陳仲寮、汝仲台爲協同,將兵討之。進至東潮住札。選遣人請降。廷論信之,不爲備。選夜襲其營,廷論及仲寮、仲台俱被執,選置之别所。後選敗,廷論等遁歸,各奪其官爵。


    註:鄧廷論,彰德良舍人,嘉郡公廷璘之子。陳仲寮,上福文甲人,龍德癸丑科進士。汝仲台,唐安穫澤人,龍德癸丑科探花。東潮,註見陳帝頠興慶元年。


    糴山南、乂安粟。


    自兵興以來,民苦饑饉。惟山南、乂安歲比豐稔,富民多積粟。乃令山南糴百五十萬官鉢、乂安糴二百萬官鉢,每官鉢五十值錢一緡,富者病之。


    註:官鉢,七合爲鉢,每鉢得粟八萬四千子。


    二月,海陽統領黃義伯討武卓瑩、阮蘧等,大破之,阮選走死。


    黄義伯將兵進討,大破賊抛山、寧舍諸屯,選走死。因進攻武卓瑩、阮選等於嘉福,克之。又集水師,追勦于白藤江,賊黨散落,卓瑩不知所終,蘧竄諒山。因請班師。


    海陽督鎭張洭與賊勍戰,敗,協謀汝廷瓚爲所執。廷瓚因諭勍降。


    勍〈缺姓〉,初從阮選兄弟,選以爲屬將。及選敗,勍遂糾合餘黨,剽掠錦江、至靈閒,有眾數百人。督鎭張洭與廷瓚將兵追拿,與勍戰於羅沫,敗績,協謀汝廷瓚爲具所執。勍素重其名,以賓禮待之。延瓚因投機,諭以禍福,勍詣軍門降。


    註:汝廷瓚,唐安穫澤人,永佑丙辰科進士。錦江,註見昭宗光紹七年。至靈,註見陳仁宗紹寶四年。羅沫,社名,屬唐豪縣。


    優兵亂,毀參從阮貴憼第。


    貴憼以鄭楹濳邸舊臣,大見親用。辰四方多警,優兵屢出攻討,朝廷以官爵賞功,什長以上竝賜敕命,優兵益驕。諸不與軍功者,復請計社量授職品。貴憼以非例,卻之。眾怒,詆之曰:「鄕貢致位尚書,何例也。」遂相率毀其第,搜貴憼殺之。貴憼先已趨侍,得免。楹畱貴憼府中質訊,戮其首亂者,餘皆約束嚴戢之。然驕悍成習,終不能制。


    註:優兵,清乂兵謂之優兵。計社量授職品,謂優兵廪祿,例有頒給社民,或二社一社不等。兹請照所給社民多少之數,量授職品有差。


    三月,海陽饑。發粟賑之。


    是歲,海陽饑。令發山南糴粟十萬官鉢賑貧民。尋命以四條戒飭中外。


    註:四條:一、諸粟米商船通行販賣,免其征稅;二、免被訟貧民謝查錢;三、貴要厮僕不得擅到民家;四、無牌給,不得横捉驛遞。


    置海陽四道巡守。


    以海陽略定,分爲上洪、下洪、安老、東潮四道,道置巡守,按撫居民。以汝廷瓚、武欽鄰、范廷重、武方瑅竝爲協同。


    註:武欽鄰,四岐玉勒人,保泰丁未科進士。范廷重,峽山輕徭人,永佑己未科進士。武方瑅,唐安慕澤人,永佑丙辰科進士。安老,縣名,屬海陽省。東潮,註見陳帝頠興慶元年。


    夏五月,山西督領黎勵、宣光協同阮??討阮筵,破之。


    筵初與其叔阮選、阮蘧等爲亂。選、蘧敗,筵糾其黨擾掠山西。鄭楹命勵督領諸道兵討之,勵大破筵于安樂。筵又使其黨率兵船順流而下,期以六月十三日濟谷津。宣光道協同阮??襲擊,盡沈之。初,??詰所俘者,知其謀,因選輕兵黑旗竹笠,與筵軍相似,使以舟先行。筵果引眾來,望見,以爲己兵至,不爲備。??奄至擊之,筵失措驚走,軍資器械委棄殆盡。


    註:黎勵,雷陽富豪人,黎憲之後。阮??,興仁福溪人,保泰辛丑科進士。安樂,縣名,屬山西省。谷津,在山西白鶴雲谷社河津。


    初給文官廉田。


    中興以後,文官給隨兵,視品爲差。一品二十四人,遞減至五品以下,每品四人,取雇錢爲祿。至是以户口耗少,各給以代祿田。一品五十畝,遞減至八品,每品五畝。戸番隨近便給之,謂之廉田。


    增揀淸花兵。


    增取淸花兵,置爲鎭前左右後四隊,隊三百人,守安場府。中興初,淸乂二處三丁取一。保泰壬寅〈裕宗三年〉,改定五丁取一。至是復揀六之一,而不計現在之兵,其實三丁取一也。


    註:安場,社名,註見中宗順平五年。


    令民移粟及納粟者得拜官。


    辰東北歲饑,令發官米煑粥飯賑給之。又募别處民有能移粟發賣及納粟於所在者,各量予以官。


    六月,東珖導湍等叛,宣光畱守文廷胤討,平之。


    去春,東珖導湍、導韶等煽亂擾掠,州縣不能制。賊遂攻陷大同。至是,畱守文廷胤進擊,大破之,賊黨潰散,邊地悉平。


    註:東珖,柵名,屬興化鎭安縣。湍、韶,二人名。導,輔導,土酋官名。大同,宣光鎭莅,註見昭宗光紹五年。


    秋七月,定軍政條例。


    辰兵多逃欠,鎭官催差煩擾。乃議定:聽擇社一人爲守役,遞年兵無缺額者有賞。至十年全無逃欠者,各以社之大小爲限。大社授千戶,中社副千户,小社百戸。諸兵送伍而逃者,由管官責拿杖六十,再逃者以徒罪論。若又固逃,方送鎭官挨捉,及容畱人俱治罪。至從征借代及逃亡,或臨陣躱避者,各按律科治。


    以參從阮貴憼行吏部事。


    貴憼自優兵之亂,托疾辭職居私第,而政府簽署如故。至是,復有是命。


    赦鄭穗,以爲國子監祭酒。


    穗初領尚書、參從。鄭楹襲位,以其黨於公輔,下之獄。至是,廷議以穗在鄭屬籍,當不預知逆謀,宜從甄錄,故復敍用。


    復夺戸部監財賦,未幾罷。


    洪德年閒,分置六部財賦,出入竝關户部。中興後,鄭府置爲六番,盡收六部之權。戶番專掌財賦會計之期,或以十年,或五十年,日久猾吏因緣爲姦。至是,議臣請復舊制。鄭楹從之。以黎有喬行户部事,財政始有所統。然大權久歸信臣,户部亦僅識虛數而已。未幾,復罷。


    〈御批:鄭氏姦僭,恐人圖心,故多用宦者爲耳目,而忘其弊之,卒致多事,不可復制。是私心則暗也。〉


    註:黎有喬,唐豪遼舍人,永盛戊戌科進士。六番,鄭府官屬,註見裕宗永盛十四年。信臣,內監也。


    鄭楹封其叔鄭檡允忠公。


    初,鄭楹之討銀茄也,其叔大司徒郡公鄭檡居守。至是議賞,加封允忠公。


    置四鎭農官。


    鎭置大使、副使各一人,專掌田事,親行勸課。又置勸農吏使,勖民致力田畝,隨宜補助之。歲以仲冬,遣使察訪田野荒闢,民食贏絀,定爲陞黜。復議屯田,以京兵屯者、三鎭兵屯者、七邊兵屯者、九餘隨屯禦所在分屯者十四,共三十三所舊屯之兵,竝畱屯,以便耕作。於是兵皆知農軍粮,不甚窘乏矣。


    黃義伯卒。


    義伯素勇敢,累立戰功,爲當世名將。至是卒。諡忠烈,加封功臣。


    東潮道協同范廷重獲阮蘧于臥雲山,檻送京師,誅之。


    始,蘧與選首爲叛逆,黨羽甚盛。蘧據嘉福,選據抛山,遙爲聲援。及選敗,蘧勢日孤,自嘉福白藤之敗,黨夥散去,竆竄諒山,依土匪纘基〈姓缺〉。至是,復謀東還。至東潮食盡,眾散,與其子濳匿臥雲山下民家。協同范廷重與巡守阮曙密偵獲之,檻送京師,誅之。廷重以功陞工部左侍郎,曙陞總兵同知。


    註:白藤江,註見前編屬晉高祖天福二年。嘉福,註見昭宗光紹七年。東潮,註見陳帝頠興慶元年。諒山,註見聖宗光順十年。臥雲山,一名安子山,註見陳太宗天應政平六年。


    命三品以上舉堪府州縣各一人。


    八月,大饑,發粟賑之。


    辰饑饉薦臻,民多流散。乃命發粟分賑四鎭流民,畿內亦十日一賑。自永佑末,盜賊竝起,海陽尤甚。民廢耕耘,閭里儲積殆盡,惟山南差可。流民扶攜就食者塞道,米價騰貴,百錢不易一飽。民多仰菜茄,至食蛇鼠者,餓莩相望存者不能什一,邑稱素稠者僅餘五三戶云。


    九月,鄭楹遣鄧廷謐襲黎維?于山西,破之。維?退據玉樓。


    初,維?之出亡也,與其叔維祝居淸花源頭,眾推維祝爲盟主。未幾,維祝沒,維?遂領其眾,由天關之安化、奉化,踰美良、明義,出沱洮閒。鄭楹遣淸花道統領鄧廷謐并督安山、美良、彰德等道兵進討。廷謐出其不意,夜薄之,破其壘三重、屯數十所。維?退據太原文朗。尋復歸淸花,建營壘于玉樓,稱天南帝子。是行也,楹以廷謐世臣親勳,欲優異之,召授金劍及賜將軍節鉞,擇日謁宮廟以遣之。自來命將出師,未有此禮也。廷謐亦感激自勵,故每戰克捷焉。


    註:鄧廷謐,彰德良舍人,薰郡公廷諫之子,應郡公廷相之孫。天關,註見平定王九年。安化,縣名,屬寧平。奉化,縣名,註見襄翼帝洪順二年。安山,卽寧山,註見昭宗光紹四年。美良,註見世宗光興八年。明義,縣名,屬山西。文朗,縣名,屬太原。玉樓社,屬淸花石城縣。沱、洮,二江,在興化、山西二省分。


    冬十月,遣參從阮貴憼、武公宰爲諸路招撫使。


    貴憼等分行諸路,勸農桑,招流亡,募田作,墾荒蕪,緝盜刦。辰村邑彫散,其最甚者一千七百三十,次者一千九百六十一。


    旌大安、南眞義民。


    初,銀茄賊起,所至披靡,惟大安之安江、海遼,南眞之芳邸、神路等總,悉力攻禦,又隨軍進討有功。至是賊平,命賜忠義扁額以旌之。


    註:大安、南眞,二縣名,註見聖宗光順十年。


    十一月,起復陳名寧知禮番,入陪從。


    先是,名寧以科甲出身,爲翰林侍讀。辰丁母憂家居,張洭薦其可大用,鄭楹令奪情就職。


    註:陳名寧,嘉平寶篆人,永慶辛丑科進士。


    赦。


    辰以災異凶歉,詔赦諸路租庸,及撤非例巡司,禁妄告、妄捉、從賊、歸命者,凡五條。


    〈壬戌〉三年〈淸乾隆七年〉春正月,令掌府武必愼、參從阮貴憼,分管近畿鄕兵。


    羣盗未平,諸軍分道攻勦,京城空虛。執政請權揀近畿縣民,五丁取一爲鄕兵,復其徭役。


    依正兵法閱習,而令必愼、貴憼分管之,使分屯城外,以備不虞。


    水道將阮登顯追獲纘基於横蒲,誅之。


    永佑末年,土酋纘基〈缺姓〉作亂,攻陷團城,督領吳廷碩爲其所害。迨鄭楹襲位,令水道將院登顯進兵擊破之。纘基敗,走安廣。至是追獲於橫蒲,斬之。


    註:橫蒲,註見熙宗正和十一年。團城,註見懿宗永佑六年。


    淸花饑。發粟賑之。


    是歲,淸花民饑,米盌直錢一陌。命本鎭三司官發粟十五萬官鉢分賑之。


    二月以阮玉鉉爲户部右侍郎,行參從。


    玉鉉,初爲高平督鎭,在職七年,善於撫禦,邊民案堵。鄭楹深器之,賜侯爵。至是召還,遂入政府。


    註:阮玉鉉,弘化渤泰人,保泰辛丑科進士。


    遣陪從黎有喬等采訪淸乂諸道。


    鄭楹以有喬爲淸花畱守。尋令與何勳察訪轄內官吏能否、民閒疾苦,及攻禦諸道官軍水陸巡司事狀。又令杜輝琪分往乂安采訪。


    註:何勳,安定金城人,保泰甲辰科榜眼。


    三月,鄭楹自進大元帥總國政、尚師、明王。置告密筩,尋罷之。


    楹初立,封爲元帥、明都王。至是,假帝命,自進大元帥總國政、尚師、明王。楹銳意察訪,置銅甕于府門,令有事及寃屈者投書其中,五日一進。辰士庶密陳官吏貪冗,按驗多不實。楹稍厭之。左正言黎仲熙啟言:「人心不古,好惡未必盡。公如欲甄别,能否當敷言試事,考實覈功,不宜開告密之門,滋訐比之僻。」楹嘉奬其言,立罷之。


    夏四月,省宣興、安廣諸路憲司。


    辰以外鎭民彫,訟簡省之,以職事隸鎭司。


    鄭楹令三品以下輪次入對。


    鄭楹令三品以下,日二人輪次召對,問以政事及軍國機宜。又令考文武官政績,以備簡用。


    五月,日有暈。


    占者以爲人臣承君,百姓親附之象。鄭楹禮而祭之。


    申定內外官銓除例。


    凡內外官除授,以會試中場,御題考中,及年勞資格,所莅繁簡爲差。由是倖求軍功者,不得銓授實職。


    註:中場,謂會試中第三場,至三四五六科者。考中,謂士望宏詞,應制中格者。繁簡,府縣有太繁及簡缺者。


    六月,遣汝廷瓚訪察山南下路。


    先是,山南下路縣置撫、諭各一人,以范有瑜等領之,使協屯禦使,撫集方民,防遏盜賊。至是,聞其苛擾,因遣廷瓚往訪察之。


    註:范有瑜,膠水館閣人,保泰甲辰科進士。


    秋七月,置讞獄官。


    令參從阮玉鉉、都御史吳廷瑩,每歲以四季理寃獄。


    饑。殺常禮,緩雜訟。


    以歲凶民饑,國用不足,命減殺淸花殿廟諸禮什之五。又以有司勾勘煩擾,敕諸訟,惟人命、盜刦、横肠、田土、鬬毆方得受勘,餘悉緩之。


    八月,遣杜輝琪、范允緯分揀淸乂兵。


    淸花畱守黎有喬啟言:「清乂饑荒,逃欠之兵多至萬餘,管率勾催,大爲民擾。縱有所得,非詐卽貧,隨送隨逃。不如擇委土著官,親訪民情,隨宜催揀爲便。」鄭楹從之。於是令輝琪往淸花、允緯往乂安分揀之。


    註:淸、乂,二鎭名,註見聖宗光順十年。杜輝琪,淸花人。范允緯,乂安淸漳土豪人,保泰甲辰科進士。


    武公宰卒。


    公宰長於文學,有謀略。會軍國多事,隨方調斡。鄭楹深器之,遂擢居政府,委以樞軸。好引薦人物,雖一藝之士,奬拔不遺,故人亦樂爲用。初,山西賊芳勢日猖獗,朝廷議欲招安。公宰獨以爲不可,專主攻勦。其後果如所料。至是卒,贈少保。


    冬十月,立四鎭衛兵。


    國初,四鎭各置衛所。中興,專用清乂爲優兵,四鎭但存虛額而已。保泰年閒,阮公沆爲相,復揀四鎭兵分補隊伍。未幾,公沆敗,其法遂廢。至是,以兵興,調遣不敷,乃揀四鎭民,五丁取一,得兵萬一千四百六十五人。倣唐府衛之法,分爲二十衛衛,置巡撫、巡守,擇文武有幹略者各一人爲之,文武屬爲之副。每衛各分兩番直月,?上常以一半歸農。畱軍者,官給月粮。有事徵發,各隨所隸差撥。事已,復還衛。先是,政府陶黃寔等議行三條:一府兵法,二加田租,三復調錢。鄕楹以兵政最急,故先行之。


    註:所隸差撥,謂有事出征,或屬統領,或屬督領,隨事差撥。


    鄧廷謐敗黎維?于盛美。


    初,維?屢爲廷謐所敗,奔乂安,據古南峒。尋復趨淸花,出雷陽,破沛上屯,謀渡梁江歸安場。廷謐與何勳、阮儼等進遇於盛美,擊敗之,維?走良政。後論功,陞廷謐爲參督,仍統領,而使阮玉鉉協之,共圖維?。


    註:阮儼,宜春仙田人,永慶辛亥科進士。盛美、沛上,二社名,均屬雷陽縣。良政,州名,註見二十八年。古南峒,屬關化州淸、乂二省接界處。梁江,註見陳順宗光泰二年。


    十二月,初增田租錢。


    保泰以前,惟公田有租,而私田無之。及公沆爲政,始議差田出租,有一、二、三三等之别。至是,以國用不足,政臣請權宜增補,加租錢,每畝各三十文,冬夏兩徵之。其後遂爲定制。


    註:差田出租,一等田畝三陌,二等田畝二陌,三等田畝一陌。


    〈癸亥〉四年〈淸乾隆八年〉春正月,復保泰調法。


    舊制,牌表祭券支費,皆出於戶。牌者,生辰、正旦,諸司瞻拜。表者,賀表儀品,凡値日,各有歌席宴筵。祭謂宮廟四季祭,國學、郡學丁祭,百神春祭厲祭券,謂堤路、竇口、橋梁、倉庫、場屋諸事,各照丁率分補,歲或二三貫,無定額,謂之戸分錢。牌表屬承憲二司,祭屬府縣。劵屬鎭司,其收納則委之縣衙。至保泰年閒,厭其煩碎,?定調法。每丁歲出錢六陌,倣古雇役之意,牌表祭劵皆取於有司。其後府藏不給,橋梁道路多有廢壞,復議收户分錢。旣而勾傕收送,弊竇百出。鄭楹知其然,去年令與兵政租法倂議,至是行之。


    二月,以宦者黃五福爲奇道兵督領。


    五福出身閹豎,有心計。初,由左少監充刑番內差,以朝廷方用兵,乃進兵法十二條,鄭楹使施行之。因遣統海陽道奇兵,與正道統將黃公琦,會勦阮有求于塗山。五福初聞命,自以未經行陣,深憂之。客有勸以借官錢萬緡募壯士者。五福曰:「他日徵督,何以償之。」客曰:「語云將無財、土不來。誠如吾計,壯十皆効力,戰勝克敵,從此貴且富矣,何有於萬緡?若或蹉跌,有不可言者,誰復問所逋?」五福以爲然,從之。卒能藉士力成功,爲世名將。


    註:黃五福,安勇奉公人。


    芹營土匪陷團城,督鎭武佐詠、督同陳公昕戰死。藩目阮廷聘復其城。


    諒山與京北接壤,山隴險峻。芹營土匪〈名姓失詳〉嘯聚山谷,率黨圍團城。佐詠告急于朝,命京北鎭守陳廷錦赴之。廷錦以會勦海匪爲辭,不肯進。佐詠等力竭,城陷,俱遇害。藩目阮廷聘率土兵攻賊,賊敗走,遂復其城。


    註:陳公昕,永賴古庵人,龍德癸丑科進士。阮廷聘,諒山藩目。芹營社,屬北寧諒江府保祿縣。團城,註見懿宗永佑六年。海匪,有求嘯聚塗山,剽掠沿海,故號海匪。


    三月,免諸路巡司税。


    辰巡司征徵煩重,商賈浸少。鄭楹欲弛其征,執政言:「巡稅已有定額,但可禁戢苛索。」楹曰:「先王之政,關市譏而不征。今兵火之後,民食寡乏,取給惟在貿遷,宜加實惠,不應徒事戒飭。」遂罷本年諸路巡司稅。


    註:諸路巡司,註見裕宗保泰四年。


    令內外官各上實封言事。


    令武班三品以上,舉智略勇敢者各一人。


    夏五月,罷諸衛文巡撫。


    先是,揀四鎭兵分爲諸衛,每衛置文巡撫、武巡守各一人,以統率之。至是,參從有喬言:衛兵初設,紀律粗鹵,請止置武巡守一,以辰操演,而罷文官巡撫。鄭楹從之。


    火星犯太微。


    罷參從阮公宷,出鎭山南。


    公宷初自淸花鎭守召還政府,與杜世佳、譚春域等不合。會山南草寇黃文質等勢方黠,世佳等欲中傷之,言於鄭楹,以爲公寀可使,故有是命。


    註:杜世佳,慈廉東鄂人,鄉貢進朝。譚春域,宦者,靑池湘竹人。黃文質,一名公舒,南定舒池人,一云富川雲黃人。


    六月,海陽賊阮有求寇靑河,黃公琦與黃五福討,敗之。


    先是,阮蘧旣敗,其黨阮有求復嘯聚,竊據塗山,使其徒抄掠老豐水道。督領鄭榜率師船進戰。賊出船十餘艘,見官軍,佯走。榜追至雀門,賊退入葛泊。會潮湧風勁,官船高大,撑使不住,遂泊於東岸。賊以輕舟百餘乘之,軍潰。榜身中十餘創,被執,罵不絕口而死。有求自此勢益猖獗,自稱東道總國保民大將軍,據塗山雲屯沿海以爲固。鄭楹遣黃公琦統領海陽步道,陳璟統領水道。臨行,親授方略。尋遣公琦率璟所部兵,及督領武佐璉諸道,凡二十九奇船,刻期進勦。公琦上言:「賊依山負海以爲固,且海水潮汐不常,欲拔塗山,非先爭地不可。欲爭地,當用水兵。請畱四擇隊水師,以備調遣。」楹許之。公琦與水道將阮登顯倂力合勦,有求戰敗,奔竄海濱,不卽追捕。登顯又自引大軍還京,有求知安廣虛弱,復歸據塗山,常出抄掠東南,浸不可制。至是寇靑河,公琦被圍已旬日,使人突圍告急。援兵未至,奇道督領黃五福督兵來救,至永賴,爲賊所扼,不能進。贊理武欽鄰謀曰:「京兵未能亟來,坐以待援,其何能及?今賊攻奇道,勢必盛,兵在前,我若奪後而出,兩道合兵,破之必矣。」公琦從其策,乃乘夜出魚袋港,遇賊,少敗之。復倂力拔柵出魚袋河,還次琤川。會黃五福進擊,大破之。


    註:榜,鄭族屬。塗山,社名,註見襄翼帝洪順三年。老豐,社名。佳門,海門名。葛泊,津名,均屬海陽宜陽縣。魚袋河,在靑河縣魚袋社。琤川,在永賴縣琤川社分。雲屯,州名。靑河、永賴,二縣名,竝註見世宗光興十九年。


    秋八月,增鄕試解額。


    自景興初,歲屢兵荒,停試。至是復行之,命增貢士解額。辰乂安入試,至第三期,不得志者燬其園。訊出爲首者,誅之,許再試第四場。


    冬十一月,彗星見。


    彗出長一丈餘,二旬始滅。


    遣丁文佳、阮廷桓會勦草寇。


    自蘧、選亂起,諸縣屢經殘破,無賴之徙,相糾從賊,四下抄掠,江北一帶,邑里漂散,灌莽極目。及蘧、選敗,餘黨各嘯聚屯結,大者數千人,小者亦不下五六百,隨在刦掠,出沒草澤,不可蹤跡。辰謂之草寇,黃文質其最黠也。統領張饒、黎端愷等分兵追捕,乍散乍合,不能撲滅。然屢爲官兵所挫,上書乞降。識者皆不欲招安,惟阮廷桓、陳輝宓力主其議。鄭楹亦厭用兵,因授以官爵,令照管地面。而文質等擁兵不解,執政請勒令詣闕。文質等復叛,據快州,所至焚掠。鄭楹責令延桓統領東南道、陳輝宓爲贊理,與鎭守丁文佳刻期會勦。既而文佳與廷桓大破質等于杜舍。會珥河水漲,廷桓請決水灌文質軍。鄭楹以害移旁縣,不許。廷桓自以已專制南道,擅自驅役民夫從征,方民驚動。楹聞之大怒,切責,立罷之。尋召文佳還,面陳機宜,復令詣軍。然草寇縱暴滋甚,海陽、京北之閒,民無寧日矣。


    註:阮廷桓,乂安奇英香裔人。黎端愷,失詳。快州,府名,註見李高宗治平龍應四年。珥河,卽富良江,註見李太祖順天二年。杜舍,社名,屬興安金洞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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