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守第七十一
3个月前 作者: 墨子
禽子问曰:“客众而勇,轻意见威,以骇主人,薪土俱上,以为羊坽,积土为高,以临民”,蒙橹俱前,遂属之城,兵弩俱上,为之奈何?”子墨子曰:子问羊坽之守邪?羊坽者,攻之拙者也,足以劳卒,不足以害城。羊坽之政,远攻则远害,近城则近害,不至城。矢石无休,左右趣射,兰为柱后,望以固。厉吾锐卒,慎无使顾,守者重下,攻者轻去。养勇高奋,民心百倍,多执数少,卒乃不殆。
作士不休,不能禁御,遂属之城,以御云梯之法应之。凡待烟、冲、云梯、临之法,必应城以御之,曰不足,则以木椁之。左百步,右百步,繁下矢、石、沙炭以雨之,薪火、水汤以济之。选厉锐卒,慎无使顾,审赏行罚,以静为故,从之以急,无使生虑。恚恿高愤,民心百倍,多执数赏,卒乃不怠。冲、临、梯皆以冲冲之。
渠长丈五尺,其埋者三尺,矢长丈二尺。渠广丈六尺,其弟丈二尺,渠之垂者四尺。树渠无傅叶五寸,梯渠十丈一。梯、渠、荅大数,里二百五十八渠,荅百二十九。
诸外道可要塞以难寇,其甚害者为筑三亭,亭三隅,织女之,令能相救。诸距阜、山林、沟渎、丘陵、阡陌、郭门若阎术,可要塞及微职,可以迹知往来者少多及所伏藏之处。
葆民,先举城中官府、民宅、室署,小大调处。葆者或欲从兄弟、知识者,许之。外宅粟米、畜产、财物诸可以佐城者,送入城中,事即急,则使积门内。
民献粟米、布帛、金钱、牛马畜产,皆为置平贾,与主券书之。
使人各得其所长,天下事当,钧其分职,天下事得,皆其所喜,天下事备,强弱有数,天下事具矣。
筑邮亭者圜之,高三丈以上,令侍杀为辟梯,梯两臂,长三尺,连门三尺,报以绳连之。椠再杂,为县梁。聋灶,亭一鼓。寇烽、惊烽、乱烽,传火以次应之,至主国止。其事急者引而上下之。烽火以举,辄五鼓传,又以火属之,言寇所从来者少多,旦弇还。去来属次,烽勿罢。望见寇,举一烽;入境,举二烽;射妻,举三烽一蓝;郭会,举四烽二蓝;城会,举五烽五蓝;夜以火,如此数。候无过五十,寇至叶,随去之,唯弇逮。日暮出之,令皆为微职。距阜、山林皆令可以迹,平明而迹,无迹,各立其表,下城之应。候出置田表,斥坐郭内外,立旗帜,卒半在内,令多少无可知。即有惊,举孔表,见寇,举牧表。城上以麾指之,斥坐鼓整旗旗以备战,从麾所指。田者男子以战备从斥,女子亟走入。
即见放,到传到城止。守表者三人,更立捶表而望,守数令骑若吏行旁视,有以知为所为。其曹一鼓。望见寇,鼓,传到城止。
斗食,终岁三十六石。参食,终岁二十四石。四食,终岁十八石。五食,终岁十四石四斗。六食,终岁十二石。斗食食五升,参食食参升小半,四食食二升半,五食食二升,六食食一升大半,日再食。救死之时,日二升者二十日,日三升者三十日,日四升者四十日,如是而民免于九十日之约矣。
寇近,亟收诸杂乡金器若铜铁及他可以左守事者。先举县官室居、官府不急者,材之大小长短及凡数,即急先发。寇薄,发屋,伐木,虽有请谒,勿听。入柴,勿积鱼鳞簪,当队,令易取也。材木不能尽入者,燔之,无令寇得用之。积木,各以长短、大小、恶美形相从。城四面外各积其内,诸木大者皆以为关鼻,乃积聚之。
城守司马以上,父母、昆弟、妻子有质在主所,乃可以坚守。署都司空,大城四人,候二人。县候,面一。亭尉、次司空,亭一人。吏侍守所者,财足、廉信,父母、昆弟、妻子有在葆宫中者,乃得为侍吏。诸吏必有质,乃得任事。守大门者二人,夹门而立,令行者趣其外。各四戟,夹门立,而其人坐其下。吏日五阅之,上逋者名。
池外廉有要有害,必为疑人,令往来行夜者射之,谋其疏者。墙外水中为竹箭,箭尺广二步,箭下于水五寸,杂长短,前外廉三行,外外乡,内亦内乡。三十步一弩庐,庐广十尺,袤丈二尺。
队有急,极发其近者往佐,其次袭其处。
守节出入使,主节必疏书,署其情,令若其事,而须其还报以剑验之。节出,使所出门者,辄言节出时掺者名。
百步一队。
閤通守舍,相错穿室。治复道,为筑墉,墉善其上。
取疏,令民家有三年畜蔬食,以备湛旱、岁不为。常令边县豫种畜芫、芸、乌喙、袾叶,外宅沟井可填塞,不可,置此其中。安则示以危,危示以安。
寇至,诸门户令皆凿而类窍之,各为二类,一凿而属绳,绳长四尺,大如指。
寇至,先杀牛、羊、鸡、狗、乌、雁,收其皮、革、筋、角、脂、羽。彘,皆剥之。吏橝桐为铁錍,厚简为衡枉。事急,卒不可远,令掘外宅林。
谋多少,若治城□为击,三隅之,重五斤已上诸林木,渥水中,无过一茷。
涂茅屋若积薪者,厚五寸已上。吏各举其步界中财物可以左守备者,上。
有谗人,有利人,有恶人,有善人,有长人,有谋士,有勇士,有巧士,有使士,有内人者,有外人者,有善人者,有善门人者,守必察其所以然者,应名乃内之。民相恶,若议吏,吏所解,皆札书藏之,以须告之至以参验之。睨者小五尺,不可卒者,为署吏,令给事官府若舍。蔺石、厉矢、诸材器用皆谨部,各有积分数。为解车以枱,城矣以轺车,轮轱广十尺,辕长丈,为三辐,广六尺。
为板箱,长与辕等,高四尺,善盖上,治中令可载矢。
子墨子曰:凡不守者有五。城大人少,一不守也;城小人众,二不守也。人
众食寡,三不守也。市去城远,四不守也。畜积在外,富人在虚,五不守也。率万家而城方三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