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命篇 第三 凡十六条
3个月前 作者: 范立本
子夏</a>曰:“死生有命,富贵在天。”
孟子</a>曰:“行或使之,止或尼之,行止非人所能也。”
一饮一啄,事皆前定。
万事分已定,浮生空自忙。
万事不由人计较,一生都是命安排。
《景行录》云:“凡不可着力处,便是命也。”
会不如命,智不如福。
《景行录》云:“祸不可以免,福不可再求。”
《素书</a>》云:“见嫌而不苟免,见利而不苟得。”重刊本中此处还有一句:福至不可苟求,祸至不可苟免。
《曲礼》曰:“临财毋苟得,临难毋苟免。”
子曰:“知命之人,见利不动,临死不怨。”
得一日过一日,得一时过一时。
紧行慢行,前程只有许多路。
时来风送滕王阁,运去雷轰荐福碑。
《列子</a>》曰:“痴聋瘖痖家豪富,智慧聪明却受贫。年月日时该载定,算来由命不由人。”
命里有终须有,命里无莫强求。
先儒曰:“世味非不浓艳,可以淡然处之。若富贵贫穷由我力取,则造物无权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