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节 百科知识
3个月前 作者: 威廉·史泰隆
我这人总是忍不住在人前说教,天知道这么多年来我的家人与朋友为了听我那些又臭又长的废话吃了多大苦头,还为了不让我扫兴,尽量掩饰着哈欠,悄悄地张一下嘴,使劲把眼泪忍回去。但偶尔也会有这样一些时候,时间和听众都那么合适,这时我便尽显我往日的百科知识,就某一题目作最详尽的解说。在人们需要放松时,没有什么比这些毫无用处的例证与空洞乏味的统计数字更有用了。那天傍晚,我们漫步在华盛顿灯火辉煌的白宫外,朝着河佐阁餐馆走去时,我便使尽浑身解数,大谈花生来引起苏菲的兴趣。花生似乎成了我俩改变话题的最好题目。因为她已详详细细地谈了两个小时关于她自己的事。我再也想不出什么好谈的了。她也像不想再说什么。这时,花生却让我打破了这种尴尬,使笼罩在我们头上的沉闷空气消失殆尽。“花生其实不是坚果类,”我开始说道,“而是一种豆类植物。它是豆类的近亲,但是有着本质的区别——它的壳是在地下生成的。花生是一年期植物。在美国主要有三种——弗吉尼亚大籽花生,蔓子和西班牙种花生。花生在生长期需要大量的阳光,而且生长周期长,所以大都适宜在南方种植。花生的主要产地依次是佐治亚,北卡罗来纳,弗吉尼亚,阿尔巴马和德克萨斯等州。有一位叫乔治-华盛顿-卡默尔的天才的黑人科学家,将花生的用途扩大了许多,除了我们已知道的可食用外,还可用于化妆品,塑料,绝缘材料,炸药,某些药品及其他一些用途。花生是开花植物,植根于浅表土层。苏菲,我想我们的小农场可以连年种它,要不了多久,我们就可以自给自足,而且还会略有结余——我们会富裕起来的。我们再不会为一口面包去求阿尔福雷德或哈伯兄弟了。我想你应该简单地了解一下有关花生的知识,因为如果你真的成为农场女主人的话,你就得常常下地帮帮忙。至于说到具体的种植——花生的播种时间在最后一次霜冻后,间距3至10英寸,行距两英尺。播种后大约120到140天后开始长壳……”
“你瞧,斯汀戈,我正在想一件事儿,”苏菲打断了我,“这件事很重要。”
“什么?”我问。
“我不会开车,我根本不懂开车是怎么一回事。”
“嗯?”
“将来我们得住在农场。从你的话听来,那儿会很偏僻。我必须学会开车,对吧?我在波兰时从未学过——那儿有车的人很少,至少也要长大后才能开车。到这儿后,内森说他会教我,可他从未教过。我必须学会开车。”
“这很容易,”我回答说,“我来教你。那儿已经有了一辆小型货车。再说,弗吉尼亚对驾驶执照放得很松。天哪——”我突然想起来了——“我记得我十四岁生日时就拿到驾照了,而且是合法的!”“十四岁?”苏菲说。
“上帝,我那时才九十磅重,坐在驾驶室里几乎超不过方向盘。我记得那个警察审视着我的父亲说:‘这是你儿子还是个侏儒?’但我拿到驾照了。这就是南方。南方有一些事和北方不一样。比如说,在北方你绝对不可能这样年轻就拿到驾照,好像南方的人更老一样,也许应该说成熟得更早一些。这就像密西西比的一个笑话,是关于处女的定义,答案是:一个跑得比她父亲更快的十二岁女孩子。”我咯咯地自顾自地笑了起来。这是这么长时间以来我第一次说笑话。我心里突然涌起一股急不可待的欲望,想马上回到南安普顿,开始下田耕作。这个想法与我想马上吃到河佐阁的蟹饼一样急切。我开始不假思索地唠叨起来,她刚才讲的那些事仍盘旋在心中,但我根本没有顾及她内心的感受。
“现在,”我用牧师训诫般的口吻说,“从你的话里我听出,你觉得你会与那地方格格不入,但这是不对的。刚开始时他们可能有些冷漠,你也会为你的口音和外国人身份感到烦恼,不过让我告诉你,苏菲亲爱的,一旦他们了解了你,南方人是美国最热情最大度的人民。他们不像大城市的街头恶棍或骗子那样可恶,奸诈,所以不用着急。当然,我们也需要调整一下自己。正如我说过的那样,我想我们的婚礼得尽早举行——你知道,这样可以避免一些流言蜚语,而不是为了别的。所以我们到了以后,就去拜访一下左右邻居,可能要花上几天时间。我们还要开一张长长的购物单,然后开上卡车去里齐蒙德。我们会需要很多的东西。虽然家里已应有尽有,但还需要添置一些,就像我对你说过的,一台留声机和一大摞唱片。还有就是你的结婚礼服。你肯定想漂漂亮地出现在婚礼上,所以我们要在里齐蒙德好好逛逛商店。你在那儿不会找到巴黎那样的时髦女装店,但还是有一些很不错的商店……”
“斯汀戈!”她厉声打断我,“求求你,求求你!别再说了!别再说什么结婚礼服一类的事。你觉得我现在箱子里的那件怎么样?嗯?!”她的声音一下子提得很高,气得直发颤。她从没这样对我发过火。
我们停下脚步。我转过身,看着她那隐没在凉爽夜晚色中的脸庞。她的眼里满是忧伤。我明白了,心中一阵刺痛:我一定说错了话。“什么?”我傻乎乎地问。
“结婚礼服,”她伤心地说,“内森在萨克斯为我买的礼物。我不需要任何结婚礼服了。难道你不明白吗……”
啊,是的,我懂了,我明白了。这太残酷了。这时我第一次意识到我们之间的距离。这距离像一条泛滥的河流将我们阻隔,使我无法真正走近她。我对她的梦想简直是痴心妄想,至少我永远无法与内森相提并论。内森,她完全被他迷住了,所以既然她带着那令她心碎的婚纱走了那么远,它对她仍然那么重要,让她触物生情。我突然意识到另外一个事实:我居然还在设想我们的婚礼和甜蜜的农场生活,而我的爱人——现在正满脸倦容,满眼伤痛地站在我面前,想着她爱得死去活来的那个人送给她的婚纱。上帝,我真蠢!我的舌头一下子僵住了。我努力想寻找合适的字眼,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越过苏菲的肩头,我看见正笼罩在十月薄薄的夜雾里的乔治-华盛顿纪念碑挺拔向上,像一把剑直刺天空。纪念碑的基脚上站满了人。我觉得浑身无力,心里乱糟糟的,似乎每一秒钟都把苏菲从我身边拉走一步。